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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中国语言学研究

第十七章 语言规划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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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语言规划作为一种人类对自身语言实践活动有意识的影响和干预行为,几乎与人类语言使用的历史相伴而生。20世纪后半期,语言规划开始作为一门学科受到东西方语言学者的关注和研究,进入21世纪,中国的语言规划研究有了新发展,一门新学科——语言规划学“呼之欲出”。李宇明:《语言与法律:建立中国的法律语言学》,周庆生、王洁、苏金智主编:《语言与法律研究的新视野——语言与法律首届学术研讨会论文集》,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
关键词

语言

语言文字

语文

汉语拼音方案

语言政策

普通话

汉语拼音

语言规划

国语

新时期

语言文字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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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语言规划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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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规划作为一种人类对自身语言实践活动有意识的影响和干预行为,几乎与人类语言使用的历史相伴而生。进入现代社会,伴随经济发展、科技进步和教育普及,语言规划作为一种重要的社会行为对国家的影响力与日俱增。20世纪后半期,语言规划开始作为一门学科受到东西方语言学者的关注和研究,进入21世纪,中国的语言规划研究有了新发展,一门新学科——语言规划学“呼之欲出”。本章按时间发展顺序分新中国成立至“文革”时期、改革开放至20世纪末和21世纪初三个阶段探讨中国当代语言规划的实践工作和理论研究[※注]

第一节 新中国成立至“文革”时期的语言规划

20世纪五六十年代是新中国语言规划的发轫时期,亦是现代中国语言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时期。这一时期上承清末民国语文运动成果,下启当代中国语文改革方向,新中国就一系列语言问题在语言规划的多个领域进行了官方的确认和实施,出台了文字、语音、词汇、语法和语体等方面的一系列的规范和文件,并以行政干预的形式将各种语文措施和规范推向整个社会,在批判继承的基础上打造了新中国的语言规划框架,近代以来的语文运动由此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时期。“文革”时期,国家的语言规划工作遭受重创,尽管如此,由于语言文字工作自身的惯性和“文革”后期对“文革”前期工作的纠正,语言规划在某些方面和某些地区得以部分进行,并为新时期语言规划的拨乱反正提供了条件。

一 《简化字总表》的研制与发布

传统汉字经历了清末以来的各种沉浮毁誉,最终以“约定俗成、稳步前进”的简化形式进入中国的现代社会。文字改革是现代中国语文运动的发端和核心,其中尤以各种拼音方式的出现是自晚清至民国语文运动的标志性内容,而简化汉字作为对于现有汉字的简化和整理往往是历次文字改革风潮的非主流内容。然而,经历了半个多世纪的小学教育、平民识字、报刊发行和工业交通等各个领域的发展,伴随现代社会对于文字学习使用的各种需求,民国时期简化字的确认和公布在官方虽然步履艰难,在民间却日益发展壮大[※注],在与拼音文字不断博弈的过程中,汉字还是作为社会历史的选择成为新中国成立初期首要的文字形式。

1950—1951年,教育部社会教育司编成《常用简体字登记表》和《第一批简体字表》,1952年,中国文字改革研究委员会成立汉字整理组并拟出《常用汉字简化表草案(第一稿)》。后陆续拟出《常用汉字简化表草案》的第二稿、第三稿、第四稿和第五稿。1954年12月,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形成《汉字简化方案草案》[※注]。1955年10月,全国文字改革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认为汉字的根本改革是世界文字共同的拼音方向,而目前要做的工作则是逐渐简化汉字,明确拼音化和简化字在文字改革中的不同位置,并开始强调简化汉字的重要作用。1956年1月,国务院全体会议第23次会议通过了《汉字简化方案》及《关于公布〈汉字简化方案〉的决议》。

1958年1月,周恩来在政协全国委员会作了题为《当前文字改革的任务》的报告,明确提出当前文字改革的三项任务:简化汉字、推广普通话和制订推行《汉语拼音方案》。这一报告从国家层面提出此后文字改革的任务,明确拼音化不再是当前文字改革的主要方向,将文字改革的重心转向简化字;同时说明汉字简化是对近代以来出现的各种简体、俗体的整理规范,是汉语文字形式在历史发展中的选择。1956—1959年,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先后公布了四批推行的简化字。1962年4月,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编成《简化字总表》,文改会、文化部、教育部联合向各省、市、自治区的文化、教育厅(局)发布《简化汉字总表》。1964年5月,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根据国务院批示和通知编印《简化字总表》。1977年7月,为进一步澄清计量单位用字的混乱现象,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和国家标准计量局联合发布《关于部分计量单位名称统一用字的通知》,并发布《部分计量单位名称统一用字表》。

二 汉语拼音方案的选择与推行

作为近代中国语文运动的旗帜性内容,汉字拼音化是传统汉语进入现代时期在文字层面的重要调整。国民政府后期,清末以来的拼音文字潮流发展为在朝在野的两种主要形式——国民政府公布的国语罗马字母和解放区提倡的拉丁化新文字,20世纪40年代末,随着国内政治形势逐渐明朗,两种拼音文字开始部分合流。

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拼音方案委员会在1955年的全国文字改革会议上提出了六套拼音方案的初稿,其中四种汉字笔画式、一种斯拉夫字母式、一种拉丁字母式。1956年初,文改会拼音方案委员会以《汉语拼音文字(拉丁字母式)草案初稿》为基础修订为《汉语拼音方案(草案)》。1958年1月,周恩来在《当前文字改革的任务》中明确提出:“汉语拼音方案是用来为汉字注音和推广普通话的,它并不是用来代替汉字的拼音文字。”同年2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关于〈汉语拼音方案〉的决议》,《汉语拼音方案》正式产生,会议认为“汉语拼音方案作为帮助学习汉字和推广普通话的工具,应该首先在师范、中、小学校进行教学,积累教学经验,同时在出版等方面逐步推行,并且在实践过程中继续求得方案的进一步完善”。

如同清末民初的各派语文之争最后统一于注音字母,20世纪50年代初的文字拼音化方向最终定位于《汉语拼音方案》。《汉语拼音方案》的正式公布是近代文字拼音化思潮在50年代于国家层面进行的选择和确认,《方案》上承清末民初切音字、注音字母的注音识字传统,下启新中国工业交通、信息传递的现代语言需求,以汉字注音为前提,从语音标准、音节结构、字母形式三个方面对新中国成立以来各种有关汉语拼音的争论和不同意见予以了官方的整理和统一,至此,新中国作为“学习汉字和推广普通话”工具的文字拼音方式正式诞生。

20世纪六七十年代,汉字拼音方案逐渐向专有名词和国际交际领域拓展其应用功能。1965年5月,国家测绘总局、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联合发布《少数民族语言地名汉语拼音字母音译转写法》。1974年5月,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发布《中国人名汉语拼音字母拼写法》。1977年8月,联合国第三届地名标准化会议关于中国地名拼法的决议中建议采用汉语拼音作为中国地名罗马字母拼法的国际标准。1978年9月,国务院批转《关于改用汉语拼音方案作为我国人名地名罗马字母拼写法的统一规范的报告》;1979年6月,联合国秘书处发出《联合国秘书处关于采用“汉语拼音”的通知》,此后联合国秘书处采用“汉语拼音”的新拼法作为在各种拉丁字母文字中转写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名和地名的标准。

三 普通话和现代汉语规范化

新中国成立初期,现代汉民族共同语(口语和书面语)经历了民国时期的急速发展并进一步确立官方语言的地位。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的共同语口语核心问题经历了民国时期国语运动30年的发展,加之新中国以北京为政治中心,新中国成立初期在学理和社会层面的争论已经不多,而现代汉语词汇、语法以及语体的发展和研究在烽火连天的40年代也获得了一定的进展。与此同时,现代社会的技术进步和文化剧变,尤其是小学教育普及和新闻广播发展,使北京语音的学习推广较之民国时期拥有更大的社会基础和物质条件,因此,解决方言分歧在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方面的障碍,确立标准语言在口语和书面语层面的规范成为新中国成立之初迫切需要解决并且有条件解决的重大语言问题。

(一)普通话的法律确认和社会推广

20世纪50年代初,知识界进行了一系列有关民族共同语言的讨论。1954年6月,《中国语文》发表了王力的《论汉族标准语》、周祖谟的《根据斯大林的学说论汉语标准语和方言问题》等4篇文章,对汉民族共同语的定义和原则进行了界定,提出了地点方言的代表作用、标准语和共同语的区别以及汉族标准语应以北京话为基础等观点,并为多数讨论者接受。

1955年召开的“全国文字改革会议”“现代汉语规范问题学术会议”,将普通话界定为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的汉民族共同语,并强调普通话是汉语历史演变的自然结果。普通话定义的明确界定是新中国成立之初对于清末民初官话、国语诸概念的总结完善,不仅在语音层面,同时在词汇、语法等多个层面界定现代汉民族共同语的概念。1956年2月,国务院发出《关于推广普通话的指示》,对普通话的定义、推广再次进行明确规定,提出“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的普通话”。1957年6至7月,教育部、文改会提出“大力提倡,重点推行,逐步普及”的推普方针。

由“官话”至“国语”再至“普通话”,现代汉语口语的形成和确认是一个漫长的历史选择过程。由自发形成的区域交际语言(明清官话)开始萌动,经历了五六百年的成长发展。至20世纪上半叶,伴随现代国家的建立,该种交际语言进入迅速发展时期,在使用人口、使用地域急剧扩张的同时也寻求政治上的认定。民国时期的“国语”初步实现了现代中国对于官方语言的初步认定,新中国初期的“普通话”则标志着对于该种交际语言的再次确认,并通过行政干预的方式将其推向国家的整个社会语言生活。

(二)现代汉语规范化的讨论和提出

新中国成立初期,同文字形式、语音标准一样,词汇、语法和语体文风同样是新中国不得不面对、不得不处理的重大语言问题。

1951年6月,《人民日报》发表社论,认为当时的报纸、杂志、书籍上的文字以及党和政府机关的文件存在许多不能容忍的混乱状况,吕叔湘、朱德熙则受邀于《人民日报》连载《语法修辞讲话》。50年代中期,汉语规范化概念提出,学界开始从学理和政策两个层面梳理和总结半个世纪以来的词汇语法研究和语体文风实践。1955年10月,中国科学院哲学社会科学学部在北京召开现代汉语规范问题学术会议,从学术上、政策上讨论总结新中国词汇语法研究的基本内容和语体文风的基本形式,会议最后形成《现代汉语规范问题学术会议决议》,并提出六条建议。1954年初,人民教育出版社汉语编辑室经过两年多努力最后形成《暂拟汉语教学语法系统》,1957年7月,在青岛举行现代汉语语法问题座谈会,与会专家最后同意中学语法教学采用该语法系统。1959年底,《现代汉语词典》完成初稿,1965年5月,《现代汉语词典(试用本)》送审稿分上下册由商务印书馆印出。1978年《现代汉语词典(修订本)》出版,这部以现代汉语语音和词汇规范为目的的中型词典为现代汉语规范化做出了卓越的贡献。

普通话的提出和推广实现了汉语共同语口语层面的确认和实施,“现代汉语规范化”的讨论和提出则体现了汉语共同语书面语层面的整理和统一。与口语形式一样,现代汉语的书面语形式同样经历了近代时期的漫长发展阶段。至民国时期,进入现代社会的种种语言需求将这种原本属于通俗文学层面的书面语形式推向整个文学领域(甚至更多)。新中国成立之后,历经民国时期数次语文运动的书面语形式——白话文最终得以进入现代中国语言生活的各个层面,并随着“现代汉语规范化”思想的提出得到进一步整理和统一。“现代汉语规范化”在词汇、语法和语体等多个层面展开,对半个世纪以来现代汉语书面语的发展和研究进行了梳理和总结,白话文最终代替文言文被官方确立为现代汉语的书面语形式。

四 文献和著作

20世纪50年代前半期的语言规划理论研究大致可分为两个方面:其一,参与民国时期语文运动的学者从历史发展、学理分析的角度提出新中国的语言规划问题和措施;其二,具有官方身份的文化界领导从政治稳定、思想统一的立场提出新中国语言规划的指导性意见。黎锦熙是民国时期语文运动研究的集大成者,他于20世纪30年代的两部著作《国语运动史纲》(1935)和《注音汉字》(1936)对于现代中国语言规划研究有开山之功。他于新中国成立之后出版的《国语新文字论》(1951)则在梳理总结民国时期语文运动的基础上提出新中国语言规划的现实问题和发展思路,在现代中国语言规划研究史上具有重要的方法论意义。1952年,在中国文字改革研究委员会成立会上,三位文化界领导郭沫若、马叙伦和吴玉章分别发表了关于文字改革的讲话,讲话按照毛泽东的指示提出新中国语言文字改革主要包括民族形式的拼音方向、简化汉字和注音识字三个主要内容(郭沫若、马叙伦、吴玉章,1952)。这次讲话对新中国成立初期乃至现代中国语言规划产生深刻影响,预示现代中国语言规划实践和理论研究的一次重大转型,此后语言规划的重心由拼音化方向开始转向简化字和注音识字,语言规划研究的方向亦由拼音化的学理探讨开始转向简化字和汉语拼音方案的具体制订。

20世纪50年代后半期是现代中国语言规划理论研究的重要时期,在前后五年的时间中,语言规划的理论成果和争鸣讨论并举,现实探索和历史研究共存。1955年,伴随全国文字改革会议、现代汉语规范问题学术会议和民族语文科学讨论会三次重大语文会议的召开,有关中国现代语言规划理论研究的主要问题逐渐明确,基本思想逐步统一。全国文字改革工作会议对1952年提出的文字改革基本路线进行了修正和补充:强调简化汉字方案的公布和推行实施;提出汉语规范化概念,确认普通话为汉民族共同语,强调普通话语音标准——北京语音的推广;不再提文字改革拼音方向的民族形式,而是建议早日拟订汉语拼音文字方案草案。现代汉语规范问题学术会议进一步明确普通话和现代汉语规范化的含义,深入论证现代汉语规范化的历史依据和现实意义,并分组讨论现代汉语规范化在语音、词汇、语法、方言和汉语史方面等的研究内容。民族语文科学讨论会则学习了中共中央关于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的指示,交流了民族语文工作的情况和经验,交换了帮助少数民族创立、改进和改革文字的意见。三次会议之后,伴随“大鸣大放”运动和“反右”运动,1956至1958年,语文界、教育界和文化界开始了激烈的语言文字争鸣讨论。

相较于20世纪50年代语言规划理论研究的蓬勃繁盛,六七十年代中国的语言规划理论研究逐渐走向沉寂,语言规划的理论成果和学术争鸣逐渐为政治思想和行政干预替代。尽管如此,由于50年代巨大理论成就的直接影响,60年代前半期语言规划理论研究依然有重要著作出现,其中对当代语言规划影响颇深的著作之一是《汉字改革概论》(周有光,1961)。该书“系统地论述汉字改革问题的各个方面,对这个语言学文字学上的新的研究课题作了有条理的分析和解说”(同上),对新中国成立以来语言规划的现实探索和历史研究进行了梳理和总结,建立了代表五六十年代语言规划理论研究成果的新中国文字改革研究模式,使文字改革理论研究成为现代中国语言规划理论研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第二节 改革开放至20世纪末的语言规划

“文革”结束之后,中国进入改革开放的新时期,国家语言文字生活发生巨大变化,语言规划处于一个重要的转折时期,过去几十年的文字改革工作需要总结评价,新时期的新情况、新问题需要调查研究。经过80年代前半期的酝酿和讨论,1986年第一次“全国语言文字工作会议”将新时期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目标由汉字简化、汉语拼音化转移至汉字规范化、标准化。会议建议废止《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草案)》,同时认为“汉语拼音化”不再是当前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任务,而汉字规范化、标准化则成为新时期语言文字工作的重要目标。会议继续强调推广普通话和《汉语拼音方案》的重要作用,同50年代的“大力提倡、重点推行和逐步提高”相比,第一次全国语言文字工作之后到90年代初,推普工作的方针逐步转变为“大力推行、积极普及和逐步提高”,“逐步提高”替代“逐步普及”,在“普及”的基础上“提高”成为推普工作的新目标。

20世纪末,国家的语言文字工作经历改革开放10余年的发展取得了巨大成绩,同时也面临一系列挑战,语言文字工作的方向面临新一次的调整和改变。1997年第二次全国语言文字工作会议在语言文字法规、普通话、汉字、汉语拼音、中文信息处理等语文工作的多个层面提出我国跨世纪语言文字工作的目标和任务,将语言文字法规建设、中文信息处理等新内容纳入国家语言文字工作领域,预示了21世纪语文工作的发展趋势。

一 规范化、标准化和信息化

第一次全国语言文字工作会议以来,语言文字工作进入了以规范化、标准化为主要标志的新时期,与此同时,世界正处于信息化迅速发展的时代,利用计算机进行信息处理等研究需要语文工作的密切配合。新时期以来的多种语言文字规范逐渐作为语委标准、国家标准得以公布,为此后的中文信息处理创造了条件,打下了基础。

(一)规范化

20世纪50年代的汉字简化工作不仅仅是汉字简化,同时也包括汉字的搜集、整理,从而实现汉字的规范化,“可见使用简字方面存在的一些分歧并不是汉字简化工作引起的,而‘汉字简化方案’的制定,目的正在于把这个分歧引导到一个统一的规范”(周恩来,1958)。

新时期,语言规划的重要目标之一是汉字规范化,国家就计量单位用字、汉字部首、简化字、常用字和通用字等发布了一系列文字规范。1977年7月,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和国家标准计量局联合发布《关于部分计量单位名称统一用字的通知》。1983年,文改会、国家出版局联合发布《汉字统一部首表(草案)》。1985年12月,国家语委、国家教委、广电部联合发出《关于〈普通话异读词审音表〉的通知》。1986年6月,国务院发出《批转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废止〈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草案)〉和纠正社会用字混乱现象请示的通知》,正式宣布1977年发表的《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草案)》停止使用。1986年10月,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重新发布《简化字总表》。1988年,国家语委、国家教委联合发布《现代汉语常用字表》,国家语委、新闻出版署联合发布《现代汉语通用字表》。

20世纪80年代初期,汉语新词语整理和研究的序幕正式拉开。该领域的成果不仅体现在多种新词语词典的出版上,也体现在学术研究论著的数量和质量的不断提高上,更体现在凭借先进的计算机技术、语料库技术、网络技术以及检索查询技术等在研究手段、研究方法、研究速度、研究质量的不断创新与提升上。完善术语规范化标准化机构方面:1985年10月,国家技术监督局成立全国术语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术语标准化工作,秘书处设在中国标准化与信息分类编码研究所。后陆续成立辞书编纂分技术委员会、术语学理论与应用分技术委员会、计算机辅助术语工作分技术委员会、少数民族术语分技术委员会等。随着各分会工作的逐步开展,制定了术语学一般原则与方法、术语数据库、辞书编纂等方面的一系列国家标准。扩大汉语拼音在各个方面的应用,开展汉语拼音正词法研究方面:1988年7月,《汉语拼音正词法基本规则》由国家教育委员会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联合发布施行。1996年1月22日,国家标准《汉语拼音正词法基本规则》(GB/T 16159—1996)由国家技术监督局批准、发布,并于1996年7月1日起开始实施。

(二)标准化、信息化

标准化是新时期面对中文信息处理的新形势,国家在规范化基础上提升的语言文字工作目标,“标准化是高级的规范化,规范化的进一步升华就是标准化”(李宇明,2013)。新时期公布的一系列文字规范为实现文字标准化创造了条件,而“文字标准化就是使现代汉语用字做到‘四定’:定量、定形、定音、定序”。定量,即确定现代汉语的用字数量。定形,在一定的字量范围内,为每个汉字确定标准字形。定音,规定现代汉语用字的标准读音。定序,确定现代汉语用字的排列顺序。(同上)

文字标准化的提出,是为了主动适应信息化(计算机语言处理和信息检索等)的要求。30多年来的汉字整理工作,尤其是新时期汉字规范化、标准化工作的大量成果,如汉字结构及其构成成分、姓氏人名用字的分析和统计、现代汉语用字频度统计等,为汉字的信息处理、研制国家标准提供了基础和依据。20世纪60年代,我国开始研究机器翻译,70年代汉字如何进入计算机被提上日程。1978年3月,胡愈之提出关于实现汉字标准化的建议以便中文信息处理,得到中央领导的支持并指示四机部、教育部和文改会研究实施方案。1981年5月,国家标准《信息交换用汉字编码字符集·基本集》(GB 2312—80)公布,1985年,国家标准《1516、2424、3232汉字点阵字模集及字模数据集》公布,1988—1989年,三部属性字典《汉字信息字典》(李公宜、刘如水,科学出版社)、《汉字属性字典》(书目文献出版社)和《汉字属性字典》(傅永和,语文出版社)分别出版。

二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制订与颁布

20世纪90年代,推广普通话、推行汉语拼音方案和汉字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等语文工作均获得重大进展。与此同时,语言文字生活中的一些混乱无序、发展不均衡现象也逐渐显现,制订一部语言文字法逐渐成为国家和社会的需要。第一次全国语言文字工作会议以来,伴随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的发展,各地先后出台了4个地方性法规和26个行政规章,第二次全国语言文字工作会议提出:2010年以前,制定并完善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语言文字法》相配套的一系列法规。

2000年,《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公布,共4章28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是此前一系列语言文字地方性法规和行业行政规范的全面总结,确立了中国语言文字工作的基本法律依据,主要包括:(1)将“促进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及其健康发展”作为重要指导思想提出,同时用法律形式确定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作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地位和使用范围;(2)提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以《汉语拼音方案》作为拼写和注音工具”,“用于汉字不便或不能使用的领域”,对汉语拼音的功能和使用范围进行了明确界定;(3)确立语言文字工作的管理监督体制,提出“国家和地方语言文字工作主管部门”和“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语言文字工作中的主要职责和任务;(4)本着说服教育为主的原则,引导大家共同遵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和标准。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确立了普通话和规范汉字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地位,将语言文字工作纳入法制轨道,同时以该法为中心逐渐形成涉及多个部门、多个地方的中国语言文字法律体系,是自清末《统一国语办法案》颁布近百年以来中国显性语言规划在世纪之交的重大跨越。

三 文献和著作

20世纪70年代后期,伴随《中国语文》复刊和《现代汉语词典(修订本)》出版,语言文字工作的相关研究逐渐从“文革”时期的中断和沉寂中走出,开始恢复和发展。80年代语言文字应用研究所的建立和90年代《语言文字应用》杂志的创刊是中国应用语言学发展的重要里程碑,以语用所、《语言文字应用》杂志为中心的现代汉语规范化研究为新时期中国语言规划的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学术积淀和重要的理论支撑。语用所成立之初确立的三项研究任务包括:(1)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决策(2)语言文字应用实际问题和(3)语言文字应用学科建设,主要承担新时期国家层面的语言规划研究。《语言文字应用》杂志与新时期语言规划研究的学术关系则更为凸显,杂志创刊方针明确提出“贯彻执行新时期语言文字工作方针政策,做好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进行学术上的探讨和理论上的研究”(于根元,1999)。

20世纪80年代后半期至90年代前半期,学术界关于现代汉语规范化的研究有长足进展,“由于现实语言生活的变化,由于语言学科的发展,由于人们许多观念的更新,这一阶段一些学者在现代汉语规范的学术探索方面取得大面积的收获”(于根元,1999)。(1)《语文建设》组织了3次讨论,主要涉及语言规范观和文学语言规范问题,论文有《当前汉语规范中的几个问题》(吕冀平、戴昭铭,《中国语文》1985年第2期)、《语言规范问题十二谈》(于根元,《语文建设》1986年第3期)、《发展链:语言规范的本质》(龚千炎、周洪波、郭龙生,《语文建设》1991年第5期)、《文学语言不规范现象的三个原因》(吕叔湘,《语文建设》1992年第4期)等。(2)学术界逐渐强调社会用语规范的调查研究,对广告、标语、口号、公约、启事、布告、招贴、说明书等社会用语和服务用语进行调查研究,语言文字应用研究所语言应用研究室主编《广告、标语、招贴……用语评析400例》(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2年版)一书,相关论文有《北京市三条繁华大街社会用语规范调查报告》(龚千炎,《语言文字应用》1993年第1期)、《社会用语研究的两个问题》(冯学锋,《语言文字应用》1994年第2期)等。(3)关于现代汉语规范化,学术界提出了一系列新的见解,主要观点包括:交际值原则、规范是不同层次的服务、科学研究与行政管理相结合、发现和推荐、中介状态、过渡状态和语病、惯性、刚柔、层次、潜显、风格、色彩、预测、三要素、评议失误等。主要论文和著作有《汉语规范化中的观察、研究和语值探求——单音形容词的AABB差义叠结现象》(储泽祥,《语言文字应用》1996年第1期)、《制定语言计划的若干原则》(于根元,《澳门语言论集》,1992年)、《“恢复疲劳”及其他》(吕叔湘,《吕叔湘文集》,商务印书馆1993年版)、《语言风格初探》(程祥徽,三联书店香港分店1985年版)、《修辞学新论》(王希杰,北京语言学院出版社1993年版)等。

新时期语言规划学者对语言规划的基本概念、定义、内容、类型方法以及目标等都进行了较为深入的探讨,为构建我国语言规划理论体系与基本框架,做出了重要的贡献。(1)重要的论文:林书武翻译的豪根《语言学与语言规划》(《国外语言学》1984年第3期)、周四川《语言计划》(《语文建设》1987年第6期)、周有光《二次战后的语言计划》(《语文建设》1989年第4期)、柯平《语言规划》(《语文建设》1989年第7—10期)苏金智《语言的声望计划》(《语文建设》1992年第7期)、冯志伟《论语言文字的地位规划和本体规划》(《中国语文》2000年第4期),等等。(2)重要的著作:武占坤、马国凡主编《汉字·汉字改革史》(湖南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高天如《中国现代语言计划的理论和实践》(复旦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凌远征《新语文建设史话》(河南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王均主编《当代中国的文字改革》(当代中国出版社1995年版)、于根元《二十世纪的中国语言应用研究》(书海出版社1996年版)、戴昭铭《规范语言学探索》(上海三联书店1994年版)、李建国《汉语规范史略》(语文出版社2000年版)、王建华主编《21世纪语言文字应用规范论析》(浙江教育出版社2000年版)、吕冀平《当前我国语言文字的规范化问题》(上海教育出版社2000年版)等。我国语言规划学者开始走入国际学术界,1983年,陈章太在美国夏威夷参加“华语社区语文现代化和语言计划学术会议”并宣读《略论汉语口语的规范》。

第三节 21世纪初的语言规划

进入21世纪,伴随语言文字生活的多元化,我国的语言规划工作又进入了一个新阶段。《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施行、纪念《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颁布10周年座谈会的召开、十七届六中全会“大力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科学保护各民族语言文字”和党的十八大报告“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事业”等要求的提出,在进一步明确了坚持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主导地位和使用原则的基础上,明确指出要妥善处理方言、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以及外国语言文字等的学习使用。另外,《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年)》等重要文件先后提出了“培养各种外语人才”“提高国民语言文字应用能力”“科学保护各民族语言文字”“大力推进双语教学”等一系列涉及语言关系的工作任务。

10余年间,在政府和专家学者的共同倡导下,我国语言规划研究日益引起重视,研究领域逐步拓展,研究内容逐渐深入,涵盖语言生活、语言生态、语言能力、语言经济、语言权利等一系列重要问题:一方面进一步加强了对国外相关成果的引介和借鉴,另一方面更加注重结合我国语言生活的实际状况,思考和研究我国语言生活中的实际问题。

一 语文新规范的研制与实施

20世纪80年代后半期着力进行的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和信息化,经历了20世纪最后10年的飞速发展,于2000年《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将其列入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基本指导思想,语文规范和标准以及与信息技术的交相发展已经成为社会语言生活、国家语言规划的热点和重点。进入新世纪,规范化、标准化和信息化依然保持旺盛的发展态势。

2001年2月,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发布《汉语拼音方案的通用键盘表示规范》(GF 3006—2001),规定了使用通用键盘输入汉语拼音时,字母表、声母表、韵母表、声调符号及隔音符号的键位表示。2006年,信息技术的另一个国家标准《信息处理用现代汉语词类标记规范》公布,规定了信息处理中现代汉语词类及其他切分单位的标记代码。2001年12月,教育部、国家语委发布《GB 13000.1字符集汉字折笔规范》,进一步规定了汉字(印刷宋体)折笔笔形分类、排序、命名的原则以及具体的分类、排序和名称。同月,教育部、国家语委发布推荐性语文规范《第一批异形词整理表》(GF 1001—2001),该表根据通用性、理据性和系统性原则对普通话书面语中并存并用的同音、同义而书写形式不同的词语进行规范,进一步提高词语书写形式的规范化程度。2006年8月,教育部、国家语委发布语言文字规范《汉字应用水平等级及测试大纲》,这是国家继普通话测试之后,贯彻执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又一重大举措,对改善社会用字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2013年6月,国务院公布《通用规范汉字表》。《通用规范汉字表》共收字8105个,分为三级:一级字表主要满足基础教育和文化普及的基本用字需要,二级字表主要满足出版印刷、辞书编纂和信息处理等方面的一般用字需要,三级字表是姓氏人名、地名、科学技术术语和中小学语文教材文言文用字中未进入一二级字表的较通用的字,主要满足信息化时代与大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专门领域的用字需要。该表是在整合《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1955年)、《简化字总表》(1986年)、《现代汉语常用字表》(1988年)、《现代汉语通用字表》(1988年)的基础上制定的。国务院在公布《通用规范汉字表》的通知中指出:“《通用规范汉字表》是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适应新形势下社会各领域汉字应用需要的重要汉字规范。制定和实施《通用规范汉字表》,对提升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促进国家经济社会和文化教育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通用规范汉字表》公布后,社会一般应用领域的汉字使用应以《通用规范汉字表》为准,原有相关字表停止使用。”

二 “语言生活”与“语言能力”的理念

语言规划研究与语言文字工作密切相关,有深厚的现实背景。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的语言生活状况发生了快速变化,“‘双言双语’的语言生活初步形成;虚拟语言生活快速发展;中国‘语言地图’在快速改写;快速的城市化进程亟须语言规划;国内国外两个语言大局需统筹兼顾已经成为当前中国语言生活的重要时代特征。”(李宇明,2012)在这种形势下,我国的语言文字工作积极应对语言生活的变化,体现出自身的时代特点。

“构建和谐语言生活,提高国家语言能力”是21世纪语言文字工作的目标。构建和谐语言生活,要求处理好国家通用语言与方言、民族语言、外语等关系,处理好现实空间与虚拟空间的语言生活。“‘国家语言能力’是一个新提出的概念,指的是国家处理海内外各种事务所需要的语言能力,其中也包括国家发展所需要的语言能力。”(李宇明,2011)

运用和应用语言文字的各种社会活动和个人活动,可概括为语言生活(李宇明,1997)。语言生活作为语言规划学的一个概念,近十年来得到中国语言学界的广泛关注,其内涵和外延逐渐丰富。“语言生活观”更加关注本土的语言问题,更加强调对语言国情的调查研究,将语言研究与社会生活、与国家发展紧密联系起来,大大拓展了语言研究的范围。围绕语言生活研究,聚集了一批专家,他们将研究目光投向鲜活的语言生活现实,形成了一系列研究成果,引导并服务语言生活。特别是自2005年起,国家语委每年一次向社会发布“中国语言生活状况”,“语言生活”的概念及相关理念通过发布会和《中国语言生活状况报告》持续向社会和学界传播。现在,《中国语言生活状况报告》已经形成系列成果,包括:(1)《中国语言生活状况报告》。(2)《中国语言生活要况》。(3)The Language Situation in China,该书是《中国语言生活状况报告》的英文版,面向世界发行,传播中国的语言生活状况和理念。(4)《中国语言生活》电子期刊。

21世纪以来,语言学界特别是外语界围绕国家语言能力展开了一系列研讨,形成了系列研究成果。鲁子问(2006)、李宇明(2011)、王建勤(2011)、张文木(2011)、文秋芳(2011)、戴曼纯(2011)、上海外国语大学中国外语战略研究中心主编的外语战略研究丛书等提出,要重视外语在国家安全中的地位与作用,并呼吁加强基于外语的国家软实力建设和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提升国家语言能力。学界关于国家语言能力的呼吁得到了国家的重视,《教育规划纲要》将“培养各种外语人才”列为“重大项目和改革试点”的重要内容。《语言文字规划纲要》提出“根据国家战略需要,制定应对国际事务和突发事件的关键语言政策,建设国家多语言能力人才资源库”。2014年6月,世界语言大会在苏州举行,会议围绕“语言能力与人类文明和社会进步”这一主题,就语言能力与社会可持续发展、语言能力与语言教育创新、语言能力与国际交流合作等议题进行了讨论,并达成了苏州共识。这也是中国学术界与中国政府部门和国际社会互动的生动案例。

三 文献和著作

21世纪以来,我国的语言规划研究在吸收国外语言规划理论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的语言生活实际,对语言规划的含义、性质任务、研究对象、行为主体、基本内容、方法步骤、社会目标等做了较为全面的研究。相关的代表性成果包括陈章太(2005)、李宇明(2010)、郭龙生(2008)、姚亚平(2006)、资中勇(2008)、薄守生(2009)等专著及论文。这些研究成果紧密结合中国的语言生活,各有特色,提出了很多富有新意的观点,进一步丰富了中国的语言规划理论。比如,提出了语言生活的层级概念,把语言生活划分为宏观、中观、微观三个层级,考察了超国家、国家、领域、地域、个人和社会终端组织等不同层面的语言生活,讨论了这些层面语言规划的任务、特点和现状,为全面深入地观察我国的语言生活提供了学术框架;提出了语言功能规划、领域语言规划、文化职能规划等一系列新学术观点,丰富了我国的语言规划理论。

语言规划学界对我国的语言规划实践进行了较为全面的梳理和研究,涵盖宏观整体和微观局部,主要表现为对领域语言规划、区域语言规划、微观语言规划以及我国语言规划历史的研究,代表作有许长安《台湾语文政策概述》、李建国《汉语规范史略》、苏培成《当代中国的语文改革和语文规范》、黄晓蕾《民国时期语言政策研究》以及张晓传《蒙元时期语言规划研究》。李宇明《清末文字改革家的方言观》《清末文字改革家论语言统一》等专题研究了清末文字改革家的语言规划观等;周玉忠、王辉《语言规划与语言政策:理论与国别研究》,戴曼纯、刘润清《国外语言规划的理论与实践研究》,何俊芳、周庆生《语言冲突研究》等,使研究视野进一步拓展。部分研究成果还以国别专著的形式呈现,如王辉《澳大利亚语言政策研究》、蔡永良《美国的语言教育与语言政策》、李英姿《美国语言政策研究》等。

在国外相关理论成果的引介方面,主要表现为对经典语言政策著作的引介。主要成果有:(1)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研究所“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政策比较研究”课题组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政策法规室合编的《国外语言政策与语言规划进程》,从语言政策理论、语言立法、语言规划等方面探讨了国外一些主要国家有关语言规划方面的问题,是一部介绍国外语言规划研究文献的重要译著。(2)商务印书馆的《语言规划经典译丛》翻译出版了《语言政策与语言规划——从民族主义到全球化》(苏·赖特)、《语言政策:社会语言学中的重要论题》(博纳德·斯波斯基)。(3)外研社的《语言资源与语言规划丛书》(徐大明、吴志杰主编),目前已翻译出版了《语言规划与语言政策的驱动过程》(丹尼斯·埃杰)、《语言教育政策:关键问题(第二版)》(詹姆斯·托尔夫森)、《太平洋地区的语言规划和语言教育政策》(罗伯特·卡普兰和小理查德·巴尔道夫)。另外,相关的研究论文也介绍了国外的相关研究进展情况,如周庆生《国外语言规划理论流派和思想》等。相关著作的引介进一步丰富了学科研究资源,扩大了学科影响力。

第四节 语言规划的回顾与展望

当代中国语言规划研究是当代中国语言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亦是当代中国语言学中社会性、政策性极强的一个学科生长点。伴随语言生活的日渐多元、信息技术的迅速普及,当代中国语言规划的实践和研究在国家发展、社会进步中的重要意义日益凸显。60多年来,现代中国的语言规划波澜壮阔、曲折动荡,语言文字工作方向历经几次重大转变,普通话、简化汉字、汉语拼音、《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中文信息处理等重大语言文字举措对国家发展、文化传承产生了重大影响。进入21世纪,孕育于现代中国丰富语文工作土壤中的新学科——语言规划学“呼之欲出”,语言规划学“是研究语言功能的学问,研究语言具有哪些功能,各种语言功能的发生原理与运作机理如何,怎样为惠及社会及社会成员而充分发挥语言功能”(李宇明,2014)。

一 语言文字工作方向的几次转变

新中国成立之初,历经清末民国各次语文运动和语文改革产生的多种方案、措施在相互博弈、社会选择之下逐渐归并合流为几种主要的发展方向,1958年周恩来的《当前文字改革的任务》提出文字改革三项任务,从国家层面对近代以来的拼音文字和简化字潮流进行了总结分析,认为新中国文字改革的首要目标是汉字简化,三项任务的提出实质上将新中国成立初期语言文字工作的目标由苏区的新文字运动转变为新中国的简化汉字工作。

“文化大革命”结束之后,中国进入改革开放的新时期,国家语言文字生活发生巨大变化,语言规划处于一个重要的转折时期,经过20世纪80年代前半期的酝酿和讨论,第一次全国语言文字工作会议将新时期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目标由汉字简化、汉语拼音化转移至汉字规范化、标准化。由于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方向的及时调整转移,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的迅速发展,为90年代中国中文信息处理和互联网的急速普及提供了技术准备和语文基础。

世纪之交,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经历了改革开放以来10年的发展,取得了很大成绩,同时也面临一系列的机遇和挑战,语言文字工作的方向目标面临新一次的调整。第二次全国工作会议将语言文字法规建设、中文信息处理等新内容纳入国家语言文字工作,预示了21世纪语文工作的发展趋势。“构建和谐语言生活,提升国家语言能力”是21世纪提出的语言文字工作目标,是新时期语言文字工作方向的拓展和延伸。

二 普通话及其推广

普通话是一百多年来汉语发展的历史选择,经历了官话至国语、国语至普通话以及普通话至国家通用语言三个阶段的发展历程。清末民初,传统官话经过政府认定和教育选择开始向民国国语过渡,1911年,清朝学部中央教育会议议决《统一国语办法案》,1920年,第六届全国教育联合会在上海召开,会议不承认国音,主张京音为标准音。新中国成立初期,伴随政治统一和群众扫盲的发展,民国国语迅速向普通话过渡,1955年国家的两次语文会议、1956年国务院《关于推广普通话的指示》,将普通话定义为“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并强调普通话是汉语历史演变的自然结果。普通话定义的明确界定是新中国成立之初对于清末民国官话、国语诸概念的总结,在本体规划意义上对国语概念进行了重要拓展,不仅在语音层面,同时在词汇、语法等语言诸多层面界定了现代汉民族共同语(包括口语和书面语)概念。进入新时期,伴随社会语言生活的多元化、信息技术的突进以及民族关系的发展,普通话逐渐向国家通用语言过渡,2000年,《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公布,确立了普通话的国家通用语言地位,在法律框架下、在地位规划意义上对普通话进行了新定位,普通话的语言地位由20世纪50年代的“汉民族共同语”拓展为世纪之交的“中华民族通用语言”,在面对少数民族语言、方言时国家通用语行使国语职能,在汉语走向世界时,国家通用语行使国际职能。

推广普通话是新中国语言规划的重要内容,推普的手段、路径以及同语言调查的关系同样经历了几个阶段的变化。(1)新中国初期的推普方针是“大力提倡、重点推行、逐步普及”。进入新时期,推普方针逐步转变为“大力推行、积极普及和逐步提高”,“积极普及”成为推普新手段。进入21世纪,推普手段则发展为三项基本措施,即目标管理、量化评估,普通话水平测试和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2)60多年来,国家推普的重点同样经历了巨大的变化,由城市走向农村,由汉族地区走向少数民族地区,由东部走向西部。(3)语言调查是一项与推普工作密切相关的语言文字工作,新中国成立初期的方言调查主要服务于推普,经历了几十年的发展,当前语言调查不再以推普为主要目的,保护方言、调查国情等成为语言调查的重要动因。

普通话上承清末民初国语的历史源流,下启新时期通用语言的法律确立,新中国成立之后几十年的推普工作,对当代中国的语言生活产生了深远影响,同时提出了一些新课题。21世纪以来,汉语、方言、少数民族语言以及外语同存共生,使用于不同的社会空间和地域空间,“双言双语”社会的形成是当下语言生活重要的时代特征,由此产生的重要语言规划问题,如 “双言双语”社会的评价、“语言关系”的处理和“公民语言能力”标准的建立等,对语言规划研究而言既是机遇又是挑战。(李宇明,2012)

三 简化字和汉语拼音

新中国成立之后的简化汉字是对近代以来汉字简化、整理(如俗字等)潮流的继承。1958年周恩来《当前文字改革的任务》报告从国家层面提出此后文字改革的任务,明确拼音化不再是当前文字改革的主要方向,将文字改革的重心转向简化字;同时说明汉字简化是对近代以来出现的各种简体、俗体的整理规范,是汉语文字形式历史发展的选择。第一次全国语言文字工作会议之后,国家发出废止《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草案)》的通知,表明国家层面汉字简化方向的改变:汉字要在一定时期内保持形体上的相对稳定,汉字工作的方向由简化转向整理,转向规范化、标准化和信息化。

汉语拼音具有为汉字注音和拼写汉语两大功能,历史上有为汉字注音和成为拼音文字两种趋势。清末切音字运动侧重汉字注音,民国国语运动则两种趋势均有发展,诞生了一系列动机、目标和形式均不尽相同的注音/拼音方案,在分歧和合流中不断发展。新中国成立初期制订公布的《汉语拼音方案》是自利玛窦以来的中国几百年拼音潮流至20世纪50年代的官方总结,1958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汉语拼音方案的决议》将该方案定位于“帮助学习汉字和推广普通话的工具”。五六十年代汉语拼音方案的注音功能开始充分发挥,“文革”前后汉语拼音代行汉字的功能在国际社会中开始体现。进入新时期,在信息化社会人与机器的互动与交流中,汉语拼音代行文字的功能不断彰显,《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从法律角度确定了汉语拼音的两大功能——注音、拼写,明确指出在汉字不便或不能使用的领域,汉语拼音代行汉字的功能。2012年《汉语拼音正词法基本规则》重新修订发布,并同时发布了《中国人名汉语拼音字母拼写规则》,汉语拼音正词法的主要问题基本解决,汉语拼音拼写功能的发挥得到进一步完善,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如外族外国的专有名词在汉语拼音中的拼写(包括中国少数民族的人名、地名等专有名词的音译转写问题、日本人名、地名用汉字问题等)、汉字与汉语拼音的双向转换问题以及汉语拼音词汇表等(李宇明,2013)。总之,汉语拼音的注音和拼写功能的共存和分置是一个需要研究界长期实践观察和长久学术关注的重要语言话题。

四 信息化时代的语言文字工作

信息化时代的语言文字工作体现于语言文字工作满足信息化时代要求的程度。20世纪90年代,互联网在中国的萌发对国家和社会产生深远影响,网络已经不是计算机专家的专利,一般的语言文字使用者也逐渐发展为网民,现实生活开始网络化,面对大众的虚拟空间逐渐成长。进入21世纪,语言生活的两个空间(现实的、虚拟的)逐渐形成。过去,人们曾认为虚实两个语言生活空间是平行存在、各自独立发展的,对网络交际语言曾经采取过放任的态度或是一味批判的态度;而今看来,这两个空间是紧密联系、相互影响的,网络语言对现实的影响越来越大、越来越直接,统筹规划两个空间的语言生活,成为当前的重要任务。

如何理解机器与人之间语言文字标准的制定,也是当下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过去“人—人”直接交际是语言交际的主要方式,而今“人—机器—人”的交际逐渐成为基本的交际方式。过去可以为人际交际、机器与机器的“机际交际”分别制定语言文字标准,而今用于人的标准和用于机器的标准也必须统筹考虑,一些用于机器的语言文字规范标准一旦生效,就可能会影响到使用机器的人,可能出现人类必须服从机器的情况。进入信息化时代,现实和虚拟两个语言生活空间相互沟通,人用和机器用的两类语言标准统筹兼顾,是语言规划必须妥善处理的问题。

五 语言规划学

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国的语言政策主要来源于语言文字工作的总结和研究,并受到意识形态的重大影响。新时期,逐渐发展出以语言规划中的问题为研究对象的学术研究,这种研究成为中国应用语言学的一个特色。进入21世纪,这些研究逐渐集聚提升,出现了形成语言规划学的发展趋势。

21世纪初,中国语言规划学界不断强调并持续丰富“语言生活”的理念:国家管理的不是语言,而是语言生活;语言生活要依法管理,还要更多地提供语言服务;评价语言政策的优劣,就是看它对语言生活的适应情况,看它能否妥善处理各种语言关系,能否解决“语言问题”,能否较好地保护和开发各种“语言资源”,能否维护好语言的群体权利和个体权益,最大限度地获取语言的社会红利和经济红利。(李宇明,2015)进入21世纪,语言规划在专门研究机构和学科建设等方面也有不俗成绩。研究机构既包括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研究所等研究机构,也包括教育部、国家语委和有关高校共建的研究中心,如中国语言战略研究中心(南京大学)、中国外语战略研究中心(上海外国语大学)、中国语言文字规范标准研究中心(北京语言大学)、国家语言文字政策研究中心(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等。这些机构在语言规划相关问题研究方面推出了一批重要的研究成果。同时,学界围绕语言规划相关内容召开了一系列学术研讨会,深入开展学术交流。这些平台主要包括:全国应用语言学系主任(所长)论坛、语言与国家高层论坛、全国语言文字应用学术研讨会、海峡两岸现代汉语问题学术研讨会、中国外语战略与外语教学改革高层论坛、中外外语教育政策与规划高层论坛、中国社会语言学国际学术研讨会系列会议、澳门语言规划与语言政策研究学术研讨会等,其中很多学术交流已形成固定召开的机制。

语言规划的学科建设取得重要进展。近年,上海外国语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北京语言大学已经设立语言规划的博士点,培养语言规划研究高级人才。博士点的设立,标志着语言规划的学科化迈上新的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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