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狭义逻辑观与广义逻辑观之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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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中国逻辑学研究2009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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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式逻辑与数理逻辑的关系”问题的长期讨论,与我国特定的学术背景密切相关。王宪钧在以《形式逻辑与数理逻辑》为题的发言中,首先区分了“形式逻辑”作为课程名称和作为学科名称的不同,同时为避免混淆起见, “把数理逻辑和形式逻辑关系的讨论,限于数理逻辑和演绎法的关系问题”,明确指出“数理逻辑和传统演绎法不是对立的。正是在这次大会上初步提出并逐步确立的“逻辑教学与研究现代化”方针的指引下,数理逻辑基础知识与方法在80年代的我国逻辑学界逐步普及,数理逻辑作为传统形式逻辑的现代化的本真面目逐步得以彰显,在王宪钧、胡世华、莫绍揆等出版的数理逻辑基础教材中对此也有清楚的呈现。 | ||||||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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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理逻辑 逻辑学 学界 广义 学科 学者 辩证逻辑 传统逻辑 社会文化 自然语言 研究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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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狭义逻辑观与广义逻辑观之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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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逻辑学?”无疑是从事逻辑学和逻辑哲学研究的首要问题,也是国内外学界长期争论的问题。但科学史表明,一门科学的形成,并不以科学共同体关于研究对象上具有完全一致的概念为前提,而是科学探究长期自然演化的结果,逻辑学也是如此。在边缘交叉学科蓬勃兴起的时代,更不应以学科的严格划界作茧自缚。不过,我国逻辑学界关于狭义逻辑观与广义逻辑观的讨论,在一定程度上反映着我国逻辑事业发展的广度与深度,是值得加以考察的。
纵观新中国逻辑学界关于逻辑的对象与范围的数十年讨论,在以往的研究传统中未被任何学者逐出“逻辑”畛域的,实际上只有传统演绎逻辑。
在50年代中期为数理逻辑的科学性恢复名誉后,“数理逻辑是不是逻辑”的问题,也成为逻辑大讨论中的一个议题。学界相继提出了数理逻辑是数学不是逻辑、是逻辑不是数学、既是数学也是逻辑三种不同主张。[※注]经过莫绍揆、胡世华等学者的论证,后一种观点逐渐占了上风。这种与国际逻辑学界主流观点相合拍的观点,也构成了“文化大革命”后我国逻辑学界的主流观点。至少就经典逻辑演算(一阶逻辑)而言,认为它是纯数学而不是逻辑的观点,仅为林邦谨及其制约逻辑学派等少数学者所持有。
众所周知,西方学界也长期存在狭义逻辑观与广义逻辑观之争,只承认演绎逻辑是逻辑,是许多知名逻辑学家和哲学家的观点,我国现代逻辑事业的奠基人金岳霖在其前期思想中也持有这种观点,不承认归纳逻辑是逻辑,因其前期拒斥辩证法,更不会认为辩证逻辑是逻辑;50年代后,金岳霖改变了自己的看法,明确承认归纳逻辑和辩证逻辑也是逻辑家族的基本成员[※注]。这种“大逻辑观”构成了五六十年代我国逻辑学界的主流观念。一个显著的象征是,即使当时那些明确断言“数理逻辑就是现代形式逻辑”的学者也指出:“数理逻辑永远只能对付日常思维和科学思维的形式方面,……这正是一般形式逻辑的固有缺陷,不能仅仅归咎于数理逻辑。克服这种局限性的办法不是改进这样那样的形式逻辑,而是努力发展非形式的逻辑,首先是辩证逻辑。”[※注]
“文化大革命”后,我国学界逐渐有学者回到了只承认演绎逻辑是逻辑的狭义逻辑观,也就是前期金岳霖的逻辑观。这种狭义逻辑观在王路的《逻辑的观念》一书及其系列论文中得到了系统的总结与论证。他认为:“从亚里士多德到现代逻辑,始终贯穿了一条基本的精神,这就是‘必然地得出’。”他称这种“基本的精神”为逻辑发展的“内在机制”,它是“决定逻辑这门学科得以产生和发展的东西,而且这种东西在逻辑的产生和发展的过程中必然是贯彻始终的;去掉这种东西,逻辑就会名存实亡。”[※注]据此他对通常所说的归纳逻辑、辩证逻辑、语言逻辑等作为“逻辑”的资质提出了异议。李小五则为这种狭义逻辑观提出了现代演绎逻辑意义上的系统性标准[※注]。这种观点和论证引发一些持广义逻辑观的学者发文予以多角度反驳[※注]。尽管在逻辑观上未能达成共识,但这场讨论推动了学界进一步深入把握传统演绎逻辑与现代演绎逻辑的关系,并深化了对不同的逻辑类型的差异及其相互关系的认识。
需要指出的是,在持狭义(演绎)逻辑观的学者之间和持广义逻辑观的学者之间,对“逻辑”的范围也存在多种分歧。我国主张狭义逻辑观的学者大多不赞成后期蒯因只承认经典一阶逻辑是逻辑的观点,而承认扩充及异常两类“哲学逻辑”都是逻辑,但对于集合论与高阶逻辑是否与逻辑存在意见分歧。在持广义逻辑观的学者之间,对“广义”的范围也存在不同的把握,如有的学者承认归纳逻辑但不承认辩证逻辑是逻辑。同时,对演绎逻辑在广义逻辑中的地位,持广义逻辑学观点的学者也存在不同意见。如吴家国认为,尽管绝不能把演绎逻辑视为逻辑的全部,但也应承认演绎逻辑在逻辑科学群体中的“主体、主流地位”[※注];黄华新赞成关于“必然地得出”作为逻辑发展的“内在机制”的观点,但认为逻辑的内在机制与其研究对象并不完全一致,逻辑学还必须研究并非“必然地得出”的推理,同时必须把演绎逻辑应用到一切可应用的领域,以形成各种应用逻辑[※注];张建军则认为,演绎逻辑乃是“逻辑之本”,任何大逻辑观之“大”都是在演绎逻辑基础上的拓展[※注]。有些持广义逻辑观的学者对这种认识提出了异议,如马佩撰文指出,这种认识仍是一种变相的“小逻辑观”[※注]。
周礼全是新中国现代逻辑教学与研究事业的开拓者之一,同时他也始终秉持一种广义逻辑观。他为1994年出版的《逻辑百科辞典》所撰写的“逻辑”词条,阐述了不同逻辑类型的历史发展及现代(狭义)数理逻辑、哲学逻辑、语言逻辑、归纳逻辑、辩证逻辑以及逻辑学与哲学、数学、计算机科学、语言学的互动关联,是广义逻辑观的一次系统论述。周礼全在20世纪60年代关于“形式逻辑的修正、改造和发展方向”的讨论中发表的《形式逻辑应尝试分析自然语言的具体意义》一文[※注],明确提出了与奥斯汀的言语行为理论相类似的“不同意义语句”论、语境和具体意义理论,以及强调逻辑研究结合自然语言语法修辞等,从而成为我国语言逻辑研究的开拓者。他的这种广义语言逻辑观,在“文化大革命”后有力地推动了我国语言逻辑研究的兴起和长足发展。
正如周礼全所指出的:“现代逻辑的各个分支,正在以不同的速度向前发展。新的逻辑分支,特别是在具体科学中的逻辑问题的应用逻辑,将会不断出现,深入发展。”[※注]随着我国逻辑研究与国际学界的逐步接轨,我国逻辑学者的逻辑观又有了较大的扩展与深化。
自20世纪后期以来,计算机科学与人工智能的发展,构成了当代逻辑科学发展的主要动力之一。正是基于对这种发展脉动的考察与研究,鞠实儿提出了“逻辑的认知转向”的观点,认为当代逻辑科学的研究重心应定位于给出知识获取、知识表达以及知识的扩展与修正的认知模型与方法,主要目的在于为计算机科学与人工智能服务。这是因为,20世纪后期以来计算机科学进入了知识处理和智能模拟阶段,构造逻辑系统描述高级认知过程、模拟知识表达与处理、研制新型软件,已成为逻辑学领域的一个主流方向;而数理逻辑尤其是图灵机理论的发展,启发人们用计算机隐喻来理解人类的信息加工过程。这一切使得人类有可能运用心理学实验技术研究思维即高级认知过程的形式与规律。相对于以上两方面,作为新的逻辑类型的“认知逻辑”(cognitive logic)可以分为两个主要方向,一是“认识逻辑”,指在对认识论概念分析和对认识过程直观理解的基础上构建逻辑系统;二是心理(心智)逻辑,主要指在人类高级思维心理学研究基础上建立起来的逻辑系统。[※注]教育部重点研究基地中山大学逻辑与认知研究所以此为指导思想,取得了一系列令人瞩目的成果。
与此同时,20世纪后期以来在西方学界兴起的“非形式逻辑”研究,也在我国学界逐步产生了广泛呼应。陈慕泽提出了逻辑研究“非形式转向”的观点,认为这构成当代逻辑研究的另一重心。其目标可定位于“有效地发挥逻辑在素质教育中的作用”,具体地说,就是侧重于研究如何提高社会成员“评价日常推理和论证的逻辑思维能力”。其研究重心分为相互关联的两个方面,一是“批判性思维”的逻辑机制的把握,二是非形式论证的建构与评估,统称“非形式逻辑”研究。[※注]
这两种“转向”论均引起了学界比较广泛的支持、关注与讨论。张建军借鉴西方学界关于逻辑研究的“实用转向”[※注]的理论,提出了一种狭义“应用逻辑”概念,试图涵盖上述两种“转向”的共同实质。他认为,当代逻辑科学已形成具有如下性质的“应用逻辑学科群”,即这些学科面向特定领域,系统研究逻辑因素在该领域的作用机理,以及逻辑因素与非逻辑因素的相互作用机理,亦即关于该领域的逻辑应用方法论。这种方法论研究既可采取非形式路径,亦可注重方法模型的形式刻画。如上所阐释的认知逻辑、非形式(论证)逻辑现在居于该学科群的重心,同时还可举出在国内外学界已获得一定发展的“科学逻辑”、“语言交际的逻辑”、“法律逻辑”、“决策—博弈逻辑”等。这个学科群既与逻辑基础理论学科群及逻辑应用研究相区别,又构成后二者相互作用的重要平台,在总体上已逐步成为当代逻辑科学的研究重心。[※注]有关知识创新的逻辑机理研究,也可以看做这种“应用逻辑”方向上的探讨,近年多部相关著作做了积极探索[※注]。
我国逻辑哲学研究的通论性著作多数持一种广义的逻辑观,如陈波的《逻辑哲学导论》把逻辑分为基础逻辑、应用逻辑(指扩充性哲学逻辑)、广义逻辑(逻辑的边缘交叉学科)三大类;胡泽洪的《逻辑的哲学反思》基于逻辑发展的多层面性,以不同的划分标准把逻辑学领域分别界分为传统逻辑、经典逻辑和非经典逻辑;元逻辑、理论逻辑和应用逻辑;外延逻辑、内涵逻辑和语言逻辑。这种逻辑观上的广义把握,对于我国逻辑哲学研究发展的广度与深度,都是有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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