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帝国主义在华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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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中国近代经济史研究2019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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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成立后,政治正确是学术研究的基本要求,所有的研究都深受党的意识形态的影响。经济史研究,尤其是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研究,未能客观地展现经济发展的历程,反而成为阶级理论的注脚。在把帝国主义侵略绝对化思想的指导下,经济史研究成为帝国主义侵华史的重要组成部分,政治问题取代了经济问题。我们认为,国民经济史与经济史实际上并无太大的区别,也未取得太多值得介绍的成果,故不予专门论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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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主义 买办 资本主义 民族资产阶级 外国 资本 买办阶级 学者 银行 国民经济 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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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帝国主义在华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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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成立后,外国的影响一律被视作帝国主义侵略,被视作破坏中国独立发展的关键因素。而帝国主义在华投资作为帝国主义经济侵略研究的主题,实际上是帝国主义侵华史的组成部分,侧重于定性研究,成为当时近代经济史研究的一个重要领域。学者们从宏观和微观的角度致力于帝国主义在华投资状况研究,取得了一批学术成果。[※注]但也存在着一些弱点,诚如虞和平所指出的:“在关于在华外资的研究中,为了适应当时国际反帝斗争的需要,在较多地注重外资的经济侵略性和资本主义剥削的反动性的研究时,忽视了探讨外资输入对近代中国社会经济变化的客观作用,不注意研究中外资本之间的正常经贸关系。”[※注]我们将按照综论、金融和实业几大领域择要对相关研究做一详细介绍。
首先,学者们总结了帝国主义在华投资的概况。其中最具代表性的著作是吴承明编的《帝国主义在旧中国的投资》[※注]一书。该书从帝国主义在华资本的扩张、特权性质、对华利润榨取、在中国经济中的比重等几个方面,论证了帝国主义资本与中国经济殖民地化的问题。但如编者在前言中所说的那样:“它还只能说是一本资料性的书。我们大部分的工作,是用在对于有关帝国主义在旧中国投资的各种历史资料的整理上,并根据这些资料,尽可能地提供一个帝国主义在华资本的比较完整的估计。”不过,该书提出的作为帝国主义在华投资研究的基本问题,后来逐步得到学者的细化,成为当时经济史研究的重要课题。
龚书铎等学者从帝国主义反对中国发展资本主义这个侧面,论述了甲午战争后到五四运动期间帝国主义对中国的经济侵略。该文从帝国主义利用商品控制中国市场,通过投资设厂来压迫兼并民族工业,其垄断组织对民族工业的全面控制,以及帝国主义掌握动力工业等方面说明了经济侵略的概况。1895年中日甲午战争以后,世界主要资本主义国家发展到帝国主义阶段,对中国的经济侵略就从以商品输出为主变为以资本输出为主。帝国主义通过《马关条约》攫取了在中国设厂制造、开矿、筑路的特权,更进一步地控制了中国的经济命脉,使中国人民迅速贫困化。[※注]
蓝天照总结了帝国主义在华投资的特征,就相关问题做了整体性说明。他指出,帝国主义在华投资的总特征是殖民主义性质的,是帝国主义凭借在华特权,依靠各种不平等条约而进行的经济掠夺。它的主要特征表现在三个方面。第一,帝国主义的所谓在华“投资”,尽管账面数字很大,但从其来源来看,很明显地带有虚伪的性质。帝国主义在华“投资”的原始资本,绝大部分是鸦片利润和战争赔款的转化,是用非法走私和侵略战争手段,从中国人民身上榨取去的。帝国主义的所谓在华“投资”,有两个特别来源,一是中国人在外资银行的存款,二是外国贷给中国政府的政治借款。帝国主义的目的在于通过借款取得特权,操纵中国政治、支配中国财政,以吸取中国人民血汗,巩固其殖民统治,加强镇压中国人民的反帝斗争。第二,帝国主义在华“投资”是资金的流动性。它们在中国经营的重工业固然很少,轻工业也极其有限,主要是商业性的掠夺和剥削,其资金的流动性和投机性很大。在帝国主义直接经营的企业投资中:进出口及商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业所占比重最大,1936年时三业合计占全部外人在关内投资总数的52.8%。第三,是帝国主义在华“投资”的垄断性。1931年,英国账面投资11亿8920万美元,日本11亿3690万美元,美国1亿9680万美元,法国1亿9240万美元,四个帝国主义国家共占外人在华账面投资额32亿4250万美元的90%。从外人投资的地区分布来看,大部分集中在上海和东北,上海是帝国主义投资最集中的地方。[※注]
其次,学者们考察了帝国主义在华投资和获取的利润及利息的关系。蓝天照认为,过去一百多年中,外人自中国所掠夺去的资金,远远超过他们输入中国的资金。自20世纪初期到1937年抗日战争发生时止,外人输入中国的资金总数不过10亿美元,而自中国汇到外国去的利润却达20亿美元。自鸦片战争到“七七抗战”,各帝国主义对中国政治借款,实际输进中国的资金,包括军火在内,估计也不过7亿美元,而同一时期自中国付出的本息却达14亿美元。
他具体统计了帝国主义“在华投资”的状况。帝国主义在中国的巨额不动产投资大部分是从土地垄断和城市土地增值上得来的。它们在上海先圈占、强购和抢夺到大量土地以后,随着城市的发展而增值,用土地垄断的形式而高价出卖或出租,从而获得惊人利润。自1903年到1933年30年间,各区地价平均每亩约增加10倍。外人在华的不动产投资,在1914年为1亿500万美元,到1936年增为4亿8400万美元,增加了4倍多一点。在房地产投资中,以国别论,英国占首位;以地区论,70%集中在上海(不计东北)。帝国主义在华的资金,不论是政治借款或事业投资,很大程度上都是高额利润的积累和扩大。外人在华投资之利润,1924—1930年,根据美商的报告,其平均账面利润为投资的10%—25%。在比较正常的1934—1938年时期,根据九十几家外商的(日本除外)资产负债表,其平均账面利润15.3%。自1933年中国经济萧条过去以后,外商的账面利润由1934年的13.2%递升到1937年的18.4%,到1938年更高达20%。其股利五年间平均为13.7%,也自1934年的12.8%递升到1937年的15.5%。当然没有计入隐蔽的利润。这样的利润远高于它们在国内的投资利润。英美两国在中国设立的公司,1934—1938年的平均利润率为15.3%,美国本土的公司1923—1929年没有战争和经济危机的正常时期,其平均利润率为6.2%,英国为10.6%。他认为,帝国主义在中国不是有多少投资的问题,而是一百多年中被它们掠夺去了多少的问题。[※注]
孙毓棠将美国对华投资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1784—1875年,企业投资约700万美元,在华传教士已有200名,教会在华财产约100万美元,共计800万美元;第二阶段是1875—1900年,企业投资约1750万美元,政府借款约220万美元,教会财产和文化侵略投资约500万美元,共计约2470万美元,在华企业81家,在华美国传教士约1000名;第三阶段是1900—1914年,企业投资约4200万美元,政府借款729.9万美元,教会财产与文化侵略投资约1000万美元,合计5929.9万美元,在华企业约130家,在华美国人约5000人。甲午战争前,美国对华投资的重心在进出口贸易方面。此后,除了贸易外,还有政治借款、铁路投资、开设工厂、创办银行等多种形式。[※注]
再次,学者们围绕着毛泽东“帝国主义经过借款给中国政府,并在中国开设银行,垄断了中国的金融和财政”的论断,讨论了近代中国外债问题。徐义生对1894年到1911年,清政府所借外债做了详细梳理。18年间,清政府所借外债总额达库平银12亿3394万余两,超过甲午战争前所借总额的27倍。清政府为了筹募战争经费和偿付日本赔款,积极向英德财团和俄法财团进行借款。资本主义国家积极向中国输出过剩资本,各大银行通过借款取得了巨大利润。此外,通过提供担保偿付这些债款,帝国主义进一步控制了清政府的财政收入。它们通过借款扩展租界,强占租借地,进行瓜分中国的阴谋活动。各国殖民地银行在华各商埠的增设和增资与各埠间银行网的完成,以及内地现银的不断流入其保险库中,银行已控制了各商埠的货币市场。中国旧式银钱业如银炉、钱庄、票号等,基本成为殖民地银行的附庸。[※注]
有学者研究了1864年创立的英国汇丰银行对中国政府借款的状况。汇丰银行是帝国主义开设的数十家银行中势力最大的,它对中国政府的借款和其他业务活动,反映了帝国主义列强从金融、财政上扼住中国的咽喉和居于统治地位的事实。1877—1881年,汇丰连续三次贷给清政府陕甘总督左宗棠“西征借款”共1075万两;中法战争,汇丰贷给清政府借款7笔,共1173万余两。1874年到1890年,清政府共借外债26笔,总额4136万两,其中汇丰就贷了17笔,金额2897万两,占70.04%。1894—1913年,汇丰共贷给中国政府2亿8822万两,占英国贷款的74.49%,全部贷款的26.38%,居于各帝国主义在华银行的首位。1874—1927年,汇丰共计贷给中国政府外债82笔,累计金额3亿3848万两。垄断国际汇兑控制中国的对外贸易。汇丰主要办理:进出口贸易的国外结算、巨额外债的汇入和还本付息的汇出、外人在华其他投资的进出以及华侨汇款全部或绝大部分。英国在华贸易商的进出口业务大部分都得通过汇丰银行。此外,它还操纵了外汇市场。汇丰银行通过吸收存款,发行纸币,资助帝国主义企业打击中国民族工业。汇丰的存款总额,从1865年的338万元,增至1913年的2亿9819万元,1929年达到6亿5476万元,1932年接近9亿3163万元。汇丰与英国在华垄断组织和一般企业密切地结合在一起,为保证英国垄断资本的发展,保证对销售市场的控制和收购原料,在信贷、外汇和结算等方面作了最大的支持,充分地发挥它的殖民地银行的职能。与此同时,汇丰银行通过条件苛刻、利率较高的借款,对中国民族工业处处予以打击和压制。[※注]
学者们也很关注美国对华借款问题。孙毓棠讨论了辛亥革命前夕清政府的币制实业借款的过程。1904年年初,美国人精琪提出了一个改革中国币制的方案。此外,日俄战争后,美国积极筹划通过修建铁路进入东北。但两种途径都因受到阻力未能实现。1910年5月24日,清廷谕令厘定币制则例,以银圆为单位,欲初步统一币制。美国政府表示愿意支持币制改革,双方达成借款协议。10月27日,《币制实业借款》草合同正式签字,借款5000万美元,年利五厘,实收九五。后来,由于各种具体历史原因,美国不得不与英、德、法帝国主义国家一起组成四国银行团,共同承担这笔借款。该借款的用途有二:一是全国的币制改革;二是东三省实业的开发。这体现了美国政府对中国的侵略目标所在。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日、俄两国对此借款合同提出了抗议。同时,中国人民也极力反对此项借款。[※注]
贾维诚讨论了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美国对华借款的演变。他认为,1913年,威尔逊宣布退出六国银行团,美国资本开始在华独立行动。在美国政府的积极支持和芮恩施的努力下,美国银行家将大量资金投入中国市场,出现了1916年美国对华投资的高潮,借款总额达到1600万美元。1917年夏,亲日派的段祺瑞上台,日本给段祺瑞政府巨额借款,使日本在中国政治上势力增大。美国政府察觉到日本借款的优惠条件远胜于美国银行家,美国不可能和日本竞争。因此,1917年11月9日,美国政府宣布加入银行团,并立刻组织了新的美国财团,并参与币制改革借款以及未来任何关系于此同一目的的外债。[※注]
又次,学者们研究了帝国主义外国银行控制中国金融市场的过程。汪敬虞对此问题的研究颇具代表性,他不仅描述出外国银行与国内贸易发展的关系,而且能够从全球史的角度对这种变化做出解释。我们认为,这样的研究方法和学术素养仍值得经济史学者借鉴和学习。在该文中,他考察了第一个外国银行——丽如银行1845年到1895年进入中国的过程。他将这50年分为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从1845年到1870年,是外国银行在中国立定脚跟的时期。外国银行先后在中国设立了42个侵略据点,除法兰西银行外,都挂着英国的旗帜,这是一个基本由英国银行独占侵略的时期。此时,洋行还控制着中国对外贸易上很大一部分的金融业务。银行的活动处于初期阶段,通商口岸金融市场的殖民地化尚不严重。19世纪60年代的前半期,由于美国内战引起的棉业投机,出现了昙花一现的外国银行活动的热潮,先后有三家银行出现。金融市场出现投机的趋势,随着美国内战的结束,1866年上海出现了开埠以来最大的一次金融恐慌,多家外国银行倒闭。此时,汇丰银行成立并得到迅速发展。整个19世纪50年代,西方国家由于对华贸易逆差,输华的白银估计在15000万元以上。当时交易的主要方式是物物交换制,贸易打不开局面,银行汇兑也随之打不开局面。此时,中国对外贸易处于以大洋行为主体的所谓“商业大王”统治时期,在贸易的金融周转上不但不依靠银行,而且排斥银行的参与。外国银行和洋行之间的矛盾,使得外国银行和中国商人以及银钱业者之间基本处于彼此隔离的状态。直到19世纪60年代开始,才第一次出现外国银行通过票据贴现对中国商人进行资金融通的记录。直到60年代末,才出现外国银行对中国钱庄的直接拆放。在这种局面下,外国银行的放款、存款业务难以开展。1863年以后,上海才开始有外钞流通。
进入19世纪60年代,长江开放了,上海成为侵略者进入中国内地市场的重要跳板;北方的广大地区开放了,天津、营口、烟台相继辟为商埠,成为洋货的消纳地和转运站。日本的对外贸易几乎都经过上海。在争夺这些新的,尤其是新开口岸对外贸易的金融周转业务上,和洋行同时起步的外国银行以更快的速度获得它所要攫取的目标。此后,外国银行在上海金融市场的地位日益上升,除对中国商人进行资金融通外,还和中国钱庄开始发生拆放关系。外国银行逐渐代替洋行成为中国通商口岸金融市场中的主要力量,原来兼营金融业务的洋行,或退出了金融活动领域,或转为银行的股东。70年代以后,外国银行在中国通商口岸金融市场的统治地位建立起来了。
他从世界经济史的角度分析了造成这一状况的原因,认为这是由三个因素造成的。
第一个因素是资本主义世界经济的变化以及由此引起的贸易和金融侵略的变化。1873年世界资本主义的大危机,促使商品跌价倾销,进口商品价格下跌,使得中国市场进口增加迅速,贸易量大大扩张。资本主义国家还利用暴力促使中国进一步开放内地市场。随着外国对华贸易量的增长,贸易网的扩大,外国在华银行的金融网和金融活动亦跟着扩张。不仅设立了新银行,先后有德意志银行、德华银行、横滨正金银行、道胜银行等,而且原有银行的分支机构也得到扩张,先后开设了45个分支机构。外国银行开办的业务有汇兑业务,开辟的两大新领域,一是华侨汇款,70年代后成为汇兑业务收入的重要来源,也是伸向内地的重要工具;一是埠际汇款,70年代前由票号担任,外国银行自60年代开始介入此项业务,普遍化是在80年代以后。外国银行在贷款上与清政府发生关系,在存款吸收上开始与封建官僚勾结。80年代后,外国钞票开始成为通商口岸市场的流通手段和支付手段。
第二个因素是1870年苏伊士运河通航。苏伊士运河通航不但把欧洲和中国之间的航距缩短了四分之一,而且大大加速了轮船对帆船的代谢过程,使实际的航行时间缩短了一半以上。与此同时,1871年上海伦敦间海底电线的敷设正式建立了中国和欧洲之间的电信交通。这些变化,为外国银行控制中国金融市场提供了直接和间接的有利条件。首先,由于航程缩短和电报交通的建立,中国逐渐失去了出口商品价格控制权,增强了外国商人在控制中国出口市场方面的地位,为外国进行控制中国金融市场提供了有利条件。其次,贸易周转速度增加,使得资金周转速度增加,为小洋行的竞争力量提供了有利条件。外国银行取代洋行放款给中国商人,接受钱庄庄票和拆放流动资金,在70年代后日益成为经常而大量的现象。再次,外国银行资金的运用有了更大的应活性,而且上海金融市场的脉搏也紧跟着世界金融中心的伦敦而跳动了。此时,外国银行的伦敦主脑才能真正对上海的金融市场进行有效的控制。
第三个因素是19世纪70年代以后,由于白银产量增加和银本位国家转向金本位,世界市场上的白银价格出现了长期巨幅度下降。中国银两与英镑的汇价大幅下降,从70年代的每两五先令,1890年每两四先令九便士,到1894年每两二先令十一便士。银两汇价剧烈下降的直接后果,是外国银行在外汇市场的主宰地位的确立,整个金融市场也进一步处于它的支配之下。外国银行贷给清政府的借款,在银价下落时,增加了外债在资本市场的吸引力,加强了外国银行在资本市场的控制力量。通过预订制度,外国银行把外汇行市的操纵权有效地控制在自己手中,在外汇市场上日益居于主宰者的地位。外国银行对中国钱庄和商号的拆放,是它们控制上海金融市场的最有效的工具。1871—1872年的“货币恐慌”,是外国银行操纵而发生的第一次恐慌。[※注]
最后,学者们研究了帝国主义在华的工业和铁路投资。汪敬虞描述了从鸦片战争到甲午战争期间外国在华工业投资的历史过程的基本轮廓。外国在华的工业投资基本集中于船舶修造和以丝茶为主的出口商品加工两个部门,先后在中国设立了191个工业企业,这两个部门有116个,占总数的60%。从时间上来看,19世纪40年代到60年代中期,外国在华工业投资基本上集中于船舶修造业。60年代中期到70年代末,是外国资本投向茶业出口加工业最活跃的时期。60年代中期开始,外国资本开始进入公用事业。80年代初到甲午战争前是外国在华缫丝工业迅速发展的时期。80年代后,华南地区的制糖业迅速扩展。除直接设厂外,西方侵略者在80年代还开始对中国自办的工矿企业进行资本渗透。他对外国在华工业投资做了估计:外国在华工业的全部资本约2000万元,但其最初投放的资金是有限的。资本的扩大来自于利润的转化和中国的买办资本。其目的是扩大贸易掠夺,而不是为了输出过剩的资本。虽然不以输出资本为目的,但设厂本身就是投资活动,资本增资的规律仍起作用,同一企业在中国所获得的利润往往比本国高很多,且利润的资本化达到十分惊人的程度。外国在华工业企业不但直接利用中国廉价的劳动力,榨取最大的利润,而且对中国的民族工业进行直接的经济压迫,直接地阻碍中国生产力的发展。作为侵略者扩大贸易掠夺的补充手段,外国在华工业处于进出口贸易的附庸地位。其作用主要在于扩大原料与制品之间的不等价交换,从而首先使生产出口原料的中国农业蒙受不利的影响,使加工这些原料的中国手工业处于被排挤的地位。此外,它作为产业资本,又对中国民族工业资本进行压迫和打击。[※注]
孙毓棠研究了甲午战争前外国资本在中国经营的近代工业的目的和形式。从鸦片战争到甲午战争的50年间,资本主义各国对中国的经济侵略是以商品输出为主要形态,其主要企图是逐步开辟并扩大中国市场,把中国市场卷入世界资本主义的流通范围。外国资本在中国经营的近代工业有四种不同形式。第一种形式是最早的船舶修造厂,集中在三个地区:广州、香港、九龙地区;上海;厦门和福州。英国资本是船舶修造厂的主要经营者,规模很大,资本很雄厚。19世纪末,耶松船厂公司和香港黄埔船坞公司成为外国资本在华雇用工人最多的工业机构。第二种形式是为便利在华掠夺原料和特产而经营的各种加工工业,主要的有砖茶厂、缫丝厂、制糖厂、蛋粉厂、制革厂与轧花厂等。这些外国资本在中国的直接工业投资,是19世纪后半叶外国资本在中国经营的近代工业的最重要部分。其目的不是向中国输出“剩余资本”,而是便利廉价掠夺原料与特产,是外国资本主义对中国进行掠夺性贸易的从属物。第三种形式是在上海及各商埠建立的一些其他小规模轻工业,如饮食、酿酒、制药、制冰、印刷、家具、肥皂、火柴、造纸、玻璃、铁器等。这些工业是外国资本在中国境内掠取廉价的原料,购买中国的廉价的劳动力,从事工业制造,其生产的商品专为销售于中国市场。第四种形式是在中国强占的“租界”经营的公用事业,如煤气、电灯、自来水等企业,主要在上海。[※注]
为说明帝国主义垄断上海码头业的侵略过程,记忆中国民族资本的码头业遭受的严重打击和摧残,中国码头工人遭受最残酷的压迫和剥削,对中国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起了严重的阻碍作用。金立成研究了帝国主义对上海码头业的控制。公和祥是上海港建立最早、规模最大的码头仓库托拉斯,占上海港码头的71%,仓库的79%,占全港码头总长的20%左右。其取得垄断地位后,极力排挤民族资本码头仓库业,它的手法有四:与外国轮船公司互相勾结,垄断航运;操纵码头费率;优越的地理位置为垄断创造了有利条件;享有特权,受外国法律保护,不纳捐税。1906—1930年,每年平均获利64万两,折合50万美元。1931—1941年,每年平均获利136万元,折合40万美元。[※注]
胡滨研究了19世纪末帝国主义瓜分中国铁路利权的活动。19世纪末,世界资本主义已经过渡到帝国主义阶段,列强对华的经济侵略变为以资本输出为主要形态。帝国主义列强通过铁路投资不仅在经济上攫得长期的高额利润,而且劫取铁路的修筑权与经营权,甚至控制铁路沿线的领土及资源。因此,铁路投资成为列强扩大对华经济侵略和政治侵略的主要工具,同时也成为列强相互间激烈争夺的主要目标之一。列强在华的铁路投资不仅是输出资本的一种重要方式,而且也是用于扩大在华政治势力、攫取势力范围的有力武器。自1895年起至1898年止,三年间列强在中国掠夺了长达6420英里的铁路投资利权。其中英国占2800英里,沙俄占1530英里,德国占720英里,比利时(背后是俄法集团)占650英里,法国占420英里,美国占300英里。在列强掠夺中国铁路利权的过程中,它们有时是分头勒索,有时是联合攫取,有时又是某一帝国主义集团与另一帝国主义集团分庭抗礼,最后则用协议的方式瓜分了中国的铁路投资利权。[※注]
另有一篇较有特色的论文值得推介,这就是魏金玉的《十九世纪后半期在华教会对土地房产的掠夺》[※注]一文。他论述了从鸦片战争到义和团运动期间,外国教会是如何掠夺中国人民的土地财产的历史。第一次鸦片战争以后,西方传教士根据1843年、1844年中美、中法不平等条约,首次取得在通商口岸租赁土地建造教堂的权利。根据前述条约,西方传教士虽取得了在五个通商口岸进行活动的特权,但无权渗入其他城市和乡村。而此时所有中外不平等条约都没有中国方面必须归还前此业经收回的教堂房地产的规定,也没有中国方面必须撤销禁教命令的规定。但事实上,条约一经签订,西方教士就猖狂活动,造成一系列所谓“还堂”交涉——实际上是掠夺中国人民房地产的一系列敲诈,同时,要求撤销教禁,并且不断渗入内地。19世纪60年代洋教士广泛掀起的“还堂”讹诈浪潮构成了洋教士勒索中国人民土地房产的主要内容。自此,洋教士深入内地,以租买为名,运用暴力和金钱两手来掠夺中国人民土地房产的过程广泛展开。19世纪后半期的中国,所谓教堂都是掌握在外国传教士手中的,所谓“教堂公产”就是外国教会或传教士的产业。总理衙门扬言根据《柏德固协议》办理,卖给教堂的产业,不列传教士及奉教人之名,“产权不致落入外人之手,于中国仍属无伤”。进入70年代以后,由于清政府各级地方官吏投降媚外,洋教士“谋田地房产,不先禀商地方官,硬立契据”,就成了遍及全国城乡的触目惊心的现象,而洋教士谋取田地房产的方式也就花样百出,愈演愈奇了。强行霸占是一种常见的方式,盗买盗卖是另一种常见的方式,“捐献”也是洋教士掠夺房地产的一种惯用的方式。进入70年代以后,洋教士已经是无孔不入地深入中国内地的城镇和乡村来掠夺房地产了。在深入内地乡村疯狂掠夺的同时,洋教士们并没有放松在通商口岸、通都大邑进行扩张。到19世纪末叶,基督教新旧各派系的据点,从沿海到内地,从城市到乡村,已经遍布全国各个地方。教会的每一处据点无不拥有房产和土地。在许多情况下,这些房产和土地是用来出租牟利、剥削中国人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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