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行政法原则
来 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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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中国法学研究1949-2009 \ 中编 1978—1992 |
作 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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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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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行政法学研究恢复以来,我国法学界不断提出和回答了有关我国行政法学的一些重大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经过十几年的研究发展,行政法学界对这些问题的研讨取得了可喜的初步成果。经济行政法是行政法的组成部分,它与传统行政法的区别在于它有突出的经济性,由于它在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可以把它作为一个从行政法中分离出来的独立的法律部门加以研究。经济法这个法律部门的出现,并不否认传统行政法的存在,也不会阻碍传统行政法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恢复和发展。我国的经济法理论工作者和行政法研究工作者,都必须认真、深入地阐明这两大法律部门之间的相互关系,从理论上为开展和加强我国的经济法制建设和行政法制建设服务。 | ||||||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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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 法律部门 经济法 行政权 立法权 国家权力 机关 行政管理 法学 法规 国家立法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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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行政法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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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学者对行政法基本原则的认识和研究是从80年代才开始的,大致经历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即初步探讨阶段,以1983年出版的高校法学试用教材《行政法概要》为典型,该书着重阐述了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是我国行政管理的指导思想,并概括了七个基本原则。(1)在党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党政分开和政企职责分开;(2)按照客观规律办事,实施有效的行政管理;(3)广泛吸收人民群众参加行政管理;(4)实行“简政”、“便民”;(5)坚持各民族平等;(6)贯彻民主集中制;(7)在国家行政管理领域里坚持依法办事。由此可见,我国学者一开始探讨行政法基本原则时着重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但同时也存在着缺陷,即主要是照搬宪法原则和行政管理的基本原则,缺乏深入的具有行政法学特色的探讨。
第二阶段为深入探讨阶段。1985年中国行政法学会成立时,有学者提出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应不同于行政管理的基本原则,要充分考虑到行政法基本原则应具备的特殊性、普遍性和层次性等要求,由此提出了行政民主原则、行政法治原则、行政合理原则、行政平等原则、行政公开原则、行政统一原则和行政责任制原则。此后,一个探讨独立的、区别于宪法和行政管理基本原则的行政法基本原则的热潮到来了,许多学者从不同角度提出了不同见解。如《行政法论》[※注]一书提出法治原则、民主与效率协同原则是行政法两大基本原则;《行政法学教程》[※注]一书提出了行政合法性原则和行政合理性原则两大基本原则。姜明安撰文指出,行政法治原则、制约原则、公正原则和效率原则应为行政法基本原则,并作了比较充分的论述。[※注]这一阶段的争鸣和讨论开拓了人们的思路,并为以后进一步研究这一问题提供了丰富的思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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