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 帛书《五星占》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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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中国简帛学研究0 \ 下编 帛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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帛书《五星占》材料发表后,立即在学术界特别是天文学史的专家之间展开了热烈的讨论,这些讨论主要围绕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帛书《五星占》的重大科学价值。帛书《五星占》的天象记录一直到汉文帝三年为止,而马王堆三号墓的下葬年代是汉文帝十二年,因此帛书抄写于汉文帝时期是毫无疑问的,但是对于这件帛书中天象观测的年代,学者们却有不同的看法,归结起来有四种观点:A.秦始皇元年说(或秦始皇时期说)。这一调整对于深入研究帛书《五星占》的内容将有很好的推动作用[※注]。 | ||||||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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帛书 五星占 天象 文学史 马王堆帛书 文集 历法 木星 中国天文学史文集 马王堆汉墓 战国时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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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 帛书《五星占》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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帛书《五星占》材料发表后,立即在学术界特别是天文学史的专家之间展开了热烈的讨论,这些讨论主要围绕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1)帛书《五星占》的重大科学价值。席泽宗在《中国天文学史的一个重要发现》(《中国天文学史文集》,科学出版社1978年版)一文中指出,帛书《五星占》末尾三部分列出从秦始皇元年(前246年)到汉文帝三年(前177年)凡七十年间木星、土星和金星的位置,并描述了这三颗行星在一个会合周期内的动态,“它向我们表明,当时人们已经在利用速度乘时间等于距离这个公式把行星动态的研究和位置的推算工作有机地联系起来,这就比战国时代甘、石零星的探讨前进了一步,而成为后代历法中‘步五星’工作的先声”。《五星占》的成书时间比《淮南子·天文训》及《史记·天官书》都要早,然而书中关于金星、土星会合周期等数据都远较后二者精确;另外,帛书《五星占》的占文中还保存了甘氏和石氏天文书的一部分,其中甘氏的尤多。“因此,这是现存最早的一部天文书,在天文史的研究上具有特别重要的价值”。
徐振韬《从帛书〈五星占〉看“先秦浑仪”的创制》(《中国天文学史文集》,科学出版社1978年版)一文则根据帛书《五星占》记载了从秦始皇元年到汉文帝三年七十年间三颗大行星运行的观测记录,推测当时已经用浑仪一类的仪器(徐先生称之为“先秦浑仪”)从事天文观测活动,并且这种浑仪相当准确地测定了大行星的视运动规律。陈久金的《从马王堆帛书〈五星占〉的出土试探我国古代的岁星纪年问题》(《中国天文学史文集》,科学出版社1978年版)则指出,马王堆帛书五星占的出土,为我们重新讨论中国古代的岁星纪年问题提供了宝贵的材料。
(2)帛书《五星占》后三章有关秦汉时期的天象记录是否为实际观测的结果。这一问题大部分研究天文学史的专家都予以了肯定的回答,如席泽宗指出,“帛书中关于金星的七十年的位置表是符合天象的,而秦始皇元年的必须是实际观测”(《中国天文学史的一个重要发现》)。但是何幼琦却提出了不同意见[※注],何先生认为,帛书《五星占》的前六章是战国时的占书佚文,至于学者们认为有很高科学价值的后三章,也基本上都是战国时期天文学的成果,但是星占术士在利用这些资料时,为了迎合政治上的需要,编造出“秦始皇帝元年正月,岁星相与营室晨出东方”、“秦始皇帝元年正月,填星〔相〕与营室晨出东方”、“秦始皇帝元年正月,太白与营室晨出东方”等事情,这些都是不符合天象实际的。至于秦以后逐年的年数,也应该是这一派的后学世世补充起来的。这样,何先生就从根本上否定了它们是秦汉时期天象记录的观点。
(3)帛书《五星占》的天象观测时代和作者。帛书《五星占》的天象记录一直到汉文帝三年为止,而马王堆三号墓的下葬年代是汉文帝十二年,因此帛书抄写于汉文帝时期是毫无疑问的,但是对于这件帛书中天象观测的年代,学者们却有不同的看法,归结起来有四种观点:
A.秦始皇元年说(或秦始皇时期说)。如席泽宗认为“帛书中木星、土星和金星的七十年位置表是根据秦始皇元年的实测记录,利用秦汉之际的已知周期排列出来的,可能就是颛顼历的行星资料”(《中国天文学史的一个重要发现》);陈久金、陈美东两位也认为“这批资料为秦始皇元年至统一中国期间实测,以后年份的资料,是推算出来的”(《从元光历谱及马王堆帛书〈五星占〉的出土再探颛顼历问题》)。
B.战国中期说。这是何幼琦提出来的观点。何先生认为,帛书《五星占》前六章中的星占内容反映的都是一些战国的景象,属战国中期的作品。后三章的大部分星象材料也是在战国中期观测、制定的,却被星占学家硬套到秦汉时期。
C.汉初高祖至吕后期间说。王胜利在《星岁纪年管见》(《中国天文学史文集》第5集,科学出版社1989年版)一文中认为,“《五星占》中的大量资料很难认为是秦始皇元年至秦统一中国期间所实测,《五星占》所载的纪年法也不会是根据这一期间的实际天象创制的”,“汉高帝元年和代皇元年的木星实际位置是与《五星占》的记载相吻合的。这说明《五星占》中的木星资料很可能是以汉初的实际天象为基础而编排出来的,其所载的纪年法也是以汉初的实测资料为依据制定的”。
D.秦始皇元年至汉文帝三年说。这是刘彬徽在《马王堆汉墓帛书〈五星占〉研究》(《马王堆汉墓研究文集》)中提出来的见解。这个说法显然是对第三种看法的时间加以前后延伸。
至于帛书《五星占》的作者,学者们一般都认为是楚人的作品,但是何幼琦在《试论〈五星占〉的时代和内容》一文中提出了不同的看法,何先生认为《五星占》是战国时期的作品,帛书《五星占》的占辞中有“荆”而无“楚”,“荆是周、鲁等中原国家加给楚国的谤辞,楚人从来不自称为‘荆’,所以《五星占》决不是楚人的作品”。何先生进而提出,“《五星占》大抵是三晋、周、鲁天文家的著作”。
(4)《五星占》与中国古代的星岁纪年问题。帛书《五星占》发表后,很多学者都注意到它在研究中国古代星岁纪年方面的重要价值,如陈久金在《从马王堆帛书〈五星占〉的出土试探我国古代的岁星纪年问题》一文中指出:“我国古代岁星纪年问题的研究,是一项较为困难的工作,由于资料缺乏,年代不清楚,好些问题得不到明确一致的答案。马王堆帛书五星占的出土,为我们探讨这一问题提供了宝贵的材料。”从已发表的论文来看,大部分文章都涉及了这一领域。不过学者们之间见仁见智,观点存在较大的分歧。大致而言,学者们主要有以下观点:
A.《五星占》纪年法为颛顼历纪年法。陈久金在《从马王堆帛书〈五星占〉的出土试探我国古代的岁星纪年问题》一文中说:“秦始皇元年就是当时所行用的历法颛顼历的实测历元。秦至汉初岁星纪年方法与颛顼历一齐创制,成为颛顼历的一个组成部分……帛书《五星占》的出土,不但解决了秦及汉初岁星纪年问题,而且使得纪年法能明确与具体年分一一对应起来”,“太初历纪年法与颛顼历纪年法都属同一类型,即保持太岁在寅,岁星在亥的关系”。
B.何幼琦反对上述观点,他认为帛书《五星占》是在战国中期观测制定的,《五星占》的材料应来源于战国中期第一个摄提格岁(公元前363年)。何先生认为,战国至秦汉只有两种历法,相应地有两种纪年法,即后人所说的人正和天正,人正用太岁纪年法,天正用太阴(岁阴)纪年法。那个时期再也没有别的历法和纪年法。太初改历,不只是一般的历法改革,而是我国历史上的首次历法斗争,是天正派复辟和人正派拨乱反正的公开较量。
C.《五星占》所载的纪年法为太初历纪年法。王胜利在《星岁纪年管见》(《中国天文学史文集》第五辑,科学出版社1989年版)一文中不同意五星占纪年法就是颛顼历纪年法的观点,指出:“颛顼历的测制者根据当时的实际天象,是制定不出比甘石纪年法的岁星位置超越二次的、与太初历纪年类类型相同的颛顼历纪年法的……颛顼历所使用的可能仍然是战国时期各国通行的甘石纪年法。”
D.《五星占》所载纪年法是与甘石纪年法、太初纪年法不同的一个新类型。刘彬徽在《马王堆汉墓帛书〈五星占〉研究》(《马王堆汉墓研究文集》)一文中提出一个新的看法,认为《五星占》的十二次范围与太初历的十二次范围存在着一定的差异,是早于太初历的早期划分法,也许可早到战国时期,与甘石纪年法、太初历纪年法均不相同,刘先生将之命名为五星占纪年法。
近年来关于帛书《五星占》研究的最重要成果,当属刘乐贤的《马王堆天文书考释》一书。该书专门有《〈五星占〉考释》一章,由“原文”、“校注”、“疏证”三部分组成:“原文”部分是据帛书照片及学者们的研究成果所写定的释文;“校注”部分是对释文进行文字校正,并对难懂的字词予以解释;“疏证”部分是对天文书的数术内涵进行疏解,特别注重征引传世文献与帛书对读。刘氏的相关考释是目前对帛书《五星占》最系统、最详尽的整理校释工作,不仅如此,他在研究过程中还发现帛书《五星占》原来的拼缀方案存在一些明显问题,有必要加以调整。具体来说,帛书《五星占》前面74行讲五星占测的那一部分中,帛书的上半截是由四块帛片拼合起来的,如果按自右至左的顺序将它们分别称为A、B、C、D,其中的C和B两块帛片位置需要调换,正确顺序应是A、C、B、D。调整后的帛书顺序不仅更为合理,而且B和D两块帛片可以直接拼合。这一调整对于深入研究帛书《五星占》的内容将有很好的推动作用[※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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