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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中国近代经济史研究

一 资本主义萌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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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作为中国近代史的一个分支学科,这一时期的中国近代经济史研究紧扣近代史学界讨论的核心问题,从经济角度论证近代中国的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性质。为此,经济史学界致力于运用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探究近代中国资本主义的发展过程。1960年,毛泽东在政治经济学的读书笔记中指出:“很有必要写出一部中国资本主义发展史。在帝国主义侵略的影响下,中国资本主义未能独立发展,而是分化为民族资本主义和买办资本主义。资本主义萌芽、资本原始积累与资本主义发展这些基本理论问题,一时之间成为当时经济史研究的热点。
关键词

资本主义

资本

商业资本

手工业

民族资本

工场手工业

行会

棉纺织

外国

学者

买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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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资本主义萌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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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主义萌芽讨论是20世纪50年代中期学界讨论的热点问题。尚钺的《中国历史纲要》(人民出版社1954年版)一书,明确提出明代中国社会已有资本主义生产因素的萌芽的存在,就当时中国社会经济看,已具备封建社会末期的特征。次年,关于“红楼梦”时代背景的讨论,很多文章都触及中国资本主义萌芽的问题。此后的两三年内,历史学界形成了资本主义萌芽讨论的热潮。

在此,我们应先认识资本主义萌芽问题讨论的性质。吴海若认为:“中国资本主义萌芽问题的研究,对于整个中国资本主义发展过程的分析是有很大意义的;它确立中国资本主义发展的内因。”如果承认鸦片战争以前出现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并不改变那时中国是封建社会的结论,正如鸦片战争以后,中国有了较多较高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也不改变这时中国是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结论。因此,关于资本主义萌芽的讨论目的在于,论证近代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的性质。[※注]邓拓在一篇文章中对此做了非常明确的阐释:“从清朝嘉庆初年到鸦片战争的期间,中国资本主义因素仍然没有顺利地成长起来,没有达到成熟的程度。……如果历史条件继续便利于中国资本主义因素的成长,那末,中国完全有可能独立发展成为资本主义社会。不幸的是,历史的发展却遭遇了严重的顿挫。当着中国资本主义因素还没有完全发展成熟的时候,在工场手工业还没有达到完成形态和农业商品化过程还处于拖泥带水的情况之下,外国资本主义的势力竟然用武装侵入了中国。这就使中国从封建社会走向资本主义社会的道路上的各种障碍不但来不及扫除,而且又加进来了外国资本主义的枪炮挡住去路。那些外国资本势力很快地同中国封建势力互相勾结在一起,终于把中国拖上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的道路。”[※注]

对于近代史学界来讲,资本主义萌芽问题的重要性则源于中国近代史始于何时的讨论。尚钺指出,关于中国资本主义萌芽问题的讨论,“也将影响到中国近代史究竟以什么时期为起点的问题”。[※注]黎澍更是明确表示,明朝或明末资本主义萌芽就已大量存在的说法有唤起把明朝的中国历史近代化的倾向。[※注]更进一步而言,这种说法将对1840年作为中国近代史开端的说法形成挑战,因而它又是关系到中国近代史分期讨论的重要问题。应用马克思主义观点研究中国历史的人主张1840年中英鸦片战争是中国近代历史的起点,因为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是从此开端的。近来有一种新的主张,认为中国近代史的上限应当划在16世纪中叶或稍后一点的“明清之际”,理由是那时已有资本主义萌芽,中国的近代应从那时算起。[※注]刘大年为此撰文指出:“以鸦片战争为标志开始的时代是一个完全新的时代,中国社会的变化具有不同于过去一切时代的特征。从十六世纪或明末清初来划分中国近代史,事实上是混淆了鸦片战争以前和以后的社会性质,抹杀了它们的根本区别。”[※注]

当时,杜真和魏千志[※注]对该问题的讨论做了总结,概括了基本状况。杜真总结道:“在鸦片战争以前,中国封建社会内已经出现了资本主义的萌芽,这一点为所有参加讨论的人所同意,但关于资本主义萌芽最早出现的时期,以及这种萌芽所曾达到的程度等问题,意见却很分歧。”[※注]在两位学者已有总结基础上,我们将结合此后发表的论文,对资本主义萌芽的讨论做一全面介绍和评述。下面将首先介绍具体问题上的分歧,然后从理论层面对分歧进行具体阐释。

近代经济史学界对资本主义萌芽的讨论在三个问题上存在着分歧。第一个问题是资本主义萌芽出现的时间问题。讨论中,多数人认为中国资本主义萌芽始于明代,但究竟开始于明代何时,则存在不同看法。有的认为是在15世纪下半期[※注];有的认为是在正德嘉靖年间,即公元16世纪初期开始逐渐出现,而到16世纪末与17世纪初更加明显[※注];有的则认为是在明嘉靖到万历年间(16世纪中叶至17世纪初叶)[※注]。黎澍怀疑明代是否已出现资本主义萌芽。[※注]邓拓认为,从明朝万历年间到清朝乾隆年间,约公元16世纪80年代到18世纪90年代是中国资本主义因素的萌芽时期。其中,从万历到明末和从清初到乾隆又可分为两个阶段,前一阶段是资本主义萌芽开始的阶段,后一阶段是资本主义萌芽发达的阶段。[※注]

第二个问题是鸦片战争前清朝资本主义萌芽的发展程度及其作用。不少人指出,由于清朝统治者对中国的征服和统治,使明代已出现的资本主义萌芽遭受到严重的摧残和抑制。但由于中国人民的艰苦努力,排除了清朝统治者的阻挠和破坏,到乾嘉时代,不仅中国资本主义萌芽已经恢复到明末的水平,而且又有了相当大的发展。尚钺批评那些认为当时中国社会还是很完整的封建社会,或者认为当时的资本主义因素的萌芽还非常微弱的说法。他认为,这种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萌芽,在明代如果说还是集中在东南沿海地区,到清中叶则已遍及于各地;如果在明代还只限于丝织业、陶瓷业、煤矿和东南的商业性农业等,到清代中叶,则差不多已遍及各行业、各地区。他还指出,在农业上,在工商业繁盛的地带,农民与地主的关系,基本上已是契约的关系。当时中国从南到北广大地区的土地上,不仅商品作物在排挤粮食生产,同时,商业资本也在组织着城市和农村的家庭手工业。特别是广大而赤贫化的农民,被排挤出农村,流向城市。所有这些现象都说明了中国社会,从经济观点看,已是资本主义的“所谓原始积累”时期。[※注]吴江也认为,从经济观点看,这时中国社会已出现向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过渡所需要的某些物质条件。[※注]

吴大琨否认乾嘉时代是中国封建社会濒临崩溃的前夕的说法。他认为一直到鸦片战争爆发前,中国的封建社会内部并未产生出什么重大的新生产力与旧生产关系之间的矛盾。他指出,当时规模较大的手工制造业绝大多数都是“官营的”,生产资料并未集中在私人手中,因此,不能成为资本主义生产的萌芽。私人所有的手工制造业虽也有一些,但因为被压抑在官营手工业之下,至多只能在某些特殊地区得到一些发展,所以要说在乾隆时中国就已经有了可以动摇整个封建社会经济基础的资本主义生产的萌芽,是不符合历史事实的。他认为清朝之所以会在乾隆朝由盛趋衰的原因,乃是由于中国封建社会的固有发展规律在那里发生作用,并不是由于当时的社会里产生了什么“资本主义的萌芽”,或者甚至发生了什么“资本主义的原始积累过程”。[※注]他认为把中国的“资本原始积累”过程过早地提到明代中叶以及清初的社会中来是不妥当的。他批评尚钺似乎是把一切在封建社会内所发生的商品经济的发展都看成是资本主义性质的东西了;夸大了当时资本主义萌芽的力量,缩小了封建主义的力量。中国的“资本原始积累”时期是发生在鸦片战争之后而不是在鸦片战争以前,他承认在中国当时的社会里已经存在着资本主义生产的萌芽,而且在某些特殊地区还得到了发展,但他不承认清初的社会就已经是进入了“从经济观点看”已是资本主义的“所谓原始积累时期”的主张。[※注]陈湛若不同意吴大琨的看法,他指出,乾嘉时代在我国东南各省的大城市里出现的资本主义因素,虽然它们是“稀疏”的,但并不是微不足道的。在经济较发达的地区,例如东南沿海各省,在乾嘉时代(或者更早些),社会经济已发生了重大的变化,这些变化都足以说明中国封建社会已面临“山雨欲来风满楼”的崩溃前夕。如果这些地区经济得到进一步发展,必将在深度与广度上促使中国封建社会趋于崩溃。不过,他也同时指出,在东南沿海等地区以外的其他广大地区,由于经济发展的不平衡,仍处于迟滞状态,因之当时封建经济仍居于支配地位,所以也只是封建社会崩溃的前夕。[※注]李之勤指出,在鸦片战争以前的清代,官营手工业在整个手工业中,不论在工场数目和生产比重上都不占绝大多数或统治地位,而且正好相反,占绝大多数和统治地位的是私营资本主义的工场手工业,而且当时的资本主义手工业工场不仅生产规模、内部分工和市场各方面都已发展到相当高的水平,而且在各行业、各地区中,也都有了数量众多的资本主义手工工场出现。他还认为,自资本主义生产萌芽产生那一天起,它就破坏着封建社会的经济基础。[※注]

学者们还通过具体实证研究,回答了鸦片战争前资本主义萌芽的程度问题。胡嘉指出,在鸦片战争前,或者说在明清时期的封建社会内部,虽然已经孕育着资本主义萌芽,但是,并没有发展到所谓的原始积累过程。[※注]李景林、刘耀指出,鸦片战争前苏、松地区棉纺织中的资本主义萌芽是由商业资本作为包买主的活动中产生的。但在鸦片战争前,还没有发现小生产者显著分化的事实,商业资本也仅仅把自己的活动保持在包买主的水平上。棉纺织业生产本身还没有发现商业资本向产业资本转移的事实。[※注]王明伦对云南铜矿业的研究表明,鸦片战争前云南铜矿业中存在着资本主义萌芽。该行业中,一方面有相当数量的资本家,他们占有生产资料;另一方面有众多一无所有的劳动者,他们的劳动力作为商品出现在市场上,资本家能够购买它并在生产过程中剥削它。但是,云南铜矿业中的生产单位并不完全是较大规模的手工工场,同时还存在着小规模的贫民伙开的形式。[※注]从翰香考察了鸦片战争前各行业中资本主义萌芽的概况,认为鸦片战争以前的中国封建社会,虽然有了资本主义萌芽,但整个社会仍然是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占统治地位。[※注]

第三个问题是资本主义萌芽在封建社会内部发展迟缓的原因。吴江、钱宏等人指出,中国封建社会内部资本主义萌芽之所以不能得到进一步发展的原因,主要是由中国封建社会的经济结构某些特殊因素促成的。首先,中国封建社会生产方式的广阔基础,是家长制的农业经济,小农业和家庭手工业特别牢固地结合在一起,这种制度阻碍着商业资本对生产方式的分解作用,阻碍着国内市场的正常发展。其次,中国封建社会的原始积累类型的商业资本,是一种同封建地主的统治独特地结合在一起的东西,很大一部分商业资本乃至手工业者从事土地剥削的活动(因为土地可以自由买卖),使自己兼为地主或完全转化为地主,严重地阻碍了资本主义萌芽的成长。再次,在中国封建社会里,手工业和工场手工业中长期存在着工役制和劳役制的残余,生产规模狭小,劳动力价格低廉,阻碍着技术和自由契约关系的发展。最后,中国封建所有制的上层建筑——封建专制统治也十分严重地阻碍着资本主义因素的发展。[※注]吴海若指出,封建地租侵蚀了利润,这是农村中资本主义生产关系虽然萌芽很早,但始终没有得到发展的主要原因。[※注]还有人指出,中国自然经济结构的稳固性,是抑制资本主义经济关系充分发展的主要障碍,而造成这种稳固性的根本原因,则是封建统治阶级对农民的残酷剥削。[※注]在讨论中,有人反对把小农业与家内工业相结合说成是阻碍中国资本主义萌芽发展的原因。因为他们认为小农业与家内工业相结合的形式只是标志着经济发展的水平不高,并不是它阻碍着经济发展,相反地,小商品生产和资本主义生产,最初就是从那里分离出来的。[※注]参与讨论的史学家们一致认为,尽管有上述种种因素阻碍着中国封建社会内部资本主义因素的发展,但是,正如毛主席所说,如果没有外国资本主义的影响,中国也将缓慢地发展到资本主义社会。这道出了对资本主义萌芽问题讨论的终极关怀。

有关具体问题的分歧在某种程度上彰显了方法论的分歧。学者们对此纷纷表达自己的观点。胡嘉指出:“有若干争论的问题,主要的分歧是由于对经典著作的一些理论和概念的理解还不一致。”[※注]邓拓认为,不能根据个别的材料去判断某一时期确实出现了资本主义的萌芽,因为如果离开了对一个时代的社会经济发展的大量材料的研究,孤立地观察某一个别的现象,就一定会得出不正确的结论。同时,他也指出,根本否定明朝后期和清朝初期就有资本主义因素的萌芽的看法也同样是不对的。他批评认为当时只有农奴劳动和非商品生产,而不可能有任何属于资本主义萌芽性质的雇佣劳动和商品生产的说法,认为这是对于历史情况作了另一极端的片面观察的结果。吴海若提出何时萌芽的问题是“纯粹的历史问题,慢点下结论没有关系,大家多搜集些材料,尊重事实,等到材料确实发掘完了,再下结论也不迟”。[※注]

1963年,汪敬虞、张国辉从方法论的角度对资本主义萌芽研究做了总结,并阐述了他们的观点。他们认为:“到现在为止,在研究方法上,似乎存在一种‘程式’,即先从经典著作中去寻找一个资本主义萌芽的‘标志’,再从中国的历史实际中去搜集与这个‘标志’相吻合的现象,从而得出结论;合乎这个标志者是‘萌芽’,不合这个标志者就不是‘萌芽’。似乎找到了‘标志’,中国资本主义萌芽的各个问题,便可迎刃而解,我们认为这种研究方法是值得商榷的。”[※注]这种“标志论”的缺点就在于:它不是把马克思主义理论作为指导,从历史的形成过程中去阐明问题,而是把理论的概括当作具体的历史本身,用简单的逻辑推理代替实际的复杂历史过程的分析。因此才出现了合乎标志就是“萌芽”,不合乎标志就不是“萌芽”的简单化结论。

他们认为,从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原始形态到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完全建立,是一个经历了一系列的过渡形态的历史过程。在生产者与生产资料的分离上,从原料、工具到土地的剥离;在不同集团生产中所处的地位和相互关系上,从商品的买者与卖者的对立到劳动力的买者与卖者的对立,从流通过程的剥削到生产过程的剥削,从绝对剩余价值的榨取到相对剩余价值的榨取,从商人与小生产者的对抗到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的对抗;在产品的分配关系上,劳动者的所得,从整个家庭成员的劳动力的出卖到劳动者个人的劳动力的出卖,从生产费用的补偿和劳动力的价格的混合形态向单纯劳动力价格的过渡。所有这些变化,都经历了一系列的过渡形态。而集中起来考察,就是资本对劳动——更确切地说,是对剩余劳动的统治的过渡形态。基于上述理论认识,他们认为考察资本主义萌芽问题,既要坚持马克思主义理论原则的指导作用,又要具体分析纷歧复杂的历史过程。当人们面对纷歧复杂的历史现象时,必须坚持经典作家对资本主义本质的高度理论概括,将之作为剖析具体现象的分析工具。但是,坚持理论原则,并不是要求人们放弃对具体情况的具体分析,不能仅从一般理论的简单推理去寻找实际问题的具体结论。

从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发生到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建立,这是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所谓资本主义萌芽,就是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在其发生过程中的原始形态。这个形态本身带有过渡性质,随着历史的发展在不断地变化,因此,正确的研究方法,不是寻找抽象的、固定的、孤立的某一个“标志”来测定有没有资本主义的萌芽,而是从历史的发展过程去分析各种过渡形态的形成,以及它的特征和它的历史意义。企图用一个标志来测定资本主义的萌芽,这是用静态的观点去考察动态的历史实际,把不断发展变化的历史实际纳入凝固化的概念之中,其结果必然“不是使自己的概念去符合事物,而相反地,是使事物去符合自己的概念”。[※注]

循此两位学者提出的方法论,我们将对资本主义萌芽讨论的热点进行深入审视,期望能够剖析出这些讨论背后的经济学理论之争。

首先,雇佣劳动是学者争论资本主义萌芽的重要问题。黎澍认为,中国封建社会中的所谓“雇”“佣”与资本主义的自由雇佣劳动往往有着很大的甚至是本质的不同。他指出,采矿业中的砂丁实际上是农奴式的劳动,因为他所卖掉的不仅是他的劳动力,而且包括他的整个人身和人格。[※注]韩大成对黎澍的看法提出不同意见。他指出,中国封建社会里的雇佣,无论如何并非只有出卖了自己整个人身和人格的一种雇佣,另外也必须看到中国封建社会后期产生的一种新的资本主义性质的雇佣。并且资本主义的雇佣,他们除了受资本主义的剥削以外,完全可能还受着前资本主义制度残余的剥削,但并不能因之就影响了他们是自由劳动的实质。[※注]胡嘉认为,雇佣劳动是研究资本主义萌芽的关键问题,明中叶以后的雇佣劳动,虽然必需的历史前提尚没有完全成型,但是雇佣劳动在量和质的方面已经起了变化,这种变化是一个缓慢的、复杂的历史过程。关于资本主义单纯协作与工场手工业的出现,自始就是以自由工资劳动者为前提,但是,人身的完全解放,在封建生产关系内部是不可能达到的。而且,就是在工场手工业出现以后,工人也不会立刻就成为摆脱任何超经济强制的自由人。因此,明清时期在丝织业、陶瓷业、煤矿等行业内,已经出现工场手工业,但是并没有发展到“工场手工业阶段”。[※注]吴海若指出,明清时期的雇工,无论是从他们与生产资料的关系来看,还是从与雇主的关系来看,或从生活待遇和工资水平来看,都不能说是工役制下的劳动者。[※注]可见,学者们多认为明清已存在雇佣劳动。

那么,农业中的雇佣劳动是什么性质呢?[※注]1959年,罗仑、景甦在《清代山东经营地主底社会性质》(山东人民出版社1959年版)一书中提出,清代已有经营地主采用雇工经营方式,在较大的土地面积上从事以农业为主,兼及商业和手工业的多种经营,表明在清代山东农业中已经产生了资本主义萌芽。但是,这一观点受到学者的反对。[※注]陈逸仪认为,中国近代农业的雇佣劳动基本上有两种形式:短工和长工。短工实质上乃是农业的自由雇佣劳动,短工与雇主之间近似城市的劳资关系。短工的雇佣形式虽然存在一定的封建剥削,但它所包含的资本主义因素更为显著。长工的雇佣形式有着浓厚的封建性质,但也含有资本主义因素。他提出:“我国近代农业雇佣劳动的性质,是农业资本主义的因素,而不是封建的剥削关系。它的存在和发展,对封建剥削关系无疑是个否定的因素。在帝国主义和本国封建主义的摧残下,我国近代农业的生产水平极为低下,封建关系占着统治地位,因而农业雇佣劳动的关系得不到正常的和大量的发展。大量的农民‘剩余’劳动力,或者成了外国资本家的廉价品,或者当兵为匪,甚至卖身为奴婢。农业资本主义的萌芽遭到极大的压制,导致城市民族工商业的微弱,从而使近代的中国始终处于半封建半殖民地的地位。”[※注]

其次,行会与资本主义萌芽的关系问题。黎澍认为,整个景德镇瓷业还没有脱离封建义务的束缚和行会制度的支配,把行会和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原始形态绝对地对立起来,认为有行会的存在,就不可能出现资本主义关系。[※注]从翰香讨论了行会制度对资本主义萌芽的束缚作用,认为关于中国资本主义手工工场也能与行会手工业相并发展的说法是没有根据的。[※注]汪敬虞、张国辉对此表达了不同意见。他们认为,注意到行会制度对资本主义关系发生过程的阻碍作用,无疑是正确的。但是,不能因此便把行会固定化。经典作家同时指出,随着历史的发展,行会制度也发生了多种变化。事实上,在封建经济发展的条件下,行会本身不但经常变化着,而且在它自身的运动中产生了自己的对立物,出现了资本主义的萌芽。随着客观社会条件的成熟,导致自己的解体。在苏州的踹布业和纱缎业、杭州的丝织业中,都可能有帮工行会的存在。这些情况说明中国手工业行会的这种分解,至迟在明末清初已经开始产生。这对研究中国资本主义的萌芽而言,是具有重大意义的现象,然而很多作者却把它忽视了。他们趋向于把行会的作用固定化,不去注意发生于行会中的这种重大的变化,有的学者甚至不区别帮工行会和手工业行会,笼统地把它们看成是一成不变的相同的组织。把新出现的帮工行会看成是早已存在的手工业行会,从而忽视了行会中的这种新的分化。根据这种观点,自然很难按照客观的历史实际把资本主义的萌芽作为一个过程进行考察。[※注]

再次,农业与手工业结合和分离的问题。黎澍认为,清朝社会经济发展较明朝更显著一些,但农业和家庭手工业的分离还是非常个别的和非常轻微的现象,中国社会经济的基本结构仍旧是农业和家庭手工业的统一,因此不能说出现了资本主义萌芽。[※注]尚钺指出,在小农业和家庭手工业结合的问题上,应当运用两点论和阶段论的方法加以具体的研究和分析,才能说明鸦片战争后中国社会生长出“资本主义经济”所引起的社会性质变化的大问题,才能了解“小农”与社会发生的是什么关系。[※注]吴海若认为,小农业和家庭手工业结合成为经济结构中的广泛形式不是中国封建社会特有的现象,而是一切封建社会共有的现象。因此,不能把这一现象当作中国历史停留在封建社会较长久的一个原因。[※注]汪敬虞、张国辉认为,这种把手工业和农业的结合或分离作为判别“萌芽”是否发生的“标志”的研究方法,是值得斟酌的。如果不对它所反映的不同生产关系进行具体的分析,笼统地把农业与手工业的结合看成是同资本主义的萌芽不相容的东西,是对马克思主义的误解。至于把农业和手工业的分离当作判别资本主义萌芽发生的“标志”,更是忽略了或者颠倒了历史发展的阶段性。因为,工业与农业的完全分离是在资本主义关系巩固以后才完成的,是资本主义发展到大机器工业阶段的产物,是成熟阶段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所具有的特征。把工农分离当作“萌芽”产生的“标志”,其错误在于把资本主义发展的成熟阶段的特征搬用到资本主义关系最初发生的阶段上来,是以成熟的资本主义去“想象”资本主义萌芽。[※注]

最后,工场手工业的形式问题。学者们常常将工场手工业形式视作资本主义萌芽的标志。彭雨新具体考察松江地区的棉纺织业和苏州地区的丝织业,认为资本主义萌芽已发生并有了一定程度的滋长,但小作坊占优势,尚未达到工场手工业的阶段。[※注]从翰香考察了鸦片战争前棉纺织业、丝织业、矿冶业、陶瓷业等行业中资本主义萌芽的概况。她指出,整个棉纺织业特别是其生产本身,小作坊很少,手工工场几乎不存在;整个丝织业占统治地位的经营方式仍然是个体性质的家庭手工业和小作坊;拥有较多织机和工人的手工工场已经存在,但内部关系又极为复杂;该部门所受封建徭役束缚比较显著;矿冶业已出现不少规模较大、分工细致的手工工场;景德镇的陶瓷业究竟是否存在资本主义手工工场,尚未找到足以说明生产关系性质的材料。最后,她认为,无论就上述几个重要手工业部门的整体看,还是就其中最发达的部门看,都远远谈不上已经或正在达到工场手工业阶段。[※注]李之勤认为,不能单纯从资本主义手工业工场的数量和它在整个手工业生产中所占的比重来看资本主义生产萌芽发展的程度。[※注]汪敬虞、张国辉认为,无论从资本主义经济形态的发展历史上,还是从“萌芽”所包含的最本质的意义上去考察资本主义萌芽问题,那种把经典作家对工场手工业所作的论断当作“萌芽”的“标志”,都是不正确的。[※注]

综上所述,资本主义萌芽在20世纪五六十年代近代中国经济史研究中占据了重要位置。一切历史都是当代史,我们应当看到这一学术现象背后的现实关怀。首先,以黎澍为代表的近代史研究者,对该问题的关注源于近代史始于何时的争论,其思路是围绕中国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性质展开的,未能与经济史学者展开真正意义上的学术对话。其次,学界对资本主义萌芽的研究基本方法存在很大问题,基本是一种“标志论”,体现了史学界机械学习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未能将理论与中国历史过程有机结合起来。由于上述两个原因,对资本主义萌芽的讨论虽热闹一时,后来却颇受学界的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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