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灾害与救济
来 源
:
|
当代中国近代社会史研究2019 \ - |
作 者
:
|
- |
浏览次数
:
|
4 | ||
摘 要
:
|
灾荒史是中国近代史研究的一个十分重要的领域。它可以使我们更深入、更具体地去观察近代社会,从灾荒同政治、经济、思想文化以及社会生活各方面的相互关系中,揭示出有关社会历史发展的许多本质内容。现代学科意义上的灾荒史研究产生于20世纪20年代初期。近年来对单次灾荒的个案研究渐渐增多,并有转向区域研究的趋势。有关灾荒史研究的评述文章已有多篇,本章在借鉴上述成果的基础上,对该领域研究成果进行补充并重新梳理。近代灾荒与救济的研究议题集中在三个方面:第一,对灾荒本身的研究,即对灾荒成因、灾荒的实际发生情形及其规律等方面的考察。 | ||||||
关键词
:
|
灾荒 灾害 水灾 黄河 自然灾害 旱灾 灾民 乡村社会 流民 国民政府 绅商 |
在线阅读
一 灾害与救济
字体:大中小
灾荒史是中国近代史研究的一个十分重要的领域。它可以使我们更深入、更具体地去观察近代社会,从灾荒同政治、经济、思想文化以及社会生活各方面的相互关系中,揭示出有关社会历史发展的许多本质内容。
现代学科意义上的灾荒史研究产生于20世纪20年代初期。起先,科学工作者对灾害的性质及发生规律较感兴趣,后来历史学者转入探讨灾害与社会的相互关系,尤其赈灾活动中政府官员和普通民众的表现。近年来对单次灾荒的个案研究渐渐增多,并有转向区域研究的趋势。讨论的层面渐由表及里,视角也有从宏观到微观转化的趋势。有关灾荒史研究的评述文章已有多篇,[※注]本章在借鉴上述成果的基础上,对该领域研究成果进行补充并重新梳理。
(一)研究历程
最早对灾荒史作出重大学术贡献的学者当属竺藕舫(即竺可桢),他是运用现代科学解释灾荒史的先行者之一,1928年发表的《清直隶地理的环境与水灾》是较早直接论述近代灾荒史的文章。[※注]
随着1931年江淮大洪水的爆发,更多学者纷纷涉足灾荒史的研究,发表了数量和质量都相当可观的研究成果,从而使灾荒史研究在30年代出现了第一个高潮。邓拓的《中国救荒史》在1937年出版,它对以前的灾荒史研究作了较为完备的总结,从而成为灾荒史研究的集大成之作。[※注]随着抗日战争的爆发,正常的研究进程被打断,整个灾荒史研究几乎陷于停顿状态。从抗战开始到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时为止的十余年间,关于灾荒史的研究寥寥无几,仅有陈高傭的《中国历代天灾人祸表》和王龙章的《中国历代灾况与赈救政策》等书出版。[※注]
新中国成立后,灾荒史的研究重新开始。中国科学院地震工作委员会决定整理编辑地震历史资料,委托历史学家范文澜、金毓黻主持其事。各地气象局、文史馆、水利局或农科院也因兴办农田水利,掀起了整编旱涝灾害史籍的高潮。由于历史学者在此次史料整理中基本上处于辅助性的地位,故对历史灾荒进行独立研究的成果寥若晨星。1949—1976年,灾荒研究成果往往涉及长时段,近代灾荒史的专门研究非常少;自然科学界的学者是主力,史学界的学者是少数。史学界李文治、章有义等主编的《中国近代农业史资料》于1957年出版,该书收集了大量有关近代灾荒的资料。张水良等撰文讨论了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国民党统治区的灾荒问题。[※注]
80年代以后,灾荒史研究才真正获得了长足的发展。在社会史兴起的背景下,灾荒史研究继30年代后再度升温。80年代中期,李文海牵头成立了由李文海、林敦奎、宫明、周源组成的“近代中国灾荒研究课题组”,着手搜集整理有关灾荒的档案史料。其后“中国近代灾荒史(1840—1919)”和“民国时期灾荒研究(1919—1949)”等课题又相继列为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这带动了一批研究者专门从事该领域的研究,使灾荒史步入快速发展轨道。从1990年开始,伴随着环境问题日趋严峻,关于灾荒史的研究日益增多。
学界还通过筹建灾荒史研究的专门性组织,举办近代灾荒史研究的学术研讨会,加强海内外学界的交流来推动灾荒史的研究。1987年在中国地震局、科技部、民政部的统筹下,中国灾害防御协会在北京成立,该协会下设灾害史专业委员会,并定期召开“中国灾害史国际学术研讨会”,每届会议的主题有所不同,但近代灾荒却是每届会议的必备选题。2005年8月,国家清史编纂委员会与中国人民大学清史所主办了“清代中国灾荒与中国社会”学术研讨会,会后出版了论文集《天有凶年:清代灾荒与中国社会》。[※注]
自然科学工作者在地震、气象、水旱等资料整理取得了颇丰的成果。[※注]90年代以来,社会科学工作者对近代灾荒史的史料整理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丰硕成果。中国人民大学清史研究所一直以来致力于灾荒史料的挖掘与整理。李文海等编著的《近代中国灾荒纪年》和《近代中国灾荒纪年续编》利用大量的档案资料、官方文书、调查报告、地方史志以及笔记、日记、碑文等各种私人著述,按照编年体形式,对1840—1949年中国灾荒概况给予了全方位的扫描。[※注]2002—2004年北京古籍出版社出版了李文海、夏明方的《中国荒政全书》(第一、二辑)。李文海、夏明方、朱浒主编的《中国荒政书集成》由天津古籍出版社于2010年出版。该书共十二册,不仅将散逸各地的荒政文献囊括其中,种类涉及刻本、抄本、稿本、善本等,而且将治蝗、医疗、善书、救荒章程、案牍、函启、征信录等亦涵括摄入,丰富了荒政书的种类。[※注]
国家图书馆古籍影印室编撰了《民国赈灾史料初编》和《民国赈灾史料续编》等灾荒史资料相继出版。[※注]虞和平编选的《经元善集》虽不是完全针对灾荒,但其中大部分史料都与晚清赈灾事业有关。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编辑的《中华民国档案资料汇编》对民国时期尤其是国民政府的救灾也有大量涉及。
20世纪90年代以来,近代灾荒史的研究论著层出不穷,考察角度日新月异。[※注]
有的成果关注长时段,也有对某一特定历史时期的专门性研究。侧重整个近代的有李文海等人所著的《灾荒与饥馑:1840—1919》和《中国近代十大灾荒》等。侧重清代的有李向军的《清代荒政研究》,陈桦、刘宗志的《救灾与济贫:中国封建时代的救助活动(1750—1911)》,张艳丽的《嘉道时期的灾荒与社会》。张水良的《中国灾荒史(1927—1937)》侧重1927—1937年的灾荒研究。
有的研究范围为全国,有的对东北、西北等区域的灾荒展开研究,有的研究区域为一个省,甚至比省还小的某个区域。如焦润明的《中国东北近代灾荒及救助研究》,袁林的《西北灾荒史》,池子华的《近代河北灾荒研究》,苏新留的《民国时期河南水旱灾害与乡村社会》、王林主编的《山东近代灾荒史》,李庆华的《鲁西地区的灾荒、变乱与地方应对》,杨鹏程的《湖南灾荒史》,王汉忠的《灾害、社会与现代化:以苏北民国时为中心的考察》,王振忠的《近600年来自然灾害与福州社会》和郝平的《丁戊奇荒:光绪初年山西灾荒与救济研究》。
有的围绕灾荒史的一些特定主题展开研究。夏明方的《民国时期自然灾害与乡村社会》,康沛竹的《灾荒与晚清政治》,朱浒的《地方性流动及其超越:晚清义赈与近代中国社会的新陈代谢》研究了灾荒与近代乡村、晚清政治、近代社会变迁的关系。蔡勤禹的《国家社会与弱势群体:民国时期的社会救济(1927—1949)》和《民间组织与灾荒救治:民国华洋义赈会研究》,池子华的《红十字与近代中国》研究了近代灾荒中的组织与机构。众多论文对灾荒史的相关主题展开了探讨。[※注]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史学界有关灾荒史的研究,逐渐由涓滴细流发展为一股颇具规模的潮流。而目前最无法回避的问题,是研究思路和框架的重复。2014年,《史学月刊》刊发了“灾荒史研究的新视域”的笔谈,[※注]其关怀主旨都是对以往研究模式的方法论基础进行深入反思,力图开拓灾荒史研究的新视域,以推动其向集约型方向发展。
(二)主要议题
近代灾荒与救济的研究议题集中在三个方面:第一,对灾荒本身的研究,即对灾荒成因、灾荒的实际发生情形及其规律等方面的考察;第二,关于灾荒应对问题的探讨,主要是指针对救荒、备荒、防荒等方面的研究;第三,探讨灾荒的社会影响,灾荒与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之间存在的深层关系。多数文章和专著的论述模式大体相同,即描述灾荒情形,分析应对灾荒的措施,列举灾荒的影响。
灾荒的成因与灾荒的情形是灾荒史研究领域最直接、最根本的问题。关于灾荒的成因,学者除了考虑自然因素外,大都认为统治阶级的掠夺、战争、植被缺乏、水利废弛等是不可忽视的社会因素。
张水良的《中国灾荒史(1927—1937)》分析了1927—1937年国统区的灾荒成因,指出“自然条件决定论”和“人口过挤决定论”是两种错误的灾荒成因的观点,认为真正的原因是国民党新军阀的反动统治,帝国主义列强的侵略掠夺。灾荒促使农民群众陷入悲惨境地,加速农村经济的崩溃,继而影响到城镇工商金融业的衰落。[※注]李文海在强调政治原因的同时,指出经济发展的落后和生态环境的破坏都是近代中国灾荒频发的不容忽视的原因。此后,越来越多的研究者都沿着这样的方向进行了分析。[※注]
阮明道认为导致清代长江中上游流域洪灾的决定性原因,包括地质、地貌、气候等因素以及人口增长过快、盲目开垦。[※注]吴德华指出,民国灾荒发生的社会原因如下:反动派的掠夺使得国困民穷,无力抗灾;战争频繁,加重和制造了灾荒;水利设施长期失修、破坏;植被遭受严重破坏。[※注]王日根在探讨明清时期苏北水灾原因时认为,明清时期黄河的变迁、大土地所有制的发展以及朝廷消极治河、积极保运的政策,才造成苏北水灾频发。[※注]李德民、周世春在讨论陕西近代旱荒时也对旱荒发生的自然条件和社会原因都作了较为细致的论述。[※注]李向军认为,由于中国的自然条件,出现不同程度的旱涝是正常现象,但战争、内乱、苛政、腐败、生态环境的破坏,也可引发或加重灾害。[※注]针对湖北近代洪涝灾害的频发,宋传银除了指出社会制度所导致的弊端外,还认为当地围湖造田、滥筑私垸,致使以洞庭湖为主的湖泊调蓄洪水的能力降低,加之上游山林的开垦导致水土流失,所以水患也是环境对人们不尊重自然规律的报复。[※注]夏明方在深入探讨清末灾害群发期现象之后,指出这种自然灾害的群发性正是当时天、地、生、人相煎交迫的结果,是天体异常、环境破坏和社会危机共同作用的产物,并且对三者之间的交互关系作了相当详尽的说明。[※注]康沛竹在《灾荒与晚清政治》一书中指出,晚清灾荒的成因除了自然原因之外,社会原因也是不容忽视的,就与政治有关的因素来说,政治腐败、战争频发表现得最为明显。[※注]
对灾荒实际发生情形的研究大致可以分为总体研究和分类研究。具体研究中有的按照行政区划,有的按照地理区域,有的按照灾害种类。
王树林在1932年便对清代灾荒进行统计。由于当时缺乏宣统年间的资料,所以实际上只计算了1644—1908年的情况。[※注]他除将清代灾荒进行总体统计外,还作了分省统计。尽管他的许多数字都存在着问题,但这毕竟是第一次有意识地对清代灾荒作出了量化处理,其学术贡献不容低估。其他一些灾荒年表中的统计,则显得较为粗疏。
李文海等人编著的《近代中国灾荒纪年》对1840年以后的清代灾荒发生情况作了详尽的排列。李文海等编著的《中国近代十大灾荒》将近代历史上十次大的灾难逐一分析论述,尽可能对受灾情况、受灾人口进行统计,弥补了历史资料对灾害限于笼统描述之不足。夏明方研究了1861—1895年的灾害群发期,他指出:此35年间,不算新疆、西藏、内蒙古,全国共17278县次发生一种或数种灾害,年均493县次;以全国1606个县级行政区划计算,每年31%的国土遭灾;尤以1881—1885年为重,年均596县次。这期间的特点是灾害规模大,继起迭至,交相并发,大洪涝频繁,旱荒奇重,低温冷害突出,地震活动强烈。[※注]
中国的各个区域都曾发生过大小灾荒,基本上各个区域的灾荒都有学者进行过研究。有的学者以华北、华东这样大的行政区域为研究范围,有的以某省或更小的区域为研究范围。
近代华北地区的灾荒均较同一时期其他地区严重。在近代华北灾荒中,尤以光绪初年的“丁戊奇荒”最受瞩目。
赵矢元勾勒了“丁戊奇荒”的大致情形。[※注]王金香和张九洲分别论述了山西和河南在“丁戊奇荒”中的情况。[※注]夏明方对“丁戊奇荒”的灾情、灾因,以及其中出现的三种赈济形式,即官赈、义赈和西方传教士的对华赈济,给予了比较仔细的论述。[※注]满志敏分析了光绪三年北方大旱的气候背景,认为在全球性的特强ENSO事件影响下,亚洲季风减弱,致使季风雨带的推进和降水过程发生变异,是这次旱灾形成的主要原因。[※注]郝平的《丁戊奇荒:光绪初年山西灾荒与救济研究》全方位地再现了光绪初年山西丁戊奇荒的灾情特征和民生图景,勾勒了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政府、民间绅商、外国传教士、各种社会力量的救济行为、心态及其效果。[※注]
吴文涛、王均指出,1911—1949年的39年中,北京共发生旱灾22次,大约两年1次,其中大旱11次,占50%,说明民国时期北京处于严重干旱期。水灾共19次,其中重大水灾6次。水灾的发生频率虽然不如旱灾,但突发性强,伴有河流决口,危害大于旱灾。[※注]王秋华对1917年京直水灾情况以及北洋政府和社会各界的筹措赈济情况作了阐述。[※注]
池子华、李红英指出:1840—1911年,直隶受灾州县累计达3797个,平均每年受灾50多个。以水灾和旱灾为主,中等规模的水灾平均间隔时间不到2年,而且特大水灾出现的周期不断缩短。旱灾平均1.6年出现一次,是典型的三年两旱。灾荒不仅造成经济的衰退、人员的流徙和死亡,而且引起人们心理的震荡,加剧社会秩序的紊乱和动荡。[※注]任云兰讨论了1903—1936年华北灾荒期间天津商会与官方及民间慈善团体之间的沟通与合作,通过一系列赈济措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灾民的生存压力,使商会在社会救助领域占据了有利地位。[※注]佳宏伟以1867—1931年天津口岸为中心,考察区域灾荒与口岸贸易之间的内在关联性后指出,灾害作为区域结构变动中的主要因素之一,直接影响着贸易结构和趋势的演变。[※注]
苏新留的《民国时期河南水旱灾害与乡村社会》从水旱灾况、应对机制以及灾害对乡村社会经济产生的影响等方面分析,认为河南的水旱灾害比较严重,不仅给乡村带来巨大损害,而且持续不断的“流民潮”对社会稳定产生严重威胁。[※注]
黄河水灾是近代山东最主要的灾害,每次黄河决溢都造成大面积的黄泛区。董龙凯分析了近代山东黄河水灾后人口迁移的几种方式。[※注]王林、袁滢滢对1933年山东黄河水灾进行了考察,认为国民政府和山东省政府进行的大规模赈济活动,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灾民的痛苦。[※注]赵兰亮统计了清至民国时期山东地震的数量与地域分布。[※注]
魏宏运指出,近代华北自然灾害的周期大约10年一次,而1939年的洪灾是1801年以来最大的,河北受灾最重,全省108县中,94县遭灾。他还指出,1943年华北北部敌占区的饥荒是日本侵略者造成的,揭露了日伪曾以天旱、农业歉收为由,掩盖其疯狂掠夺政策的邪恶面目。[※注]
朱浒考察了1900—1901年的陕西旱灾与义赈的关系,认为活跃于灾荒中的义赈力量,虽以江南地方性系谱为基础,却构成了对国家层面上赈灾机制的直接冲击,该文为进一步突破地方史研究路径的局限提供了思考。[※注]张雪梅、熊同罡指出,20世纪40年代陕甘宁边区的灾荒频发对边区经济的破坏力度很大,直接导致了流民的增多与治安的紊乱。在边区党和政府的科学防治下,灾害治理卓有成效,不仅保证了边区人民的正常生活,而且增强了人民对中国共产党的信任,提高了党的威信。[※注]
吴彤、包红梅对清后期内蒙古地区灾荒的探讨。[※注]牛敬忠考察了1840—1930年绥远地区的自然灾害,指出:当地灾荒以水、旱、风灾为主,在这90年中,平均受灾频率大于长江流域和黄河流域,但因人口密度较低,灾害造成的影响没有内地大。[※注]
陈业新的《明至民国时期皖北地区灾害环境与社会应对研究》,考察了明至民国时期皖北地区灾害状况、民间对灾荒的应对机制、灾荒环境下的流民和国家对流民的控制以及灾害环境下的社会民俗事象等。[※注]汪志国的专著《近代安徽:自然灾害重压下的乡村》以1840—1949年安徽自然灾害与乡村社会作为研究对象,探讨自然灾害及其打击下的农业经济、农村社会危机与冲突、农民的生存环境与生活状况,以及官府与民间的灾荒应对机制与救荒措施。[※注]吴媛媛、何建木考察了光绪三十四年徽州地区水灾后的救助工作。[※注]
张红安对民国时期苏北地区的18次大灾荒做了整理,认为:苏北地区具有灾荒连年不断、水旱诸灾杂陈、许多年份多种灾害并发、水灾为害最烈等特点。苏北经济远远落后于苏南,重要原因在于灾荒的频繁。[※注]汪汉忠的《灾害、社会与现代化——以苏北民国时期为中心的考察》,以灾害与社会关系为切入点,分析了民国时期苏北地理环境的作用、自然经济的苏北模式、流民问题的成因、灾害对区域社会心理的影响,以及转型期灾害对区域现代化进程的影响,肯定了南京国民政府的“导淮”符合当时的历史实际。[※注]吴滔对清代江南地区赈济行为的社区化作了梳理,认为,咸丰以后社区赈济朝向多元化发展,但仍以民间力量为主导,由乡镇组织的赈济活动替代了以都图里甲庄圩为单位的小型社区赈济。他对清至民初嘉定宝山地区“分厂”制度的确立和演化过程进行了考察,充分探讨了“厂董”职能的转化、传统的乡镇管理模式与清季民初地方自治之间的关系。[※注]冯贤亮指出,咸丰六年江南特大旱灾时江南恰逢太平天国战争,清政府因内乱外患频兴而明显感到救灾乏力。民生赈济的任务基本已转移到地方政府身上,以绅商地主为代表的地方力量在其间发挥了重大作用。[※注]
彭先国指出,湖南水灾在近代的泛滥加剧,与当地的无序垦殖以及对生态环境大范围的长时期破坏有关。[※注]
一些东北史或是全国性灾荒史论著中或多或少涉及近代东北灾荒史。王虹波梳理了1912—1931年吉林灾荒与救济。[※注]苏全有、李惠考察了日俄战争以后盛京将军增琪在东北地区设立赈灾机构、创办粥厂赈济灾民、与俄国交涉赈济事项、筹集赈款等活动。[※注]
周炜对西藏近代水灾和雪灾的研究,[※注]使灾荒史研究的地理范围有所扩展。
以地理区域为研究单位的研究成果主要探讨一些河流、湖泊及其流域内的灾害情形。黄河、海河和长江等流域的灾荒有较多学者关注。
早在20世纪30年代,恽新安和骆腾等人对清后期黄河泛滥情况进行了考察。新中国成立后,研究者们对黄河水灾问题依然相当关注。王京阳等揭示了黄河铜瓦厢改道前后的河患情形。[※注]李文海等人对晚清时期永定河水患情形进行了梳理,李辅斌对直隶在有清一代的水患作了较为详细的统计。[※注]华林甫考察了清代以来300年间长江三峡地区的水旱灾害。他指出,三峡地区是中国水旱多发地区,水灾明显多于旱灾。三峡地区的水灾呈现愈演愈烈之势,而且规模越来越大,1860年、1870年的特大水灾,是清代以来规模最大的水灾。[※注]淮河流域和太湖地区的灾情也有不少研究。孔祥成认为工赈灾作为近代以来有效的灾荒救治模式,在1931年江淮大水灾后的重建中得到充分施展。[※注]孙语圣的《1931:救灾社会化》分析了1931年水灾的危害、影响、发生原因及在民国历史上所具有的典型意义,认为政府与民间灾害的救治发生了转变,即官赈义赈化的取向。[※注]
救灾问题研究围绕政府、民间团体、慈善机构、自发团体的救灾活动、救灾措施以及救灾制度展开。
一些研究指出了政府荒政的弊端,不少学者认为清代后期政府荒政的弊端更加凸显。李文海、周源认为清代荒政规章制度虽并非不周密,但进入近代以后,其在多数场合下只是一纸据文。[※注]谷文峰、郭文佳从社会政治因素和荒政制度的自身漏洞讨论了荒政弊端产生的原因及其表现。[※注]李向军的《清代荒政研究》等论著认为清代荒政集历代之大成,但道光以后,荒政名存实亡。[※注]王振忠认为尽管清代对黄河的治理高度重视,河工开支愈来愈大,但河政弊端积重难返,嘉道以后甚至严重影响了盐政和漕运。[※注]郑师渠认为道光朝河政的颓坏,严重削弱了清朝的财力,扩大了民众的不满与反抗,从根本上削弱了清朝统治的基础。[※注]李勤认为南京国民政府时期救荒中的贪污腐败是近代灾难程度加重的原因,不仅损害了灾民的利益,而且危及了国民党政权的稳定。[※注]
关于政府的救灾,多数论著通常既注意其正面作用,又会指出其不足之处,有的先抑后扬,有的先扬后抑。
一些论著关注新因素的出现及政府的积极作用。刘五书考察了民国时期以工代赈,认为设立学校、工厂,修筑道路等以工代赈措施在救荒过程中具有重要作用。[※注]杨鹏程指出,1934年湖南旱灾中,省政府采取的一系列赈灾措施,虽然大多沿袭传统的赈务方式,但在赈灾机构、赈源募集、救灾方式、信息传递、国内外慈善机构的介入及赈务人员素质的变化等方面都体现了民国时期荒政近代化的趋势。[※注]章博认为,南京政府是武汉1931年水灾救济的主导者,一定程度上起到了政府在社会救济中应有的积极作用,促进了国家防灾救灾体制的进一步完善。[※注]孔祥成指出,1931年江淮大水救助中,国民政府突破了传统荒政以维持统治秩序为出发点的思维模式,开始注意经济建设的重要性,开展了大规模的工赈与农赈,组织官义合作、多重牵制的管理体制,并由此发轫而成为国民政府建设新农村的一个新思路。[※注]
一些研究指出政府荒政的局限性,也注意到其积极作用。夏明方研究了铜瓦厢改道后清政府对黄河的治理情形,认为河工在改道后的地位日益下降,同时伴随着国运衰微,清政府的治黄努力被一点点消耗殆尽,不过近代化气息也终于渗入治黄理论和技术之中。[※注]谢高潮认为洋务派的一些荒政主张有很大的封建局限性,但毕竟较前有了不小的进步。[※注]
一些研究指出政府荒政的积极作用,但是存在不足。吕美颐肯定了清代基本上实现了赈灾的制度化、程序化和法律化,但由于制度本身不完善、社会风气败坏和吏治腐败,使荒政百弊丛生,恶性蔓延。[※注]夏明方指出洋务思潮中出现了发展近代工商业和近代农业以减灾备荒的趋向,试图建立一种官、商、民多种力量相结合的多元化、社会化的救灾备荒体系,从而使中国救荒理论发生了革命性转变,当然,其具体实施还存在着相当大的问题。[※注]张明爱、蔡勤禹指出,民国时期在救灾程序、措施、财政、管理等制度方面进行建设,初步形成一个现代性制度框架,但仍然还存在防灾设施改善不大、资金有限等一些问题。[※注]于志勇指出清王朝在赈济、蠲免、借贷等政策不变的情况下,针对内蒙古西部地区的特殊条件建立了养赡制。清王朝在内蒙古西部地区的荒政实质在于巩固边防,由于吏治腐败及其他的一些制度性的缺陷大大降低了赈济的实效。[※注]莫子刚认为抗战时期的贵州国民政府采取的荒政措施虽有创新之处,也取得了一些效果,但由于国民政府的阶级立场所限,收效甚微。[※注]
有关备荒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仓储问题上。常平仓、社仓、义仓等诸种仓储各司其职,相互补充,平日积粮,在灾年通过赈济、借贷等方式救济灾民,构成了较为完整的备荒体系,在保障民众生活、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起到了极大的作用。一些论文通常描述仓储的创建与演变,经营与管理,仓谷及经费来源,职能与作用等。
20世纪二三十年代,于树德和邓拓等人探讨了中国古代仓储对于备荒的作用,并且较为详细地说明了常平仓、社仓和义仓的性质、区别以及各自的沿革与办法。[※注]80年代,林化则专门论述了清代的仓储制度,通过分析粮食筹措、平衡地区积贮和粮食的保管等方面的措施,认为清统治者对仓储十分重视,并进而指出仓储制度随清政府封建统治的衰败而逐渐废弛。[※注]牛敬忠对清代的常平仓、社仓制度进行了探讨,认为到乾隆年间,二仓都已建有成效,但嘉道以后渐趋破败,同光以后虽加以重建,终究无法达到前期水平;二仓的主要社会功能便是积谷备荒、灾年散赈,以稳定社会秩序。[※注]张岩在起源、建仓方式、宗旨、管理方式、功能五个方面对清代常平仓与社仓、义仓进行了比较研究,认为,清代常平仓的建设比较成熟,能够在不同情况下进行不同程度的救济,其功能在清代前、后期各有侧重,即由一项社会保障性措施逐渐沦为一种临时补救性措施。[※注]康沛竹指出晚清仓储制度的衰败是当时饥荒极其严重的一个重要原因。[※注]李映发对清代州县上各类仓廒的储粮来源及其兴建与管理进行了研究,认为这些种类的仓廒对农村社会中的备荒救灾起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也探讨了其在清中期衰落的原因。[※注]
一些学者从各地仓储入手研究荒政。陈春声考察了清代广东的常平仓、社仓和义仓后指出,广东仓储形式的更替过程反映了中国传统社会后期基层社会控制权逐渐下移,社会多样化发展的历史趋势。[※注]冼剑民认为佛山义仓是典型的城市义仓,其浓厚的商业色彩是区别于珠江三角洲其他义仓的一个显著标志,在保障佛山的经济发展中起了很大的作用。[※注]王水乔指出以咸丰、同治年间的兵燹为标志,清代云南的仓储经历了发展和衰落两个时期,[※注]吴洪琳指出陕北、关中、陕南三个地区社仓的发展、衰落呈现出了不同的特征。[※注]姚建平认为,把仓储制度和保甲制度相结合是清代两湖地区社仓管理的一个重要特点,体现了经济手段和政治手段相结合的理念。[※注]白丽萍对清代两湖平原社仓的建置与分布、仓谷来源、仓政管理等方面的特点进行了比较研究,进而揭示出清代社仓制度的发展演变及其在基层社会的具体实践。[※注]黄鸿山等指出清代江南地区社仓的旋兴旋废,究其原因是因为社仓制本身存在借还难、任人难、劝捐难等缺陷,而清朝后期吏治的腐败则加速了社仓的衰败;他们还通过考察晚清苏州府长元吴丰备义仓,发现在近代化大潮的冲击下,仓储这一古代传统社会保障制度,不仅在管理方面发生了变化,其社会保障功能也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保障的面不断扩大,保障的层次也有所提高。[※注]
对于荒政之外的救荒形态如义赈,有研究者给予了一定的注意。研究者常常在“传统—近代”“国家—社会”的框架内考察义赈。
李文海认为义赈是一种有别于官赈、由民间筹集资金、民间组织散放的慈善赈济行为,是随着资本主义性质经济成分的出现而兴起的。他指出,由于义赈具有相当的组织性,使其救荒的工作效率和实际效果都远较传统慈善机构明显;而且在财力和散赈两个方面弥补了官赈的缺陷,所以它能够迅速发展。[※注]一些学者注意寻找义赈的近代性。夏明方认为,在中国社会经济结构发生重大变化以后,义赈的出现表明具有近代文明特征的救灾形式和救灾意识的产生并发生作用也就势所必然了。[※注]杨剑利对“丁戊奇荒”中的官赈与义赈进行比较后认为,清政府财政匮乏,仓储空虚,无力负荷救济灾民的重担,于是新兴商人出面号召救灾,发起中国近代第一次大规模的义赈活动。[※注]阮清华分析了“庚子之变”后上海绅商的义赈。[※注]赵家才在梳理清代山东灾害发生规律和趋势的基础上,论述了具有非官化倾向的多元化的民间救济系统。[※注]郑利民从官赈和义赈的相互关系入手,探讨了民国后期湖南赈务特点和荒政格局,认为民国后期湖南赈务社会化程度日益提高、近代化趋势愈加明显的结论。[※注]汪志国指出,近代安徽民间社会的自救活动和民间组织的赈济活动缓解了因官府救灾不力而出现的灾荒危机。[※注]
义赈的开端问题。李文海等认为,光绪二、三年李金镛苏北赈灾为义赈的开端。[※注]王卫平对苏北海州、沭阳义赈作了更深入细致的探讨,光绪二年的苏北赈灾是近代义赈的先河,灾区的惨象在江南引起了巨大的震撼,江南士绅出于同情心与社会责任心,突破了传统的赈灾范围,有组织地前往苏北参与赈济,这与以前的官赈存在性质之别,是带有转折性的近代义赈。[※注]朱浒认为,近代义赈的发端并不是1876年李金镛苏北赈灾,而是次年李金镛等人的山东赈灾。他指出,义赈生成之初就具有的一个基本特征即对救助对象的选择不以其对江南有无影响为标准,而苏北毕竟还属江苏省内,李金镛的苏北赈灾也只是江南社会应对外来难民潮的一部分,依然没有越出乡土的观念范围,不具有义赈的跨地方性特征。只有当1877年6月初李金镛、严佑之等在山东开始赈灾后才标志着真正意义上的近代义赈的开端。[※注]
义赈的主体,学界有不同的看法。虞和平认为义赈是江浙绅商的一项联合社会公益活动,是早期江浙资产阶级走向联合的第一步。[※注]李文海则认为义赈活动的最初发起人,如经元善、郑观应、李金镛、胡光墉等人,都是当时洋务企业中的骨干。[※注]朱浒指出,义赈发起人在义赈初兴期仍归属于江南善士圈下的传统士绅,而当义赈在光绪十年左右再次活跃时,其主持群体才发生变化,因他们大多数人都与中国近代工业化进程有密切联系,近代绅商遂成为义赈的领军人物。[※注]
朱浒的《地方性流动及其超越:晚清义赈与近代中国社会的新陈代谢》和《民胞物与:中国近代义赈(1876—1912)》以及相关论文,从晚清社会变局的大背景下,深入分析了近代义赈发展过程的一些阶段性标志活动如丁戊奇荒、光绪十三年黄河郑州决口、光绪中期山东小清河工程、世纪之交的陕西旱灾与义赈、光绪丙午徐海水灾、辛亥时期的江皖大水等。他的一系列研究不仅探讨了晚清义赈与社会变迁之间、国家与社会之间错综复杂的互动关系,而且对义赈的空间展开了探索,指出晚清义赈兴起从江南到华北的行动态势表达了一种跨地方的地方性实践逻辑,认为要改变将地方空间作为孤立实体的做法,应更加重视不同空间的互动关系。[※注]靳环宇的《晚清义赈组织研究》聚焦晚清义赈组织,将中国慈善史和中国赈济史两条研究理路相整合,充分解析了义赈组织的发展演变过程及其运行实态,概括出了义赈组织的结构和功能,以及义赈慈善家的文化和心理特征,并初步探讨了其成败得失。[※注]
义赈与洋赈的关系颇受学界关注。夏明方认为近代义赈的产生受到了西方传教士赈济活动的影响,后者给江浙绅商提供了可资借鉴的近代化赈灾模式,其理由是传教士的赈济事业不仅其发起时间早于义赈,包含着两者在一定程度上的创造与模仿关系,而且传教士与义赈绅商在灾区放赈过程中有过业务上的合作关系。[※注]王卫平、朱浒等人均对此提出质疑。王卫平指出,大约在西方传教士参与山东赈灾的同时,江南绅商就已在苏北海州、沭阳地区开始了义赈活动,因此,虽可以说近代义赈受到了西方赈灾方式的影响,但不能说是对西方传教士在华赈济活动的模仿。[※注]而朱浒的研究表明:对西方传教士的赈济行动,发起义赈的江南士绅在主观上并没有要起而模仿的念头,而是被激发了一种强烈的抗拒意识,这就注定他们不可能与办赈教士形成合作关系。实际上,义赈是在江南士绅与西方传教士的对抗活动中逐步成型、发展的。[※注]
1920—1921年华北五省再次遭遇旱灾。为赈济灾区,中外人士联合发起了一个国际性民间慈善组织——华洋义赈会。学术界围绕华洋义赈会在民国时期的慈善救济及相关活动展开了广泛讨论。蔡勤禹的《民间组织与灾荒救治——民国华洋义赈会研究》一书,结合近代中国集权衰落趋势和现代化开展过程,全面探讨华洋义赈会的产生与发展的经济、政治、文化及社会心理等生态环境,并就现代化进程中民间组织成长的机遇与面临的困难作了细致分析,虽然“政府软化”是民间救济组织产生的重要原因,但在救荒实践中二者却处于胶合状态。[※注]薛毅的《中国华洋义赈救灾总会研究》对中国华洋义赈救灾总会的创建、在中国推动合作事业发展、提出建设防灾的新理念并将之付诸实践、积极参与乡村建设运动等内容做了详细的论证与说明。[※注]
有学者注意到赈济的社区化。余新忠指出,区别于一般意义的宗族义庄,苏州丰稼义庄是由绅宦家族捐建、面向邻里的综合性社会救济机构。乡绅以此为依托,试图通过平粜、赈济和推广农业生产技术等手段来维护地方社会的传统秩序及自身长远利益。[※注]他以道光三年苏州水灾时的救济行动为例,通过对国家、官府和社会的救灾活动的分析,指出国家救灾手段的经济化和乡赈的社区化是道光时期灾赈的两大趋向,不过社会力量的活跃只是分割了官府的部分权力,一时并不会对国家权威产生直接危害。[※注]吴滔认为,赈济行为的社区化倾向是清代江南社会赈济事业最为显著的地域特征,在乾隆朝以前,以社区为单位的赈济已广泛存在,只是官方介入较多;从乾隆晚期到嘉道时期,随着国家荒政体系的逐渐衰败,社区赈济民间化的倾向越来越明显;咸丰以后,社区赈济向多元化发展,但仍以民间力量为主导。社区赈济在推动清代江南基层社会结构全面整合方面起了巨大作用,而它之所以在江南长期存在,主要在于其能够与地方社会各种资源相互融合。[※注]王卫平、黄鸿山指出,清代在江南地区的乡村社会,存在着政府、宗族、民间慈善三种类型的救济,其中政府救济重在救灾备荒,宗族救济以济贫和助教为重点,民间慈善则以鳏寡孤独贫病者为中心,这三者各司其职,互相补充,构成了相对完整的乡村社会救济体系。由于这些救济机构大多集中于市镇,从而使得江南地区的乡村社会救济事业的开展呈现出以市镇为中心的态势,并进一步指出这是由市镇在社会和经济生活中的地位决定的。[※注]
对于灾荒的影响,学者也都能以史实来说明其对社会环境、人口、经济、心理等造成的破坏。夏明方将灾荒置于曾经被人们剥离的多样化而又变动着的地理空间或自然生态系统之中,对灾荒给社会造成的环境、人口、土地和地域冲突等方面的影响进行了充分有力的论述。
每次大的自然灾害,几乎都会引起重大的社会震荡,甚至同一些重大的历史事件或社会变革发生这样或那样的联系。因此,灾荒与政治问题的关系是不少研究者着力揭示的方面。
康沛竹的《灾荒与晚清政治》等论著指出太平天国辖区连年不断的旱灾、蝗灾、水灾等自然灾害直接导致了太平军的粮食危机;瘟疫流行夺去了许多太平军及辖区内人民的生命,这一切直接导致了太平军一些战役的失利,从而构成了太平天国革命失败的重要原因之一。[※注]
李文海考察了灾荒对甲午战争、对辛亥革命的影响,并指出灾区与战区或毗邻或重合或者与战争有着特殊密切的关系。他指出,灾荒与战争的影响是相互的,一方面严重的灾荒极大地限制了人民群众支持抗日的能力,另一方面灾荒使得军粮筹集成了很大的问题。灾荒除了给予战争的历史进程以多方面的影响,甚而演变成一个重要的政治筹码,战后的赈灾更成了一个尖锐的政治问题。[※注]
林敦奎指出,义和团运动期间,直隶、山东等省发生的大灾荒使饥民、流民成为当时突出的社会问题,在民族矛盾的制约下,饥民、流民通过三种形式参加义和团,并以其独特的天灾观来激发灾民的抗争意识,扩大斗争的规模和声势,加速了清王朝垮台的历史进程。[※注]义和团运动时期以北京、天津为中心的华北地区的难民问题引起江南社会的广泛同情,以上海为中心的江南地区组织了中国近代第一次跨地区的社会援助活动。[※注]
李文海指出,辛亥革命前十年间,连绵不断的灾荒深刻影响了当时的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而革命派也通过当时的灾荒揭露了清朝统治的腐败;灾荒不仅是辛亥革命运动发生的一个直接诱因,而且对革命党人的战略决策产生了重大影响,同时,还决定了帝国主义对辛亥革命运动的态度,即对北京和武昌采取的所谓“中立”姿态。[※注]辛亥革命中各省的“光复”,灾民和饥民并未直接参加。刘仰东对前者的解释是:灾民奄奄待毙,无力再去造反,表明社会凋敝已走过了极端。[※注]
从经济角度看,每一次灾荒都对社会生产力造成严重摧残和破坏。
周翔鹤、米红分析了明清时期气候变化对粮食生产的影响,认为在明清时期的寒冷期中,农作物产量下降,农业经济萎缩,从而抑制了人口再生产,而进入雍正年间以后,气温逐渐转暖,粮食产量上升,人口再生产也随之上升。[※注]
王业键、黄莹珏对清代气候的冷暖变迁、自然灾害、粮食生产与粮价变动的关系进行了考察,认为华东、华北地区气候的冷暖周期与旱涝的多寡有关,清代长江三角洲地区的粮价高峰大都出现在自然灾害多的年份,1641—1720年、1741—1830年粮价与当时旱灾的变动大体一致,1831—1880年粮价与当时涝灾的变动一致,而长期气候变迁与粮价并无明显关系。[※注]
陈家其分析了明清时期气候变化对太湖流域农业经济的巨大影响,认为其重要表现是气候变冷使双季稻面积减少,粮食复种指数下降,而自然灾害频发则使粮食产量下降。[※注]张国雄认为,清后期江汉平原日趋严重的水旱灾对垸田生产造成了很大影响,使生产的不稳定性日渐严重,成灾面积扩大,丰年减少,灾年增多。[※注]尹玲玲论述了明清时期两湖平原的洪涝灾害与社会经济结构转换之间的相互关系,指出在洪涝灾害发生的同时,该地经历了一个由渔业经济向农业经济转换的过程,而渔业经济退缩、农业大规模扩展的结果是洪涝灾害日益升级,形成了一个恶性循环。[※注]
夏明方详细阐述了灾荒在中国早期工业化过程中所处的地位,认为在清末灾害群发期的历史条件下,自然灾害极大地抑制了清廷财税总量的增长,加剧了清廷的财政危机,从而间接地抑制了清廷对新式工业的投资规模,挤占或侵蚀了新式工业的融资渠道或资本存量,而灾荒生产出的大量灾民、流民无助于近代劳动力市场的形成,同时灾荒又在相当大的程度上造成国内商品市场的剧烈波动。[※注]
郑磊认为1928—1930年西北大旱灾前后的陕西关中地区,频繁的灾荒造成了人口的大量死亡,使关中地区的人地关系出现了恶性宽松的局面,直接导致了关中地区的自耕农社会。[※注]王方中指出1931年江淮大水灾破坏了农业生产力,削弱了农民的购买力,也是30年代地价下跌、农村现金急剧减少的一个因素。[※注]张水良指出第二次世界大战时期国统区三次大灾荒的发生,不但加速了农村经济的全面崩溃,而且直接或间接地影响到城镇工商业,特别是使在帝国主义列强和四大家族官僚资本压迫下的民族工商业更加迅速衰落。[※注]
灾荒是影响社会生活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
李文海分析了灾荒给社会经济和人民生活带来的严重影响,它首先表现在对人民生命的摧残和戕害上,其次是对社会经济造成巨大的损害和破坏,最终则增加了社会的动荡与不安定,激化了本已相当尖锐的社会矛盾。[※注]他从文学史的角度挖掘了灾荒的社会形象,认为,晚清诗歌中许多针对灾荒的描写,从各个方面形象地刻画出了晚清时期水旱失时、灾荒频仍、哀鸿遍野、饿殍塞途的社会真实,从而非常直接、清晰地反映了当时的社会面貌。[※注]刘仰东强调由近代自然灾害造成的人口骤然失衡必将引起局部或全局社会机制的紊乱,甚至直接影响社会发展的步伐。[※注]吴德华认为,民国时期自然灾害后人民大批死逃,大片良田和生产资料被毁,农业生产力遭到严重破坏,城市遭浩劫,交通和工程设施遭中断和破坏。灾荒成为土地集中的杠杆,大量土地集中到地主手里,军警、商人也趁机购买大批灾民土地,成为有权有势的新地主。[※注]王建革对清代华北蝗灾下政府控制体系的运作、治蝗过程中的国家与乡村社会等方面进行了论述,指出雍、乾年间,政府在治蝗过程中投入了较多的力量,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到了后期随着吏治的腐败,控制力度相应减弱。[※注]
灾荒的发生直接会影响到人口的迁移和消亡。董龙凯指出,在咸、同年间,由于黄河主要在鲁西南地区漫流,移民范围还是有限的,到光绪年间,黄河水灾已经遍及整个山东黄河沿岸,人口迁移也自西往东普遍展开,其迁移形式主要有后撤型、移民黄河三角洲、南迁、走西北和闯关东等几种。人口迁移改变了人口的分布格局,使山东沿黄一带的生存压力有所缓和,而往往能促进大部分迁入地的经济开发。[※注]夏明方认为在旧中国的农村,灾荒较之与战争对人口的迁移有着更大的影响力。[※注]池子华等提出灾荒和社会变迁产生了大量流民,流民一方面流向中心城市,另一方面形成乞丐与盗匪,还有的参加义和拳。这些最终形成了社会的不稳定因素。[※注]王印焕指出,灾发地政府无力赈济自己的民众,或为推卸责任,放任灾民四处流离,移境就食。流入地政府救济本地灾民不遑,不愿再为别区承担救济重任,因此,对来境灾民无不驱逐出境或资遣回籍。灾民便是在灾发地与流入地的推来搡去之中艰难苟活。[※注]
王振忠通过对徽州村落文书的研究认为徽州民间因灾害而引起的民众对生存环境之焦虑与不安,形成了诸多民间信仰活动。[※注]董龙凯认为,在铜瓦厢改道以前,河神祭祀于山东是微不足道的,而改道之后,祭祀活动在山东占有相当大的比重。[※注]张建民指出,长期频繁的洪涝灾害塑成了江汉平原农村不事蓄积的生活习俗,还通过水土关系的不断变化造成了地籍上的混乱。[※注]
显示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