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60年代的“自然性—社会性”之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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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中国美学研究2009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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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世纪50年代中期的“主客之争”之后, “美学大讨论”逐步进入到更为深入的层面,也就是进入到了“自然性—社会性”论争的层面,尽管“主客之争”仍在继续,但是该问题已并不凸显并基本让位于新的论争的焦点,部分原因也在于, “主观派”业已彻底败下阵来。与这种“主观的社会性”相反,李泽厚所主张的则是一种“客观的社会性”,但是,较之苏联美学而言,中国美学的独特发展,乃是强调了人类实践本身就是以“客观的社会性”或“社会的客观性”为基本属性,由此哲学根基出发,才开拓出中国化的“实践美学”之独立发展之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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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学 事物 自然事物 美感 客观性 人类社会 社会事物 自然属性 主客观 社会派 自然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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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60年代的“自然性—社会性”之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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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世纪50年代中期的“主客之争”之后,“美学大讨论”逐步进入到更为深入的层面,[※注]也就是进入到了“自然性—社会性”论争的层面,尽管“主客之争”仍在继续,但是该问题已并不凸显并基本让位于新的论争的焦点,部分原因也在于,“主观派”业已彻底败下阵来,美学论争需要被引导到更高的层级上去。与苏联的美学论争类似的是,他们论争的最终结局是形成了相对成熟的“自然派”与“社会派”两大派别。[※注]但是,中国美学更值得肯定的是,在中国的社会派兴起之后的60年代,逐渐形成了“实践派”的思想萌芽,而苏联在“自然派与社会派之争”后并没有发展出实践的观点,这可能与中国注重实践的传统思维方式有关,这也是当代中国美学对于世界美学所作出的独特贡献。
实际上,与苏联的美学论争比照,我们的“客观派”、“社会性与客观性统一派”、“主客统一派”,分别与他们相互对应,因为他们在“自然派”(认定美的本质在于事物的“自然属性”)与“社会派”(认定事物的社会性使得自然事物获得“美的属性”)之外,也有一派主张美的本质就在于“自然属性与社会属性的统一”,大致对应于我们的“主客统一派”。但是,苏联美学论争中却并不存在“主观派”,或者说,主观思想在当时的苏联并没有存在的空间,而且后来“社会派”也逐渐获得更多的肯定,这个派别也被称为所谓的“新审美派”。在该流派当中,尽管后来出现了“活动论”的取向,但是始终没有发展为实践的观点,而“实践派”的观点在20世纪80年代开始就成为了中国美学界的主流思想。
然而,无论是苏联还是当时的中国美学界,他们所论争的焦点仍是类似的,美学的根本问题不外乎是:“一、美在哪里?二、美是什么?三、美从何来?四、美和美感以及美的观念、概念的关系等。”[※注]更具体来看,这些问题与苏联近似之处在于都去追问:(1)存在不存在客观的审美对象问题;(2)审美对象的性质及其客观性的程度和审美的局部性(特殊的范围)问题;(3)审美对象所包含的主客因素的相互关系问题;(4)审美对象的自然起源和社会起源问题。中国美学界由此特别关注到了“自然美”与“形式美”两个独特的问题,因为正是在这两个问题上,各派的观点的差异最能集中地凸显出来。
李泽厚尽管声称:“美是主观的?还是客观的?还是主客观的统一?是怎样的主观,客观或主客观的统一?这是今天争论的核心”,[※注]但是从他后来的具体论述来看,却在承认了客观性的基础上,开始着力于“自然性”与“社会性”之间的论辩,因为他的基本观点,就是认定——美是客观存在于现实生活中的、事物本身所具有的“社会性与自然性的统一”。
洪毅然在《略论美的自然性和社会性——与李泽厚同志商榷》一文中,明确提出了这个问题。他基本接受李泽厚的观点,也认为“社会性”是决定因素,“凡是不处于人类生活关系中的自在的自然物,因为还不具有社会性(尚不具有事物处于人的一定生活关系中的一定社会意义),也就没有美(或丑)”。[※注]洪毅然也认为,事物仅凭其自然性因素,是不可能成其美或丑的,但是,他却批判李泽厚对于“美的自然性因素”并未予以足够重视,问题在于:“构成事物之美(或丑)的自然性因素,是不是只限于与自然物的‘形式’条件有关,而无关乎其‘形式’条件所体现的事物本身自然性一方面的‘内容’(即事物本身作为物质存在的一定自然物质‘内容’)呢?”[※注]洪毅然由此推论,李泽厚的真正想法是“自然美是社会美的一种特殊反映形式”,这种做法与朱光潜将自然美及社会美融解于“艺术美”是一样的,他将自然美融解在了“社会美”当中。由此出发,洪毅然走向了一种“社会功利论”的美学观:“美是一切事物处于人类生活实践关系中所自己具有的、体现其好的内在品质的、外在可感知的形象。”[※注]
李泽厚对于“社会性”所持的观点,亦即把一切作为美的事物来看待的、存在于人的社会生活关系中的自然事物,都当成自然存在与社会存在“相迭合”的东西的观点,必定遭到其他各派的反对。蔡仪批判李泽厚的客观性并没有回到真正的自然的纯客观层面,朱光潜则批判李泽厚所强调的只是由自然事物“已经转化”为社会事物那一方面的意义,而多多少少倾向于否认“迭合”之意,当然,主观派在本根立场上就与李泽厚绝缘了。而洪毅然却认为李泽厚这种在自然性与社会性之间所做的“迭合”工作,还是符合实际的,不但处于人的社会生活关系中的自然事物如此,而且一切社会事物也都是如此。照此而论,洪毅然也试图在自然性与社会性之间走一条折中的路线,这是由于,“凡处于人的社会生活关系中的自然事物,是的确已转化为社会事物了,这一点应当肯定”,这是赞同李泽厚的观点;但是同样需要肯定的是,“那种已转化为社会事物的自然事物,毕竟不能不仍然还同时是自然事物。事物的社会性,仍然是通过事物的自然性而体现的。同理:一切社会事物虽然是社会事物,不是自然事物,但就其物质存在的那个侧面来看,却也仍然同时还是自然事物,并且事物的社会性,也还是通过事物的自然性而体现的”,[※注]这种观点无疑带有折中的性质。
如此看来,在主观与客观的争论之后,应该说,当时的中国美学界已经取得了基本的共识,那就是美是客观的,尽管并不是每一派都“在客观上”能成为客观论,但是“在主观上”却都在试图向这种主导取向靠拢,即使朱光潜的“主客合一论”也被其本人认定是统一于客观。在这里,“自然性与社会性”之间的争辩更加凸显了出来。如果按照这种区分标准,再来勘查“美学大讨论”当中所形成的派别,可以说,主观派并没有进入到这种论争的立论层面,事实上,也由于主观派论者的自身的政治原因及其立论的难以继续深化,这一派基本上在20世纪五六十年代交接的阶段便偃旗息鼓了。按照《文艺报》编辑部编的《美学问题讨论集》第三集的出版说明的“说明”:“这一集共收集了美学讨论文章十三篇,其中十一篇是从1957年5月到12月报刊上发表的文章中选出的……附录中的三篇是资产阶级右派分子许杰、鲍昌和高尔太写的,收在集内以便参考”,此时高尔泰(即高尔太)的文章已由于政治压力而单列出来,此后他们的文章就更没有机会发表了。[※注]但无疑,“自然性与社会性之争”,正是建基在“主观与客观之辩”基础上的,它应该属于第二层级的论争,可以说,前者将后者的论辩继续加以深化了。
基于这种视角,“美学大讨论”所形成的派别可以这样来看,在20世纪50年代晚期,蔡仪无疑是“自然派”的代表,李泽厚的确是“社会派”的代表,而“自然与社会统一派”的代表则是朱光潜和洪毅然。“美在心物相接”这种观点的明确提出,其实最早是洪毅然,他在1949年公开出版的《新美学评论》当中就认定:“由于客观对象事物的形式条件,具备某种恰足引起主观感受之于吾人过去生活实践历程所曾有过的实用经验之有利的联想,伴生积极的意欲于情绪,并经‘交替反应’而仍复返于当下的形象直觉上之一种评价也。”[※注]但是,这种“交替反应”的主客合一论并未引起足够的重视,更鲜为人知的是,当时的洪毅然还将美的本质问题置于价值观的视野内来加以审视:“美的本质实亦正如善的本质一样,是一种价值(Value),而不是一种实体(Reality)。”[※注]然而,从60年代开始,“实践论”的观点在中国美学内部得以孳生出来,不仅年青的李泽厚从“社会派”当中走出来,继续标举出来实践的观点,而且朱光潜也采取了实践的观点来看待美学问题,在这个意义上,“走向实践”成为了李泽厚与朱光潜后来的共同选择。
朱光潜在新中国成立之后所发生的思想转折,正是20世纪中叶美学主潮移心的缩影。众所周知,在主流意识形态的影响下,朱光潜反思了其早期美学的唯心实质,以及康德—克罗齐传统对他的深刻影响,并将其美学基石由心物合一的“形象直觉论”转换为主客统一的“唯物反映论”。但他又把蔡仪唯物之“物”等同自然形态的物(美的条件),而将自己美学立足点转移到社会意识形态的“物的形象”(美),从而提出了在当时颇为知名的“物甲物乙论”。然而,在混淆了美与美感、“作为美感对象的美”与美感的基础上,朱光潜作为产生美的“某些条件”的客观的“物甲”,实际上就是一种类似于康德“物自体”式的自在存在,而“物乙”则是给“物甲”赋予了人的主观意识之后才形成的,美感从而成为第一性的,朱光潜始终内在地将美感的主观性看做美的“主观性”。但是,这种观点毕竟抛弃了新中国成立前那种个人直觉化的思想取向,因为他开始承认美的社会性质,但是他所谓的“美”仍成为了意识形态、情趣等“美感”的代名词。
在这个意义上再来观之,朱光潜的主客观的“统一说”,新中国成立前的心物关系之间的“主观”还是超社会性的“心”,而新中国成立后的“主观”则成为了作为社会的人的“主观”。关于“统一”的性质,吕荧在《美是什么》一文当中,认为主客观统一当中的统一就意谓“一致”,可是,人的认识就是主观与客观的一致,所以朱光潜的理论只说到“美的认识”,没有说到美的本质,因而不能说明美是什么。[※注]针对于此,朱光潜也做出了相应的反驳,[※注]但是这种统一论背后的“符合论”的哲学背景并没有改变。在《论美是客观与主观的统一》这篇重要的文章当中,朱光潜不仅仅认定美就在于主客观的统一,而且,进而亦在于自然性与社会性的统一,结合他自己提出的独特的“物甲物乙论”,朱光潜对于美感经验过程的描述如下页表。[※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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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说,与“社会派”思想的靠近,在美学论争过程当中逐渐被接受下来。蒋孔阳在1959年的《论美是一种社会现象》一文中认为:“美是一种客观存在的社会现象。这一种现象,它既不是物本身的自然属性,也不是个人意识的产物,而是人类社会生活的属性,它和人类社会生活一道产生”,[※注]这种观点无疑在当时占据了主流。还有论者则倾向于接受“自然性”与“社会性”双方的有益成分,而采取了折中的方法加以考察,程至的在完成于1957年的《谈美》一文中,就认为:“美是有活生生具体的形象,美是以有形的自然属性表现了无形的社会属性——人的关系、人的生活”,因而,“美感中所蕴涵的知性正是依据美的内容而产生,因为美的内容就是一种人的关系、社会关系”。[※注]以“继先”为笔名的作者在1963年的《美感试论》一文中也认为:“事物不仅有自然属性,还有社会属性”,[※注]而且他在另文《应该如何来解释美的客观性和社会性》当中,又从美与真的区分来看待这种“社会性”:“美之不能脱离人类社会而独立存在,不仅因为人类是社会的动物,还因为人类是有意识的动物。美是一种价值。真却不只是一个价值。当真理是指客观存在和它的法则性的时候,真理就完全与有没有人类社会无关”,[※注]由此可见,当时对于社会性的考察已深入到“价值论”的层面。
当然,李泽厚的观点更能代表“社会性”的主要取向,他既反对到“自然性”当中去寻美,反对美与人无关的“见物不见人”的观点,也反对那种将美等同于美感的论点,反对美只与人的心理活动、社会意识相关的论点,而直接建构了一种“客观性与社会性”相统一的观点。但这只是李泽厚美的本质观建构的第二步,更重要的第三步的建构则在于“实践观”的引入,第一步则是承认美在于客观的。这也恰恰构成了李泽厚美学原论的核心观点得以成熟的“三步曲”,也就是从“客观论”出发,再将“社会性”与“客观性”结合起来,从而走向了“实践观”。
李泽厚认为,无论再去如何争辩美在于主观还是客观的,都不如去追问这样的问题:美究竟能脱离人类社会而存在吗?答案显然是否定的,这是由于,一方面,美不能脱离人类社会而独立存在;另一方面,美却又是能够独立于人类主观意识之外的客观存在。在此,李泽厚与其他诸派的观点之间的分歧就昭然若揭了:从朱光潜到黄药眠都否认“美的存在客观性”,蔡仪则否认“美的存在的社会性”,但是,这两种与李泽厚相对的观点具有共同的理论缺陷,那就是它们都将美的客观性与社会性视为无法合一的对立面。进而言之,李泽厚的更为独立的观点可以从正面表述为:承认美的“社会性”,那就必须承认美的不依存于人的主观的“客观性”;承认美的“客观性”,就必须承认美依存于社会生活的“社会性”,而他的工作恰恰在于在“客观性—社会性”的嫁接,从而将他的美学思想最终诉诸“客观的社会性”或“社会的客观性”。
由此出发,李泽厚开始在“社会生活”这个关键词当中,从关注“社会”进而转向“生活”,因为美就是生活,这是接受车尔尼雪夫斯基的观点,但李泽厚却从历史发展的高度给予了“美”以崭新的界定——“美是人类的社会生活,美是现实生活中那些包含着社会发展的本质、规律和理想而用感官可以直接感知的具体社会形象和自然形象。我们所说的社会的本质规律和理想……只是生活本身,它是包括生产斗争和阶级斗争在内的人类蓬蓬勃勃不断发展的革命实践”。[※注]更准确地说,美就是包含社会发展的本质、规律和理想而有具体可感形态的“现实生活现象”,简言之,美是蕴藏着真正的“社会深度”和“人生真理”的生活形象,这种现象既包括“社会形象”又包括“自然形象”。[※注]如果从真、善、美的关系来看,李泽厚认为,在现实生活中真、善、美是统一的,当时李泽厚还将艺术视为现实生活的反映,所以,生活的这种三位一体就必然地决定了艺术中的真、善、美的高度的统一。因而,“艺术的这一性质又规定了艺术批评的美(形象的美感)→真(社会的真实)→善(社会的价值)的分析原则”。[※注]从这种基本的美学观念出发,李泽厚进而认定,艺术是一个“社会性和形象性”统一的“生活的真实”、“形象的真实”,艺术美感是“真理形象”的直观,这就再度确定了美与真的内在关联。如此看来,李泽厚的早期美学也是一种崇尚真、善、美统一的古典理论形态。
总之,经过了20世纪60年代更为深入的美学论辩,当代中国美学已经不再仅仅纠结于“美的本质”到底是主观还是客观层面的讨论,而是进一步进入到了与苏联美学争论类似的“自然性”与“社会性”的论辩。在这种更高层面的探讨当中,可以如此总结60年代所形成的美学流派之分殊,蔡仪坚决坚持的是从“自然性”去拷问美的本质,而朱光潜和李泽厚则力主要从“社会性”去加以追问,然而,他们所理解的“社会性”却大异其趣。朱光潜曾批判李泽厚所用的“社会性”一词的极其不明确,更不能把社会性看做单纯的客观属性,因为“首先他们把‘自然性’和‘社会性’绝对对立起来,排除了自然性而单取社会性,这就足见他们对人与自然的关系的看法还是形而上学的”。[※注]但实际上,朱光潜所谓的意识形态、心理情感方面的诉求,在后来恰恰转变为一种“主观的社会性”,但这又与吕荧表面上的社会性而本质上的主观性不同,毕竟还是接纳了“社会性”的重要内涵在其思想当中。与这种“主观的社会性”相反,李泽厚所主张的则是一种“客观的社会性”,但是,较之苏联美学而言,中国美学的独特发展,乃是强调了人类实践本身就是以“客观的社会性”或“社会的客观性”为基本属性,由此哲学根基出发,才开拓出中国化的“实践美学”之独立发展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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