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近代社会问题与社会治理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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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中国有旧的社会问题一直难以解决,又产生了不少新的社会问题。灾害、医疗、卫生、环境、秘密社会、土匪、毒品、赌博等问题曾严重困扰着近代中国社会,学界对社会问题及其治理十分关注,取得了丰硕的研究成果。如焦润明的《中国东北近代灾荒及救助研究》,袁林的《西北灾荒史》,池子华的《近代河北灾荒研究》,苏新留的《民国时期河南水旱灾害与乡村社会》、王林主编的《山东近代灾荒史》,李庆华的《鲁西地区的灾荒、变乱与地方应对》,杨鹏程的《湖南灾荒史》。在乡村,无论是在时间分布上,还是在区域分布上,鼠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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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匪 灾荒 秘密社会 会党 天地会 育婴堂 慈善事业 鼠疫 社会史 论著 学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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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近代社会问题与社会治理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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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中国有旧的社会问题一直难以解决,又产生了不少新的社会问题。灾害、医疗、卫生、环境、秘密社会、土匪、毒品、赌博等问题曾严重困扰着近代中国社会,学界对社会问题及其治理十分关注,取得了丰硕的研究成果。本章对社会问题与社会治理的研究成果进行梳理。
一 灾害与救济
灾荒史是中国近代史研究的一个十分重要的领域。它可以使我们更深入、更具体地去观察近代社会,从灾荒同政治、经济、思想文化以及社会生活各方面的相互关系中,揭示出有关社会历史发展的许多本质内容。
现代学科意义上的灾荒史研究产生于20世纪20年代初期。起先,科学工作者对灾害的性质及发生规律较感兴趣,后来历史学者转入探讨灾害与社会的相互关系,尤其赈灾活动中政府官员和普通民众的表现。近年来对单次灾荒的个案研究渐渐增多,并有转向区域研究的趋势。讨论的层面渐由表及里,视角也有从宏观到微观转化的趋势。有关灾荒史研究的评述文章已有多篇,[※注]本章在借鉴上述成果的基础上,对该领域研究成果进行补充并重新梳理。
(一)研究历程
最早对灾荒史作出重大学术贡献的学者当属竺藕舫(即竺可桢),他是运用现代科学解释灾荒史的先行者之一,1928年发表的《清直隶地理的环境与水灾》是较早直接论述近代灾荒史的文章。[※注]
随着1931年江淮大洪水的爆发,更多学者纷纷涉足灾荒史的研究,发表了数量和质量都相当可观的研究成果,从而使灾荒史研究在30年代出现了第一个高潮。邓拓的《中国救荒史》在1937年出版,它对以前的灾荒史研究作了较为完备的总结,从而成为灾荒史研究的集大成之作。[※注]随着抗日战争的爆发,正常的研究进程被打断,整个灾荒史研究几乎陷于停顿状态。从抗战开始到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时为止的十余年间,关于灾荒史的研究寥寥无几,仅有陈高傭的《中国历代天灾人祸表》和王龙章的《中国历代灾况与赈救政策》等书出版。[※注]
新中国成立后,灾荒史的研究重新开始。中国科学院地震工作委员会决定整理编辑地震历史资料,委托历史学家范文澜、金毓黻主持其事。各地气象局、文史馆、水利局或农科院也因兴办农田水利,掀起了整编旱涝灾害史籍的高潮。由于历史学者在此次史料整理中基本上处于辅助性的地位,故对历史灾荒进行独立研究的成果寥若晨星。1949—1976年,灾荒研究成果往往涉及长时段,近代灾荒史的专门研究非常少;自然科学界的学者是主力,史学界的学者是少数。史学界李文治、章有义等主编的《中国近代农业史资料》于1957年出版,该书收集了大量有关近代灾荒的资料。张水良等撰文讨论了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国民党统治区的灾荒问题。[※注]
80年代以后,灾荒史研究才真正获得了长足的发展。在社会史兴起的背景下,灾荒史研究继30年代后再度升温。80年代中期,李文海牵头成立了由李文海、林敦奎、宫明、周源组成的“近代中国灾荒研究课题组”,着手搜集整理有关灾荒的档案史料。其后“中国近代灾荒史(1840—1919)”和“民国时期灾荒研究(1919—1949)”等课题又相继列为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这带动了一批研究者专门从事该领域的研究,使灾荒史步入快速发展轨道。从1990年开始,伴随着环境问题日趋严峻,关于灾荒史的研究日益增多。
学界还通过筹建灾荒史研究的专门性组织,举办近代灾荒史研究的学术研讨会,加强海内外学界的交流来推动灾荒史的研究。1987年在中国地震局、科技部、民政部的统筹下,中国灾害防御协会在北京成立,该协会下设灾害史专业委员会,并定期召开“中国灾害史国际学术研讨会”,每届会议的主题有所不同,但近代灾荒却是每届会议的必备选题。2005年8月,国家清史编纂委员会与中国人民大学清史所主办了“清代中国灾荒与中国社会”学术研讨会,会后出版了论文集《天有凶年:清代灾荒与中国社会》。[※注]
自然科学工作者在地震、气象、水旱等资料整理取得了颇丰的成果。[※注]90年代以来,社会科学工作者对近代灾荒史的史料整理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丰硕成果。中国人民大学清史研究所一直以来致力于灾荒史料的挖掘与整理。李文海等编著的《近代中国灾荒纪年》和《近代中国灾荒纪年续编》利用大量的档案资料、官方文书、调查报告、地方史志以及笔记、日记、碑文等各种私人著述,按照编年体形式,对1840—1949年中国灾荒概况给予了全方位的扫描。[※注]2002—2004年北京古籍出版社出版了李文海、夏明方的《中国荒政全书》(第一、二辑)。李文海、夏明方、朱浒主编的《中国荒政书集成》由天津古籍出版社于2010年出版。该书共十二册,不仅将散逸各地的荒政文献囊括其中,种类涉及刻本、抄本、稿本、善本等,而且将治蝗、医疗、善书、救荒章程、案牍、函启、征信录等亦涵括摄入,丰富了荒政书的种类。[※注]
国家图书馆古籍影印室编撰了《民国赈灾史料初编》和《民国赈灾史料续编》等灾荒史资料相继出版。[※注]虞和平编选的《经元善集》虽不是完全针对灾荒,但其中大部分史料都与晚清赈灾事业有关。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编辑的《中华民国档案资料汇编》对民国时期尤其是国民政府的救灾也有大量涉及。
20世纪90年代以来,近代灾荒史的研究论著层出不穷,考察角度日新月异。[※注]
有的成果关注长时段,也有对某一特定历史时期的专门性研究。侧重整个近代的有李文海等人所著的《灾荒与饥馑:1840—1919》和《中国近代十大灾荒》等。侧重清代的有李向军的《清代荒政研究》,陈桦、刘宗志的《救灾与济贫:中国封建时代的救助活动(1750—1911)》,张艳丽的《嘉道时期的灾荒与社会》。张水良的《中国灾荒史(1927—1937)》侧重1927—1937年的灾荒研究。
有的研究范围为全国,有的对东北、西北等区域的灾荒展开研究,有的研究区域为一个省,甚至比省还小的某个区域。如焦润明的《中国东北近代灾荒及救助研究》,袁林的《西北灾荒史》,池子华的《近代河北灾荒研究》,苏新留的《民国时期河南水旱灾害与乡村社会》、王林主编的《山东近代灾荒史》,李庆华的《鲁西地区的灾荒、变乱与地方应对》,杨鹏程的《湖南灾荒史》,王汉忠的《灾害、社会与现代化:以苏北民国时为中心的考察》,王振忠的《近600年来自然灾害与福州社会》和郝平的《丁戊奇荒:光绪初年山西灾荒与救济研究》。
有的围绕灾荒史的一些特定主题展开研究。夏明方的《民国时期自然灾害与乡村社会》,康沛竹的《灾荒与晚清政治》,朱浒的《地方性流动及其超越:晚清义赈与近代中国社会的新陈代谢》研究了灾荒与近代乡村、晚清政治、近代社会变迁的关系。蔡勤禹的《国家社会与弱势群体:民国时期的社会救济(1927—1949)》和《民间组织与灾荒救治:民国华洋义赈会研究》,池子华的《红十字与近代中国》研究了近代灾荒中的组织与机构。众多论文对灾荒史的相关主题展开了探讨。[※注]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史学界有关灾荒史的研究,逐渐由涓滴细流发展为一股颇具规模的潮流。而目前最无法回避的问题,是研究思路和框架的重复。2014年,《史学月刊》刊发了“灾荒史研究的新视域”的笔谈,[※注]其关怀主旨都是对以往研究模式的方法论基础进行深入反思,力图开拓灾荒史研究的新视域,以推动其向集约型方向发展。
(二)主要议题
近代灾荒与救济的研究议题集中在三个方面:第一,对灾荒本身的研究,即对灾荒成因、灾荒的实际发生情形及其规律等方面的考察;第二,关于灾荒应对问题的探讨,主要是指针对救荒、备荒、防荒等方面的研究;第三,探讨灾荒的社会影响,灾荒与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之间存在的深层关系。多数文章和专著的论述模式大体相同,即描述灾荒情形,分析应对灾荒的措施,列举灾荒的影响。
灾荒的成因与灾荒的情形是灾荒史研究领域最直接、最根本的问题。关于灾荒的成因,学者除了考虑自然因素外,大都认为统治阶级的掠夺、战争、植被缺乏、水利废弛等是不可忽视的社会因素。
张水良的《中国灾荒史(1927—1937)》分析了1927—1937年国统区的灾荒成因,指出“自然条件决定论”和“人口过挤决定论”是两种错误的灾荒成因的观点,认为真正的原因是国民党新军阀的反动统治,帝国主义列强的侵略掠夺。灾荒促使农民群众陷入悲惨境地,加速农村经济的崩溃,继而影响到城镇工商金融业的衰落。[※注]李文海在强调政治原因的同时,指出经济发展的落后和生态环境的破坏都是近代中国灾荒频发的不容忽视的原因。此后,越来越多的研究者都沿着这样的方向进行了分析。[※注]
阮明道认为导致清代长江中上游流域洪灾的决定性原因,包括地质、地貌、气候等因素以及人口增长过快、盲目开垦。[※注]吴德华指出,民国灾荒发生的社会原因如下:反动派的掠夺使得国困民穷,无力抗灾;战争频繁,加重和制造了灾荒;水利设施长期失修、破坏;植被遭受严重破坏。[※注]王日根在探讨明清时期苏北水灾原因时认为,明清时期黄河的变迁、大土地所有制的发展以及朝廷消极治河、积极保运的政策,才造成苏北水灾频发。[※注]李德民、周世春在讨论陕西近代旱荒时也对旱荒发生的自然条件和社会原因都作了较为细致的论述。[※注]李向军认为,由于中国的自然条件,出现不同程度的旱涝是正常现象,但战争、内乱、苛政、腐败、生态环境的破坏,也可引发或加重灾害。[※注]针对湖北近代洪涝灾害的频发,宋传银除了指出社会制度所导致的弊端外,还认为当地围湖造田、滥筑私垸,致使以洞庭湖为主的湖泊调蓄洪水的能力降低,加之上游山林的开垦导致水土流失,所以水患也是环境对人们不尊重自然规律的报复。[※注]夏明方在深入探讨清末灾害群发期现象之后,指出这种自然灾害的群发性正是当时天、地、生、人相煎交迫的结果,是天体异常、环境破坏和社会危机共同作用的产物,并且对三者之间的交互关系作了相当详尽的说明。[※注]康沛竹在《灾荒与晚清政治》一书中指出,晚清灾荒的成因除了自然原因之外,社会原因也是不容忽视的,就与政治有关的因素来说,政治腐败、战争频发表现得最为明显。[※注]
对灾荒实际发生情形的研究大致可以分为总体研究和分类研究。具体研究中有的按照行政区划,有的按照地理区域,有的按照灾害种类。
王树林在1932年便对清代灾荒进行统计。由于当时缺乏宣统年间的资料,所以实际上只计算了1644—1908年的情况。[※注]他除将清代灾荒进行总体统计外,还作了分省统计。尽管他的许多数字都存在着问题,但这毕竟是第一次有意识地对清代灾荒作出了量化处理,其学术贡献不容低估。其他一些灾荒年表中的统计,则显得较为粗疏。
李文海等人编著的《近代中国灾荒纪年》对1840年以后的清代灾荒发生情况作了详尽的排列。李文海等编著的《中国近代十大灾荒》将近代历史上十次大的灾难逐一分析论述,尽可能对受灾情况、受灾人口进行统计,弥补了历史资料对灾害限于笼统描述之不足。夏明方研究了1861—1895年的灾害群发期,他指出:此35年间,不算新疆、西藏、内蒙古,全国共17278县次发生一种或数种灾害,年均493县次;以全国1606个县级行政区划计算,每年31%的国土遭灾;尤以1881—1885年为重,年均596县次。这期间的特点是灾害规模大,继起迭至,交相并发,大洪涝频繁,旱荒奇重,低温冷害突出,地震活动强烈。[※注]
中国的各个区域都曾发生过大小灾荒,基本上各个区域的灾荒都有学者进行过研究。有的学者以华北、华东这样大的行政区域为研究范围,有的以某省或更小的区域为研究范围。
近代华北地区的灾荒均较同一时期其他地区严重。在近代华北灾荒中,尤以光绪初年的“丁戊奇荒”最受瞩目。
赵矢元勾勒了“丁戊奇荒”的大致情形。[※注]王金香和张九洲分别论述了山西和河南在“丁戊奇荒”中的情况。[※注]夏明方对“丁戊奇荒”的灾情、灾因,以及其中出现的三种赈济形式,即官赈、义赈和西方传教士的对华赈济,给予了比较仔细的论述。[※注]满志敏分析了光绪三年北方大旱的气候背景,认为在全球性的特强ENSO事件影响下,亚洲季风减弱,致使季风雨带的推进和降水过程发生变异,是这次旱灾形成的主要原因。[※注]郝平的《丁戊奇荒:光绪初年山西灾荒与救济研究》全方位地再现了光绪初年山西丁戊奇荒的灾情特征和民生图景,勾勒了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政府、民间绅商、外国传教士、各种社会力量的救济行为、心态及其效果。[※注]
吴文涛、王均指出,1911—1949年的39年中,北京共发生旱灾22次,大约两年1次,其中大旱11次,占50%,说明民国时期北京处于严重干旱期。水灾共19次,其中重大水灾6次。水灾的发生频率虽然不如旱灾,但突发性强,伴有河流决口,危害大于旱灾。[※注]王秋华对1917年京直水灾情况以及北洋政府和社会各界的筹措赈济情况作了阐述。[※注]
池子华、李红英指出:1840—1911年,直隶受灾州县累计达3797个,平均每年受灾50多个。以水灾和旱灾为主,中等规模的水灾平均间隔时间不到2年,而且特大水灾出现的周期不断缩短。旱灾平均1.6年出现一次,是典型的三年两旱。灾荒不仅造成经济的衰退、人员的流徙和死亡,而且引起人们心理的震荡,加剧社会秩序的紊乱和动荡。[※注]任云兰讨论了1903—1936年华北灾荒期间天津商会与官方及民间慈善团体之间的沟通与合作,通过一系列赈济措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灾民的生存压力,使商会在社会救助领域占据了有利地位。[※注]佳宏伟以1867—1931年天津口岸为中心,考察区域灾荒与口岸贸易之间的内在关联性后指出,灾害作为区域结构变动中的主要因素之一,直接影响着贸易结构和趋势的演变。[※注]
苏新留的《民国时期河南水旱灾害与乡村社会》从水旱灾况、应对机制以及灾害对乡村社会经济产生的影响等方面分析,认为河南的水旱灾害比较严重,不仅给乡村带来巨大损害,而且持续不断的“流民潮”对社会稳定产生严重威胁。[※注]
黄河水灾是近代山东最主要的灾害,每次黄河决溢都造成大面积的黄泛区。董龙凯分析了近代山东黄河水灾后人口迁移的几种方式。[※注]王林、袁滢滢对1933年山东黄河水灾进行了考察,认为国民政府和山东省政府进行的大规模赈济活动,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灾民的痛苦。[※注]赵兰亮统计了清至民国时期山东地震的数量与地域分布。[※注]
魏宏运指出,近代华北自然灾害的周期大约10年一次,而1939年的洪灾是1801年以来最大的,河北受灾最重,全省108县中,94县遭灾。他还指出,1943年华北北部敌占区的饥荒是日本侵略者造成的,揭露了日伪曾以天旱、农业歉收为由,掩盖其疯狂掠夺政策的邪恶面目。[※注]
朱浒考察了1900—1901年的陕西旱灾与义赈的关系,认为活跃于灾荒中的义赈力量,虽以江南地方性系谱为基础,却构成了对国家层面上赈灾机制的直接冲击,该文为进一步突破地方史研究路径的局限提供了思考。[※注]张雪梅、熊同罡指出,20世纪40年代陕甘宁边区的灾荒频发对边区经济的破坏力度很大,直接导致了流民的增多与治安的紊乱。在边区党和政府的科学防治下,灾害治理卓有成效,不仅保证了边区人民的正常生活,而且增强了人民对中国共产党的信任,提高了党的威信。[※注]
吴彤、包红梅对清后期内蒙古地区灾荒的探讨。[※注]牛敬忠考察了1840—1930年绥远地区的自然灾害,指出:当地灾荒以水、旱、风灾为主,在这90年中,平均受灾频率大于长江流域和黄河流域,但因人口密度较低,灾害造成的影响没有内地大。[※注]
陈业新的《明至民国时期皖北地区灾害环境与社会应对研究》,考察了明至民国时期皖北地区灾害状况、民间对灾荒的应对机制、灾荒环境下的流民和国家对流民的控制以及灾害环境下的社会民俗事象等。[※注]汪志国的专著《近代安徽:自然灾害重压下的乡村》以1840—1949年安徽自然灾害与乡村社会作为研究对象,探讨自然灾害及其打击下的农业经济、农村社会危机与冲突、农民的生存环境与生活状况,以及官府与民间的灾荒应对机制与救荒措施。[※注]吴媛媛、何建木考察了光绪三十四年徽州地区水灾后的救助工作。[※注]
张红安对民国时期苏北地区的18次大灾荒做了整理,认为:苏北地区具有灾荒连年不断、水旱诸灾杂陈、许多年份多种灾害并发、水灾为害最烈等特点。苏北经济远远落后于苏南,重要原因在于灾荒的频繁。[※注]汪汉忠的《灾害、社会与现代化——以苏北民国时期为中心的考察》,以灾害与社会关系为切入点,分析了民国时期苏北地理环境的作用、自然经济的苏北模式、流民问题的成因、灾害对区域社会心理的影响,以及转型期灾害对区域现代化进程的影响,肯定了南京国民政府的“导淮”符合当时的历史实际。[※注]吴滔对清代江南地区赈济行为的社区化作了梳理,认为,咸丰以后社区赈济朝向多元化发展,但仍以民间力量为主导,由乡镇组织的赈济活动替代了以都图里甲庄圩为单位的小型社区赈济。他对清至民初嘉定宝山地区“分厂”制度的确立和演化过程进行了考察,充分探讨了“厂董”职能的转化、传统的乡镇管理模式与清季民初地方自治之间的关系。[※注]冯贤亮指出,咸丰六年江南特大旱灾时江南恰逢太平天国战争,清政府因内乱外患频兴而明显感到救灾乏力。民生赈济的任务基本已转移到地方政府身上,以绅商地主为代表的地方力量在其间发挥了重大作用。[※注]
彭先国指出,湖南水灾在近代的泛滥加剧,与当地的无序垦殖以及对生态环境大范围的长时期破坏有关。[※注]
一些东北史或是全国性灾荒史论著中或多或少涉及近代东北灾荒史。王虹波梳理了1912—1931年吉林灾荒与救济。[※注]苏全有、李惠考察了日俄战争以后盛京将军增琪在东北地区设立赈灾机构、创办粥厂赈济灾民、与俄国交涉赈济事项、筹集赈款等活动。[※注]
周炜对西藏近代水灾和雪灾的研究,[※注]使灾荒史研究的地理范围有所扩展。
以地理区域为研究单位的研究成果主要探讨一些河流、湖泊及其流域内的灾害情形。黄河、海河和长江等流域的灾荒有较多学者关注。
早在20世纪30年代,恽新安和骆腾等人对清后期黄河泛滥情况进行了考察。新中国成立后,研究者们对黄河水灾问题依然相当关注。王京阳等揭示了黄河铜瓦厢改道前后的河患情形。[※注]李文海等人对晚清时期永定河水患情形进行了梳理,李辅斌对直隶在有清一代的水患作了较为详细的统计。[※注]华林甫考察了清代以来300年间长江三峡地区的水旱灾害。他指出,三峡地区是中国水旱多发地区,水灾明显多于旱灾。三峡地区的水灾呈现愈演愈烈之势,而且规模越来越大,1860年、1870年的特大水灾,是清代以来规模最大的水灾。[※注]淮河流域和太湖地区的灾情也有不少研究。孔祥成认为工赈灾作为近代以来有效的灾荒救治模式,在1931年江淮大水灾后的重建中得到充分施展。[※注]孙语圣的《1931:救灾社会化》分析了1931年水灾的危害、影响、发生原因及在民国历史上所具有的典型意义,认为政府与民间灾害的救治发生了转变,即官赈义赈化的取向。[※注]
救灾问题研究围绕政府、民间团体、慈善机构、自发团体的救灾活动、救灾措施以及救灾制度展开。
一些研究指出了政府荒政的弊端,不少学者认为清代后期政府荒政的弊端更加凸显。李文海、周源认为清代荒政规章制度虽并非不周密,但进入近代以后,其在多数场合下只是一纸据文。[※注]谷文峰、郭文佳从社会政治因素和荒政制度的自身漏洞讨论了荒政弊端产生的原因及其表现。[※注]李向军的《清代荒政研究》等论著认为清代荒政集历代之大成,但道光以后,荒政名存实亡。[※注]王振忠认为尽管清代对黄河的治理高度重视,河工开支愈来愈大,但河政弊端积重难返,嘉道以后甚至严重影响了盐政和漕运。[※注]郑师渠认为道光朝河政的颓坏,严重削弱了清朝的财力,扩大了民众的不满与反抗,从根本上削弱了清朝统治的基础。[※注]李勤认为南京国民政府时期救荒中的贪污腐败是近代灾难程度加重的原因,不仅损害了灾民的利益,而且危及了国民党政权的稳定。[※注]
关于政府的救灾,多数论著通常既注意其正面作用,又会指出其不足之处,有的先抑后扬,有的先扬后抑。
一些论著关注新因素的出现及政府的积极作用。刘五书考察了民国时期以工代赈,认为设立学校、工厂,修筑道路等以工代赈措施在救荒过程中具有重要作用。[※注]杨鹏程指出,1934年湖南旱灾中,省政府采取的一系列赈灾措施,虽然大多沿袭传统的赈务方式,但在赈灾机构、赈源募集、救灾方式、信息传递、国内外慈善机构的介入及赈务人员素质的变化等方面都体现了民国时期荒政近代化的趋势。[※注]章博认为,南京政府是武汉1931年水灾救济的主导者,一定程度上起到了政府在社会救济中应有的积极作用,促进了国家防灾救灾体制的进一步完善。[※注]孔祥成指出,1931年江淮大水救助中,国民政府突破了传统荒政以维持统治秩序为出发点的思维模式,开始注意经济建设的重要性,开展了大规模的工赈与农赈,组织官义合作、多重牵制的管理体制,并由此发轫而成为国民政府建设新农村的一个新思路。[※注]
一些研究指出政府荒政的局限性,也注意到其积极作用。夏明方研究了铜瓦厢改道后清政府对黄河的治理情形,认为河工在改道后的地位日益下降,同时伴随着国运衰微,清政府的治黄努力被一点点消耗殆尽,不过近代化气息也终于渗入治黄理论和技术之中。[※注]谢高潮认为洋务派的一些荒政主张有很大的封建局限性,但毕竟较前有了不小的进步。[※注]
一些研究指出政府荒政的积极作用,但是存在不足。吕美颐肯定了清代基本上实现了赈灾的制度化、程序化和法律化,但由于制度本身不完善、社会风气败坏和吏治腐败,使荒政百弊丛生,恶性蔓延。[※注]夏明方指出洋务思潮中出现了发展近代工商业和近代农业以减灾备荒的趋向,试图建立一种官、商、民多种力量相结合的多元化、社会化的救灾备荒体系,从而使中国救荒理论发生了革命性转变,当然,其具体实施还存在着相当大的问题。[※注]张明爱、蔡勤禹指出,民国时期在救灾程序、措施、财政、管理等制度方面进行建设,初步形成一个现代性制度框架,但仍然还存在防灾设施改善不大、资金有限等一些问题。[※注]于志勇指出清王朝在赈济、蠲免、借贷等政策不变的情况下,针对内蒙古西部地区的特殊条件建立了养赡制。清王朝在内蒙古西部地区的荒政实质在于巩固边防,由于吏治腐败及其他的一些制度性的缺陷大大降低了赈济的实效。[※注]莫子刚认为抗战时期的贵州国民政府采取的荒政措施虽有创新之处,也取得了一些效果,但由于国民政府的阶级立场所限,收效甚微。[※注]
有关备荒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仓储问题上。常平仓、社仓、义仓等诸种仓储各司其职,相互补充,平日积粮,在灾年通过赈济、借贷等方式救济灾民,构成了较为完整的备荒体系,在保障民众生活、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起到了极大的作用。一些论文通常描述仓储的创建与演变,经营与管理,仓谷及经费来源,职能与作用等。
20世纪二三十年代,于树德和邓拓等人探讨了中国古代仓储对于备荒的作用,并且较为详细地说明了常平仓、社仓和义仓的性质、区别以及各自的沿革与办法。[※注]80年代,林化则专门论述了清代的仓储制度,通过分析粮食筹措、平衡地区积贮和粮食的保管等方面的措施,认为清统治者对仓储十分重视,并进而指出仓储制度随清政府封建统治的衰败而逐渐废弛。[※注]牛敬忠对清代的常平仓、社仓制度进行了探讨,认为到乾隆年间,二仓都已建有成效,但嘉道以后渐趋破败,同光以后虽加以重建,终究无法达到前期水平;二仓的主要社会功能便是积谷备荒、灾年散赈,以稳定社会秩序。[※注]张岩在起源、建仓方式、宗旨、管理方式、功能五个方面对清代常平仓与社仓、义仓进行了比较研究,认为,清代常平仓的建设比较成熟,能够在不同情况下进行不同程度的救济,其功能在清代前、后期各有侧重,即由一项社会保障性措施逐渐沦为一种临时补救性措施。[※注]康沛竹指出晚清仓储制度的衰败是当时饥荒极其严重的一个重要原因。[※注]李映发对清代州县上各类仓廒的储粮来源及其兴建与管理进行了研究,认为这些种类的仓廒对农村社会中的备荒救灾起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也探讨了其在清中期衰落的原因。[※注]
一些学者从各地仓储入手研究荒政。陈春声考察了清代广东的常平仓、社仓和义仓后指出,广东仓储形式的更替过程反映了中国传统社会后期基层社会控制权逐渐下移,社会多样化发展的历史趋势。[※注]冼剑民认为佛山义仓是典型的城市义仓,其浓厚的商业色彩是区别于珠江三角洲其他义仓的一个显著标志,在保障佛山的经济发展中起了很大的作用。[※注]王水乔指出以咸丰、同治年间的兵燹为标志,清代云南的仓储经历了发展和衰落两个时期,[※注]吴洪琳指出陕北、关中、陕南三个地区社仓的发展、衰落呈现出了不同的特征。[※注]姚建平认为,把仓储制度和保甲制度相结合是清代两湖地区社仓管理的一个重要特点,体现了经济手段和政治手段相结合的理念。[※注]白丽萍对清代两湖平原社仓的建置与分布、仓谷来源、仓政管理等方面的特点进行了比较研究,进而揭示出清代社仓制度的发展演变及其在基层社会的具体实践。[※注]黄鸿山等指出清代江南地区社仓的旋兴旋废,究其原因是因为社仓制本身存在借还难、任人难、劝捐难等缺陷,而清朝后期吏治的腐败则加速了社仓的衰败;他们还通过考察晚清苏州府长元吴丰备义仓,发现在近代化大潮的冲击下,仓储这一古代传统社会保障制度,不仅在管理方面发生了变化,其社会保障功能也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保障的面不断扩大,保障的层次也有所提高。[※注]
对于荒政之外的救荒形态如义赈,有研究者给予了一定的注意。研究者常常在“传统—近代”“国家—社会”的框架内考察义赈。
李文海认为义赈是一种有别于官赈、由民间筹集资金、民间组织散放的慈善赈济行为,是随着资本主义性质经济成分的出现而兴起的。他指出,由于义赈具有相当的组织性,使其救荒的工作效率和实际效果都远较传统慈善机构明显;而且在财力和散赈两个方面弥补了官赈的缺陷,所以它能够迅速发展。[※注]一些学者注意寻找义赈的近代性。夏明方认为,在中国社会经济结构发生重大变化以后,义赈的出现表明具有近代文明特征的救灾形式和救灾意识的产生并发生作用也就势所必然了。[※注]杨剑利对“丁戊奇荒”中的官赈与义赈进行比较后认为,清政府财政匮乏,仓储空虚,无力负荷救济灾民的重担,于是新兴商人出面号召救灾,发起中国近代第一次大规模的义赈活动。[※注]阮清华分析了“庚子之变”后上海绅商的义赈。[※注]赵家才在梳理清代山东灾害发生规律和趋势的基础上,论述了具有非官化倾向的多元化的民间救济系统。[※注]郑利民从官赈和义赈的相互关系入手,探讨了民国后期湖南赈务特点和荒政格局,认为民国后期湖南赈务社会化程度日益提高、近代化趋势愈加明显的结论。[※注]汪志国指出,近代安徽民间社会的自救活动和民间组织的赈济活动缓解了因官府救灾不力而出现的灾荒危机。[※注]
义赈的开端问题。李文海等认为,光绪二、三年李金镛苏北赈灾为义赈的开端。[※注]王卫平对苏北海州、沭阳义赈作了更深入细致的探讨,光绪二年的苏北赈灾是近代义赈的先河,灾区的惨象在江南引起了巨大的震撼,江南士绅出于同情心与社会责任心,突破了传统的赈灾范围,有组织地前往苏北参与赈济,这与以前的官赈存在性质之别,是带有转折性的近代义赈。[※注]朱浒认为,近代义赈的发端并不是1876年李金镛苏北赈灾,而是次年李金镛等人的山东赈灾。他指出,义赈生成之初就具有的一个基本特征即对救助对象的选择不以其对江南有无影响为标准,而苏北毕竟还属江苏省内,李金镛的苏北赈灾也只是江南社会应对外来难民潮的一部分,依然没有越出乡土的观念范围,不具有义赈的跨地方性特征。只有当1877年6月初李金镛、严佑之等在山东开始赈灾后才标志着真正意义上的近代义赈的开端。[※注]
义赈的主体,学界有不同的看法。虞和平认为义赈是江浙绅商的一项联合社会公益活动,是早期江浙资产阶级走向联合的第一步。[※注]李文海则认为义赈活动的最初发起人,如经元善、郑观应、李金镛、胡光墉等人,都是当时洋务企业中的骨干。[※注]朱浒指出,义赈发起人在义赈初兴期仍归属于江南善士圈下的传统士绅,而当义赈在光绪十年左右再次活跃时,其主持群体才发生变化,因他们大多数人都与中国近代工业化进程有密切联系,近代绅商遂成为义赈的领军人物。[※注]
朱浒的《地方性流动及其超越:晚清义赈与近代中国社会的新陈代谢》和《民胞物与:中国近代义赈(1876—1912)》以及相关论文,从晚清社会变局的大背景下,深入分析了近代义赈发展过程的一些阶段性标志活动如丁戊奇荒、光绪十三年黄河郑州决口、光绪中期山东小清河工程、世纪之交的陕西旱灾与义赈、光绪丙午徐海水灾、辛亥时期的江皖大水等。他的一系列研究不仅探讨了晚清义赈与社会变迁之间、国家与社会之间错综复杂的互动关系,而且对义赈的空间展开了探索,指出晚清义赈兴起从江南到华北的行动态势表达了一种跨地方的地方性实践逻辑,认为要改变将地方空间作为孤立实体的做法,应更加重视不同空间的互动关系。[※注]靳环宇的《晚清义赈组织研究》聚焦晚清义赈组织,将中国慈善史和中国赈济史两条研究理路相整合,充分解析了义赈组织的发展演变过程及其运行实态,概括出了义赈组织的结构和功能,以及义赈慈善家的文化和心理特征,并初步探讨了其成败得失。[※注]
义赈与洋赈的关系颇受学界关注。夏明方认为近代义赈的产生受到了西方传教士赈济活动的影响,后者给江浙绅商提供了可资借鉴的近代化赈灾模式,其理由是传教士的赈济事业不仅其发起时间早于义赈,包含着两者在一定程度上的创造与模仿关系,而且传教士与义赈绅商在灾区放赈过程中有过业务上的合作关系。[※注]王卫平、朱浒等人均对此提出质疑。王卫平指出,大约在西方传教士参与山东赈灾的同时,江南绅商就已在苏北海州、沭阳地区开始了义赈活动,因此,虽可以说近代义赈受到了西方赈灾方式的影响,但不能说是对西方传教士在华赈济活动的模仿。[※注]而朱浒的研究表明:对西方传教士的赈济行动,发起义赈的江南士绅在主观上并没有要起而模仿的念头,而是被激发了一种强烈的抗拒意识,这就注定他们不可能与办赈教士形成合作关系。实际上,义赈是在江南士绅与西方传教士的对抗活动中逐步成型、发展的。[※注]
1920—1921年华北五省再次遭遇旱灾。为赈济灾区,中外人士联合发起了一个国际性民间慈善组织——华洋义赈会。学术界围绕华洋义赈会在民国时期的慈善救济及相关活动展开了广泛讨论。蔡勤禹的《民间组织与灾荒救治——民国华洋义赈会研究》一书,结合近代中国集权衰落趋势和现代化开展过程,全面探讨华洋义赈会的产生与发展的经济、政治、文化及社会心理等生态环境,并就现代化进程中民间组织成长的机遇与面临的困难作了细致分析,虽然“政府软化”是民间救济组织产生的重要原因,但在救荒实践中二者却处于胶合状态。[※注]薛毅的《中国华洋义赈救灾总会研究》对中国华洋义赈救灾总会的创建、在中国推动合作事业发展、提出建设防灾的新理念并将之付诸实践、积极参与乡村建设运动等内容做了详细的论证与说明。[※注]
有学者注意到赈济的社区化。余新忠指出,区别于一般意义的宗族义庄,苏州丰稼义庄是由绅宦家族捐建、面向邻里的综合性社会救济机构。乡绅以此为依托,试图通过平粜、赈济和推广农业生产技术等手段来维护地方社会的传统秩序及自身长远利益。[※注]他以道光三年苏州水灾时的救济行动为例,通过对国家、官府和社会的救灾活动的分析,指出国家救灾手段的经济化和乡赈的社区化是道光时期灾赈的两大趋向,不过社会力量的活跃只是分割了官府的部分权力,一时并不会对国家权威产生直接危害。[※注]吴滔认为,赈济行为的社区化倾向是清代江南社会赈济事业最为显著的地域特征,在乾隆朝以前,以社区为单位的赈济已广泛存在,只是官方介入较多;从乾隆晚期到嘉道时期,随着国家荒政体系的逐渐衰败,社区赈济民间化的倾向越来越明显;咸丰以后,社区赈济向多元化发展,但仍以民间力量为主导。社区赈济在推动清代江南基层社会结构全面整合方面起了巨大作用,而它之所以在江南长期存在,主要在于其能够与地方社会各种资源相互融合。[※注]王卫平、黄鸿山指出,清代在江南地区的乡村社会,存在着政府、宗族、民间慈善三种类型的救济,其中政府救济重在救灾备荒,宗族救济以济贫和助教为重点,民间慈善则以鳏寡孤独贫病者为中心,这三者各司其职,互相补充,构成了相对完整的乡村社会救济体系。由于这些救济机构大多集中于市镇,从而使得江南地区的乡村社会救济事业的开展呈现出以市镇为中心的态势,并进一步指出这是由市镇在社会和经济生活中的地位决定的。[※注]
对于灾荒的影响,学者也都能以史实来说明其对社会环境、人口、经济、心理等造成的破坏。夏明方将灾荒置于曾经被人们剥离的多样化而又变动着的地理空间或自然生态系统之中,对灾荒给社会造成的环境、人口、土地和地域冲突等方面的影响进行了充分有力的论述。
每次大的自然灾害,几乎都会引起重大的社会震荡,甚至同一些重大的历史事件或社会变革发生这样或那样的联系。因此,灾荒与政治问题的关系是不少研究者着力揭示的方面。
康沛竹的《灾荒与晚清政治》等论著指出太平天国辖区连年不断的旱灾、蝗灾、水灾等自然灾害直接导致了太平军的粮食危机;瘟疫流行夺去了许多太平军及辖区内人民的生命,这一切直接导致了太平军一些战役的失利,从而构成了太平天国革命失败的重要原因之一。[※注]
李文海考察了灾荒对甲午战争、对辛亥革命的影响,并指出灾区与战区或毗邻或重合或者与战争有着特殊密切的关系。他指出,灾荒与战争的影响是相互的,一方面严重的灾荒极大地限制了人民群众支持抗日的能力,另一方面灾荒使得军粮筹集成了很大的问题。灾荒除了给予战争的历史进程以多方面的影响,甚而演变成一个重要的政治筹码,战后的赈灾更成了一个尖锐的政治问题。[※注]
林敦奎指出,义和团运动期间,直隶、山东等省发生的大灾荒使饥民、流民成为当时突出的社会问题,在民族矛盾的制约下,饥民、流民通过三种形式参加义和团,并以其独特的天灾观来激发灾民的抗争意识,扩大斗争的规模和声势,加速了清王朝垮台的历史进程。[※注]义和团运动时期以北京、天津为中心的华北地区的难民问题引起江南社会的广泛同情,以上海为中心的江南地区组织了中国近代第一次跨地区的社会援助活动。[※注]
李文海指出,辛亥革命前十年间,连绵不断的灾荒深刻影响了当时的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而革命派也通过当时的灾荒揭露了清朝统治的腐败;灾荒不仅是辛亥革命运动发生的一个直接诱因,而且对革命党人的战略决策产生了重大影响,同时,还决定了帝国主义对辛亥革命运动的态度,即对北京和武昌采取的所谓“中立”姿态。[※注]辛亥革命中各省的“光复”,灾民和饥民并未直接参加。刘仰东对前者的解释是:灾民奄奄待毙,无力再去造反,表明社会凋敝已走过了极端。[※注]
从经济角度看,每一次灾荒都对社会生产力造成严重摧残和破坏。
周翔鹤、米红分析了明清时期气候变化对粮食生产的影响,认为在明清时期的寒冷期中,农作物产量下降,农业经济萎缩,从而抑制了人口再生产,而进入雍正年间以后,气温逐渐转暖,粮食产量上升,人口再生产也随之上升。[※注]
王业键、黄莹珏对清代气候的冷暖变迁、自然灾害、粮食生产与粮价变动的关系进行了考察,认为华东、华北地区气候的冷暖周期与旱涝的多寡有关,清代长江三角洲地区的粮价高峰大都出现在自然灾害多的年份,1641—1720年、1741—1830年粮价与当时旱灾的变动大体一致,1831—1880年粮价与当时涝灾的变动一致,而长期气候变迁与粮价并无明显关系。[※注]
陈家其分析了明清时期气候变化对太湖流域农业经济的巨大影响,认为其重要表现是气候变冷使双季稻面积减少,粮食复种指数下降,而自然灾害频发则使粮食产量下降。[※注]张国雄认为,清后期江汉平原日趋严重的水旱灾对垸田生产造成了很大影响,使生产的不稳定性日渐严重,成灾面积扩大,丰年减少,灾年增多。[※注]尹玲玲论述了明清时期两湖平原的洪涝灾害与社会经济结构转换之间的相互关系,指出在洪涝灾害发生的同时,该地经历了一个由渔业经济向农业经济转换的过程,而渔业经济退缩、农业大规模扩展的结果是洪涝灾害日益升级,形成了一个恶性循环。[※注]
夏明方详细阐述了灾荒在中国早期工业化过程中所处的地位,认为在清末灾害群发期的历史条件下,自然灾害极大地抑制了清廷财税总量的增长,加剧了清廷的财政危机,从而间接地抑制了清廷对新式工业的投资规模,挤占或侵蚀了新式工业的融资渠道或资本存量,而灾荒生产出的大量灾民、流民无助于近代劳动力市场的形成,同时灾荒又在相当大的程度上造成国内商品市场的剧烈波动。[※注]
郑磊认为1928—1930年西北大旱灾前后的陕西关中地区,频繁的灾荒造成了人口的大量死亡,使关中地区的人地关系出现了恶性宽松的局面,直接导致了关中地区的自耕农社会。[※注]王方中指出1931年江淮大水灾破坏了农业生产力,削弱了农民的购买力,也是30年代地价下跌、农村现金急剧减少的一个因素。[※注]张水良指出第二次世界大战时期国统区三次大灾荒的发生,不但加速了农村经济的全面崩溃,而且直接或间接地影响到城镇工商业,特别是使在帝国主义列强和四大家族官僚资本压迫下的民族工商业更加迅速衰落。[※注]
灾荒是影响社会生活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
李文海分析了灾荒给社会经济和人民生活带来的严重影响,它首先表现在对人民生命的摧残和戕害上,其次是对社会经济造成巨大的损害和破坏,最终则增加了社会的动荡与不安定,激化了本已相当尖锐的社会矛盾。[※注]他从文学史的角度挖掘了灾荒的社会形象,认为,晚清诗歌中许多针对灾荒的描写,从各个方面形象地刻画出了晚清时期水旱失时、灾荒频仍、哀鸿遍野、饿殍塞途的社会真实,从而非常直接、清晰地反映了当时的社会面貌。[※注]刘仰东强调由近代自然灾害造成的人口骤然失衡必将引起局部或全局社会机制的紊乱,甚至直接影响社会发展的步伐。[※注]吴德华认为,民国时期自然灾害后人民大批死逃,大片良田和生产资料被毁,农业生产力遭到严重破坏,城市遭浩劫,交通和工程设施遭中断和破坏。灾荒成为土地集中的杠杆,大量土地集中到地主手里,军警、商人也趁机购买大批灾民土地,成为有权有势的新地主。[※注]王建革对清代华北蝗灾下政府控制体系的运作、治蝗过程中的国家与乡村社会等方面进行了论述,指出雍、乾年间,政府在治蝗过程中投入了较多的力量,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到了后期随着吏治的腐败,控制力度相应减弱。[※注]
灾荒的发生直接会影响到人口的迁移和消亡。董龙凯指出,在咸、同年间,由于黄河主要在鲁西南地区漫流,移民范围还是有限的,到光绪年间,黄河水灾已经遍及整个山东黄河沿岸,人口迁移也自西往东普遍展开,其迁移形式主要有后撤型、移民黄河三角洲、南迁、走西北和闯关东等几种。人口迁移改变了人口的分布格局,使山东沿黄一带的生存压力有所缓和,而往往能促进大部分迁入地的经济开发。[※注]夏明方认为在旧中国的农村,灾荒较之与战争对人口的迁移有着更大的影响力。[※注]池子华等提出灾荒和社会变迁产生了大量流民,流民一方面流向中心城市,另一方面形成乞丐与盗匪,还有的参加义和拳。这些最终形成了社会的不稳定因素。[※注]王印焕指出,灾发地政府无力赈济自己的民众,或为推卸责任,放任灾民四处流离,移境就食。流入地政府救济本地灾民不遑,不愿再为别区承担救济重任,因此,对来境灾民无不驱逐出境或资遣回籍。灾民便是在灾发地与流入地的推来搡去之中艰难苟活。[※注]
王振忠通过对徽州村落文书的研究认为徽州民间因灾害而引起的民众对生存环境之焦虑与不安,形成了诸多民间信仰活动。[※注]董龙凯认为,在铜瓦厢改道以前,河神祭祀于山东是微不足道的,而改道之后,祭祀活动在山东占有相当大的比重。[※注]张建民指出,长期频繁的洪涝灾害塑成了江汉平原农村不事蓄积的生活习俗,还通过水土关系的不断变化造成了地籍上的混乱。[※注]
二 慈善
慈善事业主要包含育婴、养老、济贫、收流民、保节、施棺掩埋代葬、施粥、施药以及义塾、惜字、放生等多个方面。有关近代慈善史研究的评述文章已有多篇,[※注]本节主要梳理以社会史视角对近代慈善史进行研究的成果。
(一)研究历程
严格意义上的中国慈善事业史学术研究,可追溯到民国初年学界对古代救荒济贫等慈善救济活动的初步探讨。
1930年,梁维四发表了《慈善政策论》一文,简单介绍了中国慈善事业的概况,提出了今后应采取的一些慈善政策。[※注]一些灾荒史论著也涉及慈善救济,如邓拓《中国救荒史》。抗战爆发,研究内容始聚焦于难民救助。50年代后,相关研究并没有起色,一些文章基本上是把近代中国慈善事业作为地主阶级的伪善之举以及帝国主义对华侵略的工具进行批判。
20世纪80年代初,顾长声在研究近代中国的传教士时论述了教会的慈善事业。[※注]其后近十年时间内,慈善事业史仍少有人研究。周秋光在研究熊希龄的过程中注意到熊希龄所从事的慈善教育活动,于1991年出版了《熊希龄与慈善教育事业》,并提倡慈善史研究。[※注]
20世纪90年代后期,慈善史的研究开始增多。进入21世纪,慈善史研究骤然升温。1996年张礼恒写了一篇上海慈善事业的文章。周秋光、曾桂林等人于2000年前后,发表了多篇慈善史方面的论文,2006年出版了《中国慈善简史》,2008年出版了《红十字会在中国》,2013年出版了《民国时期慈善法制研究》,2014年出版了《中国近代慈善事业研究》。[※注]王卫平1990年代后期开始发表慈善史方面的论文。[※注]其后单独或与黄鸿山等发表了一系列慈善史论著。2004年王卫平、黄鸿山等出版了《中国古代传统社会保障与慈善事业——以明清时期为重点的考察》一书,2011年王卫平、黄鸿山、曾桂林等出版了《中国慈善史纲》,黄鸿山出版了《中国近代慈善事业研究:以晚清江南为中心》。[※注]池子华2000年左右研究红十字会,2003年出版了《百年红十字》,2004年出版《红十字与近代中国》。[※注]除了上述论著,还有大批慈善史论著相继面世。[※注]这些论著既有专题性质的,也有通史性质的;既有总论全国的,还有专述某区域或某组织的。
慈善史料整理工作取得进展,陆续刊印若干资料集。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各地分会和相关研究人员已陆续出版了关于红十字会发展历程的档案文献。如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编的《中国红十字会历史资料选编(1904—1949)》、赵辉主编的《天津红十字会九十年》[※注],李文海主编的《民国时期社会调查丛编·社会保障卷》和李文海、夏明方、朱浒主编的《中国荒政书集成》中收集了大量慈善救济方面的史料。[※注]史学界整理出版了一些慈善人物、慈善群体的文集、档案等文献资料。如虞和平所编《经元善集》,张謇研究中心等单位合编《张謇全集》,周秋光所编《熊希龄集》和《熊希龄先生遗稿》,以及数种“盛宣怀档案”等,收录了经元善、张謇、熊希龄、盛宣怀等人有关慈善救济、慈善教育的电文和信札。[※注]
慈善史领域由于学术积累,加之当下社会慈善领域热点不断,近年又掀起一股小高潮。如2012年8月10日,《中国慈善通史》项目组与长沙慈善会、湖南师范大学慈善公益研究中心在长沙合办了“中国慈善发展的历史审视与现实思考”学术论坛。《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13年第1期刊发了此次论坛中部分专家的演讲稿[※注],《史学月刊》2013年第3期集中刊载了“中国慈善史研究与当代慈善发展”笔谈。会议和笔谈对进一步提高慈善史研究的水平进行了反思。
(二)主要议题
1.慈善事业近代化
慈善史研究中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是中国慈善事业的近代化,学界从慈善思想理念、慈善组织机构与慈善事业等方面论述了中国慈善事业近代化。
张礼恒探讨了民国时期上海的慈善团体及其活动,认为它是随着近代上海城市的出现和发展而繁盛起来的,大体可将慈善事业分为传统型、外来型、近代城市型三类,在发展历程上呈现出由低级到高级、由排拒到认同、由消极到积极的特点。[※注]
朱英指出,晚清时期的民间慈善事业,在光绪初年已产生某些发展变化,其具体表现是以经元善等绅商为主创立了新型民间慈善机构协赈公所,开始从事较大规模的义赈活动。到19世纪末,在戊戌维新运动的影响下,民间慈善事业又出现了新的发展趋向,不仅产生了有关的新思想观念,而且活动内容也更为广泛和多元化,逐渐向具有近代意义的社会公益事业演变。[※注]
周秋光、曾桂林等认为,慈善家群体的形成、多样化的慈善组织、多层化的慈善道德、广阔的救济区域、先进的救济运作手段和广泛的经费来源等成为近代慈善事业十分显著的特征。近代以来,各种社会问题与矛盾冲突都集中于城市,而繁荣的城市工商业也为近代慈善机构募捐提供了重要的善源,慈善救济的内容、范围因之而扩充。因此,城市既是近代慈善事业的主要舞台,也是慈善事业近代化的动力源。[※注]
王卫平指出,古代慈善机构由于深受儒家思想的影响而重在收养,这种理念及其实践在晚清发生了显著变化。伴随西学东渐的浪潮,教养兼施的慈善理念开始出现,教养结合的慈善机构渐趋增多,中国慈善事业开始由传统向近代转型。王卫平等还通过对晚清苏州府丰备义仓的个案研究,揭示出传统义仓等慈善机构的功能趋向近代化。[※注]黄鸿山以晚清江南地区为中心,沿着“传统慈善组织的近代发展”和“近代以来新型慈善组织的出现”这两条主线开展研究,揭示了中国近代慈善事业的运营实态和近代转型历程。他认为应当借鉴近代慈善事业采取的义仓、借钱局等救助办法,避免变相地加重民众负担的行为和“救助”的负面效应。[※注]
董根明认为清末民国时期,中国传统的社会福利观念经历了从“重养轻教”到“以教代养”的重大变化,而且强调社会救济中“人民有难、国家有责”的国家责任观念,提倡“救人救彻”。[※注]
王春霞、刘惠新所著《近代浙商与慈善公益事业研究(1840—1938)》认为,近代浙商从事慈善公益事业既有零散的个人慈善活动,也有规模化的近代组织行为;既保留了传统的慈善内容,也发展了近代意义的慈善公益事业。从施善理念看,人道主义思想旗帜的高举、操作中的“教养并重”、慈善组织管理的民主化、近代交通通讯技术的运用等,展现了传统慈善活动开始向近代慈善事业转型的轨迹。[※注]
2.慈善事业中的国家与社会
学界对慈善事业中国家与社会之间的关系展开论述。
岑大利指出,清代的慈善机构有官办、官督绅办或官督商办、民办、宗教四种类型,并制定了一整套严密的规章制度,经费来自官府的拨款或民间的捐款,并认为这些慈善机构不仅拯救了许多孤贫残疾者的生命,而且还以通俗的教化或救困扶危的行动达到了劝善的目的。[※注]梁元生指出,清末上海善堂董事可以成为地方社会之政治精英,也可以是只代表民间社会的宗教领袖,而更多时候是沟通两边的桥梁人物。[※注]熊秋良认为,清代湖南慈善事业的契约化、制度化特征,不仅仅是慈善事业管理方式的进步,而且也意味着城市市民社会新的发展,从而进一步体现在晚清的地方建设中,这种介于“官”与“民”之间的“公共领域”是存在的。[※注]赵崔莉以皖江流域的和州为例,通过1901年长江特大水灾中和州官绅对灾民救济活动的对比分析,指出:无论灾时安抚灾民还是灾后赈灾自救,政府都发挥了主导作用,绅士只起辅助作用。[※注]王卫平、黄鸿山以清代苏州的四种慈善组织——育婴堂、普济堂、广仁堂和丰备义仓为考察对象,分析了其在清代前期和后期的管理方式及收入来源,认为,清代前期苏州的慈善组织中存在着一种“官民合作”模式,民办慈善组织往往能够得到官府的支持和资助,官办救助机构也能得到来自民间的捐助。在太平天国战争之后,苏州的地方绅士在慈善组织中的作用虽有所增强,但依然离不开官府的支持和资助,管理上也同样受到官府的监督和干预,并没有溢出“官民合作”的范畴。进一步说明了晚清时期的“社会”并没有真正独立于“国家”,强国家、弱社会的基本格局并没有改变,慈善组织并不能被视作近代中国所谓的“公共领域”。[※注]
任云兰的《近代天津的慈善与社会救济》,从慈善救济产生的思想渊源、历史背景、灾荒赈济、官方救济事业、民间慈善事业的沿革和运作,以及各个社团和组织的慈善救济等方面探讨了近代天津城市的慈善和社会救济事业,并以慈善救济为切入点讨论了国家与社会的互动关系。[※注]任云兰还从天津长芦育婴堂慈善机构入手考察了国家与社会关系强弱变化的过程。清代前中期,国家权力强大的时候,社会力量明显弱化;到清末民初,当国家权力弱化的时候,社会力量明显强化。总体来说,天津地区在慈善领域,官民合作多于对抗,国家与社会双赢。[※注]
吴琦、黄永昌认为湖北形成的以育婴堂为核心的育婴事业的最大特征是官方居于主导地位,官僚化特征明显。在清代,官方在育婴事业中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从颁行各种有关育婴的谕旨饬令,到支持或参与各类育婴堂局的建设与管理,虽形式复杂多样,但其作用却一贯存在。官方是育婴堂的决策者,对育婴事业有巨大的影响。作者进一步指出,若片面强调社会力量的地位作用,或简单分为“官办”“民办”,甚至将育婴堂作为近代中国“市民社会”的象征物,会有失偏颇。[※注]
大多数学者指出育婴堂等类似的慈善组织是国家与社会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结果。有学者认为育婴堂等善堂善会不应纳入“市民社会”或“公共社会”。
一些学者认为国家政权加强了对民间社会的控制,导致民间社会与国家政权的疏离、矛盾。李德英、冯帆以清末四川新津县社济仓为例指出,社仓经首大多是代替地方政府行使管理仓储的职责,其自主权力减少。同时,社仓经首与粮户之间、新旧社仓经首之间的矛盾也越演越烈,导致越来越多的地方士绅纷纷推诿,不愿担任此职。晚清时期新津县国家控制仓储的能力加强,而地方士绅参与地方事务的兴趣却呈现出减弱的趋势。[※注]1927年,盛宣怀子女违背庄规分析家族愚斋义庄财产引发纠纷,江苏省政府企图乘机将善产据为己有,但是在中央政府的干预下失败。善产最终被中央政府收入囊中,义庄随之寿终正寝。王志龙认为,南京国民政府改变了自北宋以来政府通过监督保护实现义庄自主经管和发展的一贯政策,以保护之名行掌控之实,对义庄的发展起到了阻碍作用。[※注]
国家与社会视角下,不仅强调国家与社会的互动,也有学者从不同案例探讨民间组织的自我组织和自我管理。阮清华指出,在近代上海慈善事业发展过程中,各善会善堂不断整合,形成了一些大型慈善组织,从组织结构、慈善活动和资金扶持等方面织成了一张巨大的社会网络。慈善网络使民间社会发挥出了巨大的自我组织和自我管理能力。[※注]清代科举宾兴是一种主要由民间捐资设立的教育公益基金,它利用田产、银钱、店房等资产的增值收入,无偿资助本地士子参加各级科举考试。毛晓阳、金甦指出,清代科举宾兴逐渐形成了相互结合、互为补充的基层社会监督机制,其内容主要包括立碑、入志、编纂宾兴专志、刊印宾兴征信录及宾兴簿册等。这些监督方式与政府立案管理制度一起,共同构成了清代宾兴社会公益活动的外部监管机制。[※注]
3.慈善人物、群体与组织
各类人物、群体与组织在慈善活动中所做出的贡献,是慈善史研究的重要内容。
20世纪90年代以来,国内学术界关于近代慈善人物研究主要集中于清末民初大慈善家经元善、张謇、熊希龄等人。经元善、张謇是近代著名的江浙绅商,实业成就斐然,同时他们的慈善思想与活动在近代中国慈善公益事业的发展进程中,也占有重要一席。虞和平最早对经元善的慈善思想与活动进行个案研究,他论析了经元善长期参与、主持晚清义赈以及创办上虞劝善看报会与经正女学等善举,称为中国近代早期资产阶级慈善家。[※注]朱英研究了维新运动期间经元善的慈善公益活动,认为经元善提倡改良善堂、兴办义学等新主张,并努力付诸实践,促进了晚清民间慈善活动向具有近代意义的社会公益事业的演变。[※注]
朱英考察了清末民初张謇的慈善公益思想与活动,认为张謇把创办图书馆、博物院、医院、公园等都纳入慈善公益事业中并将之与地方自治、实业、教育的发展紧密相连,近代中国慈善公益思想由此发展到一个新阶段,其实践层面产生的社会作用也更明显。[※注]还有些文章对张謇的慈善教育思想及其动机等方面展开过研究。[※注]
熊希龄作为近代中国慈善事业发展史上一个重要人物,民国早期许多重大的慈善活动都与他有关。有关熊希龄的慈善研究以周秋光的成果最为突出。周秋光的《熊希龄与慈善教育事业》深入探究了香山慈幼院的创办和发展过程,考察了熊氏既救人之命又救人之心的慈善教育思想,并评析了他所创的香山慈幼院对近代慈善教育事业的影响。《熊希龄传》中,周秋光也用较大的篇幅,论述了熊希龄参加的各项慈善活动,如顺直赈济、创建慈幼院和组织世界红卍字会等,最后将他归结定位为有志于造福人类的社会活动家、慈善家和平民教育家。[※注]周秋光、向常水还讨论了北京政府时期熊希龄在湖南慈善救济中所起的作用。[※注]
余治是晚清江南慈善事业中关键人物之一,黄鸿山等对此进行了研究。[※注]曾京京考察了唐锡晋在晚清义赈中的表现、行动特点及其贡献。[※注]对郑观应、章元善等人的慈善公益思想与慈善赈济活动也有学者评论。[※注]
红十字会等慈善组织学界有较多关注。
1904年3月上海万国红十字会的成立,标志着中国红十字会之始。这在学界已形成共识,闵杰、周秋光、池子华、张建俅等人都对它的初创演变过程进行了比较详细、系统的论述,但研究者对中国红十字会的起源途径等问题存有分歧。大多数学者认同红十字会这样一个西方舶来品能孕育诞生于中国,中国本土的资源具有重要作用。
闵杰认为,红十字会的人道主义精神与中国传统的慈善事业有相通之处,因而红十字会一经传入即易为国人接受。[※注]周秋光指出,中国自古以来便有积德行善的优良传统,存在着接受红十字会的思想与社会基础,中国红十字会是在1894—1904年政府和民间舆论基础上创立起来的,体现了中西慈善文化的相互融会。[※注]池子华认为,以博爱为主旨的红十字会人道主义在国人心里可激起共鸣,并与中国本土的善堂相似,这样,善堂为红十字会走进中国,架起了一座桥梁。[※注]
朱浒等人认为红十字会的成立并不是一个经历了西方影响—国人了解—宣传鼓动—成立组织的线性发展阶段,实际上它包含着话语和实践的两个不同的发展脉络,即它还是与晚清义赈组织的交互作用,以及现代国家建设行为与地方性救助实践之间的相互影响与融合的结果。而以往的研究基本上没有对实践脉络进行认真分析,从而掩盖了红十字会在中国扎根的真正途径。[※注]
杨智芳、周秋光从组织上考证了中国红十字会的起源,认为,上海万国红十字会历来被认为是中国红十字会之始,但实际上,中国本土的慈善组织是通过嫁接外来的红十字会,最初形成济急善局,之后成长为东三省红十字会普济善会,进一步演变为上海万国红十字会,最后确立为中国红十字会。[※注]
池子华与周秋光等人的研究成果将中国红十字会在近代历史中的变迁过程、所从事的主要慈善活动基本呈现出来。周秋光发表和出版了一系列论文以及《红十字会在中国:1904—1927》等书,对清末北京政府时期中国红十字会的慈善救护与赈济活动、会内宣传与经费筹措、组织与发展以及其国际交往等问题展开论述。[※注]池子华在《红十字与近代中国》等论著中对中国红十字会在近代不同历史时期从事的战地救护、赈济灾民、公益事业、国际援助、社会服务等人道主义活动及其社会影响进行了探讨。[※注]其他一些著作对中国红十字会及其分会在民国年间的慈善救护活动也有论述。[※注]戴斌武的《抗战时期中国红十字会救护总队研究》认为该救护总队是一个高度专业化的战地救护组织,也是抗战时期整个救护体系的核心,为抗战胜利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注]
1922年成立的红卍字会是民国时期具有全国规模的宗教性社会救助团体。学界对世界红卍字会的成立、沿革、会内行政与运作及其赈济水旱各灾的活动进行了论述。方竞、蔡传斌等认为,红卍字会历年经办的赈济活动集中在多灾多难的20世纪二三十年代,它作为非官方社会保障系统,所从事的种种慈善救护和赈济活动,在很大程度上减轻了百姓的痛苦,缓和了社会矛盾。[※注]高鹏程论述了红卍字会及其社会救助事业并对近代红十字会与红卍字会比较。高鹏程指出,红卍字会主要的社会基础是绅商阶层;红卍字会的社会救助事业形成了“永久慈业”和“临时慈业”双峰并峙的架构;红卍字会中的各会结成了社会救助网络,凸显了由道院信仰整合、以社会救助为实务的民国绅商团体所具有的在人员组织、资源动员等方面的社会救助能力。[※注]
联合国善后救济总署(简称联总)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期成立的一个临时性国际慈善救济组织,曾将大批粮食、棉花、被服和药品无偿地提供给中国,救济饱受战争劫难的中国难民。为接受联总所捐赠的物资,国民政府也成立行政院善后救济总署(简称行总),向难民发放救济物资,协助难民返乡以重建家园。王德春考察了联总创建的历史背景、联总负责人在华善后救济中的思想言论以及联总、行总和解放区在若干问题上的纠葛,再现了1945—1947年联总在中国进行的一系列慈善救济活动和农业、交通、工矿业等善后工作。[※注]赵刚印等对行总的救济活动展开了多方面的讨论,或探考其善后救济工作的起源、推行及利弊;或论析行总在各解放区、收复区开展善后救济工作的具体情况。[※注]
善堂善会等民间慈善救济组织,具有鲜明的地域特征。
王卫平描述了清代苏州及江南地区慈善事业的分布、特点及其形成原因,分析了该地慈善团体建立的契机、具体运营过程、经费的来源,指出地方绅士、有力者及工商业者广泛参与了慈善事业。[※注]宫宝利在利用苏州地区30家公所的碑刻资料的基础上,论述了清代后期苏州地区公所的善举章程、实施情况及其公所办理善举的原因和作用。[※注]范金民以苏州、杭州、上海三个具有代表性的城市为重点,详细论述了徽州商帮慈善设施的创建意图、建置规模、经费筹措及其运营管理。他认为,徽州商帮乃至所有商帮在清末仍保留着浓厚的地域观念和商帮色彩。[※注]还有人对江苏苏州、昆山等地的慈善事业进行了研究。[※注]陶水木考察了北洋政府时期上海慈善团体的经费来源和旅沪浙商的慈善活动,认为旅沪浙商不但在旅沪同乡中开展各种救助善举,参与本省灾害救济等慈善活动,还在上海积极创办各种慈善团体,参与以上海为中心从事全国性的慈善事业和国际慈善活动。[※注]
刘瑞芳、郭文明通过对直隶地区留养局和养济院在经费和管理方面的研究,分析了清代慈善事业官倡绅办的特点,并透露出在当时社会背景下具有资本主义萌芽性质的乡绅的地位的变化。[※注]王娟指出,北京地区的慈善组织在清末民初发生重大变化,表现为在数量上呈现较大幅度的增长,救助功能普遍地由施养向教养转化,操作管理方式逐渐走上联合统一的道路。[※注]董丁瑜认为1928—1937年北平底层妇女数量庞大,大批妇女救济机构应运而生,这些机构在救济方式上进行了有益的探索,体现了现代妇女救济事业的发展趋向。[※注]丁芮对清末民初京师济良所的设立、管理、运营、经费及社会影响等方面进行考察和梳理,从一个微观的角度来反映近代慈善组织的发展和演变。[※注]赵宝爱讨论了1912—1937年山东慈善救济事业的兴起、慈善救济与政府责任、省内民间支持系统、跨越省界和国界的慈善活动。[※注]
周荣指出,两湖地区明清养济机构在收养对象和名额、建置和规模上的最基本的限制是受现时财政的制约,同时地方官的能力素质也与养济机构的发展程度有一定的关系。[※注]雷妮、王日根论述了清代宝庆府慈幼之政的历史演进及其特征,指出地方官吏的倡导、投入,地方士绅及民众的响应佐助是民间慈善事业发展的主要原因。[※注]
游子安从善书研究的角度介绍了华南地区的道堂与善堂,对近代百年以来珠江三角洲慈善事业作了回顾和评价。[※注]黄艳指出,晚清广州和香港两地的民间慈善组织在性质、社会活动及社会地位等方面具有类似之处,而在各自兴起的背景、所起的社会功能及所包含的传统与近代因素等方面又有所不同。[※注]
抗战时期民间慈善组织的救济工作主要集中在战地伤兵救护、难民救济、难童救济与抚育等方面。罗义俊对“八一三”时期上海的难民工作、上海南市难民区进行了考察。[※注]孙艳魁探讨了抗战初期武汉三镇赈济难民的各类慈善机构,并对难民救济工作的特点与意义作了评析。[※注]赵军、沈洁对抗战后期华北城乡的民间慈善团体与日本军政统治的关系进行了研究。[※注]谭刚对抗战时期国民政府空袭救济政策措施、救济内容、救济特点、救济的作用和不足进行全面深入的论述,揭示了国民政府的空袭救济在重庆反轰炸中的重要作用。[※注]
冯敏描述了抗战时期难童救济教养工作等。[※注]孙艳魁认为战时儿童保育会是一个具有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性质的难童救济团体,在抢救和运送战区难童、难童保育教养工作方面做出很大贡献,是抗战期间难民救助的重要组成部分。[※注]李学通、古为明对战时儿童保育会展开了较为详细的论述,认为,八年间在十分艰苦的条件下救助和保育了近3万名战时难童,为抗战做出了贡献,为民族培育了未来。[※注]闫亚平、纪宗安对太平洋战争爆发前后广东对难童的救济和教养进行了论述。[※注]
育婴是慈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慈善体系中有着独特的地位。育婴堂,作为众多慈善机构中的一种,主要负责收容那些父母无力养育或遭到遗弃的婴孩,并对他们进行专门的哺育与照顾,它从出现就备受国家与社会的关注。它肇始于南宋时期的慈幼局,至元代走向衰落,直到明末万历年间,逐渐得到复苏。至清代,无论是在设置数量、区域分布,还是在内部的经费筹措、资金管理以及其他方面都有长足的发展。
民国时期,学者对近代育婴堂的研究有少量成果。[※注]20世纪50年代之后,对它的研究走向沉寂。80年代以后,育婴堂又重新进入学人的视线,成果也较为丰硕。顾长声通过对教会慈善事业中的育婴事业研究后,认为外国传教士对晚清育婴事业起到了积极作用。[※注]夫马进、梁其姿等学者研究了江南地区育婴堂。[※注]
王卫平论述了清代江南地区育婴事业的兴起和发展,并分析了江南地区育婴事业的分布和育婴事业圈的特点和生成机制。[※注]肖倩分析了清代江西民间育婴事业中育婴组织的抚育对象和范围、抚育方式、抚育名额、婴孩的去留,育婴经费的来源和增殖、经费的管理者和管理方式、经费的发放等问题。[※注]万朝林指出,清代的育婴堂作为收养弃婴的慈善机构,在经营实态上具有行政管理制度规范化、经费筹措多样化、资金管理经营化、弃婴收养普遍化、弃婴保育职业化以及出路安排社会化等特点。[※注]
王卫平、梁其姿等认为兴办育婴堂是为拯救女婴性命所采取的最主要措施。清代江苏、浙江、江西、福建、湖北、湖南等地区育婴堂的主要功能是救济女婴。当然,清代的育婴组织不仅仅是救助女婴,男婴也是收养对象。[※注]各地育婴堂对乳妇在选拔、工资、住所、检查等方面都有严格的规定。[※注]
育婴堂的形成时间与过程大致可以划分为几个阶段,但不同的学者在时间的划分上有不同。夫马进认为江南地区的育婴事业从清初到雍正二年(1724)是第一阶段,这一时期育婴堂主要依靠民间的力量进行;第二阶段是雍正二年到同治年间,这一时期官方起到主导作用;第三阶段是同治年以后,主要是保婴会等新的育婴组织出现。[※注]梁其姿指出江南地区育婴堂发展是清初到雍正二年,地方善人独立经营育婴堂;雍正二年到乾隆时期,育婴堂出现“官僚化”的现象;嘉庆以后育婴堂出现小社区的发展,配合家庭制的保婴会出现。[※注]王卫平认为从顺治十六年(1659)到道光年间,是育婴事业的兴起时期,其中乾隆以前的育婴堂主要是中央政府倡导,乾隆以后则成为官营机构;同治到光绪年间是兴盛时期,出现以育婴堂为中心,并与留婴堂、接婴堂(或保婴堂)共同构成呈扩散状的育婴体系。[※注]江西地区,肖倩认为康雍乾是各府州县创建育婴堂的时期,主要由国家倡导;道咸以后再次兴起办育婴堂的热潮。[※注]徐明指出,湖南地区的育婴事业大致分为:康乾时期兴建育婴堂;嘉道时期育婴堂向基层扩展;咸丰至宣统年间各种育婴组织的兴起。[※注]湖北地区育婴事业兴起较晚,吴琦、黄永昌根据湖北地区育婴堂的兴废发展状况将其划为三个时期:雍乾时期(1724—1795)草创与推广阶段,育婴堂基本上由官方倡导主办,社会主导只占极少部分;嘉道时期(1796—1850)废弃与重建阶段,官方对社会慈善与救济的关注和支持明显减少;咸同光时期(1851—1911)复兴与深化阶段,这一时期民间力量广泛参与育婴活动。[※注]常建华主要从育婴堂建立与政府的禁革溺女联系方面,将其划分为三阶段:顺康时期,清朝注意溺女问题并草创育婴堂;雍乾两朝,严行禁止溺婴和官方大力推广育婴堂;嘉道以降,绅士倡办育婴事业、育婴堂在地方上进一步普及。[※注]
关于育婴堂的数量与地域分布,梁其姿依据两千多种方志对整个清代的慈善组织作了一个系统的统计。她认为全国先后设立的育婴组织至少有973个。育婴堂分官办和民办两种,并且分布各地的育婴堂也不尽相同,不过梁的研究没有提及吉林、黑龙江、新疆、内蒙古、青海、西藏等省区。[※注]吴琦、黄永昌对湖北地区育婴堂按照时段和地域进行编排统计,发现清代湖北11府州69个州县中,至少有54个州县共设有育婴堂100所以上。[※注]育婴堂的数量总体上呈现出中东部地区多、西部地区少、南方多北方少的特点。
育婴堂经费来源大致有政府财政拨款、社会各阶层人士慈善性施捐、派征和收取租息等形式。不同地方,比重则各有不同。江西地区主要经费来源于社会各阶层人士的捐助。为了保证经费的延续性,各地育婴组织以初始资金置买田产,再收取租金。[※注]清末婺源的育婴堂日常经费主要来源于开办时获得的捐资生息和茶局代收的茶厘捐,而几乎不依靠普遍民众的捐赠。[※注]福建地区因侨胞较多,也出现了侨捐的情况。[※注]在经费的管理上,通常是资金的捐助者成为其经费的主要管理者。在经费的管理方式中还引进了官督官核的监督机制,形成“绅理官察”的经营体制。经费发放日期和具体金额也有规定。
慈善制度建设方面,曾桂林的《民国时期慈善法制研究》认为,民国慈善立法取得了一定成效,其法规内容已基本涵括慈善组织监管、慈善捐赠褒奖与税收减免等方面,体系较为完备。[※注]蔡勤禹等指出,民国慈善组织通过建立制衡型组织结构、实行征信制度和慈善会计制度、自觉履行慈善自律规则、接受政府、法律和审计监督,来取信于民,为组织发展赢得社会支持。[※注]
三 医疗、卫生与环境
疾病医疗社会史指从社会史的视角探讨历史上疾病、医疗及相关问题的分支学科,是中国社会史的重要组成部分。
有关医疗、卫生史研究的评述文章已有多篇,[※注]本书在借鉴上述成果的基础上,对从社会史视角对近代医疗、卫生进行研究的成果进行梳理。
(一)医疗、卫生研究
20世纪初,医史学逐渐发展成为医学下面的一个分支学科,疾病医疗、公共卫生史研究随之增多。
自清末以来,社会对现实的“卫生”事务一直有较多的关注,发布了大量有关卫生的书刊文章。[※注]20世纪20年代,陈邦贤等人开始在现代意义上的疾病医疗、公共卫生史研究中取得一些成绩。1920年陈邦贤出版了《中国医学史》,后多次再版。该书认为,医学史是一门专门史,要研究关于医家地位、医学知识、疾病的历史。该书对当时的疾病、卫生行政和卫生保健等情况做了不少的叙述。[※注]1934年,从事卫生防疫事业的马允清出版了《中国卫生制度变迁史》。[※注]该书对中国历代中央和地方的医政管理、医学教育等制度做了较为全面的梳理。在1936年中华医学会医史学会正式成立后,中国的医史学界对于医疗卫生史的研究更为活跃。
范行准于20世纪50年代初完成了《中国预防医学思想史》一书。意欲呈现中国预防医学的发展历程,以及中国在预防医学发展史上做出的卓越贡献。[※注]该书对古代诸多民俗活动和迷信行为中的卫生经验的呈现,对古代用水卫生和环境卫生史迹的梳理,对天花的出现年代、人痘的出现与传播、牛痘的引入与推广问题,细加考订,用力尤多。继范著之后,零星的论著仍时有出现。
经过近百年的探索和积累,中国医史学界对中国疾病医疗的研究已积累了相当的成果。医史学界的研究者大都是学医出身,关注点也大抵集中在医疗技术发展、古今病名对照、疾病的流变等纯技术的领域。由于不同学科间所受学术训练的不同以及学术取向和理念存在明显差异等,在这众多的成果中,能真正受到历史学界注意并称道的却不多见。尽管如此,中国医史界的研究至少为史学界对疾病、医疗的关注提供了良好的基础。
20世纪90年代以来,医史学界也逐步开始表现出对隐藏在疾病医疗背后的社会、文化因素的关注。实际上,这方面的旨趣,范行准早在其1953年的著作中就已有所体现,只是很少被人注意。刘荣伦等所编《中国卫生行政史略》部分内容涉及卫生行政在近代的发展变化。[※注]邓铁涛主编的《中国防疫史》以较多的篇幅探讨了晚清至民国在西方影响下现代卫生防疫体系的引入和逐步建立的过程。[※注]
历史学者虽涉足疾病史的研究,但其研究的成果非常零散。邓云特在进行中国灾荒史研究时,就对中国历史上的疫灾进行了详细考察,不仅理清了中国历代所存在的重大疫灾,而且对每个世纪所发生的疫灾频次也进行了总结,同时还对中国历史上的防疫措施进行了探讨。陈寅恪讨论了狐臭与胡臭;胡厚宣撰写过有关殷人的疾病;罗尔纲提及霍乱病传入中国;陈垣早年曾写过多篇关于疾病、医学方面的文章。[※注]
20世纪六七十年代以来,随着医疗社会史研究的逐渐兴起,疾病和医疗成为西方历史研究中的一个重要领域。自20世纪70年代以后,就不断有从社会文化角度探究中国疾病医疗的论著出现。史学界较早的卫生史专著当属程恺礼有关上海租界公共卫生的研究。另外还有叶嘉炽有关民国卫生建设的专著,罗芙云有关近代天津卫生的力作。[※注]1987年,曾留学法国的台湾学者梁其姿推出了关于明清预防天花措施等疾病医疗史论文。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后,在台湾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杜正胜等人的直接倡导和组织下,台湾的医疗卫生史得到迅猛发展。
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社会史研究的复兴,历史上人们的衣食住行开始受到大陆史学界越来越多的关注,但对直接关乎人之生老病死的疾病医疗史的研究仍未引起史学工作者相应的注意。直到20世纪90年代以后,这种状况才渐趋改观。随着社会史研究的深入,研究者一旦涉足社会救济、民众生活、历史人口、地理环境等课题,疾病和医疗问题便不期而至了,同时在针对以上论题开展的文献搜集中,不可避免地会遭遇疾疫之类的资料,这些必然会促发部分学者开始关注这一课题。比如,曹树基从明清移民史和人口史研究中生发出鼠疫等传染病的研究,晏昌贵、龚胜生和梅莉等人则从探讨地理环境的变动而展开传染病、瘴病的研究。余新忠从事这一研究虽有受台湾相关研究影响之因素,但最初的动力则来自在从事救荒史研究时接触到的较多疫情资料。2000年之前,杜家骥、谢高潮、杨念群等人先后发表论文讨论了近代医疗卫生史。[※注]
海外医疗卫生史著作的传入,中国相关研究的积累,使得医疗卫生史研究在2000年后进入了更多历史学者的视野。加之SARS等疫病的冲击,越来越多的学者进入了疾病史研究领域,并取得一些有分量的成果。
余新忠自20世纪90年代末开始涉足疾病史研究,2003年,出版了《清代江南的瘟疫与社会:一项医疗社会史的研究》。2004年,出版了《瘟疫下的社会拯救:中国近世重大疫情与社会反应研究》。余新忠还发表疾病史研究方面的论文数十篇,立足近世社会发展、清代国家与社会关系两大问题,较为全面地探讨了清代江南的瘟疫及瘟疫与社会的互动关系,清代的卫生概念、环境和用水卫生、粪秽处置、防疫观念与行为、清洁观念行为、卫生检疫、卫生行政与身体控制等问题。2016年,余新忠出版了《清代卫生防疫机制及其近代演变》。该书认为,社群与政府处理疾病的策略与方式,反映社会或国家治理的主流理念。专业医生、艰涩的医典其实并没有垄断对身体、疫疾的想象与解释。处在医疗关系底层的病人或其家属其实都各有一套身体观、疾病观、疗疾习惯、死亡观等;宗教人员也可能另有一套。疗治疾病非单向行为,而是互动的过程,纯粹医学技术的施展只是过程中的一部分。因此,医学知识系统的发展,与整个文化的发展,应该有密切的相关性。[※注]
李玉尚或单独完成或与人合作完成了多篇疾病史研究的学术论文,并在2003年完成了博士学位论文《环境与人:江南传染病史研究(1820—1953年)》。2006年曹树基、李玉尚出版了《鼠疫:战争与和平——中国的环境与社会变迁(1230—1960年)》。[※注]疾病史研究视角逐渐多元化,研究不再集中于疾病的危害及社会如何控制疾病这些方面,而是从多个视角来解读历史时期的疾病。如2006年,杨念群出版了《再造“病人”:中西医冲突下的空间政治(1832—1985)》。[※注]何小莲出版了《西医东渐与文化调适》展开了对疾病文化史的研究。[※注]张大庆所著《中国近代疾病社会史(1912—1937)》主要关注的是当时社会的应对机制,从建制化、体系化、大众化和社会卫生四个方面对此展开了探讨,旨在凸显政治体制与卫生保健体制之间的密切关系,揭示医疗卫生服务的社会性,阐明卫生制度的转变对疾病预防与控制的重要影响。[※注]2008年,张泰山出版了《民国时期的传染病与社会》,从民国传染病流行概况、救疗措施、政府预防措施、公共卫生建设四方面对民国时期传染病与社会关系进行研究。[※注]张仲民有关卫生的专著则是从书籍史和阅读史的角度来展开的,通过对晚清“卫生”书籍的钩沉,探讨了出版与文化政治间关系以及晚清政治文化的形成。该书系统而全面地梳理了晚清诸多有关卫生书籍的出版情况,为人们更好地研究晚清的卫生提供了重要的基础;不仅如此,他从卫生及卫生书籍的出版和阅读出发,探究与此密切相关的种族和消费文化问题。[※注]杜丽红的《制度与日常生活:近代北京的公共卫生》以近代北京公共卫生制度作为研究对象,既从国家和社会的角度阐述制度变迁的过程,也从日常生活的角度分析制度在社会中的实际运作,构建出以制度为中心的近代国家与社会互动的历史过程。[※注]张剑光所著《三千年疫情》部分内容对近代的疫情、医家治疫、国家应对等情况进行了深入探讨。[※注]赖文、李永宸所著《岭南瘟疫史》讨论了岭南地区的瘟疫流行状况,瘟疫的应对、防疫观念、瘟疫对社会的影响等。[※注]
进入21世纪后,余新忠、曹树基、李玉尚、杨念群、何小莲、龚胜生、张大庆、张仲民、张泰山、杜丽红等出版了医疗卫生史专著,标志中国大陆医疗卫生史研究已进入了繁盛时期。
随着疾病史研究的日趋活跃,专门针对疾病史研究的学术研讨会也开展起来。如2006年8月南开大学中国社会史研究中心就组织召开了题为“社会文化视野下的疾病医疗史研究”的国际研讨会。在会议成果的基础上,余新忠主编了论文集《清以来的疾病、医疗和卫生:以社会文化史为视角的探索》。[※注]
近代中国医疗卫生史主要研究疾病起源,传播与影响,疾病的避、治、防等应对,医生、国家、社会力量在其中的地位与作用,医者的地位、医疗资源变化、公共卫生状况,主要视角为“西医东渐”及中国医疗卫生的现代化。
学界关注疾病的起源、传播与影响。疾病特别是传染病的暴发、流行往往与地理环境和社会环境有密切关系。
曹树基等认为,咸同之际云南发生的战争对瘟疫传播有较大的影响。[※注]余新忠指出,太平天国战争期间江南发生的大规模瘟疫始自咸丰十年,同治元年达到高潮,同治三年随战争的结束而渐趋平息,战争是这次瘟疫大规模暴发流行最关键的原因。[※注]
李玉尚对疾病暴发、流行原因的研究用力颇深。他认为传染病在江南的散发、暴发或者流行,与该区域特殊的地理环境,尤其是独特的水环境息息相关。就农村而言,稻田、桑田的广泛耕种,广泛施用的粪肥,以及与水紧密联系的生活方式,为疾病生存和盛行提供了土壤。在城镇,环境卫生不良,饮水卫生更不容乐观,同样为疾病提供了生存条件。与此同时,贫民、难民的存在,带来了严重的疾病隐患,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注]
李玉尚还讨论了1919年黄县霍乱,清末以来江南城市的生活用水与霍乱,感潮区变化与青浦沿湖地区的血吸虫病、三江闸与1537年以来萧绍平原的姜片虫病。
1919年黄县霍乱的流行虽然与天气和县内各地不同的土壤条件有关,但最主要的因素是该县发达的商业。黄县的地理位置和地貌特点使其北部和中部地区形成不同等级的城市和市镇体系,这种城镇分布特点部分决定了1919年的霍乱传播模式和人口死亡程度,形成除龙口和城关镇以外的各乡镇霍乱死亡率有规则的高低错落分布的特点。在交通不便的南部山区,因该地业已卷入市场体系当中,故该区亦成为此次霍乱流行的重灾区。以农业为主的县与以商业为主的县在霍乱传播模式上有很大的不同。[※注]
1820年霍乱传入江南之后,城市污染的市河遂成为一严重的疾病问题。清末民国年间,在大城市,大量土井和外来人口的存在,使得饮用和使用不洁水源的现象,仍然存在,故霍乱感染人数仍然相当多。在中小城市,由于生活用水主要依赖江河和井水,也有比较高的感染率。但在某些水流速度较快、水质清洁的小市镇,其感染率则较低。[※注]
万历八年和康熙前期,原来充当捍海之堤的李家洪和老鹤嘴先后被冲毁,由此导致黄浦潮汐的加强。强势的潮水给上游带来泥沙和激流,造成河道和湖荡的迅速淤浅。嘉道年间进一步影响到嘉兴和海宁地区。在青浦沿湖地区,随着河道,湖荡的严重淤塞,受到潮水的影响越来越小,终于在1931年长江大水之后,血吸虫病暴发。[※注]
1537年三江闸建成之后,引起萧绍平原水系水流平缓、扁角螺滋生环境改善、河浜和低田大量形成以及水生作物普遍种植等一系列生态反应。嘉靖之后,水红菱又种于高田,使姜片虫病成为明清江浙水网地带名副其实的“萧绍病”。[※注]
学界比较关注鼠疫、霍乱等疫病的传播与防治。
鼠疫是严重威胁人类的烈性传染病,是一种自然疫源性疾病。学界主要将视野集中于区域性鼠疫的研究,如云南、粤港、福建、东北、山西等鼠疫。
清代昆明有详细记载的四次鼠疫流行,表现出相同的流行特征:发生时间较周边地区晚、城区和郊区皆有严重流行、人口死亡严重。咸丰、同治年间的鼠疫大流行,与1347年欧洲的鼠疫大流行有相似之处,流行迅速,人口死亡众多。但是,咸丰、同治年间的鼠疫流行的动力是军队的移动,而欧洲鼠疫则是以城市为中心的商道传播。回民战争前后昆明鼠疫的散发性流行模式与1351以后的欧洲鼠疫流行模式相似,但流行的背景大不相同,也不同于云南其他城市。各地鼠疫流行模式的异同,反映的是各地社会结构和自然环境的异同。[※注]1944—1947年滇西鼠疫,当时被认为源于缅甸境内,或源于日军的细菌战。曹树基对上述看法提出质疑,他撰文指出,在20世纪50年代中期鼠疫自然疫源地理论形成之前,人们对于一个地区鼠疫疫情的寂灭与复活,相当不解,遂将鼠疫疫情归咎于缅甸或日军散布的细菌。[※注]
1894年粤港鼠疫是外来传入还是本地原发,以及传入路线等问题,学界都有不同看法。李永宸、赖文认为,鼠疫很有可能是从西南疫区经海道直接传入广州的,而不是以前学界认为的陆路传入。他们还认为广东鼠疫在清末这段时间的流行可能与地震频繁有一定的关系。[※注]
1910—1911年东北鼠疫的渊源问题,郭蕴深认为鼠疫首先在俄国西伯利亚的斯列坚斯克发生,不久,鼠疫病苗通过西伯利亚铁路由俄国传入中国满洲里,随即在中国筑路工人中传播开来。[※注]田阳认为这次鼠疫流行源于东北边境城市满洲里,由于当地两名猎旱獭的中国人被旱獭鼠疫感染,吐血而死,致使鼠疫迅速蔓延开来,沿铁路交通线呈暴发状横扫东北平原,并波及河北、山东。[※注]胡勇认为民众面对鼠疫的心态首先是恐惧,由恐惧而导致迷信,以及对现代防疫手段的排拒。随着防疫的深化和瘟疫的成功扑灭,民众的心态迅速发生变异,这与公共卫生体系的建立及中外文化交流等因素有联系。[※注]
霍乱是由霍乱弧菌引起的烈性肠道传染病。由于霍乱传染性强、死亡率高,数次霍乱大流行对中国社会产生了深刻影响。
李玉尚对上海霍乱以地方病和外来病的视角进行全面研究。[※注]李永宸、赖文对1820—1911年岭南地区霍乱流行情况及流行背景等调查考证和统计分析,认为1820年霍乱从缅甸、泰国经海路首先传入广州和潮汕地区,主要流行于沿海地区,尤以珠江口和潮汕地区为甚,其流行常发生在旱灾背景下。[※注]
除了按照病种对一些比较重大的疫病进行分析外,各地的疫病也被纳入学者的视野。
黎霞认为1892年夏襄阳府瘟疫,严重的自然灾害是主要诱因,广泛传播的谣言是直接原因,而其深层原因,则是近代以来天主教势力发展对乡村社会的冲击及近代社会巨变中百姓心理承受力的严重脆弱化。1926年苏州暴发了烂喉痧和霍乱。方旭红指出,在疫病防治过程中,苏州地方政府的行政能力与以往相比有所加强;同时,社会各界的反应也更趋活跃,为疫病防治做出了相当努力,并取得了一定的效果。[※注]杨智友研究了1942年青海牛瘟案。[※注]
温金童、李飞龙认为抗战时期陕甘宁边区政府开展的卫生防疫运动,大大改变了边区城乡卫生面貌,对保证抗日战争的最后胜利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也为新中国的爱国卫生运动打下了良好的基础,积累了宝贵的经验。[※注]王元周认为抗日根据地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是中国人民抗日救亡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一定程度上改变了乡村社会的医疗条件和卫生习惯,对解放后新中国的医疗卫生工作有深远的影响。[※注]
关于疾病医疗与社会的互动,一方面探讨历史上某种疾病出现或医学演进的社会背景及原因,另一方面则分析疾病和医学的变动对社会造成的影响。
瘟疫最直接的社会后果就是造成人员的死亡。瘟疫对人口的影响,由于文献记载的缺乏,具体情况往往鲜为人知。
曹树基和李玉尚等在数篇有关瘟疫论文中,都估算了瘟疫对人口的影响,尤其关注战争期间的瘟疫流行对中国人口和社会变动造成的影响。曹树基和李玉尚以咸同年间的云南为例,利用20世纪50年代鼠疫专业人员所作的调查报告,估算出战争期间的鼠疫死亡人口数以及这些死亡人口在整个战争人口损失中所占的比例。他们认为,杜文秀起义后云南陷入一场长达16年的战争,死亡人数的70%是由于战争引起的鼠疫而不是战争本身导致的。进而指出,19世纪中叶,云南、西北地区的回民起义和长江中下游地区的太平天国战争,以及战争中的瘟疫、饥荒,造成了1亿多人口的死亡,死亡人口的大部分死于瘟疫,而非其他原因,战争也是一场“生态灾难”。[※注]李玉尚认为不同的社会结构和发展状况对于鼠疫流行模式和人口死亡所产生的影响十分明显。广东城市鼠疫流行最剧烈的年代所造成的人口死亡数比福建要大,然而仍然只有10%—20%,其他年份人口死亡数很小。在乡村,无论是在时间分布上,还是在区域分布上,鼠疫都呈现出此起彼伏、循环不绝的流行特点。特大型工商业城市在鼠疫传播中的地位相当重要。[※注]李玉尚对西北疾病与人口关系进行探讨,认为民国时期影响西北人口发展的主要原因就是传染病和妇幼儿疾病,这一状况直到1949年以后才根本改变。[※注]
曹树基等人估算了战争期间瘟疫流行对中国人口造成的影响,余新忠对此估算有不同的看法。他认为清代江南在一个较大范围内,比如乡、县等,和平年代中,一般性瘟疫对疫区造成的人口损失率多在2%以下,一般不超过5%。战争时期比例会高一些,但超过20%的可能性基本不存在。对清代江南瘟疫带来的人口损失率不宜估计过高,在疫病模式比较稳定的时期和地区,尽管瘟疫发生的频度较高,但对人口发展的影响并非举足轻重,至少不会产生结构性的影响。[※注]余新忠认为,瘟疫对人口数目的影响仍难以获得确切数据。由于对某一疫区的人口数很难得到一个比较确切的数字;时人对某次瘟疫死亡人口的记载往往个别而模糊,大多以“死人无算”“疫死者几半”“死者十之四五”之类模糊词汇概括。所以,从资料记载中很难计算出最终的确切疫死人口数或疫死人口比例。根据20世纪30年代或50年代的一些调查来对19世纪的疫死人数做回归性估算也存在不少问题。因为这种调查都是一些个案调查,特别是涉及19世纪中期以前的情况,选取的样本非常有限,而且这些调查对疫死人口的估计也是非常概略而模糊的,不同材料之间还常常相互矛盾。对某次瘟疫的疫死人口数与疫死率做出一个概略性估算还是可能的,但在具体的研究中,若一味追求数据的明确化,则可能会陷入左支右绌、自相矛盾甚至难以为继的困境。[※注]
应对疫病通常采取的措施有施药、设置慈善机构、隔离、祈祷瘟神、参与社区仪式及赛会活动等,各方力量在应对疫病时发挥着各自的作用。研究者比较关注防疫措施,对各方力量的作用及其关系也展开了论述。学界在对近代湖南、山东、四川、广东、广西、福建等地疾病的防治都有所关注。学者通常从政府、民众、医生等方面讨论疫病的应对,尤其注重讨论国家与社会的关系。学者的观点大体分为三种:或者肯定疫病的应对措施得力,或者强调疫病的应对效果不佳,或者强调疫病的应对既有成绩又存在不足。
余新忠讨论了在应对清代江南疫病时国家与社会的关系。嘉道以降,江南日常救疗设施数量激增,并由纯粹的慈善机构逐步向经常、普遍地以诊治疫病为主要目的的设施演进。在此过程中,国家和官府同社会力量非但未见日趋严重的对立,相反出现了更广泛的合作,国家和官府具体职权亦未见退缩反而有所扩展。社会力量活跃的意义,主要是弥补了官府实际行政能力的不足和国家在民生政策方面缺乏制度性规定的缺陷。[※注]后来余新忠也注意到民众与官员、士绅精英在看待卫生检疫时的不同态度。他讨论了晚清检疫机制引进中的社会反应,认为晚清多数官员和士绅精英将其视为有利于维护国家主权、促进国家现代化的爱国和进步之举,而民众往往由于自身利益受损而心怀不满,甚至进行反抗。卫生检疫带给中国社会的不只是主权、健康、文明和进步,同时也存在民众权利和自由在卫生和文明的名义下被侵蚀和剥夺的事实。[※注]
中西因素在疫病起源及疫病应对中的作用也是余新忠关注的重要课题。他将嘉道之际的江南大疫置于中国近代社会变迁的大背景中,对疫情及前前后后的众多相关问题做了具体考察,认为真性霍乱的传入与反复流行,既与西力东渐不无关系,也与江南本身的地域特点,以及乾嘉以来的社会经济发展、海上和内河交通的昌盛、环境的破坏和污染日趋加重等因素密不可分。瘟疫出现后,江南社会各界特别医学界对霍乱流行及相关问题做出种种不无成效的反应。从中我们看到的不仅仅是所谓传统社会的变动不居,还有江南地方社会所具有的活力和能动性。我们没有理由蔽于西方文明的突飞猛进和强势而忽视中国社会自身的发展变化。[※注]后来,余新忠继续强调了传统因素疫病防治中的作用。从传统到近代,中国社会应对疫病的重点基本上经历了从避疫、治疗到防疫的转变,即在认识上,由消极内敛的个人行为转变成积极主动的国家行政介入的公共行为。近代的防疫除了更强调预防以外,也确立了清洁、检疫、隔离和消毒等为主要内容的基本模式,同时还将种痘等免疫行为纳入防疫的范畴之中。在这一转变中,传统的一些有关防疫的认识并未与近代防疫观念直接相抵触,而且有些还对近代防疫观念的形成起到了积极的铺垫作用。晚清的社会精英们对西方防疫举措的认识不尽相同,而且对其中不同行为的态度也有明显的差异,但到了清末,这些举措基本均作为科学、文明和进步的象征成为主流的近代防疫的基本内容。他们在接受这些观念时,往往是将西方的制度当作救治中国社会和种族贫病的灵丹妙药,而很少去考虑其实际的必要性和适用性。[※注]
余新忠等比较乐观地看到了国家与社会应对疫病时发挥的作用,而李玉尚则持不同的看法。李玉尚指出,20世纪40年代以前中医医生和官方在鼠疫流行时的无效应对,导致19世纪至20世纪云南、广东和福建三省大量人口感染鼠疫和患者的高死亡率;民众自发采取的隔离、消毒等防疫措施,也因此成为当时最为重要的防疫手段。20世纪40年代以后,中医医生和民众的治疗和防疫办法仍未有大的改观,官方开始抛弃民间的传统防疫方法,实行现代防疫措施。[※注]李玉尚等对中国传统应对疫病机制多少带有一定的“批判”倾向,而余新忠等则强调中国社会自身的活力和能动性。
焦润明指出,清政府从中央到地方组建各级防疫组织,颁布各种防疫法规,推行火葬,制定严格的疫情报告制度和查验隔离制度,加强与世界各国的防疫合作,召开国际防疫研究会等。舆论界也积极进行防疫宣传,民间人士还积极筹措防疫款项。这些应对措施在很大程度上有效地避免了鼠疫灾难的进一步蔓延。[※注]焦润明、李涛认为,1926年营口霍乱应对中有丰富的防疫经验、健全的防疫机构、相对完善的防疫法规和科学的防疫方法。[※注]
岳谦厚、乔傲龙、刘红彦认为1902年天津霍乱对当地社会经济与民众生活产生了较大影响。民间社会与天津殖民政府进行广泛防疫动员,并采取有力措施开展疫情防控工作,使疫情在较短时间内得到有效遏制。这些措施在制度层面较多地呈现出西方防疫色彩,初步具备了近代防疫机制的某些性征。[※注]
张晓辉、苏新华认为1984年香港鼠疫起源于广东地区,广东发生鼠疫之后,由于官方防疫的无效以及与周边地区的紧密联系,从而导致鼠疫的迅速扩散,而广东与香港毗邻,大量移民的涌入很快使这种鼠疫传到香港。民众惊恐,不配合政府的防疫政策;东华医院等医界采取中西医结合的治疗方法,但仍未产生明显的改观;港英政府采取现代防疫措施,控制了鼠疫。[※注]
孙语圣认为民国时期的水旱灾害、战争和医疗卫生条件的落后是造成民国疫灾的主要原因,政府在防疫卫生方面取得一定的成就,民间疫灾防治也不逊色,但仍存在问题。[※注]
张照青指出,山西鼠疫后民国政府设立防疫机构,制定卫生法规,为瘟疫控制提供了法律依据和实际指导,使清末业已开始的近代防疫事业走上制度化。受应对水平和社会控制能力的限制,民众与政府缺乏良性互动,又限制了防疫绩效。[※注]
有学者通过疫病应对讨论中央与地方的关系。曹树基指出,面对1918年初山西的肺鼠疫流行,中央政府与山西省政府合作,实行全民动员,迅速扑灭疫情,是为国家的公共卫生。1918年秋天及以后,山西临县、兴县鼠疫流行不断,人口死亡众多,中央政府和山西省政府仅表达有限的关注,防疫几乎成为县级政府的事务,是为地方的公共卫生。遏制疫情扩散的河流和山脉成为国家与地方的边界。围绕山西鼠疫的防治,展现的是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的权力分立、交织与转化的过程。[※注]
杜丽红指出,清末民初,北京的疫病防治经历了较大转变,这不仅得益于为应对疫情设立的各类防治机构,而且得益于日常性疫病防治机制的设立。[※注]
学者们还对一些具体的防疫措施进行了分析。
余新忠讨论了清代江南的种痘。人痘接种术大约在清初传入江南的浙西和苏南地区,然后逐渐传入浙东地区。施种牛痘的历史始于道光年间,到光绪二十年前后,江南大多数县份都创设了牛痘局。与接种人痘不同,牛痘传入后,官府很快介入,积极加以推广,不过,创设的主要动力似乎仍来自地方社会力量。人痘或牛痘的足迹到清末已遍及江南城乡各地,不过就整个江南地区来说,到清末有三四成以上的婴儿接种痘苗,已是一种乐观的估计。种痘对清代江南人口的增长虽然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不宜估计过高。[※注]
李玉尚分析了清代云南鼠疫流行史中以都天与木莲“制止”鼠疫的现象。在受汉族影响较深的区域木莲戏盛行,四境地区则以都天信仰为主,这种分布上的差异缘于民众“地鬼”和“天鬼”观念上的差别。欧洲“黑死病”是欧洲中世纪和近代的分水岭,而在云南,都天与木莲除了驱鬼功能外,还提倡“孝道”,鼠疫流行非但没有促进社会变革,相反还强化了传统的孝道观念。[※注]
梁其姿论述了近代麻风病院的建立,认为麻风隔离有两个原因:中国本身已有的麻风隔离传统;社会与政治精英对铲除中国麻风病感到迫切。事实上,中国东南地区自明中叶以来即普遍建立了隔离麻风病人的机构,一直至清末从未中断。这个传统的被忽视反映了近代麻风隔离措施背后复杂的意识形态因素,在西化与传统之间,中国民族主义者毫不犹豫地选择前者,否定后者。[※注]刘家峰通过对传教士方面、医学方面、政治方面阐述近代中国的麻风救治,认为西方或中国西化精英为中国的麻风救治带来了新想法或技术。[※注]周东华以近代杭州的麻风救治为例指出,在近代中国,福音医学是麻风病救治的绝对主导,通过为麻风病患筑家园、求福音和谋国族,传教士为近代中国带来了不同于明、清时期中国麻风救治传统的卫生现代性。[※注]
近代公共卫生包括城市与乡村的公共卫生,由于近代城市的公共卫生问题最为突出,所以研究者关注较多的是城市公共卫生,乡村的公共卫生甚少被学者关注。近代城市卫生研究的兴起主要有两个线索,一是作为城市史研究的组成部分而被关注,二是随着医疗社会文化史研究的兴起,研究者开始对城市卫生问题的关注。
早期城市史的著作,如《近代重庆城市史》等,[※注]都对相关城市公共卫生基础设施的建设、公共卫生行政的发展、公共卫生法规制度的递嬗等做了概略性的勾勒,对这些城市公共卫生事业建设的不足和弊端也进行了总结。后来专门的城市公共卫生方面的论著逐渐增加,不过对象主要仍是上海、天津、武汉、北京、广州、重庆、厦门等大城市。
鸦片战争以后,中国城市在来华西医传教士的卫生宣传、租界的示范和刺激、有识之士的呼吁、疫病频发的促使等因素的合力作用下,相继开启了公共卫生建设的艰难历程。
何小莲描述了19世纪末20世纪初中国大城市公共卫生事业的兴起、发展轨迹。她指出,来华传教士首先关注中国公共卫生事业的进步,并做出努力。上海租界领先全国,在污水排放、饮水卫生、食品卫生、传染病防治等方面做出表率,其他通商口岸和北京等城市接踵其后。到民国年间,大多数城市都设立了专门管理公共卫生的卫生局或卫生处,市政设施都有一定程度的改善,公共卫生事业都有所发展。[※注]
罗苏文从粪秽股与公厕、菜场的设立、牛痘疫苗、鼠疫查访风波四个横剖面,描绘了租界公共卫生体系的历史架构,赞扬了工部局卫生处作为最早起步构筑公共卫生防线的前驱,对上海公共卫生建设所起的作用,同时,罗苏文也充分肯定了西方现代医学指导下的租界公共卫生制度对华界的影响。[※注]
彭善民在《公共卫生与上海都市文明(1898—1949)》中将源于西方的近代公共卫生视为现代都市文明的象征和重要内容,主要从近代城市变革的视角梳理了自清末到民国上海公共卫生的缘起及其演变历程。他认为近代上海公共卫生既是都市化发展的产物,又是租界正向示范和反向刺激、政府和民众的民族意识觉醒、华洋冲突与合作等多方作用的结果。[※注]
学者对污物排放展开了研究。近代上海都市化发展,人口流动性增强,公厕成为一类必不可少的公共设施。公厕作为都市卫生的窗口,进入政府公共事业的视界。苏智良、彭善民等指出:近代上海公厕在形式上经历了一个由土式坑厕到现代设施的公厕及专门性公厕的发展;在运营方式上,历经了承包经营的商办方式到政府雇工看厕的市办方式的变迁;在治理模式上逐渐从政府单一治理走向社会参与、多元共治的局面。尽管其社会化程度仍很有限,但公厕作为都市文明的窗口,反映了都市社会公共性的增长,增进了都市文明的内涵。同时,近代上海公厕变迁,租界扮演了十分重要的角色,在上海都市文明的进程中占有关键的一席之地。[※注]刘岸冰梳理了近代上海城市环境卫生管理的机关部门、具体内容、相关制度及措施等,指出环境卫生管理理念和相关管理的兴起和发展,是上海城市管理近代化的重要标志之一。[※注]
杜丽红和辛圭焕立足于30年代北平城市粪秽管理的改革,再现了改革背后政府与一部分社会群体(粪商、粪夫)由利益冲突到彼此调适,由试图粪秽官办到官督商办的复杂历程。杜丽红从兼顾多数粪业从业者的利益、权衡自身经济实力和行政能力的角度,诠释了30年代北平市政府粪秽管理改革方案由官办转为官督商办的必然性和切实性,阐发了一切改革要从实际出发的历史启示。辛圭焕则以为30年代北平政府主导的粪业官办遭受挫折,而为粪商主导的官督商办形式所取代只是表面现象,实际上无论第一次还是第二次粪业改革方案都是由市政府主导的,强调了粪业管理改革中国家权力向公共领域的渗透。[※注]
朱颖慧从道路清洁和垃圾运除入手,对近代天津清道组织的沿革、经费来源、清道计划等进行了梳理,呈现了近代天津城市环境卫生管理的一些细节。[※注]
饮水卫生方面,余新忠从清代江南的环境与用水卫生等方面入手,初步考察了清代江南的卫生观念与行为及其近代变迁。他认为嘉道以降,随着江南自身社会环境的变化和西方文明的输入,众多士人针对旧有卫生体系的弊端,认为有必要引入专门的管理机构、制度,制定日常巡查惩罚条令,即直接以公共和国家的权力介入卫生的经常性管理,从而使卫生事业逐渐由个别的、自为的、缺乏专门管理的行为逐步转变成系统化的、有组织的、纳入官方职权范围的工作。[※注]
1900年,洋井开凿技术的传入普及了甜水井,改善了北京甜水井缺乏的状况。1910年,源自西方的自来水在北京开通,成为卫生饮水的代名词。杜丽红认为,这些并未形成真正的饮水卫生观念,直到1925年爆发的自来水卫生事件,才促成了以有无细菌作为判断饮水卫生的标准,促使市政当局担负起维护饮水卫生的职责。这个过程伴随着饮水卫生知识的传入,人们使用细菌化验检验饮水,注意饮水与疾病之间的关系。知识传入改变了人们对国家权力的认识,认为政府应当承担起保护人民生命安全的责任和义务。随着北京公共卫生行政的逐步发展,有关饮水卫生制度建设得以完善,国家成为主动行动者,医学界配合行政机构,运用细菌理论研究北京饮水状况,形成了一系列有关饮水卫生的科学知识。20世纪30年代,在国家公共卫生建设旗帜下,卫生行政机构主动致力于制造卫生的饮水,管理与饮水有关的人和物,从而影响改变着人们的日常生活。[※注]
食品卫生方面的专门研究有食品检疫、食品卫生管理和菜市场等。
朱德明介绍了上海公共租界食品检疫。[※注]陆文雪依据大量的工部局档案和卫生处年报,着眼于工部局建立、发展和完善食品卫生管理制度的过程,以及日常食品卫生管理工作的开展,对1898—1943年上海公共租界食品卫生管理进行了较为系统的研究,并探讨了以食品卫生管理制度为重要分支的公共卫生管理制度在上海的起源和适应性问题。[※注]禇晓琦将近代上海菜场作为城市公共空间进行研究。她指出近代上海菜场的设立、发展和完善的过程从一个侧面反映近代上海城市社会的变迁,折射城市居民生活方式及行为习惯之演变,同时菜场也汇集着各种社会矛盾和冲突,社会的机制也在解决矛盾和冲突的过程中形成。[※注]
余新忠从卫生防疫的角度探讨晚清的卫生行政与近代身体的形成。他考察了从传统到近代,卫生防疫与身体之间关系的变化,以及卫生行政这一现代权力实现对国民监控的过程与特色,以及这样的身体规训又是如何被接受的。他认为,这一进程的实现,既有西方科学、卫生和文明等话语霸权的威力,更离不开国家的相关立法和相关职能机构逐渐增设。在接纳的过程中,尽管不无外在的压力,但总体上无疑是中国一百多年来那些士绅精英为追求国家和国民现代化而做出的主动而自觉的选择,是在当时内外交困的危局中,为了“强国保种”而不得不做出的一种缺乏深思熟虑、简单便捷化的选择。[※注]
学界比较关注近代公共卫生演进过程中各方力量发挥的作用,以及他们之间的关系。
近代公共卫生起步于租界,后影响到华界。宋忠民考察了租界工部局关于狂犬病例的统计、狂犬病预防措施和治疗狂犬病的制度化方案,认为租界工部局进行的狂犬病防治工作促进了上海卫生防疫工作的发展,由此构成了公共租界乃至上海整个公共卫生事业的组成部分。[※注]郑泽青呈现了近代上海社会在疫病的威胁下,在租界当局采取的冷漠而又科学的防疫措施的冲击下,逐步接受新理念,建构公共卫生防疫体系的历史片段。[※注]殳俏考察了20世纪三四十年代上海公共租界工部局卫生处直接领导的几种反霍乱运动,意在反映近代上海租界工部局建构并实施的公共卫生应对机制及其对现实的借鉴意义。[※注]民国期间的上海,一市三治。何小莲指出,在此格局之下,租界与华界在公共卫生事业方面,既有冲突,又有合作。特别是南京政府建立之后,租界问题在上海政治中日益突出的时候,冲突占上风。这种既冲突又合作、从冲突到合作的历史,展现了在近代上海这一特殊的城市,中国与西方、传统与近代的复杂关系。[※注]罗振宇指出,从1870年设立兼职卫生官,到1898年专职卫生官和卫生管理机构的出现,上海工部局的医疗服务经历了一个从无到有、从仅关注雇员健康到关注公共医疗的过程,体现出了从“救己”到“救人”的转变。工部局作为城市自治管理机构,其早期医疗服务已经开始呈现近代城市公共医疗服务的特性。[※注]
西方教会等组织、机构及群体在近代中国不同地域传播医疗卫生知识、进行疾病救治和医学研究,这是中国医疗近代化的一个重要方面。早在20世纪90年代初,田涛就曾利用《中国丛刊》等中英文资料,对清末民初的在华基督教会的医疗卫生事业做了探讨。[※注]21世纪初更是涌现出了一批专门探究西方来华传教士对中国医疗卫生事业影响的论著。[※注]比如何小莲在其专著中列专章探讨传教士与中国公共卫生事业,认为正是传教士的积极活动与影响促进了中国近代公共卫生事业的艰难起步。高晞的著作也有一章论述德贞的公共卫生学研究与流行病调查,较多地介绍了德贞对中国卫生习惯的赞赏和对某些中医学内容的认同。王日根考察了晚清传教士、海关管理者等所记述在厦门开展医疗设施及日常卫生情形。[※注]毕晓莹考察了1882年美国公理会在北京通州开办诊所,后发展为潞河医院的过程。[※注]李晓晨等考察了近代西方传教士在河北地区的医疗卫生活动。[※注]邓杰研究了基督教的边疆服务运动(1939—1955)在川康地区的实施。[※注]这些研究都指出,以西方传教士为主体开展的这些医疗活动,客观上对当地引进西医、医疗现代化及普及近代医疗卫生知识和观念都起到了一定作用,有的地方医疗机构随着与中国民众的互动,宗教色彩日渐褪色,越来越多地呈现出世俗化、专业化的特点。
对于19世纪以来“西医东渐”的研究,以往研究重心聚焦于医疗传教士。胡成指出,与医疗传教士交往的中国读书人,所译西医著述文字典雅、古朴,较易被华人社会接受;华人助手承担了诊所和医院的大量诊治工作,采用中西医会通的治疗方法赢得了更多华人病家的信任;众多华人病家虽没有直接参与相关的医疗知识生产和传递,但前来就医,而非寻求宗教皈依,在一定程度上又提升了医疗传教士们开办诊所或医院的普世意义。[※注]
赵晓红指出,日本殖民统治者为了加强对伪满医疗卫生的控制,实施了公营医疗制度。伪满通过公医制将医师分派到偏僻边远地区,除了从事一般医疗和公共保健卫生之外,还兼任卫生警察的职责,增强对地方行政的控制。另外,伪满政府通过对医院、医学院校的官公立化以及对医师的考核等措施,将医疗机构及人员均置于国家统制和支配之下,从而为战争和殖民统治服务。伪满作为试验场,其公营医疗制度也成为日本本土医疗改革的重要参考。[※注]
当发源于西方的公共卫生制度移入中国近代城市之时,它固然推动了中国城市管理现代化的步伐,促进了中国都市文明的发展。然而,这种伴随西方列强炮舰而来的制度,从在租界实行起也毫无疑问被打上了深深的帝国主义、殖民主义的烙印。因此,研究近代城市公共卫生不可能不涉及租界公共卫生的殖民性问题。在租界公共卫生殖民性问题的探讨上,现有研究主要谈到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租界公共卫生殖民性的表现;二是租界公共卫生管理殖民化的局限性。
20世纪30年代阮笃成就指出,租界内的一切医疗设施主要为洋人服务,华人虽蛰居数十万人而为其服务的医院寥寥无几。何小莲也指出,租界所承办之卫生事务,无一不是以保护界内侨民,特别是欧美侨民为前提。彭善民认为,租界公共卫生设置和管理主要是围绕自身公共健康的需要,而且早期工部局卫生处,对于西方和华人食用猪肉的检验区别对待,带有强烈的歧视色彩。[※注]
胡成指出,在外国人市政当局看来,香港、上海等地与外国人毗邻而居的华人社会,均为疾病蔓延的温床,当疫病暴发之后,将某种特定传染病与某个特定种族联系在一起,并由此对之进行强制性的卫生检疫,其中隐含的种族偏见,自不待言。他从华人“不卫生”被定义为瘟疫之源、近代细菌学理论的传入、租界卫生景观的改善和华人社会的变革维新以及西方文化优越感、民族主义诉求和主权之争等方面比较细致地呈现了中外间不同的讲述共同塑造了所谓华人的“不卫生”形象。[※注]其研究在关注外交、主权的同时,特别注意到了普通民众的感受和回应。任吉东、原惠群从中国传统的粪业经营及观念入手,论述了西方列强在传播近代公共卫生的过程中对便溺惯习实施的“暴力”化治理和对传统粪业体系的规范化管理,诠释了卫生普及背后西方文明的传播方式和路径。[※注]崔文龙指出,德国在胶澳租界地(青岛)建设规划中一系列卫生条文的颁布基于殖民统治当局这样一种假设,即华人不讲卫生,是传染疾病的根源,而处理的唯一办法便是强制性的迁移住所和严密的社会监控。这就使得种族主义在卫生措施的旗帜下,以胶澳总督府的强权统治为后盾,以暴力和强制的方式得以实施。[※注]
大陆研究者对近代城市公共卫生的民族主义特性也多有揭示。何小莲认为,上海特别市卫生兴市之计划,既有近代上海作为国际大都市之国际视野,也包含着强烈的民族与国家意识。[※注]赵婧认为,一种语境始终伴随着20世纪二三十年代上海的妇幼卫生事业之推展,那就是富国强种。[※注]杨祥银认为,1928—1937年上海卫生局举办的卫生运动与其说是为了提高市民的身体健康和改善城市公共卫生,倒不如说是为了进行一场倡导民族复兴与国家独立的社会总动员。[※注]彭善民指出,租界的卫生规范与制度化管理,给华界政府以良好的正向示范,激发了华界政府的民族意识与竞争意识,租界公共卫生管理的殖民性又给华界官方和民众以反向刺激,激发了华界民众的民族意识和自强意识。[※注]
近代国家权力逐步介入公共卫生领域,成为担当公共卫生事务、服务公众健康的主导力量。然而,实行国家卫生行政并不等于公共卫生事业不再需要社会力量的支持和推动,相反,社会力量的作用恰好能够弥补公共卫生行政的不足。不少论著讨论了中国政府、医疗机构、组织推动中国医疗卫生近代化的努力。
杨念群探讨了民国以降由国家来全面操控医疗卫生事务的医疗“国家化”的改革进程,以及西方医学人士通过引入“社会服务”理念力图将西方的医疗空间渗透至城市的各个角落和民众日常生活之中的情形。他以民国初年北京传统社区内控制生和死并具有文化与仪式协调功能的接生婆和阴阳生职业的没落为叙事背景,考察了兰安生模式、卫生示范区,认为国家权力控制下的以现代预防医学为指导的公共卫生医疗网络,在北京逐步确立的过程有效地打破了城区人民原有的日常生活节奏和秩序,实现了自然社区和医疗社区的全面叠合,把北京人的出生和死亡纳入到了一个非常严密的档案化网络之中。[※注]关于民国时期北平、上海等大城市市政府在公共卫生宣传教育上的策划管理,学界也有少量探讨。[※注]
余新忠等指出,进入民国以后,随着国家卫生制度化进程的不断加深,国家在救疗防治疫病方面的作用明显加强。但民间社会力量无论在临时性应对还是日常救疗方面仍发挥着重要作用。[※注]侯宣杰从参与市容整顿、卫生管理、防治疫病几个方面,对民间商人团体在近代城市公共卫生建设中所发挥的积极作用进行了描述。[※注]马长林、刘岸冰以传染病防治为切入点,阐述了民国时期上海社会力量对传染病防治活动的积极参与,众多社会团体开展防疫宣传,媒体展开有针对性的督促和批评以及民众踊跃配合;民间社会的积极反应促进了卫生防疫机构及其职能的建立和健全、推动了一系列公共卫生法规得以出台,影响民众接受和确立公共卫生观念,使传染病防治措施得以推行和一定程度上普及了公共卫生知识。[※注]彭善民指出,20世纪前半期上海一批倡导公共卫生的民间组织在公共卫生宣传和时疫救治中发挥了相当作用。不仅推动了政府卫生管理的改良,激发了市民的公共意识和参与意识,增进了都市的健康,而且民间组织的自愿性、主动性发挥出政府强制政策所难以企及的优势。但其存在的经费不足和组织不稳定等缺陷限制了功能的进一步发挥。[※注]
范铁权《近代科学社团与中国的公共卫生事业》一书认为,近代科学社团从多渠道传播环境卫生、食品卫生、乡村卫生、传染病防治等知识的同时,还积极开展卫生实践,进行医学调查,兴办医学教育,开办医院诊所等,为公共卫生的体制化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在公共卫生建设过程中,诸科学社团、政府、民众之间存在着微妙关系:一方面,社团担当政府公共卫生事业的“监督者”和“同路人”,为中国公共卫生建设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另一方面,二者存在着一定的矛盾与冲突,进而制约了公共卫生的发展。[※注]孙诗锦以20世纪20、30年代平教会的定县卫生实验为例讨论了现代卫生观念在乡村的移植。认为平教会与县政府、士绅、旧从业人员以及农民等各类群体纠葛在一起,新旧观念、新旧势力之间发生了较为激烈的碰撞,使得现代卫生观念在乡村的移植过程呈现出极为纷繁复杂的面相,这直接影响了卫生观念植入的广度与深度。[※注]
近代中国医疗卫生史研究主要视角为“西医东渐”及中国医疗卫生的现代化。医院、医疗、医生和医患问题是公共卫生史研究的一个重要方面。
何小莲以教会医院为核心,考察了西医的传入对中国传统医疗制度变革的巨大影响。西方医院制度引进以后,引起中国医疗制度的根本性变革,也引起医疗观念的重大变化,包括从医家到医院的医疗空间转换、医患关系的变化、医生对患者生理与心理的兼顾关怀,以及对社会弱势群体的医疗重视。[※注]中国西医知识体系的确立和完善是在晚清至民国期间。既往的研究都立足于“传入”与“接受”相互对应的层面。高晞着重由官方角度考察这一过程,认为,中国西医知识体系的确立是卫生政治化的过程。[※注]
龙伟《民国医事纠纷研究:1927—1949》一书考察了民国时期的医事纠纷。他认为,清季医界虽多受医患间互动关系的制约,但因未得任何的制度规范,医家对病人的处置往往有很大的随意性,这种随意性极可能对病患的权利造成伤害。民国时期,国家制度(卫生行政与民国法律)以及社会团体干预和影响着医患双方关系的互动,进而也对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医患纠纷有着制约和影响。[※注]
余新忠认为,“良医良相”说反映出了明清时期医生的身份和地位难以真正“向上提升”的窘境,它不仅无助于作为职业的医生的地位的独立和提升,反而强化了人们将其视为儒的附庸的意识。[※注]余新忠通过考察扬州“名医”李炳的医疗生涯及其历史记忆分析了当时医生医名获取及其流传的社会文化机制。[※注]刘希洋、余新忠以福建螺江陈氏家族为例分析了家族的病因认识、疾病应对与病患叙事。[※注]王敏通过梳理清代著名世医家族青浦何氏的生活史资料,分析其收入来源构成与家族经济状况,剖析其背后的医患关系与儒医义利观等深层次社会、文化因素,揭示清代精英医者普遍面临的“过度道德化”困境。[※注]
沈伟东《医界春秋:1926—1937——民国中医变局中的人和事》一书,通过对民国《医界春秋》杂志的考察,从微观上分析了期刊出版与社会政治的关系,讲述了民国中医变局中的人和事,披露了民国中医鲜为人知的行业内幕。[※注]左玉河认为中医团体在应对中医存废危机和促进中医发展方面起到重要作用,但内部的不团结使其没有取得应有的效果。[※注]
(二)环境史研究
受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兴起的现代环保运动的影响和推动,环境史是20世纪60年代后期到70年代初开始兴起,它产生于美国,逐渐形成为一门融生态学、地理学、气象学、人类学、考古学等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的交叉学科。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中国历史学界开始关注环境史研究。21世纪初,环境史在中国的迅速传播,为我们研究和阐释中国历史提供了一种新的史学理念和视角。已有不少论著对中国环境史研究进行回顾与展望,[※注]本书主要梳理以社会史视角对近代环境史进行研究的成果。
在1949年之后很长一段时间内,与环境史相关的研究更多的是在自然科学的范畴内进行的,其研究旨趣主要在于认识和把握自然环境的变迁及其规律,不太关注环境问题的社会性。
历史地理学是与环境史联系紧密的学科领域,早在20世纪50年代,吴泽、王振德等人就曾从历史地理学角度,研究了地理环境对社会发展的影响。[※注]80年代,中国史学界对地理环境与社会历史关系问题再度展开研究和讨论。[※注]这一时期,中国学术界对环境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和方法的研究不足,环境史研究尚未形成一门独立的学科,但陆续有学者关注历史上的环境问题,倡导不单纯探讨地理环境对社会经济发展的影响,而且要把握社会经济和生态环境二者间的双向动态关联。八九十年代,曹树基、张建民、张国雄等学者从社会经济史角度研究了人口变动、资源利用、经济开发对环境的影响以及环境异常变化对经济的影响。[※注]
由于全球环境形势严峻和中国环境问题严重,加强中国环境史研究,尤其是中国近现代环境史的研究,其实不仅是学术问题,而且是对中国社会经济建设具有重要参考价值和实践意义的现实问题。随着学术交往的增加,20世纪90年代后期开始,中国学者越来越多地关注到国外环境史研究的理论成果。进入21世纪,在较多吸收国外研究成果的同时,中国学术界对环境史的基本定义、理论和研究方法进行了自己的思考,并逐步形成探索中国环境史研究的理论和方法的热潮。
包茂宏最初研究非洲史,2000年前后转向研究环境史。他梳理了国外学者R.纳什、T.泰特、D.沃斯特、W.克罗农等关于环境史的定义和内容,提出环境史是以建立在环境科学和生态学基础上的当代环境主义为指导,利用跨学科的方法,研究历史上人类及其社会与环境之相互作用的关系,通过反对环境决定论、反思人类中心主义文明观来为濒临失衡的地球和人类文明寻找一条新路,即生态中心主义文明观。他还提出在吸收国外环境史研究理论成果的同时,应创建中国自身的环境史学派。[※注]
2003年,《史学理论研究》以“自然灾害史:思考与启示”为主题发表了五篇笔谈文章。学者们介绍了国内外生态环境史,呼吁将生态环境史视角运用到中国历史研究之中。[※注]
王子今考察了中国古代史学对生态条件的关注,总结了20世纪中国生态史研究的成果和不足,探讨了21世纪中国生态史学的发展前景和研究理路。[※注]侯文蕙探讨了生态学与环境史之间的联系,研究了生态学的发展历程和其在环境史研究中的影响。[※注]景爱将环境史定义为:环境史是研究人类与自然的关系史,研究的主要内容是自然环境的初始状态,人类对自然环境的影响,以及人类开发、利用自然的新途径。[※注]梅雪芹探讨了西方环境史研究中历史批判思想的发展及其学术价值和现实意义。[※注]刘军通过分析环境史理论、环保运动和反环保势力的政治特点,认为环境史还应当注意研究人与人的关系,以及环境史研究与政治史关系密切。[※注]侯甬坚分析了历史环境研究在中国的发展历程,分析比较了历史环境研究与传统历史地理学的差异。[※注]朱士光探讨了中国环境史渊源、环境史与历史地理学的关系、环境史理论建设、环境史与环境志的关系。[※注]李根蟠探讨了环境史的兴起对历史学的意义,主张用环境史的视野研究经济史,推动经济史研究的发展。[※注]王利华主张生态史与社会史结合,形成生态社会史和社会生态史两种研究理路。[※注]值得注意的是,对环境史的理论探讨主要是世界史和中国古代史领域的学者居多,其中很难看到中国近代史领域学者的身影,仅有夏明方等少数学者参与讨论。
2005年,在南开大学召开举办了“中国历史上的环境与社会”国际学术讨论会,在武汉举办了“14世纪以来长江中游地区环境、经济与社会”国际学术讨论会,学者共同对环境史的学科定位、特征、理论方法,对14世纪以来长江中游地区的生态环境变迁,以及区域社会经济史研究的理论与方法等问题展开了广泛的交流。《学术月刊》2006年第9期集中发表三篇环境史方面的文章,《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13年第3期“历史的生态学转向”发表4篇文章。《历史研究》2013年第3期邀请国内外五位学者对环境史、生态史中事实判断、价值判断和历史观念等相关问题进行探讨。[※注]这表明,进入21世纪之后的十多年里,已经有越来越多地学者加入到中国环境史研究的队伍,学术刊物也越来越多地关注并支持环境史的研究,中国环境史研究开始成为史学研究的热点。
20世纪90年代末至21世纪初,中国的环境史研究明显出现跨学科研究的趋势,环境史与生态学、人口学、经济学、历史地理学、文化学等的融合越来越紧密。随着研究领域的深入和拓展,学者们从宏观的长时段的研究,逐步转向环境事件研究;研究对象从物质层面的人口、资源,发展到上层建筑的环境保护观念;从基本的探索环境诸因素的变迁原因,转向深入探讨生态环境与经济活动、社会结构变动、文化变迁的互动关系。
20世纪70年代以前,以谭其骧、史念海为首的一批学者集中研究了黄土高原水土流失与黄河下游的水患,70年代后期到80年代,学术界将研究重点转向历史时期黄土高原环境复原,如植被类型、植被覆盖状况等方面。近十余年来,相关研究又注重人类活动、人地关系等方面的探讨,发表了一些有分量的论著。
由于环境的变迁往往是长期的、缓慢的,中国环境史研究多采用长时段,而且侧重于古代,近代环境史研究还相当薄弱,不过也取得了一些成果。
近代环境史一个常用的研究理路是:概述某个区域近代之前的自然地理概况,指出社会活动对环境产生影响的主要方面及其结果,前者如考察人口增长的过程,特别注意移民的进入,研究土地垦殖、土地利用方式(耕作制度、作物种植、产量)以及农田水利的兴修,后者如森林破坏、湖泊萎缩、水系紊乱、水土流失加重、土壤退化、水旱灾害加剧等,分析环境变化对区域经济发展的影响与制约,经济衰退、人口增长放缓乃至下降、产量下降等,列举近代的环境治理措施,总结相关历史经验教训。
多数研究都指出了近代生态环境的恶化趋势。中国近代生态环境恶化主要表现在森林资源遭到破坏,土地荒漠化及盐碱化、湖泊的泥沙淤积、生物物种的减少甚至灭绝等方面。中国近代生态环境遭到破坏较为严重,主要是区域开发、战争、矿藏不合理开采、灾荒等因素造成的。
区域开发与环境变迁的关系最为引人注目。
张建民、鲁西奇等对长江中游地区人类活动与环境变迁展开了研究,主编了《历史时期长江中游地区人类活动与环境变迁专题研究》一书,张建民出版了《明清长江流域山区资源开发与环境变迁——以秦岭—大巴山区为中心》等论著。张建民在1990年前后的论文中即指出区域开发与环境变迁之间的复杂关系:明清时期,人口急剧膨胀所形成的巨大压力转化成为农业垦殖扩张的强大促动力量;玉米、红薯等高产作物的引进推广,成为当时农业垦殖扩张的重要条件;农业垦殖的积极作用在于使耕地面积扩大、粮食生产量增加;调和了地区间的开发不平衡状况,对商品经济产生了积极影响;它的负面作用在于对森林资源及其他植被的过度浪费和破坏;引起的水土流失,江湖淤垫;众多山区林产品趋向枯竭,动植物资源品种急剧减少,对气候调节功能的削弱、自然灾害的增多加剧等。后来对秦岭—大巴山区的研究进一步论证了区域开发的积极作用与消极作用,一方面是人口增长—山地垦殖扩张—粮食生产增加—养活更多人口;另一方面是粗放的垦殖方式—水土流失—水文条件恶化—水利用及土地生产能力下降。[※注]
张国雄认为明清两湖的农业开发使农业生态环境发生了两个突出的变化,即森林资源减少和水域减退,而山区伴随着开发过程的是水土严重流失。[※注]汪润元、龚胜生也指出人口压力导致生态环境的恶化。[※注]吴敌撰文指出不合理的平面垦殖方式是明清时期长江流域自然环境恶化最直接最重要的原因。[※注]邹逸麟分析了明清流民进入川陕鄂交界区域进行开山种植、伐木造纸、冶炼烧炭等作业,造成秦岭、大巴山区森林植被的严重破坏,水土流失明显加剧,严重影响了渭河、汉江流域的灌溉和航运。[※注]郑磊考察了1928—1930年西北大旱灾前后的陕西关中地区,认为频繁的灾荒造成了人口的大量死亡,使关中地区的人地关系出现了恶性宽松的局面,直接导致了关中地区的自耕农社会。[※注]
王建革出版了《农牧生态与传统蒙古社会》《传统社会末期华北的生态与社会》和《水乡生态与江南社会:9—20世纪》等论著。[※注]王建革对运用生态学的思想和方法研究历史具有较强的学术自觉。他选取了内蒙古、华北、江南等区域,对该区域的农业生态、水乡生态与社会变迁展开研究。将河流、土壤、动物、植物、生产方式、人与人的关系等都纳入生态系统进行考察,分析了生态系统中的各要素,生态系统的结构及运行循环机制。陶继波认为,清初至民国前期200余年间主要迫于灾害威胁,大量的内地人口源源不断地迁到河套地区,一定程度上改变了该地区的气候条件,也使该地区的生态环境遭到一定程度的破坏。[※注]
关于区域沙漠化研究,继侯仁之先生的开创性研究之后,近十年来在理论方法和实证研究方面都取得丰硕成果。景爱就沙漠化成因机制展开深入分析,有力地推动了此领域的研究。[※注]
萧正洪指出,清代西部地区的特殊环境条件使粗放类型的农业技术得到广泛采用。在生产实践中一些人对森林植被的重要性开始有所认识,但自然环境条件的恶化仍然未能避免。[※注]赵珍指出近代开发过程中对于生态环境的影响,由于矿业专门技术人才奇缺,开采技术落后,再加上只追求效益的最大化,忽视了对矿藏周围生态的保护。这种掠夺式开采,大面积破坏了山体和河床,污染了河流,从而使生态环境失衡,使西北业已脆弱的生态环境失去承载能力。[※注]
戴一峰认为20世纪上半期闽西社会经济的衰败是当地生态环境与人文环境双重制约的结果。与后者相比,前者的影响是一个更为长远的制约因素。同时,作者举了古田镇的例子,说明在原有的生态环境条件下,通过调整经济结构,同样可以促进经济的发展。[※注]王辛以清代中后期至解放前福安县为个案指出:生态环境的差异性不仅带来同类产品生产水平的差异,而且也造成各区域间产品生产的天然互补性,也会造就一定形式的专业生产区域的出现,带来商业发展的不平衡性。[※注]
常云平等针对抗战大后方难民移垦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指出,1937年抗战爆发后,随着国民政府政治中心的转移,大后方人口急剧膨胀、高度集中,给后方资源造成了前所未有的压力。在此压力之下,人们毫无节制地掠取自然资源,从而催生了各种自然生态环境问题,如森林和草地面积缩小、生物多样性减少、水土流失严重等。[※注]傅以君揭示了日本细菌战对中国环境造成的严重污染和破坏。[※注]
苏新留等研究了抗战时期花园口决堤对河南、皖北黄泛区生态环境的影响。[※注]刘祥秀等研究了清末屯垦政策在川边藏区的实施对环境的影响。[※注]吴俊范探讨了上海租界对河浜资源的利用与相关环境变迁,认为租界工部局以私人化的地产分布、地产开发需求以及马路的拓建规划为基本导向,对河浜进行无序填没和管道化改造,而忽略了方格状感潮河网的环境脆弱性以及河浜的生态功能,导致了严重的河浜形态破碎与功能紊乱,成为近代以来上海地区黑臭河道不断产生的主要原因。[※注]
一些学者对环境保护展开了研究。钞晓鸿考察了清代至民国时期陕西南部的环境保护及其前因后果,认为,当时的环境保护只是短期内保护了部分的自然与人文资源,与环境破坏的大范围、持久性相比,其保护还只是局部的、短期的。它只是延缓了当地环境的恶化进程,并未最终摆脱生态恶化的悲惨命运。[※注]马啸认为,在西北十余年中,左宗棠从植树造林、兴修水利、合理垦荒、美化城市等方面,对西北地区的生态环境进行了诸多有益的保护与建设,这些措施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西北地区的生态状况。[※注]
四 秘密社会
一般说来,秘密社会是指那些具有秘密宗旨或教义、按照严格的秘密仪规从事地下活动的下层民间团体,由于各种秘密结社通常是在秘密状态下进行活动,因而构成了一个外人不易了解、官方不易控制、正常社会秩序难以容忍的群体,人们通常称之为“秘密社会”。
秘密社会中通常有会党与教门之分。会党以天地会为主体,活跃于福建、台湾、两广和长江流域一些省份,小刀会、三点会、三合会、仁义会、江湖会等名目是它的支派。教门主要流行于中国北方各省,例如白莲教、天理教、一贯道、八卦教、义和拳、大刀会、红枪会等。
秘密社会史的探讨从清末一直延续到现在,取得了一系列成绩。在20世纪三四十年代,就搜集整理了一批海内外珍贵文献,并就天地会的起源等问题展开讨论。五六十年代,这一讨论又与明清易代史、农民战争史研究相结合。80年代以来,除原有问题展开新的争论外,并从更广阔的社会背景来分析会党的形成与发展,注重档案资料、秘密会社内部文献的发掘与利用,研究议题已扩大到各种秘密会社组织的形成、内部结构及其影响。已有数篇综述涉及中国近代秘密社会史研究。[※注]本节在借鉴上述成果的基础上,对该领域研究成果进行补充并重新梳理。
(一)研究历程
远在辛亥革命时期,陶成章就著有《浙案纪略》,专附一篇《教会源流考》,概括了白莲教、天地会两大秘密团体的源流和派别,这是中国较早研究会党史的著作。五四运动之后,尤其是三四十年代,出现了数部有关会党的论著和资料集。首先,发现并出版了一批秘密社会的内部文件,例如1934年发表的广西贵县修志局发现的天地会文件,1935年出版的萧一山《近代秘密社会史料》[※注],1937年发表的《守先阁天地会文件》以及一批记述天地会的历史、组织、规条、口号等内容的《海底》《天地会文献录》,[※注]这些史料为展开会党的研究提供了依据。第二,罗尔纲、萧一山、周贻白、王重民等学者发表了一批学术论文,出版了戴魏光的《洪门史》、朱琳的《洪门志》等著作。[※注]这些书大都以介绍会党的内部组织、帮会分布、信仰、礼节、堂规、旗帜等方面的内容为主,基本属资料性图书,但也有一些分析和考订,有些记述颇为珍贵。如《近代秘密社会史料》一书是萧一山在英国伦敦不列颠博物馆抄来的天地会秘密传世文件,附有图像、碑亭、腰凭、旗帜、洪门会场图等,另有联络、传帖、符咒、隐语等,史料价值很高。罗尔纲在1943年整理出版了《天地会文献录》,并结合清朝刑法的制定和人口增加与土地兼并问题阐述天地会的起源,富有启发性。
解放以后,在革命史观的指导下,大陆的农民战争史研究蓬勃兴起,成为历史研究中的“五朵金花”之一。秘密社会作为下层群众的组织,得到了较高的评价。在基本肯定秘密社会革命性的同时,学者们也尝试着分析秘密社会的起源、成分和性质。秘密社会史研究已经起步,但尚未充分展开为一个专门的学术领域,基本上仍为革命史观的“注脚”。
这一阶段出版的资料有《天地会诗歌选》《上海小刀会起义》《金钱会资料》《南通军山农民起义史料》等。[※注]发表的专著有《太平天国前后广西的反清运动》《论晚清两广的天地会政权》《苏松太会党起义》《上海小刀会起义》等。[※注]值得注意的是,60年代初,大陆学者就会党问题展开了学术争鸣。参加讨论的有荣孟源、俞澄寰、郭毅生、戴逸、魏建猷、袁定中、邵循正、陈守实等人。争论问题主要集中在会党的成分、会党的性质两个方面,其中出现了许多非常好的见解,例如荣孟源、魏建猷、邵循正对天地会成分和性质的分析,陈守实对明末遗老创立天地会的传统观点的批判。这期间,蔡少卿于1964年发表的《关于天地会的起源问题》一文,在吸取这些学术观点的基础上,他力排众议,独辟蹊径对天地会的起源做出了引人注目的探索,主要表现在:(l)确定天地会创始人是福建漳浦万提喜(即洪二和尚);(2)提出了天地会创立于乾隆二十六年的新观点;(3)在研究方法上,把注意力集中在档案资料方面。
“文化大革命”结束后,特别是20世纪80年代以来,秘密社会史逐渐成为社会史研究的一个重要领域,受到了更多学者的重视,并且取得了空前的成果。除了以往比较关注的天地会、白莲教以外,其他各种民间教派、会党组织也纷纷进入研究者的视野,在整体研究和微观研究方面都取得了一批重要成果。
80年代,整理出版了一大批关于秘密社会的史料和工具书。如《太平天国革命时期广西农民起义资料》《清中期五省白莲教起义资料》《自立会史料集》《广西会党资料汇编》《萍浏醴起义资料汇编》等。中国人民大学清史研究所和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联合编辑出版的《天地会》是内容十分丰富的天地会资料书,共计七册,240余万字。[※注]魏建猷主编的《中国会党史论著汇要》和《中国会党史论著综录》对1983年以前发表的论著作了提要说明。[※注]这些工作是一项重大的基础工程,为中外学者的研究工作带来极大便利。
80年代起召开了几次秘密社会史方面的学术会议,起到了整合人才队伍、营造专业氛围、沟通学术信息、推进深入研究的作用。1984年10月在上海召开了第一届中国会党史讨论会,这次会议讨论了会党的起源、性质、地位、作用等问题,会后出版了国内第一本关于会党史研究的专题论文集。这次会议还建立了一个全国性的民间学术团体——中国会党史研究会,这标志着中国秘密社会史已经形成为一个专门的学术领域。1988年10月,在上海召开了第二届中国会党史讨论会,会议讨论了会党的阶级结构、社会功能与历史作用、民国时期的帮会以及会党与其他民间结社的关系问题。1993年,在南京召开了秘密社会史国际学术研讨会。
80年代前期,一些学者就秘密社会史相关问题撰写文章,展开争鸣。到80年代后期,蔡少卿出版了《中国近代会党史研究》和《中国秘密社会》等专著。90年代,濮文起的《中国民间秘密宗教》,马西沙、韩秉方的《中国民间宗教史》,周育民、邵雍的《中国帮会史》,秦宝琦的《中国地下社会》第二卷《晚清秘密社会》,胡珠生的《清代洪门史》等专著相继出版,掀起秘密社会史研究的小高潮。进入21世纪,路遥的《山东民间秘密教门》,彭先国的《湖南近代秘密社会研究》,刘平的《文化与叛乱:以清代秘密社会为视角》,谭松林主编的《中国秘密社会》,吴善中的《晚清哥老会研究》,欧阳恩良的《形异神同:中国秘密社会两大系统比较研究》,梁景之的《清代民间宗教与乡土社会》,雷冬文的《近代广东会党——关于其在近代广东社会变迁中的作用》,秦宝琦的《清末民初秘密社会的蜕变》和《中国地下社会》第三卷《民国会道门与黑社会》,秦宝琦、孟超的《秘密结社与清代社会》,邵雍的《中国近代会党史》,刘平的《中国秘密宗教史研究》,邵雍的《秘密社会与中国革命》,邵雍编著的《中国近代会道门史》,高鹏程的《红卍字会及其社会救助事业研究(1892—1949)》,刘平主编的《洪门与辛亥革命丛书》等专著比较集中地在十年间出版,将秘密社会史研究推向高潮。[※注]
80年代至今的三十来年时间里逐渐形成了一些研究团队和研究骨干。比较大的研究团队有上海师范大学的魏建猷及其弟子;南京大学历史系的蔡少卿及其弟子;中国人民大学清史研究所秦宝琦及其弟子。他们或是对秘密社会史各专门领域展开论述,或是集中力量撰写秘密社会通史性著作。山东大学的路遥,中国社会科学院的马西沙、韩秉方和天津社会科学院李世瑜、濮文起等主要致力于中国民间宗教的文献和田野研究。胡珠生、赫治清等在这一领域也取得了不小的成就。
经过一百年的积累,秘密社会史研究领域所取得了丰硕成果,梳理出了秘密社会的基本系统、内部结构和组织文化、大致的发展历程,以及秘密社会在各个历史时期的重大活动。
(二)主要议题
1.天地会的起源与性质
90年代之前,天地会的起源与性质是秘密社会史研究的中心内容。关于天地会创立时间有十多种看法,影响较大的是“康熙甲寅说”(1674)和“乾隆二十六年说”(1761)两种观点。
“康熙甲寅说”的首倡者罗尔纲。1932年,广西贵县修志局在搜集当地史料的过程中,发出了一批天地会秘密文件,罗尔纲将这批文件抄录下来,后来,他先后发表《〈水浒传〉与天地会》等文,提出天地会是在康熙十三年由汉族反清志士创立的。[※注]20世纪80年代,赫治清发表了《略论天地会的性质》等文,多方面地论证了“康熙甲寅说”,他的主要依据是“西鲁传说”和“严烟供词”。[※注]
1964年,蔡少卿提出了乾隆二十六年说,他在《关于天地会的起源问题》一文中认为,天地会起源于福建漳州地区,乾隆二十六年由漳浦和尚万提喜创立。蔡的根据是清朝大使汪志伊上奏的《敬陈治化漳泉风俗疏》。[※注]20世纪80年代,胡珠生、赫治清、张兴伯、陈旭麓等纷纷提出异议,他们指出:不应置大量天地会传说史料于不顾;顺治、康熙、雍正三朝的档案大都散失,不能排斥目前未发现但能证明天地会出现早于乾隆时期的档案;汪志伊的说法缺乏根据;洪二和尚和洪二房和尚不是同一个人,也许洪二房和尚是天地会一批创始人的总代称;涂喜与朱鼎元、李姓及马九龙之间的关系不清楚。20世纪80年代,秦宝琦连续发表文章支持“乾隆二十六年”说,他依靠新发现的档案资料指出:涂喜就是提喜,也就是洪二和尚;汪志伊的说法是有根据的,其根据就是乾隆五十四年(1789)接任闽浙总督的伍拉纳与巡抚徐嗣曾审讯行义和陈彪之后向清政府上报的奏折。
在天地会的性质问题上,影响最大的是“反清复明说”与“团结互助说”。
辛亥革命时期革命党人对“反清复明”观点进行了广泛渲染,产生了很大影响。陶成章在《教会源流考》一文中指出,洪门是因明太祖年号而取名,指天为父,指地为母,故又名天地会。20世纪三四十年代,罗尔纲、萧一山、周贻白分别写了《〈水浒传〉与天地会》《天地会起源考》《洪门起源考》等文,都认为天地会是明朝遗民或郑成功创立的,以“反清复明”为宗旨的秘密团体。[※注]罗尔纲的“反清复明”说和陶成章等人是有区别的,他通过对史料的研究来得出结论,故这种观点有许多支持者。
50年代中期到60年代初学界对天地会的性质展开了讨论。荣孟源等人拥护天地会创于康熙十三年的说法,认为反清复明是它的政治纲领。[※注]戴逸曾试图打破这个传统观点,把它的出现和该地区商品经济的发展联系起来,从而提出天地会较多地反映了城市平民阶层的要求。魏建猷指出天地会的成分大多为破产失业的农民和手工业者。[※注]邵循正指出天地会的阶级成分仍然以破产农民、手工业者、运输工人和流氓无产者为主要成分,因此,把它和资本主义生产关系联系起来是不妥当的。[※注]
70年代末以来关于天地会的性质又起争论。秦宝琦指出:天地会系明朝遗老为“反清复明”而创立的论点,并无确凿的史料根据;在现存史料中,未见有天地会以“反清复明”为宗旨而创立的记载;这个口号只是在嘉庆初年才在天地会逐渐出现。这些关于天地会性质的讨论,注意使用计量统计的方法,如蔡少卿分别对乾隆、嘉庆、咸丰年间和辛亥革命时期天地、江湖会成员身份的统计,秦宝琦对天地会创立初期漳浦卢茂起义成员的身份统计,更加实证地揭示了会党的阶级结构。陈旭麓指出:天地会是基于政治上的抗清要求而产生的,但是经济上的互助要求才是它长期活动和发展的重要保证。也有学者指出,天地会起初主要为了互助,后来了为适应组织发展和反抗清统治者镇压的斗争需要,提出了“反清复明”一类口号,逐渐带上了政治色彩。[※注]
2.秘密社会的变迁
中国近代秘密社会本身的演变,最主要的成果为2002年谭松林主编的《中国秘密社会丛书》。[※注]曹新宇、宋军和鲍齐撰写的第三卷《清代教门》和仲伟撰写的第五卷《民国会道门》论述了教门的演变。《清代教门》指出,清代是秘密教门充分发展的时期,不仅名目繁多,信徒剧增,而且有些是新出现的,如九宫道、在理教、大刀会等。作者认为在晚清,随着民主革命的兴起,秘密教门逐渐开始向会道门转化。《民国会道门》论述了民国时期有关会道门组织内幕、戒规、活动以及发展演变过程。欧阳恩良和潮龙起撰写的第四卷《清代会党》和邵雍撰写的第六卷《民国帮会》论述了会党向帮会转化,帮会向黑社会转变的过程。《清代会党》讨论了哥老会与近代湘军的关系,也指出,咸同年间粮船水手中的罗教信徒正式形成了青帮,辛亥革命时期秘密会党急剧分化,除少数会党首领接受革命党人的引导,走上民主革命的道路外,大多数会党仍然从事打家劫舍或杀人越货的活动,有些还成为统治阶级的工具,开始向黑社会转化。《民国帮会》指出,民国时期的秘密会党,大多衍化为黑社会,成为统治阶级的工具。在北洋军阀统治时期,许多帮会首领成了军阀或外国侵略势力的鹰犬,有些本身就成了军阀、官僚,后来又与国民党相勾结反对共产党,一些帮会头子成了国民党的“党国要人”,大多数帮会组织变成了黑社会。
秦宝琦的《清末民初秘密社会的蜕变》系统论述了清末民初秘密教门如何从以下层群众为主的结社组织蜕变为以官僚、地主、商人为主的会道门;部分秘密会党如何从下层群众互济互助和自卫抗暴的结社组织蜕变为黑社会组织。[※注]秦宝琦的《中国地下社会》第三卷《民国会道门与黑社会》认为,民国年间的洪门,来源于清代的天地会与哥老会,青帮也来源于清代漕运水手中的行帮组织——安清道友等。不过,民国年间的洪门或青帮,均已经不再是下层群众的互助和抗暴性质的组织。有的蜕变为军阀、官僚的工具,有的蜕变为黑社会组织,只有从海外洪门衍化来的中国致公党,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帮助下,走上了革命的道路。民国年间的会道门也是同明清时期的秘密教门既有联系又有区别。联系不仅表现在两者大多有组织方面的渊源关系,而且会道门歪理邪说也大多来源于秘密教门的基本教义。两者的区别,主要在于它们所处的历史背景有所不同,因此,其社会功能与历史作用也就必然有所区别。民国初年的会道门,则成为官僚、军阀聚集实力,角逐政坛的工具,或成为具有政治野心的教主企图建立神权统治的工具,而且在抗日战争时期,会道门中大多数投靠日本侵略者,充当日本帝国主义侵略中国的帮凶。[※注]
郑永华、赵志的《近代以来的会道门》一书概论了民国时期多种形式的会道门,说明会道门在不同历史时期、不同具体环境下产生了截然不同的社会功能。认为会道门的产生与发展,是社会多种矛盾交互综合作用的结果,既有极其深刻的阶级根源、思想根源和社会根源,也有其自身的文化根源和悠久的历史传承。[※注]
吴善中的《晚清哥老会研究》认为,哥老会起源于川黔等地,并无明确的政治主张或种族意识的嘓噜。该书认为在从嘓噜向哥老会的演变过程中,边钱会、青莲教产生过重要的影响;湘军内部早就存在的盟誓结拜、结为“兄弟兵”的风气对哥老会的迅速发展有重要意义;在同治年间哥老会已经首先在两湖地区崛起;而哥老会在长江中下游地区的迅速蔓延与扩张是在同治、光绪年间,其中游兵散勇、客民、盐枭等势力起着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注]
刘平的《文化与叛乱——以清代秘密社会为视角》,主要从文化角度着眼来研究清代的秘密会党与秘密教门。从哥老会自身的体制、经典文献、隐语传播、偶像崇拜以及举行仪式的地点等问题入手,分析了哥老会所载的《十条》和《十款》的内容以及象征意义。刘平认为,包括哥老会在内的会党与秘密教门一样,也是传统农业社会的产物。会党分子尤其是头目更多的是一些流氓无产者,他们以江湖义气相标榜,以巫术、宗教等手段固结人心。大多数秘密社会的叛乱,尽管其思想信仰中包含明显的反政府倾向,但一般都旨在敛钱、抢劫,因而也应归类于反社会类型。[※注]
刘平的《中国秘密宗教史研究》,从宏观层面探讨中国秘密宗教的基本内涵,认为,民国时期,民间教派演变为会道门,并形成自身武装(如大刀会、红枪会),与各种政治势力折冲樽俎,对社会发展产生巨大影响。1949年以后,中国政府开始大规模扫除旧的社会势力,取缔会道门成为一场运动。然而会道门旧势力并没有真正消失。[※注]
梁景之的《清代民间宗教与乡土社会》关注清代民间宗教的结构性研究,力图在信仰体系构成、宗教群体构成、宗教修持和体验、民间宗教与乡土社会关系四方面,勾勒出清代民间宗教实况。[※注]
欧阳恩良的《形异神同》比较了教门与秘密会党的共性与个性,考察了秘密社会成员的入教(会)心态、情感意识与伦理价值取向;以数据明确了秘密社会成员的构成以及不同时期、不同地区的组织发展状况;比较了教门与会党之间的组织结构及其运行机制;探究了秘密社会与民间文化、民俗事象的解释。[※注]
3.秘密社会与近代政治
中国秘密社会与中国政治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而且中国秘密社会史研究很长时间都是在革命史、政治史视角下展开,因此秘密社会与近代政治是中国秘密社会史研究的重要内容。
会党与太平天国。许多学者认为,会党起义是太平天国农民运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会党的积极作用主要在以下两方面:一是会党活动掩护了拜上帝会的活动,鼓舞了太平天国起义领导人的信心,为太平天国起义提供了宝贵的经验;二是会党通过发动起义和直接加入太平军,减轻了清军对太平军的军事压力,壮大了太平天国农民运动的声势。不过,1978年,蔡少卿撰文指出,太平天国后期,在处理与天地会的关系方面没有统一的政策,双方合作的好坏取决于各地将领和当地天地会的态度。
会党与教案。20世纪50年代,李时岳撰文指出,在1884—1894年,会党成了反洋教运动的核心力量或主导力量。有学者在研究了1891年长江流域的反洋教斗争后,认为哥老会在传递、散发反洋教宣传品、预谋申连、组织发动长江中下游地区群众反洋教斗争中发挥了重大作用。1982年胡汉生撰文指出:哥老会是余栋臣发动武装反洋教斗争的桥梁和纽带,也是起义军失败的重要因素之一,由于余栋臣提出的“扶清灭洋”口号中的“扶清”很难被致力于反清复明的哥老会所接受;大量流氓无产者涌进哥老会,不断腐蚀和破坏着起义军的队伍;余栋臣有效地利用了哥老会组织,又被这个组织束缚住手脚,最终导致了起义的失败。
会党与辛亥革命。许多学者认为,辛亥革命时期的会党开始与资产阶级革命派互相联合、互相渗透,其反抗封建统治的积极作用远远超过以前的任何时期,资产阶级革命党联络会党不断发动起义为武昌起义做了准备,武昌起义的胜利,不只是取决于新军士兵的发难,同时也是会党群众和响应的结果。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学者认为,在肯定会党在辛亥革命的积极作用时,还要看到它的许多消极面。有人认为会党的种种弱点在辛亥革命时期表现得很充分,实际上起了降低革命派组织的政治水平、扰乱社会治安、为旧势力所利用等消极作用。1982年,杜德凤撰文指出,会党这种落后性的组织又往往容易被地主豪绅势力所操纵,加上他们带有盲目的破坏性,因此有的会党变成了反动力量。
由刘平主编的《洪门与辛亥革命丛书》对会党与辛亥革命的关系进行了详细论证。该丛书包括李恭忠、黄云龙的《发现底层:孙中山与清末会党起义》,孙昉、刘旭华的《海外洪门与辛亥革命:外一种:辛亥革命时期洪门人物传稿》,孙昉的《西北哥老会与辛亥革命》与欧阳恩良的《西南袍哥与辛亥革命》。[※注]《发现底层:孙中山与清末会党起义》重点描述了1895年广州起义、1900年惠州起义、自立军起义、1906年萍浏醴起义与1907—1908年粤桂滇大起义中会党与革命的关系。《西北哥老会与辛亥革命》主要说明了哥老会在西北地区拓展空间的过程以及同盟会与西北哥老会关系的演变过程。《西南哥老会与辛亥革命》认为:西南袍哥的生存发展与这一地区传统的社会组织习俗紧密相关。《海外洪门与辛亥革命》认为海外洪门对辛亥革命做出了极大的奉献,却未能得到应有的政治回报和待遇。
《民国会道门》认为民国初年,秘密教门仍坚持维护和要求复辟君主专制,反对共和政体,许多教门首领还与清朝遗老的宗社党相勾结,企图推翻民国政府,复辟清朝统治;“五四”新文化运动兴起后,教门首领们又大肆诋毁民主与科学,宣扬迷信和封建主义的纲常名教,并且迎合失意军阀官僚的需求;抗日战争时期,会道门头子又与日本侵略势力相勾结,充当汉奸;解放战争时期,会道门头子与国民党特务相勾结,反对人民革命。
邵雍所著《中国近代会党史》,从横向上来说,作者借助会党在近代中国产生、发展、消亡这一主线,勾勒出会党在太平天国运动、反洋教运动、辛亥革命、国民革命、土地革命、抗日战争、解放战争等重大历史事件中与历届政府和其他社会团体之间错综复杂的关联。将会党的兴起、分化及流变都投放于区域社会文化的大环境中,是该书的重要特色。为了凸显太平天国时期会党运动的区域化特征,作者特意精选闽南小刀会、上海小刀会、两广天地会、湖南“征义堂”、江西“边钱会”、浙江“金钱会”、台湾“八卦会”等区域性的会党起义为研究个案,如此安排既反映了整个会党群体的共性,也展示出这些组织的地域不同时期存在的较大差异。认为“处于社会底层的会党群众一贫如洗、一无所有,往往比其他人更倾向于使用非法手段去实现自己的目标。因此同盟会联络会党进行武装起义是历史的必然”。“近代会党在与外国侵略者的民族斗争中有过比较积极的表现,也有不光彩的阴暗面。会党毕竟是少数人的利益集团,其政治的责任感与方向感比较模糊,这就注定了它具有极强的游离性和善变性。”[※注]
邵雍编著的《中国近代会道门史》重点探讨了自鸦片战争以来,会道门在中国近代各重大历史事件中的表现,用较多的篇幅重点论述了各种会道门的组织结构、社会功能以及政府、会道门群体、民众三者之间的互动关系,揭示了近代中国社会的潜在紧张和社会矛盾。作者注重史料挖掘,力求展开细密的实证研究。[※注]
邵雍的《秘密社会与中国革命》,共分“秘密社会与辛亥革命”“北洋军阀时期的秘密社会”“中国共产党与城乡秘密社会”“秘密社会与土地革命”“秘密社会与抗日战争”“秘密社会与解放战争”以及新中国成立后秘密社会走向没落的“最后的较量”七章,将秘密社会与中国革命关系的研究一直下延到现当代。作者充分注意到秘密社会中帮会与教门两大部分的平衡,加强了对后者的研究,其中关于悟善社、宗教哲学研究社等内容在其他学术著作中多语焉不详,大同民主党则未被提及。本书的亮点是关于中共与秘密社会关系的论述。作者利用新公布的共产国际、联共(布)的相关档案资料,第一次较为完整地介绍了共产国际与中国共产党对秘密社会的观点及其策略的变化。作者认为秘密社会对中国革命从组织、过程到结果既有积极的影响,也有消极影响。作者实事求是地指出了土地革命时期中共在秘密社会工作上的一些失误,认为中国共产党组织和红军对加入革命队伍的帮会警惕不够、改造不及时还只是个别地区局部存在的问题。在全局上,党组织和红军在帮会工作方面普遍存在着严重的“左”倾偏见,犯了“左”倾错误,给革命事业带来了许多不应有的损失。中共在处理与秘密社会的关系上,从最初的缺乏经验到后期的游刃有余,也为其政权的稳固奠定了基础。[※注]
4.秘密社会的区域性
秘密社会在空间上总是与某些特定空间相联系,秘密社会史研究或多或少都具有区域性,加之史学领域内宏观论述逐渐走向微观史学,越来越多的学者注重从区域性视角探讨秘密社会史。两湖哥老会、抗战时期山东秘密社会、山东秘密教门、福建秘密社会、湖南秘密会党、广东秘密会党等,都有学者进行专门探讨。
彭先国的《湖南近代秘密社会研究》较系统地阐释、解读了湖南会党百余年的发展历史,探寻湖南会党在近代历史上发生、发展的基本特点与规律。该书交代了天地会与哥老会在湖南的交替以及湖南哥老会的组织特点与活动规律,指出太平天国战争结束后,湖南哥老会占山据地,开始向集团化方向发展,成员结构也趋于本地化。该书分析了士绅与会党、近代型知识分子与会党相联络合作的历史动因、成败得失。[※注]
雷冬文的《近代广东会党——关于其在近代广东社会变迁中的作用》分析了咸丰年间广东天地会的反清起义、广东天地会与外国侵略者及广东士绅的关系,以及广东天地会与太平天国的关系。该书还论述了广东会党在辛亥革命前后的反清斗争,民初广东会党与革命党冲突的原因、特性与功能,并探讨了广东会党的匪化问题及其对社会变迁的影响,广东会党与孙中山的进一步合作及会党与工农运动的关系,抗战中广东会党的分化,解放战争时期广东会党的极端化发展变化。[※注]
路遥的《山东民间秘密教门》既是一部详尽的调研报告,也是一部严密的学术著作。其中以大量的调查资料对一炷香、八卦教及其分支离卦教、九宫道、一贯道、一心天龙华圣教会、红枪会等九个重要教门的历史做了深入的分析。该书勾勒了山东民间秘密教门历史与概况轮廓,解读了山东民间秘密教门制定的许多灵文、咒语或法语。[※注]
梁家贵的《抗日战争时期山东秘密社会研究1937—1945》认为,国民党为了巩固其一党专政、排斥打击其他政治势力尤其是中共力量而拉拢利用秘密社会,中共从全民抗战的立场出发,积极团结、争取它们抗日,并在斗争中改造它们,而日本侵略者则利用、操纵山东一些教门、帮会势力,充当汉奸鹰犬,残害民众,围剿抗日力量。
邵雍的《近代江南秘密社会》梳理了近代江南的秘密社会的变迁脉络,认为上海是秘密社会聚集的城市,根源在于其发达的商品经济为贫民提供了生存的机遇。江南多种多样的会道门平等相处,其在江南社会的工业化转型中发挥了特殊的作用。该书提出了一个不同于以往学界的认识,即近代江南的秘密社会主要扎根在城市,而非贫苦的乡村。[※注]
近代秘密社会史研究最初主要依据秘密社会本身留下的会簿宝卷等文件从内部着手研究秘密社会本身变迁的历史。秘密社会内部流传下来的文本,经过几十年、上百年,甚至几百年的流变,其中的一些内容已变得不很准确,也不能准确反映时代特征。
20世纪60年代初,从社会等因素分析秘密社会的研究路径开始兴起。这种研究路径使秘密社会史研究发生两个显著的变化。一是跳出秘密社会内部的文本和传说,以社会经济变迁为背景,从外部各方面对秘密社会的记录、观察和评论入手,来研究秘密社会本身的变化,二是研究秘密社会与外在社会环境之间的关系。蔡少卿的《关于天地会的起源问题》一文,从档案入手,兼顾地方志、时人的文集和笔记、报刊、回忆录、外文记载,还亲自访问一些健在的当事人,进行社会学式的分析,即反映了上述趋向。受时局的影响,这种趋向深受革命史观的影响。比较关注秘密社会的性质和历史地位,多强调其作为下层阶级的互助组织,突出其在“反封建斗争”中的积极作用。
80年代,社会史复兴的大背景下,才真正实现从社会等因素分析秘密社会。城市化、移民、游民、传统文化、区域社会文化环境与秘密社会兴起、发展的关系,秘密社会与近代政治、社会变迁的关系等内容被纳入研究的范围。
五 社会治理
社会治理古已有之,作为学术概念的“社会治理”却是近些年才被频频使用。国家治理、政府治理和社会治理等概念的学术定义和内涵认识呈现多样性,迄今尚未形成普遍认同和共识。迄今为止,使用“社会治理”概念的史学论著并不多见,然而历史上的社会治理确实是不容忽视的问题,它很可能成为未来社会史研究的重要领域。故本书对使用“社会治理”概念进行研究的论著,以及没有使用这个概念,但涉及社会治理问题的论著略作分析。本书有关社会群体,以及乡村与城市社会研究等专题均涉及社会治理问题,在此主要讨论使用“社会治理”概念进行研究的论著,以及与赌博、毒品、土匪等社会问题有关的社会治理方面论著。有关近代社会治理研究的评述文章已有多篇,[※注]本书在借鉴上述成果的基础上,对从社会史视角对近代赌博、毒品、土匪等社会问题及其治理进行研究的成果进行梳理。
使用“社会治理”概念进行研究的论著主要有任吉东的《多元性与一体化:近代华北乡村社会治理》、张健的《中国社会历史变迁中的乡村治理研究》、胡恒的《皇权不下县?清代县辖政区与基层社会治理》、杨银权的《清朝陕西地方社会治理视野下的士绅研究》等。
任吉东的《多元性与一体化:近代华北乡村社会治理》关注村内部的各级组织管理与制度的发展演变,通过对其脉络的梳理和功能的解读,反映出地方社会在自我运行过程中的职能,以及在国家治理中的地位和作用。该书力求从最基层、最普通的民众视角,如实反映在村民行为与言辞下所体现的大众心态与集体话语,明确乡村治理在村民内心的认知程度与自我定位,揭示作为国家延伸机构的地方组织对民众的影响。[※注]
张健的《中国社会历史变迁中的乡村治理研究》将宏观研究与个案研究相结合,以乡村社会既存的三套权威系统,即国家治权、乡村精英和农民为分析框架,考察了中国传统社会乡村治理、近代社会乡村治理、集体化时期的乡村治理和改革开放后的乡村治理。[※注]
胡恒的《皇权不下县?清代县辖政区与基层社会治理》围绕明清之际基层社会治理模式转型这一核心问题,由清代州县佐杂官的分辖及在此基础上形成的县辖政区为切入点,以顺天府、广东、四川南部县、江南、福建、甘肃、新疆等区域为个案,探讨了清代县辖政区的渊源、类型、空间分布及其与基层行政、法律实践、市镇管理、钱粮征收、州县置废、地区开发的复杂关系,力图从中国本土行政实践中寻找到清末以来县以下区划的历史渊源,对在学术界影响较大的“皇权不下县”等相关理论假说也予以反思。[※注]
杨银权的《清朝陕西地方社会治理视野下的士绅研究》指出,从士绅参与地方社会治理的方式来看,官绅合作是主要形式。许多士绅正是在地方官员的委托下参与了地方社会大型公共工程,如桥梁水利、书院学校、庙宇城池的兴建等。[※注]
近代的毒品问题及其治理研究取得了不少成果。
中国近代史上的毒品尤其是鸦片对中国社会产生了广泛影响。晚清时期,一些有识之士著书检讨清政府鸦片战争失败之教训,兼论战前禁烟及战后鸦片弛禁状况。较早的有关中国鸦片问题的著述,是1896年刊印的李圭《鸦片事略》。民国时期,毒品作为社会问题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民国时期有关中国烟毒问题的著述主要有于恩德《中国禁烟法令变迁史》,以及罗运炎《中国鸦片问题》《中国烟禁问题》《毒品问题》等。[※注]《中国鸦片问题》讨论了鸦片溯源、流毒、产额、贸易等问题。《中国禁烟法令变迁史》分5个时段讨论禁烟法令变迁:1729—1830年为初期禁烟时代;1830—1858年为严厉禁烟时代;1858—1906年为弛禁时代;1906—1926年为复兴时代;国民政府时代。该书主要记述禁烟法令发生的原因及推行结果,包括鸦片的种植、售吸和贩运,关于鸦片的社会舆论,拒毒运动,禁烟法令的执行、影响,等等。《中国禁烟法令变迁史》的分析框架为后来的研究者所继承,之后的论著时间段多后延,具体的时间段划分也略有分殊,内容更为丰富。
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社会史研究的兴起,对毒品问题的研究有所增多,学界纷纷推出毒品史方面的论著。从宏观上进行分析的有朱庆葆、蒋秋明、张士杰的《鸦片与近代中国》,蒋秋明、朱庆葆的《中国禁毒历程》,王宏斌的《禁毒史鉴》,马模贞等编著的《中国百年禁毒历程》,苏智良的《中国毒品史》,傅建成的《百年瘟疫:烟毒问题与中国社会》,齐磊、胡金野的《中国禁毒史》,邵雍的《中国近代贩毒史》,王金香的《中国禁毒史》等论著。[※注]这些论著对鸦片问题的由来,洋鸦片的合法化及猖獗,国内自种罂粟的兴起与发展,清末民初的禁烟运动与成效,毒贩在近代中国的发展演变、他们的社会网络以及经营之道,军阀割据与鸦片泛滥,国民政府时期的毒品泛滥与禁毒,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禁毒运动,上海万国禁烟会等问题的研究均有所深入。近代中国的毒品问题不仅是外交问题、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更是社会问题,一些论著从社会史的视角考察毒品问题的由来及治理。如朱庆葆、蒋秋明、张士杰的《鸦片与近代中国》从社会史角度对近代中国的鸦片问题进行了分析考察,阐明了鸦片泛滥的原因及危害,剖析了鸦片与民众生活,鸦片对近代政治、经济、外交等方面的影响,揭示了鸦片问题与近代中国社会的关系。
有关各地毒品史的论著有秦和平的《云南鸦片问题与禁烟运动1840—1940》和《四川鸦片问题与禁烟运动》,肖红松的《近代河北烟毒与治理研究》,苏智良等的《上海禁毒史》,尚季芳的《民国时期甘肃毒品危害与禁毒研究》等。[※注]这些著作已经涉及云南、四川、甘肃、上海等区域。
中共治理毒品工作涉及中共政权与乡村社会互动。齐霁的《中国共产党禁毒史》在上篇论述了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禁毒活动,对华北根据地解放区禁毒斗争、成就及经验进行了梳理与归纳。[※注]肖红松的《中共政权治理烟毒问题研究:以1937—1949年华北乡村为中心》,以1937—1949年中共在华北抗日根据地、解放区治理烟毒活动为考察对象,分析了该地区烟毒基本形态、社会根源以及中共治理烟毒的理念、举措、效果;继而透过治理烟毒活动讨论中共革命政权与乡村社会如何互动。作者指出中共烟毒治理政策与具体实践之间既有一致也有差异的史实,梳理中共受诸多因素制约而不断调整政策、不断克服障碍走向胜利的过程,揭示中共革命政权与农民大众的关系是一个排斥、融合的多重互动过程。[※注]这些著作以及一些论文认为陕甘宁边区、川陕苏区,华北抗日根据地解放区设置了较为完备的禁烟机构,颁布了禁止种植鸦片、贩运、吸食毒品的法规法令,进行了大规模的社会宣传动员,在禁毒实践中发动群众,严格奖惩,赋予群众查毒禁毒之权,把禁毒斗争变成广泛的群众运动,这些禁烟禁毒活动取得了显著效果。
有数本专著对日本侵华期间的鸦片毒化活动展开研究,如日本江口圭一的《日中鸦片战争》,韩国朴檀的《中日战争与鸦片(1937—1945)——以内蒙古地区为中心》,李恩涵的《战时日本贩毒与“三光作战”研究》,吕永华的《伪满时期的东北烟毒》,王宏斌的《鸦片——日本侵华毒品政策五十年》,曹大臣、朱庆葆的《刺刀下的毒祸:日本侵华期间的鸦片毒化活动》等。[※注]这些著作论述了日本在中国各地实行毒品专卖制度、大肆进行毒品生产和销售、诱使民众吸食毒品的罪恶史;也揭露了日本为维持其殖民地和占领地,经由鸦片政策的实施,利用鸦片收入解决财政困难的目的。
毒品史资料整理方面取得了不少成绩,主要有上海市禁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海市档案馆编的《清末民初的禁烟运动和万国禁烟会》,马模贞主编的《中国禁毒史资料》,苏智良、赵长青主编的《禁毒全书》,史志诚主编的《陕甘宁边区禁毒史料》等。[※注]这些资料依托各级档案馆藏禁烟禁毒档案,包括禁毒机构、政策法规、禁毒工作、典型案例、报刊言论,以及国外禁毒立法、国际禁毒等资料。
总之,现有的毒品史论著研究内容主要集中在鸦片烟祸,毒品与军阀,毒品与政府税收研究,毒品与农村经济研究,日本毒化中国问题,历届政府禁毒政策、禁毒运动及经验教训等方面。从阐释政策、论述史实、总结经验等宏观研究逐步趋向微观研究,从单纯政治视角拓展到政治、经济、外交、社会等多视角探究。
近代中国乡村危机持续发展,民族危机也日益尖锐,各地匪患大炽,引起了中外人士对土匪问题的关注和初步探索。
20世纪二三十年代出版了一些有关土匪的论著。如何西亚编的《中国盗匪问题之研究》,日本学者长野郎的《土匪·军队·红枪会》等。[※注]这个时期的土匪研究涉及的主要问题包括土匪概念的界定、土匪的分类、土匪产生的根源、土匪的组织结构、土匪的生活状况、土匪枪械的来源、土匪的隐语、土匪的分布等。
20世纪80年代土匪史研究取得一系列新成果,如吴惠芳的《民初直鲁豫盗匪之研究(1912—1928)》、赵清的《袍哥与土匪》、英国学者贝思飞(Billingsley,Phil)的《民国时期的土匪》、蔡少卿主编的《民国时期的土匪》、彭先国的《民国湖南土匪史探》、邵雍的《民国绿林史》、何文平的《变乱中的地方权势:清末民初广东的盗匪问题与社会秩序》、袁文伟的《反叛与复仇:民国时期的西北土匪问题》等。[※注]
英国学者贝思飞所著《民国时期的土匪》勾勒了民国时期中国土匪的概貌、性质、特征,匪帮内部的结构、组织层次、生活方式、行动准则,土匪与地方政权、军阀、农民、革命党派、革命者之间的关系与互动。他指出,土匪群体分成单纯的匪帮、综合的匪帮、匪军三种基本类型;匪患问题是民国时期社会危机、经济危机和政治危机的综合表现,土匪活动的发生与发展和民国时期的社会矛盾有着深刻的内在联系;长期失业的农村劳动力是土匪的基本来源;土匪加入匪帮在心理上有满足感,土匪的严重暴力行动是心态失衡后的生理宣泄的结果。
蔡少卿主编的《民国时期的土匪》讨论了土匪的定义、种类、来源、内部组织,土匪与秘密社会、军队的关系,土匪与革命的关系。除此之外,还分别探讨了各地的土匪,如东北马贼,苏鲁豫皖地区的土匪,湘鄂赣地区的土匪,云贵川地区的土匪与袍哥,闽浙两广地区的土匪与海盗,太湖运河地区的土匪与盐枭,西北地区的土匪。邵雍所著《中国近代绿林史》按时间顺序将近代绿林的历史分为几个阶段:19世纪下半叶为中国近代绿林的发轫期,19世纪和20世纪之交是膨胀期,北洋军阀时期为盛行期,南京国民政府时期为衰落期,抗战时期为分化期,民国末年是衰亡时期。该书对每个时期不同地域的土匪进行了介绍,讨论了国民政府对绿林的利用、围剿,中共对绿林的政策等问题。
蔡少卿主编的《民国时期的土匪》和邵雍所著《中国近代绿林史》等宏观性论著已经涉及不同地域的土匪,还有一些论著专门讨论某地的土匪,推动各地区的土匪研究不断深入。吴惠芳的《民初直鲁豫盗匪之研究》对直鲁豫盗匪的时代背景、种类、巢窟分布、盗匪的组织规律与隐语、盗匪的武器、战术和习性、盗匪的祸害与影响都做了积极的探索。赵清的《袍哥与土匪》专门探讨了四川袍哥的起源,开山立堂及其纪律、活动联络方式,袍哥的发展与军队土匪的关系等问题。彭先国的《民国湖南土匪史探》分析了湖南土匪的内部系统、反社会行为、民国政府对土匪的围剿、中共根除匪患等。何文平的《变乱中的地方权势:清末民初广东的盗匪问题与社会秩序》,在重建清末民初广东盗匪问题史实的基础上发现,广东盗匪在规模上并非全国之最,其对社会的破坏也不是最严重的。广东盗匪问题既有全国盗匪问题的共有特点,也表现出鲜明的地域性特点,同样对清末民初广东社会经济、政治的发展,产生了不可忽视的影响。袁文伟的《反叛与复仇:民国时期的西北土匪问题》分析了导致西北土匪滋生的乡村危机、政治危机以及文化危机,讨论了西北土匪的类别、发展阶段、分布概况,土匪与秘密社会的关系、土匪与民主革命的关系,探讨了对土匪的治理。莫代山的《民国时期土家族地区土匪活动与社会控制》以酉水三村调查为基础分析了民国时期土家族地区土匪活动类型、产生的原因、政府与乡村社会对其采取的控制、土匪的反控制和土匪活动产生的社会影响。一些论文探讨了各地的土匪,东北、华北、西南、西北、华南、华东、华中等地区均有所涉及。
土匪研究的主题包括土匪的界定、兴起原因、成员、结构,土匪与其他社会组织的关系,土匪与军阀、军队的关系,土匪与革命的关系等。
学界对土匪的界定有不同的看法。1969年,英国社会史学家霍布斯鲍姆出版了《匪徒:秩序化生活的异类》,书中提出了“社会土匪”的概念。[※注]贝思飞认为,真正的土匪是越出法律范围进行活动而又不反对制度的人。[※注]吴慧芳对霍布斯鲍姆提出的“社会土匪”思想提出质疑。他通过对“临城劫车案”的分析,提出盗匪活动是一种复杂的社会现象,很难以一套架构作通盘的解释,特别是在不同地区、不同时期的背景下更是如此。[※注]蔡少卿指出:土匪就是超越法律范围进行活动而又无明确政治目的,并以抢劫、勒索为生的人。[※注]
土匪有不同的类型。贝思飞将土匪分为临时性土匪和职业性土匪两种。[※注]蔡少卿提出,应该按照土匪活动的地域特点、性质及土匪的组合方式、活动规模、持久能力等不同的标准对土匪进行分类。如按地域分,土匪分成山匪、平原的马贼及响马、边界土匪、海盗和湖匪;按性质,则土匪有侠盗、兵匪、会匪、教匪等区别;按照组合方式、活动规模、持久能力等因素来划分,则可将土匪分成暂时性的匪帮、半永久性的匪帮和土匪军队三种类型。[※注]
一些论著讨论了土匪的组织结构。学界多认为,土匪的基本成员来源于流离失所的无业游民、溃散的士兵及在社会变迁中缺乏谋生技能的人。关于土匪的首领,贝思飞根据其成就和能力分为“地痞”“恶霸”“阴谋家”“政客”等几种类型。蔡少卿认为,民国时期的土匪头目,往往不是生活所迫,而是政治、道德和个人气质的原因,他们之中固然有一部分是来自农村下层社会,但也有相当一部分人来自上层阶级和一些边际的团体。他根据匪首来历和从事盗匪活动的特点,将其分成侠盗型、复仇型、升官发财型、兵痞型、惯匪型和恶霸型等。贝思飞和蔡少卿都根据人数多寡将土匪团伙分成三种组织形式:小股土匪、大股土匪和土匪军队。组织形式从简单到复杂直至仿照军队组织形式。小股土匪一般由一两个头领在地方上拉起杆子,聚集数十人,通过结拜结成匪帮,在小范围内活动,其结构简单,只有一个头目,以下皆为弟兄。大股土匪一般由数个或数十个小股土匪联合组成,共推势力较大的一股匪首为大头领,称为大爷,以下头目依次为二爷、三爷、四爷等。这类土匪人数少则数百,多则成千甚至上万,活动范围也较大。土匪军队则是指军队化的土匪和土匪化的军队,其内部组织按军队编制而成,设军、师、旅、团、营、连、排等。蔡少卿还指出,在土匪内部,土匪一般以人、枪入股,按股分脏。
不少论著探讨了土匪出现的原因。何西亚的《中国盗匪问题之研究》认为盗匪产生的根源有一般原因和特殊原因。[※注]一般原因包括内乱之影响、经济之破产、天灾之流行与贫富之悬殊。特殊的原因有招抚之诱惑、绑票之恶例、生活奢华之流弊、小说戏剧之恶化、传统的侠义观,以及因怨愤与报复而入盗者。该书归纳了土匪产生的大部分原因,不过一些论证太简略。之后的论著补充了另外一些因素,对何西亚所提及的各点也有更为具体的说明。如刘平指出,外国商品的侵略、阶级关系的恶化、苛捐杂税的剥削、各级政府及军阀豪绅的敲诈、连年兵焚的摧残、剩余人口的急剧增加等,都是产生土匪的不可忽视重要因素,然而,就太湖地区而言,地理环境与经济背景、太湖枪匪与淮军流入、辛亥时期的社会动乱这三个因素更重要。[※注]谭属春认为旧中国殖民地半殖民地的社会地位,是近代中国匪患日趋严重的根本原因,中国落后的自然经济,近代中国道德的沦丧,武侠之风的盛行及错综复杂的民族矛盾和宗族冲突,对近代中国匪患产生了极为重要的影响。[※注]众多论著提出了土匪出现的原因,可谓五花八门,然而这些因素与土匪出现之间的因果关系是否存在,二者联系到底有多紧密,这都是需要慎重对待的。
学界探讨了土匪与袍哥、帮会、神兵、红枪会等社会组织的关系及区别。
赵清的《袍哥与土匪》专列有一章讲述土匪与袍哥的关系。刘平从社会背景、宗旨、成分、组织结构、活动内容、宗教信仰、秘密仪式、誓词戒律、历史作用等方面探讨了会党与土匪的共性和差异,并认为近代会党与土匪的关系经历了天地会、哥老会、土匪三个时期。会党和土匪都是穷苦人特别是游民无产者的聚合体,但两者的宗旨和成分还是有差别的。会党的组织结构比较完备、稳定,匪股则比较原始、松散;会党的宗教信仰、秘密仪式、誓词戒律、隐语暗号相应完备,土匪在这方面则简单得多。会党的活动内容十分广泛,政府视为不法的事情都与他们有关,土匪活动则比较单纯。会党有革命的进步性,但也有破坏性和政治盲目性;土匪也兼有会党的双重作用,但一味注意打家劫舍,力量比较单薄,只有在革命运动高潮到来时才纷纷卷入。[※注]彭先国指出,湘西土匪是帮会化的土匪,抗日战争前,是哥老会的匪化时期,此后,土匪内部青帮、红帮合流是它的基本特点。土匪中有帮会,这在湘西土匪中是一种普遍现象,但湘西的帮并不等于土匪,也不是所有的土匪都有帮会组织。土匪内部缺少制约,在对外抢劫上没有顾忌,而不像帮会有戒律约束。土匪的行为已经把自己与社会对立起来,而不像帮会有既定的政治目标或社会目标。[※注]
学界多注意到近代,尤其是民国时期兵匪之间的相互转化。
何西亚的《中国盗匪问题之研究》指出,战争中败者的溃兵散卒成群结队滋扰乡里,摇身一变,成为土匪。战胜者在结束战事后,额外之兵势必裁汰,一些懈惰成性的退伍游勇,久不惯自食其力之生活,往往流为盗寇。贝思飞所著《民国时期的土匪》认为,北洋军阀和国民党军阀的统治,是土匪滋生最好的温床,军阀混战和政权分裂又使得兵匪之间的互相转换成为一种必然,土匪成了军阀之间政治平衡的关键因素。蔡少卿、杜景珍指出,军阀军队与土匪之间的关系不但不是水火不容,而是“共存共荣”的关系,在一定条件下,兵可以转而为匪,匪也可以升格为“官军”。兵匪把中国的盗匪活动提高到一个新的不同于以往的程度。[※注]张欣认为军阀时期割据混战所造成的经济衰败,使破产农民和游民成为军队的主要兵源。在中央政治权威衰败的情况下,各派军阀大量地收编溃兵和土匪,从而造成军纪败坏,士兵逐渐匪化。军官与士兵的素质明显呈劣化趋势,缺乏军事训练和政治教育,从而导致军队军纪废弛,背离了军队在国家政治中的职能,导致其本身就成为社会的动乱之源。[※注]
关于土匪与政治、革命的关系,一部分人认为,土匪的活动缺乏明确的政治目的,另一部分人则认为土匪活动本身是没有政治性的,但它有可能成为政治斗争的工具。贝思飞的《民国时期的土匪》指出,土匪可能成为革命者的不可靠的合作者,革命者对待土匪的态度与昔日争权夺利者对土匪的态度没有什么区别。蔡少卿的《民国时期的土匪》将土匪与革命的关系放在不同时期论述。资产阶级革命者以一定的物质、地位的诱惑吸引土匪参加革命,仅仅是一种利用。中国共产党则把自己的革命宗旨、组织原则运用到土匪的改造上,使之成为真正的革命者,对于与人民为敌的土匪则坚决消灭。谢晓鹏对比分析了北洋军阀、国民政府、中国共产党对匪祸治理的不同背景和措施,突出强调人民政府在治理匪祸的过程中,注意教育和引导土匪群众,争取使之成为一支有力的革命力量。[※注]
一些学者探讨中国共产党对统治区内的土匪所采取的种种措施和政策,以强调党的治匪政策的先进性和合理性。李妍指出,解放战争时期东北地区剿匪斗争的三个阶段,剿匪之所以能够取得成功,与开展政治动员、提高部队剿匪积极性武装群众、形成人民剿匪运动,以及采取不同的剿匪策略等正确措施是分不开的。[※注]梁家贵指出,抗战时期中国共产党从山东的具体情况出发,采取积极、稳妥、灵活的政策,经历了同党内右倾机会主义和轻视争取土匪武装参加抗日的思想认识的斗争,对于积极反共的土匪武装,则坚决给予打击和消灭,成功地解决了会党和土匪两大社会问题。[※注]周蒋浒介绍了全民抗日战争时期中共对土匪策略的背景,以及合作、剿灭、争取中立三种不同情况下的不同策略,认为由于中共对土匪采取了灵活的对策,从而分化了土匪力量,壮大了抗日力量,有力地推动了抗日战争的顺利发展。
学界也出版了一些关于土匪的资料,如“河北文史资料”编辑部编的《近代中国土匪实录》,[※注]徐有威与英国学者贝思飞编的《洋票与绑匪——外国人眼中的民国社会》,[※注]以及各类《剿匪斗争》等。
近代赌博史的研究取得一些成果。主要有郭双林、肖梅花的《中华赌博史》,戈春源的《中国近代赌博史》,涂文学的《赌博的历史》等。[※注]郭双林、肖梅花的《中华赌博史》时间段涵盖古今,近代部分的内容约占全书篇幅的一半。该书介绍了近代各类赌博方式,分析了不同时期的禁赌法令,以及不同地域、不同主体进行的禁赌行动。戈春源的《中国近代赌博史》重点对19世纪三四十年代至20世纪中期赌项与赌场的嬗变、赌博与社会各阶层的关系、赌博的罪恶与历来禁赌的法律措施,作了概述。涂文学的《赌博的历史》梳理了中国赌博的历史流变;中国传统赌博及其文化意蕴;赌博骗术;西方赌技东传及中西方赌博之比较,揭示了赌博对政治、士林风气,社会时尚等方面的影响。
鸦片烟、盗匪、赌博等问题是近代中国广泛存在的社会问题,国家、各种社会组织和群体对这些社会问题的治理做出了贡献,也留下了一些遗憾。未来,社会史学界对各类社会问题的治理展开研究大有可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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