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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中国历史地理学研究

第三节 中国古代城市形态的研究

来 源
当代中国历史地理学研究2019 \ 第二篇 历史人文地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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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一都城阴影下的地方城市城市形态研究中国古代的都城与地方城市之间在城市形态、城市形态的发展历程以及决定城市形态的因素方面是否具有相似性,或者在多大程度上具有相似性,这是至今依然缺乏研究的问题,但在目前主流的中国古代城市形态史的研究中。但是,众所周知,关于中国古代都城城市规划的原始材料极为缺乏,对于不同时期都城城市布局形成的原因缺乏明确的记载,为了解决这一缺陷,杨宽采用了形态比较的方法,也就是通过比较不同都城城市形态之间的相似性,来确立某一时期大量都城的城市布局在总体上是相同的。
关键词

都城

城市形态

北魏

中国城市

市制

都城城市

地方城市

城市布局

研究方法

制度

城市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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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中国古代城市形态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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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都城阴影下的地方城市城市形态研究

中国古代的都城与地方城市之间在城市形态、城市形态的发展历程以及决定城市形态的因素方面是否具有相似性,或者在多大程度上具有相似性,这是至今依然缺乏研究的问题,但在目前主流的中国古代城市形态史的研究中,往往以都城的研究来指导地方城市的研究,或者至少作为划分中国古代城市形态演变阶段的标准。

这种研究思路基本上忽略了地方城市发展的自身的特色,也局限了对地方城市的研究。斯波义信非常准确地指出了这种研究方法带来的问题:“在中国城市史研究方面,通常认为:用长安、洛阳、北京之类模式足以千篇一律地概括中国城市的全部,这种观念堪称根深蒂固,因此难以有普遍意义上的真正的城市论,或城市形态论、城市生态论方面的科学研究;在城市整体性研究中,也无法就其普遍性和特殊性进行相对辨析、类比的比较研究。这种研究之所以难以展开,很大程度上是受上述第一印象的影响和资料存在状况的制约。”[※注]当然,随着近年来区域城市研究的兴起(具体参见后文),这一现象有所好转。

此外,就都城城市形态的研究而言,虽然城市历史地理、城市史,以及考古学者最近几十年来在某些都城城市形态的细节上做出了一些贡献,但在整体认识上依然没有超出杨宽《中国古代都城制度史研究》[※注]一书的范畴。

二 都城城市形态——“发展史”还是“由个案构成的历史”

关于中国古代都城城市形态史的研究数量颇多,一一进行剖析不仅不太现实而且也没有必要。由于这些研究大都存在本节所分析的问题,因此这里仅以杨宽的《中国古代都城制度史研究》为例进行分析。

中国古代都城城市形态史的研究中,涉及面最广、影响力最大的著作之一就是杨宽的《中国古代都城制度史研究》。该书对中国古代都城的城市形态进行了详尽的研究,与其他大量研究类似,以坊市制的瓦解为标志,将中国古代都城城市形态演变分为两个大的阶段,即从先秦至唐代,封闭式都城制度时期;唐代之后,是开放式都城制度时期。不过,与之前的研究不同,杨宽以“郭”的有无以及“郭”与“城”的位置关系为线索,将第一个大的阶段划分为三个小的时期:商代是有城无郭的时期;从西周到西汉是西城连接东郭的时期;从东汉到唐代是东西南三面郭区环抱中央北部城区的时期。

杨宽的著作撰写的时间较早,随着近年来考古工作的进展,其中的一些认识已经存在问题,如由于郑州商城已经发现了外郭,因此杨宽划分的第一时期已经不太可靠;关于第二、第三个时期的划分是否成立,一些学者已经提出疑问,并与杨宽进行了讨论。[※注]在这里不对杨宽的具体观点的对错进行评价,而主要分析其使用的方法。

杨宽的这种划分方式,已经说明他将中国古代都城城市形态的历史认为是一种发展史,而对于阶段的划分,尤其是第一个大阶段内部的三个小阶段的划分,显然基于他认为不同阶段的都城城市形态应当受到各阶段城市规划原则的影响,具体来说就是城市规划中城、郭位置的布局。杨宽从礼制的角度对其提出的西汉和东汉之际,城郭连接布局发生了重大变化的原因的解释,则是这一论证逻辑的明证。

但是,众所周知,关于中国古代都城城市规划的原始材料极为缺乏,对于不同时期都城城市布局形成的原因缺乏明确的记载,为了解决这一缺陷,杨宽采用了形态比较的方法,也就是通过比较不同都城城市形态之间的相似性,来确立某一时期大量都城的城市布局在总体上是相同的,从而推断它们在规划时都遵从了相同的规划原则。

杨宽的著作中几乎通篇使用的都是这一研究方法,只是针对不同时期,这一方法具体运用的侧重点不同。具体来说,对于先秦城市,主要进行的是城市形态的横向比较,也就是分析同时代的多座都城的城市形态具有相似性。[※注]对于汉代之后的都城则主要通过比较前后朝代都城的城市形态,从而认为这一时期的都城城市规划或者形态具有前后连续性。

如他提出“北魏洛阳布局之所以能够整齐而有条理,是综合采用中原几个都城优点的结果”[※注],具体而言“邺都这种集中建设主要中央官署于司马门外的设施,为北魏所效法”[※注],其根据就是两者衙署布局上的相似性。

又如“从建康城的东西两面及南面直到朱雀航一带具有外郭性质,御道从吴宫南门到大航门,共长七里,大航门立有一双朱阙,御道两侧种有青槐,并开有沟渠;同时沿着御道两侧建有一系列中央官署……十分明显,这个布局和北魏洛阳一样,是继承东汉洛阳和汉末邺城的规划而有了进一步发展,后来唐代长安城规模巨大、以中央北部宫城为主体的、具有对称的中轴线的格局,就是在这样的基础上进一步形成的”[※注]。虽然可能在细节上存在某些出入,但目前绝大多数中国古代都城的研究者也基本会同意上述观点,但这一结论同样没有太多直接的文献证据,只是建立在对相关都城城市形态的比较之上的。

此外,关于杨宽所划分的两大阶段,主要基于以往对坊市制研究,就研究方法而言,其同样是建立在城市规划或布局的比较之上的,只不过比较的是城市形态之间的差异。

总体而言,杨宽建立历代都城之间联系的方式,就是通过比较都城城市形态或规划的相似性(或差异),从而确定都城城市形态之间或遵循着相同的城市规划原则,或有着前后继承关系,或存在根本性的变化而形成了新的阶段,从而构成了一部存在变化脉络、阶段和变化规律的中国古代都城形态或规划发展史。

紧随而来的问题就是,城市形态相似性比较的方法如果在史实或者逻辑上存在问题的话,那么以往构建的历代都城城市形态之间的联系也将会难以成立,而整部都城城市形态史也会随之瓦解。下面就对城市形态相似性比较的方法进行分析。

仅就逻辑而言,“相似性比较”的研究方法存在以下三点根本性的缺陷。

第一,由于缺乏比较的标准,因此对都城城市形态相似程度的判断大多基于学者的主观意愿,因而对于两座具体都城城市布局之间相似程度的判断,不同的学者经常会得出截然相反的结论。

例如关于北魏洛阳城,学界争论的一个焦点问题就是这座都城的城市布局受到了哪些都城的影响。对于这一问题,除了少量间接的、有着多种解释角度的史料外,研究者主要使用的方法就是都城之间城市形态的比较。以刘淑芬为代表的一些学者认为北魏洛阳城的营造主要是受到南朝建康的影响“洛阳的营建几乎全受建康的影响……甚至是建康的翻版”[※注]。而陈寅恪则提出了具有影响力的观点,他先否定了通常根据《南齐书·魏虏传》记载永明九年(491)营建洛阳之前,魏主曾遣蒋少游报使南齐时“密令观京师宫殿楷式……虏宫室制度,皆从其出”而认为北魏洛阳的规划皆出自蒋少游之手的观点,提出“但恐少游所摹拟或比较者,仅限于宫殿本身,如其量准洛阳魏晋庙殿之例,而非都城全部之计划,史言‘虏宫室制度皆从此出’,则言过其实”[※注],进而认为“其实洛阳新都之规制悉出自李冲一人”,并认为北魏洛阳都城的营造“盖皆就已成之现实增修,以摹拟他处名都之制者”,其中包括河西凉州、中原邺城、代北平城与南朝建康等数座城市。[※注]

再如关于隋唐长安城以及北宋开封与《周礼·考工记》的关系。芮沃寿在《中国城市的宇宙论》一文中认为隋唐长安城受到帝王宇宙论(基本上等同于《考工记》)的影响不大,“帝王宇宙论对长安城的规划者虽则分明具有权威,然而这种权威却也有限……在需要作出抉择的时候,实用主义的考虑——方便、功能区划分、易于治安管理——就超过古制的规定”[※注],但贺业钜则认为隋唐长安是中国古代“营国制度”发展中的重要一环。而对于贺业钜依然纳入“营国制度”体系的北宋开封,芮沃寿则认为“可以料想得到,古代帝王的城市宇宙论,已不大受到宋代诸帝的注意了”[※注]。两者使用的研究方法主要是将两座都城的城市形态与《周礼·考工记》进行比较。

此外,一座都城的城市布局牵扯到大量要素,就当前的研究来看,基本上包括宫城的位置、衙署(或者皇城)的位置以及与宫城的相对位置,太庙和社稷坛的位置、各个方向城门的数量、街道布局的方式。那么上述这些要素中,有多少要素相同才算得上相似?抑或某些重要的要素相同,那么就可以认为相似?而这些要素的相似又如何具体予以界定?如果不确定一些标准的话,那么都城之间相似性的比较只是一种自说自话的研究,永远也不会达成一种共识。不过问题的核心并不在此。

第二,相似事物的内涵、产生的原因可能并不一定相同,因此两座都城城市形态的相似并不能证明它们之间存在前后影响或者存在必然的联系。

如一些学者认为汉长安城符合《周礼·考工记》的都城规制,就研究方法来看,基本上是将汉长安的城市形态与《考工记》的王城规制进行比较。如刘庆柱《汉长安城的考古发现及相关问题》[※注]一文,作者虽然没有直接提出长安城模拟了《考工记》,但在行文中有时会将两者(或者与先秦城市的传统)进行比较,如作者提出“崇‘方’问题”,“汉长安城和未央宫继承了先秦时代宫城崇‘方’的传统做法”,且不说汉长安城不是方形,即使认为长安城是“方形”,符合《考工记》的记载,但也并不能说明其是受到《考工记》的影响,“方形”的城市形态可能来自崇“方”,也可能来自一种习惯或者为了规划的便捷;而且世界范围内很多城市都是方形的。作者还提出长安城“面朝后市”,但问题在于这种格局的形式是在一种传统(如《周礼·考工记》)影响下形成的,还是在当时城市交通的影响下产生的[※注],抑或两者都有?

又如,陈寅恪经过复原,认为姑臧的市场位于城市的南侧[※注],而北魏洛阳城的市场同样也位于城市南部,因此他进一步认为北魏洛阳市场的布局应当受到了姑臧的影响。不过,与此同时陈寅恪也认为北魏洛阳的市场位于南侧可能是受到交通因素的制约,那么洛阳城与姑臧市场位置的这种相似性是否能体现两者城市规划方面的联系和影响呢?显然,其至多只是提供了存在影响和联系的一种可能。隋唐长安城的市场位于城市南侧,其位置也与北魏洛阳城相同,但这种布局很可能是受到地形制约将宫城修建在北侧高坡上而不得不将市场放置在南侧的结果,因此这种相似性所阐释的并不是一种必然的影响和联系。

再如,孟凡人在《试论北魏洛阳城的形制与中亚古城形制的关系——兼谈丝路沿线城市的重要性》[※注]一文中提出,北魏洛阳城的城市布局与中亚一些古城的布局存在一定的相似性,然后又通过文献和考古资料分析了曹魏和北魏时期中原与中亚存在密切的联系,从而提出这一时期中国城市的布局受到了中亚的影响。从该文提出的考古资料来看,北魏洛阳与中亚的一些古城在城市布局上确实存在相似之处,而且汉代以来中原与中亚交流的频繁也是学术界的共识,但如同上文所述,这种表面上的相似性所提供的只是一种没有太多说服力的“可能”而已。[※注]

第三,即使内涵和产生原因相同的两个相似的事物之间,也并不一定存在影响或者联系,因为一方面存在各自单独起源的可能,另一方面也许两者都产生于一种共同的背景、习惯或传统。

如以往的研究通过对魏晋隋唐时期某些都城的复原,提出北魏平城、洛阳与隋唐长安、洛阳的街道布局存在相似性,都是棋盘格式的,因此得出了隋唐长安、洛阳的城市街道布局受到北魏平城、洛阳的影响的结论。但是,我们需要了解,棋盘格的城市街道布局方式,在世界城市史上运用的非常普遍,主要使用在新建城市或者老城市附近新的拓展区域,出现于印度河流域、埃及、希腊、罗马、文艺复兴时期的欧洲、西班牙统治下的美洲直至近现代。这种城市规划方式的优点在于能便捷、快速地建造一座城市。在中国古代都城以及很多地方城市中,棋盘格规划基本上应用于那些新建的城市,如之后的元大都[※注]以及明代大量的卫所城市和清代的满城。由此北魏洛阳、隋唐长安城和元大都以及其他棋盘格布局的城市的街道规划很可能是各自对这种常用的规划方式的运用,相互之间不一定存在影响。

总体来看,以往都城城市形态史研究中广泛使用的比较城市布局相似性的方法,不仅缺乏统一的比较标准,而且仅仅是形态上的比较并不能说明问题,甚至从内涵或者起源角度进行的比较研究也仅仅阐释的是一种相互影响的“可能性”[※注]。如果这一方法不适用于在中国古代都城的城市形态之间建立联系的话,那么以往构建的整部都城城市形态或规划发展史也将失去存在的基础。当然,这并不是完全否定以往的结论,因为论证方式存在问题并不代表结论是错误的。

需要强调的是,以往这些研究中之所以运用“相似”比较的方法,实际上都默认中国古代都城存在一种“发展史”,但与数量众多的地方城市不同,中国历史虽然悠久,但都城数量极其有限,那些重要的王朝大多只有一座具有实际功能的都城,再加上都城对于王朝所具有的重要意义,一些偶然的政治、社会、文化因素往往会对都城的城市规划、布局产生重要影响,因此前后都城城市规划和布局之间形成一种强有力联系的可能性实际上是比较低的。[※注]

三 “中世纪城市革命”

在各种理论中,对中国古代城市形态研究影响最大的莫过于“中世纪城市革命”。在介绍和评述“中世纪城市革命”这一理论对中国城市史和城市历史地理研究产生的影响之前,首先需要介绍这一理论产生的过程。

日本学者加藤繁在1931年发表的《宋代都市的发展》一文中提出了中国城市在唐宋之际发生“坊市制崩溃”的观点[※注],其核心观点就是在唐宋之际,原来封闭的、禁止沿街开门造屋的坊制以及原本商业活动都要集中于市中的市制的崩溃,其结果就是“其中,象坊制崩溃,人家都朝着大街开门启户,市制愈来愈完全崩溃,商店可以设在城内外到处朝着大街的地方,设置了叫做瓦子的戏场集中的游乐场所,二层、三层的酒楼临大街而屹立,这些情形都是在宋代才开始出现的,由此可知,当时都市制度上的种种限制已经除掉,居民的生活已经颇为自由、放纵,过着享乐的日子。不用说,这种变化,是由于都市人口的增加,它的交通商业的繁盛,它的财富的增大,居民的种种欲往强烈起来的缘故……”[※注]

此后,英国学者伊懋可(Mark Elvin)以日本学者的研究为基础,在《过去中国的模式》[※注]一书中提出了中国“中古时期的经济革命”(The medieval economic revolution)的概念,认为中国在唐宋(特别是宋)时期出现“经济革命”,由此造成了中国城市“中世纪在市场结构和城市化上的革命”。其观点实际上与加藤繁等学者的大致相同,即唐代及其之前,市场是由政府建立和监管的,公元9世纪,不断增长的商业自由最终击垮了古老的市场体系,同时中国农村经济开始和市场机制联系起来,地方市场体系得到发展;经济的发展促使产生了城市革命,城市摆脱了城墙的束缚向郊区发展,城市人口也快速增加。不过同时,伊懋可也指出了中国城市的局限,即“然而中国城市却并没有发挥出比它们面积小得多的欧洲中世纪城市的那种历史作用。中国城市不是政治和个人自由的中心,也没有独特的法律机构。居民没有公民意识(这与地方自豪感或许是相对的),也不会加入任何自发的‘公民’组成的军队。他们不是商人集团,不会与周围乡村及其统治者发生矛盾……正如本书第一部分中所言,中国和欧洲之间分歧的基础原因,更准确地说,是在于中国长期持续存在的统一的君主集权制度,这种制度致使中国城市难以独立发展,就像真正的封建制度的政治和军事结构在中国也难以发展一样。这些制度只能在长期的政权纷争中才会产生”。

施坚雅基于丹尼斯·特威切特(Denis Twitchett)[※注]、伊懋可和斯波义信[※注]的观点,1977年在《中华帝国的城市发展》一文中归纳出“中世纪城市革命”的概念,并总结了五个特点,即“1.放松了每县一市、市需设在县城的限制;2.官市组织衰替,终至瓦解;3.坊市分隔制度消灭,而代之以‘自由得多的街道规划,可在城内或四郊各处进行买卖交易’;4.有的城市迅速扩大,城外商业郊区蓬勃发展;5.出现具有重要经济职能的‘大批中小市镇’”[※注]

加藤繁的“坊市制崩溃”以及由伊懋可提出、施坚雅发展的“中世纪城市革命”的理论先后传入中国,构成了中国学者研究、分析中国城市史,尤其是城市形态发展史的核心框架,不仅研究者们围绕这两种观点提出了一些重要认识,对中国城市史或者城市形态史的发展以此为基础进行分期,而且很多研究唐宋城市史和城市形态史的学者也撰写了大量论著来论证这两者的正确性,如上文提及的杨宽的《中国古代都城制度史研究》[※注],还有贺业钜的《中国古代城市规划史论丛》[※注]以及《中国古代城市规划史》[※注]。俞伟超在《中国古代都城规划的发展阶段性》中提出的中国古代都城规划的两个重要发展阶段,即“从曹魏邺都北城到隋唐两京城的棋盘格封闭式规划”,“北宋汴梁至明、清北京的开放式街道布局,是中国古代都城规划最后阶段的形态”[※注],显然也是受到“坊市制崩溃”和“中世纪城市革命”的影响;宿白在其影响力极大的《隋唐城址类型初探(提纲)》[※注]一文中认为唐代地方城市的规模与坊的数量存在对应关系,同时受到整齐的坊市的影响,唐代地方城市的街道也较为规整。该文论证的基础即是坊市制下的街道布局为整齐的十字街,坊市制崩溃后,则出现了“自由得多的街道规划”。

此外,还有一些直接以这种“革命”或其结果作为题目的论著,如田银生《走向开放的城市:宋代东京街市研究》[※注]、林立平《封闭结构的终结》[※注]、宁欣《“中世纪城市革命”论说的提出和意义——基于“唐宋变革论”的考察》[※注]《转型期的唐宋都城:城市经济社会空间之拓展》[※注]等,由此也显示了这两种理论的巨大影响力。

其实当前绝大多数关于中国古代城市史、城市形态史和历史城市地理的著作和论文都将唐宋分为两个阶段,就可以看出“坊市制崩溃”和“中世纪城市革命”所具有的强大影响力。但从学术史的角度来看,“坊市制崩溃”和“中世纪城市革命”,其提出或隐含的前提条件,无论是加藤繁,还是伊懋可和施坚雅,实际上都没有进行过细致的论证,而且至今也没有学者对这些前提条件进行过论证。[※注]

总体而言,无论是“坊市制崩溃”还是“中世纪城市革命”,在一定程度上主导了中国古代城市史、城市历史地理,尤其是古代城市形态史的研究,但由于这两种理论并没有进行过学术性的、真正的研究,因此很可能并不成立。基于此,可以说这两种理论在根本上误导了中国城市史、古代城市形态和城市历史地理的研究,产生了负面的影响。不过这种影响估计也是西方(日本)学者始料不及的,因为在西方的学术模式中,理论提出之后,所面对的除了赞扬、认同之外,随着时间的流逝会面对越来越多的批评和挑战,理论的建立、推翻,然后再建立新的理论是西方学术发展的模式。但中国的学术模式到目前为止依然是传统的,即古代或者前人,尤其是那些著名学者(现在也包括了西方学者)提出的观点就是经典,不容置疑,在学术发展上缺乏怀疑精神。因此,“坊市制崩溃”“中世纪城市革命”对于中国城市研究的影响,凸显了中西方学术发展模式的差异,也凸显了中国学术发展的问题,这是值得我们整个历史学界和历史地理学界深思的。

四 研究城市外部形态和内部结构的意义

对由城墙(如果有的话)构成的古代城市外部形态的分析,以及对由各种城市功能建筑,如衙署、寺庙、庙学、街道等构成的内部结构的分析,是很多单一城市或者区域城市历史地理研究的必要组成部分,也是目前很多以城市历史地理为题的硕士、博士学位论文的必要组成部分,但目前这方面的研究存在根本性的问题。

侯仁之先生通过对北京、承德、芜湖、淄博、邯郸等历史城市多年的研究实践,总结出的城市历史地理五个研究方面中的“城市面貌的形成及其特征”涵盖了城市的外部形态和内部结构,但他并没有对此提出具体的研究方法和具体的思路。不过由于城市外部形态较为简单,且其扩展通常代表了城市的扩展,因此这方面的研究比较成熟。

但城市内部结构的研究大多蜕变为对各种功能建筑位置的复原,至多涉及对其选址的分析。虽然斯波义信在关于杭州的研究中引入了现代城市研究中的功能区的概念,并以此为基础对宋代杭州城的功能区进行了研究,其结论得到了学界一定的认同[※注];但问题在于,斯波义信分析的基础是一些基于直觉或者感性的认知,如认为中国古代城市存在两个核心,即“官绅区”和“商业区”,而这点至今并没有得到实证研究的支持,且如何确定“分区”本身就是一个问题;不仅如此,即使斯波义信对宋代杭州城的功能分区的认定是成立的,但这一结论是否能推广到其他城市也是一个问题;最为重要的是,斯波义信并未能深入探讨官绅区与商业区之间的关系,因此他的研究最多只能被认为是对城市内部空间结构的复原,而未能回答在研究中区分城市功能区的意义,也即未能回答研究城市内部空间结构的学术意义是什么,也未能对城市内部空间结构的研究提出方法层面的认知。

总体而言,对于城市内部结构的研究目前缺乏适合的方法,而方法的缺失并不能仅仅通过对方法的思考来解决,而只有当我们认识到了研究城市内部空间结构的学术意义之后,研究方法才能随之浮现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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