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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中国台湾史研究

第二章 明以前台湾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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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本章把有关明代以前台湾史的学术研究情况,大致按照台湾历史的发展进程,分为三个部分论述:一是有关早期台湾史的研究,包括考古学意义上的台湾史前史研究,以及有文献记载以来历代大陆政权与台湾关系的研究。针对荷兰学者包乐史(Leonard Blusse)所谓荷兰人最先在台湾设立行政机构,并对台湾的开发有过重大贡献的观点,黄志中撰文批驳,认为台湾和中国大陆有长达几千年的经济、文化联系, 1624年荷兰人进入台湾时,当地并非如包乐史所说只有寥寥几个汉族商人。针对有人所谓台湾“原住民”被汉族移民“赶上山去”或“被消灭掉”的偏见,陈碧笙具体考察了17世纪中叶台湾平埔族社会经济及其与汉族的关系,认为平埔族各部落居民与来自大陆的汉族移民。
关键词

荷兰人

大陆

台湾

原住民

贸易

文化

郑成功

政权

学界

台湾少数民族

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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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明以前台湾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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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把有关明代以前台湾史的学术研究情况,大致按照台湾历史的发展进程,分为三个部分论述:一是有关早期台湾史的研究,包括考古学意义上的台湾史前史研究,以及有文献记载以来历代大陆政权与台湾关系的研究;二是有关荷兰、西班牙殖民时期台湾史的研究;三是有关明郑时期台湾史的研究。虽然后两个时期在时间上已经跨入清代,但一方面其时清朝实际统治权力尚未施及台湾,另一方面郑氏政权可谓明朝之余绪,故为论述之方便而统归于明以前时代。同时,在检讨既有相关研究的基础上,尽可能地提出有待于进一步研究的问题,指明新的研究方向。

第一节 早期台湾史研究

这方面的通论性著作较少,张崇根的《台湾四百年前史》与徐晓望的《早期台湾海峡史研究》具有代表性。针对众多台湾通史性著作忽视台湾史前历史,以及“台独”论者所谓“台湾岛为西洋人最先发现”“台湾人不是中国人”“台湾只有四百年历史”的谬论,张崇根详细叙述了上自3万年前旧石器时代的长滨文化,下迄明朝天启四年(1624)荷兰殖民者侵占台南的漫长的台湾史前历史与早期历史。其中心旨意是:“台湾自古以来是中国领土,是中华民族最先发现和开发出来的。台湾岛的历史,也就是中国历史的一部分。”[※注]徐晓望论述了从秦汉到荷据时期台湾海峡早期历史,重点呈现了明朝官府、海商、海盗及倭寇、荷兰殖民者等多种势力在台湾海峡角逐的复杂面相。作者力图将台湾海峡作为一个整体,从中国发展的线索去看台湾,认为台湾是作为福建与潮州区域史的延伸而存在,并注重台湾海峡在东亚贸易圈及世界贸易体系中的地位。其基本结论是:“早期台湾史并非游离于大陆历史之外,而一直是中国历史的一部分。荷兰人对台湾的入侵以及日本人对台湾的野心,其实都是想控制中国的对外贸易,或是在中国对外贸易中掠得更大的利润。中国人开拓台湾的历史远早于荷兰人与日本人,是福建渔民最早发现北港(台南,时或泛指台湾——引者注),也是福建商人最早在北港贸易,北港海盗与福建官府的复杂关系,使福建官府很早就将其管辖权伸及台湾。荷兰人窃据台湾,主要是想从福建港口得到中国商品进行对日本贸易与对欧洲贸易,所以,即使在荷兰时代,台湾仍是中国大市场的一个组成部分。”[※注]姚同发的《台湾历史文化渊源》[※注]则从地理、物种、民族、历史、语言、文教、习俗、宗教信仰、经贸、社会心理十个方面,探讨了台湾史前文化及各个历史时期与大陆长远密切的渊源流变关系。黄俊凌编著《史前时期的台湾》[※注]是一本学术性通俗读物,简要介绍了台湾史前时期的旧石器文化、新石器文化、铁器文化,以及从三国至宋元时期台湾与大陆关系的基本状况。

一 台湾史前史研究

有关台湾的史前史研究,主要来源于考古学、人类学与民族学的研究成果。其中最重要的课题是关于台湾史前文化的渊源,以及所谓“原住民”的来源等问题的研究。大陆学界在这方面的研究,因受制于两岸长期分隔的客观条件,相关研究成果并不多。

首先值得介绍的是中国人类学、考古学、民族学的南方学派主要奠基人林惠祥的开拓性研究。台湾近代考古发轫于日本割占台湾后的第二年——1896年,此后相当长时期内为日本学者垄断。林惠祥是中国研究台湾史前文化与“原住民”的第一人。1929年、1935年,林惠祥曾两次只身到台湾,在台北考察圆山贝冢遗址,采集新石器时代遗物,并深入高山族村社,开展民族调查和搜集民族文物标本。1930年,林惠祥出版《台湾番族之原始文化》,根据实地调查资料,系统描述台湾“番族”即“原住民”的人种与部族、生活习俗、社会组织、政治活动、宗教与文化等,是台湾“原住民”研究的开拓性著作。在此书中,林惠祥受当时日本学者所谓“南来论”的影响,认为台湾“原住民”是石器时代从南洋传入的马来人种。但他并不盲从,而是从一个考古学家的视角,以台湾石器遗物为证据,敏锐地感觉到台湾“原住民”的祖先可能与祖国大陆汉族有渊源关系,有谓:“石器中之石锛一种与中国山西所发现者极相似,或可证明未入台湾之番族与大陆之汉族有关系也。”[※注]此后,林惠祥的相关研究逐步纠正台湾史前文化与人种“南来论”的偏差。1938年,林惠祥在新加坡《星洲半月刊》发表《马来人与中国东南方人同源说》,认为马来人与中国东南方古越族在体质、文化与史前遗物方面均多有相似之处,故断定“马来人与中国东南部古越族之有关系,似非无根之谈也”。[※注]从人类学上论证台湾“原住民”的根最终还是在中国大陆。1955年,林惠祥发表《台湾石器时代遗物的研究》,又从考古学上提出台湾史前文化与人种“应有多种而不止一种”的多元论观点。他虽然不否认台湾石器时代的文化有些是通过菲律宾从南洋传过去的,台湾石器时代的人类也有些是从南洋去的人,但他更特别强调台湾史前文化与人种主要还是由中国大陆东南传入的事实。他的结论是:“台湾不是在近古的元明以来方归于中国版图的,便是在新石器时代,无论人种和文化都大部分是由中国大陆过去的。由此可以推知,台湾自太古以来,即自二三千年前初有人类以来,便和中国大陆有很密切的关系了。”[※注]林惠祥的这些睿见卓识,以后逐渐被闽台史前考古学、人类学、民族学与历史学研究所证实。

考古学离不开实地田野工作。由于台海两岸的分隔,客观上限制了大陆学者对台湾考古的实际参与,甚至在新中国有关考古发掘与研究成就的综述著作中,曾经对于台湾考古也只好暂付阙如。[※注]较早系统介绍台湾考古情况的是国家文物局以“文物编辑委员会”的名义组织编著的《文物考古工作三十年(1949—1979)》[※注]和旅美华人学者张光直以“韩起”笔名发表的《台湾省原始社会考古概述》[※注],主要介绍了台湾出土的考古资料以及台湾考古学者的研究成就。后来出版的一些有关中国考古与闽台考古方面的综述著作[※注],对于台湾考古的处理,基本上还是以介绍台湾学者的研究成就为主,大陆学者的相关研究也主要是利用台湾公开的考古资料。

关于台湾史前文化的起源与流变,大陆学者主要关注的是其与大陆史前文化的关系。林仁川著《大陆与台湾的历史渊源》,第一章“从古地理学和考古学论大陆与台湾的地缘关系”,简要说明了史前时期台湾与大陆地质构造及其演变的整体性,以及台湾旧石器、新石器时期与大陆文化的统一性。[※注]陈国强、叶文程、吴绵吉主编《闽台考古》,则从考古学的角度系统地论述了闽台史前文化的关系。台湾的旧石器文化以台东长滨乡八仙洞发现的长滨文化和恒春半岛南端垦丁鹅銮鼻先陶文化为代表,而最早的人类则是台南左镇乡发现的距今2万—3万年被称为“左镇人”的原始人。“一般认为,左镇人是台湾旧石器时代长滨文化的创造者,并认为是大陆人类文化东传台湾先达台西地区而留下的化石遗存,这些看法都需要明确的共出关系为据。”闽台区域最早的新石器时代文化,是福建的壳丘头文化和台湾的大坌坑文化,均存在于公元前5000年至公元前2500年,都属于海岸文化。这两种文化有同有异,甚至其差异大于共性,但这两类文化关系非常密切,它们当属于同一文化区。闽台新石器时代晚期文化,是福建的昙石山文化和台湾中南部的凤鼻头文化、台北芝山岩文化、圆山文化,基本上分布在台湾海峡的东西海岸地区。这几种文化之间,有著名的有段石锛、有肩石斧、印纹陶及黑陶、灰陶、彩陶共存等文化特征,而有段石锛起源于长江下游地区,有肩石斧起源于广东珠江三角洲,广泛分布于大陆东南地区,其传播途径必然是先福建而后台湾。所以,“在台湾新石器时代文化除自有本身特点外,又有许多文化因素源于福建或大陆沿海地区。它们又与生态、种族和文化背景相同这一机制造成相同或相近的进化道路”。台湾是否经过青铜时代,是考古学上颇有争议的问题。有学者根据台湾考古遗址极少发现青铜器,认为台湾从原始社会晚期的新石器时代直接跨入铁器时代。但陈国强等认为,台湾在相当于中国商代晚期的圆山文化晚期可能也已步入青铜时代。其中一条重要的证据就是:台湾青铜时代与中国东南沿海地区,特别是福建地区具有许多相同的文化因素。由于台湾史前文化发展的相对滞后性,中国魏晋隋唐间在考古学上大致相当于台湾史前文化发展的晚期阶段,即铁器时代的十三行文化、番仔园文化和茑松文化,三者依次分布于台湾西海岸北、中、南部,三者绝对年代约在公元前后延续至16世纪。汉人移居并开发台湾较之福建要晚整整一个历史时期,当魏晋隋唐五代北方士族举家迁闽开发福建早期社会经济文化之时,台湾地区基本上仍处于土著少数民族文化持续发展的史前时期。汉人对台湾有较多了解及大规模移民,应该在宋元尤其是明清以后。[※注]尽管台湾史前文化发展有其自身特点,但其与中国大陆尤其是东南地区文化密切的渊源关系是不可否认的。

事实上,日本考古学者也曾注意到这种关系,日据时期的金关丈夫、国分直一及鹿野忠雄都曾论及台湾史前文化与中国大陆北方或华南地区的关系。金关丈夫、国分直一认为:“台湾先史时代有北方文化的因素……这里所说的‘北方性’不是指西伯利亚或北极,而是指华北。”[※注]鹿野忠雄有言:“台湾先史文化的基层是中国大陆的文化,此种文化曾分数次波及台湾。”[※注]战后相当长一段时期内,台湾考古学者如林朝棨、宋文薰、臧振华等也都强调台湾史前文化是由大陆直接或间接传入。[※注]但是,有“台独”论者宣称:“台湾文化不同于中华文化或大陆汉文化,台湾文化自成一个系统。自长滨文化(一万五千年)开始到今天……终而塑造了自己的面目,大大的与大陆传统的汉文化不同。以这个基础,就形成了台湾民族,而和吞并主义的中华民族完全划开关系了。”大陆学者严正指出:“这是有悖于历史事实和海峡两岸愈来愈多的考古发现的。”据古地质学家研究,台湾岛是在第三纪中新世末由于喜马拉雅运动而形成的,到第四纪更新世(约距今300万年),地球发生多次全球性冰期,台湾海峡海水多次升降,使台湾岛与福建大陆多次离合。更新世是人类出现和进化的时期,由于台湾岛地质很不稳定,早期灵长类动物和人科成员无法进入台湾,台湾迄今也未曾发现灵长类动物和人科成员化石,故台湾不具备从猿到人进化的自然地理条件,台湾的古人类只能从岛外迁入。台湾迄今发现最早的古人类是距今约3万年的左镇人,最早的旧石器文化是长滨文化。台湾考古学者普遍认为,左镇人是北京直立人的后裔,与山顶洞人年代同时,是从祖国大陆进入台湾的。大陆考古学者认为,左镇人与广西“柳江人”和福建“清流人”体质形态基本相同,并继承了中国直立人的一些特征,均属于中国旧石器时代华南地区晚期智人。左镇人与清流人存在着共同的起源,并繁衍为今天的闽台居民。大陆古人类与史前文化进入台湾的最早通道是横亘于台湾海峡的“东山陆桥”。东山陆桥是从福建南端的东山岛经澎湖群岛至台湾南部的海底隆起地带,是东海盆地与南海盆地的水下分水岭,水深不及40米,最浅仅10米,只要气候变冷,海水下降,陆桥就会露出水面。在更新世末期(距今约5万年)最后一次冰期,海水下降约120米,东山陆桥全部露出水面,甚至高出水面60米左右。活动在大陆东南的古人类完全可以通过东山陆桥进入台湾,旧石器时代的左镇人与长滨文化大概就是在这个时期进入台湾的。从考古学上看,福建漳州莲花山文化与台湾长滨文化乾元洞期、漳州文化与长滨文化潮音洞期关系密切,是闽台旧石器文化的两次重要交流。在新石器时代,大陆文化也曾有三波越海入台,第一波大体可以确定在大坌坑文化与壳丘头文化时期,第二波可以认为是凤鼻头文化与东张中层文化时期,第三波应在战国秦汉时期。闽台史前文化交流,以大陆向台湾单向传播为主,而且是先到台南,然后逐步向北推移,并受制于自然气候条件的变化,呈波浪式发展的特征。[※注]

与台湾史前文化的起源直接相关的问题,是台湾“原住民”的来源问题。一般所谓台湾“原住民”是指汉族以外的少数民族。在清代,这些少数民族被称为“番”,根据其汉化程度,又有所谓“生番”与“熟番”之别,大致相当于居住于山地的高山人和居住于平地的平埔人。1954年,大陆实行民族识别政策,确定台湾少数民族为“高山族”。这是在两岸分隔而未经赴台实地调查、仅对大陆“高山族”同胞访问的情况下所做出的民族认定,在此后相当长时期内为法定族称。一般学者认为,“高山族”之命名有历史根据,并无不妥,也没有侮辱之意。“高山族”在历史上是与汉族不同的单一的少数民族,尽管其内部有不同族称,但仍然可视为单一民族,如要认定为几个民族,尚需在条件许可下赴台进一步实地调查,重新进行民族识别。[※注]但是,随着两岸人员往来与学术交流的推进,有学者对“高山族”的称呼提出质疑。一方面,认为台湾少数民族并不是单一民族,而是有多个民族,包括泰雅、赛夏、布农、曹、鲁凯、排湾、卑南、阿美、雅美和凯达格兰、雷朗、噶玛兰、道卡斯、巴布拉、巴布萨、巴则海、洪雅、西拉雅、邵,甚至更多民族,故“高山族”之称名不符实,有以偏概全之嫌。另一方面,“高山族”与日本殖民者曾经使用的“高砂族”有暧昧关系,应该摒弃。还有学者对台湾“土著族”与“原住民”名称均表示异议,主张应称为“台湾先住民”[※注]。也有学者详细考证其族称沿革与内部民族划分后,笼统地称为“台湾世居少数民族”[※注]。为叙述方便,本文暂用加引号的“原住民”指称史前时期台湾的原始住民。

台湾岛不能自然进化出人类,那么台湾“原住民”从何处而来呢?日据时期与战后初期在冷战体制下,日本与美国出于侵占台湾或控制台湾的政治阴谋,肆意割裂台湾与大陆的关系,而鼓吹台湾少数民族源于南洋马来人种。中国学者认为所谓少数民族“南来论”是错误的。他们从考古发掘材料、汉文历史记载与台湾少数民族民间传说多方面反复论证,台湾少数民族来源是多元的,而主要来源于中国大陆东南沿海,是古代南方“百越”的一支,当然也有少数从东北琉球群岛和南方菲律宾、婆罗洲及密克罗尼西亚诸群岛的居民,甚至还有一些后来从大陆迁去的金人和汉人。[※注]至于中国华南地区史前人类最早是在何时、经由何地抵达台湾岛的问题,有学者通过研究福建旧石器时代考古资料,以及台湾海峡地质构造与变迁,并比对琉球群岛与菲律宾群岛旧石器时代考古资料,认为琉球群岛或菲律宾群岛至今没有发现比台湾更早的人类化石或文化,已知琉球群岛的“港川人”年代距今25000年,台湾、冲绳之间宫古岛发现的人类化石仅距今18000年,菲律宾的“塔邦人”年代距今约20000年,均晚于台湾的“左镇人”,因此都不是旧石器时代迁往台湾的先民。史前时期人类应是从中国东南福建迁入台湾,途经台湾海峡南部的“东山陆桥”,其最早时间在距今约60000年前。[※注]

关于台湾“原住民”的来源,特别值得注意的一个问题是所谓“南岛语族”或“南岛语系”研究。南岛(Austronesian)语系即马来波利尼西亚(Malayopolynesian)语系,这个语系的族群即南岛语族,是指广泛居住于北起夏威夷和台湾、中经东南亚、南至澳洲新西兰、东起南美洲西面复活节岛、西到非洲东部马达加斯加等海岛上的土著民族。南岛语系是世界上唯一主要分布于岛屿上的一大语系,其族群主要居住地区包括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菲律宾、密克罗尼西亚、美拉尼西亚、波利尼西亚。台湾“原住民”也是南岛语族的重要族群。南岛语族研究是国际考古学、人类学、民族学、历史语言学研究的热门课题,20世纪80年代中期由旅美华人考古学家张光直介绍到国内。因为关于南岛语族起源的考古研究,一直与中国台湾及大陆东南沿海地区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很快便引起两岸学界的关注。张光直利用台湾和大陆的考古资料,对于台湾南岛语族的起源及其与大陆东南沿海的关系做了开拓性研究,建构了南岛语族起源研究的“闽台说”。他认为台湾是南岛语族的老家,台湾新石器时代的大坌坑文化是南岛语族的先民文化,福建沿海的富国墩文化与大坌坑文化是同一文化的两个类型,由此推定南岛语族的源头是中国大陆东南沿海的福建与粤东地区。他说:“台湾的南岛语族说明台湾是整个南岛语族最早起源的地区的一部分;向上推溯四五千年所得的大坌坑文化很可能是原南岛语族的代表或一部分的代表;隔着台湾海峡的富国墩文化如果可以进一步地证明是大坌坑文化的一部分,那么原南岛语族的老家便推上了大陆的东南海岸;照目前的材料看来,这批材料的地理范围集中在闽江口向南到韩江口的福建和广东东端的海岸。”[※注]有学者对南岛语族起源“闽台说”提出商榷,认为“闽台说”以台湾新石器时代的大坌坑文化的具体内涵为标准,去衡量大陆东南海岸地区的南岛语族考古学文化,将观察点局限于福建沿海的富国墩文化,因而排除了西向两广和越南沿海、北上浙江沿海河姆渡文化同类的可能性,割裂了自旧石器时代以来东南土著民族考古学文化体系的连续性与统一性。事实上,考古学与民族学的发现与研究,已在华南至整个东南亚之间建构了一个百越民族—南岛先民文化一体化的东南土著文化体系,这个体系自旧石器时代到新石器时代具有鲜明的延续与承继关系。[※注]其实,这是把南岛语族起源由闽台推向华南乃至东南亚更广泛的“百越”民族地区,毋宁说是对“闽台说”的补充。张光直的学生焦天龙等人关于福建与南岛语族的最新研究成果,将南岛语族在福建的起源与演变过程建立了一个初步的体系,认为福建的壳丘头文化及其后发展起来的新石器时代文化是南岛语族“老家”的文化,其更早的源头可能来自浙江沿海的河姆渡文化。[※注]这是把南岛语族起源在中国东南沿海向北推进的实证研究,无疑也是对“闽台说”的进一步补充。以“闽台说”为基础的中国大陆起源论已逐渐成为南岛语族起源研究中的主流观点。

在南岛语族起源研究中,还有一种逐渐被主流学界放弃的东南亚起源论。但是,却被“台独”论者当作宣扬台湾“原住民”“南来论”的理论基石。他们在“原住民”来源问题上大肆渲染“南来论”,称“原住民”“在种族上属于南方古蒙古人种的原马来人系,语言上属于马来—波利尼西亚语族,文化特质上属于印度尼西亚文化群,由此可以说,他们系由东南亚北上而移住于台湾者”,“原住民高山族的台湾不是支那固有领土”。大陆学者指出,“台独”论者宣扬台湾原住民与大陆无关的“南来论”,是对“原住民”“马来”种族、“印度尼西亚式”文化属性和“南岛语族”语言范畴的主观歪曲。作为台湾“原住民”“南来论”依据的“南岛语族”东南亚起源论,在民族考古学与比较语言学实践中都忽视了华南大陆的材料。在这一学术缺陷下的“结论”,有悖于自远古以来亚澳间海洋地带土著民族文化发展与空间传播的历史事实。民族考古学的新进展表明,台湾“原住民”和“南岛语族”及其文化主要起源于华南大陆。[※注]

考古学、民族学与历史学研究的成果表明,台湾“原住民”是中国古代“百越”民族的一支。历史学家翦伯赞认为:“台湾的番族,是‘百越之族’的支裔。这种番族之占领台湾,不在宋、元之际,而是在遥远的太古时代。”[※注]林惠祥早就注意到这一点,并在研究台湾新石器时代遗物后明确指出:台湾新石器时代人类应是由大陆东南部传过去的,而台湾对岸大陆东南部古时的土著是越族,这种人支派很多,故称为“百越”,台湾的新石器时代人类便应是古越族的一支。“这种从大陆过去的新石器时代人,便成为后来高山族的一支来源。”[※注]现代百越民族史与台湾南岛语民族文化研究也印证了这一点。中国东南地区的古越族活动的公元前1600年至公元前后这段时期内,台湾尚在史前时期的圆山文化后期和凤鼻头文化第二期,而圆山文化与凤鼻头文化都是从大陆东南部传过去的,其时古越族从浙江迁移到福建,又从福建迁移到台湾,因而台湾史前时期的“原住民”便是古代“百越”的一支派,他们既是古越族的一部分,又是后来台湾少数民族的祖先。[※注]反过来,如果从台湾“原住民”的角度追本溯源,也可顺理成章地追溯其与古越人的渊源关系。有关台湾南岛语民族文化研究成果表明:“台湾南岛语民族的来源不是单一的,而是多源的。其中从大陆迁徙台湾的古越人时间最早,构成了南岛语民族的主要成分。此外,还有来自大陆的汉人、南洋群岛以及其他群岛的居民。”[※注]这与前述有关台湾少数民族族源研究可谓异曲同工。可见,台湾的史前文化与“原住民”都与大陆有不可分割的密切联系。

二 历代大陆政权与台湾之关系

关于台湾早期历史地理的研究,学界颇有争议,尤其是《尚书·禹贡》的“岛夷”、《汉书·地理志》的“东鳀”与《三国志》的“夷洲”等是否指称台湾,以及台湾最早得名的由来等问题,更可谓聚讼纷纭。

成书于战国时代的古地理学名篇《禹贡》有谓:“淮海惟扬州……岛夷卉服,厥篚织贝。”此处“岛夷”究竟何所指颇令人费解,历代注家莫衷一是,或以为指日本,或以为是浙江舟山(定海),或以为是琉球、菲律宾群岛,也有主张指台湾。《汉书·地理志》载吴地“会稽海外有东鳀人,分为二十余国,以岁时来献见云”,《山海经·海内南经》自浙江到福建、广东的海域中列有“雕题国”,“东鳀”与“雕题”又何所指?《三国志·孙权传》载:黄龙二年(230)“遣将军卫温、诸葛直将甲士万人浮海求夷洲及亶洲。亶洲在海中……所在绝远,不可得至,但得夷洲数千人还”。《后汉书·东夷传》则“东鳀”与“夷洲”并提,那么“东鳀”与“夷洲”又是什么关系?周维衍考证认为,“岛夷”不是指日本,也不是指舟山或琉球、菲律宾群岛,而是指台湾;“东鳀”与“雕题”音近义同,都是指台湾;《后汉书·东夷传》的“东鳀”源于《汉书·地理志》,“夷洲”出自《三国志·孙权传》,正反映台湾名称的前后变化,西汉称“东鳀”,东汉则称“夷洲”。“简括说来,早期台湾的名称最先是‘岛夷’,尔后则为‘雕题’、‘东鳀’,再由‘东鳀’演化成‘夷洲’。前三者音近意通,是以‘人’为本义,‘夷洲’则指‘地’而言,都是今天的台湾。”关于三国时期孙吴的卫温所率万人船队去“夷洲”(台湾)的航行路线及其着陆的地区,周维衍认为这次航行是从浙江的台州湾章安(临海东南)出发,近海缘岸而行到东冶(福州)、东安(泉州)海面,然后横渡海峡取台南和嘉义一带登陆,并不是一般所认为由长江口南航径趋基隆、淡水。至于台湾名称的由来,则与明朝陈第《东番记》相关,其所记“大员”地名,证以《东西洋考·东番考》 《巴达维亚城日志》《清一统志·福建台湾府》等中外史籍,可见台湾之名称由“大员”“大员湾”转来,初指台南安平一带及其西部海湾,后在康熙统一台湾后指称全岛。[※注]

陈碧笙与施联朱对周维衍论文几乎同时提出商榷意见。陈碧笙认为,《禹贡》中的“岛夷”不是指台湾,而是古代岛居部落或部族的泛称,不论何地,凡住在海岛之“夷”皆可称“岛夷”。《禹贡》中的“岛夷”有两处,冀州“岛夷”,似为黄海之长山群岛或渤海之庙岛群岛,扬州“岛夷”,似指东海之舟山、嵊泗群岛,而胡渭《禹贡锥指》所持以冀州“岛夷”为朝鲜,以扬州“岛夷”为日本之说,亦可并存,以待进一步研究。《汉书·地理志》的“东鳀”不应该指台湾,而更像是日本。至于“夷州”在台湾历史地理中所存在的问题,并不是吴国船队航行路线及其着陆地区上的分歧,而是“夷州”究竟是琉球还是台湾这样一个长期争论未决的问题。作者虽主张“夷州”为台湾,但认为琉球论者也提出了若干值得探讨的意见。[※注]施联朱关于“岛夷”与“东鳀”不是台湾的看法与陈碧笙相近,他认为“岛夷”是泛指东南海域诸岛屿上的居民,“东鳀”不是“雕题”,也不是台湾,而更可能是日本。至于台湾得名之由来,并不始于17世纪初陈第《东番记》的“大员”,而是由16世纪中叶出使日本的郑舜功著《日本一鉴》所记“大惠”之音转来,比《东番记》早半个世纪。他还特别指出周文所谓陈第《东番记》“未见刊行”有误,实际上早在17世纪初已被编入明朝沈有容所辑《闽海赠言》卷二,比周文转引自17世纪末清朝杜臻《台湾澎湖纪略》早八九十年。[※注]

随后,有关讨论继续展开。容观琼、陈江认为《禹贡》古扬州之“岛夷”是指海南岛黎族的先民。[※注]魏嵩山认为“岛夷”实为“鸟夷”之误,因而也就不存在所谓“岛夷”必定居住海岛之说。所谓“鸟夷”当指居住于中国东部大陆沿海过着狩猎生活的原始部族。“鸟夷”之误为“岛夷”实始于西汉孔安国。台湾之称为“岛夷”,实始于元汪大渊所著《岛夷志略》。[※注]张崇根也持“岛夷”为“鸟夷”之误说,认为其误源于唐刻石经。“鸟夷”部族因崇拜鸟图腾而得名,为越人的一支,实居于中国大陆东南部而不在海岛,故与台湾等岛屿无关。“东鳀”则是东夷的一种,具体指日本九州,而非台湾古称。[※注]陈家麟认为“岛夷” “雕题”“东鳀”都不是台湾早期的名称。“岛夷”当以《禹贡》扬州之东南边地求之;《山海经·海内南经》的“雕题国”应在海南岛上,为海南岛土著中以“镂颊”“雕身”为特征的另一部族;“雕题”不是“东鳀”,“东鳀”在何处有待进一步研究。[※注]陈国强等认为“岛夷”并不是指台湾的古民族,而是泛指日本、琉球等地的古代居民。“东鳀”也不是台湾,而是日本,只有“夷州”才是台湾。[※注]齐涛提出商榷意见,认为“东鳀”即日本的说法不成立。西汉“东鳀”即是东汉三国时代的“夷洲”,均指台湾。[※注]李祖基则认为,《禹贡》中所说的“卉服”是指史前社会中人们用草藤树叶编制的衣服,“织贝”就是用贝壳制成的织物,这些东西都可以直接从台湾“原住民”那里得到印证,所以“岛夷”所指为古代台湾的说法比较有充足的依据。[※注]有趣的是,经历20余年的讨论,关于“岛夷”“东鳀”与“夷洲”的认识又回到周维衍论文的原点。

一般认为,三国时期东吴黄龙二年(230)孙权遣将卫温、诸葛直率甲士万人,浮海远规台湾,是中国历史上大陆和台湾大规模交往的最早记录,也是中原王朝第一次以政府名义出航台湾,并在台湾行使国家权力的最早证明。关于卫温、诸葛直远规台湾的出海地点,学界尚无定论,但多认为是从当时临海郡的章安出海的。[※注]更重要的问题是,卫温等人浮海所求之“夷洲”究竟是否台湾?有学者认为“夷洲”是日本海岛或直指琉球[※注],但学界多持“夷洲”为台湾说。林惠祥在《中国古书所载台湾及其番族之沿革略考》中曾明确指出:“夷洲之方向、地势、气候、风俗与台湾极相似,舍台湾外无可指,且近时日本人曾在台北发见指掌型之古砖,推其时代即属于三国,故夷洲之为台湾绝无疑义。”[※注]张崇根、陈国强则详细考证了“夷洲”即台湾,他们的主要依据是三国时期东吴丹阳太守沈莹的《临海水土志》。他们认为《临海水土志》所记“夷洲”的自然地理条件(地势、气候、矿产)与台湾(特别是北部)酷似,所记“山夷”之民的语言、风俗习惯(缺齿、猎头)等均可在台湾少数民族中找到,故“夷洲”就是台湾,“夷洲”人就是其先民。[※注]《临海水土志》,又名《临海水土记》《临海水土异物志》等,成书于264—280年,《隋书·经籍志》《旧唐书·经籍志》《新唐书·艺文志》皆有著录,北宋之前亡佚,后有元朝陶宗仪和清末民初杨晨、王仁俊辑本,均较简略,今人张崇根辑注本最为齐全。《临海水土志》所记“夷洲”材料主要来源于卫温等远规台湾之役,是有关台湾历史最早的文献记录,当然是研究台湾早期历史非常珍贵的文献资料。[※注]近年,张崇根又综合运用民族学、地理学、考古学与历史文献相互印证,力驳“夷洲”为琉球说,进一步多角度地论证“夷洲”即台湾,并重申孙权经营台湾使中央王朝政治势力第一次达到台湾的重要历史意义。[※注]

隋朝炀帝时期曾多次派朱宽、陈稜出征“流求”,此“流求”为台湾或琉球,也是学界颇有争议的问题。大陆学者有少数持“流求”即为琉球说[※注],但大多数持“流求”为台湾说。一般认为陈稜经略台湾在隋大业六年(610),姚永森考证应在大业五年(609)。[※注]陈稜率军远征“流求”,一般认为其征伐对象即“流求人”就是台湾少数民族,但葛坤英、周文顺通过对人种、风俗、语言、装束、社会组织形态等诸方面的分析和比较,认为《隋书》所记“流求人”的某些特征与台湾少数民族大相径庭,台湾少数民族与所谓“流求人”绝无嫡传关系,所谓“流求人”,很可能即当年“突厥”之流寇。[※注]徐晓望具体研究陈稜、朱宽赴“流求”航程,认为陈稜率领前往“流求”的舰队,实从浙东沿海的港口出发,其在“流求”祭祀的海神也是浙东的海神;陈稜离开浙东之后,是到了闽粤交界处的义安郡(广东潮州),然后顺南风到台湾东北部兰阳平原的“流求国”。朱宽多次来往于建安郡及“流求国”之间,他的出发地应在泉州的某个港口;朱宽还曾到过台湾的南部。徐晓望还从新发现的北宋李复的书信中一条有关“流求国”的记载,结合相关文献研究,判定古“流求国”应在台湾岛的北部,他们是台湾北部十三行文化的主人,在隋唐宋三代都与闽中有联系。唐宋福建古籍中保留着一些有关古国“流求”的记载,这些记载表明,古“流求国”肯定是在台湾而不是在琉球群岛。[※注]至于隋炀帝经略“流求”的意义,论者多做肯定的评价,认为隋朝延续了三国时期吴国对台湾的经略,加强了中国对大陆周边岛屿和海洋的控制,加深了海峡两岸的交往,甚至认为此举为以后宋元在澎湖明确治权,并以澎湖遥制台湾奠定了基础。[※注]

唐朝与台湾的交往缺乏文献记载。诗人施肩吾有诗《岛夷行》,学界多以为施氏澎湖之行所作,在一定程度上可谓台海两岸交往密切的见证。[※注]

唐宋时期称台湾为“流求”,但在宋代史籍中又出现“毗舍邪”名称,此“毗舍邪”究何所指,学界颇有分歧。“毗舍邪”又作“毗舍耶”,或以为就是台湾,或以为指菲律宾的维萨亚群岛。张崇根考证认为,“毗舍邪”作为地名,是宋代台湾之别称,其地相当于台湾北部;“毗舍邪”作为土著居民,应为台湾少数民族的一支——泰雅人的先民。[※注]张崇根还提出,至迟在南宋孝宗乾道七年(1171),已在台湾地区设立政权机构,行使国家主权,这比元朝设立澎湖巡检司要早一百多年。其理由是:当时泉州知州汪大猷为防范“毗舍邪”人,而“遣将分屯”澎湖,在澎湖建造军营,并推行“编户”制度,澎湖隶属晋江县;时人所称“流求”,以台湾本岛为主而包括澎湖,或称“澎湖”而兼含台湾,台湾、澎湖本属一体,界限并不分明,可笼统称为“台湾地区”。[※注]对此,朱瑞熙提出商榷意见,认为两宋时期的台湾地区大体分为三个部分:一是台湾本岛的“流求国”,北宋时与大陆保持贸易关系,南宋时贸易减少,“流求”人是台湾少数民族祖先的一些部落,其时大陆也有一部分汉族或其他民族的居民迁徙到那里;二是南宋时不断浮海到澎湖或泉州抢掠的“毗舍邪”人,他们居住在台湾西南部,可能是台湾少数民族祖先的另一个部落;三是南宋时已隶属福建路泉州晋江县的澎湖,成为中国行政区域的一部分,但并不管辖台湾本岛。现有史料尚不能证明南宋时期已经在台湾本岛建立政权机构。[※注]

元朝加强对澎湖管辖的重要举措是设立澎湖巡检司。关于澎湖究竟隶属晋江还是同安,以及澎湖巡检司设立的时间问题,学界多有争议。元代地理学者汪大渊《岛夷志略》记载澎湖“隶泉州晋江县,至元年间立巡检司”。这里清楚说明澎湖隶属晋江,但澎湖巡检司设立的时间“至元年间”却很模糊。元朝有世祖与顺帝两个“至元”年号,分别在1264—1294年和1335—1340年。荣孟源推断澎湖设巡检司的时间为元世祖至元二十九年到三十一年(1292—1294),而以至元二十九年(1292)的可能性为最大。[※注]陈孔立认同荣孟源考证澎湖巡检司设立的时间;但因清代台湾、澎湖方志多说澎湖隶属同安,后人亦以讹传讹,陈孔立详细考辨,认为历史上的澎湖曾经属于晋江县,从未属于同安县。[※注]张崇根则认为,澎湖设巡检司的年份,当在元世祖至元十六年到十八年(1279—1281)之间,而以至元十七年(1280)的可能性最大。[※注]元朝也曾出兵经略“瑠求”,徐晓望考证元代“瑠求”就是台湾,元朝出兵“瑠求”的基地汀路尾澳即在澎湖列岛。他指出,澎湖巡检司的设立,正是配合出兵的需要,其时间应在元世祖至元二十八年(1291)九月前后。通过考察元末澎湖巡检司官员周草庭及陈信惠的活动,他认为该司所辖澎湖乡兵到过福建沿海,也有可能到过台湾西南沿海。[※注]周运中详细考证元初东征台湾的航线,进一步指出元军在澎湖岛的驻泊地汀路尾澳是澎湖岛南端的猪母落水澳,元军曾到达台湾南部今高雄市附近;元朝末年,元军追击海盗到达“流求”国界,其实就在今台湾海域。他还考订汪大渊《岛夷志略》所记台湾岛上的四个山名,其地在今台南、高雄及鹅銮鼻附近。[※注]

宋元时期都曾经积极经营澎湖,明初为了贯彻海禁政策,将居住于澎湖的民众内迁泉州,从而中断了宋元以来向澎湖与台湾发展行政管理的进程,明末形势的变化迫使许孚远、金学曾、黄承铉等福建巡抚考虑在澎湖、台湾屯垦及设置郡县的计划。徐晓望详细考证了明朝在澎湖、台湾驻军与屯垦的计划及其实施过程,认为从明朝万历后期开始,闽粤海盗以台湾为根据地,频频袭击台湾海峡的过往船只,日本、荷兰等国都有窥视台湾的阴谋。为了驱散台湾海盗及防御日本、荷兰的侵略,晚明福建官府有在台湾、澎湖驻军屯垦及设置郡县的计划。郑成功在台湾设置一府二县,使这一计划最终实现。[※注]陈小冲发现张燮《霏云居续集》卷四十《海国澄氛记》涉台重要史料,认为以赵若思(秉鉴)为首的福建水师右翼军联合厦门把总林志武和澎湖把总方舆,于万历四十五年(1617)率军进驻台湾西南部,在赤勘(嵌)建设城堡,实施管理,这代表中国政府的管辖权已正式及于台湾本岛,比荷兰殖民者侵入台湾早了整整7年。[※注]许维勤进一步指出,在明末的福建,在倭寇与西方殖民者不断侵扰台、澎的复杂局面下,无论官方还是民间,都已经出现了一股经营台湾并增设行政建置的思潮。如果不是因为发生大规模农民起义而无暇顾及南部边防,福建地方当局就能顺其趋势逐步加强对于台湾的经营,那么,最终驱逐荷兰殖民者,并增设台湾郡县,只是个时间的问题。[※注]

郑和下西洋是否到达台湾岛,历来众说纷纭。黄云、郭秀清从郑和船队出洋的目的和使命、郑和下西洋时遗留下的《郑和航海图》以及记载郑和下西洋诸多史料中的疑点进行比较分析,认为郑和及其主船队没有到达台湾岛,但不排除船队中有一两艘船只在航行中与船队失散或迷航或避风或其他原因漂至台湾的可能,并被后人误认为是郑和,故在一些史籍中留下郑和到达台湾的记载。[※注]

台湾在明朝又称“东番”,明人陈第、周婴的同名著作《东番记》和张燮的《东西洋考·东番考》,是研究早期台湾历史与“原住民”文化的重要史料,但三者之间的渊源关系复杂,学界多有争议。台湾学者方豪认为只有陈第的《东番记》,而没有周婴的《东番记》,杨云萍则对方豪之说表示存疑。张崇根在北京图书馆发现周婴文集《远游篇》明刊本及清钞本,《远游篇》卷十二载有《东番记》。通过对该书版本、撰述过程等方面进行考证,理出该书与陈第《东番记》、张燮《东番考》的渊源关系,认为该书虽然参考了陈、张之作,但仍是周婴创作而非转抄或摘引。[※注]贾宁专论陈第《东番记》,认为陈第曾随浯屿将军沈有容赴台湾抗倭,亲历台南至高雄一带台湾少数民族村社,实地调查了其人民生产生活情况,写下《东番记》,为后世研究台湾少数民族及台湾各方面的历史情况,留下了极其宝贵的资料。[※注]李祖基则进一步研究了陈第与沈有容的生平及其交谊,以及陈第随沈有容前往“东番”(台湾)剿倭,并根据自己的亲身经历和实地采访记录而写作《东番记》的经过,认为陈第《东番记》不仅记载了台湾“原住民”社会生活的情况,同时也记述了沈有容率明军水师“东番”剿倭的史实,尽管明朝军队尚未能在台湾岛上长期固定驻防,但当时台湾已正式列入明朝军事防卫的范围内,成为中国海防的战略要地则是不争的事实。至于周婴所撰《东番记》,虽说主要源自陈第《东番记》,但也记载了陈第《东番记》所没有的内容。周婴长期在厦门等与台湾关系密切的地区活动,其《东番记》中那些不同于陈第《东番记》的内容,也许就是周婴本人曾经到过台湾所见所闻的记录。[※注]学界普遍认为,张燮的《东番考》主要源自陈第的《东番记》。张彩霞、林仁川通过查对两书异同,同时结合明朝末年台湾海峡两岸的形势进行考察,认为事实并非如此,张燮的《东番考》主要是描述台北鸡笼、淡水“原住民”的社会经济情况,除了部分可能参考了陈第的《东番记》外,主要是从到鸡笼、淡水经商的月港海商口中得到的,甚至存在着他自己到鸡笼、淡水亲自收集材料的可能。[※注]

关于“流求”与“台湾”之名的交替,徐晓望做了详细考证。台湾自隋唐以来便被称为“流求”(或称琉球、流球、瑠求、流虬等),“流求”原为台湾专用名,而与冲绳群岛无关。明朝初年,杨载奉命出使“流求”,但他没有带来台湾岛的贡臣,却到了冲绳群岛的中山诸国,把中山国王察度之弟带到明朝,从此冲绳岛的中山国便以“琉球”之名向明朝进贡。冲绳占用“琉球”之名,被称为“大琉球”,台湾反而被称为“小琉球”,后来又被称为“东番”“鸡笼”“淡水”“北港”等地名,葡萄牙、荷兰人称为“福尔摩萨”(Formosa),明末终以“台湾”定名,而“琉球”之名遂被冲绳群岛占有。明朝以后,台湾与琉球各自所指便日渐明确而不再混淆。[※注]

三 明以前台湾经济贸易史

明代以前,台湾岛上的少数民族土著居民仍然处于原始经济形态,过着原始的狩猎、渔耕生活。陈国强具体探讨了台湾少数民族原始农业的起源和发展,认为在台湾旧石器时代后期的“左镇人”和长滨文化的主人,还过着渔猎和采集的生活,到新石器时代早期的大坌坑文化时期便有了原始农业的发明。在圆山文化与凤鼻头文化时期,农耕已经成为当时台湾少数民族先民的主要生产方式,这既可以从考古发现来证明,也可以从历史文献记载获得佐证。但是,直到明末清初,台湾少数民族农业仍然处于原始状态,他们大部分还使用简单石器农具,集体劳动,过着平均分配、共同消费的生活。随着郑成功收复台湾与大量汉族移民迁入台湾,带入铁器农具、耕牛和汉族先进农耕技术,才使一部分少数民族逐渐学会使用铁农具、牛耕等先进技术,推动了少数民族社会经济以至整个台湾地区社会经济的发展。陈国强还专门研究三国时吴国沈莹的《临海水土志》和《隋书·流求传》两篇史料,认为三国时期台湾“山夷”的社会生活和文化,还处于新石器时代,尚未进入金属时代。从社会组织看,他们还没有等级的差别,还没有政权和国家组织,过着氏族部落的生活。按恩格斯和摩尔根关于原始社会史的分期法,“山夷”的社会经济应还处于野蛮时代低级阶段,还没有产生私有制和“零星现象的奴隶制”,是母系氏族社会繁荣的时代。隋唐时期台湾“流求”人的社会经济情况和生活文化特点等,已较“山夷”进步。从生产工具看,“流求”人主要使用石器骨角器,虽也使用铁器,但还不是自己采矿冶炼,尚未进入铁器时代,只处于金石并用时代。从社会组织看,当时还没有阶级社会的等级制度和观念。“流求”人已经有了私有制,离开野蛮时代低级阶段的母系氏族,处于野蛮时代中级阶段的父系氏族社会。[※注]

向安强根据现有的台湾史前农业考古资料,结合华南乃至整个东南亚和太平洋区域的同类遗存,吸收古地质学、人类学等其他相关学科的研究方法和研究成果,对台湾史前农业的发展状况进行了比较深入的探讨。他指出,虽然台湾的原始经济一直延续到明清时代,但其史前农业的发展并未落伍,从旧石器时代晚期到铁器时代初期曾先后经历了“刀耕火种”期、锄耕农业前期、锄耕农业后期和发达锄耕农业期四个发展阶段,表明台湾是农业起源与发展研究所不可忽略的区域,这一研究也有助于全面认识华南乃至整个东南亚地区的农业起源问题。向安强还专门对远古至清初的台湾原始稻作农业形态进行探讨,认为台湾经历了漫长的原始社会阶段,直至明末清初,台湾土著仍然生活在一种独具特色的原始社会之中。台湾稻作农业至迟始于新石器时代中期;17世纪初叶,荷人侵台,既奖励大陆汉人移民开垦土地,又教化蒙昧土著,使其从事定居农耕,是为台湾稻作的发展时期;继之,郑成功入台,采取“寓兵于农”政策,积极开垦荒地,始奠定台湾稻作农业发展的根基;清朝前期,台湾稻作进一步发展,但台湾“番”族的稻作形态仍较原始,耕作技术比较落后,特别是其中的“野番”和“生番”,稻作农业或无或处于相当原始的阶段。[※注]

朴寅吉研究17世纪前后台湾平埔人的社会经济形态,认为在17世纪前后平埔人的狩猎经济与农业经济两大部门之间发生了此消彼长的变化,由于打鹿业的衰落和汉族移民的影响,平埔人的农业经济发展水平提高很快,并逐步取代打鹿业成为整个社会经济中最主要的经济生产部门。在17世纪中叶,平埔人在两大主要经济部门中已基本上放弃石器和骨角器而普遍使用铁制工具,并已有五分之一平埔人进入牛耕铁犁阶段,标志着平埔人已跨入野蛮时代高级阶段。[※注]

早期台湾商业史是学界研究的薄弱环节,黄福才做了开拓性研究。他认为,台湾商业是伴随着大陆汉族人民在台的开发活动而产生的,其萌芽、产生过程有其特殊之处。台湾土著居民长期过着原始的狩猎、渔耕生活,在这种经济形态中,不可能产生原始商业。宋元时期,大概在南宋中后期,随着对澎湖经营与开发的加强,福建沿海渔民已可通过澎湖到达台湾西南海岸,在台湾岛的南部、北部栖息,并逐渐与岛上土著居民接触、交往,以自己有余的米、盐、杂货等与土著民交换狩猎物,从而兼事所谓“汉番贸易”。台湾商业由此得以萌芽,并在元明时期进一步发展。其时台湾商业显著的特点是,其产生并不是台湾岛内社会分工的结果,而是大陆汉族人民活动的产物,在萌芽、初兴阶段,规模小,交易量小,交换方式为原始的物物交换,台湾岛上没有出现固定集中的商品交易市场,台湾早期商业与大陆经济、政治状况有着非常密切的联系。[※注]

关于早期台湾对外贸易,主要是闽台经贸交流,廖大珂认为福建与台湾两地早在汉代就开始了交往,东汉时期已开辟了从福建经由澎湖抵达台湾以至菲律宾的海上交通航线,闽台之间有了最初的贸易往来,当时东冶(福州)已有人因贸易关系通过台湾而移居菲律宾,不过这只是偶然性移民,且此后长期处于停滞状态。唐中叶以后,随着福建社会经济的发展,与台湾的交流逐渐密切起来。到了宋元时期,澎湖正式被划入福建的海防和行政司法管辖范围,福建人民移居澎湖及台湾地区,从事开发和经贸活动,闽台经贸摆脱了就船贸易和“鬼市”的原始形式,过渡到稳定的组织形式,由此以澎湖为桥梁,闽台两地各种形式的交流也日益频繁,从而揭开了闽台关系史上新的一页。[※注]傅宗文认为,宋元时期开发澎湖群岛,促进闽台交往,以及因此而发现和开辟东洋航线,使闽台海上贸易终于以更加清晰的轮廓出现在太平洋盆地西缘的海岸线上。[※注]林仁川认为,宋代与台湾贸易关系还没有非常明确的文献记载,但从考古发掘可以看到台湾,特别是澎湖出土了许多宋代瓷器,这可能是福建商人路过台澎地区时卖给当地居民的。元朝汪大渊《岛夷志略》已经明确记载了福建与澎湖及台湾岛的贸易情况。另外,从捕鱼业的发展也可看出大陆渔民与台湾土著居民的交易关系,随着新渔区的开拓,从福建沿海经澎湖绕过台湾南端到菲律宾的所谓“东洋针路”(即东洋航线)得以开辟。明代福建与台湾的贸易关系比元代又发展一步,尤其是明中叶以后,随着福建移民的增多,台湾经济的发展,海峡两岸的贸易往来十分频繁,经济联系非常密切,这对台湾地区的开发和福建经济的发展都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注]

四 明以前台湾族群与移民史

关于台湾早期族群或民族研究的通论性著作,可以史式、黄大受的《台湾先住民史》为代表。该书不同意把史前时期便迁居台湾的早期族群或民族称为“高山族”“山地同胞”“土著族”“原住民”等,而主张应该称为“先住民”,并对台湾先住民的族源、史前文化与历史时期的迁居过程,以及各族群或民族的基本情况,做了系统的梳理,较全面地呈现了台湾先住民的真实历史。[※注]至于相关专题研究著作,可参考施联朱、许良国主编的《台湾民族历史与文化》,陈国强的《台湾高山族研究》,以及张崇根的《台湾历史与高山族文化》和《台湾世居少数民族研究》[※注],各书包括多篇专题研究论文,多角度地论述了台湾早期族群或民族的历史与文化。

台湾早期移住民可分为狭义的“高山族”和已基本汉化的平埔人。廖杨根据考古资料和前人研究成果,概述了台湾早期移住民各族群的史前文化,认为台湾早期居民是分东西两路从中国大陆南部直接和间接迁移过去的远古人类。台湾早期移住民的一部分最早是在距今3万年前或更早时代从中国大陆东南或华南迁到台湾的。长滨文化与中国华南旧石器文化同属一传统,其主人“左镇人”便是大陆最早移居台湾的一批住民。随后的大坌坑文化、圆山文化和凤鼻头文化的后裔,成为现今台湾少数民族泰雅人、赛夏人、布农人和曹人等族群的祖先;十三行文化、番仔园文化、大邱园文化和茑松文化主人的后裔,则是平埔人各族群的祖先。另一部分与东南亚南岛语族古文化有许多相似之处的鲁凯人、排湾人、雅美人、阿美人和卑南人等族群的祖先,则是从中国大陆经西南地区迁入中南半岛与古印度奈西安(或称雅利安)种人融合成原马来人后进入南洋群岛,在没有与尼格罗种人融合的情况下经菲律宾到达台湾东海岸的。这部分由西线间接来自中国大陆的族群的史前文化,主要是与中国西南地区及中南半岛有相似之处的石棺、巨石文化。[※注]

台湾少数民族是多元民族,在其众多族源中,古越人居于主流地位。古越人主要分布于中国东南部浙江、闽北沿海一带。自周代以来,便有古越人迁居台湾。西周以降,有数次大的社会动荡都严重威胁到越人生存,如周穆王倾兵伐越,吴王夫差败越,楚威王灭越,秦始皇统一中国置闽中郡隔绝外越,汉武帝征闽越、南越、东越,均迫使古越人流亡澎湖、台湾等海岛之上,成为台湾少数民族主要族源。[※注]古越族是台湾“原住民”的主要来源,这在学界基本上达成共识。

至于大陆汉族人民向台湾迁移究竟始于何时,一般论者经常模糊地提及三国时的吴国卫温、诸葛直和隋朝的朱宽、陈稜等人率领兵士到达台湾。[※注]林仁川明确指出,那些均是进行军事征服,没有在台湾定居,不能算是移民活动。汉族人民移居台湾始于宋元时期。移民的原因:首先是宋元时漳泉人口增长较快,不得不迁居台澎。其次,宋末元初战乱也迫使一部分南宋遗民遁逃台澎。最后,宋元航海业的发达提供交通条件。汉族移民到台湾后主要从事种植业和渔业,同时也进行海上贸易等商业活动。[※注]林仁川还把明代大陆人民向台湾的迁移大致分为三个时期:第一期从明朝初年至天启年间,虽然明初朱元璋下令迁界移民,把澎湖的人民迁回福建漳州一带安置,但是并不能完全阻止福建沿海人民继续秘密迁居澎湖。明成祖朱棣改变朱元璋禁海迁界政策,大陆人民迁居台澎者增多,到明代中叶,台湾地区不仅成为大陆海盗、商人的根据地,而且大陆渔民也常常到台湾海峡捕鱼,其中有的渔民聚居其地,成为当地的居民。由于大陆人民的不断迁居,在荷兰人到达台湾以前,已有众多的汉族人民定居台湾。第二期荷据时期,从天启四年(1624)至永历十四年(1660),出现了更大规模的移民高潮,一方面是由于明末清初大陆战火连绵,沿海丧失土地的破产农民冒险横渡海峡到台湾谋生,特别是郑芝龙在协助大陆饥民移往台湾过程中起了很大的推动作用;另一方面,荷兰殖民者在台湾建立据点以后,为了解决刻不容缓的粮食问题和生产更多的蔗糖,以供出口,也积极奖励和诱引大陆人民迁移来台定居;此外,还有一批中国人从南洋群岛迁居台湾,这便使台澎地区汉族人口增加很快,当时在台汉族人口总数大约3万人。第三期郑氏政权时期,从永历十五年(1661)至永历三十七年(1683),以军队移民为主,郑成功军队及其眷属合计3万人左右,此外还有一部分大陆沿海人民为反抗清朝政府的迁界令而逃往台湾。由于汉族人口的大量增加,把大陆较先进的农业、手工业生产技术带进台湾,加快了台湾的开发,台湾社会经济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注]陈一平专论明清之际的移民潮,认为明清之际的移民,使台湾与中原关系发生实质性的转变。明末清初,以郑氏父子的移民活动为起点,到清时进入高潮。汉人的大量移入,将汉族的先进文化与生产技术带入台湾,既改变了台湾的人口结构,更促进了台湾的开发,推动了台湾社会经济的发展,加速了台湾与中原的融合过程,从而使台湾成为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注]

大陆汉人向台湾移民,不但促进了台湾社会经济的发展,而且对于形塑台湾社会的宗族观念与信仰世界也有一定影响。关于闽台宗族观念的联系,陈支平认为,明清以来,福建居民不断向台湾迁移。新移民的家族在台湾得到了比较迅速的拓展。他们通过许多不同的形式与福建原乡的家族、乡族保持着一定的联系。这种状况在中国的移民史上是比较少见的。这一方面固然是建立在以血缘和地源关系基础上的传统家族制度和乡族观念使然;另一方面,中国的祖先崇拜,自宋明以来更蒙上某些宗教迷信的色彩。人们对于原乡的乡族,势必怀着相当的敬畏之心。在种种文化观念因素的作用下,福建与台湾两地间必然保持着较为密切的乡族联系。随着时间的推移,福建与台湾两地乡族间的联系,出现了越来越侧重于家族观念、文化观念上联系的趋向。[※注]关于信仰世界,最值得关注的是妈祖信仰在台湾的传播。宋元以来,在中国东南沿海开始流传着妈祖的传说;明代以后,在台湾海峡两岸建筑了许多妈祖寺庙。周世跃撰文,具体探讨了妈祖信仰的起源、发展及其在台湾的传播与影响,认为妈祖是中国东南沿海人民虔诚信仰的海上守护神,明清时期成为闽粤移民渡海迁台的“精神保姆”,妈祖信仰随着移民潮在台湾广泛传播,并在一定程度上维系了台湾移民社会的安定与经济发展。妈祖信仰在台湾的传播,既反映了台湾同胞的根在祖国大陆,也反映了早期移民筚路蓝缕、披荆斩棘的奋斗精神,更反映了台湾同胞不忘祖国,不忘家乡,不忘中国文化传统的乡土感情。[※注]

值得注意的是,闽台之间的移民其实是双向互动的,既有大陆向台湾移民,同时也有台湾向大陆移民,学界对此早有关注。隋炀帝大业六年(610),陈稜奉命率军浮海入“流求”,进入台湾本岛,与当地居民发生冲突,最后以陈稜部虏获当地居民而告终。关于陈稜部虏获当地居民的具体人数,《隋书》之隋帝纪、陈稜传、东夷列传等记载不一,或说是“虏男女数千而归”,或说是“献俘万七千口”。明朝何乔远《闽书》有“隋时掠琉球五千户”之说,为近世连横《台湾通史》等所援引。施联朱、张崇根对隋代台湾移民福建五千户之说提出质疑,认为实际上是五十户之误。[※注]林蔚文则认为陈稜部虏获当地居民的数字当以“男女数千人”较为准确,并根据宋淳熙《三山志》与明万历《闽都记》及《闽书》等方志的有关记载,结合有关民间传说材料,考证隋大业六年台湾数千男女居民移入祖国大陆之后的具体居住地应在今福建省福清县龙田镇至港头乡沿海一带的区域之内。[※注]徐晓望对吴、隋时期台湾移民性质及其影响提出新的看法,认为三国时期的吴国与隋朝都曾派遣大军经营台湾,其目的不是开发台湾,而是掳掠当地人口,以补充大陆人口的不足,这造成了台湾对大陆的移民。以往探讨大陆与台湾的历史,往往强调祖国大陆人口移往台湾的一方面,这是片面的。其实,在历史上,台湾人口也对祖国大陆人的血缘产生一定的影响。吴国从“夷洲”掠数千人至江南,虽然其安居地不明,但他们的出现,给江南人口的组成注入了台湾人之血,则是肯定的。隋代闽中只有12000多户,台湾的几千移民入闽,被安置于福建沿海,不能不对闽人的血缘构成产生相当影响。可见,从移民史的角度考察,说明了大陆与台湾的血缘关系是相当密切的。[※注]

综上所述,关于早期台湾历史研究,大陆学界多关注大陆与台湾关系,相对而言,有关台湾岛本身的历史演变则缺乏深入探究。这与早期台湾历史缺乏文献资料,需要实地考察,而两岸长期分隔使大陆学者有所不便的客观实际情况有关。比如台湾史前文化研究,大陆学者无法参与台湾考古,只能利用台湾考古学者公开发表的考古资料做相关研究。又如台湾“原住民”研究,大陆学者难以到台湾进行长期深入的实地调查,也就难以获得切身体验和最原始的民族志资料。大陆学者的相关研究,充分利用了历代中原王朝政府的官方文献资料,以及与台湾有关的历史人物留下的私人文字资料,因而重点在于两岸关系。这方面的研究,如果能与台湾学者所谓“台湾岛史”的研究结合起来,可望使早期台湾史研究更进一境。尽可能地创造条件亲自赴台调查研究,进一步利用台湾学者发掘的丰富资料,加强两岸台湾史学界的交流与协作,是大陆学界推进早期台湾史研究的必由之路。

第二节 荷兰、西班牙殖民时期台湾史研究

明清易代之际,台湾遭受荷兰、西班牙等西方殖民势力的侵略,荷兰占据台湾38年(1624—1662),西班牙侵占北部台湾16年(1626—1642)。荷兰、西班牙殖民势力与明清政府、郑氏集团及日本势力之间的纠葛,使台湾早期历史呈现错综复杂面相。荷据时期台湾史研究的代表性著作是杨彦杰的《荷据时代台湾史》。[※注]该书系统论述了荷兰殖民者入侵台湾及其在台湾实行殖民统治并走向败亡的全过程,对荷据时期许多重要的历史问题都做了相当深入的研究。比如,关于荷据时期的历史分期,台湾被荷兰人侵占的原因,荷兰人对日本人、西班牙人、明清当局及郑芝龙势力的不同策略,荷兰人对“原住民”与汉人的统治政策,荷兰人由从事转口贸易为主到以经营本岛为主的转变,台湾转口贸易从兴盛到衰落的演变,荷据时期对台湾的经济掠夺与开发及其对台湾发展的影响,等等。这是第一部全面研究荷据时期台湾历史的学术著作,具有开拓与奠基之功。中国学者研究荷兰、西班牙殖民台湾历史的最大困难,就是不能充分利用当年殖民者留下的荷兰文、西班牙文原始档案,杨彦杰的《荷据时代台湾史》,最大的遗憾正是未能充分利用荷兰海牙国立综合档案馆中当年荷兰东印度公司留下的档案资料[※注],而西班牙殖民侵略台湾的历史之所以少有问津,难以利用西班牙文原始档案资料的限制大概也是非常重要的原因。

一 荷兰、西班牙对台湾殖民统治

荷兰入侵台湾本岛之前,曾短暂侵占澎湖,并与明朝福建地方政府进行过断断续续的战争和交涉,此即所谓澎湖危机。陈小冲具体考察了1622—1624年澎湖危机的背景、进程与影响,认为澎湖危机是荷兰殖民者在远东的贸易扩张及其与西班牙、葡萄牙殖民竞争的必然产物。荷兰殖民者侵占澎湖,主要是为了打开对华贸易,因当时澎湖早已被纳入中国东南沿海军事与海防辖区,明朝福建地方官员与前线将领坚决要求荷兰人退出澎湖,但并不反对荷兰人退处“大员”(台南安平地区)。对于荷兰殖民者退据台湾,有些国外著作竟然称之为“割让”,甚至有个别学者声称台湾最早是荷兰的领土。陈小冲认为,澎湖危机中福建地方当局和明军前线将领充其量不过是口头上暂时允许荷兰人在“大员”滞留,以“大员”作为中荷通商贸易的口岸。双方既没有通过谈判签订正式的书面和约,也没有通过战争强迫某一方接受既成的领有事实,因此根本无从谈起任何形式的“割让”。但不可否认的是,澎湖危机的结局,客观上直接导致了荷兰殖民者对台湾的占领,之后殖民台湾达38年之久。[※注]在荷据台湾时期,澎湖究竟处于怎样的地位,以及其在后来的荷、郑对抗中又发挥着怎样的作用?杨彦杰撰专文探讨,认为荷兰人占据台湾后,明朝政府对于收复的澎湖相当漠视,使荷兰人有机会就近窃占利用,以之为船舶停靠、货物装卸与贸易的中转站和据点,并利用这个据点,大量收购和转运中国商品,从而取得台湾转口贸易的繁荣。与此同时,郑成功势力的兴起,彻底改变了以往台澎地区的军事、政治格局,特别是1650年以后,为对抗荷兰殖民势力,郑成功更加重视澎湖的战略地位,不仅重新恢复澎湖游击,而且经常派遣官员、军队到澎湖地区巡察设防,甚至把政令直接送入台湾岛内,加强对澎湖地区的管理和控制,有效地遏制了荷兰殖民势力的扩张,为郑成功最终收复台湾奠定了重要的战略基础。[※注]

针对荷兰学者包乐史(Leonard Blusse)所谓荷兰人最先在台湾设立行政机构,并对台湾的开发有过重大贡献的观点,黄志中撰文批驳,认为台湾和中国大陆有长达几千年的经济、文化联系,1624年荷兰人进入台湾时,当地并非如包乐史所说只有寥寥几个汉族商人,而是已有成千上万的汉人在此定居,最先在台湾建立政权的并不是荷兰殖民者,而是当时在台湾活动的中国海商,如林道乾、林凤、颜思齐、郑芝龙等人的武装力量。郑芝龙招募大批汉人入台,是为了巩固自己在台湾的统治,绝不是以“荷兰东印度公司雇员”的身份为荷兰侵略者效劳,更不是包乐史所说的“执行荷兰东印度公司的政策”。在荷兰统治38年间,台湾经济是有发展的,但并不能归功于荷兰殖民者的“开明政策”,相反,荷兰殖民者的残暴统治与掠夺则阻碍了台湾社会经济的发展。[※注]徐晓望进而认为,在颜思齐、郑芝龙之前,袁进、李忠等海盗已在台湾的北港盘踞12年,他们实际上掌控着台湾,是台湾最早的开拓者。郑芝龙作为后起的海盗头目,是袁进事业的当然继承者。郑芝龙参与了为解决澎湖危机与荷兰人的谈判,知道北港是为了促使荷兰退出澎湖而作为交换条件暂时让给荷兰人的,所以他非常清楚荷兰人在台湾的地位。从这一背景看,1662年郑成功向荷兰人讨回台湾有其合法性的根据,只是荷兰人无视这一点而已。[※注]

台澎地区自宋元以来就成为中国开拓海洋世界的前出要区。晚明以来,日本、荷兰东印度公司和西班牙殖民势力都对台湾有所觊觎和行动,最后荷兰殖民势力控制了台湾,但其侵占既没有法理基础,又缺乏长期占台的实力,终于难逃被中国郑氏海上力量驱逐的命运。[※注]汪曙申撰文认为,17世纪荷兰海权崛起,凭借强大的海上实力向东方拓展贸易,并趁明朝陷入内忧外患、陆权衰弱之际侵占台湾,将之纳入其构筑的远东殖民贸易体系,使台湾成为荷兰海外贸易的中转站、出口商品生产地和税收来源地,以及打击西班牙和葡萄牙海上对手的重要据点。台湾沦为荷兰殖民地在某种意义上是东西方传统陆权与新兴海权势力消长的结果,也反映了中国封建王朝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对台湾地缘政治价值的不同认知。[※注]宋洁利用《热兰遮城日志》中译本等珍贵资料,系统地考察了荷兰东印度公司对台湾“原住民”殖民统治建立的历史过程。他认为,17世纪上半期,为了追求贸易利益,荷兰东印度公司来到台湾,并在“大员”建立贸易转口站。为了巩固公司在“大员”的贸易阵地,荷兰人开始与岛上“原住民”发生接触。从1640年开始,东印度公司在“大员”的转口贸易稳定下来,并将目光转向台湾本岛的物产资源鹿皮、黄金、硫黄等,为了攫取这些资源,公司与岛上“原住民”矛盾激化,并展开对“原住民”的大规模武力征伐。经过近十年的武力征伐,公司最终建立起对台湾“原住民”的殖民统治。荷兰东印度公司对“原住民”的统治方式,主要包括政治上的地方会议制度和村社长老制度,经济上的贌社制度和年贡制度,文化上的传播基督教。[※注]张曙光则对“荷兰统治台湾三十八年”说提出质疑,认为在1624—1662年,荷兰殖民者在台湾盘踞时间的确长达38年,但在这38年间台湾本岛内部形势错综复杂,多种势力互相牵制,并非如论者所谓“荷兰统治台湾三十八年”。这期间,中国势力郑芝龙集团及其子郑成功对台湾的建设、开发和守卫,有效地阻击了荷兰殖民者独霸台湾的阴谋。外国势力日本、西班牙与荷兰互相争夺,在此争斗过程中荷兰殖民者并未占据上风。实际上,荷兰殖民者统辖人口、地域并未广及全岛,即使在其盘踞的鼎盛时期,亦未真正统治台湾全岛。[※注]

荷兰殖民者对台湾的侵略与统治遭到中国人民的激烈抵抗。17世纪初,荷兰通过东印度公司在东方扩张殖民势力,起先侵占澎湖,随后在明朝政府的压力下退出澎湖而占据台湾南部,又通过清除日本、西班牙殖民势力,一度成为独占台湾的殖民者。荷兰殖民者残暴的压迫和掠夺,一开始就激起台湾少数民族和汉族人民的不断反抗。目加溜湾、新港、麻豆、萧垅各社族人不堪忍受东印度公司的欺压和盘剥,经常起来反抗。汉人郭怀一起义是最大一次反抗荷兰殖民者的斗争。郑芝龙势力也曾给荷兰殖民者以沉重打击。最后,郑成功率军驱逐荷兰殖民者,收复了台湾。[※注]李祖基根据荷兰人的《东印度航海记》等资料,论述了荷兰殖民者在闽南沿海进行武装骚扰并侵占澎湖的活动,以及中国军民的抗荷斗争并把荷兰殖民者赶出澎湖的历史事实。[※注]

荷据时期,台湾处在错综复杂的矛盾冲突之中,荷兰殖民者与各方面势力的关系也是值得探讨的问题。荷据台湾早期荷兰与日本的冲突,学界一般认为是商业冲突。陈小冲撰文认为,其实在所谓商业冲突表象的背后有着复杂的政治因素,可以说是由初始单纯的商业冲突,逐渐演变为由长崎代官末次平藏精心策划实施的夺取台湾统治权的政治阴谋,其实质是日本与荷兰争夺台湾统治地位的政治冲突,最后被日本锁国政策所终结。[※注]徐晓望利用新翻译的荷兰档案《热兰遮城日志》等,研究荷兰殖民者入侵台湾的战略意图及其与福建商人争夺台湾海峡控制权的斗争,认为荷兰殖民者侵略澎湖与台湾,其主要目的是垄断中国的商品出口,切断福建与马尼拉、澳门及东南亚之间的直接贸易,并取而代之。他们的侵略行动受到福建商人的抵制,以郑芝龙为首的福建商人利用包买制度反而控制荷兰人。但在荷兰人的军事压力下,郑芝龙被迫同意开放对台湾的贸易,并运去大量商品。这标志着荷兰从福建商人手中瓜分了相当一部分的商业利益。荷兰殖民者最终被郑成功驱逐,是因为他们的存在妨碍了东亚国际贸易的正常秩序。[※注]郑氏海商集团与荷兰东印度公司,是17世纪中叶台湾海峡最为强大的两股军事力量。陈思通过对当时荷郑双方在台海军事力量的比较分析,认为荷兰东印度公司拥有强大的海、陆军,其武器装备代表着当时的世界先进水平;而郑成功领导下的郑氏海商集团,虽然军队武器装备不如荷军,但在人员数量、训练水平、作战经验、战略战术指挥等各方面都要比荷军更具优势。郑氏海商集团正是充分发挥了这些军事上的优势,才能在17世纪中叶的台海霸权争夺中屡次挫败荷兰东印度公司,并最终从其手中收复中国神圣领土——台湾。[※注]

西班牙在台湾的殖民统治一直较少被学界论及,其中厦门大学台湾研究院的博士研究生台湾人刘彼德的相关研究成果值得关注。西班牙人于1626年进占台湾鸡笼建立基地,接着扩张统治到淡水。不及十年,遭到淡水“原住民”强力反抗,淡水城堡在1636年一次夜袭中被毁,西班牙人被迫撤离,退守鸡笼。1636年,淡水“原住民”大败西班牙人可能是17世纪台湾“原住民”反抗外国殖民势力最大的一次胜利,是台湾历史上的重大事件。据统计估算,西班牙驻台湾总人口数历年之变化,1626年驻台人数为最高峰,超过1000人,其后持续减少,到1635年降至1000人以下,1639年总人数降至最低点为240人,后稍有增加,1642年西班牙投降荷兰时有446人。在西班牙人控制的势力范围之内的只有鸡笼附近和淡水河流域的一些聚落,估计总人口数不到3000人,他们被迫为新迁入的数百上千的西班牙人供应粮食,无疑是极为沉重的负担。淡水“原住民”以原始武器激烈反抗西班牙殖民统治的原因是,西班牙人收到的大米补给远低于需求量,而且现金不足,粮食来源不继,唯有不断地向“原住民”需索存量不多的粮食,导致“原住民”不满。加以两个族群间的文化差异太大,淡水居民没有如西班牙人期望的成为虔诚的天主教徒,即使神父慈爱和关怀也没有能够化解淡水“原住民”长期累积的怨怒。最后“原住民”联合起来反抗殖民统治,赢得胜利。由于“原住民”没有留下任何文字记录可以参考,只能从以西班牙文件为主的历史数据中,从殖民者的眼光揣测“原住民”的立场和想法,是一个很大的遗憾。[※注]

二 荷据时期台湾经济贸易史

关于荷据时期台湾经济的性质,大陆学界普遍强调荷兰统治者的殖民侵略性,因而认为台湾经济是荷兰资本主义原始积累时期的殖民地经济,台湾成为荷兰殖民者在亚洲地区侵略扩张、奴役掠夺的一个基地,台湾经济成为荷兰东印度公司的经济附庸和原始资本积累的工具。[※注]针对既往学界沿用荷兰对台湾殖民统治施行“结首制”的观点,陈国强提出商榷意见,认为“结首制”实际上是台湾噶玛兰汉族人民的垦地组织(后来也是政治制度),并不是荷兰殖民者奴役台湾人民的殖民统治制度,荷兰殖民者奴役统治台湾汉族和少数民族人民是通过“长老”制度来进行的。[※注]

关于荷据时期台湾经济生产与商业贸易的基本情况,黄福才著《台湾商业史》和林仁川、黄福才合著《台湾社会经济史研究》有比较系统的论述。[※注]林仁川研究荷据时期台湾的社会构成和社会经济,认为荷据时期荷兰人霸占台湾的土地、猎场、渔场等所有生产资料,不仅向台湾人民征收稻作税、狩猎税、渔业税,而且还征收人头税。当时台湾人民的职业构成有从事渔业为主的渔夫、从事贸易的商人、从事狩猎的猎人、从事农耕的农民和从事手工业的工匠等。荷据时期的台湾处于开发的起步阶段,人口比较稀少,农民种植的农作物主要以甘蔗和水稻为主,物产也比较缺乏,岛内的市场不大,能够输出的产品,只有鹿皮、硫黄以及后期的部分砂糖,其转口贸易主要从中国大陆运输丝、糖、瓷器三大商品,其时台湾的出口贸易是大陆海上贸易的组成部分,“大员”是中国对外贸易的一个转运中心。[※注]厉益、吴玮着重探讨荷据时期台湾蔗糖产量增长的原因,认为荷据台湾期间,随着蔗糖贸易利润的增加及市场的扩大,对蔗糖的需求益增,荷兰采取众多的奖励和扶植政策以推动制糖业的发展,加之来自大陆的移民解决了甘蔗种植和蔗糖生产的劳动力问题,使台湾的蔗糖产量位居世界前列,并一跃而成为荷兰东印度公司蔗糖贸易的供糖中心。值得注意的是,荷兰人采取的这些政策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有利于台湾农业的发展,但是本质意义上荷兰人是以台湾的蔗糖为其取得贸易利润的工具。台湾对于荷兰的意义首先是殖民地,其次是贸易中转站,最后是商品供应基地。[※注]

荷据时期,闽台经济交往频繁,台湾海峡商业贸易发达。17世纪上半叶,漳州港区与台湾荷兰人贸易是东西洋贸易网络的重要一环。荷兰档案文献记载Hambuan是30年代海峡两岸贸易中最重要的中国商人之一。杨国桢撰文指出了台湾学者把Hambuan比定为同安士绅林亨万的错误,并利用荷兰资料和Hambuan致荷兰台湾长官的十封信函,重建了一位通晓荷兰语、具有经商技巧和公关能力的明末自由商人的典型个案,分析Hambuan在海峡两岸贸易及中荷交涉中的作用,认为把海寇商人、豪绅商人视为明末海商的普通模式,抹杀了自由商人存在的事实,歪曲了中国海洋发展的历史。[※注]以往学界关于17世纪东亚海上贸易史研究,特别强调欧洲的经济、军事、外交等得以在亚洲扩张的力量,并形成自从欧洲人来到亚洲后,就支配了亚洲贸易的观点。张彩霞、林仁川在解读新近出版翻译的荷兰档案史料后,认为17世纪的中国海商实际上仍是台湾海峡两岸贸易的主导者。17世纪初期,荷兰人到达台湾海峡,以“大员”为据点,采用招诱与拦劫等策略,意图在中国海外贸易网络中占据中心地位,却遭到郑芝龙海商集团和明政府的抗争。荷兰人为了顺利得到中国的货物,不得不融入华商经贸网络,接受中国海商的经贸惯习。由此,台湾海峡贸易市场的主导权仍然掌握在郑芝龙等中国海商手中,表现在中国海商掌控着贸易出口商品的种类和数量、主导贸易商品定价、制定台海贸易市场规则三个方面。[※注]

关于荷兰在台湾贸易的研究,是学界关注较多的课题。陈小冲把17世纪上半叶荷兰殖民者的对华贸易扩张过程以1624年为界标分为两个时期,认为前期处于试探机会、寻找突破口的阶段,其时对华贸易的主要方式是走私或转贩等间接贸易,商品来源不稳定,数量也不太大;到了后期,由于通过澎湖事件在中国对外贸易中心——漳泉地区的近旁——台湾建立了商业据点,从而步入对华直接贸易阶段,台湾成了远东贸易的一个重要中继站。通观整个17世纪上半叶,与对手的竞争又是荷兰对华贸易扩张的重要特色,前期有葡萄牙、西班牙,后期为郑氏海商集团,荷兰殖民者的对华贸易扩张过程也就是排斥、打击对手,以图建立自己的商业优势的过程。[※注]17世纪初,荷兰殖民者迫切想打开对华贸易的大门,达不到目的后,即在福建沿海一带实行海盗式的掠夺,并先后占据澎湖和台湾南部,在那里设立贸易据点,把中国丝织品、瓷器等货物转贩到日本、欧洲等地以攫取巨利。然而,荷兰殖民者采取的是极其野蛮的强盗行径,因此屡遭明朝军队的无情打击,被驱逐出澎湖岛。终明之世,荷兰从未取得直接对华贸易的权利。[※注]杨彦杰、李少雄专论荷兰人在台湾的转口贸易,认为荷兰人占据台湾后,虽然没有获得直接与明朝贸易的机会,但却获得在台湾转口贸易的实惠,他们以“大员”湾为据点建立台湾商馆,收购大陆的生丝、瓷器、砂糖、丝织品及台湾的鹿皮等商品,销往日本、巴达维亚,甚至转销欧洲,再把东南亚的香料及日本、欧洲的货物返销中国大陆或其他地方,从中获取商业利润。荷兰人在台湾的转口贸易,并不是建立在台湾本岛社会经济发展的基础之上,而主要是依靠大陆商品供给,并通过郑芝龙等中国商人进行,因而难以持久而必然走向衰亡。[※注]

荷兰东印度公司的档案《热兰遮城日志》《东印度事务报告》有关台湾资料被整理和翻译成中文,为研究荷据时期台湾对外贸易史提供了珍贵史料。李蕾利用荷兰文献,论述17世纪台湾地区对外贸易网络的形态及建构过程,并分析台湾在荷兰东印度公司商业网络以及亚洲海域贸易关系中的地位及扮演的角色,认为在17世纪20年代荷兰人占据台湾后,即积极介入以往由华商和日商建构的贸易线路,并将之与东南亚、南亚的贸易航路相联系,构成了一个庞大的、复杂的商业网络。台湾的“大员”商馆因其地理位置和当时特殊的贸易条件而在这一网络中扮演着极其关键的中转站角色,成为荷兰东印度公司在远东不可或缺的贸易基地。[※注]林仁川利用荷兰的档案材料对17世纪台湾海峡贸易形势、荷兰人在台湾海峡的商战策略及其效果进行评述,认为荷兰人到达台湾海峡时,各国海商集团已经群雄鼎立,各自占有一定的市场份额。荷兰人为了打破已有贸易格局,在东亚贸易网络上占有一席之地,采取和战结合、各个击破、海上拦阻等一系列的商战策略,但是无法实现称雄的愿望,最后在郑成功部队围攻的炮声中,结束了其东亚海上商业霸主的美梦。[※注]李德霞以荷兰东印度公司的商业活动为中心,阐述大陆—台湾—日本的三角贸易,认为17世纪上半叶,随着东亚国际贸易格局的改变,台湾地区成为中日贸易的一个理想中转站。中国人、日本人、荷兰人和西班牙人都不失时机地在此展开贸易竞争,最具竞争实力的荷兰东印度公司终于排除了各国对手,独占台湾,经营着大规模的中日贸易,并赚取了高额利润,台湾因此成为荷兰东印度公司远东贸易网上的一个重要商站。[※注]

西班牙占据北部台湾时期的贸易活动同样被学界忽视。徐晓望的研究论文值得关注。1626年,西班牙殖民者继荷兰人之后,侵占中国台湾北部的鸡笼和淡水作为殖民地。让西班牙人感到困惑的是,虽然这两个港口离福建主要贸易港口很近,但福建商人到本港贸易的数量极少,让西班牙人无法维持港口的经营。徐晓望根据何乔远《镜山全集》所载相关史料,分析明末福建商人不去鸡笼、淡水贸易的原因在于:台湾海峡的海盗活动、荷兰殖民者的干扰、福建官府对贸易的限制、闽南商人经商意愿在于台湾南部,以及日本锁国政策对西班牙商人的拒绝导致淡水中转港地位的下降等。[※注]

三 移民、族群与社会文化

荷兰占据台湾后,为了发展殖民地经济,以便掠夺更多的财富,实行鼓励大陆汉族人移民台湾的政策。林国平、邱季端主编《福建移民史》对于荷据时期福建人移居台湾的基本情况有比较简要的介绍。[※注]杨彦杰则撰专文,论述了荷据时期中国大陆向台湾的移民情况,认为其时移民主要来自闽南一带,尤以厦门、安海两地附近的农村和市镇为主,主要是农民和商人,人数逐年增加,1640年约5000人,到1661年达到3.5万人。汉族移民促进了台湾的开发,传播了中华文化,加强了两岸联系,同时严重威胁了荷兰人的殖民统治。[※注]

汉族移民改变了台湾的人口状况与社会结构。钟挥锷认为,大陆人口大规模移居台湾肇始于荷据时期。荷据以前,已有大陆移民到台湾,但较少长期定居者。荷据时期,大陆赴台者既有季节性流动的农民和渔民,也有不少人开始在台湾定居。1650年,台湾岛内中国人有10万人,其中少数民族8万多人,汉族移民约为1.5万人,到1661年,大陆移民总数当在3.4万左右。大规模的大陆移民赴台,改变了台湾的人口构成,引起了台湾人口变迁,在一定程度上促使了台湾人民生存方式和生计模式的改变。[※注]荷据时期台湾究竟有多少汉人,以往学界有3.4万、5万、10万等多种看法。陈孔立通过先由耕地面积估算谷物产量,再估算人口的办法,认为荷据时期台湾赤崁附近有汉人3.4万—4.4万人,全岛汉人达4.5万—5.7万人。[※注]当时台湾“原住民”人口究竟有多少?郝时远撰文,认为历史文献中对台湾“原住民”人口比较系统的记录始于荷兰殖民统治时期。但是,学界对这一时期“原住民”人口的规模及其消长却缺乏研究,以致某些人为制造“台湾民族”而肆意夸大“原住民”人口的历史基数。根据荷兰殖民统治时期的相关文献和“番社”户口调查资料,台湾“原住民”纳入统计的人口为5万—7万人。荷兰退出台湾时,全岛“原住民”人口为11.83万—15.8万人。由于疾疫的流行、荷兰殖民者的屠杀、部族之间的争斗及自然灾害等原因,“原住民”人口锐减。那种认为荷兰殖民统治时期台湾的“原住民”人口基数为50万的说法,是不符合历史事实的。[※注]

荷据时期,由于汉族移民的涌进,以及荷兰东印度公司员工和眷属等来自欧洲、印度及东南亚的外国人的加入,在台湾构成一个多元种族、宗教和文化的殖民地社会。刘彼德撰文,讨论荷据台湾殖民地社会的结构及各群体之间的关系和特性,认为荷兰殖民统治下的台湾是一个不平等的社会。首先,它是一个阶级不平等的社会。统治阶层包括荷兰东印度公司员工、“自由市民”和眷属,以荷兰人为主,欧洲人占绝大多数。被统治阶层有汉人、“原住民”和荷兰人的奴隶。其次,它是一个男女不平等的社会。女性不能出外工作,没有谋生能力,一辈子只能做男性的家属。再次,它是一个宗教不平等的社会。独尊基督教,唯有基督徒才能进入荷兰人社会。基督徒享有政治和生活上的特权,汉族没有人接受基督信仰,不能得到等同荷兰人的地位,只能处于被压榨和被统治的阶层。最后,它是一个种族不平等的社会。台湾“原住民”即使成为基督徒,还是不能得到等同基督徒的地位,大多数“原住民”仍然属于被统治阶级,受到荷兰人的重重限制,只有极少数跟荷兰人通婚,或者在荷兰家庭中成长的“原住民”才被接受成为“自由市民”,进入荷兰人社会。[※注]

关于汉族移民与荷兰殖民者的关系,一般认为荷兰人鼓励汉族移民迁台是为了掠夺更多的殖民利益。但近年,有美国学者提出荷兰人与汉族移民在台湾共同构建殖民地(所谓“共构殖民”,co-colonization)的观点。[※注]王玉国撰文全面梳理荷据时期荷兰人与汉族移民的关系,认为荷兰人既吸引和鼓励汉族移民,甚至拉拢和利用汉族移民,但也防范和限制汉族移民,尤其是压迫和掠夺汉族移民。无论如何,其根本目的都是维护其殖民统治,以保证实现殖民利益的最大化。汉族移民与“原住民”一样,都是荷兰人殖民的对象,都是荷兰人压迫和掠夺的对象。所谓荷兰人与汉族移民“共构殖民”是根本不存在的。[※注]

荷据时期的汉人何斌是郑成功收复台湾的功臣,但事迹不彰。陈碧笙撰文做了开拓性的研究,详细考证了何斌的生平事迹,以及何斌利用其作为荷兰东印度公司通事与“华人长老”的身份,三次到厦门接触郑成功,并劝说郑成功占取台湾,还向郑成功进献台湾地图,引导郑氏军队入台,最后从荷兰人手中收复台湾,充分肯定何斌在郑成功收复台湾中的积极作用。[※注]王昌、刘彼德利用《热兰遮城日志》等汉译荷文新资料,进一步探讨了何斌的家世及其在台湾的基本活动。王昌认为,在何斌向郑成功进献台湾地图的背后,是他在“大员”近30年的复杂活动。自17世纪30年代到达“大员”以后,何斌跟随父亲经营商船贸易,担任荷兰人通事,并承包荷兰人的贌税。何斌的商贸活动,是华人贸易网络的一个缩影。以何斌为代表的华人在“大员”的土地垦殖促进了“大员”地区的开发,并且带有经营性农业的性质。由此形成的华人社会运作模式,体现了中国海洋社会经济的特征。何斌在荷兰统治台湾的政权中扮演的角色,是中国民间海洋社会群体与外来海洋强权接触、周旋、共存的重要环节。[※注]刘彼德认为,何斌的事业和在荷据台湾社会中的地位是继承自他的父亲何金定。何金定在17世纪40年代移居台湾时已经是一个成功的商人,为何斌在台湾的事业和地位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从何斌的家世背景、事业及其与郑成功的关系推测,何金定与郑芝龙早年认识,甚至是贸易伙伴;何氏父子之所以受到荷兰人器重,主要原因之一是荷兰人知道何、郑两家关系密切,希望利用何氏父子作为中间人与郑氏父子打交道。由于何斌从台湾叛逃,投奔郑成功,并协助郑氏收复台湾,改变了台湾的历史,可以说何斌是荷据后期台湾最重要的一个汉人长老。[※注]

关于汉族移民与台湾“原住民”的关系,其实既有交流融合,也有矛盾冲突。针对有人所谓台湾“原住民”被汉族移民“赶上山去”或“被消灭掉”的偏见,陈碧笙具体考察了17世纪中叶台湾平埔族社会经济及其与汉族的关系,认为平埔族各部落居民与来自大陆的汉族移民,在相当长时间里交换、杂居、通婚、互相学习交流以及联合反抗外国侵略者的过程中逐渐融合,从而成为中华民族的一员,根本不存在所谓被汉人“赶上山去”或“被消灭掉”的事实。[※注]林仁川进一步考察大陆汉族移民向台湾的移动、分布及其与“原住民”的关系,认为荷据时期出现了大规模的移民运动,绝大部分是漳泉的闽南人,移出地集中在厦门、金门、烈屿、海澄、安海等地,同时还有福州和广东沿海,甚至还有从马尼拉、巴达维亚移居台湾的汉族移民。这些移民流动性大,在台湾定居的比例并不高,但也有相当多的移民长期在台湾居住。移居台湾的汉族移民除一部分居住在热兰遮城附近以外,大部分散居在岛内各“原住民”生活区内,与当地居民朝夕相处,共同开发台湾,反对荷兰殖民统治。大部分汉族移民能与“原住民”和睦相处,但毋庸讳言,在争夺生产和生活资源时,他们之间也难免发生一些矛盾和冲突。荷兰殖民者甚至有意挑拨离间,但并不能阻止汉族移民与“原住民”共同携手开发台湾。[※注]

关于荷兰殖民者与台湾“原住民”的关系,主要是荷兰人以武力征服与安抚相结合的方式对“原住民”实行殖民统治。一般的论述可参阅郝时远、陈建樾主编《台湾民族问题:从“番”到“原住民”》和罗春寒著《台湾平埔族群文化变迁之研究》的相关部分。[※注]刘彼德具体考察了小琉球岛“原住民”被荷兰殖民者灭族事件的前因后果,认为荷兰东印度公司进驻“大员”的最主要目的,就是以台湾为转口基地,拓展海外贸易获利;其次是利用台湾出产的农渔产品和鹿皮、鹿肉外销赚钱。由于小琉球居民对东印度公司而言不具经济和军事价值,又和台湾隔绝,容易围剿清除,因此荷兰人选择放过麻豆人,而将小琉球岛民全数铲除,以警告台湾其他“原住民”不得反抗荷兰殖民统治。17世纪的荷兰人是有名的经济动物,东印度公司一切决策都是以公司的利益为考虑,即使牧师提出的基督徒人道观点也不能跟公司利益抗衡。台湾“原住民”的福利因此被剥夺,生命遭到蹂躏,小琉球人的悲剧是一个最明显的例子。[※注]

荷据时期荷兰人在台湾传播的主要是基督教文化,至于中华文化向岛内传播的情况,以往学界较少关注。杨彦杰撰文进行了专题研究,认为荷据时期中华文化在台湾的传播是伴随着汉族移民进行的,其时汉族移民主要来自闽南一带,传播的主要是闽南文化,移民以农民和商人为主,使“俗文化”传播占重要地位,诸如闽南话和闽南人的生活习俗、宗教信仰等在台湾岛内非常流行。尽管荷兰殖民者对汉族移民采取既鼓励又限制的政策,但并不能阻止中华文化在台湾岛内传播,因为当时两岸人口流动性大,荷兰人在台湾的统治力量有限,中华民族具有数千年的文化传统和英勇顽强的民族性格,是任何外来殖民势力都难以摧毁和征服的。中华文化在台湾传播,加强了岛内民众的凝聚力,极大地威胁着荷兰人的统治,同时也加强了两岸人民的血肉联系,为郑成功收复台湾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注]吴慧颖则探讨了大陆戏剧文化在台湾的传播,认为台湾早期的民间戏曲是由大陆,主要是从福建和广东的潮、梅地区传入。就目前掌握的资料,台湾最早的戏曲活动应该出现于荷据时期。当时台湾的戏曲演出活动,与闽南原乡类似,也是在节庆神诞时表演,观音、妈祖的诞辰都是重要的演出时间,同样崇奉戏神田都元帅。荷据时期戏曲从大陆传播到台湾,与台湾汉人聚落的形成,以及移民的信仰习俗和民俗传统有着密切的关系。荷据时期是台湾戏剧历史的开端。历经明清,闽南戏曲文化全面移植台湾,并且促进了汉人与当地“原住民”的文化交流与融合,戏曲文化也由此获得了发展与创新。另外,17世纪闽南地方戏曲在台湾的传播,也成为西方人了解中国文化的窗口,展示了大航海时代中西文化的碰撞与交流。[※注]

关于荷据时期基督教文化在台湾传播的一般情况,可参阅宇晓的论文《十七世纪荷兰、西班牙传教士在台湾高山族地区的活动及其影响》、林仁川的论文《十七世纪初基督文化在台湾的传播》和林金水主编的著作《台湾基督教史》。宇晓与林仁川的论文概述了荷兰与西班牙传教士在台湾传播基督教的基本史实,注意到西班牙传播天主教、荷兰传播新教以及其分别在北部、中南部不同区域传教的情况,并对其为殖民侵略服务的性质及其最终失败的原因进行了比较分析。林金水主编的著作则主要论述了荷兰殖民者传播新教的基本事实,具体论述了荷据时期新教在台湾从开创、发展到衰败的过程,教会学校的教化事业,新教传播失败的原因及其社会影响。[※注]

与荷据时期其他领域的研究情况相似,学界较多关注荷兰人的传教活动,而对西班牙有所忽视。关于荷兰传教士在台湾创办教会学校、教学与教化的基本情况,学界多有论及。一般既强调其本质上是殖民地奴化教育,但也不否认其在客观上开创了台湾学校教育的先河,对台湾社会产生了较为深远的影响。[※注]熊南京等人探讨了荷兰殖民者在台湾推行的语言政策及其影响,认为出于殖民利益和同化教育的需要,荷兰传教士积极传教并开创了台湾的学校教育,为台湾“原住民”的多种民族语言创制了拉丁文,并且教给“原住民”用文字来记录自己语言以及表达自己思想的方法,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保存民族文化及开启民智的作用。但是,荷兰殖民者推行语言政策的结果非常严重地破坏了当地的语言生态:他们为了复仇,血腥屠杀小琉球的“原住民”,使这种方言彻底消失;他们不考虑实际语言的差异,用新港语对凤山八社的马卡道人进行教学,导致该语言的异化;另外,他们在“原住民”中推广荷兰语以达到同化的目的,也对“原住民”的语言造成了一定的影响。[※注]

综上所述,关于荷据时期台湾史研究,总体上较为薄弱。相对而言,大陆学界对荷兰殖民者侵略与中国人反侵略的历史论述较多,而荷据台湾殖民地本身研究较少,尤其是有关此时期内西班牙侵占台湾北部的历史明显关注不够。造成这种状况的最重要的原因,是荷兰、西班牙殖民台湾时期的荷兰文、西班牙文原始档案没有充分挖掘和利用。这方面,台湾学者与日本、荷兰、比利时等海外学者走在前面,岩生成一、中村孝志、曹永和、江树生、包乐史(Leonard Blusse)、胡月涵(Huber Johnnes)、鲍晓鸥(José Eugenio Borao Mateo)、韩家宝(Pol Heyns)、程绍刚、林伟盛、郑维中等学者做了大量工作,他们整理翻译了《巴达维亚城日记》《热兰遮城日志》《荷兰台湾长官致巴达维亚总督书信集》《荷兰人在福尔摩沙》《邂逅福尔摩沙——台湾原住民社会纪实:荷兰档案摘要》《荷兰时代台湾告令集:婚姻与洗礼登录簿》和《西班牙人在台湾史料汇编》(Spaniards in Taiwan)等与台湾相关的重要档案资料。近年来,大陆学者也在尽可能地利用这些珍贵资料进行相关研究。可以预见,充分挖掘和利用荷兰东印度公司留下的档案资料,将大大有助于进一步深入研究荷据时代台湾史。西班牙侵台时期原始档案的保存、整理和利用远不如荷兰方面,因而西班牙侵略台湾史研究非常薄弱不足为怪。这方面的任何进展都值得学界殷切期待。

第三节 明郑时期台湾史研究

有关明郑政权研究的代表性著作是杨友庭的《明郑四世兴衰史》。该书以郑芝龙、郑成功、郑经、郑克塽四世的史迹为基本线索,系统叙述了明郑政权的兴起、发展和衰亡的历史过程,认为明郑政权名义上是南明政权的一部分,实际上是一个以海商为主体并与部分汉族地主共同组合的反清地方割据势力。这个政权借“复明”的口号反对清朝的吞并,以保住自己的政治、经济利益,特别是垄断海上贸易的商业利益。在清朝实行禁海、迁界的经济封锁政策下,明郑政权控制台湾海峡,独立开发台湾,促进大陆沿海商业贸易的发展和台湾商品经济的发达,加强了中国与东西方诸国的贸易往来,增进了东西经贸交流。清朝入关之初,是落后文化对先进文化的武力征服,郑成功抗清对历史发展有积极作用,不妨碍其作为民族英雄;而郑经、郑克塽时代,清朝统治者已逐渐被先进的汉文化所同化,统治已相对稳固,生产也逐渐恢复和发展,郑经、郑克塽抗清,只能阻碍统一的进程,没有积极意义可言。至于郑芝龙抗荷、郑成功驱荷复台、郑经开发台湾与郑克塽归清,均应予以充分肯定。[※注]

一 郑芝龙与郑氏家族

郑芝龙早年到澳门投靠母舅黄程,在澳门学会葡语,从事“通事”职业,替葡萄牙人做“掮客”,并皈依天主教。后来,郑芝龙有一个女儿在“日本教难”时逃到澳门。郑芝龙为从澳门接回女儿,甚至扬言要武力攻打澳门,因此与澳门结怨。郑芝龙的女婿从澳门到安海时,带来大量的黑人充军,这些职业铳手为郑氏海商集团的兴盛助益良多。金国平、吴志良撰文对此做了详细考证。[※注]吴凤斌则考证了郑芝龙、郑成功父子侨居日本的史实,认为郑芝龙是因有了一段侨居日本的经历,并依靠日本华侨的力量,才得以起家的。[※注]

关于颜思齐、郑芝龙入台的时间,清代史籍记载不一,近人著述也经常互异,主要有明朝天启四年(1624)荷兰殖民者侵占台湾之前入台、天启四年与荷兰人同时入台、天启五年在荷兰人侵占台湾之后入台三种说法。有荷兰学者取颜郑于1624年与荷兰人同时入台之说,从而把开发台湾的功劳算在荷兰殖民者身上。黄志中考证认为,颜思齐、郑芝龙率众入台各有先后,颜思齐在万历四十六年(1618)已入台,郑芝龙则是在天启元年(1621)才入台,时间虽有先后,但都分别比荷兰人先到三年至六年。这就是郑成功要求荷兰人还“我先人故物”的根据,也是施琅对康熙皇帝说“六十余年间,无时不仰廑宸衷”的内涵。[※注]中国学界对于郑芝龙开发台湾的贡献,都给予肯定评价,但有些外国学者却持不同意见,他们认为台湾是荷兰人首先开发的。关于郑芝龙与颜思齐、李旦的关系,以及有没有颜思齐其人,颜思齐与李旦是否一个人等问题,也长期存在着不同的看法。徐健竹考证认为,颜思齐、李旦各有其人,李旦是在台湾海面最大的海商集团的首领,同时也是在日本平户的华侨首领,郑芝龙是依靠李旦这位同乡富商发达起来的,而不是颜思齐。正是以李旦、郑芝龙为首的海上走私贸易集团,在荷兰人尚未进入台湾本岛以前,就有组织地招来大陆汉族人民到台湾从事开荒活动,所以说荷兰人是最早开发台湾者的观点并不符合历史事实。[※注]

郑芝龙是明末中国东南沿海著名的海商集团首领。方裕谨从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所藏明代兵部档案内,编选有关郑芝龙海上活动的文件公布,这对于研究明末东南沿海情势、郑成功家世及郑氏海商集团等课题,有重要参考价值。[※注]郑以灵具体探讨了郑芝龙海上商业集团兴起与发展的原因及其对历史所产生的直接或间接的影响。他认为郑芝龙海上武装集团,也和其他“海寇”一样,骚扰沿海,与官军对抗,但郑芝龙的目的不仅仅是劫掠和走私,他怀有远大的政治抱负,即用武力胁迫官府招抚,进而以合法地位控制海疆,冲破海禁的羁绊,开放自由贸易。为此,郑芝龙还同进犯沿海的荷兰殖民者进行坚决斗争。郑芝龙在海上经营20年,为郑成功留下了雄厚的物质基础。郑芝龙武装集团代表了海上贸易商阶层,这点为郑成功所继承。为保护海商利益,排除荷兰殖民者对海外贸易的阻碍,是郑成功最终决策进取台湾的一个重要因素。[※注]夏蓓蓓论述了作为17世纪“闽海巨商”的郑芝龙的生平事迹。[※注]徐翠红研究郑芝龙与荷兰人的三次贸易协定,认为以郑芝龙为首、以郑氏家族为核心的海商集团,是以武力为后盾的强大贸易集团,掌握了中国东南海岸的制海权,使荷兰人占领台湾之后向中国东南沿海扩张的势头受到了遏制。郑芝龙集团的存在也影响了欧洲列强之间的互动和消长,荷兰人利用其抵制菲律宾的西班牙人和澳门的葡萄牙人,但郑芝龙最后也控制了荷兰人的对华和对日贸易。郑芝龙投降清朝后,郑氏集团虽受到一定程度的冲击,但实力仍旧保存下来,为郑成功后来继续以商养战留下了较好的根基。[※注]王恩重则考察了郑氏海商集团在明清之际中国社会经济转型过程中的地位,17世纪,中国东南沿海率先展开了由传统自给自足自然经济向以海洋经济为导向的商品经济过渡的结构性转型。郑氏海商集团依傍这一得天独厚的社会环境,得以发展为私人海上贸易的龙头。其发展虽与西方新兴资本主义海上贸易势力的发展特点有许多相似之处,但从其发展轨迹来看,走的是一条完全中国式的市场经济发展的道路。由于历史条件和机遇等原因,郑氏海商集团无力改变中国封建社会长期延续的走向,但为台湾地区的开发和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及抵御外敌等方面做出了一定的贡献。[※注]

郑芝龙生逢明清易代之际的乱世,先以海盗而投明,又以明之国公而降清,因此为后世所诟病。孙福喜、丁海燕探讨其原因,认为郑芝龙之所以要投明降清,既是他所处的特定社会历史大潮冲击的结果,更是他曾先为商、后为盗、再为官的个人经历,及在此基础上形成的既无封建正统忠君思想、又无因清朝统治而产生的民族压迫感,只有个人的生存与发展利益高于一切的人生价值观的必然产物。[※注]郑芝龙受抚于明后,担任福建总兵之职,并借助明廷的名号和力量,垄断了东南沿海的贸易。明亡后,明的残余势力先后在南京和福州建立福王、唐王政权。郑芝龙遂翊赞唐王(隆武帝),统管当时全闽兵马,以至权倾朝野。但他拥立唐王的目的并非抗清复明,而是保住自己海上贸易的特权,故当清军大兵压境时,他不作任何抵抗就投降清廷。杨友庭撰文认为,历来史家都把唐王政权的灭亡归咎于郑芝龙,其实不够客观。他具体分析了唐王政权灭亡的内在原因,认为郑芝龙确实气节有亏,但若把唐王政权的灭亡完全归咎于郑芝龙,也并不公平。[※注]徐晓望详细研究了隆武帝与郑芝龙关系的变化,认为隆武帝政权内部海商与士大夫阶层的冲突相当激烈,隆武帝一开始倚重于郑芝龙,而后逐渐向士大夫倾斜,最后与郑芝龙决裂,表明士大夫难以接受海商与其分享政权的事实,双方的破裂最终无法避免。传统的史书多将隆武帝当作郑芝龙的傀儡,实际上,隆武帝是一个颇有谋略的帝王。隆武帝登基后,来自各省的财源与政治支持使他的地位日益巩固。于是他便利用文臣与郑芝龙的矛盾,展开了与郑氏家族的权力斗争。隆武帝北征闽北之后,郑芝龙留在福州,而其他郑氏将领被派到前线作战,借此机会,隆武帝逐渐压倒郑芝龙成为隆武朝真正的掌权者。隆武政权失败的原因主要在于内部的权力之争发展到不可收拾的地步。[※注]隆武二年(1646),博洛率清军势如破竹地进入福建,擒杀隆武帝等人,隆武政权就此灭亡。清军入闽如此顺利,民间文献认为是郑芝龙降清使清军入闽几乎不战而胜,但《清史稿》等书则认为博洛等清军将领苦战而得闽中。徐晓望考证了清军入闽之后的仙霞岭之战、分水关之战及清军攻克建宁府、延平府、汀州府、福州府的过程,证明《清史稿》等书所载博洛等人苦战而得闽中的记载为谎言。对郑芝龙降清一事,作者也根据新史料对其动机与过程进行了详细的考订,认为明末清初的中国海洋势力有拥清派与拥明派两大派系,郑芝龙降清,其实是想与没有海上利益的清朝协调,力争得其支持,从而可以全力对抗荷兰人,在东亚海上争霸,确保海商的长远利益,但郑芝龙降清失利,表明获得统治权的清廷尚不理解东南的海洋势力,这一问题最终在康熙朝获得解决。[※注]

郑氏家族史一直是中外学术界关注的一个重要课题。目前有关郑氏家族的中文资料已得到比较系统的整理与研究。相比之下,除了部分荷兰文档案外,数量庞大的相关西文资料却一直未获有效开发与利用。张先清研究17世纪三位天主教传教士利胜、闵明我与帕拉福克斯所撰写的西班牙文书稿,挖掘出丰富的郑成功家族史料。这些传教士基本上是同时代郑氏家族兴衰的见证人,利胜甚至还与郑成功及其家族重要成员有过直接的接触,对郑氏家族的内外活动有着细致的观察与描绘。解读这些欧洲天主教文献的相关记载,并将其与现存中文文献相互贯通,有助于深化郑氏家族史研究。[※注]林梅村考证了牛津大学博德利图书馆藏《雪尔登中国地图》入藏始末、年代,论证了《雪尔登中国地图》实乃《郑芝龙航海图》,以及《郑芝龙航海图》的西方图源与图名。据初步调查,这幅明代航海图绘制于崇祯六年(1633)至崇祯十七年(1644)。图中东西洋航线以泉州为始发港,绝大部分航线在郑芝龙海上帝国控制范围之内。同时发现,郑芝龙旧部施琅之子施世骠所绘《东洋南洋海道图》与此图一脉相承,皆源于西方投影地图,《郑芝龙航海图》借鉴了料罗湾大捷缴获的西方海图。明万历以后所谓“西洋”指东南亚海域,清初更名“南洋”,《雪尔登中国地图》的原名或为《大明东洋西洋海道图》,康熙六十年(1721)由施世骠献给了康熙皇帝。[※注]

关于对郑芝龙的评价,学界颇有争议。有人认为他“喜为两端”。陈碧笙纵论郑芝龙一生事迹,认为他是海商资本的代表,不论是对明清王朝,还是对荷兰殖民者,都尽可能加以利用和控制,为海商资本的利益服务。通过与郑成功比较,他认为郑芝龙是海商资本初起阶段的代表人物,船众有限,力量薄弱,或则同时依靠明王朝和荷兰殖民者两方面共同的支持,或则单独投靠一方以抵抗另一方,其对外斗争是有节制而不彻底的。郑成功则是海商资本成熟阶段的代表性人物,拥众数十万,有船数千号,雄视海上,纵横莫敌,无论是对清王朝,还是对荷兰殖民者,态度都要强硬得多。同样从海商资本的利益出发,一则以妥协为主,一则以斗争为主。归根结底,这是由自身所拥有的力量来决定,不存在什么“两端”的问题。[※注]邓孔昭则认为,郑芝龙因投明又降清,在政治上反复无常,而为人所不齿,但他对开发台湾和抗击荷兰殖民者在福建沿海的骚扰做出过贡献,是一个毁誉参半的人物。[※注]邓孔昭还探讨了郑成功对郑芝龙的批判与继承问题,认为批判主要表现在对待隆武和降清的问题上,这是由于他接受的教育和信仰与郑芝龙不同;继承则表现在海上商业活动和“牌饷”的征收,以及与荷兰殖民者的斗争和对台湾的经营方面,这是由于维护家族的利益和抗清的需要所决定的。郑芝龙降清,并没有能够维护郑氏家族已经取得的利益,反而断送了自己的海上事业;郑成功在政治上同父亲决裂,并不能说他脱离了自己的家庭,不顾自家的利益,相反,郑成功没有随同父亲降清,才使他有可能继承和发展父亲的海上事业,从而更加有效地维护郑氏家族的利益。[※注]

二 郑成功与明郑政权的抗清复台

郑成功因驱逐荷兰殖民者、收复台湾而成为名垂青史的民族英雄,这是中国学界基本一致的认识。事实上,在近代中国民族危机严重的历史形势下,郑成功这个“民族英雄”形象早就被塑造出来,并深深地嵌入中华民族的精神传统之中。对此,陈忠纯撰文做了详细的分析和论述,认为晚清以前,郑成功正面至多是以“遗民忠义”的“忠烈”形象受人景仰。19世纪末20世纪初,随着西方民族主义思潮的传入,革命者开始用近代民族国家的视角重新塑造和认识中国既往的历史。郑成功因其“排满驱荷开拓台湾”的历史功绩和极富传奇色彩的生平,尤被晚清革命者所看重。在革命者的阐释下,作为“反清英雄”的代表人物之一,郑成功的形象发生“近代转型”,既迎合了反清革命宣传的需要,又是重构民族历史的重要组成部分。民国成立后,郑成功的英雄形象融入了国人的历史记忆之中,因应时代的需求,一直成为激励国人奋发图强、救亡图存的精神资源。抗战胜利后,郑成功又被作为光复台湾的精神象征而受到国人的进一步推崇。[※注]

非常有意思的是,两岸在1949年分隔后,都一度对郑成功研究特别重视。台湾方面因为郑成功“反清复明”的历史符合国民党当局“反共复国”的情结,而使郑成功与明郑台湾史研究成为一门“显学”。[※注]大陆方面则把郑成功驱逐荷兰殖民者收复台湾的功绩,作为实现祖国统一大业的精神资源,而大力提倡宣传与研究郑成功,也使郑成功研究成为学界关注的热点问题。

1962年,为纪念郑成功收复台湾三百周年,福建省历史研究所、厦门市纪念郑成功收复台湾三百周年筹委会和厦门大学历史系联合在厦门举办了郑成功研究学术讨论会。这是大陆学界举办的第一次郑成功研究学术讨论会。会后,由厦门大学历史系以此次会议论文为基础,征集国内史学界相关研究论文共13篇,汇编《郑成功研究论文集》,由上海人民出版社于1965年出版。与此同时,厦门大学郑成功历史调查研究组还编选了《郑成功收复台湾史料选编》和《郑成功史迹调查》,均由福建人民出版社于1962年出版。

大陆学界对郑成功研究的热潮出现在20世纪80年代,厦门大学台湾研究所的成立,起了积极的推动作用。1982年,是郑成功收复台湾320周年,在厦门举办了一次更大规模的郑成功研究学术讨论会,会议收到论文50多篇,会后由福建省郑成功研究学术讨论会学术组编选出版了两本论文集:《郑成功研究论文选续集》(福建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和《郑成功研究论丛》(福建教育出版社1984年版)。1987年,厦门大学台湾研究所主办了一次郑成功研究国际学术讨论会,把郑成功研究推向高潮,会后由厦门大学台湾研究所历史研究室编辑《郑成功研究国际学术会议论文集》,由江西人民出版社1989年出版。在举办学术讨论会、加强国内外学术交流的同时,福建学界还做了大量相关学术工作。厦门大学历史系在1962年会议论文集《郑成功研究论文集》的基础上,重新编选出版《郑成功研究论文选》,并以郑成功研究学术讨论会学术组的名义编选《台湾郑成功研究论文选》,还以厦门大学郑成功历史调查研究组名义增订《郑成功收复台湾史料选编》,均由福建人民出版社1982年出版。福建师大郑成功史料编辑组也编选了《郑成功史料选编》,由福建教育出版社1982年出版。厦门大学陈国强教授还出版了个人论文集《郑成功与高山族》(江西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陈碧笙教授校点出版了杨英的《先王实录》(福建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和江日昇的《台湾外记》(福建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注]厦门大学台湾研究所还与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联合编选出版了《郑成功档案史料选编》(福建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和《郑成功满文档案史料选译》(福建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厦门市郑成功研究会、厦门市郑成功纪念馆整理出版《郑成功族谱三种》(福建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注]。这些工作均为郑成功与明郑台湾史研究提供了珍贵的资料。

进入90年代以后,郑成功研究的热潮逐渐退去。每逢郑成功收复台湾十年或五年时节,厦门、泉州、南安等地纪念性活动较多,但高水平的学术会议罕见。值得关注的个人论著与论文集有:陈碧笙的《郑成功历史研究》(厦门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九州出版社2000年版),毛佩琦的《郑成功评传:逆子忠臣》(广西教育出版社1995年版),陈国强的《民族英雄郑成功》(厦门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邓孔昭的《郑成功与明郑台湾史研究》(台海出版社2000年版)[※注]和方友义主编的《郑成功研究》(厦门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许在全主编的《郑成功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9年版),杨国桢主编的《长共海涛论延平——纪念郑成功驱荷复台340周年学术研讨会论文集》(上海古籍出版社2003年版)。

纵观数十年来的研究历程,可见学界有关郑成功研究的论著甚多,以下拟从郑成功生平思想、抗清复明、驱荷复台及其评价四个方面做简要介绍。

(一)关于郑成功生平与思想

郑成功一生虽然只有39岁(1624—1662),但却是辉煌而富有传奇色彩的一生。有关郑成功的基本生平事迹,可参阅陈国强著《民族英雄郑成功》和毛佩琦著《郑成功评传:逆子忠臣》,以及顾诚著《南明史》(中国青年出版社1997年版、光明日报出版社2011年版)相关章节。

郑成功受封南明王朝官爵是郑成功研究中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早在1932年,朱希祖曾发表《郑延平王受明官爵考》(《国立北京大学国学季刊》第3卷第1期),对郑成功受封官爵问题进行了全面而细致的考证,认为郑成功受明封爵共有五项:忠孝伯(隆武二年),威远侯(永历二年十月),漳国公(永历三年七月),延平王(永历八年七月郑辞不敢受,永历九年四月再遣使册封),潮王(永历十一年十一月)。杨彦杰利用未刊的《惠安王忠孝公全集》等新史料,结合已刊南明文献,做了新的考证,认为永历帝决定封郑成功为延平王在十一年九月,郑成功实际受封延平王在永历十三年九月,而郑成功漳国公之封在永历六年至八年之间,至于朱希祖所谓“潮王”之封只是延平王之误,其实并不存在。[※注]郑成功被封为延平王还是延平郡王,台湾学界也曾争论不休而以“两称无妨”了之。潘文贵在考察明代王爵封号的基础上,剖析延平王封号及其与延平郡王称号的关系,并对比清代王制,理清明清两代王爵封号的根本区别,确定郑成功的封号是延平王,而不是延平郡王,所谓“延平郡王”只是别人对郑成功的尊称。[※注]有人认为郑成功之所以被永历帝封为“延平王”,与他早期在延平的抗清活动有关。邓孔昭认为这是想当然,郑成功在闽西北地区(包括延平)进行抗清活动的地点主要在崇安、邵武一带,他后来被永历帝封为“延平王”,与这一段抗清的经历没有直接的关系,但“延平王”的称号却是直接取用“延平府”的府名。[※注]

与其父郑芝龙信奉天主教不同,郑成功深受儒家思想影响。鲁国尧撰文认为,郑芝龙以闽南海盗为朝廷招抚,积功至福建地方最高武官,着意培养长子郑成功学习儒家文化。郑成功21岁时(1644)由福建南安县入南京太学,师从钱谦益等东林复社名流,进一步接受传统儒家思想教育,确立其人生观、价值观。此后他一反其父所为,坚决抗清复明,在东南积极从事武装斗争,并驱逐荷兰殖民者,收复台湾,正是深受东林复社忠君爱国思想熏陶所致。[※注]陈名实、林国平进而认为,郑成功走上抗清复台的道路,起决定作用的是他在青少年时期所接受的儒学教育和对孔孟儒学的独特理解。郑成功对儒学的理解和取舍主要是基于《春秋》大义的道德观念、民族气节的爱国精神、经世致用的王道理想这三个层面,这既与其家世经历有关,更与民族矛盾冲突有关。[※注]许维勤具体考察闽南文化对郑成功的影响,认为明清时代达到成熟状态的闽南文化,显示出两种显著倾向,一是海商文化对主流文化的介入,二是海商势力对主流政治的介入。这两种倾向给闽南社会带来张扬的活力,使闽南文化充满独立不羁、尚武任勇的特点和近代式的冒险、进取精神。郑成功从小在这一特定的时空环境中接受系统的教育,他身上的忠义正气、开拓进取、崇源重本、精明务实等品格,所体现的正是闽南文化的典型气质。[※注]

在郑成功的交谊中,其与施琅的关系最为引人注目。郭松义、何龄修撰文对郑成功与施琅的关系做了系统论述。[※注]王宏志从对立与统一的矛盾角度剖析两人的关系,认为郑成功和施琅原本处于一个统一体内,共同参加抗清活动,郑成功很倚重施琅,但后来分手了,由处在统一体内转变为处于对立的地位,郑成功仍然坚持抗清,而施琅已投降清朝,为清初的统一效力。双方分手主要由三个问题引起:要不要南下支持南明永历政权?应不应当靠掳掠解决军队的粮饷?在一些人际关系的小问题上双方处理不当而引发成公开分裂的导火线。从其分手的原因看,郑成功应多负些责任。在对立状态下的郑成功和施琅,也有统一的地方,就是在对待台湾和对待西方殖民者的问题上,他们都认为台湾是中国的领土,因而都收复了台湾,他们都反对西方殖民者占据台湾,认为台湾应当由中国来管理、来建设。这是使他们都能成为杰出人物的关键所在。[※注]徐晓望从政治态度的不同探讨郑成功与施琅冲突的原因,认为郑、施虽为同一时代的英雄人物,但不同的政治态度注定了他们要分道扬镳,其矛盾激化在实质上是郑成功军队内部亲清派与拥明派的一场权力斗争,施琅随郑芝龙降清后,其政治态度一直倾向于清朝,而郑成功的政治倾向是拥明,他与施琅最终分道扬镳不是偶然的。[※注]寒冬在政治立场与利益基础上引入个性分析,认为在郑成功和施琅从朋友到敌人、从合作到对抗的变化关系中,有两点十分重要:一是个人性格,二是双方所处的立场和利益。从根本原因上看,是由于双方站在不同的政治立场上,即代表封建国家政权的清朝政府和代表已消亡的明朝政府的地方政权的立场的斗争,也是不同海商集团的利益抗争。从个性因素上看,是由于双方强硬的性格,即过分的自我坚持以及因此而产生的隔阂和对抗所致。[※注]

郑成功有一名部将,荷兰文献称Gampea,又作Gamphea,Ghamphea。此人曾于1660年写信给荷兰人,告诉他们郑成功不会出兵攻打台湾,要荷兰人放心。在《郑成功收复台湾史料选编》中,这个人被译为“甘伯”。杨彦杰从荷兰文献《巴达维亚城日记》所载Gampea的出身与经历情况,以及其译音资料与闽南语的语音对照,考证此人应当是洪旭。[※注]1654年,在反清复明重要关头,郑成功“拨船护送”福清黄檗山万福寺高僧隐元禅师东渡日本。一些学者认为隐元禅师赴日是负有郑成功向日本借兵的秘密使命。胡沧泽通过对新发现的郑成功致隐元信件等材料的分析,认为隐元东渡日本的动因和到日本后的所有活动,都可说明他的赴日完全是为了弘法。郑成功当时从事反清复明活动主要是立足于本国,根本没有向日本借兵的需要。郑成功和隐元的关系是佛教信仰者和高僧法师的关系,没有什么秘密的特殊关系,所谓隐元负有郑成功向日本借兵使命的说法不能成立。[※注]

从辛亥革命时期开始,由于孙中山等革命党人借天地会“反清复明”宗旨以宣传反满革命的需要,而把郑成功说成是天地会的创立者,后来相当长时期内,一些研究论著也持此说。秦宝琦考证认为,乾隆五十一年(1786)台湾林爽文起义后,史料中才开始出现有关天地会活动的记载。“反清复明”口号是嘉庆初年才在天地会内逐渐出现,既非天地会初创时就存在,更非其创立的宗旨。从档案和官修史书来看,天地会始创于乾隆年间的提喜即洪二和尚,而非创自清初康熙年间的郑成功。[※注]罗炤利用在闽南、闽中多次实地调查于山区和海岛所发现的有关天地会早期历史的石刻与秘密文献,并将天地会“会簿”与清宫档案中的有关记载进行对照研究,认为郑成功与康熙甲寅年起义的天地会盟主(大哥)长林寺僧道宗(达宗)和尚关系深厚,交谊非同一般。天地会洪门之船与郑氏集团海上五大商都有“仁、义、礼、智、信”的相同名号。天地会组织,特别是移居海外、与海外贸易关系密切的那些天地会组织,与郑氏集团的海外贸易组织一样,都以“公司”作为自己组织机构的名称。事实上,“仁、义、礼、智、信”航船和“公司”之名,实为同一事物之两面,它们都是最早创设于郑成功政权,后来又为天地会继承使用。既在郑成功那里找到了“源”,又在天地会中看到了“流”,就很难再说郑成功与天地会毫无关联了。[※注]谢重光则认为,顺治年间天地会在福建漳州南部山区已有频繁活动。在郑成功的部将中,万礼及以他为首的万姓结义兄弟是早期天地会的核心力量,其他部将如洪旭、陈六御等一批捐助大小长林寺的人物,以及以卢若腾为代表的一批投依郑成功退隐金门的原南明政权高官,也参加了天地会活动,有的还在其中起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实际上,郑成功不但不是天地会的创始人,就连天地会的组织也未曾加入,其与天地会只不过是因“反清复明”的共同政治目标而成同路人的关系而已。[※注]

郑成功的死因,众说纷纭。台湾学者李腾岳撰《郑成功死因考》,认为当时接连发生了几件令人痛心的国事和家事,如永历皇帝蒙难,父亲和弟辈十余人被处死于北京等,对郑成功的打击很大,而直接的死因则是感冒引起的一种急性热性病。林其泉根据历史传说、郑氏集团内部政治斗争情况,以及郑成功临终症状等方面进行分析,认为郑成功是被毒死的,主谋是郑泰,同谋有郑鸣骏、郑袭、曹从龙、张骥、黄昭、萧拱辰等,而马信是个很关键的人物。[※注]杨又存、杨纪波进一步考证认为,马信、郑泰等毒死说均不可信,郑成功之死因是:长期悲愤郁悒,心肝受损,外感风寒,引发狂疾,自杀而亡。[※注]王红珍也认为马信、郑泰毒杀说不能成立,通过对郑成功死亡各个疑点分析,认为郑成功是正常死亡,且是得伤寒病病逝的。[※注]

(二)关于郑成功抗清复明

清顺治三年(南明隆武二年,1646年)底,郑成功在海上起兵,树起抗清的旗帜,这是郑成功一生事业的起点。可是,关于郑成功究竟是在何时、何地以及怎样起兵的,各种说法不一,如所谓郑成功起义前是儒生或诸生,听说其父郑芝龙降清,便在厦门或南澳或金门聚众起兵。陈碧笙考证认为,郑成功起兵前已在南明隆武政权掌握重兵,担负着防守闽赣边界大定、大安诸关的重大军事任务,其誓师起兵的地点是在安平,而不是如各书所说的南澳、金门或厦门隔海之鼓浪屿山,时间应在1646年12月间。[※注]庄为玑简要论述了郑成功海上起义抗清复台的全过程。[※注]郑梦星具体考证郑成功誓师起义的确切地点在安平石井书院。[※注]潘文贵不赞成安平起义说,认为郑成功誓师起义地点应该是在金门与厦门二岛之间的烈屿即小金门,这个烈屿不是广东省南澳岛东北海上的腊屿(猎屿)。[※注]

郑成功抗清经历有一个发展过程。起初,郑成功在南明隆武政权之下,主要在闽西北地区抗清。这期间,郑成功在延平向隆武帝提出十六字抗清方略:“据险控扼,拣将进取,航船合攻,通洋浴国”,即所谓延平条陈,体现了郑成功系统的军事、政治和经济方略。[※注]郑成功早期在闽西北抗清的情况学界关注不多,邓孔昭撰文认为郑成功在闽西北抗清的时间是隆武二年(1646)正月至八月,地点主要在崇安、邵武一带,或许还有浦城。隆武帝封他为忠孝伯,挂招讨大将军印,给了他许多重要的使命,其与清军的具体接触并不多,主要执行守关和巡关的任务。[※注]在隆武帝死后,郑成功海上誓师起义,并遥奉永历帝正朔,继续抗清事业。

从顺治四年(1647)至八年(1651),郑成功连年征战,取得金门、厦门为抗清根据地,并不时发动对清军大规模的进攻,攻克漳属各县,甚至围困漳州府城。清廷认识到长于海战的郑军一时实难歼灭,决定先集中兵力征服西南,对郑成功改取以“抚”为主的方针,相继采取了一些笼络的措施。自顺治九年(1652)至十一年(1654),在清廷积极倡导下,清郑之间进行了多次和谈。关于当时郑成功为什么接受和谈,学界历来有不同的评论。有一种看法,认为当时郑成功反复认真考虑的并不是应不应降的问题,而是可不可降的问题,怀疑郑成功抗清的坚定性,认为远较张煌言、李定国等人为逊色,甚至中清廷各个击破之计,伏下后来南京战败之征兆。陈在正撰文评析郑成功如何“将计就计”接受和谈,并在谈判中既坚持矢志抗清、恢复中兴的素志,又巧妙地与清廷“虚与委蛇”,坚持了原则性与灵活性的结合。在清郑和谈中,也充分表现出郑成功杰出的军事才能与政治才能。[※注]

1659年北伐,是郑成功海上起兵以来规模最大的一次军事行动,其中南京战役对于北伐全局具有决定性的意义,也是郑成功抗清史上的重大转折。张玉、安双成、李鸿彬的论文详细论述了郑成功北伐南京战役的基本进程、清郑双方大致情况以及郑军失败的原因。[※注]关于北伐的战略决策,有些研究论著充分肯定,认为北伐沉重打击了清军力量,声援了西南地区的抗清斗争,是高瞻远瞩的战略决策。薛瑞录撰文予以否定,认为在清廷基本平定全国的情况下,北伐南京只是一个冒险而几乎不可能实现的战略决策。郑成功军队孤军深入和攻坚力弱是导致南京溃败的直接原因。南京溃败给郑成功抗清事业造成了极其严重的损失,加快了郑军在东南沿海地区撤退和失败的步伐。[※注]连心豪、田苏晶认为,当时郑成功可以采取的战略方针无非以下两种:一是固守金厦,凭借海上优势抵御清军进犯,在东南沿海坚持抗清;二是乘清廷尚未将主力投入东南,集中全力主动发动进攻,扩大抗清影响。其实二者均非上策,前者是坐以待毙,后者是孤注一掷。郑成功选择了后者而北伐南京,在南京战役中,郑成功不但在总体战略决策上是错误的,而且在具体军事部署和作战指挥上也一再失误,致使兵败南京城外不可避免。郑成功能迅速从南京兵败中吸取教训,果断决策进取台湾,实现抗清战略上的大转移,正是其雄才大略、胆识非凡、超人出众之处。[※注]

关于郑成功军事问题的研究,主要涉及其兵额与军饷、军事思想、军事制度、军事战略等方面。杨彦杰探讨郑成功的兵额与军粮,认为郑成功的军队有一个发展过程,自1655年以后进入鼎盛阶段,直至攻打南京之前,其军队总数在15万—18万人,军粮耗费巨大,军粮问题的严重存在,必然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郑成功各项战略决策及其思想。郑成功解决军粮问题,主要有四条途径:略地取粮,屯田自给,国内买米,海外进口。直到收复台湾后,以屯田自给代替略地取粮,成为郑成功解决军粮问题的一项重大战略性转变。[※注]杨友庭论述郑成功的军事思想,认为郑成功的军事指导思想是反清复明,实现恢复大业;治军思想是提倡忠孝,严格练兵,慎选将士,军纪严明,赏罚分明;战略思想是立足金厦,北伐南京,会盟畿辅,后转而东征台湾;战术思想是知己知彼,以己之长,克敌之短,先敌制胜,避实就虚,以逸待劳,卑而骄之,示弱诱敌,避免强攻,围困待降等。郑成功的军事指导思想、治军方针以及所采用的战略战术基本上是切合实际、可行和正确的,但也有缺陷之处,尤其是在战略战术上失误颇多。[※注]岳成驰考察郑成功的军事制度,认为郑成功根据自身以海为家,以东南沿海岛屿、山地为抗清根据地的特点,建立了一整套完全不同于明代卫所制度的新的军事制度,用以抗击战斗力很强的清朝军队,具体论述了郑成功军队的军兵种及其编制序列,士兵来源及其征募方式,并估计郑军总兵力在20余万人。[※注]陈碧笙撰文探讨郑成功三次战略大转移与其对明、对清、对荷各方面关系的变化,以及郑成功与抗清友军及沿海人民群众的复杂关系,总结其抗清事业的成败得失。[※注]周翔鹤则以南京战役与厦门战役为例,具体分析了气候对郑成功用兵的影响,弥补了既往有关军事史研究的薄弱环节。[※注]

对于郑成功抗清的认识和评价,陈碧笙撰文认为,以往学界有两种倾向:一种是极力颂扬郑成功的忠君报国思想及其在抗清中的表现,认为郑成功生平的一切活动都是为了抗清,就是收复台湾的行动也不外是抗清的继续,这是二三百年来的传统倾向。另一种倾向是强调郑成功抗清的人民性和正义性,说他如何如何得到了沿海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又如何如何争取与农民起义军团结合作等,把郑成功大大现代化了。两者的共同特点是,对于郑成功抗清的历史事实缺乏正确了解,对于许多重要历史资料没有运用阶级观点实事求是地进行认真深入的分析,仅仅根据主观想象或一些不可靠的记载做出结论。实际上,郑成功一生的抗清活动,始终是以保全、壮大自己为决策的中心。随着抗清斗争的进展,郑军的军事实力和政治影响也就迅速得到增长和扩大。从最初的数百人扩充到北征前夕的二三十万人,从海上孤旅一跃而成为东南抗清的一面旗帜。郑成功在坚持、发展抗清活动的过程中,一刻也离不开海上武装集团的拥护和支持,然而海上武装集团对抗清却又具有很大的动摇性和妥协性。郑成功抗清不可能彻底的根本原因即在于此。[※注]

(三)关于郑成功驱荷复台

早在1961年,《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等媒体纷纷发表纪念郑成功收复台湾300周年的文章。这些报刊媒体,甚至一些期刊专著,关于郑成功收复台湾的时间提法多有不同,而对于几个重要日期的阴阳历换算也存在明显错误。陈国强撰文考证郑成功军队誓师出发时间为1661年4月21日,登陆台湾本岛时间为1661年4月30日,荷兰殖民者全部投降时间为1662年2月1日,最后一个时间才是郑成功收复台湾300周年的纪念日。[※注]

关于郑成功收复台湾的战略决策究竟起于何时,学界一般认为是郑成功北伐南京失败后实行战略大转移,迫于形势压力决定东征收复台湾。陈利华撰文认为,早在1646年郑成功于延平向隆武帝提出“据险控扼、拣将进取、航船合攻、通洋裕国”条陈时,已受命收复台湾。[※注]邓孔昭、季云飞、章慕荣具体论述了郑成功收复台湾的战略决策背景、基本战略运筹与发展变化以及具体战役实施过程。[※注]陈国强还具体考证了郑成功收复台湾的进军路线及登陆地点。[※注]

在具体收复台湾的战略实施过程中,有许多因素制约或影响战略实施的成败得失。边向国探讨了郑成功收复台湾之战的情报工作,认为得力而有效的情报保障工作是其获胜的重要原因,无论是战前、战时,郑军的情报工作都有力地保障了战略战术的制定,保障了作战指挥及其实施,从而为郑军取得中国古代史上最大规模渡海登陆作战的胜利做出了贡献。[※注]邓孔昭考察了郑成功收复台湾期间的粮食供应问题,认为郑成功收复台湾,先后历时9个月,由于在新区作战,和后方基地厦门、金门之间又隔着一个台湾海峡,复台大军的粮食供应显得特别艰巨和繁重。在此期间,复台大军曾遭遇三次粮食供应危机。郑成功采取了各种办法,包括复台大军携带行粮、缴获荷兰人的粮食、征购民间的粮食、金厦后方基地的接济、垦荒生产、实行严厉的粮食政策等措施,基本维持了复台大军的粮食供给,从而使收复台湾的伟大历史使命得以顺利完成。[※注]孙文广、李胜江、杜伟伟论述了郑成功收复台湾过程中台湾民众的作用,认为在郑成功驱荷复台的准备和实施过程中,台湾民众在物资准备、军粮供给、情报搜集和武力配合等方面给予了极大的支持和援助。台湾民众的热情支援,鼓舞了郑军士气,增强了郑军的战斗力,使郑军夺得了战争主动权,并最终赢得胜利。[※注]张云、孙兆军撰文认为,明末清初的郑成功东征台湾之役,在其战略战术的诸多方面运用和发展了中国传统兵学,体现了中国传统兵学的博大精深。郑成功东征战役之所以能够最终取胜,首先在于他所亮出的“反清复明”“驱荷复台”的旗帜具有鲜明的正义性特点;也在于他能够成功地运用谋略制胜原则,掌握了战争主动权;同时,郑成功还能够依靠海峡两岸人民,造成了民众参战的作战态势。由于上述因素,郑成功稳操胜券。东征台湾之役,在中国兵学发展史上留下了不朽的篇章。[※注]赵雅丹从世界海军发展的视角出发,以郑成功水师的台海之战为案例,对中荷双方的武器装备和海战方式进行了比较研究,认为郑成功由于海上的巨大商业利益,而非常注重舰船、武器装备的提升,用以抗衡荷属东印度公司的战船。由于内战的消耗,郑氏集团新船建造较少,战炮较小,虽然使用了炮击的作战方式,但还是以近身战、登船战等古代海战方式为主,没有发展出帆船时代的线性战术。台江海战是中国海战史上一次成功的大规模、远距离的登陆作战,是以劣势装备战胜优势装备之敌的突出战例,但事实上明郑海军的武器装备、海战方式已经落后于世界海战的变革,此次海战的胜利也未能促进中国海军的近代化转型。[※注]

郑成功驱荷复台加强了中国有效管辖台湾的法律地位,强化了中国人的海权观念与海洋意识。徐晓望撰文认为,明朝万历年间福建官府已经管理台湾事务,同时,闽粤一带的海盗长驻台湾的北港,这都落实了明朝对台湾的主权。但因日本的商船开始出没于台湾,而且台湾的海盗屡降屡叛,在第二次澎湖危机中,福建官府将荷兰殖民者引向台湾的北港,其目的是北拒日本,南平海盗,并夺回澎湖,以便下一步对付荷兰殖民势力。明末荷兰人在台湾,类似葡萄牙人在澳门,他们只是在福建官员默许之下,租借中国的一块土地做生意。郑成功驱逐台湾的荷兰殖民者,确实是“复台”,而不是占领。明朝官府在台湾设置郡县的计划,最终在郑成功手里完成。[※注]倪乐雄认为,郑氏海商集团发展出强大的海上军事力量表明:以海外贸易作为经济生存的社会必然要用海军来维系自己的生存,海军建设是社会生存不可缺失的成本投入。这对中国现在由传统农耕国家向现代海洋国家转型期的国防建设具有重要的启示。当然,现在的文明世界准则要求摒弃以往的“丛林原则”,海洋国家的军事力量目的不是不顾国际道义原则和伦理原则,用武力夺取自己的利益,而是为了维护公平合理的国际贸易秩序,以及本国的正当商业贸易利益,这点郑成功当年建立的东亚贸易体系,以及为维护这种贸易体系的军事实践,仍然有着可供参考的价值。[※注]陈利华认为,“通洋裕国”作为郑成功延平抗清时上书南明隆武帝条陈的一项内容,首次在中国历史上提出了发展海洋经济、促进对外贸易的先进主张。它不仅对改变封建经济的保守局面具有强烈的启示作用和现实意义,而且还为中国现代海权意识和国家安全意识的强化,提供了有效的经验借鉴和榜样参考。[※注]

(四)关于郑成功的评价问题

郑成功是一位伟大的爱国者、民族英雄,这是中国学界基本一致的评价,但是在具体分析时,却产生了几种不同的看法。有的认为郑成功代表南明王朝的抵抗派,他的一切行动都是为了抗清复明,他是历史上杰出的忠臣。有的认为,郑成功是海上贸易商的代表,他的抗清和复台都是从海商的利益出发的,因此他的抗清是不坚定、不彻底的。郑成功之所以是民族英雄,是由于复台,而不是由于抗清。还有的认为,郑成功反抗荷兰殖民者的民族压迫,代表了全民的利益,不愧是一位伟大的民族英雄。傅衣凌从当时整个时代矛盾斗争和历史发展进程出发,评价了郑成功的历史地位,指出郑成功是地主阶级抵抗派的杰出代表,郑成功抗清,在一定程度上迫使清朝统治者不得不采取一些缓和措施,有利于清初社会经济的恢复和发展;郑成功收复台湾,驱逐了荷兰殖民者,阻止了西方殖民势力的东进,促进了台湾的开发,是中国历史上杰出的民族英雄。[※注]陈孔立、陈在正、邓孔昭撰文,具体探讨对郑成功这个历史人物应当如何正确地进行阶级分析,如何全面地考察其动机与效果这两个方法论问题,认为就阶级属性来说,郑成功既代表了海商集团的利益,也反映了人民的抗清要求,但从他的政治思想和政治活动来看,他不是站在人民的立场,也不仅仅是站在海商立场,而是为整个地主阶级的长远利益着想,应当认为他是地主阶级的政治代表人物,是地主阶级抵抗派的杰出人物。郑成功抗清的性质,是一场汉满地主阶级争夺统治权的斗争,由于抗清反映了反抗民族压迫的要求,因而使它具有正义性,就此把郑成功称为汉族地主阶级抵抗派是比较合适的,而不必称为民族英雄,因为这毕竟是国内不同民族的统治阶级争夺统治权的斗争。郑成功复台的主要动机仍然和抗清是一致的,是要以台湾作为抗清的根据地,以实现恢复中兴的夙愿,同时,他的复台也是为了维护海商集团的利益,开辟新的海上贸易基地,并解决与荷兰殖民者之间不断激化的矛盾。郑成功复台的效果是驱逐了荷兰殖民者,虽然作为抗清基地的愿望最终没有实现,但促进了台湾的开发与社会经济的发展,巩固了中国海防,客观上有利于清朝完成统一中国大业。综而观之,郑成功确实是地主阶级抵抗派中的一个杰出人物,一个伟大的爱国者和整个中华民族的民族英雄。[※注]

毫无疑问,郑成功是中华民族伟大的民族英雄,但另一方面他也是17世纪远东国际舞台上的大海商。事实上,郑成功一直处于国际化的环境中,与日本、荷兰、西班牙等国之人接触频繁。这些外国人眼中的郑成功形象如何呢?黄莺从形象想象者(日本人)、时代传闻者(西方传教士)和事件亲历者(荷兰人)三个角度,详细论述了不同外国人眼中的不同郑成功形象,认为:在日本人眼中,他是一个受日本武士道精神影响深远的中日混血英雄;在传教士眼中,他是一个对宗教宽容、接受了欧洲军事训练的领导者;在荷兰官员眼中,他是一个值得敬畏的对手与合作者;在欧洲士兵眼中,他是一支视死如归军队的首领。把中外史料结合起来观察,郑成功就不只是一个民族英雄,而且还是一个在17世纪促进家乡外向型经济发展、维护中国海权的海洋英雄。郑成功的存在有力地反驳了所谓中国没有海洋文明的论调,他是海峡两岸和平共处的重要纽带,是维护中国海权的模范代表。[※注]这种全球史的视角,确实可以呈现郑成功复杂多样的面相。

三 明郑政权与台湾开发及社会变迁

明郑时期,郑成功把已收复的台湾赤崁地方改为“东都明京”,并在台湾设立承天府和天兴、万年二县。随后,郑经改“东都”为“东宁”,改天兴、万年二县为州。郑成功为什么要在台湾设立“东都”和“承天府”?郑经又为什么要把“东都”改为“东宁”?改“东都”为“东宁”之后,承天府作为一个府的建置是否依然存在?邓孔昭做了详细考证,认为郑成功遥奉南明永历政权为正朔,“东都”是郑氏政权遥奉的南明永历帝的东方首都,“承天府”是南明永历政权的京畿首府。设立“东都”和“承天府”,是郑成功宣扬东征台湾正当性的需要,也是他坚持抗清复明立场的表白,表明他随时欢迎永历帝移跸台湾并要把台湾建设成为抗清复明基地的政治态度。可是,随着永历帝被清军捕获和杀害,南明最后一个小朝廷已不复存在,“东都”也就失去了存在的象征性意义。在经历了一连串内乱和被清军赶出大陆沿海之后,郑经最希望得到安宁,故将“东都”改为“东宁”。在郑经改“东都”为“东宁”,升二县为直隶州,增设南北路安抚司之时,“承天府”作为一个府的建置即被撤销。[※注]关于天兴、万年两个县(州)的辖境如何划分,当时并无明确的记载。有的学者认为,天兴县(州)所管辖的地域就是清初诸罗县的地域,万年县(州)的地域清初则分为台湾县和凤山县。有的学者则认为,万年所管辖的地域即为清初的凤山县,天兴的地域清初则分为台湾和诸罗二县。邓孔昭撰文考证,认为天兴县(州)的辖境,包含清初诸罗县的全部和台湾县的一部分,万年县(州)的辖境则包含清初凤山县的全部和台湾县的另一部分,并指出天兴县(州)和万年县(州)分界线的走向应该是:最西的分界线在安平镇与北线尾之间的水道,经台江内海,经土墼埕以北小水道的入海口,经这条小水道及其延长线偏南蜿蜒往东。[※注]

明郑时期台湾的经济开发,是学界关注较多的问题。陈诗启探讨郑成功驱逐荷兰前后台湾社会经济的变化,认为台湾社会由于郑氏政权的推动与台湾劳动人民的努力,已经从一个原始的、殖民地的社会跨进了封建社会的大门,封建生产方式正在日益增长和扩大之中。封建的生产关系在大陆上虽然已经腐朽,并起着阻碍生产力的作用,但在台湾却是一种新的生产关系,无疑会促进台湾社会生产力的发展。郑氏政权时期台湾的开发与社会经济的飞跃发展正是这种新型生产关系的集中体现。[※注]郭沫若从郑成功银币的发现,敏锐地观察到郑氏政权驱荷复台后其财政经济政策已从海上贸易转变为农业生产的事实。[※注]关于郑氏在台湾的屯垦,吴奇衍、黄武认为,郑氏父子在台湾实行屯垦是一种战略决策。郑成功入台以后,面临着相当严重的粮食危机问题。这一问题不仅影响到之后的巩固和发展,而且也直接影响到当时政治上的稳定及民族关系的融合。郑成功实行屯垦措施,不仅在战略上为巩固与发展政权铺平了道路,而且对克服当前种种困难、解救燃眉之急也起了相当大的作用。对于屯田的性质,有人认为与历代屯田一样,是一种土地国有制的形式。林庆元不同意这种看法,认为郑成功的屯田,只是军队官兵私人占田的一种形式,因为屯垦的直接生产者并不是士兵,而是由屯弁“开屯招佃”,郑成功政权向屯弁征税,实际上承认了屯田为私有,屯田还可以世袭和继承,可见这种屯田是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的一种特殊形式。[※注]关于郑氏时期台湾农民的田赋负担,历来有两种不同的说法,一种认为赋税过重,一种认为征赋甚轻。陈动从不同角度考察了郑氏官佃和文武官田制度下的田赋负担,认为郑氏时期台湾农民有自耕农、佃农和官佃三种类型,尽管他们各自所处的地位不同,所承受的田赋或地租负担不同,但是把他们同前后两个不同时期以及同期的大陆农民比较,他们的负担并非有人所说的那样重,其实在绝大多数比较中还显得较轻。正因此,郑氏时期沿海人民纷纷赴台,台湾的农业出现了飞跃发展的局面。[※注]“文武官田”是郑氏时期台湾私田的别称,也是台湾封建地主经济的发端。连横《台湾通史》“田赋志”把郑氏“文武官田”的田赋叫作“租”,又把“文武官田”的地租分离出一部分叫作“税”。邓孔昭指出这种做法是错误的,郑氏“文武官田”征赋的标准,各等则都是“官田”租率的1/5。[※注]关于郑成功的经济思想,黄志中认为,郑成功的经济思想可归纳为农本论、通洋裕国论和工商皆本论三点。其中,通洋裕国论是郑成功经济思想核心,也是区别于其他统治者的最主要标志,这个思想充分反映了当时中国东南沿海无数从事海上贸易的商人、舵工水手以及广大从事商品生产的手工业者和农民的愿望与要求。林其泉、郑以灵认为,郑成功的经济思想,可以用“农本”“商战”来加以概括。这种思想具有自己的特点:其一,表现出经济为政治和军事斗争服务的特征。其二,既继承了中国传统主张,又打破中国传统的做法,中国历来传统的主张是重农抑商,而郑成功则是既重农又重商,农商并举,本末并重。其三,经济思想集中体现在经济政策和经济措施中,即体现在经济实践中,对加速台湾的开发和建设起了积极作用。[※注]

明郑时期对台湾开发的贡献如何,陈孔立通过估算人口与耕地面积,认为郑氏时代全部耕地所产谷物可供10.2万—12万人食用,其中郑氏时代新开耕地所产谷物可供5.6万—5.8万人食用。这就是说,郑氏时代汉人人口为10万—12万人,其中郑氏时代新增汉人为5.6万—5.8万人。与荷据时代汉人人口(4.5万—5.7万)相比,也说明郑氏时代增加了6万人左右,减去郑氏官兵及其眷属3.7万人,郑氏时代的实际新增移民人口为2万—3万人。从耕地面积来说,郑氏时代总面积达30054甲,比荷据时代增加17800甲,即扩大1.45倍。这是当时开垦的成绩。但是,开垦的土地并没有完全成为耕地,有的因为田土力薄而抛荒,有的因为被溪沙冲毁而不能耕种。所以到了郑氏退走时,可耕田园只有18453甲。这个数字只比荷据时代1660年的耕地面积12252甲,多出6201甲。换句话说,郑氏时代开垦的实际成绩,或为后人提供的耕地只有6000多甲。这就只有荷据时代耕地面积的1/2了。这表明郑氏时代确实开垦了荒地,但实际效果则不佳,开发的成绩是有限的。[※注]

明郑时期的族群、移民与社会变迁,也是学界关注的重要问题。明郑政权对待台湾少数民族的政策,是一种民族和睦政策。陈国强、施联朱分别撰文,探讨郑成功驱荷复台前后对待台湾少数民族的态度及其所采取的政策措施,认为郑成功在收复台湾斗争的过程中,深刻意识到必须获得台湾各族人民的支持,他一方面实行军垦,解决军粮困难,以减轻人民的负担;另一方面则通过抚慰少数民族上层人物,进一步争取民心,并严禁士兵滋扰少数民族村社,帮助他们改良提高农耕技术,发展农业生产。郑成功的这些措施,反映了他对待少数民族同胞始终采取了民族和睦的政策,体现了其高瞻远瞩的战略思想,因而使台湾当时出现了比较安定的局面,不但取得驱荷复台斗争的胜利,而且有利于推动台湾的开发。[※注]

明郑时期大量汉族移民,改变了台湾社会的族群结构。孙清玲关注政治移民,认为在郑成功收复台湾时,便以军队武装为前锋,陆续带去部分明朝宗室和故老乡绅。为了巩固政权,还移置了不少纳降的清军或叛逃将士家属,以及追随郑氏政权或反抗清初“迁界令”的沿海居民。这是一次由于政治、军事的暂时退缩需要,以军队武装和其他政治性人员为核心的移民,在台湾构成以郑氏集团为统治中心的移民社会,是台湾历史上一次大规模的、有组织的、特殊的政治移民活动。[※注]庄国土则关注移民与商贸的关系,认为17—18世纪是闽南人海外移民的高潮时期,也是台湾移民社会形成和发展时期。台湾移民以闽南人为主,可说是闽南社会在海峡对岸的延伸。推动闽南人移民海外的内因是明中叶以来的人口压力,而16世纪中叶欧人东来以后带动的商贸和东亚、东南亚沿海地区的开发使对中国商贩和劳力的需求大增,则是吸引闽南移民的拉力。在整个17—18世纪,始终存在着华人海上商贸和海外移民的互动。闽南人冒险、重商的人文精神,则是使这种推力与拉力作用得以实现的主观原因。17世纪20年代以来,由泉籍郑氏集团主导的海外华商网络和台湾开发则是台湾泉籍人多于漳籍人和泉籍人主导台湾商贸的主要原因,这与17—18世纪海外华商网络和华人社会以闽南人为主、闽南籍者又以泉府人居多是相一致的。[※注]无论是政治移民,还是商贸移民,都不但改变了台湾的族群结构,而且促进了台湾社会文化的变迁。

明郑时期的汉族移民,给台湾带来了儒学教育与汉文化传播。黄新宪考察了明郑时期台湾的教育与科举,认为郑成功、郑经父子及其后裔,在移植并推行大陆封建生产方式的同时,还兴学校,开科举,大力发展文化教育,改善了台湾的社会环境。其时,台湾形成了一个初具规模的包括初等教育(社学)—中等教育(府学)—高等教育(学院)在内的教育体系,并建立了考选制度,为日后清政府继续发展台湾的文教事业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注]陈名实、王炳庆撰文,认为明末清初,郑成功在福建沿海抗清时,即在厦门设储贤、育胄二馆,以经世致用、反清复明为教育目的,作为招纳贤才、培养阵亡将士后代的教育机构。曾在储贤馆就学的陈永华在台湾创办儒学,参照明朝泉州的教育制度,建立台湾的教育体系,贯彻郑成功的儒学思想,以经学为教育内容、春秋大义为道德准则,培养经世致用的人才,力图在台湾实现王道理想,进而达到反清复明的目的。郑成功、陈永华对台湾儒学教育的创建与影响,体现了闽台文化之间的传承关系。[※注]秦四霞专论台湾的儒学教育,认为在郑氏三代经营台湾期间,移植了明朝的政治体制和文教制度,建孔庙,兴教化,确立了儒学教育,促成了以理学为核心的儒家思想在台湾的传播,把中华优秀的传统文化传播到台湾,台湾教育逐步发展,受教育面扩大,儒家思想文化在短时期内确立了自身的主导地位,并在台湾生根发芽,成为台湾文化的核心,以及引导台湾社会发展的重要精神力量,由此也奠定了台湾文化教育事业发展的基础。[※注]陈梧桐认为,郑成功驱荷复台,不仅捍卫了祖国的主权和领土的完整,扫荡了荷兰的殖民文化,而且将大量的汉人特别是闽南人迁移入台,促使台湾社会逐步演变成以福建汉族人口为主的移民社会,有力地推动了汉文化在台湾的传播和发展。郑成功及其后继者所采取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则又进一步凸显和强化汉族移民在政治、经济、生活上的优势地位,使汉文化逐步发展成为台湾的主流文化。[※注]左玉河认为,明郑时期移入台湾的儒学,是与郑成功、陈永华渊源颇深的东林党及浙东学派的经世儒学。它以经学和经世实学为主流,强调反清复明之思想,重视经世实学之复振精神,一扫晚明阳明学空谈心性之学风,具有明显的功利色彩。清朝统一台湾以后,以程朱理学改造明郑时期的台湾儒学,改变其宗旨及内容,淡化其反清复明思想,使朱子学逐渐成为清代台湾儒学之主流。[※注]

明郑时期的汉族移民,还促进了佛教及民间信仰在台湾传播。学界一般认为,佛教最早从大陆传入台湾是在明郑时期,最早的佛寺为台南的竹溪寺、弥陀寺等[※注],但尚少见有关明郑时期台湾佛教的系统论述。台湾不少民间信仰,也是在明郑时期随汉族移民传入的。台湾最早一座城隍庙建于明郑时期,这是城隍信仰传入台湾的标志。[※注]清水祖师因福建安溪县清水岩而得名,有安溪人随郑成功军队进入台湾,也把清水祖师信仰传入台湾。[※注]保生大帝信仰也是在明末清初随着闽南百姓大规模移民而传入台湾。[※注]关帝信仰在明郑时期开始传入台湾,据统计当时有九座关帝庙分布在台南地区。[※注]

明郑时期的人物研究,除了郑成功以外,郑经是被关注较多的人物。郑氏三代经营台湾22年,其实主要是郑经对台湾的统治。陈昕的《郑经研究》是对郑经生平活动较全面的研究,高度评价了郑经对郑成功事业的继承和发展,尤其是对台湾的开发和贡献。[※注]张小林简要论述了郑经在台湾的军政建设,以及其发展经济和开发台湾的贡献。[※注]王一侬充分肯定郑经治理台湾的历史作用,认为对郑氏政权开发台湾的评价,主要应以郑经治台的贡献大小来论定。郑经在台执政18年,农商并重,台湾经济繁荣,政治稳定,文化提高,跟上了清代整个中国社会发展的步伐。郑经因在台湾开发治理方面取得的成就,确立了自己不可抹杀的历史地位。[※注]李鸿彬以郑经参与“三藩之乱”为例说明,郑经统治台湾期间,虽然在开发和发展社会生产方面做出一定的成绩,但是在坚持封建割据、阻挠祖国统一、骚扰东南沿海、破坏社会安定方面却犯了严重的历史性错误,故遭后人的谴责和唾弃。[※注]黄天柱、廖渊泉、蔡长溪评论郑经的历史功过。一方面充分肯定其主要功绩:坚守金厦,援父复台;彻底粉碎清荷围攻;继承祖业父志,开发建设台湾。另一方面,也不否认其严重过错:酿成父子矛盾,参加夺权斗争;错误利用“三藩之乱”出兵福建,惨遭失败;沉溺酒色,荒废台政。郑经是一个有功有过的历史人物。[※注]某些“台独”学者为了替自己寻找历史根据而称郑经在台湾“独立建国”,大陆也有人“以古鉴今”而说郑经是分裂国家的“台独分子”。对此,不断有学者依据史料加以质疑和辩驳。朱双一解读郑经《东壁楼集》中的近500首诗,认为这些诗呈现了一位继承其父郑成功遗志和“遗民忠义”精神,始终奉明正朔,矢志抗清复土,时而孤独消沉,时而慷慨激昂的抒情主人公形象。郑经的志向是作为明朝之“臣”,而不是作为独立王国之“君”,可见他并非“台独分子”。[※注]陈孔立针对某些学者在赞扬郑成功与施琅统一台湾历史功绩的同时,把郑经说成是“分裂祖国”“割据台湾”“背叛郑成功事业”的历史罪人,甚至说他是“台独分子”,是“台独的祖师爷”的观点,提出反驳意见,认为这是强加罪名制造的冤案,对郑经并不公道,应当更多地了解明清时代的真实情况,历史主义地看待问题,才能作出公正的判断。[※注]

另外,学界对陈永华、刘国轩、郑克塽等人也有所论及。翁国珍探讨了陈永华对早期台湾文教事业的发展与科学技术传播的贡献。[※注]罗春寒认为,陈永华是郑氏时代台湾的实际开拓者,其开发建设台湾,使台湾社会经济得到长足发展,增强了台湾的经济实力,缩短了台湾与大陆的差距,有助于保卫台湾以维护祖国领土主权完整,也有利于最终实现祖国统一大业。罗春寒还对某些学者所谓陈永华是文武全才的观点提出异议,认为陈永华既无军事实践也无军事知识,并非军事干才,但他在用人问题上,能够做到举贤任能,注重培养、招揽和爱惜人才,并有优良品行,是维系郑氏政权存在与发展举足轻重的人物。[※注]施伟青对刘国轩一生重大史事进行探讨,并评述其是非功过,认为刘国轩先投清从戎,充当清政府民族征服政策的走卒,后叛清归郑,协助郑成功收复台湾,并辅助郑经对抗清政府,继而又在澎湖之战后倡率降清,有助于康熙统一台湾,其人生曲折的历程,虽不免有可议之处,但在关键处均顺应了历史潮流,应对其进行恰如其分的评价,给予其一定的历史地位。[※注]关于郑克塽率台归清,有些学者认为郑氏子孙背离了郑成功的抗清事业,投降异族,剃发易服,丧失了民族气节,甚至给郑克塽等人扣上“汉奸”“民族败类”等罪名。徐扬杰认为这种看法值得商榷。因为在17世纪80年代的历史条件下,大陆与台湾的统一是历史发展的潮流,康熙时期对台湾的政策适应了这个潮流,而郑经的政策则违背了这个潮流,郑经的继承者们在大兵压境的情况下,决定率台归清,恰恰是被迫地适应了这个历史潮流,是明智之举。这对于促进祖国的统一事业,促进台湾的发展,减少统一过程中的损失,有一定的贡献。[※注]

四 明郑政权海外贸易及涉外关系

郑氏集团是台湾海峡著名的海商集团,海外贸易是其立足的经济支柱。关于郑氏集团海外贸易的问题,是学界关注的重要论题。韩振华曾撰文专论郑成功时代(1650—1662)的对外贸易,在概述其基本状况之后,详细分析对外贸易航运业及贸易商人的结构与性质,并估算出东西洋贸易总额约为240万两,利润额每年约有130万两。随后,他又撰文按时序论述郑成功与海外贸易的关系:1650年以前郑成功已注意对外贸易的经营,企图以通洋之利养军;郑成功占领金、厦二岛后,与对外贸易关系更加密切,不仅独擅东南沿海对外贸易权,还使厦门岛成为当时中国对远东和东南亚各国进行对外贸易的一个中心站;1656年清朝实行海禁,但对郑成功的海外贸易影响不大,郑氏的船只仍然络绎不绝于东、西两洋进行贸易,尤其是日本,更是郑成功从海外贸易中获得最多收入的一个主要贸易对象;1661年清朝沿海迁界后,郑成功认为只有驱逐荷兰人,克复先世基地,才能恢复对外贸易,因此,郑成功下决心克复台湾,原因之一是要巩固当时中国对外贸易的安全与促进贸易的发展。[※注]杨彦杰研究了郑成功海外贸易的地点和路线,进一步估算了参加贸易的船只数、贸易额和利润额,并提出与韩振华不同的意见,认为韩的估计偏低。他认为贸易总额的估算,既包括输入商品总额,又包括输出商品总额。郑成功每年对日本贸易总额,约达216万两,对东南亚贸易总额,平均每年为176万至240万两,东、西洋相加,郑成功海外贸易额平均为420万两。对于利润额估算,他认为东洋贸易利润平均每年达141万两,西洋贸易利润平均每年在93万至128万两,东、西洋相加,郑成功海外贸易所获利润总额,平均每年在234万至269万两。[※注]林仁川从明清经济史的角度,考察了郑氏海商资本的发展道路,认为在明代中叶以后,随着私人海上贸易的发展,东南沿海出现了王直、徐海、吴平、曾一本等海上贸易集团,其中以郑氏海商集团最著名,其资本之雄厚、贸易范围之广、活动时间之久,都超过了其他海商集团。可见,郑氏海商在中国商业史上占有重要地位。从郑氏海商的兴衰隆替反映了中国海商资本的脆弱性,也说明了中国封建社会里商业资本的出路相当狭窄,因此,在中国始终没有出现如西欧的那种商业大革命。[※注]

明郑时期,台湾海峡两岸的人们在政治上是对立的。可是,也由于政治上的原因(包括军事上的原因),还有经济上的原因、人文方面的原因,当时海峡两岸的海上交通却相当繁忙。在清政府实行严厉的封锁政策下,人们克服了制约海峡两岸海上交通的各种因素,由于在台汉人的大量增加,两岸的交通和贸易活动形成了一定的规模。[※注]郑克晟考察了郑成功海上贸易的规模及其内部组织结构,认为郑氏父子贸易活动的范围相当广泛,包括日本、荷兰、英国以及东南亚的吕宋、暹罗、交趾一带,其贸易船只数目达数千只,郑氏从中获取大量财富,维持了庞大的海商集团。但因其内部成分复杂,主要靠乡族关系、同伙关系维系并不牢靠,一旦经济利益发生矛盾,在政治上就会有某些动摇,尤其缺乏一种共同的信念和目标,郑氏集团经营海上贸易几十年,而终归失败,其悲剧正于此。[※注]聂德宁认为,郑成功对于郑氏海商集团海外贸易活动的全力拓展,体现于他在传统的东西洋贸易基础上,建立一个勾连中国与日本以及东南亚各地的庞大贸易网络,在这个海外贸易网络中,对日本的贸易活动始终占据着主导地位。[※注]林仁川则论述了郑氏政权与英国东印度公司的贸易关系,认为清代初期英国东印度公司在台湾和厦门设立了商馆,但郑英贸易无论在商品或市场上都十分有限,郑英贸易在台湾郑氏政权的对外贸易中不占主要地位,学术界那种夸大郑英贸易作用的观点值得检讨。[※注]

明郑政权涉外关系非常复杂,其中与荷兰的关系应该最为重要,前文所述郑成功驱荷复台是这方面的核心内容。邓孔昭撰文,具体考察了荷兰人被逐出台湾后,与清廷合作征讨郑氏的历史,认为从1661年底到1680年,清廷与荷人之间有多次的联军之议,荷人曾四次从台湾或巴达维亚派出舰队谋求同清军合作,但他们间真正的协同作战只有一次。1665年以后,清荷间的军事合作实际上即已结束。荷兰人在“进贡”和“助战”的名义之下与清廷进行合作,其真实目的有二:一是向郑氏复仇,以便继续侵占中国的领土台湾;二是企图通过“自由贸易”打开清朝门户,对中国进行经济掠夺。清廷与荷人的联合是一时的手段,其目的是在内战中消灭抗清的力量,实现国家的统一。事实上,荷军在清郑作战中作用并不大,且利用荷军有可能产生引狼入室的后果,但清廷在国内斗争中利用荷兰殖民者的海船、海军,不但没有丧失国家主权、损害民族尊严,而且还保持了一定的警惕,并没有产生危害国家主权的严重后果。[※注]康熙初年,荷兰殖民者在与清军商议联合攻打郑成功的过程中,曾借机提出了与中国通商贸易的要求。安双成从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内阁满文密本档中选译有关档案刊布,为进一步研究这段历史提供了珍贵的史料。[※注]袁冰凌考证在荷兰莱顿大学图书馆新发现的郑经致“荷兰出海王”函,认为该函可能写于1663年1月16日或1664年1月6日。所谓“荷兰出海王”就是原东印度公司在巴达维亚的高级商务员波尔特,是与清朝联合进攻郑氏的荷兰舰队司令官,其前后三次在中国沿海活动,参与了金厦战役,目的是企图与清政府合作,联合围剿在金门、厦门地区的郑氏势力,夺回台湾,并取得在中国的自由贸易权,后因与清方战略分歧而未果,最终退出了台湾海峡。[※注]李中勇进一步探讨康熙统一台湾期间清廷同荷兰的军事接触,认为从1662年到1680年,荷兰东印度公司官方舰只到达中国实际共达9次之多,其每次来华皆是以谋求贸易利益为中心,同清政府之间的军事合作和军事谈判也只是为这个目的服务的;在这之间,清政府一直致力于统一台湾,但由于起初本身军力的限制,多次试图同荷方进行军事合作,而荷兰欲重占台湾的野心与后来求取军事援助的周折,以及郑军水师的强大,也逐渐让清廷认识到自身建立一支强大水师的重要性。在施琅等诸多将领多年苦心经营下,清军水师渐成规模,终于在1683年靠自身力量统一台湾。[※注]

郑成功父子与日本和日本华侨有着密切的关系。从郑芝龙孑身到日本经商致富以至成为“海上之主”,直到郑成功的出生和成长,都与郑氏侨居日本并与日本华侨来往有着密切的联系。郑芝龙最初是有了一段侨居日本的经历并依靠日本华侨的力量才得以起家的。而当郑芝龙不断得势后,特别是他打垮几股“海盗”商人并数次打击荷兰殖民者的侵略势力、造成海上较平静的局面后,又促进了中日之间的贸易和日本华侨经济的发展。在明清政府把华侨当作“叛民”而不予保护时,作为侨生的郑成功在海外华侨中却享有很高的声望,郑成功抗清复明和收复台湾得到了日本华侨的同情和支援。郑成功收复台湾后造成海峡两岸一度太平的局面,又一定程度地促进了中国海外贸易和华侨经济的发展。[※注]郑氏家族与日本的特殊关系,不仅在海上贸易中得到体现,而且在抗清战争中也有所表现。郑芝龙、郑彩都曾多次派人向日本求援。盛仰红发现郑成功在抗清时也曾给日本幕府写过两封求援信,虽然没有实质性结果,但却是研究郑成功思想与对外关系的重要文献资料。[※注]

郑氏政权与朝鲜的关系,是学界较少涉及的论题。陈孔立从朝鲜《李朝实录》、日本《华夷变态》等资料讨论郑氏父子与朝鲜的关系,认为朝鲜与台湾郑氏之间没有直接的官方联系,郑氏对朝鲜的态度如何,尚未见有记载。朝鲜方面则曾经注意郑氏父子的动态,担心郑经举兵进取朝鲜,在朝鲜统治集团内部,对郑经态度存在分歧。另外,清朝当局也曾担心郑经与朝鲜“连兵”抗清问题。[※注]

台湾的郑氏地方政权与华侨之间有着较为密切的联系。郑氏频繁的海上贸易活动,影响到华侨的经济生活,刺激了海外华侨经济力量的增长;郑氏保护与声援华侨反殖民统治斗争,影响了华侨的政治倾向,郑氏反清复明与驱荷复台都得到华侨的支持与援助;郑氏推动海外移民,在郑克塽降清后,也有郑氏余部移居爪哇等地,扩大了海外华侨的规模。[※注]吴凤斌专论郑氏父子时代与东南亚华侨的关系,认为郑氏父子打败了17世纪典型的资本主义国家荷兰,开创了海上暂时的太平局面,使华侨人数增加,华侨经济得到发展。华侨随着郑氏船只来往于祖国和东南亚侨居国之间,并在经济贸易中与郑氏发生直接或间接的联系,郑成功与巴城华侨甲必丹苏鸣岗的通信,以及郑经写信给爪哇苏丹要求保护华侨,就是重要见证。郑成功收复台湾、驱逐荷兰殖民者的行动,对近邻菲律宾华侨反殖民主义斗争影响颇大,也对爪哇华侨糖业发展产生了间接的影响。明末清初因避乱靠郑氏船只而移居东南亚的华侨,在促进中国与东南亚各国间的文化交流方面也起了桥梁作用。郑氏残部在东南亚各地定居,并与当地人民一道为发展东南亚经济和文化做出了一定的贡献。[※注]

郑成功在驱逐荷兰殖民者之后不久,曾派遣使节前往马尼拉,向菲律宾西班牙总督递交外交文书,即一般所称的“郑成功致菲律宾总督书”。对于这份外交文书,学界解释不一。林金枝、韩振华认为,由于郑成功出生在日本,本身也可以算是侨生或是华侨。同时他在长期从事对外贸易中,与海外华侨也有所接触。因此,郑成功在收复台湾之后,非常关注海外华侨的利益。他致菲律宾的西班牙总督的这封信件,正是要求维护菲律宾华侨正当权益,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保护华侨正当权益的先驱,在保护菲岛华侨起了一定的作用,大长了华侨的志气,同时迫使西班牙殖民者答应恢复台菲通商,推动了台湾对外贸易发展。[※注]但有人不同意这个说法,认为“郑成功致菲律宾总督书”的主旨是为了通商贸易而非护侨,说其主旨是护商护侨,乃过誉之词。郑山玉、丁东撰文认为,该书虽没有直接提及华侨问题,但从当时许多商民与侨民没有明显界限的情况看,心存护侨的郑成功,在其关于“护商通贸”的强硬声明中,实际上也蕴含着“护侨”的正义呼声。基于这种分析,可见在当时中国封建政府视华侨为“叛民”、听任殖民者肆意宰割而不加保护的情况下,郑成功作为中国政府的一方代表,其在递交菲西当局的外交文书中,事实上发出了保护华侨正当权益的先声。[※注]

关于明郑政权与天主教的关系,陈忠纯研究了多明我会意大利传教士利胜(Victorio Riccio)的个案。他认为,利胜因为同时作为明郑与菲律宾的代表,参与两者谈判,为史家所关注。但利胜与明郑的关系,却长期被学界忽视或误读。实际上,利胜的传奇经历,与他和郑成功及郑氏集团不同寻常的关系紧密相关。若非深得郑成功的了解和信任,利胜不会被选中出使马尼拉;同样,利胜自告奋勇代表马尼拉返回明郑,也因他与明郑高层的关系是其他人无法比拟的。利胜想通过他与郑氏的特殊关系,促成明郑与菲律宾的和平,并最终通过与郑泰等人的关系,完成使命。然而,利胜没能缓和与郑经的关系,当郑泰势力被清除后,他也被明郑抛弃。利胜在明郑的不同时期,际遇不同,反映了郑成功父子对天主教的不同态度,也有助于了解明郑与天主教之间的复杂关系。[※注]

总之,关于明郑时期台湾史研究,郑氏家族尤其是郑成功研究始终是重点,学界有关研究论著主要集中在郑氏海商集团的兴衰与郑成功抗清复明、驱荷复台等政治与军事方面。相对而言,有关郑氏政权及其内部的社会经济结构演变的研究则较为薄弱,诸如郑氏政权与明、清王朝的关系,典章制度与人事变迁,经济形态与产业结构,文教与社会风习,以及汉族移民与“原住民”族群关系等,均有待于进一步深入研究。另外,如果放宽视野,把荷据时期与明郑时期的台湾史联结起来,置于明清之际东亚与世界更加广阔的国际背景中考察,可以看到西欧资本主义列强葡萄牙、西班牙、荷兰、英国等国东来,在东亚海域与古老的中华帝国发生碰撞,日本、琉球、菲律宾及东南亚各国均不同程度地卷入其中,以此观察台湾的角色与地位,则是一个全球史研究的重要论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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