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世纪之交的中国近代史理论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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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4—1957年的中国近代史分期问题讨论,因“对1919年后的历史作自由的学术研究,在当时的政治环境下有碍难之处”[※注],讨论者形成以1840—1919年为中国近代史学科时限的基本共识。近代史时限的确定,虽可看作学科成熟的标志,但我们必须认识到,中国近代史学科的时限是具有相对性和开放性的, “所有历史分界线都是人为的,都是以重大政治事件为标志的,这种划分是为了使历史研究更好地彰显不同时段的特点,掌握历史发展的进程,但是如果过分坚守。大陆学界对近代史上限问题的反思,总体来说影响较为有限, 1840年为近代史开端仍是主流意见,且通过高校学科设置予以强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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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史 范式 近代史研究 学界 史学 学者 中国历史 中国中心观 学科 历史学 碎片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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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世纪之交的中国近代史理论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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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中国近代史研究范式讨论
一 中国近代史分期问题续论
1954—1957年的中国近代史分期问题讨论,因“对1919年后的历史作自由的学术研究,在当时的政治环境下有碍难之处”[※注],讨论者形成以1840—1919年为中国近代史学科时限的基本共识。[※注]但如前所述,当时不少学者是将这一界定作为权宜之计而接受的;将这一学科时限写入高校历史系教学大纲,也主要是基于实际操作的考量。因为,社会形态理论在马克思主义史学理论中居于相当重要的位置,以社会形态、社会性质的转变来标示“近代史”,相较于以新旧民主主义的革命性质变化来标示“近代史”,实际上具有更为有力的理论依据。既然1840—1949年的社会形态被界定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那么以此作为中国近代史的学科时限,显得更有理论底气。
随着时间推移,中国近代史实际研究工作频频突破1919年的下限。全国近代史研究重镇——中国科学院哲学社会科学部(1977年改建为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于1972年成立民国史研究组,这就从学科建制上打破了1919年的学科界限;1979年近代史所创办《近代史研究》杂志,明确表示:“本刊欢迎下列有关中国近代史(1840—1949年)的稿件。”这种“破界”现象,后来在近代经济史、政治史、法制史、教育史、社会史等专门史领域,以及近代通史性著作写作领域,渐趋普遍。[※注]
当年首倡1919年下限说的胡绳在1981年所著《从鸦片战争到五四运动》序言中提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已经超过30周年的时候,按社会性质来划分中国近代史和中国现代史,看来是更加适当的。”[※注]陈旭麓在讨论近代史线索时也指出,应着眼于历史社会形态将1840—1949年的110年作为一个完整的历史时期。[※注]这样,以1949年为近代史下限似乎达成了共识。[※注]
不过,对于高校教学来说,1919年为近代史下限问题不是一个纯粹的理论问题,而是涉及课程设置、教材编写和师资准备,甚至从业者的饭碗等一系列实际操作的问题。许多从事党史、革命史或从党史、革命史转入现代史教学的教师一直反对1949年近代史下限说。[※注]1983年9月中国现代史学会和北京市历史学会召开现代史科学体系专题讨论会,与会的有全国高等院校教“中国现代史”教师四十余人,多数人仍主张以1919年的五四运动为中国现代史的起点。彭明发言:“一般说来,社会科学研究机关的同志,大都同意中国现代史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开始的意见,而从事高等院校教学的同志,则从教学实际出发,反对这一意见。根据作者所接触的教师来看,讲现代史多年的同志认为再往上去教‘五四’以前的历史,或者专门去教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后的历史,都有困难。长期从事近代史教学的同志,认为让他们去从事五四以后历史的教学,也有困难。由此看来,双方意见的统一,还要有一个过程。”[※注]
1997年胡绳在祝贺《近代史研究》创刊100期时,再次提出:“把1919年以前的80年和这以后的30年,视为一个整体,总称之为‘中国近代史’是比较合适的。这样,中国近代史就成为一部完整的半殖民地半封建中国的历史,有头有尾。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的历史可以称为‘中国现代史’,不需要在说到1840—1949年的历史时称之为‘中国近现代历史’。”[※注]随后,张海鹏继续多次呼吁打通中国近代史学科中的1919年这一壁垒[※注],并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史研究者的认同。[※注]2007年出版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高等教育出版社)、张海鹏主编10卷本《中国近代通史》(江苏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均将近代史学科时限定为1840—1949年。2012年由中共中央宣传部组织近代史专家编写的高校历史专业教材《中国近代史》出版,将此学科时限进一步予以确认。
近代史时限的确定,虽可看作学科成熟的标志,但我们必须认识到,中国近代史学科的时限是具有相对性和开放性的,“所有历史分界线都是人为的,都是以重大政治事件为标志的,这种划分是为了使历史研究更好地彰显不同时段的特点,掌握历史发展的进程,但是如果过分坚守,画地为牢,可能适得其反”。[※注]步平明确明示,“随着时代的发展和人们对时代特征的认识的加深,‘近代’时限的演进是不可逆转的趋势”。[※注]朱宗震亦提出:“迟早,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历史,也会被后人合并到中国近代史的范畴中去。”[※注]胡锦涛在2008年纪念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30周年大会上提出“三次革命”:辛亥革命、中共领导的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改革开放[※注],其中新民主主义革命同社会主义革命结合作为第二次革命,就从时间上跨越了1949年这一近代史下限。拉长历史的视界后,“中国近代史的研究下限不应是一成不变的,其继续向下延伸的趋势应当是从事近代史研究的学者能够预料的”,“如果将近代史研究的下限严格限制在1949年,显然已经禁锢了近代史研究的发展”。[※注]也有学者对以社会形态来作为分期的标准质疑:社会形态的含义相对稳定不变,而各种历史时期则是相对而言的,“近代史应是距当代人不太久远但又非绝大多数当代人所能亲身经历的社会历史,现代史则是与当代人密切关联的社会历史。……确定‘古代’、‘近代’和‘现代’这些概念的关键因素是时间,而且都不可缺少‘当代人’这一参照系”。[※注]姜涛则对中国近代史时限提出了新的看法。他指出,近代是指距离自身所处不远的年代,其本质上是相对史,它必须随着时间的推移不断与特定的绝对历史年代重合或分离。所谓“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从绝对的中国史的角度看,实际上只是指从清王朝前中期的“治”走向晚清民国时期的“乱”,再到中华人民共和国重新走向“治”这么一个过渡时期或中间环节。相对于研究者而言,近代史活的灵魂就是“近”,它必须回答现实所提出的一系列问题。因而根本不必拘泥于1840—1919年或1840—1949年的所谓近代史的上下限的划分,这些年限并非不可逾越的鸿沟。但是,“近”也不是无限逼近,而是应该与“眼下”保持一定距离。他认为保持30年左右的距离较为合适。因此,中国近代史学科的下限应该后延。在目前,中国近代史至少应当包括整个清史、中华民国史和(与眼下保持一定距离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史。[※注]换言之,他认为近代史下限在当前至少可以延至改革开放之初。
事实上,继近代史研究重心从晚清下移至民国后,一些从事近代史研究的学者,已开始逾越1949年这一学科时限,而将目光投向20世纪50年代。近年来,不少学者从“革命”的角度倾向于将中国革命的下限延伸到“文化大革命”结束。“1949年的‘解放’,只是国家政权的更替,并非中国革命的终结。1949年以后大规模的革命运动仍在继续。”[※注]随着研究者“破界”愈趋普遍,中国近代史的研究时限似乎并不必限。严亚明认为,近代史的时段只是历史时间框架,是构筑史学体系所必需的思维工具,只具有相对的意义,不能作僵化理解,应根据具体研究对象来确定研究的时空范围。[※注]
至于中国近代史的上限,以1840年鸦片战争为中国近代史的上限长期以来似成不容置疑的定论,并无多少学术探讨的余地。2000年高翔所著《近代的初曙——18世纪中国观念变迁与社会发展》,还被人警示曰“将18世纪和近代扯在一起,是不是要回到尚钺的老路上去?”[※注]
还值得一提的是,20世纪50年代来新夏提出:1840年英国大量派遣军队入侵不过是1839年军事进攻的继续和扩大,因此应以1839年作为中国近代史的开端。[※注]来新夏在20世纪80年代仍坚持1839年开端说。并提出,以1839年为近代开端,表明中国人民是以抗击侵略者为自己近代历史的开端,而非以英国入侵为开端。[※注]牟安世于1987年明确提出应以1839九龙之战为中国近代史开端。[※注]对1839年开端说,李少军、杨卫东,以及徐立亭撰文提出批评。[※注]笔者以为,1839年开端说同1840年开端说所争只是鸦片战争爆发时间,二者并无实质差别。此外,还有将近代史开端置于1840年以后的诸如1861年开端说[※注]、1905年开端说[※注]、1911年开端说[※注]、1898年开端说[※注]。但这些观点的影响均较为有限。
而美国学界的中国近代史研究者“除最老式和最激进的以外”,都放弃了把1840年鸦片战争作为“总的分期标界”。“认为‘中国社会以外的力量’(孔飞力语)入侵中国与中国近代史开端之间有必然的因果联系,这种假设本身已被宣告无效。”而“美国史家可能认为自己日益抛弃1840年,随而更多地从内部考察中国近世史是成熟的标志,是美国史学进入成年期的标志,说明我们终于超越了旧模式的‘思想上的帝国主义’,并以中国自身为基地,从中国的情况出发来对待中国历史”。[※注]这一被柯文总结为“中国中心观”的美国中国学研究取向,也影响到大陆学界对近代史开端问题的认识。
2003年,许苏民接续侯外庐“早期启蒙说”并加以发挥,提出中国近代化之路的“内发原生”模式,将明万历九年(1581)确定为中国近代史之开端,是年推行“一条鞭法”,且西方传教士利玛窦来华[※注];晁中辰则明确将明隆庆元年(1567)开放东南海禁作为中国近代史之起点。[※注]还有一些学者提出应打通明清史与近代史的樊篱。如赵世瑜认为,以往的研究往往忽略明清史与中国近代史之间的连续性,导致将社会变革的多面性与复杂性简化。近代的历史不仅是东南沿海的历史,近代的主题也不仅是帝国主义侵略和近代化。如晚清时期大规模的西部移民以及由此而来的“边村社会”的形成,这一重大历史变化如果不从明朝、至少是清雍正以后的移民浪潮去把握,则看不到其在19世纪中国历史中所扮演的重要角色。刘志伟亦提出,尽管在具体内容上存在历史脉络的断裂,但问题的逻辑从来都是贯通的,近代史的研究者不必要事先划定一个时间断限,而要依研究的问题伸延时间上的视野。如农业经济史研究中,赋税问题和租佃问题自明清至民国时期始终是一脉相承的,要弄清这类问题的来龙去脉及变化的逻辑,就必须贯通起来进行研究。[※注]
大陆学界对近代史上限问题的反思,总体来说影响较为有限,1840年为近代史开端仍是主流意见,且通过高校学科设置予以强化。有学者力图回避“近代史”分期之牵扯,如桑兵以民国学人使用的“晚近历史”代之。其所谓“晚近历史”,“大体指清代至民国时期,偶及晚明”。他明确表示:用“晚近”一词,方便之处“一则避开近代史开端的分歧;二则防止将清史截然分为两橛,不相连贯;三则避免治近代中国史上不出嘉道之讥”。[※注]
不少研究中国现代化的学者,从现代化的角度观察问题,认为从古代中国到现代中国的演进才是一个完整的历史过程,这个过程至今仍在继续。姜义华赞成这种观点,他认为中国社会从古代向现代的迈进,以20世纪最后20年成绩最为辉煌,值得大书特书。[※注]而胡绳晚年对近代史的再思考,也是延伸到了邓小平“三个有利于”的论述,这说明历史研究不宜设限。王也扬总结说,“近代史”一词的英文,即“Modern History”,本就含有近代、现代与当代之意。历史是一条斩不断的长河,把时间界限当作研究界限,人为竖立藩篱的做法,不利于学者思考和研究问题,这就不是真正意义的历史研究了。[※注]
而对于中国近代史时段内的具体分期,朱宗震认为,从1840—1949年,应以1901年为界分为前后两期,前后期又各分为两期。共分四期,即1840—1869,1869—1901,1901—1927,1927—1949。其值得注意者,是他将1901年作为近代史前后期的界标。他的主要理由是:其一,辛丑条约后,列强在华使节成了中国政府的太上皇,从而完成了中国的半殖民地化。其二,1901年后,列强对清政府的压力和中国社会内部的自觉的变革运动,形成某种合力,构成了对“中学”体制的突破。此后开始了对传统政治体制的冲击和更新。他特别强调:“以1901年为界,不仅仅是因为发生了义和团运动,而是因为中国社会在列强侵略局面下,经过长期的积累,到这时发生了局部质的变化。”[※注]另一种更具影响力的观点,则是以1912年中华民国成立作为关键的分期界标。李良玉提出,作为中国近代通史,不应再考虑以1919年划分为上下两编,而应以1912年民国初创作为分期界标。他将近代110年分为五个阶段:1840—1861,1861—1894,1894—1912,1912—1927,1927—1949。[※注]房德邻也认为,以1919年划界的中国近代史其实是中国近代旧民主主义革命史和新民主主义革命史,统称民主革命史,这是专门史,而不是作为通史的中国近代史。1919年作为文化史的标志性年代是合适的,但是对于经济、政治、社会、外交等专门史,1919年不能作为标志性年代;若从通史的视角看,1919年五四运动自然并不具有划时代的意义,因而应以1912年中华民国的成立为界标,将中国近代史划分为前后两个不同时期。在他看来,1912年中华民国成立的意义远远超过1919年五四运动,中华民国的成立结束了两千多年的帝制,在整个中国通史上有划时代意义;1840—1912年的近代史其实只是“前近代”,1912—1949年才是“近代”,因为1912年南京临时政府的成立才建立了一个近代的国家政体。而现在我们所见到的晚清史和中华民国史实际上是晚清政府史与民国政府史,二者简单相加并不等于中国近代史。[※注]
相较于大陆学界,台湾学界对近代史时限持更为开放的看法。如近代史研究重镇中央研究院近史所就将研究范围上探明清之际,并注意引进人才以开拓明清之际至鸦片战争的研究。据张玉法先生所言,这也是郭廷以的理念。[※注]同时他们对中国近代史下限也并无明确的界定,对于1950年代以后亦多有关注。
自20世纪初中国学界将“近代”概念用于历史编纂以来,对于中国近代史的时限问题讨论甚多,一直众说纷纭莫衷一是。梁启超曾指出:“历史是不可分的,分期是勉强的”[※注];“时代与时代之相嬗,界限常不能分明,非特学术思想有然,即政治史亦莫不然也。一时代中或含有过去时代之余波,与未来时代之萌蘖”。[※注]罗家伦也强调:“时间空间的本质,原来是不可以割裂的”;“近代史名称,也不过是就研究便利而划分的一个段落”。[※注]此后学者在讨论近代史断限问题时,不断表述此意。马克思主义学者戴逸1956年强调“近代”、“现代”概念的相对性与含混性,随着时代变迁必将被赋予不同的内涵[※注];刘大年也明确表示:近代、现代这些沿用已久的历史学术语本系相对而言,并非严格的科学术语。[※注]
“近代”概念的相对性,意味着对中国近代史的时限问题须持更开放的看法。章开沅呼吁走出“80年或110年”的中国近代史,“在基础知识与学术视野两方面至少要向上延伸到清史乃至明史,而尤其需要重视明清之际经济、文化的内在变迁。同时也要向下延伸到1949年以后”。[※注]彭南生指出:“所有历史分界线都是人为的,都是以重大政治事件为标志的,这种划分是为了使历史研究更好地彰显不同时段的特点,掌握历史发展的进程,但是如果过分坚守,画地为牢,可能适得其反。”[※注]桑兵亦认为:历史断限本为研究便利,若变成安放史事的框架,“虽有整齐划一之便,若不能灵活把握,反而削足适履,不免割裂史事的联系,一定程度妨碍了对历史的认识,则有本末倒置之嫌”。[※注]
还须看到,在讨论中国近代史的时限问题时,学者实际上面临两难:一方面承认“近代”时限为相对而言,不宜也难以作特别分明的分割;同时中国近代史学科建置又要求有确定的学科时限。张海鹏提出,对于近代史断限的问题,应该区分个人研究与学科建设:个人研究可以“不受时空限制”,而学科建制则还须寻求近代史时限的共识。[※注]虞和平也提出“学科时限”与“研究时限”的区分:所谓“学科时限”,指“获得学界基本共识,并形成制度性确认,被全国相关研究和教育机构统一规定采用的时限”。所谓“研究时限”,指“既缺少学界基本共识,又没有形成制度性确认,只是学者们在自己研究中自行采用的时限”。个人“研究时限”的破界是正常的,但在不断“破界”中又会逐渐凝聚新的共识,形成新的“学科时限”。[※注]
“近代”只是相对而言,朝代的界线则是确定不移。早在20世纪30年代,周谷城即指出朝代分期意识之根深蒂固:“……现在治史的人,虽认为朝代为不甚重要了,然为旧习所拘,叙述的对象仍限于朝代之内,仍未由朝代之内移到朝与朝之间。”[※注]近年来1912年民国建立作为分期界标的意义日益凸显,反映出中国传统史学中朝代史的潜在影响。中国近代史所包含的“晚清”与“民国”两个时段,在断代史观念之下,前者作为清史的固有部分、后者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前朝”得到强化。原来力图超越“断代”而求“断世”的中国近代史,也不得不面临被弱化甚至分解的危机。未来中国近代史学科如何演化,仍需有识之士慎重酌量。
二 近代中国社会性质问题讨论
20世纪30年代,中国思想界围绕中国社会性质问题展开了一场持续近十年的论战,近代中国的社会性质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论断(简称“两半论”)获得相当程度的认同。其后经毛泽东在其著作中进一步阐发[※注],“两半论”成为唯物史观派中国近代史诠释体系的理论基石与核心命题,也是中共民主革命理论的基本出发点。长期以来在学界被视为定论,无人提出异议。但这种一致并无牢固的基础,对此概念仍缺乏深入探讨。有学者指出,很多带指导性的理论概念,如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性质,虽为大多数研究者接受,但因“缺乏严格的、科学的、建立在大量事实基础上的论证,因此难以经受住来自反面的挑战”。[※注]自20世纪80年代中期起,有学者对此质疑,并提出挑战。
李泽厚在1986年率先对“两半论”表示质疑:“我们关于中国近代史的一些非常基本的概念、范畴、命题、判断……有的则是流行多年,奉为定论,其实却似是而非,大可商榷。例如,‘半封建半殖民地’的‘社会性质’的概念和命题,便是如此。”[※注]同年,刘耀撰文提出,半殖民地是指国家地位,半封建是指社会经济形态。半殖民地化与半封建化是两种不同性质的变化,“决不能把它们等同或混淆起来”。这两种变化具有相对独立性,起始时间也不一样:半殖民地化始于鸦片战争,半封建化则始于1895年。[※注]杜经国1987年发表《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概念新议》一文,认为半殖民地这个概念所涉及的是国家主权和民族独立问题,与由生产方式所决定的社会性质这个概念属于不同范畴,不能混为一谈。帝国主义可以通过侵略把中国变成它们的半殖民地,但没有也不可能改变中国的社会性质。[※注]
1988年,李时岳明确提出:“半殖民地”指国家地位而言,“半封建”指社会经济形态而言,二者分属不同范畴,并无必然联系[※注];“两半论”之失误“在于忽视了资本主义在中国发生和发展的巨大进步意义,尤其是资产阶级在政治上文化上对封建主义的斗争。由于没有认识半殖民地半封建不是统一的整体,导致在反帝的任务完成之后,反封建的任务迟迟没有完成”;并表示“重新检讨‘半殖民地半封建’这一提法,是要为设计新的近化史构架寻找理论基点”[※注]。李时岳的观点向“两半论”发出了尖锐挑战。不过,他也承认,在用来表述近代中国社会性质时,“‘半殖民地半封建’,突出了反帝反封建的革命任务,不失为较好的概括”。他又认为“‘半独立半资本主义’缺乏鲜明性”,并反对“半殖民地半资本主义”或“半独立半封建”等胡乱搭配。[※注]
针对以上质疑,不少学者加以反驳。汪敬虞认为,“半殖民地”与“半封建”“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中国这一东方巨人的近代苦难,也是个完整的历程。当他的一只脚踏进半殖民地社会,另一只脚必然进入半封建社会”。“用半殖民地半资本主义的提法取代半殖民地半封建的提法,以之为中国近代社会定性,那既没有如实反映近代中国的历史现实,也不能正确指明中国未来的发展方向。”[※注]马敏也认为“两半”是统一的整体,完整地表述一种“特殊的过渡形态”,“半殖民地不单纯是一个国家的政治地位问题,而还有其特定的经济内涵”。[※注]张磊指出:“‘两半论’作为中国近代社会的定性分析,是我国马克思主义理论家长期对国情研讨的结果,在这种认识基础上建立和制订的中国共产党的民主革命政纲已被历史进程所证明,应该说,它是科学的——反映了社会客观存在。”[※注]“‘两半论’科学地反映了近代中国的基本国情”,“否定‘两半论’是缺乏根据的”;判定“两半论”“延误了我们反封建历史任务的完成”是“妄加罪状”。[※注]
苑书义撰文认为:近代中国的“半封建”不等于“半资本主义”,“半封建”与“半殖民地”相互关联、相互制约,“半封建”支撑着“半殖民地”,“半殖民地”又制约着“半封建”,二者是同步同趋的。“近代中国在从独立国家变为半殖民地并向殖民地演化的同时,逐步地从封建社会变为半封建社会”。[※注]陈旭麓提出:“1.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是一个过程,两个半字在于表明二者的并存,不能机械地用统计数字的百分比来理解;2.半殖民地在揭示国家丧失独立的同时,也揭示了被卷入世界市场的资本主义生产,民族资本就是相对于外国资本和买办资本的半殖民地产物,不能把半殖民地理解为单一的政治概念;3.半殖民地半封建既相区别又是互存的,不能截然分为两片,试问没有半殖民地何来半封建?”[※注]
90年代中期以后,关于“两半论”的讨论渐趋平息,但仍然不乏涟漪。由于挑战“两半论”者虽不无学理根据,却并不能提出取而代之的概念,有破无立自然不能令人心服。强调“两半”是不可分割的整体并维护“两半论”的声音似重新居于主流。张海鹏认为,如果因过去的研究存在缺陷,就对“两半论”提出否定意见是不妥的。实际上提出异议者也没有拿出新的观点,也没能找到更好的概念来对近代社会性质作出说明。但这种看法现在有逐渐蔓延之势,值得我们这些研究中国近代史的同行认真考虑,并寻求新的论证、新的说明。[※注]他还提出:如何看待“两半论”,“可以从学理上去分析,也可以从历史实践上去分析。但是任何学理的分析,都只能基于历史实践。脱离了历史实践的分析,都是书生之见,是靠不住的。近代中国的新民主主义革命,它的历史实践是什么呢?它正是基于对中国社会性质的正确认识和分析,才制定出新民主主义革命的战略、策略,才能明确革命对象、明确革命力量、明确革命前途。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社会主义道路的选择,都是这个历史实践的结果。离开这个历史实践,虚构各种臆测的理论,怎么能与历史的实践相符合呢?”[※注]
刘大年强调,半殖民地指民族不独立,国家领土主权遭到破坏,着重讲对外一面;半封建指长期的封建制度开始崩溃,但没有形成独立的资本主义,着重于对内一面。二者互为表里,密不可分,取消其中一面就不存在另外的一面。因此,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和其他任何社会一样,是一个整体运动过程。“照那些否定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说法看来,中国近代110年的正反两面,实际上什么都不再剩下,只剩下了漆黑一团或者白茫茫一片。”[※注]
韩廉认为,“半殖民地”、“半封建”虽然论述问题的角度不同,但都涉及列强入侵引起的从经济基础到上层建筑全方位的变化,具体涵盖了经济、政治、思想文化等各个层面,而不仅指国家政治地位的改变。半封建也不仅指社会经济形态的变化,而着重强调社会形态的变化。[※注]方小年亦认为,“半殖民地”和“半封建”两个概念均涵盖了政治、经济和文化等各方面内容,以“半殖民地不是社会经济形态,不能用以表述近代中国社会性质的说法也是不能成立的”。[※注]
不过,分歧意见依然存在。一些学者提出以辛亥革命或民国成立为界,来对近代史的社会形态加以区分。杜经国认为,1911年辛亥革命为中国封建社会转变为半封建社会的界线。[※注]左文华则认为,辛亥革命以后,中国社会由封建社会转变为资本主义社会。[※注]赵立人、仓林忠亦持类似见解。[※注]这一观点的提出,同中国近代史领域兴起的着眼于近代中国资本主义因素萌生与发展的现代化研究有密切关系。不过,认为中华民国时期中国已形成完全意义的资本主义社会形态,则还需要更多的史料支撑与论证。
有关“两半论”的争论众说纷纭,并无定论。近年来学界对于秦汉以后为“封建社会”的质疑,则使“两半论”中的“半封建社会”受到根本意义的冲击。因为,近代中国是由古代中国发展而来,“封建社会”既然名不副实,则“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自也无从谈起。
早在1986年,何新就曾提出,中国史学界称秦汉以后为“封建”时代,是照搬欧洲历史模式而造成的“概念和术语的错乱”。[※注]冯天瑜等在1990年对秦以后封建社会说加以辨析并提出质疑。[※注]李慎之在1993年10月撰文指出:“滥用‘封建’这个词原来正是政治势力压倒‘知识分子的人文精神’的结果”;“封建”这个词“完全是中国近代政治中为宣传方便而无限扩大使用的一个政治术语”。[※注]同年他又在《发现另一个中国》一文中提及“封建”被滥用,“名实不符,只能乱人视听”。[※注]此后,学界陆续出现一些质疑中国“封建社会”的文章。[※注]2006年,冯天瑜出版40万字的《“封建”考论》,对古今中外“封建”概念的由来和发展进行了系统考察,将秦以后属于封建社会的观点说成是一种“泛封建观”,批评它既不符合“封建”的“古义”和“西义”,也“与马克思封建社会的原论相悖”,是概念的误植,因而要循名责实,正本清源。他提出以“宗法地主专制社会”代替“封建社会”一说。[※注]“封建社会”的名实问题关系重大,此书引起相当的反响,将封建问题的讨论推向高潮。2006年10月武汉大学召开“封建社会再认识”讨论会;中国社科院历史研究所、经济研究所与《历史研究》编辑部在2007年10月召开“‘封建’社会名实问题与马列主义封建观”学术研讨会;2008年12月苏州科技学院人文学院召开“封建与封建社会问题”讨论会。
随着对中国秦以后是封建社会的质疑升温,封建坚持论者也不乏其人。李根蟠在2004年撰文系统回顾从古代至近现代中国“封建”概念的演变,认为将秦汉以后的中国定性为“封建地主制”是社会史论战时取得的一致意见,是唯物史观与中国历史实际相结合的产物。[※注]2007年李根蟠又撰文对冯天瑜的著作提出批评。他认为,“封建”概念在实践中向前发展,中国共产党人和马克思主义史学家的封建观是马克思、列宁封建观的发展。他还强调,“封建社会”名实问题“不仅牵涉对秦以后两千多年来社会基本性质的认识,而且牵涉到对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基本理论的评价,牵涉到用什么历史观进行研究的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前的中国是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任务是反帝反封建,这是写进了中国共产党纲领的。鸦片战争前的中国是封建社会,既是这个纲领的逻辑前提,也是中国共产党人和马克思主义史学家运用唯物史观考察中国的现实和历史所得出的结论”;“秦以后是否封建社会,从来就不仅仅是书斋中的问题,因为它牵涉到肯定还是否定中国新民主主义的历史,肯定还是否定中国马克思主义史学”。[※注]郭世佑则对李的这种说法质疑:“能否用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来反证新民主主义革命理论与历史观的科学性,在我看来也值得斟酌……如果用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来论证毛泽东的近代史论与新民主主义理论的绝对科学性,将不适当地夸大意识形态的作用,最终偏离马克思主义。”[※注]黄敏兰指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定性,并不是中国共产党人和马克思主义史学家自己对中国社会历史作认真研究后得出的结论,而是苏联人——列宁和共产国际对中国施加的影响。而当时列宁对中国社会的复杂情形并不了解,“在并不了解中国情形的情况下做出的对中国社会性质的概括,究竟会有多少科学性呢?”“为了维护这样一种对中国近代社会并不可靠的论断,而不惜损害中国古代的历史,岂不是有违历史学求真的原则吗?”[※注]
关于“封建社会”名实问题的讨论,依然无定论。而此问题的认识,无疑又与近代社会性质问题关联起来,近代社会的“半殖民地半封建”性质,则又事关中共新民主主义革命的理论。这其中学术与政治的纠结,的确相当复杂。因而有学者呼吁“请为‘封建社会理论研究’松绑”,对古代社会性质重新加以概括,提出新的概念,“学术研究必须跨越政治,突破已经凝固的框架,才能获得长足的发展”。[※注]
三 中国近代史研究范式问题讨论
前已述及,早在基本线索论争尚在进行的1986年,青年学者姜进即发表《历史研究的非线性化及其方法论问题》,认为“近代中国社会在一个世纪的风云动荡之中,发生了极大的变化。这个变化的内容是如此丰富,以至于很难用某一条基本线索概括尽净”;关于近代史基本线索的争论未能摆脱“历史的线型发展观”的樊篱,抓主线的思维方式导致研究领域狭隘、研究难以深入。[※注]此文“包含着解构线索之争的意思。‘系统论’、‘非线性化’、‘非体系化’,都暗含着不需要找出单一而统领性的线索来分析和解释历史”。[※注]因而,90年代后,曾经热闹一时的中国近代史基本线索问题讨论渐趋停歇。继之,有关中国近代史研究范式的讨论出现了热潮。基本线索讨论与范式讨论前后相继,紧密关联。“现代化范式”对“革命史范式”的挑战,可以视为近20年来中国近代史研究理论问题讨论的一条主脉络。
“范式”(Paradigm,或译规范、典范)这一概念,源于美国科学史专家托马斯·库恩(Thomas Samuel Kuhn)1962年出版的名著《科学革命的结构》。库恩并未对“范式”概念作明确的定义。从他的论述中,“范式”的基本内涵大体可以理解为某一“科学家共同体”在研究中所遵循的基本理论框架、研究方法、思维模式、实践规范。在某一时期总有一种主导范式,当这种主导范式不能解释的“异例”积累到一定程度时,便可能发生范式转换亦即科学革命。
“范式”这一产生于自然科学史研究的科学社会学概念,随着库恩著作的翻译出版而为中国学界所知悉。[※注]虽然在理解上或存在歧义,这一概念却迅速在文学、社会学领域得以运用,其又联系到了不同时期人们所关注的不同话题与说法。如有学者指出,研究历史“虽然有一些通行的求证规则使我们忠于史实,但是在所有的历史研究中都不可避免地引进大量主观成分。选择什么事实,赋予这些事实以什么意义,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我们提出的是什么问题和我们进行研究的前提假设是什么,而这些问题与假设又反映了在某一特定时期我们心中最关切的事物是什么。随着时代的演变,人们关切的事物不同,反映这些关切的问题和前提假设也随之发生变化”[※注]。
近代史领域的“范式”问题受到广泛关注,始于美国学者德里克(Arif Dirlik)1995年发表的《革命之后的史学——中国近代史研究中的当代危机》一文。[※注]他运用库恩的概念,表述美国中国学研究中曾经主导中国近代史解释的“革命范式”,受到晚近崛起的“现代化范式”的剧烈冲击。“现代化范式”论者的研究,“或者否定革命是近代中国历史的中心事件,或者在仍肯定其中心地位的前提下,将其理解为至少是一场失败和一种中国发展的障碍”。中国革命“变成了衰落与失败的故事。它甚至被描述为一种畸变,一种对中国历史正常道路的偏离”,“打断了清末以前一直进行的朝着现代化方向的发展进程”。“马克思主义分析的两个中心概念——帝国主义和阶级——也遭到含蓄或明确的拒斥。”“革命范式”有被“现代化范式”取而代之之虞,德里克将之命名为后革命时代的“范式危机”(crisis of paradigm)。[※注]
德里克对美国中国学界研究趋向的描述,同中国近代史学界的状况竟然相当契合。大陆近代史学界在80年代的基本线索讨论中,实际上已形成“四个阶梯”说对“三次革命高潮”说的挑战。徐秀丽研究发现,中国学者张亦工可能是最早将“范式”引入历史研究领域的学者。[※注]早在1988年,张亦工就在《历史研究》杂志上撰文《中国近代史研究的规范问题》,开始运用库恩的概念来反思和分析中国近代史研究的趋向,只是他那时将“paradigm”译为“规范”。张亦工明确表示:“本文借用了T.S.库恩提出的‘规范’这个概念。他讲的主要是自然科学研究的规范。他认为一门成熟的科学只有唯一一种规范,大多数社会科学还没有形成这样的规范。”张还对库恩的理论做了发挥,将之作为反思近代史研究的理论概念:“社会科学领域可能还没有象物理学那样形成涵盖范围广泛的研究规范,但是就某一学科的某一学术共同体来说,却存在类似于自然科学的研究规范,至少在我们的中国近代史研究领域就存在着研究者所共同遵循的规范。”他将自50年代以来形成的研究规范名之为“传统规范”,其特点为“从革命史的角度把握近代史”。张亦工撰此文的意旨,更重在对隐隐浮现的新规范的感知,他指出:“近几年来,由于社会环境变化和研究者的思想解放,近代史研究领域陆续出现了一些与传统规范有所不同的理论、原则或概念,它们还不成其为完整的规范,只能称为规范性的认识或理论,但是发展下去有可能在一定的条件下形成新的规范。”因而“我们的近代史研究正处在研究规范发生某种变化的过渡时期。如果说必须有所突破,近代史研究才能跟上社会现实前进的步伐,那么这个突破就在于用科学的批判态度对待五十年代以来我们所习惯的传统规范,同时根据新的需要和条件形成新的研究规范,创造几种互相竞争的研究规范并存的新局面”。[※注]虽然张亦工的文章并未给他所谓“传统规范”和“新规范”命名,但确如学者指出:“后来发生的范式争论,在1980年代末实际上已经呼之欲出了。”[※注]
如上所述,德里克用以分析美国学界而提出的“革命范式”与“现代化范式”两个概念,及所论二者之间的紧张关系,同张亦工对中国近代史研究动态的概括竟然如此切合。这两个概念的引入,为近代史诠释体系的巨大变革提供了颇富解释力的理论工具,因而很快在中国大陆学者中激起热烈的反响,并引发了近代史学界有关“范式”问题的论辩。
值得指出的是,坚持以“革命”为近代史主题的学者,对于“革命史范式”这一概念其实多有保留。如张海鹏就曾表示,“革命史范式”这个概念“不是很准确”,只是鉴于“革命史范式”的概括“反映了中国近代史学科体系的核心内容,且为许多学者所采用”,因而可勉强接受这一“提法”。[※注]郑师渠亦明确表示:“‘革命史范式’的提法应当慎重。长期以来,近代史研究确实只突出了反帝反封建的斗争,在研究视野与内容上都显得单一、偏枯;但是,因此便将之定性为‘革命史范式’,却是不准确的。”“将经几代学者认真研究所形成的对近代中国社会历史发展具有真知灼见的一系列重要认知,简单定性或归结为‘革命史范式’,不仅不准确,而且不公平。”[※注]
步平认为,范式问题的争论与对中国近代史上“现代化历程”与“革命历程”孰轻孰重的判断有紧密关系。而这种孰轻孰重判断的变化并非产生于主观性的政治立场的动摇,而是源于客观的时代变化。[※注]这个时代变化,当然缘自中国迈入了改革开放的新的历史时期。从现代化角度来论述中国近代史,是随着20世纪80年代后期引进现代化理论而热络起来的,至1996年已有五本中国现代化史著作出版。[※注]对中国的现代化史研究进行理论建构的是罗荣渠。罗荣渠(1927—1996),四川荣县人,毕业于北京大学,并长期任教于该校历史系。罗氏在1996年撰写《走向现代化的中国道路》一文,借用德里克提出的“革命史范式”与“现代化范式”两个概念,认为“当前中国近现代史研究中的新进展就是在‘革命’的传统范式之外出现了‘现代化’这个新范式”。他对“现代化范式”地位的估量比较低调:“现在还谈不上这个新范式已经取代了传统范式,只能说是出现了两种范式并存的局面,目前主导范式仍然是革命史范式。”[※注]罗荣渠率先运用现代化理论研究中国近代史,并构建了“一元多线发展观”这一理论模式。[※注]由他及其门下形成了“现代化范式”在国内学界的队伍。持“革命史范式”者则对之进行辩驳。但“范式”问题的争论并“没有发生以前出现过的‘一扬一抑’或‘非此即彼’的结果,因为两种‘范式’都没有否认对方存在的价值”[※注]。
争论主要围绕两个问题展开[※注]:
一是中国近代史的主题究竟为何?“革命史范式”与“现代化范式”之命名,即凸显了其各自所认定的中国近代史之主题。两个“范式”的支持者在关于中国近代史的主题问题上产生了较为激烈的论争。在“现代化范式”论者看来,中国近代史的主题无疑应是“现代化”。罗荣渠提出:“90年代以来,中国自己的现代化理论在历史唯物主义的基础上开始形成。理论的主要基点是:把以阶级斗争作为社会变革的根本动力转变为以生产力的发展作为社会变革的根本动力;现代化作为世界历史进程的中心内容是从前现代的传统农业社会向现代工业社会的大转变(或大过渡)。从这个新角度来看,鸦片战争以来中国发生的极为错综复杂的变革都是围绕着从传统向现代过渡这个中心主题进行的,这是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的历史大趋势。有了这个中心主题,纲举目张,就能够探索近百年中国巨变和把握中国近现代史的复杂线索。”[※注]
“革命史范式”论者,则坚持中国近代史以“革命”为主题。张海鹏明确表示:“近代中国的时代基调是革命,从革命的视角审视,中国近代史上的政治、经济、军事、文化思想、社会变迁,以及中外关系的处理,区域发展,少数民族问题,阶级斗争的状况,无不或多或少与革命的进程、革命事业的成败相联系。一部中国近代史,如果抓住了这个基本线索,就能够顺藤摸瓜,理清近代中国社会历史的各个方面。”因而中国近代史的书写理应以“革命”为中心。[※注]龚书铎也认为,“近代中国是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帝国主义同中华民族的矛盾、封建主义同人民大众的矛盾,是当时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离开了反帝反封建的民族民主革命,现代化就无从谈起”。他进而强调,“如果以现代化代替革命作为近代史的主线,那么整个近代历史就要重写,就会引起意识形态领域的思想混乱,就会导致严重的政治后果”。[※注]
二是“革命史范式”与“现代化范式”之间的关系。讨论主要围绕究竟孰主孰从展开。在罗荣渠的理论架构中,其“现代化范式”是“以现代化为中心来研究中国近现代史,不同于以革命为中心来研究中国近现代史,必须重新建立一个包括革命在内而不是排斥革命的新的综合分析框架,必须以现代生产力、经济发展、政治民主、社会进步、国际性整合等综合标志对近一个半世纪的中国大变革给予新的客观定位”。[※注]跟随罗荣渠从事现代化研究的林破旬、董正华明确表示:“以‘现代化’作为历史研究的范式或主题,正在被越来越多的史学工作者所接受。这固然与我国正在全面展开的现代化事业呼唤与之相适应的理论科学研究有关,也是中国史学日益向深度和广度发展的结果。‘现代化’并不排斥‘革命’,但‘革命’显然不能涵盖现代化的全过程。”[※注]并强调:“正如革命是中国现代化进程中的一个重要阶段,我们同样也应该把‘革命史’看做中国现代化进程研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注]虞和平在其《中国现代化历程》的绪论中也表达了类似的观点:“如果就完整意义上的现代化而言,反帝反封建的改革和革命应该包含在现代化进程之中。这是因为,反帝是为了争取国家独立、建立平等互利的国际关系,以便合理地利用国外资源;反封建是为了争取民主、建立政府与社会的良性互动关系,更好地进行现代化的社会动员。所以反帝反封建的改革和革命既是现代化的一个组成部分和一种重要动力,也为现代化建设解决制度、道路问题,并扫除障碍。”[※注]也有学者详细分析了现代化能包容革命的理由:“第一,现代化包含了革命的内容,革命是进行现代化的根本保障;第二,现代化包含了民族独立的内容,民族独立是进行现代化的基本前提;第三,现代化包含了社会、经济、思想、文化等领域的变革内容;第四,现代化强调了生产力的主导作用,这是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则。”“现代化从更广阔的范围内揭示了近代中国历史发展的基本内容。”[※注]简言之,“现代化范式”论者,其主流意见并不否定“革命”以求得民族独立的价值,并不希图完全替代“革命史范式”,但认为“现代化范式”能包容“革命”,比“革命史范式”具有更强的解释力。
“革命史范式”论者,也在其体系中为“现代化”留有一席之地。如吴剑杰表示:中国近代历史纷繁复杂,丰富多彩,从任何一个侧面或角度为视角去观察、研究它,都将是一种有益的探索。其所反对者“是以‘现代化’作为更主要的视角来建构近代史研究‘新范式’的理论框架,从而将近百年中国历史概括为‘一场现代化史’,用以取代所谓‘旧范式’及其基本认识”。[※注]龚书铎亦主张,以革命为主线并不排斥现代化,“中国近代民族民主革命的最终目标是国家的独立、民主、统一和富强,其中已经包含有争取现代化的涵义”。[※注]郑师渠说,“现代化范式”可以被“革命史范式”所通约和涵盖,“近代的民族民主革命不仅构成了中国现代化的前提条件,而且其本身同时即构成了中国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注]张海鹏则提出:“用‘革命史范式’撰写中国近代史,局限于革命的视角,可能对社会经济的发展、社会的变迁注意不够。如果在‘革命史范式’主导下,兼采‘现代化范式’的视角,注意从现代化理论的角度,更多关注社会经济的发展、更多关注社会变迁及其对于革命进程的反作用,就可以完善‘革命史范式’的某些不足。反过来,如果不注意‘革命史范式’的主导,纯粹以‘现代化范式’分析、撰写中国近代史,就可能改铸、改写中国近代史,而使得中国近代史的基本面貌变得面目全非,令人不可捉摸了。这样的研究,新意是有的,但是脱离了历史真实的新意,将为智者所不取。”[※注]可见他们的意见是,“革命史范式”已经包容“现代化范式”,比“现代化范式”具有更强的解释力。
对此,《近代史研究》杂志主编徐秀丽评判说,“革命史范式”与“现代化范式”均试图以己为主体而包纳对方。这种争论持续有年,“事实上不大可能说服对方,达成共识。而且,任何解释系统都应该有自身的界定,‘无所不包’常常导致自身意义的稀释”。[※注]对于“革命史范式”与“现代化范式”在近代史研究中的实际地位,不同的学者观感颇有出入。罗志田指出:“以所谓研究‘范式’言,任何框架性的诠释都应该以广泛充实的具体研究为基础,今日中国近代史的框架体系并不十分令人满意(仍受苏联体系影响),然既存研究似尚不足以支持基本的框架性修改。比如,说近代中国史‘其实是一场现代化史’这一诠释体系就非常缺乏具体研究的支撑;我无意判断这一解释框架是否‘正确’,根本是关于所谓‘现代化’的论著数量实在有限。”[※注]郑师渠认为,所谓“革命史范式”与“现代化范式”的争鸣,“还仅是部分研究者范围内的一种概念上的讨论,而非在实践层面上两种范式的真正角力”。“革命史范式”毕竟产生了具有典范意义的不少著作,长期以来为广大同行所公认;而所谓“现代化范式”则不能等量齐观,既有研究“尚不能说业已取得了公认的、具有典范意义的成就,从而促成了学术共同体的确立,并为之提供了实践的模型”。在他看来“现代化范式”“当下还仅是一种新的研究视角与新的探索,而远非业已形成的客观存在”,遑论取“革命史范式”而代之。[※注]而据夏明方的观察,“虽则在官方意识形态宣传和教科书领域,革命史范式的主导地位一直未曾受到怎样的撼动,但是在学术研究领域,随着现实生活中市场经济地位的确立乃至市场霸权的建立,现代化范式还是逐步取得其事实上的统治地位”。[※注]郭世佑等则认为:“在学术体制上支持革命史范式的力量多些,而在学术思想上,现代化范式则更具影响力。”[※注]杨念群亦认为,“‘革命史叙事’已让位于对现代化道路合法性的解说,或者说是‘革命史叙事’已屈从于‘现代化叙事’的逻辑制约之下,再也无法具有其至高无上的控制地位”。[※注]
如此看来,对于两个范式究竟何者居于优势,学者们的观感判断见仁见智,难有定论。不过大体可以确定的是,“现代化范式”虽然打破了原来“革命史范式”唯我独尊、一统天下的格局,但总体说来,“范式转换”的局面很难说已在近代史学界完成。[※注]事实上,德里克就曾表示:“在史学领域,出现一种支配性范式是既无可能又不可欲的。”[※注]他明确提出,“就目前来说,最有可能的结果是两种范式的共存”,虽然这种共存可能“不太和谐”。他由此又阐述了中国近代史研究范式的“扩散”问题。[※注]
在中国史学界,不少学者强调“革命史范式”与“现代化范式”并非对立,而可以“兼容并蓄、相互借鉴与共同繁荣”,即所谓“横看成岭侧成峰”。[※注]曾业英指出:倡言以“现代化”范式取代“革命史”范式,“这种以偏纠偏的思维方式,对正确解释中国近代历史的发生发展过程并无多大帮助,甚至还可能是有害的”。[※注]步平认为:“‘现代化’范式弱化了‘革命史范式’侧重于从政治史角度对历史发展的解释,而更重视历史与中国现代化之间的逻辑合理性的论证,关注经济史、社会史与文化史。……事实上并不存在以一种范式完全取代另一种范式的可能。”[※注]“中国近代史研究中的‘范式’多元并存的状态,是思想活跃的直接结果,对于拓展中国近代史研究的广度和深度,对于近代史研究中理论思维的深入具有积极意义,推动了学术界的思想解放,深化了关于中国近代史研究的理论思维。”[※注]蔡礼强也认为:“革命史范式与现代化范式之间并不是一种简单的更新或取代关系,而是一种互相竞争但并非完全排斥的不同理论体系,双方都有存在的价值和必要。”[※注]马克锋则提出,两个“范式”可以在中国近代史不同的分支领域并行不悖,各擅胜场:“革命史范式”侧重于从政治史角度对历史发展的解释,“现代化范式”更重视历史与中国现代化之间的逻辑合理性的论证,更关注经济史、社会史与文化史,二者正可以互为补充、相互促进。[※注]还有学者力图超越研究范式的争议,认为“革命史范式和现代化范式之争在本质上是不同的现代化道路之争,现代化范式所批判的只是教条主义化的革命史范式,而革命史范式所能反击的也是教条主义化的现代化范式。此两种范式的合理性限度固然都应该继承和发扬,学科体系的有效进展又要求对之皆予超越”。[※注]更有学者力图以唯物史观对“范式”之争加以整合:“所谓革命史观,所谓现代化史观,都不是指导历史研究的正确的史观。指导历史研究的正确史观,是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注]
或许“很多学者用现代化范式时更强调其对革命史范式的解构力量,而不是想再建立一个和革命史范式相似的笼统性的历史解释框架”,因而“现代化范式”论者对于范式并存竞争说不难接受。[※注]董正华明确提出:“史学家所选择的众多路径、取向或‘范式’,是可以兼容、互济的。不同的史学观点、史学流派相互间应当宽容、共处。对因理论和方法不同而出现的‘分歧’,不必急于达成‘一律’。史学研究不断涌现新的‘范式’和多种‘范式’并存,史学界出现不同的流派或‘学派’,是史学走出‘危机’和萧条而重新步入繁荣的征兆,也是有利于史学理论研究繁盛的好事。”[※注]虞和平在2010年总结改革开放以来的近代史研究时,将主题创新概括为“从一个主题发展到一主一次两个主题,或叫做两个基本问题、两个任务、两个走向。这两个主题,一是反帝反封建革命,二是争取近代化,以前者为前提”。[※注]这是对胡绳、刘大年关于中国近代史有关论述基本精神的概括。胡绳在1990年提出:“在近代中国前面摆着两个问题:即一、如何摆脱帝国主义的统治和压迫,成为一个独立的国家;二、如何使中国近代化。这两个问题显然是密切相关的。”[※注]在《从鸦片战争到五四运动》1997年的再版序言中,胡绳明确指出:“从1840年鸦片战争以后,几代中国人为实现现代化作过些什么努力,经历过怎样的过程,遇到过什么艰难,有过什么分歧、什么争论,这些是中国近代史的重要题目。以此为主题来叙述中国近代历史显然是很有意义的。”[※注]刘大年则提出“两个基本问题”并予以反复论述:“中国近代历史上有两个基本问题:第一,民族不独立;第二,社会未能工业化、近代化。”[※注]近代化与民族独立“两个问题内容不一样,不能互相代替,但又息息相关,不能分离”。[※注]“民族独立与近代化,不是各自孤立的,它们紧密地联结在一起。没有民族独立,不能实现近代化;没有近代化,政治、经济、文化永远落后,不能实现真正的民族独立。中国人民百折不回追求民族独立,最终目的仍在追求国家的近代化。”[※注]刘大年还力图将民族独立与近代化两个主题整合进“民族运动”这一概念:“110年的历史运动是什么?我以为基本的运动是民族运动。中国近代民族运动的内容有两项,一是要求民族独立,二是要求中国近代化。从西方侵略中国这一天起,就是民族运动的开始,也就在我们面前提出了近代化问题……我们说中国近代史的主题基本上是民族问题,就是说从鸦片战争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这段时期,中国所有的阶级,没有一个不参加民族斗争,不卷入民族斗争的。”[※注]
徐秀丽指出,在胡、刘二人的言说中,“‘革命史范式’的痕迹宛然可见,对现代化视角研究的重视也毋庸置疑,对于近代史两大任务(民族独立和现代化)的完成,虽分了时间上的先后,却全然未作主次的分野”,这是“前辈大家的一种智慧”。[※注]对两个“范式”“未作主次的分野”,体现了胡、刘二人力求超越范式之争的圆融,也反映了他们力图与时俱进的意向,因而获得较为普遍的认同。在这种氛围下,“现代化范式”与“革命史范式”的争论,双方超越了意气之争,而主要是学理之争,其对于中国近代史研究自具积极意义。“它对于史学领域的拓展、史学内容的丰富、史学解释的多元,尤其是对于‘现代化范式’的‘脱敏’,产生了积极影响。”[※注]在此过程中为中国学界逐渐接受和运用的现代化理论,作为历史认识的工具,有力地推动了中国近代史研究的发展。但毋庸讳言,现代化理论本身也存在不足。步平指出,以“现代化范式”阐述社会变革过程,必须注意到现代化的理论从某种程度上是被引进的理论,是在西方的学术话语系统中被磨炼得相对纯熟的理论,如果照搬这一理论,把中国仅仅看作是普遍化的西方历史在东方的特殊范例,就容易陷入“历史虚无主义”的泥潭。[※注]姜新认为,现代化理论具备历史事实判断工具的基本条件,但其不能充当衡量一切价值的尺度。广义现代化价值尺度无法确定合理的内涵以及合适的外延;狭义现代化价值尺度忽视现代化道路的多样性和现代社会的复杂性,人为将现代与传统、西方与东方对立,忽视传统的价值,抹杀现代局限。我们对于现代化理论应该批判吸收,绝不能过分迷信,若将之奉为评判一切事物的价值尺度,则可能产生谬误。[※注]吴英也指出,现代化理论尽管正确指出了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转型的必然性,并客观地总结了工业化和城市化过程的一些本质性,但它的研究范式受西方结构功能主义思潮的影响,实质是将西方,尤其是美国的发展道路视为现代化的标准模式;在历史发展规律的揭示上,它认定西方,尤其是美国式的现代化道路乃是历史发展的规律,而无视后发国家演进路径的多样性,同时也无视发达国家演进路径的多样性。[※注]杨天宏亦指出:“‘现代化’理论显然不是一种周至完备的理论,用这一理论指导中国近代历史研究,同样可能因内容狭隘导致系统性的缺失。”[※注]
在“革命史范式”与“现代化范式”的论争渐趋消歇时,有学者对这两个叙述范式都提出批评,认为“对反帝反封斗争和发展资本主义的强调都是在基于侵略/反抗,或在近代/传统的二元对立,这多少是在重复当年殖民统治者在被殖民者中蓄意设置的‘文明’/‘愚昧’;‘肮脏’/‘干净’;‘先进’/‘落后’;‘开放’/‘保守’的简单区分,不管其主观目的怎样,客观上都在中华民族内部制造了分裂,以及随之而来的歧视、对立和仇恨,而对实际历史自然也有太多的歪曲、遮蔽。在这两种叙述范式中,主角都是殖民统治者、西方列强及其相应的近代发展,中国自己的形象不论是作为反抗者(侵略/反抗),抑或作为学习者(近代/传统),都是其光明底色的陪衬。这种以西方为中心,或者说以西方意识作为投射而建立起来的民族主义史学,最大的尴尬莫过于当被殖民者叙述自己的历史时,不得不把舞台让位给外来侵略者,使之继续扮演主角”。[※注]
在“革命史范式”与“现代化范式”之外,也有学者提出了新的近代史研究“范式”。譬如随着社会史研究的兴盛,出现了将之视为一种“新的史学范式”而非“一个学科分支”的呼声。[※注]马敏将“以新社会史为标志的‘总体史’”视为史学发展的方向。[※注]而在后现代思潮的影响下,“后现代范式”亦成为“一种意欲取代革命史范式、现代化范式的竞争性范式”。夏明方认为:“后现代范式对规律和确定性的抵制、对启蒙与进步的质疑、对民族国家的解构、对过去或传统的怀念、对差异和边缘的关注,则体现了现代化发展到一定程度之后以‘解构现代化’或‘反现代化’的形式出现的对现代化的批判和反思。”他进而呼吁一种以研究时限“历史化”、研究空间“全球化”、研究对象“生态化”、研究主体“多元化”、历史哲学“复杂化”、研究目标“相对化”、历史资源“数据化”为基本特征的“新革命范式”。[※注]不过就目前来看,这一提议因包容过广、主旨不够明晰,尚未产生足够的反响。美籍华裔学者李怀印在其著作《重构近代中国——中国历史写作中的想象与真实》中提出“在时与开放”史观:“重写中国近现代史不仅仅意味着在中国发现过去曾被目的论史学所遗弃的一面,更重要的是要抛却型塑现存叙事的结果驱动之视角,而将近代中国不同时期的各种暂时‘结果’解释为一系列发展迹象,代表着引导中国迈向其‘近现代史’之终极目标的多种可能性,尽管此一目标尚未被明确定义。我把这种方法称为‘在时和开放’的历史。所谓‘在时’,即强调在研究某个特定的历史事件时,从事件正在发生的彼时彼刻观察问题,因为事件的发展有各种各样的可能性同时存在,而事件的参与者不像后世史学家那样,能够清晰地预知正在进行的事件的可能结果。谓其‘开放’,是因为这种方法不像革命或现代化的目的论史学那样,将中国近现代史加以‘关闭’,亦即基于各种不同的目的论假想,而明确界定历史的‘结局’2;这个结局可能是共产党革命以及随之而来的社会主义过渡,也可能是改革开放时代‘中国特色’的现代化,或者是21世纪之交新自由派或新左派知识分子所期望的任何其他结果。不同于传统史学的结果驱动视角只是从‘事后’的角度以排他的方式追溯历史事件的‘原因’,在时、开放史观的长处,正在于它在解释近现代中国不断演进中的各项发展之原因时具有包容性,使其有能力更加接近于过去的客观实际。”[※注]
左玉河指出,正是在近代史的范式之争中,人们看到两种范式的局限,开始探寻建构新范式,提出了多种力图超越两种范式而带有创新意义的替代性路径。“尽管这些新范式还不够成熟甚至有较大缺陷,但其在全球化视野下重建中国特色理论的方向是值得肯定的,也提出了许多有价值的意见,为进一步建构成熟的中国近代史研究的新范式提供了借鉴。中国学者沿此方向继续探索,会在为时不太长的将来建构起全新的更加符合历史真相的中国近代史解释框架和叙事方式。”[※注]
前已叙及,因中国近代史同现实政治总是存在着剪不断的纠葛,与“范式”问题相关的超出学理层面的争论始终存在。诸如“告别革命”和“走什么路”的争论,“走向共和”的讨论,“冰点”事件,等等,其影响也远远超出学界,而吸引了社会各界的视听。这些争论确实也体现了“革命史范式”同“现代化范式”“两者之间的冲突和张力”。[※注]
李泽厚对20世纪“革命”的反思,在1986年提出“救亡压倒启蒙”的命题[※注],1992年5月发表《和平进化,复兴中华:谈“要改良,不要革命”》[※注]时已见端绪。[※注]1994年他在与王德胜的谈话录中明确提出:“我认为辛亥革命是搞糟了,是激进主义的结果。清朝的确是已经腐败的王朝,但是这个形式存在仍有很大意义,宁可慢慢来,通过当时立宪派所主张的改良来逼着它迈上现代化和‘救亡’的道路;而一下子痛快地把它搞掉,反而糟了,必然军阀混战。所以,自辛亥革命以后,就是不断革命;‘二次革命’、‘护国、护法’、‘大革命’,最后就是49年的革命,并且此后毛泽东还要不断革命。直到现在,‘革命’还是一个好名词、褒词,而‘改良’则成为一个贬词。现在应该把这个观念明确地倒过来:‘革命’在中国并不一定是好事情。”并要“反省整个中国近代史”。[※注]此论一出,引起轩然大波。
1995年李泽厚与刘再复出版对话录《告别革命——回望二十世纪中国》[※注],对20世纪扬“革命”、抑“改良”的历史文化现象做了系统批判,进而主张重新评判中国近代史。此书明确提出:“二十世纪中国的第一场暴力革命,是孙中山领导的辛亥革命。当时中国可以有两种选择,一是康、梁所主张的‘君主立宪’之路,一是孙中山主张的暴力革命的道路。现在看来,中国当时如果选择康、梁的改良主义道路会好得多,这就是说,辛亥革命其实是不必要的。”“我常说当时逐步改良可能成功,革命则一定失败。即使没有袁世凯,辛亥革命后也必然是军阀混战,各据一处,称王称霸,都不再听中央的号令,都觉得自己可以当总统、当皇帝。”书作者痛心于“中国在20世纪选择革命的方式,是令人叹息的百年疯狂与幼稚”。并表示“我们决心‘告别革命’,既告别来自‘左’的革命,也告别来自‘右’的革命。二十一世纪不能再革命了,不能再把革命当作圣物那样憧憬、讴歌、膜拜,从而再次悲歌慷慨地煽动群众情绪,最终又把中国推向互相残杀的内战泥潭”。[※注]期望21世纪不要再革命,不属于史学范畴;然而李氏批判的锋芒所指,主要还是整个20世纪的中国革命。
李泽厚提出的“告别革命”论,以反思近代史而立论,直接挑战并完全颠覆中国近代史“革命史范式”的论述,因而很快受到官方组织的批判。1995年6月,国家教委高等学校社会科学研究中心在北京召开“中国近现代研究的历史观和方法论”专题讨论会。次年4月又在北京召开以“五四运动与二十世纪中国的历史道路”为主题的讨论会。7月中国社科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中心与近代史研究所联合召开座谈会。9月国家教委社科中心等部门联合举办“中国近代(1840—1949年)重大是非问题系列讲座”。这几次讨论会均主要针对“告别革命”论展开批判。在这些批判的基础上,1997年出版了《走什么路——中国近现代历史上的若干重大是非问题》(山东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一书。2001年还出版了《历史的回答——近代史研究中的几个原则争论》(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一书。
对“告别革命”论的批判主要基于以下几点:(1)革命是民族危机和社会矛盾激化的产物,是客观形势使然,并不是随心所欲可以制造出来的。(2)社会改良的办法只能在同一个社会制度内运行,如果要推翻旧制度,建立新制度,改良则无能为力,只能让位于革命手段。在某一国家近代化的变革中,究竟采取何种方式,取决于其实际状况。因而脱离具体历史环境去抽象地争论革命与改良的对错优劣,是对历史的不尊重。(3)革命的“破”与“立”是辩证的关系,“破”为“立”扫清道路,创造前提;“立”巩固和发展“破”的成果。革命的本质和核心在于建设与创造。(4)告别革命实为告别社会主义。社会主义正是革命的产物,告别革命论者是通过否定革命的手段以达到否定社会主义的目的。“对革命本身的否定,势必对革命后果——人民共和国和社会主义制度的否定”。[※注]
虽然这些批判有官方组织的背景,也多从政治层面着眼,但平心而论,从学理层面来说,“告别革命”论缺乏史论应有的严谨。李泽厚有哲学家的气质,也使得他更重思辨而相对忽视实证。“革命”是多种复杂社会因素“合力”的产物,往往不以某一思想愿望为转移。当年梁启超论革命的观点,现在看来不无道理,却偏偏发生不了作用,即是明证。“告别革命”论如果作为一种哲理,自可一说;但如果作为史论,则无疑缺少应有的实证支撑和历史分析。其在评判革命与改良时,整体否定革命历史和革命价值,这种脱离具体历史时空的思维模式也使之难以获得史学界普遍的认同。
不过也应看到,“告别革命”论者并无恶意,其对革命后果的警示事实上也有助于今天社会的安定[※注];同时亦不可否认,“告别革命”论对近代史学界反思革命产生了影响。辛亥百年之际,章开沅明确提出应该清理辛亥革命的负面因素:“革命从手段提升为目标,乃至衍化为至高无上的神圣。此乃幼稚的荒唐,而在现实生活与学术研究中却长期成为精神枷锁。”[※注]王奇生所著《革命与反革命》一书明确表示:“革命确实是近代中国历史的主调,是主导整个近代中国历史发展的一个重要符码。在业已告别革命的今天,作为历史研究者,不能仅仅简单地放弃、淡忘或者否定那些我们曾经长期沉迷的观念,而有必要追问,那些早已熔铸成为我们思想价值观念的革命话语和革命政治文化是如何建构起来的?又是如何演变的?”[※注]这种新的发问与运思方式,将对于“革命”的反思又推向了一个新的层次。
此外,李泽厚“如果中国当年选择康梁的道路”之议,还引发了一场史学方法论的讨论。房德邻、朱宗震认为,历史不可以假设,我们无须在“假设”上浪费时间。[※注]王也扬、赵庆云则认为,所谓“历史不可以假设”,是指作为既成事实的历史不可能重复再来一遍,在这个意义上,的确“后悔药没地方买”。但就历史研究而言,假设方法却是一种应该肯定的方法。其一,在历史事实的探索、求证方面,胡适“大胆假设,小心求证”说被公认是有效的研究法。其二,客观历史的可能性是多样的,历史经验教训的总结也不能不问一下“如果”。王也扬指出,“以历史结果的一种事实来论证该历史事物的全部,是一种简单化”;说历史必该如此,只有一种选择,则是宿命论。“政治家这么做情有可原,史学家也这么做就有违职业的要求。”[※注]
第二节 “在中国发现历史”的影响及思考
美国学者柯文(Paul A.Cohen)所著《在中国发现历史——中国中心观在美国的兴起》[※注],通过对美国学界研究中国近代史的“冲击—反应”、“传统—现代”与“帝国主义”这三种有强烈“西方中心”色彩的研究模式进行批评总结,就中国近代史的研究取向提出以“中国中心观”(China-centered approach)为主导范式的新认识,“希望摆脱欧洲或西方中心先入为主的假设来审视中国的过去”[※注],倡导以中国为出发点来深入探索中国社会内部的变化动力与历史进程。其典型特征为:(1)从中国而不是从西方着手来研究中国历史,并尽理采取内部的(即西方的)准绳来决定中国历史哪些历史现象具有重要性;(2)把中国换“横向”分解为区域、省、州、县与城市,以展开区域与地方历史的研究;(3)把中国社会再按“纵向”分解为若干不同阶层,推动较下层社会历史(包括民间非民间历史)的撰写。(4)欢迎历史学诸学科中已形成的各种理论、方示与技巧。[※注]“中国中心观”突出了在中国近代史研究中“中国”的历史主体地位,“从整体意义上开始把中国史的研究方法从政治经济学的角度向人类学的区域研究方向实施转换,也就是说从空间意义上扭转了设问中国历史的方式,所以具有库恩所说的范式变革的作用”。[※注]柯氏所提倡的“中国中心观”虽然并非一套完整和规范的解释框架,却在大陆学界受到不少研究者的赞赏与仿效,“在中国发现历史”成为流行的口号。柯文此书中文版1989年由中华书局出版,很快售罄,2002年再版,其对中国史学界影响可见一斑。这固因美国学术的强势地位,同时也因此书“对中国大陆研究近代史之成果与方法的某些值得商榷的看法,有待我国史学界作出回答”。[※注]
对柯文《在中国发现历史》一书,大陆学界早在1986年就通过此书的翻译者林同奇的一篇评介文章而有所了解。林同奇介绍“在中国发现历史”潮流产生的背景:美国史学界经过1964—1974年越南战争及水门事件的震动,部分学者对美国与西方文明的精神价值发生根本动摇,对西方“近代”历史发展的整个道路与方向产生怀疑,进而对既有研究中国近代史以西方为出发点的模式提出挑战。这一动向,实际上反映了美国70年代以来研究亚、非、中近东及其他非西方社会的总趋势,即力求摆脱“殖民地史”的框架而从各国社会内部的特点探索其历史进程,且反对将非西方社会的历史视为西方历史的延续。林氏认为,“中国中心观”的核心思想为“力求设身处地(empathically)按照中国人自己的体会来重建中国的过去”,并强调“中国中心观”只有和历史的比较研究相结合,才能给史学研究带来更加广阔的视野与深刻的洞察力。林氏指出,“中国中心观”最引人注目的一点是对历史描绘精细化的要求,但因过于强调“区分”,不免低估了“综合”(integration)过程之重要性。“低估了总框架在人类认识或理解的积极的建设性的作用,如果缺乏一个正确的总框架指导全局,一味追求精细,便往往是只见树木不见森林。”而中国近代史研究,只有在微观研究与宏观研究相结合的情况下才能得到健康发展。[※注]
刘大年1990年在文章中以相当的篇幅评析“中国中心观”。他认为:“中国主线论批驳那种以为在近代历史舞台上,西方扮演主动的角色,中国只扮演消极、被动的角色,以及批评殖民主义观点的遗留,是正确的和有说服力的。”不过他又指出:“美国学术界把他们关于近代中国与世界的争论,叫做中国历史‘剧情主线’的争论。归纳起来,也就是一个西方主线决定论,一个中国主线决定论。……倘若有人以为那对立的两条主线,非彼即此,二者必居其一,必定使自己陷进泥坑里,无法自拔。说外国侵入不起决定作用,那等于说,中国是自己把自己变成了半殖民地,变成了被压迫民族的。不会有人听信如此荒唐无稽之言!说中国内部力量不起决定作用,那等于说,中国的民族独立是外部侵略势力开恩赐予的,而不是中国人民战胜了所有强大敌手后所获得的。同样不会有人听信如此荒唐无稽之言!”“‘中国中心观’过于看轻了外部世界的作用,对于外部势力深入到中国社会内部结构里面发生的毒害影响估计不足。他们的‘内部取向’观念有的含糊不清,或者变成了陈旧的心理史观。”[※注]
刘大年基本上站在革命史观的立场上对“中国中心观”加以评论。革命史观强调近代史研究的中国主体立场,强调中国近代历史发展的根本动力来自中国内部,这与“中国中心观”所提倡的研究取向是契合的;但革命史观诠释体系中,“帝国主义”是近代中国落后屈辱历史的根源[※注],因而自不能认同“中国中心观”对于中国近代史上“帝国主义”因素(包括正面与负面作用)的淡化。刘大年对“中国中心观”的批评,同20世纪50年代对尚钺的批判实有其相通之处。正如日本学者並木赖寿所说:“对十分注重欧美及日本的殖民地主义、帝国主义因素的中国研究者来说,柯文的理论可能是一种‘内因论’,这种理论甚至还会被看成‘西方资产阶级史学’观点。因为强调外来侵略,颂扬反侵略斗争的立场,是和把中国的现行政治体制作为革命历史成果这一观点相联系的。而‘内因论’忽视外来侵略的因素,有可能导致为殖民主义、帝国主义辩护的结果。”[※注]这一点也为柯文早已预料:“只要中国人对西方入侵的一段经历记忆犹新,积怨未消,就很难接受一种冲淡帝国主义在他们过去一百五十年历史中之作用的估量。”[※注]柯文1996年在《历史研究》第6期发表的《〈在中国发现历史〉新序》中辩解曰:“中国中心现不否认外来因素在中国中的作用,相反,它们所采用的方法更有效地分析了外来因素在中国的特殊表现。”不过有学者认为:“柯文所讲的不否认外来因素的作用,并不等于他已把近代以来中国历史的发展当作是一个内外因相互交织,辩证互动的结果。他只是通过范围的限定来看待‘西方’对中国的影响。”[※注]
后来对“中国中心观”的诸多评论,大多循着刘大年的论述思路,着眼于中国近代史的发展动因以展开“内因”与“外因”之辨析。如汪熙一方面肯定柯文“把自己的理论体系建立在较精密和周全的论证上面,并以各种历史事实加以验证,其基础比较扎实”。同时明确表示,“中国中心观”可以称为“内因论”,而“外因和内因这两种取向都不能偏废。须知19世纪中叶以后西方世界撞击中国的大门,并以各种不平等条约为跳板侵入中国,这是历史的事实。但是任何外来冲击不论是正面的还是负面的,只有通过中国内部的因素才能起作用。中国社会内部自有其运动的规律,它必然会向前运动发展,并且最终决定中国社会发展的进程与结局”。“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外因(在这里指西方的冲击)也可以成为主要的一面。……离开了西方的冲击及其影响,很多中国内部的事就无法解释。”[※注]
陈君静强调,“超越‘传统与现代性’是柯文中国史观的理论出发点和实质之所在”。“‘中国中心观’作为一种全新的学术趋向,毕竟给‘西方中心主义’还占支配地位的美国中国史研究领域打开了另一扇透视中国的新视窗,为美国中国史研究增添了新的活力。它对于克服长期支配中国史研究的‘西方中心主义’理论框架及其研究模式,促使美国中国史史家转向从中国历史本身出发,根据对历史主体自身的认识,理出中国历史演进中的问题,具有重要的意义。”同时亦指出:“任何外来的‘冲击’不论是正面的还是负面的,只有通过中国内部因素的整合才能产生作用”;“柯文的中国史观也存在着明显的缺陷。其最大者,恰好与其所批判的‘西方中心观’相对应”。如果按照柯文主张的“中国中心观”,突出强调中国历史的主体性,又容易忽视现代世界发展的客观趋势和中国近代社会的具体历史发展实际。这要求史家把近代以来的中国历史看作是各种内外因素互动和“合力”所推动的,因此必须从单向度研究改为多向度的综合研究。任何只持“西方中心”或只持“中国中心”的观念,都是片面的。[※注]
吴怀祺指出:柯文的“中国中心观”其实还是以“冲击与回应”为基本思维框架,不可避免牵涉到内因与外因问题。与内因、外因论相通是其合理之处,能丰富我们对中国近代社会变化的认识。他同时认为,柯文未能对内因、外因的辩证关系作深入探讨,其“矛盾的内心也是缺乏一以贯之的理念”,因而“思想活跃有余,但缜密不足”。[※注]
张仲民认为,作为对以西方为中心来考察中国近代史的一种“反动”,柯文的“中国中心观”能看到以往研究者没有能注意到的许多面相,并注意把西方对中国的影响按层次和地域区分,这自然是很可贵的努力,一定程度上代表了美国甚至海外汉学界研究中国历史的新动向。然而“又由于它内在矛盾性——过分强调了中国的内部因素在中国近代发展中的作用,会导致‘中国中心’的困局。而从历史实际来看,引起中国近代变革的动力仍然在西力的进入,所以柯文这一研究范式仍有其巨大的局限性,并不能完全说明近代中国的变化”。[※注]王剑则指出:“虽然柯文本意是想摆脱‘西方中心观’框架逻辑实证主义的缺陷,并追求历史的独特性和真实性,但关键是柯文所依托的价值标准和话语体系,毕竟还是源于西方。尽管在西方的知识体系支持下,我们可以概括了中国历史的独特一面,但这能否接近中国历史真实始终是一个争议颇多的主题。”[※注]
耿方志在《近代中国文化转型导论》中指出,“中国中心”模式“过分高估了传统文化内部某些变动的程度及其意义”,“外因与内因的关系,绝不是某一个总是主要的,另一个总是次要的。何者为主,何者为次,完全要看具体的情况”。[※注]
总体说来,在对柯文“中国中心观”的思考中,“外因、内因结合论已成学界的基本共识”[※注],即使柯文本人也赞同将中国近代史“看成是内外因素相互交织相互作用的产物”。[※注]但这种共识可能更多具理论意义,在中国大陆学者的研究实践中则“已经产生某种不可忽视的误会,不少人开始较为封闭地考察近代中国”。[※注]柯文提出“中国中心观”,其“心目中的读者主要是西方特别是美国的中国专家”,因而他本人也曾担心“中国同行们由于对美国研究中国史的学者多年以来努力探索的争论焦点不甚熟悉,对于用来表述这些争论焦点的一套惯用术语感到陌生,是否就能理解这本书的论证,从而体会书中提出的问题对于美国史家所具有的重要意义”。[※注]大陆学者对“中国中心观”的误读,证明柯文的担心不无道理。
针对“中国中心观”在中国引起的误会,罗志田提出“发现在中国的历史”。[※注]他认为,在近代中国,不仅政治,多数文化、思想、学术、生活、经济等方面的变化,处处可见外来的影响。如果外来“冲击”退隐或淡出,则所见仅为一个虚幻而失真的“近代中国”。因而必须保持充分考虑“在中国”近代的各类外来因素的开放取向,“并希望时刻警惕不要陷入哪怕是无意识的封闭倾向”。他还指出,西方学者所长本在中国之外,柯文所归纳的方向使其向中国之内倾斜,自然非常适合。我们本相对更长于内,“同样跟着再向内转,便可能未受其利而反见其弊;若在关注中国当地的同时,侧重在地之外来影响,则更适合自身的特点,或可收扬长避短之效”。[※注]
罗志田所强调者实为相当关键的一点,即必须考虑柯文提出“中国中心观”主要为纠正美国学界中国近代史研究根深蒂固的“西方中心论”之偏,以展现中国历史独特的一面,有其特定的针对性和学术语境。西方学者试图以中国为主体研究中国近代史,与中国本土学者进行近代史研究的主体意识,二者实不可同日而语。
近年来,对“中国中心观”的学理批评逐渐走向深入。夏明方结合社会史、思想史等方面的研究实践,对“中国中心观”展开反思和批判。他指出,在“中国中心观”的理论主导下,学界走上了对18世纪中国现代性的“发现之旅”,即采用愈益宽泛的现代性定义,发现中国历史内在自发的“现代性”。在他看来,这种做法“与其说反映了历史的真实,不如说是这些学者的思想对中国历史的发明”。[※注]而且,这类研究“又无不以反西方中心论为旨趣,却因其针锋相对的逻辑,一方面难免滑向‘中国中心主义’的老路,另一方面又为西方中心的延续提供了合法的外衣”;“就国内学者而言,这样一种力求在中国本土寻找现代性的努力,使用的却是地地道道的美国中国学理论,结果在冲击以往的马克思主义教条的同时,又逐渐走上了一条新教条主义的道路”。[※注]
夏明方进而将“中国中心观”体现于近代中国史观的三大核心内容归结为“柯文三论”:在历史变化动力上的“去冲击论”;在历史变化方向上的“去近代(化)论”;在历史变化主体上的“去帝国主义论”。“中国中心观”对中国史自身之“剧情主线”的揭示,意在通过一种看似超然的历史连续性把人们习惯上理解的中国近代化过程化解于无形,亦即在打破“传统”与“近代”的界限的同时,又将“近代”与“传统”一起从现实与理论中统统抹掉。“柯文实际上采取了一种类似于拔河比赛的策略:你说是‘西方冲击’,我偏要寻找中国历史的内在动力;你坚持传统与现代的二元对立,我则抹去两者之间的差异;你认为帝国主义发挥了决定性的作用,不管是好是坏,我就要淡化帝国主义的影响力。如此针锋相对,势必矫枉过正,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以致在激发人们历史想象力的同时,又严重束缚了人们的思想。”柯文的理论存在着内在困境:他以打破传统与近代二元对立的所谓欧洲中心论模式为目标,但他用以破解这一模式的逻辑工具却是“极其纯粹的导引近代化潮流的现代科学分析方法”,因而“这实际上是以一种方法论上的现代性来消解现实历史中的现代性”。“中国中心观”自身潜在的矛盾,是其走上新教条主义的内在根源。[※注]
李学智则主要从柯文对“冲击—反应”模式的批评入手,对“中国中心观”加以剖析。他认为,实际上,承认西方冲击的作用,并不就是否认了内部因素,认可中国近代历史发展的“冲击—反应”模式,并不影响人们“在中国发现历史”。柯文的“中国中心观”弱化乃至否认近代西方世界与中国之间存在的重要差异,否认西方列强的侵略对近代中国所造成的冲击,模糊甚至混淆了“晚清中国的改革思想与活动”与此前中国历史上的改革所具有的重大区别,对中国近代史和近代中西关系做了背离史实的阐释,因而难以成立。中国具有悠久的改革传统,但这与晚清的变革是由西方的冲击而引发并不矛盾。西方的冲击,是欲认识近代中国不能不认真对待的事情,否则关于19世纪中后期的变革乃至整个中国近代史将无法解释。此外,柯文对“首次相撞”等概念的使用及论述的逻辑亦存在舛误。近代西方社会内部存在的差异和东西方之间存在的差异不可相提并论。总体说来,柯文主要不是出于对中国近代历史的具体研究,而是源于作者对其自身社会现象的反思及进一步的推演,从而对既有模式反其道而行之地构建一个新的解释框架,然后去套用于中国近代史。[※注]
也应看到,以上学者对“中国中心观”的批评,基本上针对柯文的理论表述及其逻辑架构而展开,缺乏对相关研究实践的系统检视。而“中国中心观”首先是一种通过具体研究实践而表达的取向。实际上,美国中国学界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的不少著作都具有“中国中心观”背景,这一取向也在中国史学界得以广泛运用。朱浒着眼于通过分析“中国中心观”指导下的研究实践,以把握这一取向达致的研究后果及其缺陷。他认为,“中国中心观”对原有认识框架的挑战,在实践上更多采取了某种单向度逆反立场。它其实未能形成对外部与内部、整体与局部、上层与下层、西方与东方等一系列二元对立的超越,而是从一个极端跳向另一个极端。从迄今为止的研究实践观之,业已形成三种严重缺陷,即追寻内在连续性的迷途、作茧自缚的地方史路径和反东方学的东方学措辞。[※注]
笔者认为,“中国中心观”针对美国学界20世纪50年代以降的中国近代史诠释模式,力求超越,通过移情之法将问题的中心置于中国内部。这种对“西方中心”的反思无疑是必要的,其在中国学界引起广泛而深远的影响绝非偶然。不过但凡理论问题,“立”可能比“破”更难。“中国中心观”在破除“西方中心论”上虎有生气;但就建立取而代之的诠释系体来说,则仍嫌建设性不足。
对“欧洲中心论”的反思与警示无疑是必要的,但如果仅以“中国中心”取而代之,势必产生以偏纠偏的问题。夏明方、李学智、朱浒等人对“中国中心观”的思考与批评,剖析柯文方法与逻辑的内在矛盾,指陈其根本上存在的缺陷,确实“表明进入21世纪以来中国学者在与外国学者进行学术对话时的心态,与改革开放初期相比,已经成熟和深刻了许多”。[※注]就中国近代史的研究取向而论,有学者提出:“若在世界范围内以中国社会镜像作为窗口,并结合中国文化传统进行历史与现实的比照,则所谓西方中心论,中国中心论都不排除西方—中国相互打量的目光。只不过前者是从立足西方来看中国,即从外向里看。而中国中心论则更多的是侧重世界视野中的中国问题分析,强调从中国的角度分析西方的冲击及其影响,多为从内向外看。无论是中国中心论还是西方中心论,研究者都要注意区域意义上中国与世界整体观念的关系。尤其要把握近代中西文化会通的语境中从里向外看、从外向里看,这两者的视域交融在什么地方?分界线在哪里?”[※注]巴勒克拉夫的论述或许亦不无助益。他认为,推进当代历史研究不仅在于集中批判“欧洲中心论”,而且“还必须在其他方面付出同样巨大的努力去克服民族和种族的局限性”,必须“抛弃中心和边缘的观念,不论这个中心是位于欧洲还是位于中国”。[※注]
第三节 借鉴西方理论与挖掘传统资源
一 关于借鉴西方理论
中国近代史是一门国际性学问,中国本土近代史研究的繁荣发展,离不开融会贯通地借鉴、吸收欧美学术的理论方法。新时期以来,中国史学与国际史学的交汇日益加深。在中国近代史领域,欧美国家的学者经常提出一些新颖的理论,受到国内学者仿效。但也不免出现盲目照搬等现象。如曾业英所说:“否定了旧的教条主义,又自我套上新的教条主义的枷锁。”[※注]例如,近年来后殖民理论对中国近代史研究产生了相当的影响,黄敏兰指出:“误读和滥用后殖民理论不是一两个人的所为,而是学界一股比较普遍的潮流。”“食洋不化尚为其次,危害历史研究才是最主要的”。[※注]
中国学界弱于理论建构、一味追随欧美学界的现象,使得有人呼吁以更为理性的态度对待西方学术的理论方法,以确立中国学者对于中国近代史的话语权。罗志田指出,如果我们没有自身的学术立足点及在此基础上的学术优势,根本谈不上与西方史学的对话。近年来颇受关注的“民间社会”(civil society)理论,“本是欧洲学者诠释欧洲社会的,一些美国学者开始用于解释近代中国,在美国学界便已存在争议,盖其在多大程度上适用于欧洲以外同时代或不同时代的各类社会,实在还需论证。窃以为这一理论对认识近代中国确有启发,或可以较宽泛地借鉴,然似不必亦步亦趋”。再如“东方主义”观念,其立论的基本素材取自曾为殖民地的阿拉伯或穆斯林“东方”,以之来观照基本保持领土主权的近代中国,则理论与实际未必契合。[※注]胡成提出,我们与欧美学术的互动,并非在于单向度地曲从或迎合意义上的“国际接轨”,而是希望能够与之进行双向的平等学术对话。作为亲身参与,并且也是这一历史的创造者的中国学人,研究中国历史实际上具有西方学者难以比拟的优势,更容易发现中国历史的内在精神。[※注]马敏认为,借鉴、运用西方的理论,必须避免掉进西方概念和西方话语的陷阱而不能自拔。因为我们分析研究的毕竟是中国的问题,其中自会有种种变异,不能削足适履。借用西方概念必须结合中国历史的实际,赋予新的解释。更为理想的办法是直接从中国历史本身抽象、提炼出某些概念,从而真正建立中国自己的话语。如“绅商”,便是从文献中直接绎出的概念,如能围绕这一关键词进行种种厘清和内涵外延的重建工作,或许有望形成“以我为主”的理论解释框架。朱政惠则指出,我们要尽可能借鉴和应用国外学者研究中国历史的成果,对他们的研究也要用批判的眼光看待和分析,不能因为有价值就随便用,不假思索就吸收。但我们又不能不注意国际社会科学的发展和自我调适,否则会被边缘化。[※注]其实,西方学者对运用他们自己创造的理论工具也持谨慎的态度。如美国学者黄宗智就在指出理论对于中国近代史研究的作用时,着重对自己在学术生涯中遇到的四个主要的“理论陷阱”做出批评和反思。这四个“理论陷阱”为:不加批判地运用,意识形态的运用,西方中心主义以及文化主义。[※注]
在2010年6月召开的“史学理论:中西比较与融通”学术研讨会上,刘家和、易宁等指出,我们不仅要了解西方的史学理论前沿,而且要了解其理论是如何在扬弃的基础上形成的,要了解他们理论的逻辑论证思路,这是与西方学者“对话”的基础。李剑鸣认为,中国的史学理论应该走出自己的道路,而不应只为西方理论做注脚。张越提出,我们以往对西方史学的了解和接受重在观点上的借鉴和方法上的照搬,现在应进一步对观点形成的论证过程作更深入的研究,对方法背后的知识背景做理论上的剖析。邓志峰认为,中国的史学理论要回到自己的传统之中才能有所发展。因此,我们的史学理论研究,目前最根本的问题是要把中国史学传统之中最根本的、奠基性的东西发掘出来,才可能有大的突破。[※注]
二 关于挖掘传统史学理论资源
众多史家颇忧心于离开西方概念和理论则无以表述中国近代史的局面,并对如何做到以我为主体的融汇西方史学理论发表意见。同时,也有史家将目光投向民国以来的本土史学,欲接续学统,从中国史学传统中寻找理论资源。这其中尤以桑兵用力较深,收获亦丰,在尊西趋新的风气之下颇具特色。[※注]
桑兵(1956—),河北威县人,毕业于四川大学,任教于中山大学历史系。桑氏对中国自身传统史学的重视由来已久。2000年在讨论海外史学理论方法与中国近代史研究时,他对于学界一味追随外国史学理论方法的趋向颇有批评,认为近年来不知源流本末主从正邪的拿来主义和格义附会过滥,越是高明的海外史学理论方法越是和者盖寡,反而旁门从者如云。他强调“前贤的灼见是值得借鉴的”,并借陈寅恪所云“其真能于思想上自成系统,有所创获者,必须一方面吸收外来之学说,一方面不忘本来民族之地位”来表明对待外来理论之正确态度。[※注]此后,桑兵潜心于晚清民国学术史研究,并以学术批评针砭学界时弊,多次就近代史研究的理论方法立论,意欲匡正学风,纠其偏弊。他的史学思想、理论与方法,主要取法对象为陈寅恪、傅斯年等人,大体有以下数端:
1.不能以后来外在系统解读材料。桑兵指出,中国史学界不少人研治史学,“若不借助于后来外在系统,则几乎无法读懂材料,或者说不知材料有何意义。而一旦以后来外在系统为指导,又难免观念先行,肢解材料本身的联系与意思。也就是说,今人的问题意识,往往不从材料及其所记述的历史而来,而由后出外来的理论而生”。[※注]桑的话也许激烈了一点,受到朱宗震的批评。[※注]实际上,王国维早在1916年即对影响曰深的西方史学理论评论曰:“吾侪当以事实决事实,而不当以后世之理论决事实,此又今日为学者之所当然也。”[※注]海外学者如柯文亦曾表达相似的意思:“中国史家,不论是马克思主义者或非马克思主义者,在重建他们过去的历史时,在很大程度一直依靠从西方借用来的词汇、概念和分析框架。”[※注]而余英时则指出:“我可以负责地说一句:20世纪以来,中国学人有关中国学术的著作,其最有价值的都是最少以西方观念作比附的。如果治中国史先有外国框框,则势必不能细心体会中国史籍的‘本意’,而是把它当报纸一样的翻检,从字面上找自己所需要的东西。”[※注]
桑民所论窃以为仍可纳入“史”、“论”关系探讨的范畴。其指陈批评者类似于“以论带史”。“以论带史”在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一度盛行,在“文化大革命”中更被极端化,以致取消了史学自身存在的价值。改革开放以后,学界对原来视为天经地义的预设提出质疑,对“以论带史”的做法加以反思。但随着西方理论方法的大量引进,新形式的“以论带史”——即以西方理论为框架,以中国史料填充其中——又开始盛行。
桑兵所指陈批评者,确有其现实针对性。以后来外在框架来条理史料,难免移史就观,强史料以就我,对与框架矛盾的史料视而不见。如此治史,难免如陈寅恪所言:“其言论愈有条理统系,则去古人学说之真相愈远。”[※注]桑兵所论,还涉及对史学泛社会科学化的警示。他表示:“史学着重见异,有别于社会科学的主要求同。”[※注]近代以来,社会科学对史学研究的影响与日俱增,被视为史学获得“科学”地位的必由之路。“在泛社会科学化的影响下……史学不是从史料中解读出来,而是先入为主地按照一定的格式将史料肢解后重新拼装。”[※注]社会科学强调普遍的解释力,强调研究对象的“匿名”性。对于史学社会科学化的利弊得失,学界亦见仁见智,并无定论。值得指出的是,桑兵并非对于在史学研究中援用社会科学的理论方法完全排斥,事实上完全排斥亦不可能。[※注]他只是针对中国史学界的学风流弊,强调对于种种概念、理论与方法能否适应研究对象保持必要的自觉,力图保持史学主体性。[※注]即他所谓“今日中国史学求新必先固本,根本巩固,才能行大道,成正果”。同时他也提出,“不应视其他学科为不学而能,在与其他学科的学人有效合作的前提下,学习和借鉴相关的理论和方法,严格遵守必需的戒律,并对其中的不适用性有充分的自觉,防止生搬硬套,更不能在不同学科之间跳来跳去”。[※注]总体说来,他对于社会科学方法虽并不排拒,但还是持相当保留的态度。
与以外在系统解读材料密切相关的是,桑兵在治学取径上特别强调不能“悬问题以觅材料”,而应首先放眼读书,“由细心苦读以发现问题”。[※注]因为,悬问题以觅材料,“首先,势必使得中国人变成外国人,读不懂中国书,只能用外国观念来理解中国书;其次,将各种文献统统当作史实的客观记录,则作者的主观不可见,同样影响对文献的理解,尤其是无法探究作者的心路历程”。[※注]
2.回到历史现场。桑兵从回顾总结社会学、人类学对史学的影响启发之中,提出研治近代史应追求“回到历史现场”。其所谓“回到历史现场”,“不仅要回到一定的空间位置,回到事情发生的那个时代或那段时间,而且要设法回到当时当地,回到事情正在发生的过程之中”;“要和历史人物一起经历其事,而且不是作为旁观者,也不仅仅是参与者之一,而是和所有亲历者一起经历他们各自所经历的全部过程”。[※注]
历史本体杳然难觅,如何才能重返历史现场。陈寅恪曾指出,对于古人学说,“应具了解之同情,方可下笔”。“所谓真了解者,必神游冥想,与立说之古人,处于同一之境界,而对其持论所以不得不如是之苦心孤诣,表一种之同情,始能批判其学说之是非得失,而无隔阂肤廓之论。”陈氏同时还指出:“但此种同情之态度,最易流于穿凿傅会之恶习。……则著者有意无意之间,往往依其自身所遭际之时代,所居处之环境,所薰染之学说,以推测解释古人之意志。”[※注]通过“神游冥想”的推理想象获得“了解之同情”,主要针对史料凭借不足的古史。因易致想当然的附会,运用须十分谨慎,才可避免“穿凿傅会”。
桑兵强调指出,史家治史要重返历史现场,穿越时空所能凭借者主要还是史料。由于近代史料遗存丰富详尽,研究者可以不必主要依靠“神游冥想”的想象力,而可运用“以实证虚”之法,达到重返现场之目的。他指出,治近代史如仅止于用研究古代史的方法辨真伪、求大概,达到如上古史的精细程度并非难事。不过,用第一手资料能够直接证明的问题,大体上只是时、地、人、大体过程等比较简单表浅的部分,至于更为复杂的思维盘算、人际关系以及相关作用的详情究竟如何,一般很难以直接史料征实。此时则需要“通过对罗生门式的历史记录的大量细节进行实证,以此为铺垫,还原相关人物的相互关系和众多事实的相互联系,使得研究者凭借对错综复杂的事实的把握,让历史人物的关系和性格随着细节的丰富而逐渐显现,全方位地重现历史场景,研究者因而由局外人变成参与者,实现与历史人物的共同生活,真正获得对研究对象的了解之同情”。重返历史现场要求研究者“尽可能全面地了解所有当事人全部有关言行,并将各种不同的记录相互印证,从而揭示言行的所以然,才有可能整体把握错综复杂的历史事实,通过人物心路历程之真逐渐接近历史真相”。[※注]
在他看来,陈寅恪晚年研究钱柳姻缘即为“回到历史现场”的典范。陈氏“所论证的不仅在社会常情与变态,而且与个人心境相沟通,由典型代表人物的具体殊境而非由制度与现实的差异来考察时代精神与情感;不仅描述外在的行为,而且揭示内在的思维;不仅通过神游冥想达到了解同情,而是经由剖析具体背景、原因、交流等相关联因素回到历史现场切实进入了解同情的境界;不仅分辨史料表面的真伪,而且力透纸背,揭示相关人事‘放大真迹’的潜因与程度,从真相中发掘出实意”。[※注]
“回到历史现场”是相当重要的一个概念。重返历史现场,重建历史场景,意味着应尽可能避免用后来的理论框架来摘取组装材料,并尽可能避免研究者的后见之明。罗志田批评史学研究中的“倒放电影”倾向,即针对研究者以今情度古意、滥用后见之明的做法。他认为,对后见之明的副作用必须有清醒的认识,即无意中可能会“剪辑”掉一些看似与结局关系不大的“枝节”,结果呈现的历史虽然脉络分明,却漏掉了历史丰富复杂的面相。[※注]李怀印在《重构近代中国》一书中提出要构建“在时和开放”(within-time and open-ended)史观,其所谓“在时”,即“强调在研究某个特定的历史事件时,从事件正在发生的彼时彼刻观察问题”。[※注]这二者同“回到历史现场”实有相似之处。谢维则在“回到历史现场”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回到实践现场”。[※注]
“回到历史现场”,还涉及对于历史必然性与偶然性的探讨。若研究者不能节制后见之明,因在其看来史事的结局已然确定,其研究则难以摆脱论证历史发展必然性的窠臼。唯有回到历史特定的时空现场,才能对历史的偶然性与可能性空间有足够的关注,才可能展现历史发展的丰富性与多样性。
也有论者指出,后见之明并非全无积极意义,“一方面,由于当时人、当事人都有自己的立场和角度,经常无意或有意为后来之人的认知设置一些陷阱和迷宫,如果只是强调返回历史现场,‘处于同一之境界’可能会被历史误导”,“另一方面,如果只局限在历史现场,研究也就无法超越局中之人的眼界和经历”。[※注]但应看到,“回到历史现场”并非完全摒弃研究者的视角(事实上亦不可能),而是力图进入到历史局中人的视角,并往返于两种视角之间。
如何才能重返历史现场,桑兵强调博采比较各方史料,揣摩时人的所思所想所为,通过“严谨的考证,以实证虚,由碎立通”而达致。[※注]在具体方法上,陈寅恪即继承并发展了宋贤长编考异治史方法[※注],桑兵则对之作了进一步阐发:“以事实证言论,以文本相参证,继以考订解释,可以明圣人之言行。此即宋代司马光等人的长编考异之法。”长编考异之法的依据“在于历史不可重复,只会演化,所以史学于比较中着重见异,而非求同。……长编考异于比较异同中寻绎历史因时空改变而发生的衍化以及无限延伸的事实联系,以求达到贯通的境界”。[※注]具体说来,“即按时空顺序比较不同的材料,以求史事的生成衍化及其内在联系”。桑兵视长编考异法为基本治史方法,所谓“万变不离其宗,基本的做法一脉相承。在此之上,可以千变万化,在此之下,主要还是如何入门的问题”。[※注]
就桑兵本人的研究实践而论,他近年主要致力于民国学术史研究,所涉及的多为观念精神层面之问题,虚玄而不好捉摸。但人的思维与行为互相关联,因而他将学与行结合考察,将思想还原为事实,以“俱舍宗解俱舍学之法”,通语境以解文本,“不仅比勘文本,而且比较本事,把握头绪,了解同情”。[※注]换言之,通过钩稽学人的人脉关系和具体活动,体察立说者的直接动机,回到历史现场,以展现晚清民国以来学术发展的面貌和趋势。因研究方法得当,“其研究课题不论新旧,皆能提出新颖的、更深刻的结论”[※注],令人耳目一新。
3.治史应求贯通。近年来,所谓历史研究的“碎片化”问题受到近代史研究者的关注。《近代史研究》在2012年第4、5期连续发表多篇关于“碎片化”问题的笔谈。不少学者认为,就中国近代史研究状况而言,所谓“碎片化危机”多少有些言过其实。[※注]罗志田援用钱穆的“非碎无以立通”,强调史学是一门以碎片为基础的学问,碎片研究自有其价值。[※注]
桑兵并未直接参与此一讨论,但其所论又隐然与之密切相关。他同样引钱穆“非碎无以立通”等语,但其立意之侧重有所差别。他认为:“要将所有单体的史事安放到适得其所,必须碎与通相辅相成。研究要专而不宜泛,专则窄,容易流于细碎,但专未必就是不通。由碎而通,不仅要注意碎与碎之间存在关联,即使碎本身,得其所哉也是通的体现。否则,高谈阔论,门外文谈,便是泛而非通,实为不通之至。同样,碎也要通,一方面碎为通的部分,另一方面,贯通才能放置细碎得当。具体的专题研究若是孤立片面,非但不通,而且易误。有时甚至越是深入,越加偏颇。”[※注]
研究琐碎化也与近代以来分科治学成为主流趋向有关。学科之间的分割和隔膜,容易使学者画地为牢,不敢越雷池半步。对于不少近代史学者研究偏于狭窄的现状,桑兵有尖锐批评。他虽不否认分科分段治学有因近代史料太多须缩短战线以便于实际操作的合理性,但同时特别指陈学科分割的弊端,“尤其近现代史,虽然已是断代之一部,还要进一步时间上分段,空间上分类。这种割据分封的专家之学,看似占山为王,转换角度和准则,其实就是落草为寇”。治史划分过窄,各守一隅,窄而深的努力往往流于狭隘的积习。学问支离破碎,失去整体性,所治窄而深的局部研究乃至对于学问的见识判断也会扭曲。琐碎化与随意性相反相成,都在侵蚀近代史研究的整体性。研究领域过于褊狭和整体史的严重缺失,已经成为制约史学发展的瓶颈症结。因而他强调近代史研究必须追求贯通,要在整体之下研究具体,探寻个别的普遍联系。[※注]
如何在博通与专精之间求得平衡,桑兵特别强调三点:其一为由博返约,读书须以目录学为门径,把握规模门类,分辨主次轻重,以收执简御繁之效。其二为由专致精,由精求通。但不能由专而偏,而应将具体的专门研究置于整体中的适当位置;亦不能局限于一隅,畛域自囿。其三为切忌横通。[※注]
桑兵关于“贯通”的论述,从中国近代史研究惯常关于整体与碎片的二元对立式争论中跳脱出来,不失为解决中国近代史研究趋于细碎的可行之道。论者指出:“特定的人与事若不置于更宽广的时空脉络之中便会基本失去所谓‘历史意义’,甚至难以索解,故一个研究具体问题的史家有意无意间又多少接受或遵循着某种框架性的诠释体系。”[※注]这种框架性的诠释体系,或近似于史学界曾经热烈讨论的近代史研究“范式”问题。桑兵对“范式”这一舶来的概念不以为然,虽承认“教育很难避免范式的使用以求一律,小夫下士也需要范式的指引凭借才能梳理材料史事”;还是强调“治史不能从一定的材料、观念出发,必须相对比较地看一切人事思想,因而高明者从不受所谓范式的框缚支配,也无须调整改变范式来修正看法”。[※注]学界关于近代史研究“革命”范式、“现代化”范式的论争,若各执一端,则无从破解。郑师渠提出应超越范式之争,向通史的本义回归,突出“通”的特点。不仅纵向体现一以贯之的历史脉络,横向上也要体现中国社会各主要板块间的有机互动。[※注]其看法与桑兵多所相似。
值得指出的是,桑氏所论“贯通”,即对史学研究整体性的追求,实际上并不排斥宏大叙事框架,只不过具体研究“背后那一套宏大叙事框架的深浅高下,不能一目了然”。[※注]换言之,研究者心中对近代史的整体观照并不可少,但无须以条条框框揭示出来,而隐含于具体研究之中,须阅读者留心体察与判断。
学术风气自与时代思潮息息相关。改革开放三十余年来,中国大陆学界的近代史研究亦经历了由追慕域外理论方法到强调主体性的过程。与桑兵抱持类似倾向者实不乏其人。如罗志田亦致力于民国学术思想史的梳理和研究,欲接续一度被中断的学统。茅海建指出近年来近代史学界出现了“学问越做越近,方法越用越老”的风气转移。[※注]当然,强调主体性并不意味着对域外理论方法深闭固拒,只是在强固根本之后,对外来理论可以多些自信,以从容采择,并能在实际运用中加以调适;进而能从丰富、复杂的历史事实中提炼出真正具有本土特色的理论概念。
第四节 跨学科研究与“碎片化”讨论
一 关于史学的跨学科研究
历史学的跨学科研究,是指通过吸收、借鉴相关的其他学科的知识、理论和方法,获取新的视角,拓展新的思路,以促进历史重构和历史阐释。其“主要表现为其他学科的理论和方法向史学领域的单向度跨越或移植”[※注],包括对其他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方法的援用。[※注]跨学科研究被认为是一种极具潜力的史学研究方法,是历史研究取得创新成果的有效途径。
有学者指出,史学专科化是20世纪史学的一大特征,而跨学科研究是史学专科化的自然发展结果。[※注]民国时期的学人如梁启超、傅斯年、朱希祖、李大钊等已注意到其他社会科学方法对史学研究的辅助功能,并有所提倡。民国时期大学史学教育也呈现社会科学化的趋向。[※注]傅斯年、李济等人用考古的手段、语言学的方法研究中国古史,开始了史学的跨学科研究,取得了显著成就。而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史学界对历史研究方法的新探索,促进了史学跨学科趋势的深化。[※注]
早在1979年,就有学者建议史学利用其他社会科学的概念与方法进行跨学科研究[※注],此后一直呼声不断[※注]。80年代借鉴自然科学方法研究历史曾风行一时,系统论、控制论、信息论为诸多史家所热衷。虽然以自然科学方法治史因效果欠佳而招致批评,此一潮流旋即消沉下去,但却由此激发了学界探究史学方法的热潮,史学研究与其他学科相结合被不少学者视为未来发展的方向。1987年《历史研究》第1期发表评论员文章《把历史的内容还给历史》,呼吁“复兴和加强关于社会生活发展史的研究”,同期刊发了一组社会史论文,宣示着“社会科学史学时期行将到来”。1987年创刊的《史学理论》(现改名《史学理论研究》)曾有意识地将跨学科研究作为刊物的特点之一。该刊在1988年的“新春寄语”中宣称:“从国际史学发展的状况来看,史学的变革必须走跨学科的道路。”[※注]并就“历史学的发展与跨学科研究”举行座谈,刊物特设“跨学科方法论探索”专栏。座谈中,学者们纷纷强调:“跨学科研究”是“一条非走不可的路”(严中平);中国史学界“必须进行跨学科研究”(陈启能)。这些均体现了“中国史学界对跨学科研究的热切向往”。[※注]“学科整合”的概念也应运而生:“必须加快学科整合的过程。为此,从课题选择上,应尽早实现两大转移,即垂直转移和平行转移。所谓垂直转移,就是要把更多的力量投放到对中国近代化、现代化过程本身的研究上;所谓平行转移,就是在研究范围不变的情况下,研究课题向相应时期的社会生活史、物质文化史、心态史、观念史等集中和靠拢。只要迈出这一步,紧接而来的,就是必须向社会学、人类学、人口学、经济学等社会科学借取方法、模式和认识能力,用这些学科的学理去阐释相应的历史现象。”[※注]
史学领域的跨学科研究真正从提倡走向实践出现在20世纪90年代,并很快表现出强劲的发展势头,至今方兴未艾。通过对经济学、人类学、民俗学、社会学、心理学等社会科学方法的引入和借鉴,历史研究呈现多元化趋势。尤其是社会史的兴盛,吸引着众多研究者投身其中,社会史成为中国近代史最具活力的分支。虽然学界对于社会史的概念、理论不无分歧,但其普遍运用跨学科研究方法却无疑义。[※注]此后,历史人类学又成为热潮。人类学方法的引入,大大拓展了中国近代史的资料来源与研究范围。人类学的方法要求史学家进行田野调查,收集丰富的民间文献,由此使书写民众的历史成为现实。有学者将这一取向称为“史学的人类学转向”。[※注]
21世纪以来,历史学与其他人文社会学科、自然科学相互交叉、渗透、融合,通过学科的结盟或联姻形成了诸如环境史、经济史、法制史、医疗史、历史人类学等一系列交叉学科。并取得了相当丰硕的研究成果,中国近代史研究也因此呈现一片繁荣景象。
跨学科研究方法在历史研究中显得日趋重要,但其对研究者跨学科知识背景的要求则不易达到,因而在研究实践中运用跨学科方法颇具难度。就目前中国大陆史学界而言,虽然各个专门史学领域的不少研究者都在力图运用跨学科研究方法,但其实际情形及效果却难尽如人意。史学的跨学科研究带来的并非全是福音,也产生了一些问题。有学者指出:“现在提倡跨学科研究,这本来是非常有益的。但是有的人并不对其他学科做一个较为深入的学习和研究,而只是套用其中的一两个观点或概念,就美其名曰跨学科研究。……跨学科研究并不容易,需要也应该探索。不过要避免把经念歪了,把它变成一种时髦,变成装点门面。”[※注]桑兵直言不讳地批评曰:“迄今为止的跨学科,除了简单拼凑外,多为借跨学科之名凸显研究者感兴趣的方向或主题。”“如果不能超越史学内部的分界,站在狭窄的专业甚至专题的立场去跨学科,其结果必然适得其反,非但不能拓展究竟,推动学术的扩展深入,反而会进一步细化地切割史学研究的范围,导致学术的边缘化和侏儒化,更加削弱民族整体的学术原创能力。等而下之者,甚至成为趋易避难的取巧捷径,不过造成一二转瞬即逝的新名词而已。”[※注]
概而言之,史学的跨学科研究,与其他学科结合拓展范围的同时,史学却有丧失自身认同的危险,即所谓邯郸学步,反失其本。在不少交叉学科中都存在究竟以何种学科为主体的争论。如历史人类学(Historical Anthropology)究竟是历史学者的人类学化,还是人类学的历史学化,历史学者与人类学者从其学科本位出发争执不下。在文化人类学学者看来即为人类学的“历史化”。甚至认为“这门新兴学科只能是文化人类学的分支,而绝不是史学的分支”。[※注]而在历史研究者看来,“对历史学本位的坚持,是历史人类学在中国近代史研究中的根本”。[※注]赵世瑜则认为:“历史人类学并非归属于某一学科或即某一学科分支,它可以是一种研究方法和视角,也可以被表达为一种研究风格,把它画地为牢只能是管理部门的权宜之计。”[※注]
再如关于近代经济史的研究方法,一般来说有历史学和经济学两大基本方法:历史学方法包括传统的史料学和考据学方法,经济学方法主要指经济学理论、概念的运用方法。[※注]对于经济史究竟属于历史学还是经济学,学术界存在争议。每个学科都有自己独特的研究方法和视角。吴承明指出,“经济史首先是史,是历史学的一个分支,一切现有的经济学理论或者模型,都可以视为经济史研究的方法”。[※注]但一些经济学出身的学者,则认为经济史是经济学的分支。由于学科归类上的不同,导致大家对于经济史的研究方法和研究目标有不同的认识。历史学出身的经济史研究者,主张经济史研究的目标是恢复历史真相;经济学出身的经济史研究者,更多的是把经济史研究当成检验经济学理论模型的实验室。因为研究取向不同,导致在研究过程中,前者极为强调史实的真实性,而后者更强调模型的完美性、适用性。前者更多的是采取归纳的、经验的方法,而后者更多的是采取逻辑的、演绎的方法。正因为这些差异,导致彼此之间难以沟通。倪玉平认为,“从终极目标上来说,历史学家的经济史与经济学家的经济史,都应该是相同的。因此之故,经济学家研究经济史,不能因为研究方法的不同,就成为不重视基础史料搜集整理的借口;历史学家研究经济史,也不能因为研究目标的不同,而成为不重视吸收和借鉴经济学方法的借口”。[※注]受到倪玉平批评的黄敬斌,对此则有不同的看法。他更强调经济学对于经济史研究之重要。他认为,若不了解经济学的基本概念,不了解各经济变量之间的关系,单凭史料的收集考证,则无法真正探究社会经济背后的规律性。他同时认为,史学方法的根本要义——实证主义,也是经济学本身的基本精神。[※注]从理论层面来说,倪、黄二人都认为,经济史研究中经济学研究方法与史学方法均不可或缺。但在研究实践的层面,不同专业背景的研究者,对于经济学方法与史学方法的确难以融会无间,而不免有所偏重。
又如近年来颇为引人瞩目的法律史研究。目前中国大陆学界的法律史研究者大多出身法学,其中多数人不曾受过严格的史学训练,史学基础薄弱是其通病。不少法律史研究侧重于法理辨析,史料只是必要的点缀,“以论代史”的问题比较突出。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史学出身的学者开始进入法律史领域,但他们往往缺乏法学专业知识,在做法律史研究时,刻意回避一些重要的法学问题。这种打“擦边球”的做法,导致法律史研究只选择某些与法律相关的现象,却漏掉了对法律本身的研究。胡永恒指出,法律史应当成为法学之源,为其他法学学科提供养分。这就需要研究者既具备扎实的史学功底,也要有足够的法学素养。法史兼修,才能真正实现跨学科研究。[※注]
史学跨学科研究,会否带来史学本位丧失的危险,对此不少学者表示警惕。有学者表示,历史学的跨学科研究不论采用怎样的跨学科方法,其最终的目的都应是历史学的,是为回答历史学问题而采用其他学科方法的,而并非是为了其他学科的研究而使用历史资料。因此,历史学的跨学科研究,必须坚守历史学本身的立场,要持有鲜明的历史取向和清晰的历史问题意识。[※注]罗志田对史学跨学科研究持肯定态度,但他认为,“实施跨学科研究的前提是研究者受过系统的多学科训练,没有这样的训练实际上是跨不过去的”,他因而强调应先站稳史学的脚跟,“第一步还是限制在历史学科的大范围内,尽量跨越如思想史、社会史、政治史、军事史、外交史等所谓二级子学科的藩篱,以拓宽视野”。[※注]刘志伟则强调:“社会经济史研究者只有坚守历史学本位,才有资格与人类学及所有社会科学对话。我们从社会科学研究得到启发的同时,更应该通过本学科的研究,为社会科学的理论体系做出贡献。”[※注]桑兵则呼吁,史学“在经历了长时期的学习和借鉴之后,应当有一个稳定的巩固期,重塑史学的独立性而减少对别科的依赖程度。中国史学的本与根,一为中国,一为史学,必须这两方面的基础牢固,才有可能学习外国,借鉴别科。……史学的本分做不好,欲靠跨学科来弥补,未免轻视别科的深浅,而有糊弄外行与后进之嫌”。[※注]张国刚亦强调历史学的独特地位:“尽管历史学的每一步发展都可以受益和受启于新的社会科学,借鉴其方法论和手段来对历史进行新的叙事。但历史作为一个基本的知识领域而可能独立存在,历史学也因此而特具独立性,不借助任何社会科学的方法和视角,依然可以完成其使命。”历史学所传递的人类活动记忆,“采用何种方法来进行叙述和呈现,体现了叙述者的个人差异、喜好和时代影响,但并不能因此认为历史学依赖于这种或那种叙述方法而存在”。因此,“在我们承认历史学对社会科学理论具有包容性的同时,要提防将任何一种社会科学的范式、概念、视角奉为经典和权威”;“理论是灰色的,历史叙事的生命之树常青”。[※注]
二 关于“碎片化”问题讨论
近年来,由西方学术界引入的“碎片化”概念,得到不少学者的共鸣。史学研究的“碎片化”,大体意指“研究问题细小琐碎,且缺乏整体关联性与普遍意义内涵”,这一倾向尤其在近20年来新兴的社会史和社会文化史领域表现突出。[※注]近年来,中国近代史研究逐步由关注上层政治事件与人物、聚焦革命等宏大主题,开始重心下移至下层社会、普通民众的日常生活,由此出现了微观研究热的趋向。有论者指出,这一史学转向背后隐藏着深刻的知识变迁,“是形成于19世纪的宏大叙事体系被后现代史学瓦解后出现的必然结果”。具体到中国语境,“微观史的繁荣是对过去那种僵硬的政治性宏大叙事的反抗,它本身具有思想解放的意义”。但因微观史的写作越来越流于孤立化、表面化,因此表现出“碎片化”的趋势。[※注]早在20世纪90年代已有学者指出,当时逐渐成为热门的社会史研究存在“琐碎、重复,把历史分割太细的问题”[※注];“研究领域细碎,选题狭小,而未能形成共同话题,以及通过对这些问题的讨论而形成各自不同的学术观点和学术流派”。[※注]
史学的“碎片化”引起中国学界普遍关注,还因法国学者弗朗索瓦·多斯(Francois Dosse)1987年撰写的《碎片化的历史学——从〈年鉴〉到“新史学”》一书(此书于2008年译成中文出版)。[※注]多斯认为,以勒华拉杜里、弗雷等人为代表的年鉴学派第三代放弃了年鉴学派第一代马克·布洛赫、费弗尔等人所倡导的“整体史”的雄心,也不像年鉴学派第二代的布罗代尔那样关注“大历史”,而主要进行系列史、微观史、心态史研究。如此一来,史学被分解成一堆碎片,失去了整体认知功能。[※注]多斯的批判锋芒所向,其意义并不限于年鉴学派与法国。“碎片化”一词在中国学界流行开来,一些学者用以考察和反思中国近代史的研究状况。《近代史研究》杂志于2012年第4、5期连续发表了多篇关于“碎片化”问题的笔谈。
对于中国史学界是否已呈现如多斯所批评的“碎片化”研究倾向问题,换言之,来自西方的“碎片化”概念多大程度上能切中中国史学界的弊病,学者们众说纷纭,不少学者认为,就目前的中国近代史研究状况而言,所谓“碎片化危机”言过其实。郑师渠强调,应将“碎片化”的语义区分理解:目的只在于碎片化本身的,是为消极意义的碎片化;目的在于追求新的综合化者,是为积极意义的碎片化。人类对历史的认识与研究,正是经历不断的“碎片化”与不断的“总体化”,二者相辅相成,构成统一的历史发展过程。缺乏总体宏观的视野,微观研究难免细碎,无关大体;反之,不以微观研究做基础的所谓总体宏观把握,也难以深入,失之空泛。所以,具有宏观视野与总体观念的微观研究是积极的,不能因其选题具体甚至细碎,而低估其意义。缘于史家的个性与禀赋,事实也不可能要求人人都做综合与宏观的研究。当下中国近代史研究依然坚持追求总体史的传统,其中出现的所谓“碎片化”,是新旧思潮更替在特定阶段上的应有之义,本质是积极的。因此,所谓“碎片化”,并非“危机化”,它恰是近代史研究酝酿大突破的征兆。而当下近代史研究之所以仍不免给人以“碎片化”之观感,还是因为对近代历史的阐释,在根本的理论架构上,仍未实现真正的突破。由于缺乏新的权威性理论架构的统整,具体的研究便无法得到整合,进而提升为对近代历史总体性新的认知。因而,在当下的语境中,应慎重使用“碎片化”的提法。同时也应看到,历史家作为个人,研究什么以及如何研究是他的自由;但历史学界作为整体,若大多数人都对总体性、综合性与理论问题等重大问题的研究失去兴趣,只满足于具体细碎问题的研究,也会使历史研究偏离正确的方向。[※注]
罗志田也有同样的观感,他认为现在的中国近代史研究不能说已在很大程度上呈现出“碎片化”的面貌,因为并非每一史家的每一题目都必须阐发宏大论述。越来越多的近代史研究涉入更具体的层面,或许是一种欣欣向荣的现象。在他看来,第一,史料本有断裂和片段的特性,则史学即是一门以碎片为基础的学问。第二,即使断裂的零碎片段,也可能反映出整体;需要探讨的,毋宁是怎样从断裂的片段看到整体的形态和意义。[※注]从事新文化史研究的王笛则强调,在现阶段的中国历史学界“碎片化”未必真的成为一个值得我们担忧的问题。过去中国传统的精英研究取向,造成学者只关心历史重大事件、政治经济、风云人物等方面的研究,对芸芸众生和日常生活缺乏兴趣,认为没有研究的价值。但历史研究的价值并非由研究课题本身的重要性决定,而在于研究的历史眼光和历史解释。纵观现存的中国史学研究成果,我们会发现其实我们对历史的“整体”了解得多,而“碎片”或细节了解得少。缺乏细节或“碎片”的整体史,是一种有偏差甚至谬误的整体史。从中国历史研究的传统和弊病来看,应该容忍或者说宽容所谓“碎片化”的研究。“碎片化”并不是消极的,它与整体化共存。任何历史研究都必须有碎片与整体,两者不存在孰轻孰重的问题。“碎片化”在目前中国近代史研究的语境中,本身可能就不是一个问题。因为中国研究“碎片”的历史,不过才开始,到目前为止,中国学者研究的“碎片”还远远不够。等十几二十年以后碎片的研究发展到相当高的程度了再来纠正也不迟。[※注]还有学者指出,从史学研究的发展规律来看,总是由宏观逐步走向微观和具体,大而化之的宏观和粗线条研究终究要被细致入微的精深和细部研究所取代。[※注]史学研究,应先以大看小,然后以小见大,进而以无数之小呈现不可言状之大。就是先要有全局的视野和充分的学科知识背景,再进行具体的研究,而通过小问题得以发现大道理,这样综合无限的有形个体逐渐呈现全体。在这个过程中,更重要的是大量的长时间积累的个体研究。[※注]
李金铮对“碎片”与“碎片化”加以区分:只有当历史研究陷于琐碎、微观,且缺乏整体史观念时,才是碎片化;反之,如果具有整体史关怀,碎片研究就不是碎片化。碎片与碎片化是两个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概念。碎片与整体不是完全对立,而是对立统一的关系。一项成功的碎片或微观史研究,不在研究对象之大小,而是取决于是否增加了普遍联系和以小见大的整体史意识。宏观史学仍是整体史的最高追求,它强调对碎片研究的整合。大多数人从事碎片研究,少数偏重宏观史学,这是常态。不过,宏观史学的确是我们的弱项,但我们同时也缺乏一流的以小见大的微观史著作。所以,目前来说,碎片研究不是应该削弱而是应该进一步增强。随着碎片研究的扩大,宏观史学才能水到渠成。[※注]
但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也不能否认。自1990年以后,随着中国社会环境的改变,使整个学术趋向亦发生了李泽厚所谓“思想家淡出,学问家凸显”的现象,史学日益转向实证,转向细枝末节。有学者甚至认为乾嘉传统已经无可争议地成为当代中国史学的主流。[※注]史学界注重事实研究,弱化价值评判,对于宏观理论问题的兴趣已然衰退。有鉴于此,一些学者对史学研究的“碎片化”问题感到忧虑,呼吁回归总体史,重建史学的宏大叙事。王学典认为,细部的历史越来越清晰,而整体的历史却越来越混沌,这是今天中国历史研究的真实写照。选题一味求小,研究领域愈发狭窄,重叙事、重考证、轻阐释等现象的大量存在,确实让当前中国的史学难避“碎片化”之嫌。王氏将当今中国史学在一些重大问题上所表现出来的失重和失语归咎于“碎片化”的流行。他注意到,近年来全球化趋势加剧,全球史的兴盛证明着宏大叙事式历史书写的生命力。中国近代史的蓬勃发展,很大程度受益于来自海外的理论建构,而本土的理论创新却显得贫乏。没有理论,中国史学只能拘泥于考据,而无法对中国历史作出宏观性的解释。处在“历史三峡”的中国,迫切需要那种能贯通古今的“大历史”。他提出,当前的历史学必须往“大”处走,尤其要关注社会、经济、思想等方面的大规模变动,从整体上探究其深化动力及深层结构。历史学关注的焦点不仅要重回历史本体,还要重回宏大叙事的路数上去。唯有如此,才能摆脱“碎片化”的困窘。[※注]李长莉也认为,中国史学出现了“碎片化”趋向是不争的事实,随着越来越多的学人进入社会文化史这一新兴领域,纷纷选择具体而微的专题作为初入学术的门径,群相跟进,势成风气,使这种“碎片化”倾向有愈演愈烈之势。中国的新史学本是为回答中国社会的内在结构与文化形态等深层次问题而生,其微观研究方法也是为了更有效地承担这一功能。但这种理论上的宏微相济,在研究实践中却不易把握。微观研究发展开来,研究问题趋于细小,研究方法偏重深描,走向极端便出现脱离整体关联的“碎片化”倾向,研究题目零星琐碎,缺乏内在与外在的关联,成为游离于历史意义之外的碎片、尘埃,失去了历史价值。尤其因中国近代距今较近,社会与文化的史料浩如烟海,为研究者从中寻找小题目提供了广阔空间,因而在近代社会与文化史领域“碎片化”倾向更为突出。她强调,矫正“碎片化”的方法,是要在具体实证研究的基础上,加以一定的抽象“建构”,才能描述和展现具体事象背后的隐性、无形、抽象的社会结构和文化形态。[※注]
对于“碎片化”这一现象的判断,综合学界讨论的看法,有几点值得注意:
首先,肯定碎片研究,或曰细节研究对于历史学发展的基础性价值。对碎片与“碎片化”应有所区分。论题不避饾饤琐细,只要有思想贯穿其中,这种碎片研究就有其意义与价值。如有学者指出,史学碎片化类似于“剪刀加糨糊”的堆砌史料的做法[※注],只有经过一番“连缀编排”的功夫,“碎片”才会变成整体结构中的要素。史学的任务之一便是整齐碎片,使之条理化。[※注]
其次,在新兴的社会文化史等领域,确实一定程度存在“碎片化”现象,研究论题过于琐屑,“割裂了、压缩了历史学的功能,是对史学功能的矮化或弱化”[※注]。而解构“宏大叙事”,推崇“小叙述”的“微观史学”,完全放弃对于历史总体性认识的追寻,这确属后现代主义所导致的偏颇。诚如有学者指出:“立志在中国近代史领域做出贡献的历史学者,可以借鉴后现代史学的积极因素,却不能被碎片化选题牵着走,否则,史学研究的价值是要大打折扣的。”[※注]虽然后现代思潮对中国史学界的负面影响还不十分严重,但若由高明者提醒其偏弊,纠正其风气,指示治学的正途,对于新进学人会有所裨益。
再次,近代史领域的“碎片化”倾向,既同现今鼓励“发表”的学科制度有关,也同近代史资料极丰富有关。因而,在研究实践与学术评价中,要避免迷信“新材料”的趋向,而应以是否提出有价值、有意义的问题,是否增进了对“过去”的了解作为标准。[※注]
最后,不应完全放弃对于历史总体认识的追求。虽然从终极意义上,历史整体认识只是理想,可能永远存在于追求的过程之中,但毕竟不可放弃这一理想。碎片、细节研究自当构成推进整体历史认识努力的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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