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甲午战争与割台及钓鱼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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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中国台湾史研究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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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世纪下半叶,日本在明治维新以后,迅速走上对外侵略扩张的道路,近邻中国深受其害。日本处心积虑侵略中国,从1874年牡丹社事件首次出兵台湾,到1895年通过《马关条约》割占台湾,仅仅21年就把中国台湾省变成了日本的殖民地。这期间,中国大陆与台湾人民同呼吸,共命运,不断抵抗,尤其在甲午战争之后掀起反割台斗争高潮。针对日本政府钓鱼岛与《马关条约》无关的说辞,张海鹏、李国强撰文予以严正驳斥,指出日本“窃占”钓鱼岛是甲午战争中日本侵华战略的一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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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国 台湾人民 抗日 甲午战争 马关条约 台湾 学界 日军 近代史 领土 义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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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甲午战争与割台及钓鱼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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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在甲午战争中被日本打败,最终通过《马关条约》被迫把台湾割让给日本,使台湾成为日本的殖民地达50年之久,这是台湾人民的苦难史,更是整个中华民族(包括台湾人民)的屈辱史。历史是残酷无情的,但又是客观存在的。在台湾,有些人由于这段历史而对大陆抱有怨恨情绪,也有人利用这段历史煽动和制造民族分裂,为“台独”或“独台”寻找历史根据,其实都是对历史的漠视或歪曲。要思考“台湾问题”的由来,从历史的角度看或许会更全面、更深刻一些。蒋为清撰文,力图澄清历史事实,指出日本试图发动侵华战争、吞并中国领土蓄谋已久,远在明治维新以前,就有人狂热鼓吹侵略中国。明治维新以后,日本为了实现侵华的目的,大力扩军备战。1894年日本发动甲午战争,打败了中国,1895年又通过不平等的《马关条约》强迫清政府割让台湾,并不顾两岸人民的强烈反抗,以武力占领台湾,人为制造两岸分离和隔绝50年之久。造成海峡两岸第一次分裂的主要责任者是日本,台湾成为日本的殖民地完全是日本武力强占的结果。[※注]
针对台湾学者关于日本割占台湾的一些似是而非的观点,戚其章逐一进行了反驳。关于乙未割台是战争后期日本临时决定,还是其既定方针这一问题,有一种观点认为日本发动甲午侵华战争的目的不是要割取台湾,之所以割占台湾是后来随着战事发展而逐渐形成的。戚其章详细考证日本割台方案出笼的经过,认为日本明治政府至迟从1874年起就表现出其谋吞台湾的野心,并不是到马关议和期间才突然想起要割取台湾的。关于列强对日本割台究竟持何种态度?有一种观点认为当时主要列强都较为同情中国,甚至偏向中国。还有论者认为,不但如此,列强还用实际行动支援阻割台湾。戚其章通过具体分析列强的态度后,认为西方列强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都采取了支持日本割台的方针,它们对日本要求割台或抱着旁观的态度,或坐观其成,或虽不情愿而最终放弃介入,并没有一个真正同情和支持中国。关于中国朝野是否努力抵制日本割台,有论者认为,当时在割台问题上争取外援进行抵制是可能的,但中国当权者没有进行这方面的努力,而是与日本迅速签订《马关条约》,割让了台湾,致使台湾人民遭受“被遗弃”的命运。戚其章认为,当时清政府为免于割让台湾,曾做出许多外交努力,求助于英、法最殷,其中尤以英国为交涉的重点。为达到不割地的目的,甚至准备做出重大的民族牺牲。即使在《马关条约》签订之后,清政府也并未放弃争取外援保台的努力。在多方争取外援未能奏效之后,台湾绅民才被迫采取自主保台的应急措施,即成立了台湾民主国。应该看到,台湾民主国在反割台运动中所起的作用基本上是积极的。“日本发动了甲午侵华战争,是割台的罪魁祸首。为了‘压抑感情性的反日情绪’,反倒谴责当时中国的当权者‘遗弃’台湾,这就不仅是对历史的颠倒,而且完全是非不分了。”[※注]
确实,面对割台危机,中国朝野的努力是不容忽视的客观事实。郭艳波考察了清政府为保台湾而采取的外交策略,认为《马关条约》签订前后,日本割占台湾的企图昭然若现,从“三国干涉还辽”中看到希望的清政府为保台湾采取的外交努力,依然是遵循“以夷制夷”的思想主旨,寄希望于英、俄、法、德等国对日本的干预。但结果令人遗憾,“以夷制夷”思想指导下的清廷外交政策,并不能够挽回台湾被割占的命运。[※注]关于《马关条约》签订前后台湾士绅的动向,倪蛟探讨了台湾士绅阶层面对割台危机所展现出来的不同抉择:一是激烈抗争,日军登台后,台湾士绅表现出应有的民族义愤,积极奋战,浴血抗争;二是黯然内渡,一些士绅因抗日斗争受挫,无奈之下被迫内渡;三是遁世避隐,在抗日不成、内渡无望的绝境下,部分台湾士绅以避隐的方式来抵制排斥异族政权。[※注]冯君通过对《申报》舆论的分析,透视《马关条约》签订前后中国国民心态的变化:不承认甲午战争的失败,对战争的结局抱有明显的侥幸心理;对俄国等西方列强对中日战争及《马关条约》割地的干涉,抱有很高的期望心理;反思洋务运动、反省中国强烈的图变心理;关注西方国家的全面改革的开放心理。[※注]
关于列强对日本割占台湾的态度,近年学界研究有新的进展。崔志海指出,美国在甲午战争中声称“中立”,实际却偏袒日本。美国一方面拒绝与欧洲国家联合调停,为日本继续发动战争减轻国际压力;另一方面又单方面劝说清政府接受日本的侵略要求,帮助日本实现发动战争的目的。中日批准交换和约之后,由于台湾人民对割台众情激愤,李鸿章和清政府希望与日本重新商议台湾问题,但美国前国务卿科士达却为日本说项,敦促李鸿章和清政府尽快履约,将台湾割让给日本。[※注]葛夫平认为,法国在甲午战争胜败趋于明朗和日本侵略中国的野心暴露之后,从观望走向干涉,先后积极参加俄、英、法和俄、法、德三国干涉行动,并希望阻止日本占领台湾和澎湖列岛,以维护欧洲整体利益和巩固法俄同盟,防止日本取代欧洲主宰中国,同时从中国索取回报。[※注]
甲午战争使日本实现了其早已策划好的割占台湾计划。在台湾学术界有一种论调,认为日本割台是台湾“被(中国)遗弃的历史”。柯平认为,这种说法完全不符合历史事实。日本割台是蓄谋已久而且是分三步实现的:第一步,利用甲午战争中国败绩之机非法“窃取”钓鱼岛;第二步,利用中日马关议和之机抢先攻占澎湖;第三步,通过《马关条约》“割台”条款完成了割台的三部曲。日本明治政府是发动侵略战争和割台的罪魁祸首,一些人别有用心地论证中国方面“遗弃”台湾,纯属是对历史事实的歪曲和颠倒。[※注]汪曙申进而从海权扩张的角度探讨日本对台湾的侵占问题,认为甲午战后日本割占台湾是中国陆权衰弱和日本海权崛起此消彼长的结果,清朝战败是其作为曾盛极一时的陆权国家进一步走向衰落的重要标志,日本排除了在东亚扩张海权的强劲对手,极大地促进了日本海权崛起的步伐,而且为其最终向太平洋和东南亚进行殖民扩张创造条件。台湾地处日本拟构筑从日本本岛、琉球到台湾岛、菲律宾群岛、中南半岛整个弧形战略框架的中心位置,对日本拓展海权具有十分重要的地缘价值。台湾在日本海权扩张战略中的地缘意义主要有四个方面:第一,控制西太平洋航路;第二,向中国东南渗透的切口;第三,南进政策的前沿基地;第四,以殖民反哺海权。19世纪末日本海权扩张时代正值中国清朝处于积弊丛生、日渐衰落的历史阶段,台湾在外来武力胁迫下被迫沦为日本霸权的殖民地。[※注]
与《马关条约》割台密切相关的钓鱼岛问题,是学界关注的一个重要问题。在一些关于钓鱼岛问题研究的专著中,都不同程度地涉及钓鱼岛的历史及日本通过甲午战争窃取钓鱼岛的基本史实,较重要的著作有吴天颖著《甲午战前钓鱼列屿归属考——兼质日本奥原敏雄诸教授》(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4年版,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2013年增订版)、郑海麟著《钓鱼岛列屿之历史与法理研究》(香港明报出版社1998年版,中华书局2007年增订版)、鞠德源著《日本国窃土源流·钓鱼列屿主权辨》(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和《钓鱼岛正名:钓鱼岛列屿的历史主权及国际法渊源》(昆仑出版社2006年版)、褚静涛著《中日钓鱼岛争端研究》(台湾海峡学术出版社2013年版)。李理编译了关于钓鱼岛问题的资料集三种:《日本近代对钓鱼岛的非法调查及窃取》(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3年版)、《日本各界人士对日本尖阁列岛主张的反驳》(台湾海峡学术出版社2013年版)和《日本馆藏钓鱼岛文献考纂(1885—1895)》(台湾海峡学术出版社2013年版),提供了日本窃取钓鱼岛的重要的日方资料。
学界从不同角度多方面论证钓鱼岛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领土,而从来就不是日本的领土。郑海麟认为,中日两国大量历史文献表明,最早发现、命名和使用钓鱼岛列屿的是中国人,而不是琉球人或日本人。钓鱼岛列屿并不属于“旧琉球王朝的势力所及范围”,该列屿在明朝便被纳入中国的海防及行政管制区域。[※注]万明通过对明代官私文书进行梳理,证明最迟在明太祖洪武初年,即14世纪70年代,钓鱼岛列岛已确定为中国海上领土的历史事实。[※注]廖大珂、徐斌分别研究《闽人三十六姓针本》、《中山传信录》等文献,证实中国对钓鱼岛的实际占有权。[※注]李国强、侯毅指出,从明清到当代,中国政府一直将钓鱼岛视为中国疆域的组成部分,从未承认日本非法占有且行使管辖权。[※注]白皋考察甲午战争前后日本政要如何看待钓鱼岛归属问题,认为从1885年到1894年,日本内务省两任大臣和冲绳县三任知事用了10年的时间,始终没有找到能说明钓鱼岛属于日本或是无主岛的证据。相反,各种史料都证明钓鱼岛是中国所属岛屿。[※注]韩昭庆撰文介绍甲午战争前欧洲人绘制的8幅中国钓鱼岛列岛海域的地图特点,并与中国人绘制的相关地图作比较,从地名、地图在划界中的作用,以及18世纪西欧地图绘制已产生国家疆界的意识的历史背景等入手,论证甲午战争前钓鱼岛列岛早已进入中国管辖范围内。[※注]刘江永披露一幅于1894年3月5日发行、1895年5月19日修订后再版发行的《大日本管辖分地图》中的《冲绳县管内全图》,没有钓鱼岛或所谓“尖阁诸岛”,而是在钓鱼岛的相应位置上方附有一段文字说明:“大隅诸岛及琉球诸岛之纵九州,显示出与支那领台湾岛相连续的形势。”这幅在1895年4月17日《马关条约》签署后再版的地图,真实记录了日本霸占台湾及其附属岛屿之前所谓冲绳县管辖内的岛屿原貌,这其中不含钓鱼岛。这幅甲午战争前后的《冲绳县管内全图》足以说明《马关条约》签署前钓鱼岛并不属于日本地图确认的冲绳管辖范围,从而否认日方所谓“尖阁诸岛是日本固有领土”之说。[※注]
更重要的是,学界已深入探讨了日本通过甲午战争窃取钓鱼岛的客观史实。1895年1月14日,中日甲午战争结局基本上已定,日本政府不等战争结束便迫不及待地通过“内阁决议”,将觊觎10年之久的所谓“无人岛”钓鱼岛等中国主权岛屿划归冲绳县所辖,抢在《马关条约》谈判前先行窃取了钓鱼岛群岛。这已成为中国学界的基本常识。戚其章从历史学的角度研究日本明治政府的南扩战略,认为日本明治政府成立后,即以对外侵略扩张为基本国策,将南扩战略置于优先的地位,1895年1月窃取钓鱼岛是其中重要的环节。[※注]李理利用日本所藏原始档案资料,探讨日本在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的踏查及窃取过程,认为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在历史上不属于琉球,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日本在明治维新后,一次次企图将其纳入领土范围。1885年,日本通过实地踏查,了解到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富藏铁矿资源,为“贵重之岛”,便想窃取。1895年,日本在甲午战争取得优势的前提下,没有通过清政府,将钓鱼岛等岛屿强划为冲绳县所辖,后又捏造所谓天皇“敕令”,企图掩盖窃取的事实。[※注]管建强从国际法的视野观察钓鱼岛问题,认为日本趁中日甲午战争之际窃取中国钓鱼岛的行为,并不构成先占,完全是非法和无效的。首先,在1895年1月14日内阁会议决定将钓鱼岛划归日本并实施所谓先占之前,钓鱼岛已是中国领土,而不是无主地,故钓鱼岛不可能作为日本先占的对象。其次,日本1895年1月14日内阁会议将钓鱼岛划归日本的决定并没有公之于世,其秘密进行的占有意图,不为中国和世界所知,完全不具备先占的前提条件。[※注]刘春明具体探讨《马关条约》与钓鱼岛列岛的法理关系,认为日本政府对《马关条约》第二款第二条“割让台湾全岛及所有附属各岛屿”这一模糊性规定是别有用心的,其目的是借以掩盖其按既定之认识和策略去占领钓鱼岛列岛,避免被清政府发觉和干扰,保证马关谈判从速进行。而后来对该条款的解释,无论是根据1969年《维也纳条约法公约》,抑或是现代世界的解释规则,都可解释出该条款包含中国钓鱼岛列岛在内。抗战期间,国民政府废除《马关条约》,以及与盟国达成之《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为中国政府收复钓鱼岛列岛准备了充分的法律依据,对日本具有拘束力。而对于《旧金山和约》,日本政府同样也负有遵守、执行之义务,钓鱼岛列岛是其必须放弃之岛屿,也应无条件交还给中国。[※注]
针对日本政府钓鱼岛与《马关条约》无关的说辞,张海鹏、李国强撰文予以严正驳斥,指出日本“窃占”钓鱼岛是甲午战争中日本侵华战略的一环。正是基于侵华战争胜券在握,日本内阁才抢先窃据钓鱼岛,接着才有了《马关条约》;通过《马关条约》,日本力图以所谓条约形式,实现其对钓鱼岛“窃占”行为的“合法化”。他们还指出根据《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台湾及其附属诸岛(包括钓鱼岛列屿)、澎湖列岛要回归中国,琉球问题也可再议。[※注]王建朗提出台湾及澎湖列岛系日本通过《马关条约》割取,而钓鱼岛或是通过《马关条约》的含糊表述而窃取,或是通过日本单方面的内阁决议而窃取,无论是哪一种方式,日本系通过甲午战争而窃取钓鱼岛的事实是无可争议的,从而表明日本企图继续占有钓鱼岛不存在任何合法性。[※注]钓鱼岛及琉球问题与台湾密切相关,近年来由于国际形势与中日关系的新变化,钓鱼岛与琉球问题成为时政热点。这不仅涉及领土与主权争端等现实问题,也是一个重要的学术问题,必将引起学界持续深入的关注和研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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