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朝贡体系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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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中国边疆研究2014 \ 第三篇 分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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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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藩属作为藩国与属国的全称,始见于西汉的文献记载。黄松筠《中国古代藩属制度研究》[※注]是中国封建时期藩属制度集大成之研究力作。上篇为中国古代藩属制度五个发展阶段研究,探讨了古代藩属制度的形成、确立、创新、强化和完备五个不同的历史阶段的演进历程,提示同姓藩国、境内属国、羁縻府州、都司卫所和藩部曾分别是五个阶段中的藩属主体,阐述藩属制度在五个不同阶段的诸多特点。下篇为中国藩属制度的若干理论问题研究,指出中国古代藩属制度是中国古代国家政体的重要内容之一,它具有一朝(国)两制、地方自治与民族自治、藩卫内向等诸多特征与属性,其根本目的是为了捍卫中央王朝的安全。 | ||||||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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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 藩属 礼治 秩序 宗主国 王朝 学界 礼仪 列传 属国 周边国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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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朝贡体系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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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朝贡,一般来说是指藩属国对宗主国按时贡献礼品和方物,采用中国王朝年号、年历,以此表示臣服;而宗主国作为回报,则对藩属国进行回赐、封赏,用以体现天朝恩典。根据朝贡次数的多寡、政治隶属关系的强弱,以及对中国文化认同程度的不同,朝贡国可以分为典型而实质的朝贡关系、准朝贡关系、非朝贡关系等类型。典型而实质的朝贡关系在政治上表现为朝贡国使用中国王朝年号、历法;对中国朝廷的诘问进行陈奏、说明;向中国王朝派送人质、宿卫;双方宫廷间通婚;中国王朝干涉朝贡国的内政。在经济上表现为朝贡国向中国王朝贡献礼品与方物;中国王朝进行回赐。在礼仪上表现为册封、封典、告哀、陈慰、谢恩等。在军事上表现为双方的请兵与派援。通过朝贡,中国王朝统治者满足“天朝大国”“天下共主”的虚名,实现了一统天下的中国式政治理想。而朝贡国从中国王朝“厚往薄来”的原则中获得了巨大的经济利益,也满足了己方缺少的必需品和奢侈品。因此,朝贡制度作为政治外交模式,对整个中国及周边国家产生了深远影响。[※注]
朝贡制度研究中首先要提到的是香港学者黄枝连的《天朝礼治体系研究·上卷·亚洲的华夏秩序——中国与亚洲国家关系形态论》《天朝礼治体系研究·中卷·东亚的礼义世界——中国封建王朝与朝鲜半岛关系形态论》《天朝礼治体系研究·下卷·朝鲜的儒化情境构造——朝鲜王朝与满清王朝关系形态论》[※注],全书140余万字,是一部有关古代朝贡关系系统且有影响的研究之作。
作者指出,由小农经济发展而来的礼治主义体系是“汉族文明”及由此组成的中华传统的主要精神与内容。这样一种“礼治主义文明对外的作用,即在于推动民族之间、区域之间、国家之间、人与大自然之间等等层面的秩序的建立。根据‘礼治主义’来探索并建立国际社会和自然世界以及宇宙等层面的秩序;而这一‘秩序’的维持和发展,交由中国的封建王朝(自称并被称为‘天朝’者)来推进,即是‘天朝礼治体系’”。所谓“天朝礼治体系”是黄枝连经过多年研究而形成的有关国际关系形态的一种新概念,其具体内涵则见于著者的如下概括:“在十九世纪以前,即西方文化、西方国家、西方殖民帝国主义兴起之前,这里有一个突出的区域秩序,是以中国封建王朝(所谓‘天朝’)为中心而以礼仪、礼义、礼治及礼治主义为其动作形式;对中国和它的周边国家(地区)之间、周边国家之间的双边和多边关系,起着维系与稳定的作用,故称之为‘天朝礼治体系’。”[※注]于是,“天朝礼治体系”遂成为能够涵盖“中国同朝鲜、安南、日本、琉球、暹罗以及更广泛的亚太区域的关系”乃至“陆上丝路和海上丝路”的一个国际关系形态及其概念。作为论证该理论之个案与史实基础,黄枝连集中探讨了古代中朝关系,自隋唐而至明清各朝,实际上囊括了近代以前几乎全部的中朝关系。黄枝连的研究主要代表着“中国本位”的视角及其观点。黄枝连为探明“礼治主义”的文化内涵而穷三年来反复研读《朱子语类》,其著作中不顾“拿来主义”之嫌而大量征引相关史料文献,乃至著者于该研究基础上积极参与探索亚太地区新秩序之“学问外”社会活动等,即足以表明著者之中国视角及其宏观旨趣。应该说,黄枝连的上述研究在史实论证方面显然不若其国际关系理论方面之功力,却仍不失为中国学界有关古代朝贡关系研究中最具理论意义与广泛影响的研究成果,至其“天朝礼治体系”概念亦日渐得到国内学界的接受,成为频见于各种相关研究论著之中的一个“关键词”。
20世纪后半叶,旅美学者杨联陞《从历史看中国的世界秩序》一文从历史的角度探讨“中国的世界秩序”问题。[※注]张存武《清韩宗藩贸易:1637—1894》[※注],高明士《从天下秩序看古代的中韩关系》[※注],张启雄《“中华世界帝国”与中琉宗藩体制的秩序原理性展开:中华世界秩序原理的考察》[※注]等,是台湾学者从中韩、中琉朝贡关系的不同视角分别论及古代朝贡关系的学术专著。
大陆学者叶自成主编《地缘政治与中国外交》[※注]从地缘政治角度分析古代中国与周边国家及地区关系,何芳川《“华夷秩序”论》[※注]则通过考察古代华夷秩序两千年间从酝酿、形成、充实到衰亡的历程,指出“华夷秩序”是“自汉代直至晚清在古代世界大大小小国际关系格局中发展得最为完整”的“以中华帝国为核心的古代类型的国际关系体系”,而和平、友好、积极则是这一“在古代世界的社会条件下产生的一个有理念、有原则和有关自身一套比较完备体制的国家关系体系的主流”。王正毅《世界体系论与中国》[※注]一书中援用沃勒斯坦的“世界体系论”分析了古代中国与东亚世界的朝贡体系。在陈尚胜《闭锁与开放:中国封建晚期对外关系研究》[※注]、高伟浓《走向近世的中国与“朝贡”国关系》[※注]等著作中均曾运用“华夷秩序”的概念与框架对明清时期中国与周边国家关系进行个案分析。
中国学界的相关研究在系统性方面尤其是创造性的理论构架方面显然有所不足,而在朝贡关系的概念问题上却已有相当深入的讨论。早在1986年,大陆学者陈伟芳教授曾分析朝贡关系的概念问题,并指出学界常用“宗藩关系”或“藩属关系”概念极容易与近代西方的宗主国与殖民地关系概念相混淆。[※注]20世纪初傅斯年所发明的“中华帝国”概念以及20世纪末香港学者黄枝连所发明的“天朝礼治体系”概念等,都是中国学界在这一问题上的独创性贡献。2002年,大陆学者陈文涛在《近世初期日本与华夷秩序研究》一书的附录中指出,鉴于古代时期向中国“朝贡”的国家未必都是接受中国的册封而成为中国的藩属国,因此欧美学界常用的“TributarySystem(朝贡制度)”词并不是形容正式册封关系的准确用词,似宜代之以“In—vestitureSystem(册封制度)”[※注]一词。姑且不论这一“新名词”能否为欧美学界所接受,通过这种方式积极与欧美学界平等对话的姿态与努力仍应说是可嘉的。
有关朝贡制度研究,还有两部著作应予重视:
一是,李云泉《万邦来朝——朝贡制度史论》,全书27万字,作者从通史角度考察朝贡体制,不仅考察了不同历史时期朝贡制度的发展,而且对各个历史时期朝贡机构,以及礼仪变化都作了较为全面的考察与论述。该书是中国大陆学者有关朝贡制度的第一部专著,对古代东亚地区中国主导下的这一国际关系体系作了全景式的描述,尤详于明清时期。
作者在“修订版后记”中对朝贡制度的概括论述,值得供研究者在深化研究时体悟,特录于次:
首先,朝贡制度是一个虚实一体的历史存在,并因势异时移而发生虚实转化。其所本的思想观念,历代历朝虽大致相同,如华夏中心意识、大一统观、夷夏之辨、事大字小等,但因反映这些理念的历史话语具有模糊性、歧义性乃至相互矛盾的特征,加之朝贡制度不具现代国际关系明晰的权利与义务规定,当封贡双方利益相左甚至兵戎相向时,就需要选择恰当的话语体系,以使理念与现实合辙,进退有据。考察不同时空下朝贡制度之虚实,一个不太牵强的做法是对其赖以建立的朝贡关系进行分类。
其次,就制度性构建而言,朝贡制度体现的是中华帝国的单一意志,但朝贡制度之历代相沿与朝贡关系之长期维系,则并非是中国单方面强制或施惠的结果,周邻国家实力上的自我定位,文化上的身份意识,物质利益的诉求等,同样发挥着作用。在朝贡关系中,比较切合史实的是当代语境下宗主一方的“以礼服人”“以力臣人”“以利悦人”,分别对应朝贡一方的文化认同、政治臣属、朝贡贸易。需要指出的是,在朝贡制度的构成要素中,朝贡贸易的适用范围最广。但即便如此,无论在贸易规模还是对国计民生的影响方面,它也远远不能与通商体制下的官方贸易和私人海外贸易相提并论。中国统治者历来注重朝贡的政治属性,且政治上的君臣主从关系,主要通过朝贡礼仪予以呈现。而东亚世界相似的礼仪制度,又赋予这一礼仪通约性与合理性。不管今天看来它是多么不合时宜,但只要承认追求优越是人类的通性,对作为心理需求的朝贡礼仪这一外在之礼,就应予以合理的阐释;只要承认不平等是历史的常态,对朝贡礼仪所体现的象征性不平等,就需抱有一份同情之理解,因为即使现今主权国家之间的交往,在形式上的平等背后,也隐含着诸多实质上的不平等。
再次,如何评价一项业已消亡的制度,因视角和立场不同而见仁见智。对此,钱穆先生于半个世纪前总结的“历史意见”和“时代意见”,至今仍极具借鉴意义,值得征引如下:“要讲某一代的制度得失,必须知道在此制度实施时期之有关各方意见之反映。这些意见,才是评判该项制度之利弊得失的真凭据与真意见。此种意见,我将称之曰历史意见。历史意见,指的是在那制度实施时代的人们所切身感受而发出的意见。这些意见,比较真实而客观。待时代隔得久了,该项制度早已消失不存在,而后代人单凭后代人自己所处的环境和需要来批评历史上以往的各项制度,那只能说是一种时代意见。时代意见并非是全不合真理,但我们不该单凭时代意见来抹杀以往的历史意见。”[※注]具体到朝贡制度,美国学者马克·曼考尔曾经指出,“不能根据西方的习俗和实践解释朝贡制度。如果想在传统中国的制度或观念中发现与现代西方相同的东西,就会造成误解:它们也许在结构或功用方面比较相似,但是,如果放在传统的儒家社会和现代西方社会的语境中加以考察,就会看到它们可能有着迥然不同的意义。朝贡制度更适合从传统中国的语汇和制度出发从整体上加以理解”[※注]。
“所以,用功利化的西方现代政治话语解读朝贡制度和曾经自成一系的东亚世界,不仅容易掩盖不同时空下朝贡关系的多样性、差异性,而且还可能导致历史影像的模糊与失真。西方中心论的破除并不意味着中国中心观的确立,反之亦然。或许,从中心与周边互动的视角,通过对不同历史时期朝贡制度、朝贡关系差异性及其与通商体制、条约体制内在关联的阐释,方能揭示朝贡制度之历史实像和中国传统对外关系的多重面相。”[※注]
二是,付百臣主编《中朝历代朝贡制度研究》,本书32万字,以中国古代中朝宗藩关系研究为基础,重点论述中朝朝贡制度确立、发展、完善、瓦解的历史过程,比较中朝朝贡与东亚(包括东南亚)国家朝贡制度的异同,力争总结出中朝朝贡制度的特征与规律,阐论其在历史上东亚国际关系秩序中的影响与作用,并指出:“中朝朝贡与中国与东南亚诸国的朝贡相比,无论从政治上、经济上、礼仪上,还是朝贡时间、贡期、朝贡规模等方面,均可以看出,朝鲜是典型的朝贡国,东南亚诸国则是一般的朝贡国,中朝朝贡关系要比中国同东南亚诸国的朝贡关系更加密切。”[※注]
权赫秀《中国古代朝贡关系研究评述》[※注]的文末对朝贡体制研究的三点思考与建议具有深化研究的借鉴价值:
首先,尽管国内外学界关于朝贡关系的起源迄今仍无一个明确的结论,而朝贡关系至少拥有两千多年历史却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中国的二十四史有关古代朝贡关系的内容多见于四夷列传或外国列传部分,至民国初期的《清史稿》中才首次出现属国列传(卷526—529,列传313—316),就说明中国本身对古代朝贡关系的认识与定位也有一个历史的演变过程。因此,应深入开展对这一历史性制度的事实研究,即要深入分析这一历史性制度的起源、发展乃至最终衰亡的全部过程,尤其应深入探讨其在不同历史时期的演变过程和特点。毫无疑问,这样一种深入细致的历史考察,理应先行或至少不应滞后于对朝贡关系的宏观理论探讨与概括性研究。在这一方面,香港学者黄枝连通过对朝贡关系历史性个案的深入研究而提出“天朝礼治体系”说的研究方法与思路,应该说颇有启发意义。
其次,既然朝贡关系本身是已经成为历史陈迹的前近代性制度与现象,则有关的研究自然也要从解读和阐释朝贡关系在两千多年发展历程中所产生的相关制度性经典文献入手而展开。就中国方面而言,如果说一部二十四史中有关“四夷”“属国”以及“外国”列传等内容提供了朝贡关系发展的具体历史资料的话,《通志》《通典》《文献通考》等古籍以及明清时期《礼部则例》等制度文献则可以说展示了有关朝贡制度的具体理论与规范乃至惯例。唯有通过对这些制度性文献深入挖掘和分析朝贡制度本身的内在逻辑,才能真正深入理解与阐述古代朝贡制度。美国学者何伟亚通过深入研究《大清通礼》有关宾礼的内容而对马噶尔尼使华史实做出一个全新的后现代主义阐释,就是一个值得借鉴的范例。[※注]
最后,鉴于朝贡关系作为一种国际关系体制或地区性国际秩序,涉及中国及其周边各国家和地区乃至历史上与中国有关的世界各国,有关朝贡关系的研究不仅要关注作为朝贡关系之中心国家和地区的中国,同时还要充分关注曾经作为这一体制与秩序内成员的中国周边国家乃至其他相关国家和地区。唯有坚持这一种双向乃至全面的跨国和跨地区视角,才能真正揭示朝贡关系作为一种地区性国际秩序的历史真相并从中获得有益的历史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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