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南京国民政府时期
来 源
:
|
当代中国近代经济史研究2019 \ - |
作 者
:
|
- |
浏览次数
:
|
8 | ||
摘 要
:
|
经济法规是保障社会经济生活正常运转的重要手段。直到改革开放以后,随着国家对经济作用的重视,才越来越多地受到学界的关注,使得近代政府经济法规和政策问题的研究成为新时期近代经济史研究新辟的重要领域。经济法规的研究侧重于从中国社会的近代转型中进行考察,因而作为重要过渡转型时期的晚清,其经济法规和政策的产生、种类、意义及其局限,也更多地得到学者的重视。本节拟按晚清时期、北洋政府时期和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分别评述相关研究成果,并总结新时期研究成果所带来的有关启发。这些问题都是经济政策研究走向深入不得不注意的方向。 | ||||||
关键词
:
|
国民政府 经济政策 经济法规 政策 国有经济 抗战时期 国有企业 实施过程 资产阶级 学者 经济发展 |
在线阅读
三 南京国民政府时期
字体:大中小
近年来,关于南京国民政府所制定的经济法规和政策的研究,一方面注意对其法规体系和基本政策进行比较全面的陈述和一分为二的评价,另一方面对一些重要的专项政策的制定和实施的研究也有所加强。
过去对于国民政府时期经济政策的研究,多与帝国主义的侵略和国民党的腐败联系在一起,近年来学者试图透过具体政策的实施结果,来进行重新评价。朱英、石柏林的研究,将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的经济政策法规的推行划分为南京国民政府建立初期、南京国民政府抗战时期和南京国民政府后期三个阶段,肯定国民政府建立初期经济政策对农民合作运动和私营工商企业的鼓励;战时经济政策对保证抗战取胜具有的重要意义,而战时通货膨胀政策则是对全民的普遍掠夺;南京国民政府后期的经济政策虽有恢复私营工业和农业生产的一面,但随着解放战争的爆发,转而展开对人民的搜刮政策。[※注]虞和平通过对1928—1936年南京政府时期经济发展态势及其基本状况的考察,不对统制经济作定性判断,而从实际运作中分析其是否适合本国的政治经济状况,以及所采取的政策措施是否恰当、合理。[※注]
徐建生反对孤立地评价某一时期的经济政策,他认为,北京政府和南京政府的经济政策是在延续中又有变异。过去的经济政策研究多将民国分为北京政府和南京政府两个时期,徐建生则指出,从南京临时政府到北京政府、南京政府,在其政策和思想基础上,有一个连续的过程并出现变化,他主张将1912—1937年作为一个连续的整体进行研究,这个过程所表现的是经济政策的“近代转型”。徐文还强调政府的经济行为是经济政策的有机组成,具体反映了统治者和执行者的经济意志,因而他对该时期经济政策的考察,不仅关注成文法规所包含的政策内容和导向,也尤为注重政府对官产官业、民营业等的不同处置方式、政策手段。[※注]
要避免“一刀切”的评价,还需要从具体的经济生活状况的反映中去重新考量。吴玉文在对1927—1937年南京国民政府实行的经济政策和措施的研究中,认为该时期的政策需要具体讨论、分段评价,1928—1930年的经济政策有效推动了经济的发展,1931—1934年日本帝国主义加紧侵略中国,使得中国国民经济发展受到严重影响,而1935年之后国民经济又有了新的发展,到1936年达到历史上一个新的高峰。[※注]张忠民、朱婷重点考察了国民政府抗战前的国有经济政策,指出从1927—1937年国民政府国有经济政策的实施,一方面终于开始形成国民政府最初的国有经济和国有企业;但另一方面,在这些国有企业中,相当部分还是接收于前届政府,而由国民政府凭借自身力量新建的国有企业数量还极少,从而反映出抗日战争之前国民政府经营国有事业的力量还较为有限。此外,在国有经济的建设和管理中,机构繁复、政出多门,权力不集中而导致财力物力分散,反而削弱了国有经济的建设速度和国有企业的经营能力。然而尽管如此,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1927—1937年国民政府国有经济政策的实施还是取得了一定成效,它们从各方面推动国营工矿事业的努力与尝试,为抗战时期国民政府国有经济政策的执行与实施,以及国有企业的发展和壮大奠定了必要的基础和历史前提。[※注]
对国民政府的战时经济统制政策,以往持否定态度的居多,认为它主要是为以四大家族为代表的大资产阶级的利益服务的,对大后方经济只有破坏作用,无任何经济价值可言。近年来学者对其评价有了较大的变化。不少学者认为,实行战时经济政策,运用国家政权的力量,对于与抗战有关的国家经济各部门、各领域、各环节,按照统一的计划,实行统一的乃至强制的管制,是完成抗战大业,运转国民经济的客观需要。还有学者指出,抗战期间国民政府及时建立服从于战争需要的经济体制,是符合客观形势要求的,并且取得了成绩。[※注]
新制度经济学认为,国家权力对经济发展的作用是一把双刃剑,当国家权力的作用符合经济发展的方向时,它可以促进经济增长,当国家权力的作用偏离了经济发展的要求时,它会给经济增长带来巨大的损害。张燕萍的研究表明,国民政府的工业政策促进了国营工业的发展,对民营工业发展产生了双重的影响。工业统制政策作为抗战时期国民政府的非常措施,在战争前期曾发挥过积极的作用,但是随着情况的变化,工业统制政策产生了严重的弊端,特别是在1942年后,大后方的物资严重匮乏,国民政府的物资统制使工业生产所需原料更加紧张,甚至统制机关的工作人员及其家属也趁机囤积居奇,造成物资缺乏、物价飞涨。[※注]
越来越多的学者,注意从专项政策的个案研究中,去重新思考政府经济政策的影响和缺陷。微观研究与宏观研究结合,才能更全面地评判经济政策的得失,更好地展现经济政策的意义。对专项政策的研究,主要集中在法币政策、关税自主政策、抗日战争时期的经济统制政策等一些专著、论文,从政策颁布的背景、经过和实际效果分析,认为这些政策大多既有掠夺性和妥协性的一面,又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专项政策的研究,从某种程度上深化了对该时期政府政策的宏观认识。
冯筱才对武汉国民政府所实施的集中现金条例进行了重新评价。以往的研究认为集中现金是武汉方面的自杀行为,直接危害到武汉政府的生存,也有观点认为,集中现金是武汉政府在当时险恶环境中的“自救”政策,但前后遇到严重的经济困难,武汉政府几乎因此被联合绞杀。冯筱才认为这两种观点都不能用来概括宁汉分裂时期的历史面貌,他认为,不能持有“非黑即白”的二元思维看待这一问题,“集中现金条例的是颁布武汉政府在当时环境中较现实的做法,其实施对该政权有实际的利益”,政策出台后各方的反应使得武汉的经济困难加剧,但究其原因,“实际上其内部的财政问题以及有所失控的群众运动均是经济环境趋于恶化的根本源头”。[※注]
张孟莘研究民主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对私营工商业政策的形成和发展,指出党对民族工商业采取利用限制的政策,是由中国革命的性质决定的。[※注]宗玉梅、林乘东对1927—1937年南京国民政府的民族工业政策作了初步探讨,指出国民政府工业政策主要是针对民族资本经营的民族工业,并且南京政府政权的性质决定了它不可能从根本上为民族工业提供良好发展的环境和条件。[※注]而王卫星根据丰富的资料,对1927—1937年南京国民政府的工业政策重新进行评价,认为从“1927—1937年南京国民政府的工业发展政策与措施,可以看出国民政府发展国营基础工业,鼓励民营轻纺工业的发展,并使工业发展逐步纳入法制化的轨道。同时通过裁撤厘金,提高进口关税,在一定程度上限制外商在华设厂等措施,减轻民族工业的负担,保护民族工商业。1927—1937年中国经济有了较快的发展,这在很大程度上与南京国民政府的工业发展政策与措施是分不开的。虽然某些政策和措施在实施过程中存在一定的偏差,但这并不能完全否定这些政策与措施的进步意义”。[※注]
抗战时期的经济政策研究,既有考察边区政府的经济法规,也有研究国民党政府的经济政策。黄正林肯定了陕甘宁边区的经济法规,认为其有着很强的时代特征,是中国共产党和边区政府在抗战时期领导经济、组织经济、管理经济的重要工具。[※注]黄如桐则通过对外汇政策的研究,指出抗战时期国民党政府的外汇政策具有双重性:既有有利于抗战建国,发展社会经济的一面,也有不利于抗战建国,加强社会经济殖民地半殖民地化的一面。[※注]江满情则重点从执政思路、政策执行过程和成效几个方面考察了1938—1944年陈诚在湖南推行的从“民生主义经济政策”及“计划教育”两方面入手建设所谓的“新湖北”,肯定了这一建设为湖北国统区的持久抗战提供了社会经济和文化的支持。[※注]
注意制度设计与具体实践之间的差距,是准确评述经济政策所不可或缺的因素。张侃关于1945—1949年国民政府的外债管理法规的研究便指出,政府出于维护债务信用、巩固抗战胜利成果而制定的法规政策,随着抗战后经济政治条件的恶化,并没有产生理想的效果,反而随着内战爆发而导致停顿。[※注]
对相关文献资料的整理也逐渐展开。如重庆市档案馆于1992年出版的《抗日战争时期国民政府经济法规》(上、下册,档案出版社1992年版),收录抗日战争时期国民政府颁布的有关经济管理统制和财政金融税务等方面的法律条规,近120万字,包括了经济管理机构的组织章程、战时经济统制办法、财政等,为研究抗战时期国民政府的经济政策和经济活动提供了丰富的系统性的资料。
显示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