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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中国边疆研究

清代土司制度与改土归流研究

来 源
当代中国边疆研究2019 \ 第三篇 分论
作 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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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先后有成臻铭《论土司与土司学——兼及土司文化及其研究价值》、李世愉《关于构建“土司学”的几个问题》、成臻铭《土司文化:民族史研究不能忽略的领域》、向延斌《广西忻城土司歌圩文化与旅游开发》、马廷中《卓克基地区土司文化与旅游发展》、成臻铭《时势造学:土司残留时期的中国土司学——1908—1959年土司研究理论与方法探源》和《再论土司学的对象与研究方法》等。
关键词

土司

土司制度

土司文化

政治文化

遗址

国际学术研讨会

制度

羁縻

考古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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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论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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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土司制度与改土归流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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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80年代以来,研究者对于土司制度衰于清代的传统观点,提出了异议。张捷夫《清代土司制度》[※注]认为:清代,特别是雍正年间的改土旧流,不过是清王朝为了巩固自己的统治,打击土司的一系列措施之一,并没有废除这一制度。就是在雍正年间大规模进行改土归流的同时,也还设置了许多新土司的原因。清代不仅土司总数和职衔比明代多,制度也远比明代完备。有清一代,清政府在西南和西北少数民族地区,一直实行这一制度,对这些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各方面都起了重要作用。所以作者认为,不应忽视对清代土司制度的研究。并指出,从清军入关到康熙二十二年讨平三藩之乱,西南少数民族地区基本上处于动乱状态,清王朝提出土司问题,但未能解决。平定三藩以后,这一问题才正式被提到日程上来,康熙陆续颁布有关法令,土司制度才最终得到确立。清代土司职衔和承袭办法,基本上因袭明制,只是更加明确具体,土司的文职隶吏部,武职隶兵部,西北地区的少数土司隶理藩院。鉴于历代土司在边疆民族地区的重要作用及他们彼此之间长期互相仇杀,反叛朝廷造成的社会动乱,清王朝规定了土司应尽的义务,颁行奖惩和抚恤制度。清朝对土司的政策,各朝不尽相同,顺康年间以抚绥为主,部分地区进行了改土归流;雍正年间,一方面大规模地进行改土归流,另—方面又新设置大量土司;到乾隆年间,对土司采取了较优厚的态度。尽管如此,整个清代,对土司是实行限制政策。清代,随着地主经济的不断发展,对与土司制度相适应的封建领主经济进行了有力冲击,严重地动摇了土司制度的基础,各地各族不断爆发的反土司斗争,也使清代土司制度出现危机。

雍正年间西南少数民族地区的改土归流是清代治边政策一项重大改革。冯尔康《雍正传》[※注]一书中立有专节进行概述,作者立论是:“这一次改流,打击了土司割据势力,减少了叛乱因素,加强了中央政府对边疆的统治,一定程度废除土司、土舍凌虐属民制度,有利于少数民族地区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由于政体的统一,使得民族杂居地区减少了战争,社会秩序比较安定,为民族联系的加强,提供了条件。一句话,它对我国多民族国家的统一,经济文化的发展有着积极意义。”王锺翰《雍正西南改土归流始末》[※注]认为:“雍正西南改土归流,恃以有成者。在于‘恩’、‘威’并用,即‘剿’、‘抚’两手并用,而又‘剿’在‘抚’先,‘抚’以善其后而已。”文章对鄂尔泰改土归流措置做了详尽分析后指出:“是知鄂尔泰对西南三省之改流,削弱当时西南土司之割据势力以加强王权方面,起有一定进步作用。然则雍正年间西南改土归流一事,从长远历史效果着眼,从祖国统一大家庭着眼,其具有进步意义或即在此。”张捷夫《论改土归流的进步作用》[※注]则从政体统一、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肯定了改土归流的历史地位,并具体分析和批驳了对改土归流作用持否定态度的几个观点,即认为改土归流是“通过武力,即强制性手段完成的”,认为改土归流“取消了少数民族地区的‘自治权’”,认为改土归流“取消了少数民族某些风俗习惯”。张捷夫《关于雍正西南改土归流的几个问题》[※注]以雍正西南改土归流包括哪些地区,改土归流过程是否即是残酷的战争过程,做了补充辩释。李世愉《清雍正朝改土归流善后措施初探》[※注]一文,则从雍正朝五省改流的总体情况出发,指出了清政府的五项善后措施:(1)对革除土司的处理;(2)对新设流官的选任;(3)对各族人民的控制与管理;(4)对各种旧制陋规的禁革;(5)对西南民族地区的开发。作者的结论是:“清政府在善后工作中采取的一切措施,都是顺从于改流的最终目的,即在政治上要稳定边区、安静地方,巩固和加强专制主义的封建统治;在经济上要从西南少数民族地区获得更多的利益;在思想文化上要以汉族的传统观念影响西南各民族,达到‘以汉化夷’。一句话,就是要使边区同内地一样,无条件置于自己的统治之下。”多年以后,作者在《改土归流与国家治理》[※注]一文中,又从国家治理的高度深化了这一认识,同时也指出了改土归流中也有国家治理失误的地方。该文发表后被《新华文摘》2018年第13期全文转载,引起了学界的关注。陈维新《鄂尔泰与雍正对云南改土归流的“君臣对话”——台北故宫博物院所藏朱批奏折选件》[※注],通过对台北“故宫博物院”所藏第一手资料朱批奏折分析,探研了鄂尔泰与雍正对云南改土归流推行过程中的“君臣对话”,不仅揭示了雍正与鄂尔泰之间良好的君臣关系(鄂尔泰是雍正皇帝最为喜爱的能臣干吏),而且更彰显了鄂尔泰在雍正皇帝极为信任和大力支持下,对云南土司审时度势而又大刀阔斧地进行“改土归流”的丰功伟绩。这一论题的论文还有:吴永章《清代土司制度》[※注],罗友林《评雍正时期的改土归流》[※注],石邦彦《清朝少数民族地区的改土归流》[※注],范同寿《西南各族土司制度的瓦解与清代前期的改土归流》[※注],林建勇《试论“改土归流”政策形成、推行的几个阶段》[※注],尤佳《分袭制度中的土司职衔——兼论清政府在土司地区统治手段的选择》[※注],马亚辉、王巧娟《清前期西南边疆民族政策的动态考察》[※注],常建华《清雍正朝改土归流起因新说》[※注],衣长春《论雍正帝西南边疆治理方略》[※注]等;分论各地区土司制度的还有:吴永章《清代广西土司制度》[※注]、覃树寇《清代广西的改土归流》[※注]、王时阶《清代广西的改土归流》[※注]、侯绍庄《清代贵州“改土归流”试探》[※注]、程昭鑫《贵州土司制度与改土归流》[※注]、龚荫《关于明清云南土司制度的几个问题》[※注]、徐铭《清末川边藏区改土归流初探》[※注]、李茂郁《试论清末川边改土归流》[※注]、孙建伟《明清时期桂西奉议州改土归流过程考辨》[※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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