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现代汉语语法学研究
来 源
:
|
当代中国语言学研究2015 \ - |
作 者
:
|
- |
浏览次数
:
|
48 | ||
摘 要
:
|
现代汉语是现代汉民族使用的语言,一般指1919年五四运动之后的汉语。语法,通常指组词造句的规则。研究现代汉语语法的学科,叫“现代汉语语法学”,或简称为“现代汉语语法”。由于本书有方言研究的专章,这里主要谈现代汉民族共同语的语法情况。在20世纪五六十年代和八九十年代,语法研究和语文教学、语言生活的关系相当密切,语言学者展开学术研究的一个重要使命就是让语言研究(尤其是语法研究)的成果应用到语文教学、语言生活中去。重要的语言研究机构、著名的语言学家、核心的语言学刊物,似乎都在远离语法教学的应用语法,以致“语法学”和“学语法”彻底分了家。 | ||||||
关键词
:
|
语法 结构主义 汉语语法 语法研究 语言 现代汉语语法 语言学 词类 语法学 学界 语文 |
在线阅读
第六章 现代汉语语法学研究
字体:大中小
现代汉语是现代汉民族使用的语言,一般指1919年五四运动之后的汉语。语法,通常指组词造句的规则。研究现代汉语语法的学科,叫“现代汉语语法学”,或简称为“现代汉语语法”。由于本书有方言研究的专章,这里主要谈现代汉民族共同语的语法情况。新中国成立以来的60余年,现代汉语语法学可大致分为三个阶段:一、1949—1978年,这一阶段的突出特点是:结构主义转向。二、1979—1990年,这一阶段的突出特点是:结构主义的中国化。三、1990年至今,这一阶段的突出特点是:语法理论的多元化。下面将回顾这三个重要阶段,并在此基础上,梳理现代汉语语法学中的若干重要问题,展望现代汉语语法学的发展态势。
第一节 结构主义转向
当代的现代汉语语法研究,与结构主义语言学,特别是与美国描写语言学有着密切联系。美国描写语言学,是20世纪二三十年代在美国兴起和发展、30—50年代占主流地位的一种语言学流派,核心人物是布龙菲尔德(Leonard Bloomfield)。美国描写语言学认为只有建立在可以观察得到的语言事实基础之上的语言研究才算得上是科学的语言研究,并为此制定了一整套研究语言的基本原则和描写语言结构的总框架。同时,由于意义很难做到纯客观的精确分析,美国描写语言学放弃对意义的研究,这也是该学派的一大特色。
1949年之前的现代汉语语法学,基本上是在传统语法的框架内进行的。新中国成立至1978年,国门尚未打开,大多数学者仍然是在传统语法的框架内从事现代汉语语法研究。不过,此时西方的语言学思潮已渐渐渗透到国内,以结构主义为理论指导的现代汉语语法研究已悄然展开。特别是一些重量级的华人学者本身就在国外,得风气之先,能够率先运用结构主义进行汉语语法研究,现代汉语语法学进入了由传统语法转向结构主义的新时代。标志着这种转变的语法著作主要有两部:
一是A Grammar of Spoken Chinese,作者为美籍华裔学者赵元任。该书用英文写成,1968年出版。这本书有两个中文版本:一为吕叔湘的节译本《汉语口语语法》,商务印书馆1979年出版;一为丁邦新的全译本《中国话的文法》,香港中文大学出版社1980年出版。后者也收入了胡明扬、王启龙编校的《中国现代学术经典·赵元任卷》,河北教育出版社1996年出版。
二是《现代汉语语法讲话》,作者是国内的八位学者:丁声树、吕叔湘、李荣、孙德宣、管燮初、傅婧、黄盛璋、陈治文,商务印书馆1961年出版。
当时主要的语法学者都参与到了这一语法研究范式的转变中,而引领这场变革的关键人物是朱德熙和吕叔湘。
一 结构主义转向的开山之作
(一)《中国话的文法》
《中国话的文法》的最大贡献在于运用结构主义的理论和方法首次系统地研究了现代汉语语法,因而在语法学史上具有划时代的意义。下面仅从该书的结构主义背景、对汉语语法特点的揭示两个方面入手,做些许陈述,以期能对其里程碑意义略示一二。
1.结构主义的背景
《中国话的文法》带有鲜明的结构主义色彩,可从四个方面明显看出:
第一,在语言观上,作者明确区分了“同代(synchronic,即共时)与异代(diachronic,即历时)、描写性文法(descriptive grammar)与规范性文法(prescriptive grammar)、分类性文法(classificatory grammar)与结构性文法(structural grammar)”。《中国话的文法》同时具备“同代、描写性、结构性”这些特点,而这些都是结构主义语言学的核心观念。
第二,在研究方法上,该书具有显著的结构主义特色。如根据“分布、组合与聚合”等划分词类、归并语言形式。又如该书认为,“句子从结构上可以分为整句和零句”(赵元任,1979),丁邦新将整句和零句译为“完整句”和“小型句”(赵元任,1996),而“完整句”和“小型句”本来就是布龙菲尔德《语言论》中的术语(布龙菲尔德,1933/1997),等等。
第三,在研究范围上,作者明确指出:“只有那些有意义的最小单位(语位),跟停顿之间的最大单位(句子),还有介于二者之间的单位,才包括在文法研究的范围里。”(赵元任,1996)其中的“语位”即今天常说的“语素”。可见,在作者看来,最小的语法单位是语素,最大的语法单位是句子。而布龙菲尔德在1925年的《语言科学的一套公设》中已指出:一个最小的形式就是一个语素;在任何一段话语里,最大的形式就是一个句子。
第四,在对争议问题的处理上,《中国话的文法》带有明显的结构主义倾向。如将包含“倒装宾语”的句子处理为主谓谓语句(赵元任,1996),而主谓谓语句本身就是运用结构主义分析汉语的产物。
2.对汉语语法特点的揭示
《中国话的文法》揭示出了诸多现代汉语语法的特点,既有宏观方面的,也有微观方面的,如:
排比的成素(elements of arrangement)——布龙菲尔德讲到一个语言的文法有四种排比语式的方法:(a)次序(order),(b)转调(modulation),(c)音变(phonetic modification),(d)选择(selection)。虽然这些都能应用到各种语言上,但对中文来说,它们的重要性就不一致了。在现代中国话里,“转调”跟“音变”都不大重要,但“次序”跟“选择”就负起文法排比的重担(丁邦新译本,1996)。
外显(overt)与不显(covert)的范畴——在有屈折变化的语言里,常常可以从外显的记号,比如名词的多数词尾、动词的时态等,看出语类跟语类在句子里的关系。中国话也有外显的记号,但非常有限(赵元任,1996)。
汉语中,动作方向模棱两可的动词特别多。如“你叫谁?我叫王二呐。”与“你叫什么?我叫王二。”这两句中的“叫”,前者具有主动义,后者具有被动义,但在汉语中,两种意义都用一个“叫”,就像希腊文的主被不分式(middle voice)或英文的中立方向动词(赵元任,1996)。
由词根造成的复合词,所牵涉的关系跟造句的结构类似(赵元任,1996)。
此外,作者还有一些观点是结构主义不大谈及的,显示出作者在汉语语法研究中已经走到了结构主义的前头,如:
在汉语里,把主语、谓语当作话题和说明来看待,比较合适(赵元任,1979)。
有一种强烈的趋势,主语所指的事物是有定的,宾语所指的事物是无定的(赵元任,1979)。
在探求对称时得时时刻刻当心“斜配关系”,即不规则不对称的关系。……在文法上,斜配关系跟一般规则差不多同样常见(赵元任,1996)。
语言既然是一句一意才比较清楚,那么一个句子就很少有超过一个消息重点的情形(赵元任,1996)。
正如胡明扬在所撰写的《赵元任先生小传》中说:“赵元任是结构主义汉语语法的开创者和奠基人。他的《国语入门》(1948年)和《中国话的文法》(1968年)在理论、方法和体系方面奠定了从20世纪50年代后期到90年代国内居于主流地位的结构主义汉语语法的基础。”
(二)《现代汉语语法讲话》
《现代汉语语法讲话》是国内学者运用结构主义研究现代汉语语法的第一部著作,同样带有鲜明的结构主义色彩。如该书明确地将句子的分析方法确定为层次分析法,明确提出根据位置来确定主语和宾语,在辨析词类时倚重形式标准,等等。该书通俗易懂,对后来的汉语语法研究具有深刻的影响。
二 结构主义转向的奠基人
(一)朱德熙
1978年之前,结构主义虽然已经影响到了国内,并出现了上述具有分水岭意义的语法著作。但是,运用结构主义进行汉语实证研究,让人们眼见为实地感受到其行之有效的论证过程并逐渐上升到方法论层面的,还是朱德熙。
朱德熙的《现代汉语形容词研究》(1956)、《说“的”》(1961)是运用“分布”这一分析理念有效解决汉语问题的典范之作。特别是《说“的”》,根据分布把“的”分析为三个不同的语素,引起了学界的高度关注,并引发了围绕这篇文章的对描写语言学相关问题的讨论。朱德熙的《句法结构》(1962)明确论述了“层次性、层次分析、狭义同构、广义同构、异类同构、向心结构、背心结构”等概念,大大深化了人们对“形式”这一备受传统语法冷落的语言之重要方面的认识。此外,《说“的”》《句法结构》还初步尝试了“变换分析”的方法。
朱德熙这一时期的研究实践,让人们切实感受到了结构主义的力量,有力冲击了传统语法占上风的研究局面,促使结构主义思想在汉语语法学界扎根,大大推动了现代汉语语法研究。
(二)吕叔湘
如果说朱德熙对待结构主义是拿来主义、为我所用的话,那么吕叔湘对待结构主义则更多的是“研究研究”的精神。这在吕叔湘《说“自由”与“黏着”》(1962)、《关于“语言单位的同一性”等等》(1962)等中均有明显体现。“自由”和“黏着”这组概念来自美国描写语言学,他们认为词是最小的自由形式。吕叔湘通过事实说明:用最小的自由形式规定词,在汉语里是行不通的。吕叔湘《关于“语言单位的同一性”等等》也以翔实的事实向人们展示了运用“分布”解决“语言单位同一性”问题的难以想象的复杂程度。吕叔湘面对国外理论的冷静态度,至今仍有警世意义。
第二节 结构主义的中国化
1979年后,中国人迎来了改革开放的新时期,现代汉语语法研究呈现出欣欣向荣的大好局面。以传统语法为理论背景的语法研究再也不是学界主流,而结构主义汉语语法研究在经历了前一阶段的摸索、尝试与论争后,人们对结构主义的理论、方法有了更多的共识,运用起来也更加自如。当然,在运用的过程中也遇到了一些问题。为此,汉语语法学界对结构主义的理论和方法进行了适当的改造,并进而探索了一些适合汉语的新的研究方法,从而实现了结构主义的中国化。
一 传统语法的压轴之作和结构主义中国化的奠基之作
(一)传统语法的压轴之作
吕叔湘的《汉语语法分析问题》出版于1979年。从时间上看,这部经典著作正好处在汉语语法研究“结构主义转向”到“结构主义中国化”的关节点上。从内容上看,这部著作主要是在基于用法的习惯语法的传统框架内谈汉语语法体系中存在的问题。作者把具有重要影响的问题一一呈现出来,分析它们何以成为问题,何以会有不同意见,不同的处理利弊得失又如何。事实摆得清楚,分析简练精辟、平易公道。这部著作虽然只有短短的六万余字,却让人对汉语事实的复杂性有了全面、深刻的认识,它所提出的许多话题,都成为后来汉语语法研究的重要课题。该书没有专家的武断,减少了后学的盲从,堪称传统语法的压轴之作,承上启下,继往开来。
(二)结构主义中国化的奠基之作
结构主义中国化的奠基之作是朱德熙的《语法讲义》《语法答问》。《语法讲义》出版于1982年,该书为现代汉语建立起了“词组本位”的结构主义语法体系。《语法答问》出版于1985年,该书明确提出“词组本位”,并为结构主义中国化进行了理论、方法上的梳理、总结。
《语法答问》从理论高度总结了结构主义语法体系与传统语法体系的不同。传统语法体系有三个组成部分:(1)根据句子成分定词类的词类观;(2)中心词分析;(3)以句子为基点进行句法分析。而结构主义的语法体系则分别为:(1)根据“分布”划分词类的词类观;(2)层次分析;(3)以词组为基点的语法体系。
《语法答问》在宏观方面还提出了很多观点,重要的如:(1)汉语语法的特点,关系全局的主要有两条:词类与句子成分之间不存在简单的一一对应关系;句子的构造原则跟词组的构造原则基本一致。(2)语法研究的最终目的是弄清楚语法形式和语法意义之间的对应关系;语法研究应当把形式和意义结合起来,讲形式的时候能够得到语义方面的验证,讲意义的时候能够得到形式方面的验证。
不难看出,这种形式与意义并重的研究目的和研究方法,并非原汁原味的结构主义。语言毕竟是形式与意义的统一,意义是形式得以存在的理由。提出“形式与意义并重”,应是朱德熙根据汉语事实、反思结构主义后的抉择。
在朱德熙的大力倡导下,学界终于从传统语法、直觉分析均以意义为重的旧模式中走了出来,结构主义的观念比任何时候都深入人心。毫无疑问,《语法讲义》《语法答问》这两部著作对20世纪八九十年代的现代汉语语法研究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其基本认识至今仍被学界奉为圭臬。
二 结构主义的中国化
结构主义的中国化,有以下几个标志:
(一)建立了“词组本位”的语法体系
《中国话的文法》和《现代汉语语法讲话》虽也为现代汉语建立起了结构主义的语法体系,但主要是用结构主义的理论、方法分析现代汉语,并未纵深到用结构主义的眼光深刻揭示汉语语法的本质特点。因此,朱德熙“词组本位”语法体系的确立,是结构主义中国化的首要标志。
(二)提出了语法研究的最终目的
语法研究的目的是什么?通常的回答是:寻找语言的本质。而“本质”又是什么?这个问题就不那么好回答了。朱德熙明确提出:语法研究的最终目的是弄清楚语法形式和语法意义之间的对应关系。不管在“语言的本质”和“形式与意义的对应关系”之间能不能画等号,朱德熙至少给人们提出了一个明确的目标。
语法研究的最终目的可能有多种,吕叔湘在《汉语语法分析问题》中也曾提出过语法分析的最终目的:怎样用有限的格式去说明繁简多方、变化无尽的语句,这应该是语法分析的最终目的(吕叔湘,1979)。
可见,语法研究的最终目的是“多解”的。朱德熙所提出的最终目的带有浓厚的结构主义色彩:结构主义认为语言是符号系统,而符号是形式与意义的统一体,所以,语法分析的最终目的就是解决语言符号的形式与意义的对应关系。
(三)突破了结构主义的研究壁垒
结构主义有两个著名论断:研究“语言”而非“言语”、研究“共时”而非“历时”。随着结构主义中国化的进程,汉语学界逐渐打破了这些禁忌,认识到“语言”与“言语”相结合、“共时”与“历时”相结合,会更有助于全面、深入地了解语言现象。对结构主义研究藩篱的突破,无疑为汉语语法研究开辟了更广阔的空间。
(四)诞生了中国化的语法分析方法
结构主义中国化的突出表现之一在于研究方法的改进与创新上。改进,指对结构主义的相关方法为我所用地加以改造;创新,指弥补结构主义的不足,为解决汉语问题而独创新的分析方法。
1.层次分析
层次性,是结构主义对语言系统的根本认识之一,因此产生了层次分析法。与美国描写语言学“只切分、不定性”的层次分析不同,中国结构主义语法学“既切分、又定性”,强调结构关系的重要性。
2.变换分析
最早以变换分析为主要研究手段、较系统地解决汉语实际问题的是朱德熙,其标志是《说“的”》和《句法结构》。到了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朱德熙在变换分析的运用上更加娴熟,《“的”字结构和判断句》(1978)、《与动词“给”相关的句法问题》(1979)、《汉语句法中的歧义现象》(1979)等都是变换分析的经典之作。1986年,朱德熙提出变换分析的“平行性原则”,较好地保证了变换分析的科学性和操作性。
朱德熙的“变换”主要源自美国描写语言学家哈里斯(Zellig S.Harris),不过,二者所说的“变换”并不相同。汉语是非形态语言,语法关系往往是隐含的,变换分析能揭示隐含的语法关系,对于汉语而言特别有用。
3.语义分析
重视语义是中国传统小学与传统语法的共同特点。对于汉语这样一种形式隐匿的语言,语义分析不可或缺。结构主义重形式、轻意义,用结构主义分析汉语必然遇到困难。针对这些困难,汉语学界独创了一些分析方法,而这些方法大都是针对意义的,如语义特征分析、语义指向分析。这些语义分析方法揭示了语义对句法的制约,更有效地刻画了形式与意义之间的错综复杂的对应关系,是结构主义汉语语法研究在方法论上的进步。
综观整个20世纪80年代,在结构主义中国化的历程中,人们的研究观念更新了,研究方法和手段也比以往丰富了许多。吕叔湘、朱德熙、胡裕树、张斌等继续引领着现代汉语语法学向前发展,新的领军人物迅速崛起,在当时最有影响的即学界常说的“南邢(邢福义)北陆(陆俭明)”。此外,这一时期还涌现出了许多杰出的学者,如:李临定、范继淹、饶长溶、龚千炎、吴为章、刘月华、史有为、陈建民、马真、施关淦、田小琳、赵金铭、沈开木、宋玉柱、范晓、范开泰、于根元、马庆株、邵敬敏、杨成凯、张爱民、邹韶华、黄国营,等等。20世纪80年代是现代汉语语法研究的一个辉煌的年代。这一时期,人们对现代汉语的重要语法实体、重要语法现象、重要语义语法范畴等均进行了大规模、深层次的细致研究。这十年所积累下来的成果,是现代汉语语法研究的一笔宝贵财富。
第三节 语法理论的多元化
进入20世纪90年代后,现代汉语语法学由80年代结构主义一统天下逐渐演变为各种理论百花齐放,多元发展。这一时期的汉语语法学界深受国外语言学思潮的影响,与国际接轨的呼声越来越高。面对多元发展的理论,汉语语法学者在语言观上发生了巨大变化:由结构主义静态、孤立地把语言看作一套音义结合的符号系统,逐渐转变为动态地、开放地把语言的运作与交际功能、语用语境、认知心理等密切关联。语言观的改变,开阔了研究者的视野,拓展了语法研究的领域,更新了研究方法与手段。在研究范式上也实现了以“是什么”为主要特征的“描写语法”到以“为什么”为主要特征的“解释语法”的转变,从而把汉语语法研究推向了一个新的高度。90年代至今,对现代汉语语法研究有重要影响的西方语言学理论主要有:格语法与配价语法、功能与认知语法、语言类型学、生成语法。其中,以功能与认知语法的影响为最大,堪与80年代结构主义一统天下的态势相比。
在紧紧追随西方语言学思潮的同时,中国学者也在为汉语语法学史其实就是一部“借鉴史”而忧虑。一方面,在西方理论的深刻影响下,汉语语法研究确实取得了巨大进展,但另一方面,人们也在反思:西方的理论是否适合汉语?已有先行者在这个方面进行了勇敢的探索,做出了诸多带有原创性的理论建树。
一 格语法与配价语法
格语法是20世纪60年代由美国语言学家菲尔墨(Charles Fillmore)创立的,重点研究命题,认为命题的核心是由一个述谓成分与一个或几个实体组合而成,每个实体都与该述谓成分有着“深层格”(dee pstructure case)的语义关系。
谓词与体词,特别是动词与名词之间的语义关系,是语法研究的重要内容之一。格语法的引入,在汉语语法学界掀起了格关系研究的热潮。但是,中国本土的格语法研究,与菲尔墨所说的“格”已相去甚远。后者是“深层格”,具有跨语言的普遍性;而前者大多基于汉语“表层格”的分析。格语法的引入有力地推动了汉语动名关系的研究。
配价语法由法国语言学家泰尼埃尔(Lucien Tesnière)于20世纪50年代提出。“配价”这一术语说的是动词对名词性成分的支配能力。泰尼埃尔将动词分为四类:零价、一价、二价、三价,它们所能支配的名词性成分的数量分别是:零个、一个、两个、三个。可见,所谓“价”是以动词的支配能力为标准而聚合成的一种语法范畴。
朱德熙在20世纪70年代末就成功尝试过配价分析方法(朱德熙,1978)。80年代,运用配价语法研究现代汉语的文章陆续多了起来(文炼,1982;吴为章,1982;刘丹青,1987;袁毓林,1987)。进入90年代后,配价语法声势浩大,范晓、鲁川、袁毓林、吴为章、张国宪、周国光、戴耀晶、沈阳、郑定欧、谭景春、朱景松、陈昌来、杨宁、吴继光、邢欣、王玲玲、徐峰等,诸多学者都投入其中。现代汉语配价语法研究也由动词配价延伸到了形容词配价(张国宪,1993)、名词配价(袁毓林,1992)上。在大量研究实践的基础上,中国学者还对配价语法进行了深层次的理论探索。学界还将这种配价研究的观念推广到动结式、动趋式、动介式、“把”字句、“被”字句等结构式及某些固定格式的配价分析中,如郭锐、王红旗、齐沪扬、范晓、邵敬敏、王静、王洪君等。
格语法与配价语法都研究动词与其支配成分,不过重心不同。格语法重在意义,配价语法重在形式。中国学者在将它们引入汉语语法研究中时,无论冠名为“配价语法”还是“格语法”,在实际操作中大都秉承了“形式与意义互相验证”的方法论信条。换言之,这两个源头不同的国外语法理论,在中国多数时候是合二为一的。这种合流对于揭示汉语句法与语义之间的复杂关系是绝对必要的。
进入21世纪,人们进一步将格语法与配价语法的研究思路拓展到句式的配价分析中,并结合认知语言学、构式语法的基本理念做出了新的探索(沈家煊,2000;袁毓林,2004;宋文辉,2007;施春宏,2008)。
二 功能语法和认知语法
一般认为,功能主义的思潮发端于20世纪20年代,崛起于欧洲的布拉格学派。该学派以注重语言的交际功能而闻名。在当今的功能主义阵营中,有各种不同的理论和学说,对汉语语法学有深远影响的有两支:(1)以交际为导向的功能主义,国内一般称为“功能语法”;(2)以认知为导向的功能主义,国内一般称为“认知语法”。
功能主义认为语法结构的形成有动因、有理据。功能语法相信,信息传递对语法具有“塑形”作用。认知语法相信,人的认知结构会深刻地影响语法结构。大致来说,从20世纪80年代后期起,功能主义开始比较深入地影响汉语语法学界,并对结构主义的统治地位产生了巨大冲击。自90年代中期起(沈家煊,1995),认知语法开始越来越广泛地影响着现代汉语语法研究。直至今天,功能和认知语法在现代汉语语法学界仍占据重要地位。在这些新的语言理论的指引下,汉语语法学界涌现出了许多重要的、具有开创性的论著或论文,如:陈平(1994)、张伯江(1994)、方梅(1994)、刘宁生(1995)、沈家煊(1995、1997、1999)、张伯江与方梅(1996)、袁毓林(1996、1999)、戴耀晶(1997)、李宇明(1997)、张国宪(1997)、崔希亮(2001)、张旺熹(2001)、储泽祥(2001)等。
功能与认知语法对现代汉语语法学的贡献主要有两个方面:
第一,拓展了新的研究领域。观念的改变,也改变了关注的对象。在功能与认知语法的指引下,汉语语法学界在信息结构、话语分析、语用学、篇章语法等领域获得了程度不同的突破性进展。
第二,对老问题有了新认识。如:
(1)词类。在结构主义背景下,人们相信词类划分的应有状态是类与类之间泾渭分明,而在功能与认知的理论背景下,人们认识到类与类之间是有连续性的,具有家族相似性。范畴观的改变大大影响了这一时期的词类研究的主流:致力于寻找特征、分门别类的词类研究少了,探索词类范畴的功能认知基础、连续性的多了,并出现了以原型理论为指导的词类划分新方案。
(2)句子成分。在结构主义背景下,人们硬性地以位置为标准区分主、宾语。而在功能与认知的理论背景下,人们用语义角色优先序列概括并解释主、宾语与各种语义成分之间的配位情况,更逼近语言的真实。
(3)语序。在结构主义背景下,人们知道汉语是SVO型语言,但对为什么是SVO型语言,所知甚少。在功能主义背景下,人们有了多一些的了解,如:信息结构、临摹性等对汉语语序的影响。又如,多项定语的语序问题,结构主义从黏合式偏正结构、组合式偏正结构这种形式角度入手揭示多项定语的语序,而功能主义则给出了不同的解释,有从信息量和处理策略上说明的,也有从距离相似性上给出回答的。
功能与认知语法研究显示出了如下特点:
(1)在语言观上,如果说结构主义是把去交际化、去语境化、去语用化的“提纯”了的抽象语言作为研究对象的话,那么,功能与认知语法则正相反,它们赋予“语言是人类最重要的交际工具”这句话以名副其实的重要地位。
(2)在研究任务上,结构主义认为语法研究的目的就在于揭示语法这套规则系统,而功能与认知语法则要求对这套系统做出解释。
(3)在研究对象上,结构主义基本上不考虑句子以上的语言单位,而功能与认知语法则打破了这个限制,重视篇章、会话等超句单位的研究。
(4)在研究方法上,结构主义更多的是孤立地、静态地、离散地观察语言,而功能与认知语法则是开放地、动态地、连续地看待语言。
汉语语法研究由结构主义转入功能与认知语法,符合语法学发展的内在逻辑。试想,“句子”还没弄清楚,何谈话语、篇章?静态的还不清楚,何谈动态?没有离散的分类又何谈对“类”与“类”之间连续性的认识?毫无疑问,功能与认知语法极大地推动了现代汉语语法研究。但是,也不难看出,汉语语法学界还未能建立一个以功能与认知语法为理论背景的现代汉语语法体系,功能与认知语法在研究方法与手段上的系统性表现得还不充分,尚未出现以整个语言系统为考察对象的研究成果。
三 语言类型学
这里的语言类型学,指当代的语言类型学,严格地说,应称为“语言共性与语言类型学”,由美国学者格林伯格(Joseph H.Greenberg)在20世纪60年代开创。当代语言类型学既研究人类语言的共性,又研究人类语言的差异,并认为只有进行跨语言的实际调查才能获得对人类语言共性与差异的认识。这与乔姆斯基所倡导的通过单一语言的深入研究来提炼人类语言共性的做法不同。
在中国,20世纪80年代已有关于当代语言类型学的介绍,但真正运用这一理论进行汉语专题研究并引起广泛关注,应是21世纪初的事(刘丹青,2003)。当代语言类型学影响汉语研究的时间还比较短,但它的一些核心理念和方法,如蕴含共性、优势语序、四分表、语种库等已广为人知。当代语言类型学认为:各种语言的个性其实是人类语言的共性在不同语言中的具体表现,各种语言的差异范围或差异限制就体现了人类语言的共性。这些新思想的引入,扩大了汉语语法学界的视野,加深了研究者对诸多语言结构特征之间内在关联的认识,将汉语置于世界语言的范围内加以考察的意识越来越强。
当代语言类型学的引入,为现代汉语语法学注入了强劲的动力。一批国际通行而在汉语本土研究中不太常见的学术概念与分析手段系统地引介到国内(刘丹青,2008),汉语语法学界用世界的眼光看汉语,发掘了一些被长期忽略的问题,如关系从句等(刘丹青,2005),并在语类、体貌、补语等问题上有了类型学背景下的更加深刻、全面的分析(刘丹青,2008;陈前瑞,2008;金立鑫,2011;郭锐,2012)。汉语语法学界对世界语言何以表现出这样的共性也进行了深层次的理论思考,并基于事实提出了新的有关人类语言共性的假设,丰富了当代语言类型学的研究(陆丙甫,2005a、2005b、2005c;陆丙甫、金立鑫,2010;陆丙甫,2011)。
中国境内有着多种少数民族语言和地域方言,语言类型学与方言研究、少数民族语言研究、语言接触研究、语法化研究等相结合,在研究视野与思路上不断拓展,呈现出蓬勃的发展态势(吴福祥,2009;吴福祥、张定,2011;刘丹青,2011、2012)。
四 生成语法
生成语法由美国语言学家诺姆·乔姆斯基(Noam Chomsky)于20世纪50年代创立。该学派的最终目的是揭示人类的语言知识。这个语言知识,不是指语言系统本身的规则,而是指人类与生俱来的存在于心智或大脑中的语言机制。所以,生成语法不是一般意义上的以可见、可听的人类语言为研究对象的语法学派。
乔氏学说在20世纪70年代末就已被介绍到国内,但80年代是结构主义的天下。汉语学界真正运用乔氏理论研究汉语,主要是从80年代末开始。特别是90年代以来,成果不断涌现,并在空语类、指称、短语类型、特殊句式、题元结构、动词特征、词库建设、汉语特殊句法范畴等方面获得了实质性进展(徐烈炯,1994;沈阳,1994;程工,1994;何元建,1995;顾阳,1996;徐杰,1999a、1999b;沈阳、何元建、顾阳,2001;熊仲儒,2004;石定栩、胡建华,2005;胡建华、石定栩,2006;邓思颖,2008;潘海华、韩景泉,2008)。
生成语法自产生之日起,不断修改。但乔姆斯基要提出一种理论以描写和解释人类的语言能力的最初目的并未改变。就语言学内部而言,生成语法的思想精华如原则与参数理论、最简方案等,为最广泛地描写和最深刻地解释人类语言的共性与差异提供了相对完善、相对有效的理论手段;同时,生成语法对于人类语言的大脑机制、心理机制、生物机制等方面的追问,触及了人类语言作为“人类属性”的本质。虽然这些问题大都带有哲学意味而且难以回答,但无疑,生成语法引领人们更加深刻地、理性地思考语言问题,生成语法也以其无穷的理论魅力吸引着人们不断探索。
五 原创性语言思想的探索
当代主流语言学理论主要是建立在印欧语系的基础上,而汉语与印欧语有着语言类型上的差异。因此,在借鉴西方理论的同时,中国学者也在思考着创建以汉语为基础的原创性语言理论。当代的汉语语法研究曾萌生出一些带有原创性的以汉语为基础的理论思想,并产生了广泛影响。这些思想虽不能说绝对原创,似乎更谈不上完备,有的甚至伴随着争议,但仍鲜明地折射出汉语语法学界长期探索的轨迹和收获。
(一)三个平面理论
1985年,胡裕树、范晓发表了《试论语法研究的三个平面》,提出:要使语法学有新的突破,必须自觉地把句法、语义、语用三个平面区别开来;在具体分析一个句子时,又要使三者结合起来,使语法分析做到形式和意义相结合,动态和静态相结合,描写性与实用性相结合。该文标志着“三个平面”理论框架的初步形成。
“三个平面”理论思想是在结构主义一统天下的背景下提出的,有它的必然性。与传统语法过分倚重意义以至见仁见智、众说纷纭相比,结构主义重视形式,使语法研究具有了客观性和科学性。但是,结构主义也有一些弊端,如重形式轻意义、重静态轻动态等。伴随着结构主义汉语语法研究的全面兴盛,其不足也就暴露出来。“三个平面”就是中国学者自觉反思结构主义的产物。
(二)“字本位”观
1994年,徐通锵正式提出“字本位”。1997年,徐通锵《语言论——语义型语言的结构原理和研究方法》系统阐释了这种理论。徐通锵认为,语言理论应该建立在语言基本结构单位的基础上;印欧语系有词和句两个基本结构单位,从而形成双轨制的语法结构:一轨是由一致关系所控制的主谓结构,一轨是名、动、形的词类划分,二轨之间存在着有规律的对应关系;汉语的基本结构单位只有一个:字,因而很难用印欧语的语法理论分析汉语的语法结构;只有摆脱印欧语语法理论的束缚,汉语的语法研究才能迈上一个新台阶。
虽然学界对徐通锵的“字本位”仍存在较大的争议,但是可以说,徐通锵的“字本位”是对用印欧语的眼光看汉语的研究传统的最鲜明、最深刻的反思。
(三)小句中枢说
1995年,邢福义提出“小句中枢说”。“小句中枢说”中的“小句”,主要指单句,也包括结构上相当于或大体相当于单句的分句。“小句中枢说”认为:小句是最小的具有表述性和独立性的语法单位,在由各类各级语法实体所构成的汉语语法系统中,小句居于中枢地位,汉语语法系统是小句中枢语法系统。1996年,邢福义《汉语语法学》建立了以“小句中枢说”为理论基础的现代汉语语法体系。
“小句中枢说”突出小句在汉语语法体系中的中枢地位,重视小句在中枢地位上对汉语语法的方方面面的管控作用,为汉语语法研究开拓了新思路,特别是在超句单位的研究上具有明显优势。
(四)关于语义语法范畴、语义功能语法、语义语法的认识
鉴于汉语的语法关系不易观察,“形式”这条路往往不好走,不少学者提议从“意义”入手研究语法,如胡明扬的“语义语法范畴”、马庆株的“语义功能语法”、邵敬敏的“语义语法”等。其中以马庆株(1992、1998)的研究最具代表性。李宇明(2000)对量范畴进行了全面的研究,“主观量”问题受到较多关注。这些观念突破了西方语法以形式为重的研究套路,对于像汉语这样的非形态语言来说具有方法论上的指导意义。但如何使之系统化、体系化,尚需更加深入的探讨。
上述带有原创性的理论建树,内容各不相同,但都在探索同一个问题:什么样的理论、方法对汉语来说最有效?这些富有开拓性的思想、方法是汉语语法学史上的宝贵财富,也是创建以汉语这类非形态语言为事实基础的语言学理论的思想源泉。
第四节 现代汉语语法研究中的几个热点论题
没有问题就没有研究,但问题与问题不同。有的问题事关全局,是大问题;有的问题涉及局部或细节,是小问题。有些问题会随着主流理论的变迁而淡出人们的视野,有些问题则相反,会以不同面貌反复出现于不断变迁的主流理论中。
在现代汉语语法研究中,事关全局的大问题多与分类、辨析有关,如词类划分、主宾语的确定、主语与话题的认定、词与短语的划界、单句与复句的区分,等等。这充分显示了非形态语言在语法研究上的困境。由于没有形态这种外在标准,“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情形就难以避免。
理论会过时,而有些问题却可以“常青”。比如“王冕(七岁上)死了父亲”,这一经典例句就经历了若干语法理论的洗礼。传统语法拿来讨论主宾语;结构主义拿来讨论“死”是及物动词还是不及物动词;配价语法拿来讨论“死”是几价动词;功能语法则质疑该句的句法性质,否认“王冕”与“(七岁上)死了父亲”之间具有句法关系;认知语法认为“王冕死了父亲”是由“王冕的父亲死了”和“王冕丢了某物”两个结构糅合而成,生成机制是类推糅合;生成语法则拿来讨论非宾格动词与非作格动词及该句的生成方式。
这说明,在汉语语法研究中,存在着一些难以破解的核心问题与核心现象。它们的存在表明了以汉语为代表的一类语言与西方形态语言的差异,带有鲜明的“汉语特色”。限于篇幅,下面只谈三个带有代表性的问题。
一 词类
词类是语法研究的基础,重要性不言而喻。词类划分是汉语语法学界殚精竭虑也还未能圆满解决的著名难题。传统的汉语语法研究,无论是马建忠的“字无定义,故无定类”,还是黎锦熙的“依句辨品,离句无品”,都给后人留下一个“词无定类,类无定词”的结论。
汉语语法学界在1953—1955年开展了词类问题大讨论,主要围绕两个问题:(1)汉语的词能不能分类?(2)怎样划分汉语的词类?最终取得的共识是:汉语的词能分类,分类标准是语法功能。不过,对语法功能的认识仍然见仁见智。
进入20世纪80年代,由于朱德熙的研究,人们对语法功能有了更清晰的认识。朱德熙指出:一个词的语法功能指它所能占据的语法位置的总和,即词的分布。指导思想明晰后,人们对汉语词类展开了精细化的深入研究,涌现出了一批高质量的研究成果。对于一些长期有争议的复杂问题,人们运用数理统计通过数据来解决,对词类的模糊性和相对性有了一定的认识。
随着功能与认知语法、语言类型学的引入,人们对汉语词类有了新的认识。袁毓林(1995、2005)根据家族相似性和隶属度重新分析词类问题;沈家煊(1999)在词类与句法成分之间建立起了关联标记模式;郭锐(2002)在大规模专项研究的基础上提出:词类是以词的词汇层面的表述功能为内在依据进行的分类。这些研究无疑大大深化了人们对汉语词类的认识,对解决非形态语言的词类划分问题具有跨语言的启示意义。
由于汉语没有形态,当词类充当非典型功能时,词性有没有改变,就成了一个问题。以动词占据主宾语为例,传统语法认为这时的动词已经“名物化、名词化”了。结构主义坚决反对,认为词类没有变化,仍是动词。不过,这种处理有悖结构主义的“向心理论”。如何解决,也是个问题。功能与认知语法虽然没有明说这时词性变了没有,但承认占据主宾语的动词与占据谓语的动词有所不同。
对此,学者们提出了不同的解决方案,如:“语法位”说(李宇明,1986);“漂移”说(陈宁萍,1987);“名物化≠名词化”说(胡裕树、范晓,1994);“功能语类”说(程工,1999);“词汇层面与句法层面”说(郭锐,2000);“零成分”说(熊仲儒,2001);“标句词/中心词”说(司富珍,2002;陆俭明,2003);“挑战向心理论”说(吴长安,2006);“汉语实词包含模式”说(沈家煊,2009),等等。
经过几代学者坚持不懈的钻研,汉语语法学界在词类研究上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但是,毋庸讳言,词类问题至今仍没彻底解决,争议仍较大。而且除了郭锐、袁毓林等少数学者外,大多数提出不同词类分析模式的学者并未对汉语词类系统中各个具体词语的词类特征做出全面的分析测试,因此其效度的检验体现得尚不充分,仍有较大的探索空间。
二 主语、宾语与话题
与词类一样,句子成分也是语法研究的基础。但是,由于汉语没有形态,就连这些最基本的语法概念都有可能难以辨识了。
吕叔湘在20世纪40年代就深入分析过主宾语的问题,并详细讨论了不同解决办法的利弊得失。50年代,汉语学界曾展开过主宾语的大讨论,大致来说有三派观点:意义说、位置说、综合说。经过这次讨论,人们取得的共识是:单纯的意义说和位置说都有较大的缺陷,应该采用综合说,但综合说的致命问题是如何综合。
进入80年代,学界所关注的问题有所改变。人们不再执着于基本概念的认定与区分,而是把目光转向了对无比丰富的汉语事实的描写与刻画上,主宾语研究进入了精细化与微观化的新阶段,如李宇明(1987)讨论了主语、宾语的互易现象,而区分问题暂时搁置。这也说明,在理论和方法上没有突破时,诸如此类的分辨问题很难取得实质性进展。
到了90年代,随着功能语法与当代语言类型学的引入,话题备受关注。话题与主宾语一样,也是普通语言学中的基本概念。但是同样因为汉语没有形态,话题的确认也成了问题。而且对于汉语句子而言,谓语之前出现两个或多个名词性成分的情况很常见,哪个是主语,哪个是话题,又成了一个棘手问题。对话题的研究,又一次引发了“主语的确认”这一老问题。
在结构主义汉语语法研究中,主语属语法平面,话题属语用平面,二者本质不同。而当代语言类型学的研究则赋予汉语话题以句法地位,使人们对汉语话题的认识有了质的飞跃。对话题与主语的辨析直接影响到对汉语句子基本格局的认识,并进而影响到对汉语基本语序的确认。因此,是个大问题。徐烈炯、刘丹青《话题的结构与功能》在深入研究的基础上,认为汉语是话题优先型语言,汉语的基本语序是TSVO。这在一定程度上撼动了话题仅是个语用概念的传统观念。
关于话题,学界目前仍有较大分歧。受结构主义和“三个平面”思想影响较深的学者,会坚持认为话题是个语用范畴;受“字本位”和当代类型学思想影响较深的学者,会认为话题是个句法范畴。形式语法认为主语属语法层面,话题属语用层面,不过,就话题的生成,形式语法内部也不一致。
总之,从当代影响较为广泛的语法讨论看,它们之所以发生,当然与新、旧语法理论交替所产生的震荡有关。此外,还有一个原因,就是汉语这种非形态语言对建立在形态语言基础上的语法理论的种种不适,这或许是更为根本的原因。
三 现代汉语语法的特点
对语言个性的探索是语言研究的目标之一。语法特点,有宏观与微观之别。这里主要回顾汉语语法学界对比较宏观的汉语语法特点的探索。根据当代语言类型学在国内产生的影响力,这一探索过程大致可分为前、后两个阶段:前一阶段,学界主要通过与印欧语的对比来寻找汉语语法的特点;后一阶段则提倡以世界语言为背景探索汉语语法的特点。
(一)通过与印欧语的对比探索汉语语法的特点
与印欧语相比,汉语的语法特点主要有两条:(1)非形态语言;(2)语序和虚词是重要的语法手段。朱德熙(1985)又提出了两条:(1)词类与句子成分之间不存在简单的一一对应关系;(2)句子的构造原则跟词组的构造原则基本一致。上述4点是学界对汉语语法特点的主流认识。当然,各派各家多多少少会有差异,如:
胡裕树认为:缺少严格意义的形态变化是汉语同印欧语的根本差别,由此产生一系列其他特点:(1)语序是重要的语法手段;(2)词类和句法成分的关系是错综复杂的;(3)音节的多寡影响语法形式;(4)简称数量很多,自有特点;(5)有丰富的量词和语气词(陈光磊,1988)。
龚千炎(1988)认为:汉语的本质特点在于,由于缺乏严格意义的形态变化,因而结构独特,灵活多变,颇多隐含,着重意念。
邢福义认为:汉语没有印欧语那样的形态,汉语里名词对动词来说也许可以看作是一种松散性的外部形态,动词是句子的组织核心,而句法格局面貌却是由名词这种外部形态来确定的(华萍,1991);汉语语法结构具有兼容性和趋简性(邢福义,1997)。
张斌(1998)认为:汉语语法的基本特点是缺乏严格意义的形态变化,由此有如下表现:(1)名词可以直接修饰动词;(2)动词或形容词可以直接充当主语或宾语;(3)词语结构常常受单双音节的影响。
通过与印欧语的对比,学界揭示出了汉语语法的一系列重要特点。但是,人们对此也产生了一些疑问和反思。就大的方面看,主要有两点:首先,如何探求汉语语法的特点?其次,所揭示出的特点是不是真正的汉语语法特点?
1.如何探求汉语语法的特点
人们对探求汉语语法特点的原则和方法所进行的思考,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是否必须运用比较法
汉语语法的特点只有通过比较才能获得,这是吕叔湘、朱德熙都明确说过的,也是大家比较公认的。但是也有一些不同认识,如李临定(1987)认为,讨论汉语语法的特点,比较是需要的,但首先应该着眼于汉语语法本身,看看影响汉语语法结构的全局的东西是什么,汉语语法结构所体现出来的普遍现象是什么,这些应该是汉语语法的特点。
(2)共性与个性的关系
对共性与个性的关系的认识会直接影响到对汉语语法特点的探索。关于这一问题,大致有两种观点。第一种可称为“共性个性并重”观,是学界的主流,如李临定(1996)认为:研究语言的共性和个性都是必要的,二者绝不是相互对立的,而是紧密关联、相辅相成的。第二种观点可称为“个性先于共性”观,如申小龙(1987)认为:语言共性的概括是建立在对各种民族语言独具的个性的认识基础上的;又如徐通锵(1999)认为:共性寄寓于个性之中,只有对不同语言的差异进行深入的比较,弄清楚隐含于个性之中的普遍结构原理,才有可能弄清楚语言的共性。
(3)能不能运用西方理论
自汉语语法学创建以来,对汉语个性的探索就深受西方语言学理论的影响。但是,这种做法不时为人诟病。如张世禄(1981)认为:汉语语法学中的洋框框好像是绳索,捆着汉语语法学,使它不能健康发展;徐通锵(1991)也认为:张冠李戴,用印欧语的语法理论来解释汉语,自然会抹杀汉语的结构特点。
也有学者努力摆脱印欧语的眼光,在汉语内部寻找汉语语法的特点。如郭绍虞(1979)认为:汉语语法具有简易性、灵活性、复杂性三个特征。李临定(1987)认为:现代汉语语法结构的特点是简略而繁复,简略具体表现为:省略、综合、紧缩,繁复具体表现为:句子格式的多样性、句成分的自由和受限制、类与类的渐变及交叉、语义关系的隐含、语法规律的参差不齐。
2.所揭示出的特点是不是真正的汉语语法特点
杨成凯(1991、1993)对“动词作主宾语”“短语和句子的构造原则一致”这两个一般公认的汉语语法特点提出了质疑。当然,徐通锵的“字本位”、申小龙的文化语言学等更是从根本上否认借用西方理论所揭示出的所谓的汉语语法特点。也有学者比较委婉,对汉语语法特点提出了不同看法,如史有为(1992)的“音节结构说”。
上述争议,反映了在当代语言类型学影响汉语语法研究之前,学界在探索汉语个性上的两种做法:(1)从其他语言看汉语;(2)就汉语谈汉语。平心而论,很难说第一种就是绝对的对,第二种就是绝对的错。
(二)提倡以世界语言为背景探索汉语语法的特点
随着当代语言类型学的引入,人们开始认识到,汉语并没有那么特别,应该把汉语放在世界语言的范围内来考察。如果说,通过与少数印欧语的对比寻找汉语个性的做法还缺乏足够的理论依据的话,那么,在世界语言的范围内,运用语言类型学的理论和方法探索汉语语法的特点,则是一个理想的办法,不但能揭示汉语的个性,而且对于世界语言普遍共性的探索也有积极作用。
第五节 现代汉语语法研究的基本态势及若干问题
自结构主义语言学出现以来,语法研究一直是语言研究的核心领域,其学术核心地位体现在研究观念、研究方法、事实挖掘、理论创新等各个方面,而且这些成果也不断地向其他领域渗透。现代汉语语法研究在一定程度上引领了汉语语言学研究观念和方法的更新与发展。可以这么说,在60多年的学术发展历程中,现代汉语语法研究一直是中国语言学研究最活跃、最具前沿性、成果最为丰富同时也是争议最为突出的领域。这种情况在当下的汉语语言学研究中显得更加鲜明。这里就当下现代汉语语法研究的基本研究态势及若干值得思考的问题从宏观上做出进一步的说明。
一 多层面、多角度的互动关系研究成为基本态势
当代中国现代汉语语法研究的基本态势大体可以从多层面、多角度的积极探索及其相互影响来概括,这主要体现在语法研究内容不仅是“语法”的,还是“语言”的;语法研究方法不仅是“语法学”的,还是“一般科学”的;语法研究生态不仅是“语言学”的,还是“跨学科”的。这些变化,都是在多层面、多角度的互动关系研究中体现出来的。具体而言,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语法研究对象的变迁
结构主义背景下的语法研究,基本上都是以词法现象和句法现象为基本的研究对象,词素(语素)与词的功能类别、词组与句子的结构类型成为主要的研究内容。基于这种背景的语法研究,实际上就是对语言单位的分布及其结构方式与类型的整理和系统化。
随着以生成和解释为基本诉求的语言学理论和观念的引入,现代汉语语法研究的本体对象发生了重大调整,其中最为典型的表现就是从基于结构语言学范式的系统描写转向基于语言能力、语言功能的解释,因此对句法结构生成的机制及其动因的分析成为当下现代汉语语法研究(也是一般语法研究)新范式的基本目标。在这种解释学转向的学术大背景下,制约语法系统存在和发展的各种因素都成为人们分析的切入点,进而形成了语法研究中功能主义和形式主义两大流派的竞争态势。由于任何语法实体都是由形式和功能两部分构成的一个结构格式塔,对这种结构格式塔的描写和解释必须从形式规则和功能动因上综合考察,因此这两大流派又有一定程度的互动和交流。
这种解释学转向对汉语语法研究的推动首先体现在汉语语法研究的功能取向和认知取向。语言交际中的信息安排、语法结构形成中的经验动因、语法项目的交际选择与配置等成为新时期语法研究的新课题。基于这样的观念,词库和句法的关系、语法与语用的关系、语法与修辞的关系,都有了新的研究视角;语法范畴的认知体验基础、语法结构与认知模式之间的关系,都得到了广泛的重视;语言表达的篇章性特征、交际模式对语法形式和意义浮现的影响、语体差异的不同语法表征正在成为语法研究的一个新热点。近年来广受关注的构式语法,试图在形式和意义相结合的观念上提出新的认识,这是功能语法研究和认知语法研究的新拓展。
语法形式的研究也同样有了新的发展。基于生成语言学理论的汉语语法研究虽然一直未像西方语言学界那样成为主流,但也逐步引起了学界的关注。生成语法在区分语言能力和语言运用(语言表现)的基础上,将语言能力作为基本研究对象,探求语言系统(即生成语法的“语法”)生成的根本原则及其制约规则,从而揭示普遍语法的本质。汉语生成语法研究在这一大背景下努力挖掘汉语事实,验证普遍语法理论,解释汉语特异表现。汉语形式语法研究的另一个重要领域是韵律语法。将韵律看作一种制约语法结构规则的形式,是近20年来汉语语法研究的重要发展。
而基于语言类型的语法研究既是形式的,又是功能的。它对语法结构类型的归纳、对基于相同相近范畴在不同语言中的形式异同和特征差异的比较,偏于结构主义语法的基本分析原则;对语言构造普遍原则的抽象及其在具体语言系统中实现的规则建构则多出于生成语法的基本理念;而对语言类型特征共性和个性的解释则多借助于功能的、认知的分析。在此背景下,汉语方言语法研究、汉藏语语法比较研究都逐步显示出了较为突出的成果。近来有学者提出库藏类型学的新理论(刘丹青,2011、2012),这将为汉语语法范畴乃至一般语言范畴的系统关联和显赫程度差异的分析提供新的视角。
也就是说,就汉语语法研究的本体而言,其视野变得更加开阔,其观念变得更加综合。现代学术背景上的“语法”,已经不再是传统意义上的“语法”了,凡是影响语言结构形成和发展的原则和规则都是语法研究的对象。同样,汉语语法研究,虽立足于汉语事实,但已不仅是“汉语”的了,很多观念和认识、成果已经是“一般语言”的了。
(二)语法研究方法的融合
语言学作为一门科学,其研究方法必然来自于并融入到一般科学研究的方法和方法论中。同时,由于语言学是一门经验科学,其研究方法必然受到经验科学的限制。经验科学的一个很重要的方法论标志就是实证的研究,语言研究正是以实证研究作为其基本的研究方法。汉语语法研究也是如此,它在深化语法学独特的研究方法的基础上,还从一般的“语法学”研究方法走向更具综合性的“一般科学”的研究方法,并使语法学研究方法更加科学化。
基于结构主义观念的语法研究非常注重材料的收集、整理和归纳。切分、等同、分类/归类、组配,是结构主义分析语言单位性质的异同和层次的基本操作程序,其基本测试手段包括移位、替换、增加、删除等。这些程序和手段仍然是研究语法现象乃至所有语言现象的基本程序和基本手段,其本质都是基于比较法的使用。比较是一切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如虚词的意义和用法非常“虚”,每个虚词的个性特征都比较复杂,不好把握,但汉语虚词研究取得了不俗的成绩,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结构主义基本分析方法尤其是比较分析法的充分使用:“虚词研究本身就要求我们必须有意识地从语法意义、具体用法以及使用的语义背景等多个角度、多个层面、多个方位来考察、分析、研究,而考察、分析、研究的基本方法是比较。”(马真,2004)
如果说结构主义语法研究、功能语言学/认知语言学的语法研究比较重视实际产出的语言材料的收集和鉴别的话,生成语法则特别注重于内省材料的价值,运用内省法获取和鉴别材料是其检验认识、发展理论的重要途径(当然,它也并不排斥实际材料的使用,但会“谨慎”地使用)。实际上,这两种研究范式的不同在方法论上的体现就是对归纳法和演绎法的侧重有别。进一步从科学哲学的角度来看,归纳法更注重证实的研究策略,而演绎法更注重证伪的研究策略。相对于一般的语法研究,经常见到生成语法研究中更多地用不打星号的句子和打星号(*)的句子做比较,其根本原因就在此。对这种研究观念的彰显是自结构语言学之后在方法论上的重要拓展。
不仅如此,运用归纳法、演绎法来研究语法,在新的学术背景下都有了新的发展。一是通过统计使用频率的方法来研究语法表达形式的使用倾向,进而探求语法规则的浮现过程和具体特征;一是通过实验的方法来探求语法单位和语法分析模式的心理现实性,进而探求语法结构生成的心理过程和生理基础。与此同时,随着计算机技术的发展,大型语料库逐步建立起来,语料库方法在语法研究乃至语言研究中的地位日渐显著。这不仅是语料收集方式的改变,也调整着研究观念和研究对象。如通过大规模语料分析来发现新的语法知识,拓展了归纳法和证实法的适用性。又如现代汉语语法研究中已经开始比较多地关注语法化问题,将共时现象的层级化分析跟历时现象的层次性描写相结合,更加深入地认识现代汉语语法的系统性、层次性、动态性。语料库方法的使用也使我们能更方便地将汉语研究放到语言类型学的背景下考察,从而对汉语语法现象的性质及汉语语法的类型特征做出全新的认识。在新的研究形势下,归纳和演绎、证实和证伪诸方法和方法论的互动关系使汉语语法研究有了新的发展空间;词法和句法、词库和构式的互动关系的研究得到新的拓展(袁毓林等,2014)。
语言学方法的融合不仅体现在语言学的研究方法和一般科学研究方法的融合上,就具体课题的研究,学界也常常将多种研究方法结合起来进行综合分析。
(三)语法研究生态的拓展
这里所说的语法研究生态,指的是语法研究跟语言学中其他领域的研究以及语言研究之外其他学科的研究之间的关系,即语法研究在当下科学研究中所处的环境。
上文已经指出,当下的语法研究已经从主要关注词和句子的语法(词法和句法)逐步发展到重视篇章语法的研究了,这本身就拓展了语法研究的生存环境。不仅与此,近些年,语法和修辞、语法和词汇、语法和语音、语法和韵律、核心语法现象和边缘语法现象的互动关系受到汉语语法学界的重视。以语法和修辞的关系为例,过去,汉语语言学界在语法研究和修辞研究的关系上,注重的是如何“结合”的问题。随着学界对语法和修辞之间互动关系的认识(两者之间是一个连续统),“互动论”成为认识两者关系的新观念,这样就使人们将语法研究的观念拓展到修辞研究中(施春宏,2012),如关于构式及构式压制的认识,关于认知性辞格和表达性辞格的划分,关于隐喻和转喻机制的分析等。同样,修辞研究的观念也逐步向语法研究中渗透,如语体问题和文体问题在十数年前几乎是修辞研究的专利,篇章问题也主要为修辞学研究所关注,而现在则受到汉语语法研究的高度重视。不仅如此,随着构式语法的兴起,各个语言成分和各级语法单位都被看作构式,如果这种认识可行的话,就有可能对各个层级、各种性质的语法现象做出某种程度的统一描写和解释。目前,汉语构式语法研究已经成为一个热点,这进一步拓展了汉语语法研究的生态空间。
汉语语法的应用研究在某些方面也有了新进展。虽然目前在中学语文教学中存在淡化语法的情况,但在对外汉语教学(汉语作为第二语言/外语教学)中却受到了广泛的重视(见下)。汉语语法研究在汉语自然语言处理中的作用也有了新的认识。基于规则的分析模式和基于统计的分析模式都在进一步探索中,目前后者似乎更受到汉语自然语言处理学界的青睐。这从一个侧面告诉汉语语法学界,如何展开基于使用的规则研究,应该成为新的研究目标。同时,关于汉语语法结构和规则的大型知识库的建设已经启动,这将对汉语的“意合”特征会产生新的认识成果。
二 汉语语法研究中的借鉴和创新的关系问题
毋庸讳言,汉语语法研究自《马氏文通》起就以借鉴和吸收国外语法研究理念和方法乃至基本分析框架作为自身发展的基本动力。有的学者则将这种国外理论汉语化的过程视为模仿或机械模仿,为此提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语言学”。这是每次大的语法学讨论中都引起争论的焦点,世纪之交的争论更加激烈。关于汉语语法研究中的借鉴和创新的关系问题,是新的形势下需要重新思考的重大问题,这关系到汉语语法研究如何生存和发展的问题。
百年来的汉语语法研究的历程不能简单地看作是对国外某些理论的模仿,而是有效的借鉴;虽然借鉴中常有机械模仿的地方,然而总体而言,在借鉴中仍然体现出不懈的创新追求。新中国成立后至20世纪80年代中期,主要借鉴一家一派,即运用结构主义语言学的基本思路来分析汉语语法现象,出现相对一致的研究局面,学界所关注的论题往往有很大的重合。而自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始,借鉴国外语言学理论来研究汉语语法现象呈现百花齐放的局面,对很多基本问题的认识虽未充分体现百家争鸣的局面,但国外语言学理论汉语化的深度和广度是前所未有的,在新的理论指导和启发下所挖掘出的新的汉语事实也达到前所未有的丰富程度,基于汉语事实的理论探求也有了新的收获。
(一)借鉴和吸收仍是推进现代汉语语法研究的重要动力
汉语语法研究在较长时期里基本上仍在传统语法研究的框架中展开,对国外新起的语法理论比较隔膜。即便是吸收国外语言学理论,也往往慢几拍。由于特殊的政治、社会背景,新中国成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借鉴国外语言学理论进行汉语(语法)研究只能“悄悄地化用”,而且所借的对象主要是结构主义语言学理论。生成语法理论发展到20世纪80年代才开始有比较多的介绍,但实际的汉语生成语法研究仍迟至90年代才开始有专题性的探讨。此时,生成语法之外的一些流行的语法理论也开始了大规模的引介和汉语化过程,如功能语法学、认知语言学、语言类型学、语法化理论等。相对于形式语法的研究,基于功能、认知的语法研究在汉语研究中显得更加活跃和充分,研究人数、论著发表、专题会议等都远远超过形式语法的研究。虽然在如何借鉴、如何创新、如何运用科学方法来研究汉语现象等方面仍有不小的争议,但无论是功能语法的研究还是形式语法的研究,在当下的学术生态中借鉴和吸收新的研究观念和方法仍是推动汉语语法研究的最重要的力量。学界已经逐步认识到,若想充分展开汉语学术研究,仅仅有汉语语言(学)的眼光显然是不够的,即便再加上印欧语言(学)的眼光也不充分,必须具备世界语言(学)的眼光。无所借鉴的学术研究固然也有可能做出某些创新,但借鉴既有的先进理念和成果则更加有利于创新和发展,这是毋庸置疑的,而且这也充分体现了对人类智慧的尊重和重视。
借鉴和吸收的广度和深度及国际化程度与研究群体直接相关。当前语法研究的主力军是先后进入学术研究领域的研究生,尤其是博士。总体而言,他们有比较宽的学术视野,外语背景更加丰富,出国读书、访学的机会在增加,国际交往增多,这必然使汉语研究国际化程度逐步加深。在引入、吸收和应用国外最新理论的过程中,博士学位论文所起的作用是巨大的。国外学术理论的及时引介仍然是推进汉语研究、带领年轻学者尽快走到学术前沿的重要力量。国际化,首先是研究主体即学者的国际化,他们的思想、观念、研究方法、研究领域逐渐跟国际接轨。同时,国际学术中国化的进程也在逐步加速。这两股力量的结合,使汉语语法研究乃至整个汉语语言学研究逐步融入到国际语言学研究的主流之中,理论的应用和更新的速度在加快,汉语研究的国际地位有了显著的提升。
(二)汉语语法研究正为普通语言学提供越来越多可资借鉴的成果
这既体现在基于汉语语法事实的挖掘,也体现于汉语语法学者在研究思路、研究方法、理论建构方面的探讨。
对汉语语法事实的挖掘既得益于借鉴国外语言学理论,也得益于汉语语法学注重语言事实挖掘的优良传统。两者的结合使汉语语法研究取得了较为丰富的成果。如这样一些研究课题都受到长期的关注:汉语词类的属性特征及其系统,汉语虚词的语义和用法特征,汉语语法范畴的句法表现,汉语句法结构及语序的认知基础,汉语特殊句式形式和意义之间的关系,汉语基本词类(名、动、形)和结构式(如动结式、“把”字句、“被”字句)的论元结构和配价分析,汉语时体系统的具体特征及表达方式,汉语话题结构的类型特征和焦点结构的句法表现,汉语方言语法研究,汉藏语语法描写和比较研究,等等。有些问题引发了长时期的争论。实际上,对这些“关键问题”的反复讨论成为检测和发展新观念、新理论、新方法的重要方式。如词类划分标准和词类之间层级关系的讨论,就一直伴随着汉语语法研究的整个过程,促进了学界对广义形态、句法功能的深入思考。近些年词类问题又成为一个新的热点,而且往往跟对汉语“特点”的探讨结合在一起,推动了人们对词类属性的研究,促进了人们对汉语类型特征的新认识。
在专题研究深化的同时,汉语语法学界同样注重理论的创新问题。如词组本位的提出对概括汉语语法特点、描写汉语语法体系、解决词类划分难题等问题提供了重要的观察视角;三个平面的语法理论(三维语法)、两个三角(“普通话—方言—古汉语”和“语表—语里—语值”)理论的提出,使语法现象的描写和解释变得更加全面、系统;层次分析法、变换分析法、语义特征分析法、配价分析法、语义指向分析法,都在汉语语法研究的实践中做出了较为系统的理论阐释。有学者基于赵元任对汉语表达方式特征的深刻认识,指出“语言大同而大不同,大同在语用上,大不同在句法结构上”,因此要“从大局上和根本上把握汉语的特点”,重新思考汉语语法系统的特点(沈家煊,2012)。有学者正倡导和开展全球华语语法研究(邢福义、汪国胜,2012),这样的研究既要面对全新的语言事实,又必然面对语言调查方法和描写策略、分析模式的更新问题。
总体而言,虽然目前汉语语法研究为国际学术研究提供的新观念、新方法、新概念尚不特别丰富,但基于汉语语法研究的新认识必将继续为普通语言学理论做出新的贡献。然而,一个毋庸置辩的事实是,有时汉语(语法)研究中已经有了相当高质量的研究成果,但境外学者并不清楚、未加关注,进而出现了重复研究甚至低层次研究的情况。撇开这点不谈,我们的语言学研究如果要为国际语言学提供越来越多的新观念和新成果,就得有主观上的追求,要密切关注国际语言学的发展动态,要站在普通语言学的高度来看待汉语问题和语言学问题,同时还要重视汉语研究传统中所蕴含着的普通语言学价值。
(三)关于语言学研究的中国风格
在国外语言学理论引入汉语语法研究的过程中,常常伴随着这样的争论:将国外语言学理论应用于汉语研究会不会“水土不服”?在国外理论指导和启发下的汉语语法研究是否因此存在“削足适履”的情况?汉语语法研究是否要走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研究之路?这便体现为《马氏文通》出版以来汉语研究历程中一直存在的接轨意识和自立意识的“路线”之辩。正如有先生指出的那样,一个多世纪以来中国学人有两个“不曾停息”的努力:我们从西方借鉴先进的理论和方法的努力一直没有停息过,我们想摆脱印欧语的研究框架、寻找汉语自身特点的努力也一直没有停息过(沈家煊,2011)。自20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语言学理论的呼声就时有出现,并有学者在进行具体探索。
关于建立“有中国特色的语言学”的呼吁,基本上源于对几十年来甚至百年来汉语语法研究成果的重新评价和对汉语语法特点的再认识。有学者认为20世纪汉语研究在取得某些成就的同时,也存在着某些重要失误,其中“过多地关注、而且不断地引进(这当然是需要的)国外的理论与方法是一个原因,但更重要的是,我们在引进过程中不断放弃了自我”,因而主张“建立汉语自己的本体语言学”(潘文国,2000)。然而,也有学者指出,“语言学就是语言学”,语言学和其他科学一样并不存在国界(徐烈炯,1998)。
这种争论实际上提出了这样的问题:国内外语言学研究范围、重点和取向、方法的差异,是国别之殊,还是范式之别?对此,似乎考虑得并不充分。从本质上说,特色往往跟范式相表里。无论何种范式,皆应为国际的语言学。当然,语言学研究有一些国别化的风格,是有可能的,也有现实的依据,如俄罗斯的语言学研究。就中国语言学的国别化特征而言,恐怕主要体现在研究者的眼光、视角和研究内容、重点的差别上;而且中国学者自然应该更多地关注中国的问题。但我们同时也要看到,中国也是国际的一部分,因此,要关注什么时候、什么状态下中国语言学跟国际融合度高,什么时候、什么状态下中国语言学跟国际较少融合。不能将“有中国特色”跟不断地引进国外理论和方法对立起来。中国的语言学研究,既要自觉地看成国际语言学的一部分,也要让国际语言学界看到、重视我们的这一部分。这就形成了语言研究的中国风格。其实,如果强调某些论题的学人集中地、某些主张的生发变动处,提出“某国特色”并无大的逻辑问题;但要明确的是,所谓的“特色”并不排他,既非孤芳自赏,也不自筑樊篱。
三 关于语法教学的应用研究向何处去的问题
最后,需要特别提及语法教学的应用研究问题。它既包括中小学(尤其是中学)的语法教学与研究的问题,也包括汉语作为第二语言/外语教学的语法教学与研究的问题。可以这样说,前者正处于迷茫的路途中,后者正处于转型的关节处,两者正处于一冷一热的状态。
新中国成立后,语言应用研究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视,其根本原因就是社会的迫切需要和学者的积极参与。其中又以语法教学的应用研究为核心。在20世纪五六十年代和八九十年代,语法研究和语文教学、语言生活的关系相当密切,语言学者展开学术研究的一个重要使命就是让语言研究(尤其是语法研究)的成果应用到语文教学、语言生活中去。虽然实际上未必能完全做到,这样的认识也未必完全合理,但语法研究的现实意义一直成为推动语法研究的动力之一。中国语言学的发展,在20世纪80年代前主要是为教学服务的。从《语法修辞讲话》的发表(1951)和出版,到《暂拟汉语教学语法系统》的公布(1956),再到《中学教学语法系统提要(试用)》的推出(1984),语法理论的应用研究和应用实践一直是语法研究的一个重要领域,同时带动了整个社会尤其是中小学对语法学习的重视。然而,就在《中学教学语法系统提要(试用)》公布后不久,“淡化语法”的呼声就在中学语文教学界出现,此后,中学语文教学中语法教学的分量在逐步降低,以致当前的中学语文教材中不再将较为系统的语法知识作为教学的基本内容了。尤其是自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开始,语言研究的“自主性”似乎越来越强,与语言教学渐行渐远,以致目前语法研究在语文教学中的地位基本上处于“静默”的状态。可以这样说,我们的语法研究正在失去中学语文教学这一服务领域。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局面?目前的语法学界未见多少反思。这也许与我们长时期里对中学语法教学的定位问题没有深入讨论、研究有关,与我们对教什么、怎么教的认识不充分有关,其实根本上与对中小学生需要学习哪些语法知识、如何学习语法知识的研究付诸阙如有关。当前的语法教学,基本上属于语言学性质的语言结构知识教学,而不是去帮助学生发现汉语结构之美,不能像课文教学那样让人产生欣赏的愉悦和沉思。中学语法教学的目的是否仅仅是为了更准确地遣词造句?这个问题似乎还没有深思过。更严重的问题是,当下语法研究的目标、情趣实际上离应用语法研究似乎越来越远。重要的语言研究机构、著名的语言学家、核心的语言学刊物,似乎都在远离语法教学的应用语法,以致“语法学”和“学语法”彻底分了家。即便是大学《现代汉语》教材中的语法部分,大多仍是几十年一贯制的编写框架,即便试图有所创新,也大多注重于理论介绍和分析上的拓展,对应用语法的分析仍未脱离改病句式匡谬正俗的基本思路。母语语法教学和研究的边缘化,令人担忧。
语法研究在语文教育中弃守的同时,却在习得研究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与中学教学语法研究趋冷的表现相比,对外汉语教学(汉语作为第二语言/外语教学)的语法研究受到了比较多的重视。长时期里,对外汉语教学语法体系在大的层面上沿袭了汉语本体研究中的语法体系,语法习得研究的论题基本上来自于汉语语法本体研究成果的启发,如比较注重结构形式的研究,尤其是句子结构基本类型的研究。目前,人们已经认识到这样的研究是有很大的局限性的,因此提出开展语法项目的用法研究,注重形式、功能、情境相结合的研究,并将研究对象从句子层面拓展到篇章。同时,生成语法对语言能力(普遍语法)的认识大大推动了母语习得和二语习得的研究。尤其是随着中介语理论在对外汉语教学中的引入和运用,如何分析中介语的各种表征(如正确表达和偏误形式),成为汉语语法研究选题的重要来源,也是检验汉语语法研究成果的重要参照。有学者还进一步提出,要区分“(一般意义上的)汉语本体研究”和“汉语作为第二语言/外语教学的本体研究”(陆俭明,2007),后者必然考虑什么样的语法体系最适合于汉语教学,这就必然重视词语或句法格式的用法的研究,必然考虑语言项目教学的层次性和阶段性。这方面的工作尚处于探索阶段,尚未全面、深入地展开。由于对外汉语教学(汉语作为第二语言/外语教学)的汉语语法研究不能简单地运用本体研究语法成果,不能通过研究者的语感来直接判定语料的性质,不能基于演绎的分析来构建理论系统,这样,基于不同类型大规模中介语语料库的研究而构建出新的对外汉语教学(汉语作为第二语言/外语教学)的汉语语法教学体系,或许是一条可行的途径。
中国的语言学者有义务直面中国语言应用中的问题并努力地解决这些问题。无论是语言教学问题,还是语言应用问题,都需要语言学者的积极参与和深入探究。
主要参考文献
[美]布龙菲尔德:《语言科学的一套公设》,选自《布龙菲尔德语言学文集》,熊兵译,湖南教育出版社2006年版。
[美]布龙菲尔德:《语言论》,袁家骅、赵世开、甘世福译,商务印书馆1997年版。
崔希亮:《语言理解与认知》,北京语言文化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
陈光磊:《胡裕树谈怎样看待汉语语法的特点》,《语言教学与研究》1988年第1期。
陈宁萍:《现代汉语名词类的扩大》,《中国语文》1987年第5期。
陈平:《试论汉语中三种句子成分与语义成分的配位原则》,《中国语文》1994年第3期。
陈前瑞:《汉语体貌研究的类型学视野》,商务印书馆2008年版。
程工:《生成语法对汉语“自己”一词的研究》,《国外语言学》1994年第1期。
程工:《名物化与向心结构理论新探》,《现代外语》1999年第2期。
储泽祥:《“名+数量”语序与注意焦点》,《中国语文》2001年第5期。
戴耀晶:《现代汉语时体系统研究》,浙江教育出版社1997年版。
邓思颖:《汉语被动句句法分析的重新思考》,《当代语言学》2008年第4期。
丁声树等:《现代汉语语法讲话》,商务印书馆1961年版。
方梅:《北京话句中语气词的功能研究》,《中国语文》1994年第2期。
龚千炎:《汉语特点与中国语法学的研究——中国语法学史札记之一》,《汉语学习》1988年第6期。
顾阳:《生成语法及词库中动词的一些特性》,《国外语言学》1996年第3期。
郭锐:《表述功能的转化和“的”字的作用》,《当代语言学》2000年第1期。
郭锐:《现代汉语词类研究》,商务印书馆2002年版。
郭锐:《朱德熙先生的汉语词类研究》,《汉语学习》2011年第5期。
郭锐:《形容词的类型学和汉语形容词的语法地位》,《汉语学习》2012年第5期。
郭绍虞:《汉语语法修辞新探》,商务印书馆1979年版。
何元建:《X标杆理论与汉语短语结构》,《国外语言学》1995年第2期。
胡建华、石定栩:《约束B原则与代词的句内指称》,《中国语文》2006年第1期。
胡明扬:《语义语法范畴》,《汉语学习》1994年第1期。
胡裕树、范晓:《试论语法研究的三个平面》,《新疆师范大学学报》(社科版)1985年第2期。
胡裕树、范晓:《动词形容词的“名物化”和“名词化”》,《中国语文》1994年第2期。
华萍:《现代汉语语法问题的两个“三角”的研究——1980年以来中国大陆现代汉语语法研究的发展》,《语言教学与研究》1991年第3期。
金立鑫:《语言类型学——当代语言学中的一门显学》,《外国语》2006年第5期。
金立鑫:《从普通语言学和语言类型角度看汉语补语问题》,《世界汉语教学》2011年第4期。
李临定:《现代汉语语法的特点》,人民教育出版社1987年版。
李临定:《句法散议》,《世界汉语教学》1996年第1期。
李宇明:《存现结构中主宾互易现象研究》,《语言研究》1987年第2期。
李宇明:《所谓“名物化”现象新解》,《华中师范大学学报》(哲社版)1986年第3期。
李宇明:《非谓形容词的词类地位》,《中国语文》1996年第1期。
李宇明:《疑问标记的复用及标记功能的衰变》,《中国语文》1997年第2期。
李宇明:《汉语量范畴研究》,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李宇明:《语法研究录》,商务印书馆2002年版。
刘丹青:《形名同现及形容词的向》,《南京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1987年第3期。
刘丹青:《语序类型学与介词理论》,商务印书馆2003年版。
刘丹青:《汉语关系从句标记类型初探》,《中国语文》2005年第1期。
刘丹青:《汉语名词性短语的句法类型特征》,《中国语文》2008年第1期。
刘丹青编著:《语法调查研究手册》,上海教育出版社2008年版。
刘丹青:《语言库藏类型学构想》,《当代语言学》2011年第4期。
刘丹青:《汉语的若干显赫范畴:语言库藏类型学视角》,《世界汉语教学》2012年第3期。
刘宁生:《汉语偏正结构的认知基础及其在语序类型学上的意义》,《中国语文》1995年第2期。
陆丙甫:《作为一条语言共性的“距离—标记对应律”》,《中国语文》2004年第1期。
陆丙甫:《语序优势的认知解释(上、下):论可别度对语序的普遍影响》,《当代语言学》2005年第1、2期。
陆丙甫:《指人名词组合语序的功能解释——从形式描写到功能解释的一个个案》,《中国语文》年2005第5期。
陆丙甫、金立鑫:《论蕴涵关系的两种解释模式——描写和解释对应关系的个案分析》,《中国语文》2010年第4期。
陆丙甫:《重度—标志对应律——兼论功能动因的语用性落实和语法性落实》,《中国语文》2011年第4期。
陆俭明:《对“NP+的+VP”结构的重新认识》,《中国语文》2003年第5期。
陆俭明:《汉语作为第二语言教学的本体研究和汉语本体研究》,《世界汉语教学》2007年第3期。
吕叔湘:《说“自由”与“黏着”》,《中国语文》1962年第1期。
吕叔湘:《关于“语言单位的同一性”等等》,《中国语文》1962年第11期。
吕叔湘:《汉语语法分析问题》,商务印书馆1979年版。
马庆株:《汉语动词和动词性结构》,北京语言学院出版社1992年版。
马庆株:《汉语语义语法范畴问题》,北京语言文化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
马真:《现代汉语虚词研究方法论》,商务印书馆2004年版。
潘海华、韩景泉:《汉语保留宾语结构的句法生成机制》,《中国语文》2008年第6期。
潘文国:《汉语研究:世纪之交的思考》,《语言研究》2000年第1期。
邵敬敏:《“语义语法”说略》,《暨南学报》(人文科学与社会科学版)2004年第1期。
申小龙:《论汉语语法学的民族化道路》,《浙江师范大学学报》1987年第3期。
沈家煊:《“有界”与“无界”》,《中国语文》1995年第5期。
沈家煊:《形容词句法功能的标记模式》,《中国语文》1997年第4期。
沈家煊:《不对称和标记论》,江西教育出版社1999年版。
沈家煊:《句式和配价》,《中国语文》2000年第4期。
沈家煊:《我看汉语的词类》,《语言科学》2009年第1期。
沈家煊:《朱德熙先生最重要的学术遗产》,《语言教学与研究》2011年第4期。
沈家煊:《“零句”和“流水句”——为赵元任先生诞辰 120 周年而作》,《中国语文》2012年第5期。
沈阳:《现代汉语空语类研究》,山东教育出版社1994年版。
沈阳、何元建、顾阳:《生成语法理论与汉语语法研究》,黑龙江教育出版社 2001年版 。
石定栩、胡建华:《“被”的句法地位》,《当代语言学》2005年第3期。
施春宏:《汉语动结式的句法语义研究》,北京语言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
施春宏:《从构式压制看语法和修辞的互动关系》,《当代修辞学》2012年第1期。
史有为:《汉语文化语音学虚实谈》,《世界汉语教学》1992年第4期。
司富珍:《汉语的标句词“的”及相关的句法问题》,《语言教学与研究》2002年第2期。
宋文辉:《现代汉语动结式的认知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文炼:《词语之间的搭配关系》,《中国语文》1982年第1期。
吴长安:《“这本书的出版”与向心结构理论难题》,《当代语言学》2006年第3期。
吴福祥:《南方民族语言领属结构式语序的演变和变异——基于接触语言学和语言类型学的分析》,《东方语言学》2009年第2期。
吴福祥、张定:《语义图模型:语言类型学的新视角》,《当代语言学》2011年第4期。
吴为章:《单向动词及其句型》,《中国语文》1982年第5期。
邢福义:《小句中枢说》,《中国语文》1995年第6期。
邢福义:《汉语语法学》,东北师范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
邢福义:《汉语语法结构的兼容性和趋简性》,《世界汉语教学》1997年第3期。
邢福义、汪国胜:《全球华语语法研究的基本构想》,《云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年第6期。
熊仲儒:《零成分与汉语“名物化”问题》,《现代外语》2001年第3期。
熊仲儒:《现代汉语中的致使句式》,安徽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徐杰:《“打碎了他四个杯子”与约束原则》,《中国语文》1999年第3期。
徐杰:《两种保留宾语句式及相关句法理论问题》,《当代语言学》1999年第1期。
徐烈炯:《与空语类有关的一些汉语语法现象》,《中国语文》1994年第5期。
徐烈炯:《语言学就是语言学》,《语言文字应用》1998年第1期。
徐烈炯、刘丹青:《话题的结构与功能》,上海教育出版社1998年版。
徐通锵:《语义句法刍议——语言的结构基础和语法研究的方法论初探》,《语言教学与研究》1991年第3期。
徐通锵:《“字”和汉语的句法结构》,《世界汉语教学》1994年第2期。
徐通锵:《“字”和汉语研究的方法论——兼评汉语研究中的“印欧语的眼光”》,《世界汉语教学》1994年第3期。
徐通锵:《语言论——语义型语言的结构原理和研究方法》,东北师范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
徐通锵:《汉语的特点和语言共性的研究》,《语文研究》1999年第4期。
杨成凯:《动词作主宾语是汉语的语法特点吗?——汉语语法特点散论之一》,《汉语学习》1991年第6期。
杨成凯:《关于短语和句子的构造原则的反思——汉语语法特点散论之二》,《汉语学习》1993年第2期。
袁毓林:《准双向动词》,杭州大学硕士学位论文,1987年。又刊于《语言研究》1989年第1期。
袁毓林:《现代汉语名词的配价研究》,《中国社会科学》1992年第3期。
袁毓林:《词类范畴的家族相似性》,《中国社会科学》1995年第1期。
袁毓林:《话题化及相关的语法过程》,《中国语文》1996年第4期。
袁毓林:《定语顺序的认知解释及其理论蕴涵》,《中国社会科学》1999年第2期。
袁毓林:《论元结构和句式结构互动的动因、机制和条件——表达精细化对动词配价和句式构造的影响》,《语言研究》2004年第4期。
袁毓林:《基于隶属度的汉语词类的模糊划分》,《中国社会科学》2005年第1期。
袁毓林:《汉语名词物性结构的描写体系和运用案例》,《当代语言学》2014年第1期。
袁毓林、詹卫东、施春宏:《汉语“词库—构式”互动的语法描写体系及其教学应用》,《语言教学与研究》2014年第2期。
张斌:《汉语语法学》,上海教育出版社1998年版。
张伯江:《词类活用的功能解释》,《中国语文》1994年第5期。
张伯江、方梅:《汉语功能语法研究》,江西教育出版社1996年版。
张国宪:《现代汉语形容词的选择性研究》,博士学位论文,上海师范大学,1993年。
张国宪:《论单价形容词》,《语言研究》1995年第1期。
张国宪:《“V双+N双”短语的理解因素》,《中国语文》1997年第3期。
张世禄:《关于汉语的语法体系问题》,《复旦学报》(社科版)语言文字学专辑,1981年。
张旺熹:《“把”字句的位移图式》,《语言教学与研究》2001年第3期。
赵元任:《汉语口语语法》,吕叔湘译,商务印书馆1979年版。
赵元任:《中国现代学术经典·赵元任卷》,于邦新译,刘梦溪主编,胡明扬、王启龙编校,河北教育出版社1996年版。
朱德熙:《现代汉语形容词研究》,《语言研究》1956年第1期。
朱德熙:《说“的”》,《中国语文》1961年第12期。
朱德熙:《句法结构》,《中国语文》1962年第8、9月号。
朱德熙《“的”字结构和判断句》,《中国语文》1978年第1、2期。
朱德熙:《与动词“给”相关的句法问题》,《方言》1979年第2期。
朱德熙:《汉语句法中的歧义现象》,《中国语文》1980年第2期。
朱德熙:《语法讲义》,商务印书馆1982年版。
朱德熙:《语法答问》,商务印书馆1985年版。
朱德熙:《变换分析中的平行性原则》,《中国语文》1986年第2期。
朱德熙:《语法分析讲稿》,商务印书馆2011年版。
Harris,Zellig S.,Transformational Theory.Language,41,363-401,1965.
Li,Charles N.& Thompson,Sandra A.Subject and topic:A new typology of language.In Charles N.Li(ed.)Subject and Topic.New York:Academic Press,pp.457-489,1976.另载《主语与主题:一种新的语言类型学》,李谷城摘译,《国外语言学》1984年第2期。
显示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