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研究现状评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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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中国台湾史研究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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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7年,陈正卿发表《试析台湾“二二八”起义前的四大经济矛盾》,分析了战后台湾、大陆两种不同经济体制的矛盾,统制经济和台湾民间资本要求发展的矛盾,台湾当局日益膨胀的财政支出与省内生产锐减、物资匮乏的矛盾。刘凌斌根据福建省政府档案、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档案、台湾省政府档案等资料,探讨了光复初期福建省与台湾省的经济与贸易往来,侧重于闽台间的产业恢复与贸易互补。曾磊磊使用了光复初期台湾出版的大量史料,探讨光复初期台湾农业的困境及严重粮荒的原因,分析了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的粮食政策,指出其中的缺失,认为由于应对不当引起的城市部分民众的恐慌,成为二二八事件爆发的重要因素。 | ||||||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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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署 国民政府 档案 中华民国 学术论文 台湾 台湾文化 台币 二二八事件 国民党政权 长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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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研究现状评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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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台湾光复初期全中国四分五裂,中华民国仍属单一制国家,而非联邦制国家。陈仪在台湾推行的行政长官公署制度并非是“一国两制”,也不是“一国一制”,介于“一国两制”和“一国一制”之间。台湾省政府与中华民国国民政府的关系是地方政府对中央政府的关系。从台湾省在中华民国的地位来看,它是中国的一个行省,与福建省、浙江省地位一样,而非一个特别行政区域。中华民国国民政府至少在形式上是中央集权政府,派驻地方官员,管理各地,台湾省行政长官由中央政府任命,而非台湾省民众选举产生。但长官公署制度又与内地各省不太一样,具有较大的自主权,是中央集权体制下的一种权力下放,是对“一国一制”模式的改进与提升。
陈仪团队推行的台湾特殊省制,希望把台湾搞得比内地各省更好。国民政府同意在台湾建立长官公署,也是出于对台湾的重视。台湾是中国的一个省,内地币值稳定以后,台湾省当然使用国币,使用台币是一种临时办法。长官公署制度对台湾总督府制度做了相当程度的改革。以前台湾的法院属于总督府,现在法院属于司法部,司法独立;以前台湾的外交由总督府的外事部主持,光复后由外交部的外交特派员主持;以前的海关只有总督府港务局下的关税科,光复后隶属于财政部的关务署;盐政从前属于总督府专卖局,光复后隶属于财政部盐政管理局;邮政、电讯、电话、航空以前均属总督府交通局管,光复后则分别由交通部及航空委员会管理;台湾大学以前属总督府,光复后隶属于教育部。
南京国民政府制定了《中华民国宪法》,表示要还政于民,但本质上中华民国属于中央集权体制的国家,绝非类似西方的联邦制国家。中央政府通过派驻地方官员,实行有效管治;派驻军队,来维护地方治安;颁布法令,使中央政府的意志得以贯彻。民众不得自行组成民间政府,组建军队,颁布政令。光复初期,台籍精英要求“台人治台,高度自治”,实现“一国两制”,达成在单一制或联邦制下的一种地方分权。这与中华民国体制及长官公署制度都有很大的差异,冲突不可避免。二二八事件爆发后,南京国民政府被迫调整治台政策。中华民国政府收复台湾的模式在实践过程中,遭到严重挫折。
台湾光复没有过渡期,具有突然性、剧烈性的特征。国民政府从组建台调会,到收复台湾,准备十分仓促,仅一年多的时间,缺乏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由于台湾与大陆基本上处于隔离状态,大陆同胞对台湾的了解是片面的。国民政府通过反法西斯战争的胜利,在日本宣布投降后,派军收复台湾。台湾人民在没有充分思想准备的情况下,突然抛弃一种政治制度,去接受另外一种政治制度,转折幅度较大,困难也跟着增大。国民党政权低效腐败,对收复台湾的艰巨性、复杂性估计不足。遭受日本残酷侵略的中华民族对于日本制度与文化,必予去之而后快,所以,台湾光复后,陈仪团队坚决铲除日语日文,推行中华历史、文化教育,在思想文化上消除日本的殖民余毒。在政治上,中央政府派出行政团队,接管台湾,对台湾有效治理,准备推行民主直选。在经济上,推行公营经济。因国家处于战乱状态,南京国民政府无力资助台湾,还要从台湾调集物资,去平抑上海的物价。台湾光复有成功之处,更有挫败的深刻教训。
台湾光复迄今近70年,海峡两岸学术界围绕国民政府收复台湾的研究,从肯定国民党政权收复台湾的历史功绩,到两岸关于台湾地位的争议,与两岸冲突起伏相激荡。随着大量档案、论著、论文集的出版,国民政府收复台湾的基本脉络已展现在世人面前,回归正常的学理探讨是大势所趋,学术应从宏观研究走向微观研究,从定性研究走向定量研究,从理论研究走向实证考据。两岸一些学者尽量避免受意识形态的左右,坐冷板凳,努力促成国民政府收复台湾研究继续走向深化与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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