第九章 中国历朝各代边疆治理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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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中国边疆研究2014 \ 第三篇 分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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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封建王朝均面临复杂的边疆问题,统治者为巩固自身的统治,制定并实施相应的边疆政策。此时,顾颉刚在《中国边疆问题及其对策》[※注]中对中国历代治边政策作了概括,认为自古及今治边政策可分两类, “第一类是放任政策,一切听其自然的演变”“第二类是分化的统治政策”。关于第二类,文章以清政府的统治政策为剖析对象指出:一是“用文化政策牢笼汉人”,二是“用愚禁政策羁縻蒙藏”,三是“用残杀政策削弱回人”。二是中国历代王朝边疆政策的成败直接关系到边疆的盛衰和靖患,研究中国历代王朝边疆政策又极有现实意义。在中国边疆政策的研究中,主要围绕着以下三个方面展开,即:历代王朝对边疆地区的经营与管辖。 | ||||||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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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政府 政策 边疆地区 制度 管理机构 历代王朝 大臣 民族 边疆民族 中央政府 海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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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中国历朝各代边疆治理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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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封建王朝均面临复杂的边疆问题,统治者为巩固自身的统治,制定并实施相应的边疆政策。中国学者对此进行了多角度的研究。早在20世纪30年代,高长柱在《筹边政策与边疆现状》[※注]中充分肯定了清代的治边政策。40年代吴其昌先后发表了《两汉边政之借鉴》[※注]《魏晋六朝边政的借鉴》[※注]《隋唐边政之借鉴》[※注]等论文,均系吴氏《历代边政借鉴》一书的部分章节,惜此书未及完稿,作者谢世。此时,顾颉刚在《中国边疆问题及其对策》[※注]中对中国历代治边政策作了概括,认为自古及今治边政策可分两类,“第一类是放任政策,一切听其自然的演变”“第二类是分化的统治政策”。关于第一类又可分为三种形式,“第一种是王道的”“第二种是舍弃边疆,那里出了乱子就把那里放弃”“第三种是自然的同化,这是没有成见的感化”。对此作者评曰:以上三种形式中,放弃边疆是不对的,无办法的感化也是一种玄想,只有不论血统的自然混合法,却使中国永远生存,永远扩大,是很值得称赞的。关于第二类,文章以清政府的统治政策为剖析对象指出:一是“用文化政策牢笼汉人”,二是“用愚禁政策羁縻蒙藏”,三是“用残杀政策削弱回人”。
新中国成立以来,边疆史地研究未能成为独立研究客体,其研究内容分属于民族史、地方史诸领域。因此,大陆学者1949—1976年近30年间将历代边疆政策作为研究客体的专著和论文数量甚少。1976年以后,有关的论述才渐见于史坛,与历史上中国疆域演变研究深化密切相关。中国古代边疆政策研究,20世纪80年代以来渐成研究热点。究其原因,一是研究基础雄厚、史料丰富;二是中国历代王朝边疆政策的成败直接关系到边疆的盛衰和靖患,研究中国历代王朝边疆政策又极有现实意义;三是作为组织、协调全国边疆史地研究的学术机构,中国边疆史地研究中心早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就着手组织研究这一课题,跟踪和接续以往研究的起步很快,整个90年代得到长足进展。正确的、合乎国情的边疆政策是中国疆域得以稳固的重要条件,历史上是如此,今天也是如此,这已成为研究者普遍的共识。在中国边疆政策的研究中,主要围绕着以下三个方面展开,即:历代王朝对边疆地区的经营与管辖;历代王朝边疆管理机构;近代中国的边疆管理。刊发论文成百上千,既有宏观综论,也有微观深研,呈现百花齐放的大好态势。
一 历代王朝对边疆地区的经营管辖与开发治理研究
(一)经营与管辖
对边疆地区的经营与管辖始终是历代王朝治国的重要内容之一,历代王朝边疆的政策的成功与失败关系到王朝的兴衰存亡,因此,历代王朝的边疆政策成为学者们研究的关注点。
在中国历代边疆政策的书林中,马大正主编的《中国古代边疆政策研究》[※注]和马汝珩、马大正主编的《清代的边疆政策》[※注]是应提及的。作为专题性论集《中国古代边疆政策研究》收入了14篇论文,上篇以时代为序,对先秦至清代前期的历代边疆政策做了系统论述;下篇则按专题,探索了我国历代边疆政策中带有共性的一系列重大问题,诸如传统治边思想、边疆管理机构、和亲政策、土司制度等。全书系统地讨论了鸦片战争前我国历代王朝在治边上的得与失,对历代边疆政策贯通思考,进行比较,对一些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并注意从理论上对边疆问题进行了探索,从总体看,可以说是一部系统论述历代边疆政策的颇具匠心的专著;分开看,则各自独立成篇。该书以时间为序,以各时代王朝的边疆情势和民族关系为依托,论述并评价了先秦至清前期的边疆政策。限于篇幅,以下仅综述其论述部分。
1.夏商周时期:夏商对边疆民族或方国实行的是“羁縻政策”,包括封爵赏赐、联姻和掠夺奴隶和财产而兴兵讨伐的政策;周则在边疆地区“封土建侯”和因俗而治,实行“以蕃屏周”的政策,同时“以周法、戎法处理当地的民事纠纷乃至暴力事件”,即所谓“疆以周索”“疆以戎索”,并对国内诸侯及方国规定了朝贡制度。
2.秦汉时期:在北部、西部、东北、东南、西南边疆均实行扩大领土的“开地广境”政策;对边疆地区的少数民族实行以下政策:“根据各种不同情况,分别设立政权机构,实行统一的行政管辖”“提高少数民族在多民族国家中的政治地位,密切华夏族与少数民族之间的关系”“支援边疆民族发展生产,加强边疆建设,密切中原与边疆之间的经济联系”。
3.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在设官置守上选任边疆官吏,在行政管辖上继续实行州、郡、县三级制,在边疆地区或设军职或设军事机构以为震慑和控制,同时采取了边疆开发政策。
4.隋唐时期:其边疆政策有继承有独创,表现在五个方面。其一,设置边疆羁縻府州县;其二,为便于防御和征讨,在边疆实行军事部署,重兵戍守;其三,对边疆民族实行怀柔招抚政策;其四,积极开发边疆经济;其五,加强边疆与内地的文化交流。同时认为“怀柔、羁縻是唐代边疆政策的核心”“唐代的政治家们在示之以威,怀之以惠,把握‘威’、‘惠’之间的微妙关系方面,确有超越前人之处”。
5.辽时期(对北疆):一是推行管辖北部边疆的“政区双轨制”即“中原传统模式的州县制政区和具有北部边疆少数民族特色的部族制政区”,并认为上述“特辖性政区,即属国属部政区,在管辖程度上”“比唐代的羁縻州进了一步”。二是加强对东北、北方、西北地区的管辖,“从中央到地方乃至各部族,均有一套系统的管理机构”“变汉、唐以来松散的北部边疆地区具有更强内向功能的正式政区”。
6.宋时期:北宋时对辽初期以军事攻取和政治交往相配合,中期对辽修睦,密切政治上的交聘,军事上以安守三关为要务;宋对西夏进行军事控制与政治抚绥;金初以联金击辽,导致被金所灭。对回鹘、吐蕃政权及大理国采取怀柔抚绥政策,“表现在政治上就是对周边民族政权的首领进行敕封,建立密切程度不一的朝贡关系,并互派使节”,在经济上“沟通物资往来”,军事上采取了某些合作的政策。宋对南方一些地区和民族实行羁縻政策;对东南沿海一些城市实行开放,还击交趾的侵略。
7.元时期:在大一统基础上,对边疆民族实行因俗而治,包括抚绥的政策,将边疆诸民族统一在中央政权管辖之下。
8.明时期:以北疆为战略防御体系的重点,使用战争或怀柔手段,意在解除蒙古的实力,统一大漠南北;未果后,以封王、通贡、互市等政治、经济手段牵制蒙古地区;后金兴起后采取联蒙抗金政策;在藏族地区,建立军政机构,多封众建、尚用僧徒,规定了僧俗官员朝贡和朝廷赏赐制度并实行茶马互市;在南方实行边疆建立卫所、屯田和开发政策,实行土司制度和土流合治,改土归流;采取沿海建立卫所、巡检司,造战船、水师出巡及捕倭措施加强海防和抗倭斗争。
9.清时期:清朝在加强国家统一,反对外来侵略、特别是在反击沙俄侵略的过程中,在以蒙古等少数民族为屏藩的思想指导下,制定和推行一系列边疆政策:“反对外来侵略,签订边界条约;克服分裂势力,加强对边疆的统一;设置理藩院,派往重臣管理边疆事务;设置卡伦,安设驿部;‘众建分其势’,改革边疆少数民族地区行政管理制度;‘因俗习为治’的民族统治政策;‘恩威并用’,抚绥少数民族上层人物;加强海防,严守海疆;发展边疆地区经济”。
从以上可见该著作的最显著特点或某些环节的局限,较有立体感,为撰写中国历代王朝边疆政策研究的专著奠定了基础;对以往较薄弱的环节及先秦时期的边疆政策等都有所弥补。但书名既称《中国古代边疆政策研究》而不称《中国历代王朝边疆政策研究》则内容应包括地方民族政权的边疆政策,而后一方面,始终是研究的薄弱环节。
《清代的边疆政策》可视为《中国古代边疆政策研究》的延伸与深入。全书就国内学者对清代边疆政策的研究历程进行了详尽评述,系统论述了有清一代边疆政策中一些具有共性的重大问题,诸如治边方针与边疆政策评价、宗教政策,清季的“移民实边”、海疆政策、理藩院等,并分别阐述了清政府治理蒙古、东北、新疆、滇桂、西藏、台湾、海南等边疆地区的方针、政策和措施。该著是1987年国家社科基金资助项目。该著以较高的学术价值和其对当代边疆开发和建设有重要借鉴作用而得到学界高度重视,标志着中国历代王朝边疆政策研究更加深入、更加具体。
该著由“导论”“总论”“分论”三篇组成。“导论”包括“基本资料”和“研究综述”。前者介绍了研究清代边疆政策的资料;后者介绍了1911年至1990年间跨度达80余年有关中国疆域、边疆管理机构和制度、治边和边防研究的概况。因而可以说这两部分既为学者研究清代边疆政策提供了信息资源,也为学者跟踪和接续研究上述问题指明了路径。这种独辟蹊径的构思值得提倡。
第二篇“总论”中,有关“清代边疆政策的形成与发展”一节概述了清代边疆政策经历“关外时期为产生阶段”“乾隆朝中期为完备阶段”“嘉、道时期为松弛阶段”等阶段中的不同特点,揭示了这些特点与清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形成、发展和衰落过程的内在联系,从中可以看出边疆政策是积极向上、开拓进取,还是抱残守缺、无所建树,无不取决于国势的盛衰和封建统治的明昏。就此而言,这一节不是简单的阶段划分,其理论意义不可低估。
该篇另一节“边疆政策的基本内容”概述有六:“设立主管边疆地区少数民族事务的中央机构理藩院,并颁布律令,以加强民族地区的统治”“根据不同边疆地区的情况,不同的行政机构,加强中央对边疆民族地区的管辖,即所谓‘因俗设官’、‘因其俗以治之’”“笼络民族上层,加强边疆统治”“利用喇嘛教作为精神统治工具”“开发边疆的经济措施”“边防建设措施”,皆以丰富的史料为据,许多问题阐述得十分绵密。可以视为该著的主旨。上述政策,其积极作用在于“促进了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巩固与统一”“增加了各族之间的联系,加速了民族融合的进程”“加速了边疆地区的经济开发”;其消极方面是“具有鲜明的民族压迫、阶级压迫的性质”、在汉族和少数民族之间采取“封禁、隔离与分而治之的措施”“利用喇嘛教麻痹、削弱了蒙藏民族”。“综述篇”四、五、六大节分别论述的“移民实边”“统治蒙藏民族的宗教政策”“理藩院”都是以“边疆政策的基本内容”展开的,是其深化和细化。
该篇中关于“海疆政策的演变”一大节,按“从招降郑氏到统一台湾——以防范郑氏集团为主的平定海疆阶段”“从解除海禁到南洋禁航——以防内为主的四口通商阶段”“从禁止传教到一口通商——以防内为主向防外为主的过渡阶段”“从林爽文起义到鸦片战争爆发——强化防夷措施与松弛治台政策阶段”四个阶段回顾了清朝入关后200年来的海疆政策。无论从阶段的划分上还是具体论述上,其准确性和细密性都是其他相关成果所远远不及的。同样,在此基础上论述的“清代海疆政策的内容与特点”“清代海疆政策的形成、深化与转折”“清代海疆政策的历史局限”“清代海疆政策的结果与反思”等问题都发前人所未发。
第三篇“分论”以九大节分别阐述了清政府对蒙古、东北、新疆、西南、西藏和台湾、海南等边疆地区的管辖、治理等问题,其中包括制度、政策、措施及其渊源、演变、过程、性质和作用等。其中于新疆、西藏更侧重于政策、制度的沿袭与变异,从中可以摸清清代边疆政策的演变规律。
该书的不足,诚如主编在前言中所指出:“唯感欠缺的是,鉴于我们课题研究范围所限,全书对清代边疆政策的论述,详于清代前期,而略于近代以降。对此,只能在今后研究中另予弥补。”
除以上专门著述外,也有一些其他著述涉及中国历代边疆政策问题。车明怀等《边疆忧患录》第一章第二节“历史上的治边政策一瞥”阐述了清朝特别是清朝后期一些朝臣提出的一些治边、安边之策:其一是“选派练达、进取、刚强、精明、富有责任感、使命感的强臣镇守边疆”,如林则徐、左宗棠、张荫棠等;其二是“移民实边,屯边垦荒”;其三是“强化统治,改土归流,筹建行省”;其四是“发展边疆经济、兴办工商实业和文化教育”,包括交通邮电、工商矿业、新式教育等。同时指出有些时期在边疆治理上呈消极防御或弃边卖权之势态,其原因在于:“王朝内部个别人因一己之私而牺牲国家利益”“朝中混乱无序、贿赂成风,所选大吏非庸即贪,无法胜任镇边治边之责而勉强为之”“统治者最高层有意割边疆之地做投虎之食,以熄战火或缓和敌国之压力”“国力不足,国家收入又被挪用挥霍玩乐,疏于军事防务而战败失地”[※注]。这些具体原因导致积极的边疆政策不再的后果,应当重视。
刘宏煊《中国疆域史》论述了唐、清时期的边疆政策。唐朝:“华夷一家”“爱之如一”的民族观,对待边疆少数民族与中原汉人一视同仁;“怀柔远人,义在羁縻”的边防观,表现为设置羁縻州县、内徙边疆少数民族并予妥善安置、和亲即唐朝公主下嫁边疆少数民族首领,以加强友好往来、加速民族融合、促进文化交流;对周边汗国的首领实行封册;“积极开发边疆,重视屯田互市的经济观”“强调内地与边疆相互交流的文化观”[※注]。清朝:以“‘华夷一家’的民族观念”在政治、经济、思想、文化上采取比较平等的民族政策,例如用人不分民族、任人唯贤,重视发展边疆地区经济文化,特别是以军屯、民屯、商屯为开发边疆的重要措施;以“守备为本的边防思想”,主张“张兵足食,反对动辄诉诸武力,依靠边疆少数民族治理边疆”;采取“睦邻自固的周边政策”“加强海防,保卫海疆”,在沿海设立卫所、建筑城堡、墩台、驿堠,派兵戍守,并大力造船,建立水师[※注]。
郑汕主编的《中国边防史》分述了两汉、隋唐和明、清时期的边防措施。关于两汉时期:采取移民实边,屯田筑城,开发边疆;在广大边疆地区设置了庞大的边防军队包括边郡兵、屯田兵和属国兵三大体系,还设置了少数民族边防部队;强化边防措施,广筑堡、塞、亭、燧作为屯兵、戍守、候望的据点;在边疆地区增设边郡并纳入中央政府的行政管理体系中[※注]。关于隋唐时期:“慎重处理边徼”“维护统一局面”,主要表现在恢复对西域的统治和对辽东恢复行使主权;“改变‘重夏轻夷’的边防策略”,注重发展同边疆少数民族的经济文化联系,采取怀柔政策如笼络各族上层分子并册封王爵、鼓励边疆地区首领内附及和亲:“实行羁縻政策推行因俗而治”“实行对外开发发展边疆经济文化”[※注]。关于明时期:除实行卫所制度外,采取重兵防御北部边境的政策,对西南、西北和西部边防,则主要采取对周边少数民族羁縻的政策,如在西藏实行“政教合一”的统治政策,在西南设立云南和贵州都指挥使司等,强调“华夷一家”,通过修筑道路、设立驿站等加强经济文化交流,争取周边地区的稳定[※注]。关于清时期:实行的周边和边疆政策主要有从“守在四夷”的传统周边观念出发,清与大多数周边国家先后建立了宗藩关系,主要表现为“册封”与“朝贡”,与其建立松散的政治联合,确立“以琉球守东南,以高丽守东北,以蒙古守西北,以越南守西南”的防御体系;对边疆民族上层进行抚绥和笼络,重点放在东北满族、蒙族和藏族居住区;在中央设置理藩院,管理少数民族事务;在边疆地区一方面推行“因俗而治”的政策如实行盟旗制,保留伯克制,扶植喇嘛教,另一方面又推行“众建分治”政策;在西南少数民族地区推行“改土归流”[※注]。清朝实行的边防政策主要有采取“疆址森然”的边防政策,重视国家领土主权,实行实边措施,对边疆地区恩威并用、剿抚结合等;采取一系列封疆活动措施如派官设治,驻军设防,设驿道、修驿站、建哨所,在一些边疆省份特设将军、都统、办事大臣,制定边禁条款、限制边境贸易、严禁边境军民通夷等[※注]。
毛振发《边防论》则从宏观上论述了中国古代边防的主要特征及边防治理政策。特征之一是“中国古代边防通常以治理‘内边’为主”。这主要体现在历代中原王朝采取的三个方面:其一“恩威并举,以恩和之”。主张以武力征服为先行手段的同时,倡导戎夏为一、四海一家的思想,实行和亲、互市、朝聘、封册、招抚等措施;许多王朝实行移民实边、兴办屯田、开展互市。其二,“因俗而治,土流结合”。其三“适度而治实行羁縻”“从夏代开创的羁縻思想和政策,在以后历代王朝的边防治理实践中,得到充实、完善和发展,成为中国古代极富特色的治边方略”。特征之二是“中国古代边防的重点是应付来自北方游牧部族的威胁”,多数王朝或重点用兵于北方或重点守备北方,把防御北方作为维系朝廷安危的重心所在。清初北部出现新的危机,防务性质由“对内和内边防务转变为对外的外边防务”。特征之三是“中国古代边防具有极大的不平衡性、不稳定性”。不同历史时期和不同的朝代,“边”具有较大的弹性,对“边”的控制和治理程度也有较大差别,边境、海防管理机构的设置和边防政策的推行也有比较松散或迫不得已与正规化的差别[※注]。著者是从中国古代疆域有“内边”与“外边”之分来论述上述特征的,其中第三个特征的论述用不长的篇幅概括了丰富的内容,应当引起重视。
还有许多学者从不同角度论述中国历代王朝边疆政策。王宗维在论述秦汉建立统一多民族国家的思想和政策时指出,秦汉的边疆政策包括重赏重用少数民族代表人物,设立各种形式的政权机构,实行统一行政管辖,和移民实边,兴办屯田,加速边疆地区的建设[※注]。羁縻政策是中国历代王朝的边疆政策之一,也是统治边远地区的一种地方行政制度。罗庆康认为该政策的创始人是刘邦,采取该政策的原因即是为了国家和北方的安定,控制边远以及专力事匈奴。认为对百粤及西南夷实行这种政策是以属国和夷道有封君,纳入郡县两种形式出现的,并以剖符赐印、朝聘通使、贡职、擅自废立、王位世袭、质子入侍、解救危难各方面证实汉廷与属国的关系是主臣关系。最后肯定了刘邦在南方推行该政策的功绩[※注]。崔明德认为:“以夷攻夷”“以夷制夷”和“以夷治夷”是隋唐王朝处理民族关系的重要方式,从其实施范围、持续时间和实施效果看比通过战争、和亲、抚慰解决民族关系问题的途径并不逊色。他详细分析了这三个层次的实施内容后,认为这三个层次更易得到少数民族的理解和支持,能理顺中央王朝与少数民族政权的关系,增强中华民族的凝聚力,能收到传播和吸收中原文化及各种制度、沟通中央与地方的关系之效,同时也为元明清时期土司制度的出现准备了历史资料和经验教训[※注]。这是迄今为止从理论和史实的结合上对隋唐实施此政策的最完整的阐述。方铁、黄禾雨《论中原王朝治边的文化软实力》[※注]认为:中原王朝治理边疆施用的文化软实力是中原王朝综合实力的一部分,治边文化软实力的基础是夷夏有别观与用夏变夷观,其内容主要是彰显中原王朝的文化、实力和制度,施用目标是实现“守在四夷”,其载体是封贡制度,传播的机制是文化传播。董浩军《论晚清的“以夷制夷”》认为“以夷制夷”思想最早由东汉的班超明确提出,并以晚清的“以夷制夷”为主旨,论述了其产生的历史根源、社会原因,“以夷制夷”的阶段性即天朝大国式的(19世纪40—60年代)、主动式的(19世纪60—90年代)、屈服式的(19世纪90年代—20世纪初)“以夷制夷”,概述了“以夷制夷”失败的根源在于它是在主权沦丧的情况下进行的,实际上反被“夷”所制[※注]。与边防体制有关的是,肖立军在探讨成熟于明嘉靖时期九边的营兵制时阐述了其任务,指出“九边营以营制为核心,正、奇、援、游兵马为主力,上下相维,左右配合,形成一道保卫大明江山的防线”;明代各镇为什么会出现营兵制而未形成其他兵制的原因在于:受明代京营兵制的影响、基于实战的需要、经受了考验[※注]。从林炳祥、周玉英对明爱国将领俞大猷军事思想的论述中,可以窥见明后期国防能力的衰弱、兵力和财力的匮乏。俞大猷选将练兵、先谋而后战、剿抚并用、攻守并重的主张及军事策略对改善明代的国防和边防起了一些作用。叶玉梅则从明代茶马互市的角度论述了其与国防的关系。指出明建国后用以茶易马的手段巩固国防以制羌戎。因而从洪武、永乐年间开始先后设置茶马司、建立茶课制度,实行茶法、马政等;通过官办贸易、来朝僧人贡马易茶和以商人为主的民间贸易三种形式进行茶马贸易,保证了军马的来源[※注]。
历史上中国的周边虽时有扩大、时有收缩,但其基本格局即今日之西北、东北、北方、西南、南方各省、自治区的辖地,因此,研究历代王朝对这些地区的经营与管辖成为研究者注目的课题。
新疆地区。汉、唐、清是中国封建历史时期的强大王朝,这些王朝对新疆地区的经营与管辖,当然成为研究者注目的对象。除了新疆社会科学院民族研究所编著《新疆简史》第一、二、三册[※注]和苗普生、田卫强主编《新疆史纲》[※注]对自汉至新疆和平解放,历代经营新疆的活动有简洁明晰的论述外,如下五部专著应予关注:
马大正等著《新疆史鉴》[※注],全书定位于史鉴,以治理、民族、宗教演变、文化交融、屯垦戍边为题分设五篇,篇首以新疆历史纵论为题设导论,阐论了①站在历史的脊梁上观察历史;②认识新疆历史的出发点与归宿点;③新疆历史发展中的五个基本问题;④研究新疆历史应面对现实与未来。全书35万字,2006年出版后颇受学界和广大读者重视,至2009年7月已第三次印刷,累计印数达11000册。
齐清顺、田卫强《中国历代中央王朝治理新疆政策研究》[※注]和方英楷主编《中国历代治理新疆国策研究》[※注]两书系统地阐述了自西汉王朝至1949年历代中央政府治理新疆地区的基本政策,全面总结了两千余年历代中央政府巩固国家统一和开发新疆的经验和教训。
台湾学者陈旺城《那彦成与回疆》[※注],那彦成是盛清经略新疆有成的阿克敦,阿桂后代,嘉道年间数度任职回疆,在19世纪上半叶,回疆内外形势剧变,那彦成坚持强硬、积极的治边理念,适与长龄等妥协一派成强烈对比。尽管时人或后人对那彦成治疆功过争辩殊异,但那彦成治疆对清代回疆政局具有关键性影响是显而易见的。
杨军《清代新疆地区法律制度及其变迁研究》[※注],全书分清代新疆地区的法律渊源、行政法律制度、刑事法律、民事法律、经济法律法规、司法制度、法制变迁,以及法制变迁的动因为题分设八章,对有清一代新疆地区的法制状况进行了较为全面的梳理和考察,具有一定的深度与广度。
有关西域的和卓研究有两部专著,刘正寅、魏良弢《西域和卓家族研究》[※注],作者充分利用新刊布的穆斯林史料和新发掘的汉文史料,广泛吸收国内外前人研究的成果,进行严密的考证和理论概括,揭示了所谓“伊斯兰神圣国家”或“和卓时代”完全是一个后来层累制造出来的历史幻影,是国内外第一部全面、系统的专著,填补了研究空缺,把我国对西域和卓家族史的研究推进到世界的前沿。潘向明《清代新疆和卓叛乱研究》[※注]根据档案文献,全面系统地研究了清代新疆的历次和卓叛乱事件,特别是对每次叛乱事件产生原因进行了深入分析,指出清朝统治者在防范境内外敌对势力相互勾结方面的政策失误,以及当时喀什噶尔一带一些人对和卓家族的狂热迷信,以至被利用,成为实现其政治野心的工具,是为叛乱事件所以屡次发生的主要原因。同时书中对乾隆、嘉庆两朝治疆政策进行的比较,对松筠治疆政绩的分析、对“七和卓”名称及阿古柏死因等问题进行的考证,均有独到之创见。
清前期对新疆的经营在我们统一多民族国家发展史上占有重要地位,这一方向历来为研究者所关注,20世纪90年代以来研究著作频频问世,以我目见较重要者可举凡如次:
王力《清代治理回疆政策研究》[※注],本书对有清一代政府治理回疆的政策进行了系统、深入研讨,既有对不同历史时期政策演进历程纵向阐论,也有对诸如边防政策、经济政策、教育政策、伊斯兰教政策的横向分析,全书30万字。
屯垦戍边是历代治疆的千古之策,近年石河子大学主持“新疆屯垦研究丛书”,在新疆屯垦研究上多有建树。张安福《历代新疆屯垦管理制度发展研究》[※注]和《清代以来新疆屯垦与国家安全研究》[※注]开启了新疆屯垦研究的新的视角。
潘志平、耶斯尔《西域新疆的战略地位:地缘政治的视角》[※注]从地缘政治角度阐论了新疆战略地位长盛不衰的原因,开启了认识新疆战略重要性的一个新的研究视角。
有关论文则有:马国荣《汉朝中央政府对新疆的行政管理》[※注]从政治、经济、军事等方面对汉朝为加强和巩固对新疆地方统辖所采取的措施进行了深入的研究,认为:“西域都护府的建立标志着从西汉中叶起,新疆正式隶属于汉朝版图,成为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一部分。”章伯锋《唐对西域的开拓和经营》[※注]论述了唐代对西域地区的行政军事管理制度,指出:“唐在今新疆东部地区包括伊、西、庭三州和隶属沙州的罗布淖尔一带,实行和中原地区完全相同的州、县管理制度”,而“在西域其他地区,则实行都护府、都督府、州制度”“在这部分地区内,唐保留了西域各部及中亚诸国原来统治者的政治地位,任命原来的酋长或国王担任都督、刺史等实职”。钱伯泉《唐朝在西域的军事建置研究》[※注]和郭平梁《唐朝在西域的几项军政建置》[※注],分别对军政建置向题做了较深入的论述。钱文分析了唐朝在西域设置的都护府,西域各都护府属下和军、镇、守捉和戍堡,以及唐朝西域镇兵的来源,馈饷及防卫职责,从而指出:“唐朝设在西域的军事建置,是十分完整的、严密的。”“严密的军事机构和镇守在西域的强大的军事力量,确保了西域的安定和丝绸之路的畅通,为中国和西方的经济文化交流创造了优越的条件。”郭文则对史籍记载甚少的瑶池都督府、金山都护府,以及唐朝设在西域的其他几个军事机构,如:舍牙军、濛池军、玉河军、萧乡军,进行了补阙和考述,指出:“这些军政机构,无论起的是什么样的作用,在任何情况下,它们的存在和活动,总是标志着国家主权的行使。”赵春晨《十八世纪中期清朝统一新疆地区的历史意义》[※注]对这一历史事件的过程和意义做了宏观的概述。张羽新《清代前期新疆历史地位的提高与清政府的筹边措施》[※注]指出:清朝政府在统一新疆之后,政治和军事上采取了五项措施,巩固和加强西北边防,这些措施是:一、设置重臣,巩固藩属。二、派驻重兵,加强防御。三、边防设卡、严密巡查。四、辟治交通、安设军台。五、蓄边强边,筑我长城。同一作者在《清朝统一新疆后恢复和发展经济的主要措施》[※注]一文中较深入地分析了各项经济措施,主要有:推广屯田、兴办牧场、发展矿业、辟治交通,降低贸易税率。正是由于清政府成功实施了这些政治、军事、经济措施,致使“一直到鸦片战争前,中国西北边疆一直是稳定的”“近代史上,研究西北边防问题的有识之士,如龚自珍、魏源、何秋涛,及对保卫新疆做出过贡献的爱国将领左宗棠等,都从清代前期的西北筹边措施中寻找经验教训,这不是偶然的”。华立《乾隆年间移民出关与清前期天山北路农业的发展》[※注]则从清政府在经济上实行“以边养边”,就地解决驻兵所需的军粮供应出发,考察了清政府移民出关政策的制定及有关措施。同时也分析了乾隆帝在这一政策制定过程中的决策作用。
东北地区。张博泉、苏金源、董玉瑛合著《东北历代疆域史》[※注]和张博泉《东北地方史稿》对历代王朝在东北地区的经营和管辖,做了详尽的论述,是这一研究领域中值得一读的通史性著作。杨树森《辽宁简编》[※注],张博泉《金史简编》[※注]等断代史著作中也有对这一课题深一层的论述。程妮娜《古代中国东北民族地区建置史》[※注]从国家结构的角度研究东北民族边疆地区建置的起源、转型与发展,探讨古代各个时期东北民族边疆地区建置的形式、特点与政治功能,论证它对古代中央集权国家发展与巩固所起的重要作用。刘信春主编《中国古代治理东北边疆思想研究》[※注]以中国古代治理边疆的思想——“华夷一体”“华夷之辨”“羁縻而治”为主要内容,并根据历史的进程、政权的更迭、民族的兴衰、社会的变化,系统论述了中国古代各王朝在治理东北边疆过程中所运用的治边思想及其发展变化,宏观概括了其利弊得失与经验教训。
论文方面:金殿士《试论辽太祖耶律阿保机经略辽东》[※注]、王崇时《论金代对东北的经营开发》[※注],分别对辽、金两朝,经营东北的业绩做了论述,王文指出:“从整体来看,金王朝对东北经营开发的成就,大大超过了以往各代”“金代的经营开发,毕竟给后来东北地区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论述有明一代对黑龙江流域、乌苏里江流域、松花江流域的经营和管辖的论文主要有:郑天挺、汤钢《明朝初期对黑龙江流域的经营》[※注],王崇时《谈我国历代政府对乌苏里江流域的管辖》[※注],杨旸、吕昆《明政权对乌苏里江流域以东滨海地区卫所设置的管辖》[※注],杨旸、傅朗云《明代松花江流域卫所设置考略》[※注]等。这些文章对明代在上述地区实施有效行政管辖进行了多方面的论述,结论是令人信服的。
王魁喜、吴文衔、陆方、石箴、徐凤晨合著《近代东北史》[※注]和佟冬主编《沙俄与东北》[※注]等论著对清王朝在东北地区的经营和管辖作了详尽论述,是这一研究领域中值得一读的通史性著作。《近代东北史》通过1840年开始至20世纪初奉系军阀统治东北期间的一系列重大历史事件,对东北社会的发展变化以及近代东北社会的历史趋势都作了探讨。《沙俄与东北》则着重叙述了东北地区中俄关系史中的主导方面,即侵略与反侵略的斗争。该书指出:“黑龙江以北和苏里江以东广大地区,经过努尔哈赤和皇太极的招抚和征服,早在沙俄第一次侵入黑龙江以北地区以前,就已完成了统一大业,并在那里实施着有效的管辖。”此外,还有不少论述清代对东北边疆管辖的论文。徐景学《浅论清代东北边防的管理》[※注]对自1689年《尼布楚条约》签订,到19世纪中叶沙俄逼迫清政府签署《瑷珲条约》和《北京条约》为止的一个半世纪时间里,清政府在黑龙江流域的经营与管辖做了深入研究,既分析了管辖的各项政策和措施,也分析了清政府的失误。赵秉忠《清朝前期对东北地区的管辖》[※注]则从设置行政机构、八旗驻防、扩建驿站、设卡巡防,实施有效的民族统治政策等方面,论述了清政府的管辖活动。吴文衔《清代前期呼伦贝尔的边防问题》[※注]和刘邦厚《一八六一年后清政府在黑龙江左岸的巡边活动》[※注],分析了清政府为抵制沙皇俄国的侵略渗透,在呼伦贝尔和黑龙江左岸等地区加强边防所采取的措施。这方面的论文还有纪平《清入关前对东北的统一》[※注]、沈阳故宫博物馆《从盛京宫殿看清初东北的统一》[※注]、曲瑞瑜等《清入关前对东北的统一》[※注]、吕光天《论黑龙江流域上、中游各族与明清两朝的隶属关系》[※注]、李治亭《论清太宗对黑龙江流域的统一》[※注]。
西藏地区。中国少数民族简史丛书之一《藏族简史》[※注],黄奋生《藏族史略》,索文清《藏族史要》几部著作简明地叙述了清朝中央政府对西藏施政的历史过程。西藏自治区社会科学院等四单位合编的《西藏地方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史料选辑)[※注]是以汉文的正史、实录、历史档案和有关重要典籍为主,按不同的历史时期,汇辑关于西藏地方与祖国内地关系发展史的资料书,清朝治理西藏地方是该书的重点部分,这是一部较好的史料选辑。有关论文有:周一良等《西藏是我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注],子元《西藏地方与祖国的历史关系》[※注],魏千志《西藏自古就是中国神圣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注],朱永嘉《清代(1793)在西藏的重要措施》[※注],王辅仁《略论清朝前期对西藏的施政》[※注],李克域《须弥福寿之庙的两首御制诗匾看清朝在西藏的措施》[※注],陆蒂莲《简论清末西藏地方与中央王朝的关系》[※注],蒲文成《从清朝与七世达赖的关系看清朝对西藏的施政》[※注],赵云田《略谈清朝理藩院对西藏的治理》[※注]等。上述论文中,王辅仁文论述系统,值得一读。王文认为:“清朝前期对西藏地方的施政,除进关前的早期政治联系外,大致可分作五个阶段:封授蒙古和硕特汗王代行统抬(1653年),二、授权四噶伦联合掌政(1721年),三、封授郡王掌政、始派驻藏大臣(1728年),四、建立噶厦、授权达赖兼掌政教(1751年),五、制定《藏内善后章程》(1793年)。从这顺序衔接的五个阶段,可以明显地看出清朝对西藏的施政逐步加强的过程。”“总结清朝前期对西藏地方的施政,应该严格区分主流和支流的界限。主流部分,即施政的重大政治意义和起到的积极作用部分,必须给以充分的肯定。但是,在主流的同时,还必须注意到,由于清朝政府的阶级本能,它所推行的各项政策,不可能不包含大民族主义的民族歧视、民族压迫的反动内容,这是支流部分。”
西南边疆。方铁《西南边疆汉族的形成与历朝治边》[※注]分析了西南边疆汉族形成的复杂历程。指出,元代以前,迁入西南边疆的移民逐渐被原有民族融合,并形成新的本地民族,元代后外来移民大量迁入,融合原有民族人口形成西南边疆汉族群体,其作用和地位明显增强,历朝对于西南边疆的外来移民和西南边疆汉族及其发展,均十分重视,并以此为制定治策的重要依据。
陆韧、彭洪俊《论明朝西南边疆的军管羁縻政区》[※注]认为,明朝平定云南后,为适应云南边疆外孤地带复杂的国际地缘政治、地理环境和多样民族性特征,在西南边疆逐渐建立一套“内边区”与“外边区”差异化的边疆行政区划和管理模式,并对云南外边政区实行军管性和羁縻性统治。这是明朝边疆控制和政区建置的创新性制度,体现了明朝疆域观在行政管理上的灵活性,保障了西南边疆较长时间的稳定,为中国现代国家领土的确立奠定了重要的基础。秦树才《清代云南绿营兵研究——以汛塘为中心》[※注],绿营兵是清代的主要军事力量,布置汛塘是绿营兵控制全国各地方的重要手段。本书对创建于顺治十六年的云南绿营兵,直至同治年间在以杜文秀为首的云南各族人民反清起义打击下,云南绿营兵制基本瓦解的全过程作了细微的梳理,是首次对清代绿营兵做区域性深入研究的学术著作。
郑维宽《历代王朝治理广西边疆的策略研究——基于地缘政治的考察》[※注]复原了广西高层政区与广西边疆的形成过程,自此中央王朝对岭南边疆的治理主要围绕广西而展开,厘清了历代广西地缘结构变动与中央王朝治边策略调整的关系,指出王朝治理边疆的策略经历了从古代固守封疆理念下“制内为主,御外为辅”向近代领土观念下“御外保边”的大转变,系统探讨了影响历代王朝治理广西边疆的各种因素,并对这些因素的结构及作用机制进行了深入剖析。作者以地缘政治为视角,运用地缘政治学、历史地理学等多学科的研究方法,通过重建历史上广西在岭南西部内、外地缘结构,从地缘结构的动态变化中去解读历代王朝治理广西边疆地缘的特殊性,王朝治理广西边疆策略的特点和影响因素,总结历史的经验教训,归纳出带有规律性的认识。
郑一省、王国平《西南地区海外移民史研究——以广西、云南为例》[※注]在借鉴中国古籍、地方史料,以及中外学者的研究成果基础上,融入作者对西南少数民族移民地区进行田野调查的成果,并综合运用人类学的理论与方法对西南边疆少数民族移民的历史和现状进行了开创性研究,为东南亚地区及中国广西和云南移民史的研究提供了一份重要研究成果。
(二)开发治理研究
中国历代各朝的边疆开发论者颇多,但缺乏宏观研究的力作。方铁、方慧著《中国西南边疆开发史》是较有分量的地区开发史专著,阐述先秦时期至清前期云南、广西两省以及历代曾进入中国版图的滇、桂以南一些地区的开发过程。内容包括西南边疆地区社会生产的各部门如农业、畜牧业、手工业、矿冶业、交通业以及动植物的开发、利用;边疆各族人民包括进入边疆的汉族和其他民族的移民在开发边疆过程中的贡献和发明创造;内地封建王朝和边疆地方政权对边疆统治和经营等。值得注意的是该著详述了南越国、南诏、大理国等地方政权对西南边疆的开发和经营,如论述大理国对云南及云南腹地外围新开发地区的经营[※注]等。
王双怀《中国西部开发史研究》是一部贯通古今的研究新著。本书探讨了我国西部开发的历程,着重研究了西部政区沿革、民族发展、城市盛衰、交通演进、水利开发、产业发展、文化传承和环境变迁等问题,分析了西部开发的经验教训,提出破解西部开发瓶颈的对策[※注],全书43万字。
林荣贵《辽朝经营与开发北疆》一书在某种程度上弥补了上述不足。该书中编“经济开发”系统阐论了辽朝对北部、西北部地区和东北地区的经济开发,包括农业、畜牧业、手工业、商业等,全面评价了其社会历史意义并认为辽朝在开发北疆过程中推行的一系列政策、措施,“既区别蕃、汉又无避蕃、汉之嫌”,因而能使“内地汉族士人和对经邦治国、经济开发、文化发展等方面之有专长者,被大量吸收,参加辽朝和北部边疆的各项建设事业”[※注]。该著所论辽朝对北疆的经营和开发以辽统一并辖有北疆并逐步扩大管辖地区这一背景展开,尤其是置于整个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历史进程中考察,立论起点较高,别具见地。
马汝珩、马大正主编的《清代边疆开发研究》,收论文15篇,内容十分丰富,按编排顺序包括:清代内地人口迁居边疆的原因、地域以及迁居后的开发实况和影响;清政府在北疆实施新政的概况、新政时期蒙古的官垦和屯垦以及工商实业和文化教育的开发;清开垦东北土地的实况和政策;晚清时期东北地区的近代工业和矿业情况;清代前期蒙古地区农业发展政策和政策评述;清前期对内蒙古、喀尔喀蒙古的赈济及其作用;清代新疆屯田的概况、形式及性质;清中叶新疆与内地开展贸易往来的方式、渠道、贸易类别和产品及贸易往来的作用;清代的茶法与川茶业的发展、川茶业对藏区社会经济的推动;清代云南矿业开发由盛转衰及其原因、矿业开发对云南经济开发的影响;清代云南交通的实况、“铜络”的开凿、三迤地区主要道路的开发、交通工具及设施、邮电和铁路的兴起;清代台湾与海南经济开发比较研究,包括经济开发的地理环境、开发方式和成果的比较[※注]。由于该论文集内容包括清前期、中期和晚期涉及许多边疆地区的开发,又有对整个清代边疆开发的带有共同性问题的综合阐述,因而可以从中窥见清代边疆开发的一般情况。
与上述论文集可以互相参照的是华立《新疆农业开发史》,论述了新疆农业开发的自然条件和历史基础、清政府开发新疆农业的缘由以及开发的方式、手段、制度、措施、活动及其成效。在论证上述问题时,既注意不同层次的人类力量与自然环境的相互关系、又注意生产手段和开发方式与社会环境、政治秩序的相互关系。因而“整个开发过程表现为清代新疆政治、经济和社会多种因素的动态相互作用”[※注]。该著总结的历史经验,可为今天新疆农业开垦提供有益的借鉴。
清代卡伦制度与驿传制度的研究,也为学者所关注。马长泉《清代卡伦制度研究》[※注]对本命题做了全方位的详尽研考。宝音朝克图《清代北部边疆卡伦研究》[※注]对清代中国北部(包括东北、西北)边疆卡伦的分布、设置等做了全面、细致、深入的考评,翔实剖析了清代卡伦具有的各种职能,并从与卡伦相关的设施,清政府对卡伦的监督、守卡官兵的拣选及其生计、坐卡等多个角度考察了清代卡伦管理制度的形成过程。刘文鹏《清代驿传及其与疆域形成关系之研究》[※注]首先考察了清代驿传在地域范围上的变化,并从功能学的角度,对清代驿传管理制度中的物质供给、信息传递、交通运输等方面制度变革的内容、背景进行了分析,进而在中国走向近代化的时代背景下,研析了清代驿传的近代转型,探讨了传统驿传是如何在功能方面被电报、近代邮政逐步取代,最终退出了历史舞台。
除上述专著外,许多学者还从不同的微观角度阐论了中国历代王朝的边疆治理。杨旸、衣兴国肯定了明永乐帝朱棣拓东北和南海诸岛功绩。作者以朱棣设立奴儿干都司为例,概括明政府在该地设官立治、整军经武,开垦荒地、教化士民的措施及其成效;以朱棣六次派遣郑和下“西洋”的史实,指出西沙、东沙和南沙群岛有些岛屿都是“御批”之后或以明年号或以官员名或以郑和随员的名字命名的,从而说明均属中国领土的一部分[※注]。杜涛论述了明初军屯的兴盛、大兴军屯的缘由、军屯的性质等问题。认为明初军屯的规模大、组织和管理完备,适应了当时特殊的政治、军事和经济形式的需要,但它是一种落后的和残酷的封建隶属关系,得到丰厚利益的是封建国家,其消极作用日益突出,与封建政府的矛盾也随之加剧,由此造成军屯盛极而衰[※注]。覃远东系统阐述了明代西南边疆军屯的作用和影响:巩固和加强明朝对西南地区的统治、促进西南地区的经济开发、推动西南边疆地区文化事业的发展、促进西南边疆地区的民族融合[※注]。此文可与上文相互补充。
有关新疆开发的论著也多有问世。邹礼洪《清代新疆开发研究》[※注]是一部专题性论集。涉及新疆开发研究的有:左宗棠新疆开发思想初探,新疆的骆驼养殖与驼运史管窥,近代新疆禁鸦片述论,左宗棠西北禁鸦片述论诸题。殷晴、田卫疆主编《历史时期新疆的自然灾害与环境演变研究》[※注]将新疆历史上开发置于环境史、灾害史的大背景下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考察,全书共收集相关论文25篇,分置于灾害史、地震活动与地震灾害、疾病与医药、环境演变、评介与综述诸题之下。
黎小龙等《历史时期西南开发与社会冲突的调控》[※注]认为历史时期西南的开发始终贯穿着两条主线:一是西南疆域的开拓与边疆的治理,一是西南地区经济的开发和社会的发展。这两方面开发的实施进程中,均会产生不同程度的社会矛盾与冲突,从而导致社会动荡。其中尤以民族矛盾与民族社会冲突对边疆的稳定、经济社会的发展、国家疆域的安全影响最大。面对这些矛盾和冲突,各历史时期的统治者均无可回避地进行必要的治理与调控。因此,治理的思想是否切合实际,调控的举措方法是否得当、有效,均直接影响到社会矛盾与冲突调控的效果。切合实际、调控得当者,缓和矛盾、化解冲突;不合实际、举措不当者,加剧矛盾、激化冲突。所以,民族社会冲突与调控状况,直接影响到西南经济开发与社会发展的进程,直接关乎西南边疆的稳定和国家疆域的巩固。本书近40万字的篇幅,对此做了深入的探论。
从以上综述可见,有关中国历代王朝边疆政策和边疆开发治理的研究成果显著,相对来说专著较多,质量都较高。各种成果均重视对边疆政策和开发治理的评述,且有深度。但上述两方面都缺乏整体研究的成果;有关历代边疆地区的民族政权的边疆政策和其对边疆的开发、治理方面的论述更为薄弱。
二 历代王朝边疆管理机构研究
有关边疆管理机构的研究有明显进展,但多局限于断代史和地方史角度,缺乏系统性研究。赵云田著《中国边疆民族管理机构沿革史》是迄今我国第一部有关中国边疆民族管理机构的通史性专著,全书分五编11章,论述了商周迄清末我国边疆民族管理机构的萌芽、产生、发展、完备的历史过程,比较了历代边疆管理体制的异同,探讨了不同政治体制的继承和革新,总结了历史经验教训。该著把边疆民族管理机构与中华民族的发展,与我国多民族统一国家不断发展和巩固的历史进程联系起来考察,从一个历史侧面反映了各个不同朝代的治乱兴衰。尤其是该著在概括边疆民族管理机构的特点及历史作用[※注]时,既有历史的统一性,又以不同朝代的大量史实为据,充分体现了史论结合的特点,令人信服。赵云田在上列著作的第二章论述了理藩院,后又出版了专论理藩的专著《清代治理边陲的枢纽——理藩院》。其第一编论述了理藩院的设置、沿革、内部机构,理藩院与蒙古、西藏、“回部”及与藏传佛教的关系,理藩院与四川土司的关系及理藩院与中外关系诸问题。指出清代理藩院是“清朝以前中国历代边疆民族机构的继承和发展”,在评价其积极作用的同时,也提示其阶段统治和压迫的本质,“它维护的只能是封建国家和少数民族王公贵族的利益”[※注];第二编介绍了研究理藩院的有关资料和文献。
(一)清以前诸朝的边疆管理机构研究
西汉王朝设立的西域都护府,是汉朝政府管理西域的最高机构,其行政长官为西域都护,相当于中原地区最高一级地方官——郡太守。卢苇《论西汉西域都护府》[※注]对西域都护府的设置、职能、管辖范围和在维护国家统一上的历史功绩,做了概略论述。这一命题的文章,还有贾应逸《汉代西域都护府的由来——兼谈郑吉的历史功绩》[※注]、刘锡淦《关于西域都护与僮仆都尉问题的质疑》[※注]、刘洪波《关于西域都护的设置时间》[※注]等。
护乌桓校尉是西汉王朝管辖北方民族事务的重要机构。林幹《西汉时期“护乌桓校尉”略考》[※注]对其设置、职责、等级、权限、管领范围等方面做了论述。何天明《西汉皇朝解决北方民族事务的统治机构——“护乌桓校尉”》[※注]认为:“设立‘护乌桓校尉’这种机构,因时、因地、因俗地解决国内多民族活动地区的有关问题,有益于多民族国家的统一与发展。”
唐代的羁縻府州有都护府,是治理边疆地区的重要机构,也是当时处理民族关系的创新之策。唐启淮《试论唐代的羁縻府州》[※注]和程志《唐代羁縻州府简论》[※注]对唐代羁縻州的设置、行政职能和历史作用,做了有价值的论述。唐文认为:“羁縻府州是我国多民族国家历史发展的产物。它的建立,加深了民族地区与中原的政治关系,促进了民族地区经济、文化的发展,巩固和发展了南北朝以来的民族大融合。这种地方行政制度,直到明代,还以不同的形式,在一些民族地区继续沿用。”吴玉贵《唐代西域羁縻府州建置年代及其与唐朝的关系》[※注]、孙玉良《唐朝在东北民族地区设置的府州》[※注]、林超民《唐前期云南羁縻州县述略》[※注]则分别对新疆、东北、云南地区的羁縻府州进行了考评和研究。唐启淮《唐代都护府述略》[※注]对唐代的安西大都护府、安北大都护府、单于大都护府、濛池都护府、昆陵都护府、安东上都护府、安东中都护府、北庭大都护府等八个都护府的设置、职能和作用进行了探讨。指出:“在其周边广袤的土地上,居住着经济形态不一,语言风习迥异的众多民族。唐中央政府统治这么多民族的一个主要方式,是按民族,或部落建立府州,以其原有的首领部长为都督、刺史,直接统治本民族,中央政府通过边州、都督府和都护府进行管辖。这其中都护府管辖的区域最广,治理的民族最多,对唐代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发展的影响也最大。”林超民《安西、北庭都护府与唐代西部边境》[※注]、柳洪亮《安西都护府初期的几任都护》[※注]以及《安西都护府西州境内时期的都护及年代考》[※注]、孟凡人《唐北庭都护府建置沿革》和《唐庭州北庭历任刺史都护节度使编年》[※注]、陈连开《唐朝渤海黑水都督府述略》[※注]、方国瑜《唐代前期南宁州都督府与安南都护府的边界》[※注]等文章则对设置在今新疆、东北、云南、广西等省区的机构的职能和作用,做了探讨和考评。
辽东都司和奴儿干都司是明初统治者在东北地区相继建立的两个地方最高行政机构。杨旸、李治亭、傅朗云《明代辽东都司及其卫的研究》[※注],对辽东都司的设置、辽东都司的行政职能,以及辽东都司在完成明王朝统一东北和北部边疆地区的重要作用,做了分析,并对辽东都司下设三万卫等二十三卫和安东、自在二州所做了介绍。朱诚如《明辽东都司二十五卫建置考辨》[※注]依据《明实录》《明史》《国榷》《明一统志》以及《辽记》《全辽备考》等书对辽东都司下设之二十五卫的建置年代和治所,做了较翔实的考辨。奴儿干都司的研究,当首推杨旸等著《明代奴儿干都司及其卫所研究》[※注],全书共分十一章,阐明了奴儿干都司设立之前,黑龙江、乌苏里江流域就是中国的领土,明洪武年间,地处黑龙江下游的奴儿干地区,又置于明政府管辖之下,并进一步叙述了奴儿干都司设立的经过、治所、建置和管辖情况。特别是系统论证了奴儿干都司属下卫所的建置、沿革、辖地、变迁的历史。作者考证出奴儿干都司属下的188个卫所,这个数字,超过了以往所有的考证、研究奴儿干都司的论文。还有李兴盛《奴儿干都司的建立》[※注]、杨旸、傅朗云《关于王谨等对奴儿干地区的巡视》[※注]、李建才《禾屯吉卫和奴儿干都司——禾屯吉卫指挥使司印考》[※注]、杨旸《不朽的历史篇章——明代弗提卫及其官员佛家奴巡抚奴儿干地区》[※注]、鞠德源《从“三万卫选簿”看明朝政府对奴儿干地区的经营》[※注]等。奴儿干永宁寺碑记是研究奴儿干都司的一个重要内容,素为中外学人所瞩目。鞠德源《关于明代奴儿干永宁寺碑记的考察和研究》[※注]依据档案文献着重介绍清代前期关于奴儿干水宁寺碑记的图籍文献,同时对19世纪以来,中外探险家和学者对永宁寺碑记的考察和研究,做了详尽介绍,并指出:真正揭示奴儿干永宁寺两篇碑文真相,是清代杰出历史地理学家曹廷杰,他的研究成果,推动了明代东北疆域史研究的发展。20世纪70年代以来,对永宁寺碑考释的重要论文有钟民岩《历史的见证——明代奴儿干永宁寺碑文考释》[※注]、钟民岩、那森柏、金启孮《明代奴儿干永宁寺碑记考释》[※注]、杨旸《明代奴儿干永宁寺碑记再考察》[※注]、傅朗云《明代奴儿干永宁寺碑汉字碑铭补释》[※注]等。
(二)清王朝的边疆管理机构研究
清朝政府统一了多民族国家疆域版图之后,根据“因俗而治”“因地制宜”方针,针对各边疆地区的不同情况,设置了相应的管理机构,制定了管理措施。自清初开始,其在边疆地区的管理机构与管理措施,随着对边疆地区的逐步统一,也在不断补充、完善与加强,因而形成了一整套管理边疆的措施与制度。
关于清代边疆管理制度与措施的研究,早于20世纪三四十年代即已引起学者们的重视,当时就有荆三林《近代中国经营边疆史》[※注]、陈炳光《清代边政通考》[※注]等著作出版,与此同时先后发表了力保汉《近代边疆政制述略》[※注]、佘贻泽《清代之土司制度》[※注]、王文萱《清代边疆行政》[※注]、玄默《清代边政通考》[※注]、楚明善《清代之治边制度与政策》[※注]、凌纯声《中国边政之土司制度》[※注]、陈芳芝《清代边制述略》[※注]等论文。1949年以来,有更多有关清朝政府对边疆地区的经营管辖的研究论文发表,主要集中在以下两个方面。
1.清代边疆管理机构理藩院研究
清代的理藩院是主管蒙古、新疆、西藏等地区少数民族事务的中央机构。三四十年代发表何建民《蒙古概观》[※注]、郭冠杰《清代中央官制之略述》[※注]、王文萱《清代蒙古政制研究》[※注]、郑鹤声《前清康乾时代之理藩院政策》[※注]、罗应荣《中俄蒙的接触与清代的理藩政策》[※注]等论文和论著,分别对理藩院的创设、性质、沿革、职掌作了论述。这个时期对理藩院的研究处于刚刚起步的阶段。
50—60年代,出版了陶克涛《内蒙古发展概述》[※注]、佘元安《内蒙古历史概要》[※注]、钱实甫《清代的外交机关》[※注]等著述。这一时期的理藩院研究,一方面较前一时期有所深入,出现了研究理藩院的专题论文。但此时研究,资料使用上仍很不充分、完备,因而其研究中所提出的某些观点,难免有些失之于偏颇。
70年代,台湾学术界发表了一批有关理藩院研究论著,主要有杨正孝《清代理藩院之研究》(1975年)、吕士朋《清代的理藩院——兼论清代对蒙藏回诸部的统治》[※注]、何耀彰《满清治蒙政策之研究》[※注]、周昆田《清代的边疆政策》[※注]等。在上述著述中,吕士朋对清朝设置理藩院的意义论述较明确,文章认为:理藩院“组织的严密,事权的统一,职掌的分明,行政的不受牵制,不仅中国历代的中央治边机构无法相比,即清代中央的六部,亦因遇事诸多掣肘,且无与地方督抚的直接联系权力而相形见绌。由于理薄院的行政上具有相当的独立地位,且对驻边的将军、大臣有联系的指导的权力,故于处理边疆要政,有迅赴机宜之功,此为理藩院不同于其他中央行政机构的五大特色。”
80年代,大陆学者对理藩院的研究取得了可喜的成果。先后出版了张德泽《清代国家机关考略》[※注]、李鹏年等《清代中央国家机关概述》[※注],书中对管理蒙、回、藏事务的理藩院进行了概括介绍。赵云田发表的《清代理藩院初探》[※注]一文对理藩院的组织、职能和历史作用作了论述,指出:“理藩院组织系统庞大,在编人员众多,实是清朝的一个重要机构。理藩院的职能、包括参与议政,参与军事,审理刑事诉讼案件,管理喇嘛教,赈济救荒,办理满蒙联姻事务,管理会盟驿站、稽查蒙古地区户丁,管理少数民族王公朝觐、贡物、燕赍、廪饩、封爵和禄,管理各旗疆界,调解各部纠纷,管理对俄国的外交事务等十个方面。”赵云田、成崇德《清朝理藩院对南疆地区的管辖》[※注]论述了理藩院管辖南疆地区的特点、内容和历史作用。赵云田《清代理藩院的设置的沿革》[※注]对理藩院的发展过程作了系统论述,认为理藩院大体上经历了三个阶段:即崇德和顺治年间(1636—1661)是理藩院组织机构的创设阶段,康乾时期(1661—1795)理藩院组织机构渐趋完善,嘉庆朝(1795年始)以后到辛亥革命爆发,是理藩院沿革史上的第三阶段。赵云田还在《清代蒙古衙门设置时间辨析》[※注]一文中论证了蒙古衙门设置的确切时间,当于崇德元年(1636)。有关理藩院研究的论文还有王锺翰《试论理藩院与蒙古》[※注]、赵云田《清朝理藩院和中俄关系》[※注]和《略谈理藩院对西藏的治理》[※注]等,上述文章就理藩院对国内蒙、藏地区的管理以及同邻国俄国的关系作了详细的论述。在理藩院的研究上,七八十年代有较大的发展,不仅在论著数量上有所增加,而且研究领域拓宽、选题深化,使用资料更加丰富多样。值得提出的是赵云田在《清代蒙古政教制度》[※注]一书中,对理藩院的设置、沿革、内部机构、职掌、历史作用及《理藩院则例》的形成、基本内容作了全面、系统、详尽的论述。赵云田还在《清代理藩院、理藩院资料和理藩院研究》[※注]一文中,对近百年来理藩院研究的历程作了概括,认为20世纪三四十年代是研究的起始时期,五六十年代是深入时期,七八十年代是发展时期。
2.清代边疆管理制度研究
政治体制及其有关行政管理制度的设立,是维护与实现统治权力的主要方式与工具,因而历代统治者无不重视行政管理制度的建设。清朝统治者入关以后,除了加强对中原地区广大汉族的统治外,随着对边疆地区的逐步统一,疆域版图不断扩大,而所辖民族地区也日益增多,为了加强对边疆民族地区的统治,清统治者采取了一系列的行政管理制度,从中央来讲由皇帝通过理藩院直接管辖,此外,又根据各个地区的具体情况,采取区别对待、因俗而治的多种不同制度进行统冶。大体而言,在东北地区,主要实行军府制度,即由中央派将军分驻奉天、吉林、黑龙江三省,管理军政与民政,实行军府制下的旗、民分治。在蒙古族聚居的北疆和西北部分地区实行盟旗制度。新疆地区,主要采取军府制度,地方行政方面,因民族成分复杂,社会习俗各异,又分别采取郡县制、盟旗制和伯克制。在西藏地区,实行政教合一制度,雍正朝开始,设立驻藏大臣,逐渐形成驻藏大臣制度。西南地区实行土司制度,到雍正年间,清政府推行改土归流政策,土司制度发生了变化。对上述清代边疆的政治体制与管理制度的研究,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总论方面
五六十年代,发表了台湾学者张兴唐《中国近代边政制度沿革及其革新刍议》[※注]、李绍盛《我国历代边政机构简述》[※注]、周昆田《中国边疆政治制度的沿革》[※注]、田炯锦《边疆政治概述》[※注]等论文。田炯锦论述中国边疆政治制度的产生时说:“一般国家均有‘边疆’的存在,但并不一定均有其‘边疆政治’的存在;原因是一般国家的‘边疆’,仅指所谓‘边界’(Boundary)而言,其内涵并无特殊的意义;换言之,即‘边界’仅指与邻国接壤的境界而言,在外交与国防上,容或有其突出之点,但在内政上,则与内地无异。至于我国,因为幅员的广阔,民族的复杂,社会传统的不同,人口的稀少,交通的阻塞等等关系,边疆乃形成了一种特殊地带,它有它的纵深的幅度,而非边界(Boundary)一词所能概括。因此在同一的统一政府之下,而各边疆地区多年来沿习下来的政治制度,仍然保持着旧有的,没有太多的变化。所以在中国,‘边疆政治’的产生,是有其事实需要的。”对于清代边政制度。他划分为三种,蒙古的盟旗制、西藏的政教合一制、西南及西北各省的土司制。
80年代,清代边疆政治制度总论方面的研究,主要反映在如下几部清史专著中。如戴逸主编《简明清史》[※注]、郑天挺《清史》[※注]等著作中都有专门章节加以论述。在专题论文方面,赵希鼎《清代边疆和少数民族地区的政治制度》[※注]一文做了有益的研究,该文对西南、东北、蒙古、新疆、青海、西藏、台湾等民族地区的政治建置与政治制度,都作了全面的论述和介绍。
(2)盟旗制
20世纪初,《东方杂志》就刊载了关于盟旗制度的文章,如《蒙古盟旗制观》(第9卷第8期),《蒙古政治考》(第10卷第2期)。三四十年代,有关论文有王文萱《清代蒙古政制研究》[※注]、札奇斯钦《近代蒙古之地方政治制度》[※注]、凌纯声《中国边政之盟旗制度》[※注]、张问童《论内蒙盟旗地方制度》[※注]等,凌文对旗制的起源、组织,盟制的起源、组织、部落与盟旗的关系,八旗与盟旗的关系,内属部落及回族的旗制进行了探讨。50年代以后,台湾又发表了张兴唐《蒙古盟旗制的意义和沿革》[※注]和《蒙古盟旗地方行政制度介绍》[※注]、金兆鸿《蒙古的盟旗制度》[※注]、张国柱《盟旗制度的起源及演变》[※注]等论文。
与此同时大陆学者对盟旗制度也进行了深入研究。陶克涛在这方面研究较为全面系统,他在《内蒙古发展概述》中认为:“盟旗制度……具有浓厚的军事性质,是清统治者利用蒙古旧制(军事性政治组织)而仿照满洲旗制加以制定的。”他在探讨了盟旗的起源、组织系统之后认为:盟旗制度“完全建立在落后的自然经济之上,并在很多方面残留了原来氏族末期的原始痕迹”。“由于其分散性、孤立性、割据性和竖的方面的军事性,因而极有利于异族征服者的统治。”陈国干《清代蒙古盟旗制度的来源和性质》[※注]、王湘云《内札萨克的建立》[※注]、佟佳江《清代盟旗制度与吉林省的行政建置》[※注],对盟旗制度的产生的性质论述了各自的看法。80年代出版的《蒙古族简史》[※注]和赵云田《清代蒙古政教制度》[※注]两部著作较全面、系统地论述盟旗制度产生的渊源、不同的组织形式,及会盟制度的意义。史学界比较一致的看法是,盟旗制度是清朝统治者根据满族自己的八旗制度的组织原则,在蒙古原有社会制度的基础上因地制宜逐步建立起来的,不宜把蒙古八旗和盟族制度下的旗混为一谈。杨强《清代蒙古盟旗制度》[※注]尝试将历史学、民族学、法学、政治学诸学科方法相结合,在充分吸纳前人研究成果基础上对有清一代蒙古盟旗制进行了系统阐论。
(3)政教合一与驻藏大臣制度
政教合一是西藏社会历史上不同于其他民族的一项制度,元朝的萨迦、明朝的帕主,均以法王兼领政治,建立了卫藏政教合一的政权。清朝政府保留了西藏的政教合一制度。高长柱《边疆问题论文集》[※注]、凌纯声《清代之治藏制度》[※注]、周昆田《西藏问题面面观》[※注]等论文、著作中都涉及政教合一制度。周昆田在其论文中指出:“西藏社会是一种佛教文化最深入社会,其地方政治亦蒙受此种影响而与佛教完全合流,形成所谓政治宗教合一的行政制度。”札奇斯钦《蒙古与西藏历史关系之研究》[※注]与丁汉儒、唐景福、温华、孙尔康编著的《喇嘛教源流及社会影响》(未定稿)[※注]两部著作中都以专门章节论述西藏政教合一制度。东嘎·洛桑赤烈在《论西藏政教合一制度》[※注]一文中就西藏政教合一制度形成的历史溯源作了系统的论述,认为:“公元1652年顺治帝邀请五世达赖喇嘛到北京相见,给以隆重款待……增强了以达赖喇嘛为首的西藏地方政府的权力。西藏地方政府是由格鲁派的上层掌握政教大权的政教合一制度的政权,它是比较完整的行政制度和法律的政教合一制。”东嘎·洛桑赤烈剖析了西藏政教合一制度发展的历史过程后,总结道:“简言之,在政教合一制度产生以前,世俗和宗教两方面的领导是分离的,这一制度逐步发生,最后形成世俗与宗教两方面的领主由一个人同时担任的政教合一的制度。”对于清代西藏政教合一制度的形成时间存在着不同说法,《藏族简史》[※注]一书提出,1652年,“达赖喇嘛的封号和其在西藏的政教地位遂正式被确定下来”。五世达赖期间,“更加巩固了西藏封建农奴制的政教合一体制”。“在桑结嘉措执政期间,第巴政府的组织逐渐完备,确立了法制和官制,以及黄教寺院领主及其支持者在西藏地方的领导地位,一个政教合一的封建农奴制的政体较前更加健全了。”而王辅仁《藏族史要》[※注](与索文清合著)、《西藏佛教史略》[※注]、《蒙藏民族关系史略》[※注](与陈庆英合著),以及黄奋生《藏族史略》则与上述观点完全不同。王辅仁明确指出:“清朝初年在西藏实行的宗教和政治权力分开的政策,对西藏的发展,对当时清朝在西藏实行的间接统治,无疑是有利的。至于清朝正式册封达赖喇嘛兼管西藏政教事务,使之成为‘政教合一’的领袖,是在此一个世纪以后的事,是清朝为了抑制西藏世俗贵族的权势而采取的对策。有人认为格鲁派的政教合一地方政权始于达赖五世,这种提法是不符合清朝册封达赖五世和固始汗的历史事实的。”[※注]王森早在1965年就提出:1751年“善后章程的制定,加强驻藏大臣的权力。同时也正式由中央授权达赖喇嘛参与管理西藏行政事务,此后二百年间,在西藏黄教掌权的所谓政教合一制度,也正式由中央确定下来。”[※注]黄奋生论述说:“公元1750年(清乾隆十五年),取消世俗藏王制度,政务直接统于达赖。分由四噶伦处理,政教合一的实质加强。”[※注]对上述问题不同看法,应该说对开展西藏史研究有着促进作用。
史学界对清代驻藏大臣制度也作了许多研究。20世纪40年代黄奋生《清代设置驻藏大臣考》[※注]、丁实存《清代驻藏大臣考》[※注]《驻藏大臣述评》[※注]《清代设置驻藏大臣纪要》[※注]等论文从驻藏大臣设立的起因、经过、职权、历史作用等不同角度进行了探讨。70年代以后,台湾学者萧金松相继发表了《清代驻藏大臣之研究》[※注]《清代初置驻藏大臣经过考》[※注]《清代初置驻藏大臣原因之探讨》[※注]《清代驻藏大臣的组织》[※注]《清代驻藏大臣的职权》[※注]等系列论文。大陆学者发表了一些专门论述驻藏大臣制度的论文,如王忠《中央政府管理地方制度的发展》[※注]、陈鸣钟《清代前期中央政府对西藏地方政治制度的改革》[※注]。80年代以后,吴丰培《清代驻藏官员的设置和职权》[※注]、顾效荣《清代设置驻藏大臣简述》[※注]、张云侠《略论清代驻藏大臣的设置、职权及有关问题》[※注]、曾国庆《清代驻藏大臣一览表》[※注]和《清代驻藏大臣浅探》[※注]等论文以及有关藏族史、清史的专著中都有专门章节论述。尤其引人注目的是吴丰培和曾国庆编撰的《清朝驻藏大臣制度的建立与沿革》[※注]和《清代驻藏大臣传略》[※注]两本专著。前一部书全面论述了驻藏大臣设置前西藏政治概况、设置的起因、设置的年代、职称、任期、员额、衙门驻地、职权等问题。作者认为,设立驻藏大臣制度意义深远,“虽然远在700年前的元代,中央已设立了宣政院,统辖西藏全区,藏中地方重大事务,如重要机构的设立,委派西藏的高级僧俗官员,采取军事措施等均由宣政院决定,究不如清政府派遣官员、军队,对藏地的政治、军事、经济、宗教、外交等直接管理,更较有效。中央政令,直颁藏区,对于问题解决迅捷”[※注]。后一部著作共收入正副驻藏大臣136人,并编《清代驻藏大臣一览表》附于书后,使读者一目了然,便于使用。
(4)新疆军府制和伊犁将军
军府制,是中国历代中央王朝对新疆地区实施管辖的主要方式。18世纪中叶,清政府统一新疆后,于1762年(乾隆二十七年)设置“总统伊犁等处将军”,统辖天山南北军政事务,并管理归附清朝的中亚地区诸部族。管守新《清代新疆军府制度研究》[※注]一书对清代新疆军府制度的始末做了较为系统的阐论。阿拉腾奥其尔《清代伊犁将军论稿》[※注],本书导论对军府制是清王朝统治新疆的有效方式,伊犁将军是军府制的核心,以及伊犁将军研究基本史料和研究概况诸问题做了专论。并对明瑞、阿桂、永贵、舒赫德、松筠、长龄、奕山、布彦泰、金顺、志锐等十位伊犁将军撰写了传稿。管守新《清代伊犁将军职掌考述》[※注]指出,伊犁将军的职掌与权限是本着边疆地区“因俗而治”原则而设置的,在不同时期、不同条件下是不同的。伊犁将军的实际治政权力比法定治政权要小,这是由清朝政府为了防止地方势力坐大及在边疆地区实行“因俗而治”政策决定的。
周卫平《清代新疆官制边吏研究》[※注]全书以清代新疆军府制时期地方官制的建立与发展,新疆建省后地方官制的演变,清代新疆地方职官的群体特征,官制、边吏与清代新疆之变乱为题立章,前二章纵论清代新疆军府制时期和建行省后的官制及其演变,后二章则分论了有关新疆边吏的两大命题,在余论中对军府制下伊犁将军与行省制下甘肃新疆巡抚等问题进行比较研究,视野颇有新意。书末参考文献中收录有关新疆官制和边吏的研究书目、论文和博士、硕士论文,是一份有用的参考资料。本书是国内首部将清代新疆官制与边吏作为研究对象的学术专著。
相关论文还有:周卫平《清代新疆塔尔巴哈台参赞大臣的设置与变迁》[※注],刘文鹏《清代南疆办事大臣职权考》[※注]等。
(5)伯克制度
“伯克制”是我国维吾尔族地区一些突厥语系民族历史上形成的一种官制。18世纪中叶,清朝统一新疆以后,因俗而治,在维吾尔地区继续沿用,并进行了一系列改革,使之成为清朝边疆政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伯克制研究的论文有:林恩显《清代新疆伯克制度研究》[※注]、冯志文《封建社会晚期新疆的伯克制度初探》[※注]、苗普生《关于伯克制度的形成与发展》[※注]、刘义棠《伯克制度研究》[※注]等。刘义棠考证了“伯克”的音、义,认为“伯克一称,始源于古代突厥部落,再由突厥部族渐次传播到其他阿尔泰系民族”。作者进而论述了“伯克制度”的组织、职权、员额、特征,指出:“清朝因人、因地、因教的不同,而实施各种不同的边疆政策边疆政治制度,不无其理由存在,亦不无其成功的地方。”苗普生《伯克制度》[※注]一书对“伯克”一词的音、意及其语源,伯克制度的形成,清朝政府对伯克制度的改革,伯克制度的行政组织,伯克制度的废除,以及柯尔克孜族、哈萨克族、乌兹别克族等历史上的伯克与伯克制度均做了简洁、准确的阐论,同时还对伯克研究的史料和研究史进行详尽评介,是一部伯克制度研究的入门之书。同时,作者还著有论文如下:《关于伯克制度的形成与发展》[※注],《论清初维吾尔族地区伯克制度的改革》[※注],《废除伯克制度与新疆建省》[※注]。此外,刘志霄在其《维吾尔族历史》[※注]一书中论述道:伯克制度是“构成清朝在天山南北的主要行政建制”“它是介于扎萨克制和郡县制之间的一种行政建制”“伯克制度既避免了扎萨克制过分的封建色彩,同时,也顺应了当地维吾尔居民的习惯”。
三 近代中国的边疆管理研究
(一)综论方面
清朝政府根据“因地制宜”“因俗而治”方针,针对各个边疆地区不同情况,制定了相应政策,设置了相应的管理机构,并不断完善,强化了对边疆地区的管理。但进入近代以后,边疆危机频仍,清政府原先推行的行之有效的边疆政策走向破产。同时随着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逐步形成,中国的经济成分和社会结构也发生了明显变化,地方行政机构不断出现严重失灵和失控状态,在边疆地区表现尤为严重。清政府在边疆管理上采取了一系列补救应变对策,包括从中央到地方的边疆管理体制上的调整。对此问题的研究,虽远不及对清朝前期边疆政策研究深入,但也日益引起学者们的关注。刘子杨编著《清代地方官制考》[※注]对近代以来边疆地区官制,以及负责海防事务同知以下官吏的变化,作了较详尽的概述。徐学林《中国历代行政区划》[※注]则对更少为研究者问津的中华民国时期的地方行政设置和管理作了虽简略但颇为全面的介绍。综论方面还有赵云田《近代我国边疆民族中央管理机构的演变》[※注],作者从中国社会半殖民地半封建化进程的逐步演进,国家政治机构的陵替和调整的大背景出发,认为“晚清时期边疆民族中央管理机构最大变化,是理藩院改称理藩部”,名称的改变,其职能也发生了变化。“理藩部对俄交涉职能的丧失,是俄国政府单方面愿望的实现,是清政府屈从于资本主义列强的产物。”文章还对北洋时期蒙藏事务局以及它的后身蒙藏院、民国政府蒙藏委员会的设置、沿革、职掌进行了客观述评。
新世纪以来有关近代边疆治理综论性的学术著作值得重视。
阿地力·艾尼《清末边疆建省研究》,本书力图把始自19世纪80年代中期前后清政府对边疆地区统治方式的根本性变化作为一个重要的转折点,探讨清政府是如何将边疆地区纳入同质性、排他性的“中国”秩序中的,即以清末边疆地区建省为主轴,分析探讨清政府如何通过一系列的政策性措施将其版图逐渐整合到一元化的国家之中,如何将传统前近代国家改变为近代主权国家以及这种转变所产生的深远影响。[※注]
赵云田《清末新政研究——20世纪初的中国边疆》[※注],本书以档案史料为基础,充分吸收了国内外研究成果,对东北、蒙古、新疆、西藏新政的实施进行了全方位的研究,对众多复杂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既肯定了新政的历史作用,又剖析了其最终失败的原因,书中特别强调了边疆地区新政实施者的爱国情怀和忧患意识对当今中国社会改革有着重要的启示和借鉴作用。
冯建勇《辛亥革命与近代中国边疆政治变迁研究》[※注]。本书选择辛亥革命这一具有传承意义的历史时点,从民族国家构筑的视角,考察晚清民初时期边疆地区的政治实态和民族心理,乃至该地区对中国国家的认同状况。将具有诸多共同点的外蒙古、新疆、西藏,置于同时代的位置上予以探究,同时还从民族国家构筑的角度对辛亥革命前后边疆地区政治变迁的整体状况进行了阐论。
欧阳湘《清末边疆省份司法改革的特殊政策述论》[※注]论述了清政府在边疆省区所推行的特殊政策:在普设法院问题上力求减少应设厅数、降低编制标准和展缓筹设期限,在司法人才培养方面施行灵活措施,以便不拘文法选拔官员并吸引省外人才,法政教育则以速成为特色;在法官考试和作用方面,法部在西部六省专设考场,录取标准也较京师考场为宽松。进而指出:这种特殊政策有助于推进边疆省份的司法改革。
(二)对不同边疆地区的管理研究
由于边疆地区情况各异,更多的研究是侧重于具体地区的具体变化。
东北地区。赵云田《晚清东北军政管理机构的演变》[※注]对光绪年间盛京将军、吉林将军、黑龙江将军三将军体制的变化,直至最终废除军府制,建立行省的演变进程、原因和作用进行了论述,认为:“清代东北边疆管理机构,通过晚清的官制改革,由三将军体制演变为建行省、设督抚,在行政、立法、司法等方面表现出了近代国家机构的特点,不仅从一个侧面反映了清朝由盛到衰,而且也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东北地区社会的发展。”康沛竹《日俄战争后的清廷东北防务》[※注]认为,清政府面对边疆危机加剧,在东北地区采取了相应举措,以期缓解“龙兴之地”内外交困的危机局面,其举措有三:行政体制的变革——改建行省;移民实边政策的继续推行;整军经武以固边防。文章还论述了这一时期主政东北的边吏赵尔巽、徐世昌、锡良、程德全、吴禄贞、宋小濂的政绩。刘家磊《略论清季东北移民实边政策》[※注],考察该政策由封禁到开放,由虚边到实边的发展过程。许淑明《清末黑龙江移民与农业开发》[※注]认为,1904年以后,清政府在东北实行土地开放政策,使黑龙江农业开发迅速发展。刘金明《北洋政策对鄂伦春族的政策与“安边”》[※注]指出,北洋政府对鄂伦春族推行的一系列政策,虽然半途而废,但在当时历史条件下,仍起到安抚东北边疆的某些作用,“主要表现在:一定程度上强化了北洋政府对东北边疆地区的管辖,促进了鄂伦春族农业生产的初步发展,为鄂伦春族培养了一批具有一定文化知识的人才”。吴禄贞于1907年调迁延吉边务帮办、督办,治边颇有建树,靳大经《吴禄贞经略延边的历史功绩》[※注]认为,吴禄贞是为维护延边领土主权,为延边开发建设做出重要贡献的杰出人物。高月《清末东北新政研究》[※注]基于清末在传统的“满汉一家”“中外一体”的“大一统”理念已然失去效用的情况下,王朝统治者必须寻找新的统合手段,以增加王朝中央政府对全部疆域的统治力和各民族对于王朝的认同,清王朝的办法是在全国范围内推行颠覆传统体制的新政改革。本书以清末东北新政为研究对象,从疆域统合的角度切入,阐明清王朝通过在东北实施新政,意图实现疆域的均质化,以达到重新统合疆域之目的。
蒙古地区。学者们研究重点之一是清末移民实边政策和清朝政府在蒙古地区推行的“新政”。翁独健主编《蒙古族简史》[※注]和郝维民主编《内蒙古近代简史》[※注]均有专章专节论述近代以来清朝政府对蒙政策的调整,其主要方面是:放垦蒙地、施行新政;筹蒙改制,强化统治。前书认为:“清末大规模‘移民实边’,从长远的历史影响看,对蒙古地区的进一步土地开发,是有一定成效的,对蒙古族自身农业的发展,也不无一定裨益。但是,清政府不顾蒙古地区各阶层的普遍反对,强制推行放垦蒙族土地,搜括巨额押荒银,严重激化了民族矛盾和阶级矛盾,造成了社会动荡。充实边防的目的不但没有达到,而且增加了许多新问题,使危机日益加深,给俄日帝国主义对蒙古封建上层的蛊惑煽动以可乘之机”(《蒙古族简史》,第277—288页),应该说这样的分析是比较中肯的。但对这一问题学者们认识并不一致。内蒙古社科院历史所学者们撰写三卷本《蒙古族通史》[※注]指出:“清末‘移民实边’政策的推行,不管统治阶段曾经有过什么样的动机,但最终结果是造成了对内蒙古地区社会生产力的破坏,加剧了阶级矛盾和民族矛盾,也更加暴露了清末统治者的腐败;‘移民实边’并没有起到充实地方、抵御帝国主义入侵的作用。”卢明辉《清代蒙古史》也认为:“自推行‘移民实边’和‘新政’以来,致使蒙旗扎萨克以下皆有所失,而无一所得,对广大蒙古族人民更加重了政治压迫和经济剥削。”这一论题的论文还有田志和《论清末东部蒙旗地区的移民实边问题》[※注]等。民国时期历届政府对蒙古地区治理的研究主要有:王德胜《北洋军阀对蒙政策几个问题的初析》和乌兰少布《中国国民党对蒙政策(1928—1949年)》[※注]。前文在分析了北洋政府蒙藏院的设置、职责后指出:“在蒙古地方行政机构方面,袁世凯政府同样是沿袭了清政府分割统治蒙旗,加强军事监督的传统政策,并且将清末在蒙古地区划分行省的计划向前推进了一步。”后文认为这一时期“所实行的统治政策大体上可以说是自清末以来中国统治阶级在蒙古地区推行移垦、同治(在政治上和行政上使蒙古地区与内地汉族地区‘一体化’)、同化政策的延续和发展”,这一政策可以简单地表达为“蒙地汉化”政策,十分明显它与“清中叶以前对蒙古实行的封禁、分治、隔离政策恰好截然相反,其对比是非常鲜明的”。
乌力吉陶格套《清至民国时期蒙古法制研究——以中央政府对蒙古的立法及其演变为线索》[※注],本书主要以中央政府对蒙古的立法及其演变为线索,研究清至民国时期蒙古法制演变相关诸问题。
闫天灵《汉族移民与近代内蒙古社会变迁研究》[※注]以汉族移民及汉族移民社会的成长为中心,对汉族移民的原因、方式、类型、过程、数量、分布、祖籍地、迁移路线、移民的定居化与本土化,移民过程中的蒙汉关系,移民社会的生产方式、土地制度、租佃习惯、社会分层与社会控制、生活状况与风俗习惯、移民社会的社会问题进行了全面考察。通过对社会历史事象进行纵切式研究,以“问题”统领全局,在具体方法上,主要以历史学实证研究为基础,最大限度地占有史料,通过史料展现以往的社会生活场景,同时又注重个案研究和比较研究,对移民过程中的关键环节、引领人物进行典型剖析,将内蒙古移民与东北、台湾移民,以及内蒙古各分区移民进行纵横对比,凸显塞外移民社会的丰富内涵和个性特征。本书前言中对本研究命题的中外文文献史料的介绍和国内的相关研究成果的综述,为读者进一步深入研究提供了方便。
新疆地区。光绪年间新疆建省是新疆近代史上的一件大事,是清政府巩固其在新疆统治的一个重要举措。新疆社科院民族所编著《新疆简史》第二册[※注]和钟兴麒《新疆建省述评》[※注],对新疆建省的前前后后以及历史作用做了较详尽评述。纪大椿《论清季新疆建省》[※注]指出:“由新疆建省而密切了新疆与全国各族人民的政治、经济联系,巩固了各族人民在反帝反封建斗争中用鲜血凝成的情谊,加速了西陲边疆的开发与发展。这些都是当时的封建朝廷和官吏未曾意识到的。”这方面论文还有:沈传经《论新疆建省》[※注]、齐清顺《新疆建省及其历史意义》[※注]等。研究新疆建省必然要涉及龚自珍、左宗棠、刘锦棠三个历史人物。首先提出新疆建省之议的是龚自珍。纪大椿《龚自珍和他的〈西域置行省议〉》[※注]具体分析了这一正确主张的内容,认为其最大的贡献在于,“用历史发展的观点分析了新疆实施行省制度的必然性”,所有这些“都是他超过前辈,站在时代的前列而提出的新的斗争任务”。韩式朋《龚自珍议新疆防务》[※注]认为,新疆建省和移民实边有利于新疆的发展,而加强防务的最好办法就是移民实边。这方面论文还有:丁汝俊、马春燕《龚自珍〈西域置行省议〉述评》[※注],季镇淮《龚自珍简论》[※注]等。左宗棠是新疆建省的实践者。杜经国《左宗棠与新疆》一书对左宗棠关于新疆建省的思想和筹划进程作了剖析,认为“维护西北边防的安全是左宗棠主张在新疆建省的根本出发点。他在这方面的一切部署,从政治、经济到边事,都是为这个根本目的服务的”[※注]。同类论文还有:董蔡时《论左宗棠与新疆开置行省》[※注]、牛济《左宗棠与新疆改设行省》[※注]等。塞防与海防之争与新疆建行省的争论是有直接关联的,赵春晨《清季关于新疆问题的争论》[※注]对清廷对于新疆问题的战略决策作了有益探讨。作者认为争论重点有四个:一是咸同年间放弃新疆论调的抬头,二是“海防”与“塞防”之争,三是南疆弃取之争,四是建省之争。这方面论文还有:张立真《评左宗棠的塞防理论与实践》[※注]、牟安世《论中国近代史上的“塞防”与“海防”之争》[※注]、杨策《论所谓海防与塞防之争》[※注]、黄顺力《重议海塞防之争》[※注]、杨东梁《论中国近代的海防与塞防》[※注]、董蔡时《再论左宗棠与李鸿章新疆防务之争的性质》[※注]、杨光楣《也论清代同光年间“海防”与“塞防”之争的性质》[※注]等。由于左宗棠在新疆期间,伊犁地区还没有收复,建省问题一直议而不决,直到1884年清政府才下令建省,任命刘锦棠为首任新疆巡抚。台湾学者陈旺城《刘锦棠研究》[※注]全面、详实地评述了刘锦棠治疆生涯。管守新《刘锦棠在新疆建省》[※注]认为:“新疆建省的完成,不仅使新疆摆脱了长期以来所处的‘藩部’地位,而且统一了与其他各省的政体,成为清朝的第十九个行省。在新疆建省及其建署最后完成的过程中,刘锦棠作了大量的工作”,因此我们“绝不能忽视新疆建省的最终执行和完成者——刘锦棠在其中所起的重要作用”。另外,于维诚《新疆建置沿革与地名研究》[※注]对于了解近代新疆建置、地名的变化,是一部很有实用价值的参考书。
晚清时期政府治疆还有四部著作值得一读。
潘志平《浩罕国与西域政治》[※注]虽然是一部中亚浩罕国的历史著作,且这个汗国早已覆灭并永远地消逝,但二百多年前它崛起之时,甚至一度盛名中亚,汗国以其国都浩罕为名。清代乾嘉年间浩罕成为清帝国的附属国,听命于清驻喀什噶尔、叶尔羌的办事大臣。19世纪20年代后浩罕崛起,脱离了对清的依附,在道光、同治年间,浩罕成了新疆伊斯兰权贵和卓势力的支持者,不断窜犯骚扰南疆,到了19世纪60年代至70年代阿古柏的“哲德沙尔”政权侵占新疆长达10余年时间。本书是国内第一部探研这一段历史的学术专著。
苏德比力格《晚清政府对新疆蒙古和西藏政策研究》[※注],本书以边疆内地政治一体化作为中心论题,研究晚清政府在新疆、蒙古和西藏等边疆地区推行的政策和措施,并对其利弊得失,力求做出客观的分析和总结。
童远忠《近代新疆防务建设研究》[※注],本书以近代中国历史发展为线索,着眼于“防务”这一独特的视角,以19世纪七八十年代新疆防务形势和防务建设为重点,从清朝统治当局治边理念、边防政策、边防制度和边防效果等方面,对近代新疆防务进行系统考察,概述其兴衰历程,揭示近代新疆防务建设的特点、规律和成败得失,总结其历史启示和经验教训。
徐中煜《交通态势与明清经略新疆研究》[※注],本书通过深入研究交通运输与中央政府经略新疆之间的关系,探寻交通运输形势与治理模式之间蕴含的逻辑关系,进一步厘清“交通运输”的概念、内涵,并对研究历史时期的交通运输提供一定的参考维度。
西藏地区。清朝驻藏大臣制沿革的研究始终是清朝西藏管理体制的一个研究重点。吴丰培、曾国庆《清代驻藏大臣制度的建立与沿革》[※注]指出,1845年至1911年是驻藏大臣职权松驰时期。驻藏大臣制度研究离不开驻藏大臣研究。吴丰培、曾国庆《清代驻藏大臣传略》[※注]和贺文宜《清朝驻藏大臣大事记》[※注]是两部颇见功力的资料性研究著作。前者为有清一代正副驻藏大臣36人立传。后者则辑录了从康熙四十八年正月(1709年3月)到宣统三年(1911年)共202年间派往西藏的148位正、副大臣计182任的驻藏事迹1370余条目,内容主要有:签掣达赖、班禅的呼毕勒罕,看视达赖、班禅坐床,颁赏金册,任免西藏地方政府重要官员,制订藏内各种章程,办理对外交涉,调遣营伍,巡阅边防,抗击外寇,抚绥地方,监制钱币,稽察财政等等。朱先华《清末西藏新设机构及其活动概述》[※注]从研究清政府在藏地推行“新政”的角度指出,晚清政府的“筹藏”政策不够健全和完善,虽对推进西藏地方各项工作的发展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它脱离了西藏地区的历史特点和社会实际。因而“不仅没有起到积极的历史作用,相反还造成了严重的后果和影响,它使西藏地方与中央的矛盾日趋尖锐,使帝国主义乘机插手西藏事务,干涉中国内政,使中华民族几度面临西藏被分裂出去的危险”。但也有研究者对晚清政府在西藏的活动予以肯定。张世明《清代前后期藏族地区开发比较研究》[※注]对清代后期清政府对藏区开发评价甚高。陆莲蒂《简论清末西藏地方与中央王朝的关系》[※注]通过对光绪十三年日喀则僧俗“恭贺皇帝亲政”藏文文书考释,认为此举“有力地说明了清末中央政府对西藏地方继续行使国家主权的史实”。对晚清驻藏大臣的个案研究中,比较一致认为升泰和有泰“可谓是昏聩无能之徒”的典型代表,但对琦善、张荫棠和联豫的评价存在分歧。吴丰培《试论升泰和有泰》[※注]通过对他们二人为官西藏的历史考察,认为这二人劣迹多端,丧权辱国,媚外苟延,贪婪昏聩,乃驻藏大臣昏聩之最,是破坏汉藏人民团结的罪魁。文中引述了有泰1904年有关与英国交涉经过的日记,实是一份不可多得的罕见史料。关于琦善,吴丰培、曾国庆在《清朝驻藏大臣制度的建立与沿革》一书中认为,琦善在强调驻藏大臣地位的某些职权的同时,放弃了“财务督权”和“部分兵权”,因此,“驻藏大臣自琦善之后有一定程度的削弱”。邓锐龄《关于琦善在驻藏大臣任上改定藏事章程问题》[※注]则认为,琦善以驻藏大臣任期内“积极坚决地行使驻藏大臣的权力”,因此,“说琦善在任期间做了什么事就能促使此后驻藏大臣的权力萎缩,还是一个疑问”。徐君《从“固川保藏”到“筹边援藏”:晚清西南边防意识之形成——以丁宝桢督川十年(1876—1886)为例》[※注],以丁宝桢十年督川治边为例,探讨了晚清政府在海防、塞防俱紧背景下川藏经营思想的形成,以及“固川保藏”“筹边援藏”等边防策略的实施情况。1906年出任驻藏大臣的张荫棠治藏政绩得到多数研究者的肯定。许广智《张荫棠“查办藏事”始末》[※注]认为,这是西藏近代史上一次重要事件,是一场值得充分肯定的进步的改革,对后来西藏社会的发展产生了不可忽视的作用和影响。赵富良《试论张荫棠“查办藏事”及其治藏方针》[※注]指出,张荫棠“惩治腐败,肃清吏治,使得全藏人心振奋,他锐意改革,推行新政,虽因种种原因而未能如愿完全实施,但其治藏的思想方针和推行新政的改革精神仍具有不可抹煞的历史意义”。冯丽霞《试论张荫棠“查办藏事”的性质》[※注]也认为,张荫棠“查办藏事”是“一场值得充分肯定的进步的改革”。但余子明《论晚清政府在西藏的若干政策》[※注]却认为,张荫棠推行“新政”随心所欲,操之过急,直接给西藏上层分裂分子造成口实,也难辞其咎。总之对张荫棠在藏实施“新政”的评价是褒多贬少。关于联豫,一般认为其人刚愎自用、排斥异己、独揽大权,对十三世达赖出逃及后来清朝政府与西藏地方矛盾的激化负有责任。但张世明《联豫在清末新政期间对西藏的开发》[※注]认为,联豫在西藏实行新政终致失败,但他“对西藏的开发建设做出了一定的成绩,功不可泯”。民国时期治理西藏问题的研究还刚起步。祝启源、喜饶尼玛《中华民国时期中央政府与西藏地方的关系》[※注]一书系统论述了1912年至1949年从北洋政府到民国政府的治藏历程。近年还出版了这方面史料集。重要者有《黄慕松、吴忠信、赵守钰、戴传贤奉使办理藏事报告书》[※注]等。
云南地区。秦和平《清末民初对滇西北地区的治理与开发》[※注]对战略地位十分重要、毗邻西藏和四川,界连缅甸、邻通印度的今云南怒江州和保山市近代以来的历史进行了有益研究后指出,面对英帝国主义的侵略,清末民初孱弱的国力与动荡的政局,对滇西北治理开发行动的继续多有制约,但云南地方当局对此已尽最大努力,并取得相应的积极后果。陈元惠《从国防与外交机构到特别行政区——清末民国时期云南对汛督办的设立与演变》[※注]指出,云南对汛督办的作用和影响除稳定边疆、巩固国防外,还在开发边疆、建设边疆方面做出了重要贡献,推动了河口、麻栗坡对汛区政治、经济和文化的发展。王文成《解放初期的云南边政与边疆民族区域自治的确立》[※注]虽研究内容已属当代史范围,但以此视角论述新中国成立初期的边疆管辖及其成就的研究之作尚鲜见。以期引起更多研究者对当代边政研究的重视。
台湾与海南。台湾建省是近代边疆治理的一件大事,陈在正《台湾建省方案形成过程的考察》[※注]概述了同治十三年(1874)十一月沈葆桢奏请闽抚移驻台湾起,至光绪十三年(1887)改设台湾郡县、领取福建台湾巡抚关防止,前后十三年间台湾建省方案的形成过程后指出,“正是由于加强海防的需要,才促进了台湾建省的实现,这是在外国资本主义加紧对我国边疆的侵略,海疆危机日益严重的形势下实现的。其目的主要是为了加强台湾及东南沿海的海防,以抵御外国资本主义的入侵。因而,具有明显的爱国性质”。近代对台湾的治理和开发,岑毓英和刘铭传是有功的。黄振南《岑毓英与台湾防务》[※注],对岑毓英的治台政绩做了分析,指出:在台湾期间“除了进行与军事防务有直接关联的工作外,还亲自指挥创办与百姓生活休戚相关,又与台防有间接关系的公益事业”。刘铭传是台湾建省后首任巡抚,姚永森《刘铭传——首任台湾巡抚》以较长篇幅评述了刘铭传治台经历,指出:“刘铭传是一个巩固祖国统一的促进派,一个台湾近代化的先驱者,也是一个悲剧性的历史人物。”[※注]萧克非等主编《刘铭传在台湾》[※注],是1985年召开的“刘铭传首任台湾巡抚一百周年学术讨论会”论文结集,反映了近代学术界对这一问题的最新研究水平。陈国强《台湾建省初期刘铭传与高山族》[※注]则从另一视角,通过刘铭传治台政绩研讨了近代清政府对台湾的管理。关于台湾海防问题研究还有:许良国《左宗棠与台湾海防》[※注]、杨彦杰《沈葆桢与台湾海防》[※注]、陈在正《1874—1875年清政府关于海防问题的大讨论与对台湾地位的新认识》[※注]等。海南岛是我国海疆的第二大岛,何瑜《近代海南开发》[※注]重点论述了光绪年间以来海南岛各族人民开发海南的各个方面,特别对以琼籍华侨为主的海外华人在海南开发中的贡献进行了分析。一些学者还通过海南和台湾开发的对比研究,透视了清政府对海南的治理和开发,如司徒尚纪《海南岛历史开发对比刍议》[※注]、何瑜《清代台湾与海南经济开发之异同》[※注]和《清代海南开发述略》[※注]。
在着力于近代边疆管理研究的同时,学者们同时也注意到了近代治边思想研究。毛振发《我国强边思想的演替和发展》[※注]认为,经过塞防与海防大争论后,清政府采纳了左宗棠关于“东则海防、西则塞防,二者并重”的主张,决定陆海并重全面加强海防建设。刘庆《中国古代国防政策及其在近代的转变》[※注]认为,作为古代边疆政策的“强边固防”,具体言之即“筑墙戍守”,和“开发边疆”而开发的实质是加速边疆牧业或狩猎经济向农业经济的转化。牛俊法《浅析中国近代“争胜型”与“守土型”的国防观》[※注]指出:“在近代,特别是晚清,对国防影响最大、教训最为沉痛的是消极‘守土型’国防观。这种消极守土观表现在对敌情判断上,一些人只见有形之兵,不思潜在之祸,以求苟安为目的。他们无视敌情变化,不做相应准备,而是‘战则惊,罢则息’。”林则徐的治边思想和实践在近代有一定的典型性,来新夏《林则徐筹边思想与实践》[※注]深入分析了林则徐治边思想(塞防与海防)和塞防建设的理论,认为林则徐筹边实践“对于动荡的新疆,增添了若干利于稳定局势的因素,增强了人民的团结和对中央政权的向心力”。他的筹边思想,“对于19世纪以来研究西北史地的风气,也起了一定的推动作用”。同类题材论文还有:吴廷桢、刘述宝《略论林则徐对西北边患的预见》[※注]、苏瑞海《试谈林则徐的筹边安民思想及其实践》[※注]、黄保万《论林则徐筹边思想的发展》[※注]等。
近代的海防问题也日益为学者们重视。黄顺力《鸦片战争时期传统海防观的影响与扬弃》[※注]认为,“在传统的心态制约下形成的传统海防观是千百年来中国人的生存环境、封建社会经济、政治、文化、观念等等因素综合积淀的产物”。尽管鸦片战争时林则徐采取了“以守为战”的海防战略,但仍未脱出传统海防观的影响。因此,“可以说,传统海防观的内向性、保守性,并没在有一场人们还未充分意识到的近代战争中予以有效的克服和扭转,它从鸦片战争时期起一直影响到洋务运动时期近代海军的建设”。俞世福《浅析中国近代海防论》[※注]归纳近代海防论基本思想的五个方面,这就是:主张学西方先进技术,提出以己之长击敌之短的战略战术,强调训练一支有素的海军,改革旧制、组编新水师,强调搞好沿海防地设防。李国华《清末海洋观与海军建设》[※注]指出,“清末海洋观主要在于寻求军事上的自强,以解决清王朝来自海上的威胁。它推动了近代中国军事的发展,尤其是创建了一支有近代水平的海军。然而,它缺乏对经济利益的揭示追求,因而具有很大的保守性,这种保守性直接间接地影响了清海军建设,成为清海军在中日海战中失败的根本原因”。李少莉《论清末洋务派的海防建设》[※注]认为,洋务派“这种大胆引进资本主义‘奇技淫巧’,进行了长达二三十年的海防建设的行动,以及这种行动的宗旨都应该肯定的,不能因为它的失败而把其正确的东西一起抹杀”。这方面论文还有,施渡桥《林则徐、魏源的海防战略思想是消极的吗?》[※注]、何平立《略论晚清海防思想与战略》[※注]、史滇生《李鸿章和北洋海防》[※注]等。
石光明主编,国家图书馆分馆编《国家图书馆藏清代边疆史料抄稿本汇编》全50册,收入的史籍内容包括:①沿革官制(机构设置、地理沿革等);②军事(防御、团练、兵营设置等);③经济(地方财政、户口赋税、地方土物产等);④文化(地方艺文、金石志、游记等);⑤民族民俗(民族风情、地方志等);⑥大事记(对外交涉、各类案件等)。史料的重要性如马大正在为该书所著序中所指出:“这批珍贵史料早日揭开‘面纱’,走出‘深闺’,为众多研究者所渴望,广大读者所企盼。”“必将推动中国边疆史、清史诸研究领域更加广泛深入地开展,实是学术界喜事,更是清史研究界的盛事!”[※注]
四 民国时期的边疆治理研究
对于南京国民政府的边疆治理研究,20世纪80年代以降才逐渐得到大陆学界的重视,相关论著不断问世。
(一)综论方面
段金生《南京国民政府的边政》是近年出版的一部力著。全书以南京国民政府的边疆观与民族观,南京国民政府的治边理念与边防机构,南京国民政府治理边疆的策略与实践,南京国民政府边政之总结为题分设四章,近27万字。马大正在为本书所撰写的序言中认为:本书“是目前学术界明确以南京国民政府的边政问题为研究对象的首部较系统的学术专著。”[※注]段金生、董继梅《试论南京国民政府边政研究的内容和方法》[※注]对南京国民政府的治边理念和实践进行了初步探讨。
关于国民政府的边疆民族政策、边政机构与边疆观念。杨作山《民国时期边疆民族政策刍议》[※注]考察了民国时期的边政机构沿革与边疆民族政策的实施,认为当时的边疆民族政策对于协调民族关系、稳定边疆、维护统一起到了积极作用,但也具有局限性。周竞红《南京国民政府初期十年边疆民族事务管理机制与政策》[※注]分析了国民政府初期10年的边疆民族管理机构的设置及其政策,认为国民政府的管理体制事权分散,管理活动缺乏统筹性和系统性,民族政策内容庞杂而缺乏持续性,政策的执行效果有限,但从长时期来看,这些政策对统一多民族国家的整合仍然起到一定的历史作用。段金生《南京国民政府的边疆观念及民族认识》[※注]认为“九一八”事变之前,南京国民政府的边疆认识以蒙、藏、新为重心,将边疆问题与民族问题等同,边疆区域范围的界定较模糊;事变后西北、西南边疆在其视野中地位开始提升,边疆区域范围的界定才相对明确。
马玉华《国民政府的边疆民族政策初探》[※注]探讨了民国时期的民族观及国民政府边疆民族政策的内容及价值,认为其边疆民族政策大致包括民族平等、扶植边疆民族自治能力、民族边疆文化、经济事业等内容,对改善边疆人民生活,促进整个国家经济的发展具有积极意义。张双志《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的民族思想和民族政策——以蒙藏问题为中心》[※注]以蒙藏问题为中心,考察了南京国民政府的民族思想与民族政策,认为这些思想与政策有一部分符合国情和边疆地区的情况,但民族理论背弃了孙中山的对外反帝民族思想,并否认少数民族的存在,其政策仅注重蒙藏地区,而忽视其他少数民族的存在,代表的是统治阶级的利益。孙懿《抗战时期民国政府的边疆教育政策》[※注]探讨了国民政府“边疆教育”概念的提出、边疆教育政策的内容及其施行等问题,对抗战时期国民政府的教育政策有较详细的阐述。
李国栋《民国时期的民族问题与民国政府的民族政策研究》[※注]一书研究和总结了国民政府民族政策的发展过程,民族事务管理机构与制度,少数民族政治政策与对边疆民族地区的治理,边疆民族经济政策以及西北开发,边疆民族教育政策与少数民族宗教政策等,认为国民政府的民族政策有整体系统性,并以法律的形式规范了民族政策的基本内容,其民族平等虽凸显历史进步,但流于形式,使之具有欺骗性与虚伪性。郑汕主编《中国边防史》[※注]对中国历代边防问题进行了较为系统的考察,其中对国民政府各个时期边防的历史背景、对边疆的经营、边防举措等进行了研究。李鸣《中国近代民族自治的历史演进》[※注]论述了近代中国民族自治的历史过程,研究了国民政府在民族立法上采取的措施,认为国民政府往往将民族问题作为边疆问题来考虑,国家主权观念浓郁,民族自治收效甚微。
赵云田《近代我国边疆民族中央管理机制演变》[※注]考察了国民政府蒙藏委员会的机构设置及其功能,认为蒙藏委员会的设立,促使国民政府颁布一些有利于民族关系的法令及采取一些安定边疆少数民族的措施,并兴办教育以培养蒙藏青年。但由于现实政治环境等方面的影响,许多良好的措施并未得到施行。同作者《中国治边机构史》[※注]一书,对国民政府的治边机构及其职能等做了阐述。
马大正主编《民国边政史料汇编》[※注]和《民国边政史料续编》[※注]是两套有关民国边政的大型史料汇集。前书全30册,所收文献分期刊类、档案资料类、专著类。期刊类收录了两种当时颇有影响,且目前不易查得的期刊:《边政公论》和《西陲宣化使公署月刊》,档案资料类收录了三组档案:《蒙藏委员会公报》《川康边政资料辑要》和《西康省临时参议会第二届第一次大会汇编》;专著类收录了20世纪20—40年代出版的专著15种,涉及省区有新疆、青海、宁夏、西藏和当时的西康省,后书收录了20世纪前半叶具有一定影响的期刊五种:《边疆通讯》《中国边疆》《中国边疆建设集刊》《西南边疆》《康导月刊》,以及《蒙藏委员会工作报告》。马大正在《民国边政史料汇编》序中指出:“学人深感二十世纪前半叶中国边疆研究的相关资料数量庞大,收藏分散,加之由于边疆研究物件的特殊性,当时一些著名团体,一些活跃的领导人物,不少都带有旧时代深深的烙印。因此,当时轮进入社会大变革的二十世纪下半叶,上述这些团体和人物很多被扫入历史后院,成为被人们遗忘的角落,由此给今日研究者在资料收集上带来极大的不便和困难。”汇编所集“虽然仅是浩如烟海的民国时期边政史料的小小一部分……但对研究者来说,实是一批寻觅不易而又十分重要的资料”[※注]。
(二)民国政府的西藏治理研究
国民政府的西藏治理是学界较为关注的问题,不仅论著颇多,对相关档案史料的整理也成绩显著。在档案资料整理方面,主要有《元以来西藏地方与中央政府关系档案史料汇编》《九世班禅内地活动及返藏受阻档案选编》《九世班禅圆寂致祭和十世班禅转世坐床档案选编》《十三世达赖圆寂致祭和十四世达赖转世坐床档案选编》《黄慕松吴忠信赵守钰戴传贤奉使办理藏事报告书》等[※注],为学者研究国民政府治理西藏提供了良好基础。
关于国民政府的治藏政策。刘国武《1927—1937年国民政府的对藏政策及接管措施》[※注]对抗战以前10年国民政府对西藏民族问题的政策理念和措施,西藏在国民政府中的地位及英国阻挠国民政府接管西藏的做法等进行论析。张羽新《民国治藏要略》[※注]论述了民国中央政府对藏行使主权和施政的情况。陈谦平对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国民政府西藏政策的制定、实施过程及政策失败的原因做了考察,认为抗战后国民政府对藏政策发生了积极变化,主要表现在力图利用“四强”的地位和英国退出印度的机会,加强中央与西藏地方的联系,政策的核心是全面支持以热振为首的亲中央势力,但在实施过程中对热振事件的处理优柔寡断、导致错失良机。[※注]陈谦平文章的特点是利用现存台湾的档案较多,弥补了大陆学界对国民政府处理热振事件的过程不甚了解的缺憾。[※注]杨作山《民国时期中央对藏政策述论》[※注]也论及了国民政府对西藏的方针。谢铁群编著《历代中央政府的治藏方略》[※注]设专章探讨了国民政府管理西藏的政策措施。徐百永《政教分离,抑或政教合一?——国民政府对西藏政治和宗教关系的政策考量》[※注]指出:近代中国,共和体制下的国民政府为消除西藏在国家行政上的“特殊之形式,谋求对其政教合一、宗教至上的社会状况,实现西藏与内地政治一体化,从而巩固边疆”。但由于民国时期西藏地方对中央若即若离,加上在不同的历史阶段国民政府内忧外患不断,因而作为中央政府无睱也无力根本上打破政教合一的局面,在处理西藏政治与宗教关系的政策层面上进行了诸多调整。文章认为:“要想在西藏这个保守势力相当强大的社会推行政教分离,需要依靠中央政府的强大支持,这个中央政府不是清末的中央政府,也不是历届民国政府,而是1949年成立的新中国。自1959年中央政府平定西藏地方的叛乱开始,到1965年西藏自治区正式成立,西藏真正实现了政教分离,实行了近七百年的政教合一制度才真正成为历史。”孙宏年《蒙藏院与民国时期的西藏治理述论(1914—1928)》[※注]对这一时段主管蒙藏事务的中央机构在西藏治理方面所做的工作做了述论,并指出:这些工作对加强中央政府与西藏地方的联系,稳固西南边疆还是产生了作用。
皮明勇《九世班禅返藏受阻事件与国民政府的治藏策略》[※注]考察了九世班禅返藏受阻事件与国民政府的治藏策略,指出国民政府的对藏策略以和平、安抚为基本方针,计划利用宗教手段并附加低水平的军事压力来解决西藏问题;认为国民政府所选择的治藏方式缺乏实践的可行性,确立的治藏目标与采用的手段不相适应,对外国势力的干涉亦无有效的应对办法。郎维伟《国民政府在第三次康藏纠纷中的治藏之策》[※注]探讨了第三次康藏纠纷中国民政府的应对之策,认为这些治策对维护国民政府与西藏的统属关系、平息纠纷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邓锐龄等著《元以来西藏与中央政府关系研究》[※注]一书从中央与地方关系的角度研究了元代以来西藏地方政府与历届中央政府的关系,并叙述了国民政府初期的治藏措施、十三世达赖喇嘛圆寂时中央政府调整与西藏地方关系、中央政府调解班禅与噶厦的关系、热振及达扎摄政时期西藏地方与中央政府关系、九世班禅转世灵童的寻访与认定和十世班禅坐床典礼的主持、国民政府办事处被迫离藏等方面,是目前学界关于这一问题较为全面的论著。陈谦平《西藏革命党与中国国民党关系考》[※注]通过对西藏革命党与中国国民党关系的考证,指出国民政府采取积极方式以图实现中央政府对藏行使主权的目的。胡岩认为南京国民政府反对帝国主义分裂西藏的活动,维护了中国领土的完整和中华民族的最高利益,并考察了1942年至1943年英国干涉西藏事务及国民政府的应对经过。[※注]
还有研究者从国民参政会、政府财政预算方面入手,对国民政府的治藏政策进行研究。孙宏年《国民参政会与国民政府的治藏政策——以治藏议案为中心》[※注]与《国民参政会中的藏族参议员与国民政府治藏政策》[※注]两文,前文归纳了国民参政会有关西藏或藏区治策的议案,认为议案对推动藏区的社会进步,维护边疆稳定和国家统一起到重要作用;后文论述了国民参政会中藏族参议员的组成及其所提议案的内容,指出议案虽未全部得到实行,但有利于中央政府制定和实施更为全面的治藏政策。陈崇凯、刘淼《从国家预算看民国政府对西藏的财政收入与管理——兼驳“民国西藏独立论”》[※注]利用民国时期国家预算、西藏的岁入岁出等报表及其他档案资料等,分析了民国中央政府对西藏财政投入的种类、数量和性质,并论述了南京国民政府抗战前后开发建设西藏的主要举措。
徐中林、王希隆论述了国民政府对藏文化教育政策。[※注]刘琳琳、王立艳从法律的角度,研究了国民政府治理西藏的措施。[※注]唐景福《民国时期历届中央政府维护西藏主权的措施》、喜饶尼玛《民国时期的西藏地位刍议》两文,均论及国民政府的对藏政策。[※注]丁玲辉《清末民国时期中央政府在西藏办学始末》[※注]认为国民政府较注意西藏的教育,先颁布《三民主义教育实施原则——蒙藏教育》《边地青年教育及人事行政实施纲领》等文件,并采取制订边疆民族教育计划、编译教材、在藏区推行国民教育制度等措施。
周伟洲《1932—1933年西藏的政局》[※注]论述了西藏政局对康青战争的影响、十三世达赖喇嘛的“公开信”、两位活佛系统间的论争与国民政府的调解,九世班禅返藏等问题,认为国民政府自成立起便力图改善与西藏地方政府的关系,西藏地方也接受国民政府的统治。喜饶尼玛《民国时期出席全国性政治会议的西藏地方代表》[※注]也探讨了民国时期西藏与中央的关系。陈崇凯《民国时期西藏地方代表参政议政活动述略——再驳“民国西藏独立论”》[※注]论述了历届中央政府通过设置管理机构、派遣驻藏长官和设立办事机构、中央人员进藏册封和主持坐床仪式等措施,来维护对西藏的主权。石硕《民国时期西藏独立质疑》[※注]论及了国民政府时期中央与西藏地方的关系。陈立华《浅析1943年喜饶嘉措进藏受阻事件》[※注]根据台湾出版的《蒙藏委员会驻藏办事处档案选编(1—6)》,对1943年喜饶嘉措入藏受阻的原因及过程做了分析。付晓丽《国民政府与1947年西藏“商务代表团”的出访》[※注]考察了1947年西藏“商务代表团”出访事件中国民政府的应对措施,认为国民政府通过与美英艰难的外交斗争,最终遏制了西藏地方政权分裂的企图。张子新、喜饶尼玛《略论达扎摄政时期西藏的政局》[※注]论述了达扎摄政时的西藏政局。
刘国武《南京政府对康藏纠纷的定性及解决措施》和《三十年代初的川藏战争》、王燕《浅析第三次康藏纠纷》、周伟洲《1930—1933年西藏与康、青战争之研究》等文,分别对康藏纠纷、川藏战争、康青战争等的起因和经过,以及国民政府的处理措施等进行了论述。[※注]吴彦勤《清末民国时期川藏关系研究》[※注]从一个新的视角审视清末民国时期西藏与四川之间的关系演变,自光绪二十二年(1896)四川总督鹿传霖提议将瞻对重新划归四川为缘起,论述了巴塘事件、赵尔丰的川边改革、清末入藏川军始末、民国元年四川军政府的“缓藏”、1917年和1930年两次川藏战争、1942年国民政府未实现的“征藏”计划等重大历史事件。
马守平、喜饶尼玛《国民政府“班禅问题”得失谈》[※注]探讨了国民政府处理九世班禅问题的得失,认为国民政府对班禅的封授及支持其在内地活动,有利于宣传中央政府对西藏行使主权的立场和决心,而让班禅认识国民政府的宗教政策及对藏政策,扩大了国民政府在西藏地区的影响力。但是,国民政府对通过班禅解决西藏问题的期望过高,未能妥善处理西藏两大宗教系统间的关系,反而使西藏噶厦对班禅及国民政府产生了误解。周锡银《从民国时期达赖班禅的转世谈中央主权的行使》[※注]论述了国民政府处理十三世达赖、九世班禅圆寂及转世灵童确认的政策及过程。李鹏年《浅析九世班禅返藏受阻及其原因》[※注]认为西藏噶厦反对、英国干涉、国民政府妥协等导致九世班禅未能返藏。马守平和喜饶尼玛《试析国民政府支持九世班禅在内地活动的历史内涵》、刘慕燕《寻访九世班禅转世灵童及认定十世班禅正身概述》、李鹏年《略述九世班禅圆寂致祭和十世班禅转世坐床》、崔巍《国民政府对九世班禅的后事处理》、格桑达吉和喜饶尼玛《抗战前夕九世班禅额尔德尼在内蒙古的活动》、姚兆麟《班禅大师返藏与〈十七条协议〉》、张践《班辕返藏与“甘孜事迹”》等文,论述了国民政府处理九世班禅的相关问题的情况。[※注]
关于十三世达赖及其转世灵童的相关问题。喜饶尼玛撰文考察十三世达赖喇嘛在民国时期对中央政府的心理嬗变。[※注]扎洛《第十三世达赖喇嘛转世灵童候选拉木登珠1938—1939年间滞留西宁问题探析》[※注]认为,十三世达赖喇嘛转世灵童候选拉木登珠滞留西宁,根据性质可分为两个时期,前期是中央政府为改善与西藏的关系,通过阻止拉木登珠与西藏噶厦进行政治谈判,目的在于改善双方关系,客观上为维护中央权威创造了条件;后期是马步芳抗拒中央命令扣留拉木登珠,企图借机控制西藏。李鹏年《试述国民党政府主持十四世达赖喇嘛转世坐床》[※注]从寻找和确认十三世达赖转世灵童候选人,主持十四世达赖的坐床典礼等方面,对国民政府的相关应对措施做了论述,认为这些做法体现了中央政府对西藏的有效管辖。周伟洲《关于十四世达赖喇嘛坐床典礼的若干问题》[※注]利用清代、民国、英国印度事务部档案和中外相关研究的成果,对国民政府派吴忠信入藏的原因,办理经印度入藏签证,访晤青海灵童及申报、批准免于掣签,是否主持坐床典礼等几个问题展开论述,批驳了一些西方学者对相关问题的歪曲。
关于相关历史人物的研究。刘国武《论吴忠信使藏》、徐中林和王希隆《吴忠信与西藏》、刘国武《论黄慕松使藏》、周传斌《刘曼卿——民国时期的西藏回族女杰》、喜饶尼玛《民国时期西藏驻京总代表贡觉仲尼评述》等文,考察了体现国民政府治藏措施与政策的相关人物的活动。[※注]
总体而言,学者们的研究涉及国民政府治藏政策的诸多方面,取得了较大的成绩,但仍存在研究重复、整体性研究不足及对一些具体问题的探讨视角过窄等问题。
(三)民国政府的新疆治理研究
民国时期的新疆,以及国民政府对新疆治理得到学者的关注并有著作问世是20世纪90年代以降。
1.综论方面
白振声和日本鲤渊信一主编《新疆现代政治社会史略》[※注]和陈慧生、陈超《民国新疆史》[※注]是两部断代史的通论之作。李洁《民国时期新疆汉族移民探析》[※注]和娜拉《民国新疆地方政府对游牧民族的统治政策》[※注]分别对民国政府的民族政策作了有意义的分论。
2.国民政府的新疆治策
黄建华《国民党政府的新疆政策研究》[※注]上篇研究国民政府控制新疆的政策与目标的实现,下篇论述国民政府统治新疆的政策,并分析国民政府新疆政策的特点及其形成原因。同作者的《国民政府从金树仁手中谋取新疆的设想与失败》[※注]与《国民政府从盛世才手中谋取新疆的两次策划及失败的原因探析》[※注]对国民政府企图从金树仁手中夺取新疆控制权的过程进行了论述,并认为国民政府首次从盛世才手中谋取新疆失败,主要是由于无军事实力做后盾及黄慕松举止失当;第二次失败的原因是苏联出兵帮助盛世才。侯风云《试论南京国民政府统一新疆的斗争》[※注]从建立省党部与金树仁争夺控制、两派宣慰使入新与盛世才争夺控制权、国民党势力入新疆三个方面切入,对南京国民政府统一新疆的过程做了论述。王晓峰《民国时期新疆地方宪政研究》[※注]从历史的维度出发,在宪法的语境下对新疆的治理机制进行了研究,一方面从宏观上考察了民国时期新疆地方宪政的走向,并梳理、评价了影响其发展的各种因素;另一方面从微观上探讨了由传统社会迈向近代化过程中,新疆地方宪政建设的具体实践活动。本书弥补了学界对近代新疆法律制度研究的不足,填补了这一领域研究的空白。
3.三区革命研究
长期以来新疆三区革命研究禁区林立,研究者望而却步,一些研究成果除了在通史性、综论性著作中有所涉及外,以三区革命命题的学术著作,我只见到了两种,一是新疆三区革命编写组《新疆三区革命史》[※注],二是杜荣坤、纪大椿、任一飞、刘文远《新疆三区革命史鉴》[※注],平心而论,这两部著作基本上达到了论述三区革命之始末的目的,平实有余。从某种意义上说,由新疆三区革命史编纂委员会编选的《新疆三区革命大事记》[※注]和《新疆三区革命领导人向中共中央的报告及文选》[※注]两部资料性汇集,于进一步推动三区革命研究更有参考价值。
在三区革命史研究中有两个躲不开、绕不过的问题,一是苏联在三区革命中的作用,二是三区革命时期的“东突厥斯坦共和国”问题。对前者,纪大椿《苏联与新疆三区革命》依据目前所能见到的史料,对苏联与三区革命关系做了尽可能详尽的学术剖析,作者的结论是:“历史事实却明显地表明苏联在新疆活动中存在着大国沙文主义的私欲,这并非一时、一地、一事的偶然现象。”[※注]对后者,长期以来更是一个语焉不详、讳莫如深的敏感议题,甚至是不敢涉足的学术禁区,所幸近些年学者们为探求历史真相勇于攻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新疆历史与发展》(白皮书)中吸纳总结了学界研究成果,对此问题做了如下表述:
4.人物研究
民国时期有关新疆的历史人物研究成果众多,仅以著作为选,略作举凡。
杨增新研究。杨增新治新17年(1912—1929),功过评价各异,仅见杨增新传记二部:台湾学者李信成《杨增新在新疆》[※注],段金生《调适与冲突——杨增新思想与治新实践研究》,马大正在为段金生著作所撰之“序一”中指出:“提到民国时期的新疆,就让人想到杨增新不仅是民国时期统治新疆时间最长的地方行政长官,而且以其有特点的治理思想及措施,使新疆处于一个相对平稳的社会政治环境并注意维护西北边疆的领土主权”“从统一多民族国家发展的大局来看,杨增新所起到的历史作用是十分重要的,值得认真研究”[※注]。张荣《杨增新治新时期哈萨克族在中国境内迁徙述论》[※注]主要通过杨增新治新时期哈萨克族的迁徙活动的叙论,揭示和分析了其后潜藏的威胁,以及杨增新采取的应对措施,即将伊、塔、阿三地归并新疆省管辖及其在维护国家统一上的历史作用。
邓缵先研究。邓缵先是民国时期由广东“援疆”的官吏,历任南疆叶城、巴楚县令,1933年在巴楚殉难于分裂分子暴乱中。崔保新《沉默的胡杨——邓缵先戍边纪事(1915—1933)》[※注]将一幅民国初期新疆治世与乱世、广东客家与维吾尔族相处交融的历史画卷呈现于读者面前。苏全贵主编《光到天山影独圆——邓缵先精神研讨会学术论文集》[※注]以定位研究、思想研究、史学研究、边政研究、诗词研究、综合研究、附录为题,收录参会学者提交论文48篇。马大正在题为《略论开展民国时期新疆边吏研究的几个问题》的代序中针对“目前民国时期边臣疆吏研究还很薄弱”,吁请“学术机构和民间学者彼此互动、共同努力”,使边吏研究“成为边疆百花园中一朵奇葩!”
金树仁研究。1929年至1933年金树仁主政新疆,相关研究著述,据不完全统计有30余篇,涉及金树仁个人及金树仁统治时期新疆的政治、经济、军事、外交、文化、民族宗教等诸多方面。[※注]与其前任杨增新和后任盛世才的研究成果相比,明显要少。值得重视的是2014年新疆人民出版社出版了买玉华《金树仁统治时期的新疆政治与社会》,全书33万字,研究重点是金树仁统治时期新疆的政治与社会的方方面面。资料详实,排比考证细密,以实证研究探寻历史真相,同时在力图还原史实基础上,着力归纳、总结,进行理论升华,是值得学界重视的有关金树仁研究的首部学术专著,具有填补研究空白的价值。
盛世才研究。盛世才的传记已出版多部,蔡锦松《盛世才在新疆》[※注]和《盛世才外传》[※注]对盛世才的治新进行了全方面的探研。有关盛世才回忆文章结集,大陆出版了文思主编《我所知道的盛世才》[※注],台湾出版了盛世骥口述、欧播佳整理《蒋介石的封疆大吏——我家大哥盛世才》[※注]。台湾学者张大军主编《盛世才上莫斯科史大林报告书(1940)》[※注]是新疆督办盛世才以联共党员身份在发生于1940年的新疆“国际性大阴谋暴动案”后上史大林的报告书,原稿为俄文译稿,为张大军在盛世才督办公署秘密档案中发现,这是一份具有颇高史料价值的历史原档。还有两种与盛世才家族有关的作品,黄仁柯《生死天山——俞秀松与盛世才兄妹》[※注]和窦应泰《盛世才家族血案真相》[※注]。李嘉谷《盛世才与新疆》[※注]涉及了国民政府将盛世才挤出新疆,逐步控制新疆的复杂历史过程。
吴忠信与张治中研究。吴忠信和张治中均是南京国民政府主政新疆的大吏,他们的治疆活动是新疆历史上不可缺失的一页。丁剑《吴忠信传》[※注]设专章评论了1944年吴忠信受命主政新疆的始末。张治中治疆传记有两种,汪朝光《和谈将军张治中》[※注]和杨者圣《和平将军张治中》中专设专题——新疆问题,从迪化会谈到和平解放,为今人之研究留下富贵的当事人第一手回忆史料,如邓颖超所言:“由于他(张治中)长期置身于国民党最高决策之列,自述中留下很多重要史料,对研究中国近代历史特别是国共关系问题是具有特殊意义的。”[※注]张振东《试论张治中对新疆的贡献》[※注]探讨了国民党大员张治中在任新疆省主席期间的施政。刘文远《从〈施政纲领〉看张治中治理新疆方针》[※注]从政治、民族、文化、经济方面,对张治中的治新方针进行论述。冯海燕《张治中在40年代对新疆国际环境的认识及其亲苏政策》[※注]探讨了张治中对新疆问题的认识。
与三区革命有关的历史人物的回忆录也多有面世。三区革命领导人阿合买提江的夫人玛依努尔·哈斯木《回忆阿合买提江(上下)》[※注],哈吉娅·阿巴斯《大爱无疆:我的父亲阿尔都克里木·阿巴索夫和他的良师益友们》[※注]、《新疆五十年——包尔汉回忆录》[※注]以及《回忆包尔汉》[※注]《包文汉选集》[※注]、《包尔汉画传》[※注],还有《赛福鼎回忆录》[※注]都是历史研究难得的史料。
(四)民国政府的西南边疆治理研究
关于国民政府对西南行政区划的研究。张轲凤《民国时期西南大区区划演进研究》[※注],探讨了民国时期“西南”区域观的演变及其区划实践。“西南”作为我国地理大区,具有在政治、经济、国防等多重因素影响下的人为界定和建构特征,这一过程中呈现出区域观念与区划实践之间的互动,其复杂的空间演进过程,主要体现为“西南”范围演变与地域格局的密切关系。作者从探讨这一关系着手,梳理了“西南”区域认识和范围变化状况,复原历史区域的地域格局,呈现区划实践遵循或引导区域观嬗变的历史进程,并探究导致其变化的影响因素。段金生《南京国民政府对西南边疆的治理研究》[※注],全书对南京国民政府对西南边疆的治理进行了全面梳理和阐论,指出:南京国民政府对西南边疆这一空间区域力图从政党治国体制的层面进行治理,但缘于西南边疆内部社会政治结构的差异及南京国民政府政党体制的脆弱,造成对西南边疆不同省区的治理方针与实践既有共性,也存在非均质性,国民党脆弱的政党治国体制无力全面控制西南边疆地区。
马玉华《20世纪上半叶民国政府对西南边疆少数民族的调查》[※注]从调查兴起的原因、内容及评价等方面,对国民政府在西南边疆少数民族地区进行的调查做了分析。同作者《国民政府对西南少数民族调查之研究(1929—1948)》[※注]一书,以国民政府或相关省府对云南、贵州、四川、西康等省少数民族的官方调查为研究对象,将这一时期的诸多调查分为政府组织的官方调查、政府所派考察团及相关学者个人调查等三类,重点研究了官方组织调查的背景、条件,以及对云南、贵州、川康地区调查的具体内容,还论及国民政府的治边思想与边疆民族政策。同一作者还著有《论国民政府对西南边疆及边疆民族的治理》[※注]。
关于国民政府对云南的治理。谢本书等著《云南民族政治制度史》[※注]论述了国民政府在云南地区设立的省级和县级行政机构及其运作的情况。张文芝《抗战时期国民政府对云南边疆民族地区的治理》[※注]利用云南省档案馆所藏资料,论述了抗战时期国民政府及云南省政府对云南边疆民族地区所采取的政治、经济、文化方面的政策。
关于云南省设置的边政机构。马玉华《云南省边疆行政设计委员会述论》[※注]研究了云南省边疆行政设计委员会成立的历史背景、机构设置与工作内容。洪崇文《云南殖边督办公署治边能力剖析》考察了云南殖边督办公署设立的过程及机构的组织和管理,对云南殖边督办公署治边能力也进行了分析。作者还撰文论述了民国时期云南边疆管理机构的演变、机构功效与云南殖边督办公署与道的承袭问题。[※注]陈国宝《试论民国时期云南边疆的殖边督办》[※注]论述了在龙云掌政后,云南省政府设立的第一、第二两殖边督办署的组织机构及其治边措施、历史作用。
王文成《滇西抗战与云南龙潞边区土司制度的延续》[※注]论述了滇西抗战对云南龙潞边区土司制度的影响。朱昭华《从班洪事件到中缅“1941年线”的划定》[※注]利用中、英文档案,研究了班洪事件发生的背景与过程,指出班洪事件发生后,国民政府在中缅边界问题上进行了抗争,但最终让步,划定了中缅边界的“1941年线”。潘先林《龙云的民族思想及其统治时期的云南边政建设》[※注]对龙云统治时期云南的边政建设进行了考察。
童恩强《西康建省始末记》[※注]对西康建省的过程及三次康藏纠纷做了简要论述。黄天华《论民国时期西康建省》[※注]考察西康建省的历史过程,并另撰文《国民参政会川康建设期成会述论》[※注]评述了国民政府支持成立的国民参政会川康建设期成会成立的历史背景、活动内容及作用。一些学者整理了民国时期西康省的相关资料。[※注]
有关民国时期云南边疆研究还有两部资料汇集值得关注:
林文勋主编:《民国时期云南边疆开发方案汇编》,全书分上、中、下三篇,共收清代以来特别是民国时期云南边疆开发方案13篇,60万字。林文勋在题为《“新云南”建设中的边疆现代化蓝图》主编代前言中指出:清代以来特别是民国时期云南边疆开发方案“可谓林林总总,异彩纷呈,代表了政府、官员、知识分子、土司等不同阶层对云南边疆开发的意见。既有简略、粗疏甚至纸上谈兵的应时应景之作,亦有洞悉边情、心系边疆安危、关心边民疾苦的经世之作。见仁见智,其中不乏真知灼见,勾画出了‘新云南’建设中边疆现代化的蓝图,为后来边疆地区的社会发展历程所印证。即使到了21世纪的今天,对于西部大开发建设、云南‘桥头堡’建设、东南亚南亚大通道建设等均有一定的借鉴意义”[※注]。
马玉华主编:《西南边疆卷》四卷五册[※注],收录了民国时期有关云南边地的论著和调查报告,重要者有:
柯树勋(1862—1926):《普思治边志略》;
农村复兴委员会(1933年成立,隶属于国民政府行政院):《云南农村调查》;
华企云:《云南问题》;
云南省立昆华民众教育馆(1932年成立,新中国成立后更名为昆明市文化馆)1933年编:《云南边地问题研究》上、下卷;
姚文栋(1895—1929):《云南勘界筹边记》(五种);
徐益棠(1896—1953):《非常时期之云南边疆》;
尹明德(1894—1971):《滇缅界务比较调查报告》。
(五)国民政府的蒙古、东北边疆的治理研究
关于国民政府对蒙古的政策。李玉伟《民国时期国民党的民族政策及内蒙古的民族问题》[※注]指出,国民党制定边疆与民族政策虽强调边疆的重要性,但忽视内蒙古民族问题的特殊性,在内蒙古以放垦盟旗土地和强行增设省县为中心的对蒙民族政策也具有局限性。乌兰少布《中国国民党对蒙政策——1928—1949年》[※注]考察了国民政府的对蒙治策。闫天灵《试论抗战前十年国民政府对内蒙古的政策定位》[※注]就国民政府对民族问题的理念和边疆民族地区在国民党政权中所处的地位等问题,以及国民政府的内蒙古政策做了考察定位。
金海《日本占领时期内蒙古历史研究》[※注]对本时期处于日本占领下的内蒙古东部地区和西部地区,以及仍为国民政府管辖内蒙古本部地区的政治、社会状况作了全方位的阐论。
对日本占领下的东北地区研究。“东北沦陷十四年丛书”汇集了一大批有价值的学术专著。其中苏崇民《满铁史》[※注]对日本政府在日俄战争后为推行其“经营满洲”即侵略中国东北政策而设立的执行机构——南满洲铁道株式会社(1906—1945)(简称“满铁”)的历史作了全方面、深入的阐论,是国内首部本题材的学术专著。
李洪锡《日本驻中国东北地区领事馆警察机构研究——以对东北地区朝鲜民族统治为中心》[※注]对本命题进行了开创性的研究,为国内首部本题材的学术专著。
此外,饶品良及汪振友分别撰文论及二战后国民政府为控制东北所做的政策调整及外交努力。[※注]
关于台湾问题。褚静涛《国民政府收复台湾考论》[※注]从孙中山在台湾问题上的策略、国民政府宣告收复台湾、通过外交途径实现美英苏承诺台湾归还中国、收复台湾的准备工作、台湾回到祖国怀抱等五个部分,对国民政府收复台湾的具体过程进行了论述。作者还撰文对国民政府收复台湾的策略进行考察。[※注]左双文《国民政府与台湾光复》认为,国民政府在光复台湾的过程中尽管对民众力量认识不足、过度依靠外援等,但其立场积极、态度坚定,是对中华民族的重要贡献。[※注]郭学旺《开罗会议后中国政府收复台湾的准备》[※注]对国民政府及其领导的台湾调查委员会在开罗会议后所进行的收复台湾的准备工作做了论述。杨树标、王侃《论南京国民政府的对台政策》对1927年南京国民政府建立到1949年国民党退守台湾期间国民政府的对台政策进行了考察。[※注]
林金枝《1912—1949年中国政府行使和维护南海诸岛主权的斗争》[※注]阐述了国民政府在南海诸岛行使和维护主权的历史事实。吕一燃《近代中国政府和人民维护南海诸岛主权概论》[※注]指出,20世纪上半叶中国政府和人民从外交斗争、政治、军事、经济建设等方面,采取很多措施来维护南海主权。李金明《抗战胜利后中国政府维护西沙、南沙群岛主权的斗争》[※注]认为抗战胜利后国民政府通过外交交涉、派军收复和确定南海疆线等方式,维护了我国在西沙、南沙群岛的主权。吴士存对民国时期列强侵犯南海诸岛与中国政府的主权交涉、定名和设治管理、开发建设等问题做了较系统的论述。[※注]李国强《民国政府与南沙群岛》[※注]论及民国政府对南沙群岛的有效管辖。还有论者简述了民国政府对西沙群岛鸟粪的开发。[※注]
王海滨《中国国民党与琉球问题》[※注]对琉球问题的由来及国民党处理琉球问题的历史过程进行了考察。左双文则研究了抗战胜利后国民政府收复澳门的策划及受挫经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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