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犹太宗教与哲学研究
来 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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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中国宗教学研究2009 \ - |
作 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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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有德 刘精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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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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犹太教在世界三大一神教中历史最为久远,在历史和文化意义上同基督教和伊斯兰教有着毋庸置疑的渊源关系。犹太宗教与犹太哲学的研究在新中国经历了一个从无到有,从简要介绍到规模性译介、专题性研究且日渐深入的过程。大致说来,在改革开放之前的三十年里,除了某些研究开封犹太人和基督教的论著涉及犹太教的一些知识外,几无专门性的犹太宗教与哲学研究成果。一批重要的犹太教与犹太哲学译著,包括经典译作先后问世。犹太教、犹太哲学的论文和专著先后发表。同时,还有一些关于犹太教与其他宗教比较与对话的成果见诸书刊。实现内在性的宗教和哲学标准与外在的犹太性视阈的结合。 | ||||||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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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有德 刘精忠 第十四章 犹太宗教与哲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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犹太教在世界三大一神教中历史最为久远,在历史和文化意义上同基督教和伊斯兰教有着毋庸置疑的渊源关系。犹太教伴随着命运多舛的以色列民族,历时三千年而不衰,至今依然深深地影响着世界各地犹太人的信仰和生活方式,并在世界文明大家庭中始终占有独特的地位。
犹太宗教与犹太哲学的研究在新中国经历了一个从无到有,从简要介绍到规模性译介、专题性研究且日渐深入的过程。大致说来,在改革开放之前的三十年里,除了某些研究开封犹太人和基督教的论著涉及犹太教的一些知识外,几无专门性的犹太宗教与哲学研究成果。在改革开放后的20世纪80年代,一些报刊先后刊登了数篇犹太教的介绍性文章,几部通俗性的译作和著作也相继问世。这表明,此时的中国学者对于犹太教及其重要性有了初步的认识。大致可以说,20世纪80年代是中国犹太宗教与哲学研究的萌动时期。1990年之后,中国的犹太研究逐渐呈现出繁荣兴旺的景象,其标志为:一批犹太研究机构相继诞生;一批重要的犹太教与犹太哲学译著,包括经典译作先后问世;有关犹太教的辞书得以出版;犹太教、犹太哲学的论文和专著先后发表。同时,还有一些关于犹太教与其他宗教比较与对话的成果见诸书刊。这些译作和论著所涉及的广度和研究的深度较之以前都有了质的飞跃。
本章将分三部分介绍新中国成立60年来我国犹太宗教与哲学研究的状况,依次是:(一)历史与回顾;(二)犹太宗教研究;(三)犹太哲学研究;最后,将试图对60年来的犹太宗教与哲学研究状况作出简要的总结。鉴于1990年后中国的犹太宗教与哲学研究的突出地位,本章的阐述也将以这个时期为重点。[※注]由于作者在时间、视野和能力诸方面的限制,很可能遗漏了对一些重要的作品的介绍,被介绍的内容也一定存在一些偏差和错误。敬请读者批评指正。
第一节 历史与回顾
1949年新中国成立以来的中国犹太宗教与哲学研究大致可以分为以下三个阶段:一是从1949—1979年,即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到改革开放开始的30年,二是1980—1991年,即自改革开放伊始至中以建交前夕,也即改革开放后的前十几年;三是自1992年中以建交至今。这三个阶段的划分与改革开放相关联,因为中国的犹太研究是改革开放和由之而来的思想解放的产物;还与中以建交相关联,因为中国的犹太研究是伴随着中以建交而迅速成长壮大起来的。
1920年,北京大学教授陈垣发表了《开封一赐乐业教考》(《东方杂志》第5、7期),首开中国开封犹太人及其宗教研究的纪录。陈垣的论文虽然不是专门阐述一般犹太教的,但我们仍可从中了解到一些犹太教的常识,如犹太人奉行犹太教(一赐乐业教),信仰上帝,不吃猪肉,屠宰动物时剔除大腿筋,等等。遗憾的是,由于时代的原因,陈垣先生有关开封犹太人研究的论文并没有引发中国的犹太教研究热潮。[※注]从1949—1979年的30年间,在中国学界也几乎没有什么犹太宗教与哲学研究的成果。因此,改革开放之前的绝大多数中国人,哪怕是知识分子,对于犹太教几乎是毫无概念的。
但是,我们欣喜地发现,杨真先生于“文革”期间怀着“曾经秋肃临天下,敢遣春温上笔端”的心情撰写了《基督教史纲》(上册),[※注]其中的第一编第一章就是“以色列人的历史和宗教”。在这一章中,作者介绍了作为基督教历史渊源的犹太教的梗概。其中,作者除了勾勒以色列民族的形成、王国建立,异族的入侵和统治、基督教诞生之前犹太人的社会阶层外,还阐述了犹太教发展过程中从多神到一神,从民族神到世界神(先知时期)的过程,阐述了经历过战争、屠杀、被略、放逐等民族灾难和多次斗争与失败的犹太人弥赛亚盼望。作者还着力阐述了犹太教圣典《圣经》形成的不同阶段、缘起和大致内容。指出:犹太教的经典即基督教《新旧约全书》的《旧约》部分,是以色列从巴比伦回归后,历时4个世纪(公元前6世纪至2世纪)逐步形成的。这部圣经包括39卷,分为律法书、先知书和圣著。《圣经·旧约》的“律法书”即《创世记》、《出埃及记》《利未记》、《民数记》、《申命记》成书于公元前。“律法书”的内容多取材于更加古老的苏美尔人、巴比伦人的传说,犹太教律法的主要内容(《出埃及记》的19—23章),包括“摩西十诫”和各类律法,属于农业文明的产物,是从公元前18世纪就存在的巴比伦的汉穆拉比法典移植而来的。另外两部法典是《申命记》(12—26章)和《利未记》,前者虽然是“巴比伦之囚”之后成典的,但其内容则反映了公元前621年犹太国王约西亚为了反对多神和偶像崇拜而进行的宗教改革,后者反映的是公元前8—7世纪犹太的社会经济状况。大小“先知书”以及“圣著”各篇的形成和大致内容也都在该章中得到了较为具体的表述。总起来说,《基督教史纲》中的这一章是1980年之前见到的有关一般犹太教研究的重要成果,虽然作者受时代的局限,对犹太教的产生及其内容的阐述在方法论上略有不足,所占篇幅也很有限(不足14页),但作者对犹太教的介绍却较为系统和准确。尤其难能可贵的是,这篇文字竟然成了新中国成立后前30年历史上绝无仅有的犹太教研究成果。[※注]
尽管有《基督教史纲》那样属于凤毛麟角的著作介绍了犹太教,但是,实事求是地讲,在1949年后的前30年里,中国的学者还没有把视野延伸到一般意义的犹太宗教和哲学领域。那时,犹太教尚未成为独立的研究对象,真正意义上的犹太宗教与哲学研究在这个阶段尚未出现。
随着中国历史的车轮驶入了改革开放的年代,学术领域也得到了拓展,犹太教这个此前几乎不被问津的荒漠开始引起某些学者的关注,中国的犹太宗教与哲学研究也由此进入了第二个阶段。在20世纪80年代,一批有关犹太教研究的成果相继问世。这一时段的主要论文有:武瑞田的《犹太教述论》(《临沂师专学报》1984年第1期),赵汝清的《古代巴勒斯坦与犹太教》(《宁夏日报》1985年5月10日),彭小瑜的《略论犹太教一神论的起源和发展》(《世界宗教研究》1986年第4期),曹让庭的《〈旧约〉——希伯来文学的总汇》[《湘潭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版)1987年增刊],曾炳详的《犹太教的圣书——摩西五经》(《苏州大学学报》1988年第3期),赵复三的《从犹太教看宗教与历史文化的关系》和《对犹太宗教文化与其他文化关系的一点探索》(《世界历史》1987年第1期、1989年第2期)。出版的相关著作主要有:王仲义编著的《犹太教史话》(“外国历史小丛书”之一种,商务印书馆1984年),朱维之主编的《希伯来文化》(“世界文化丛书”中的一部,浙江人民出版社1988年),朱维之的《圣经文学十二讲》(人民文学出版社1989年),赵复三为《中国大百科全书·宗教卷》(中国百科全书出版社1988年)撰写了“犹太教”和“犹太教哲学”两个条目,他还在黄心川主编的《世界十大宗教》(东方出版社1988年版,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7年再版)一书中撰写了“犹太教”部分。张绥的《犹太教和希伯来文化心态的形成》(《上海大学学报》1989年第4期),龚方震的《祆教与犹太教、基督教的比较》(上海宗教学会编《宗教问题文集》1987年),张久宣译《圣经后典》(商务印书馆1989年),等等。此间,潘光旦、江文汉、张仲礼、李昌道、徐铸成等有关开封、上海犹太人的研究成果,也涉及一般犹太教知识。[※注]
在这个阶段,对犹太教研究贡献最著者当属赵复三先生。据查,在20世纪80年代的犹太研究学者中,赵复三撰写的犹太教论著数量最多,也最具学术品位,因而可被视为80年代中国犹太教研究的代表人物。在其相关的论著中,最值得重视的是他在《世界十大宗教》中撰写的“犹太教”一章。在这一章中,赵复三介绍了古代犹太民族史和犹太教的形成,犹太教的主要经典《塔纳赫》和《塔木德》,安息日、逾越节、律法节、住棚节、赎罪日、审判日、痛悼节、欢庆节、献身节等犹太教的圣日和节日,日常生活中的禁忌如饮食律法和有关服饰的规定,割礼和成年礼,结婚和离婚的习俗,丧葬礼仪,象征,还详细阐述了犹太人对世界文化的影响,其中包括基督教、伊斯兰教与犹太教的渊源关系,犹太人与阿拉伯人一起把希腊古典文化介绍到欧洲,从而促进了欧洲的文艺复兴和人文主义运动的兴起,还谈到了12、13世纪西班牙犹太人在各个领域的杰出成就以及对基督教思想家的影响,最后简述了犹太教的改革和因此而产生的近现代犹太教的主要派别——正统派、改革派、保守派和重建主义派。[※注]虽然赵复三撰写的“犹太教”一章只有3万字,其中对个别概念的诠释也有不尽准确之处,但毫无疑问,该文却是他的犹太教研究代表作,是当时最全面、最系统、最深入的犹太教研究成果,代表了80年代中国犹太教研究的最高学术水平。此外,著名圣经文学专家南开大学教授朱维之的《希伯来文化》、《圣经文学十二讲》等著作,北京大学彭小瑜有关犹太一神教的论文,也都是80年代重要的学术成果。
综观20世纪80年代的这些犹太教译著和论著,我们可以看到以下几点:首先,在80年代,犹太教已经被当做一个独立的、专门的对象进行译介和研究了。前面提及的论文和著作大都是犹太教或犹太文化的专论,而在这之前,犹太教除了在有关中国犹太人研究的著作以及哲学、文学、历史类的著作中被提及外,还不曾被当做一个独立的研究领域。其次,研究的视角和方法多为历史与文化。最后,相关的研究成果数量不够多,学术性也还不够强,因为所译作品乃是通俗且简要的介绍,有关的论文也多半属于一般性阐述,缺乏专题性研究和理论深度。这样说无意苛求当时的学者,因为这是任何一个学术领域开创之初所不可避免的。虽然处于草创时期,在80年代,中国的犹太教研究毕竟已经作为一个独立的研究领域出现在世人面前了,这是历史性的一大步。
进入20世纪90年代后,尤其是1992年中以建交以后的几年里,犹太研究很快呈现出一派蓬勃发展、繁荣兴旺的景象,中国犹太宗教与哲学的研究也随之进入了一个新阶段。这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第一,继上海社会科学院的犹太研究中心率先成立之后,各地高校陆续建立了一批犹太研究机构,并自然地形成了各自的特色。主要的研究机构如下(以成立时间为序):1992年成立的南京大学犹太研究中心(2006年更名为南京大学黛安/杰尔福特·格来泽犹太文化研究所),创始人和现任主任是徐新教授,该所主要致力于古代犹太史和文化、反犹主义、犹太教、古代开封犹太人等学术领域。1992年建立的河南大学中国犹太历史研究中心(2002年更名为河南大学犹太研究所),创始人和现任主任为张倩红教授,该研究所以古代开封犹太人和以色列史为研究特色。1994年建立的山东大学犹太文化研究所(2003年更名为山东大学犹太教与跨宗教研究中心)。该中心于2004年成为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之一,创始人和现任主任是傅有德教授。该中心的研究成果集中于犹太哲学与宗教,以及犹太教与基督教、犹太教与儒学的比较与对话。2000年成立的哈尔滨犹太研究中心,现任主任傅明静。该中心重点研究历史上的哈尔滨犹太人。北京大学于中以建交前夕建立了希伯来研究所,主任为叶奕良教授,后来中断。该研究所曾经隶属北京大学东语系,是国内唯一招收希伯来语专业的机构,其研究专长是圣经学。云南大学有西亚研究所,肖宪教授为负责人,其研究特色是以色列政治、社会与文化。[※注]
第二,研究成果大批涌现,其内容较之以前更加专业化。犹太教与犹太哲学研究领域的成果大致可以分为译作和论著两大范畴。就译著而言,主要包括山东大学傅有德主编的“汉译犹太文化名著丛书”,复旦大学顾晓鸣教授主编的“犹太文化丛书”中的相关译作,以及索伦的《犹太神秘主义主流》(涂笑非译)和《阿伯特—犹太智慧书》(张平译)、《天下通道精义篇》(张平译),等等。[※注]在著述方面,影响较大的有中国社会科学院周燮藩先生主编的《犹太教小词典》(上海辞书出版社,2004年)以及南京大学徐新、凌继尧教授主编的《犹太百科全书》(上海人民出版社,1993年)。这是迄今为止有关犹太教和犹太文化研究仅有的两部中文辞书,它们对于读者正确理解犹太教、犹太文化,规范犹太教、犹太文化概念和术语的翻译都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此外,傅有德等先后出版了《现代犹太哲学》(人民出版社,1999年)和《犹太哲学史》(上下卷,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两部著作,对于从古至今各个历史阶段上的犹太教哲学家做了全面介绍和比较深入的分析,并概括出了犹太哲学的定义、特点和任务。在《圣经》研究方面,北京大学陈贻绎的《希伯来语圣经》(2006年)、游斌的《〈希伯来圣经〉的文本、历史与思想世界》(2006年)都是中国《圣经》文本研究的力作,代表了迄今为止的国内《圣经》研究水平。与此同时,这一时期还出现了《论什么是犹太教》(周燮藩著,《世界宗教研究》2000年第2期)和《犹太教的自我诠释——再论什么是犹太教》(周燮藩著,《世界宗教研究》2001年第1期)等系列重要的学术论文。此外,傅有德还创办了国内唯一的《犹太研究》辑刊,成为中国学者发表犹太研究成果的重要阵地,[※注]迄今已经出版7辑。各地研究犹太教与犹太哲学的学者也逾百人。
第三,这个时期的犹太教研究在深度和广度上有大幅度的提高。就译著而言,在一般译介性作品继续发表的同时,一批经典名著也已问世,如前面提及的“汉译犹太文化名著丛书”中的《迷途指津》等大部分译作,以及《犹太神秘主义主流》、《阿伯特—犹太智慧书》等;就论著而言,《希伯来语圣经》、《〈希伯来圣经〉的文本、历史与思想世界》、《犹太哲学史》等著作以及一些论文,在广泛吸收国外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已经达到了较高的学术水平。
第二节 犹太宗教研究
一 犹太教的定义、内涵和范围
对于中国的犹太宗教研究及其历史和现状的概述而言,从专业性的宗教研究角度来说,如何确切理解“犹太教”的定义、内涵和范围等应当是一个首要的学术问题。然而,由于国内学术研究的时代局限性,即便在前述新中国成立后犹太宗教和哲学研究的第二阶段,这一问题依然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和回应。[※注]
就内涵而言,相对于西方学者从自身视角描述犹太文化特征所使用的“Judaism”这一概念,在犹太文化背景中,犹太学者更多提及的是“Yahadut”这个词汇。对此,徐向群先生在《以色列的宗教势力和宗教政党》一文中即指出,希伯来语中没有“犹太教”这个单独的词,只有“雅哈杜特”(Yahadut)。这是一个抽象名词,意为犹太人的一切,犹太属性、犹太文明。[※注]由于犹太人与犹太教的特殊关系,这个词的词意是宗教及由它衍生出的民族文化、生活方式,等等。这与犹太人的思维是一致的,当他们提到“雅哈杜特”时,指的是浑然一体的概念,没有把宗教信仰、民族文化、生活方式等剥离开。[※注]开普兰的《犹太教:一种文明》(黄福武等译)作为犹太教重建派的经典,就是把犹太教当做一种文明来阐述的。
因此,考虑到上述因素,在犹太宗教研究中,虽然人们一般更多使用“犹太教”这一术语,但强调使用“犹太宗教”(Jewish religion)这一表述的原因,是为了在学科研究的方便意义上,界定关于犹太人的这种“宗教”研究的范围,强调犹太文化中以“宗教的”或“信仰的”方式体现出的那部分文化范畴。在此意义上,所谓“犹太宗教”指的是在现代宗教学语境中犹太人历史上所特有的“宗教”现象。
关于犹太教的定义、内涵确定和研究范围,周燮藩在《论什么是犹太教》(《世界宗教研究》2000年第2期)一文中指出,虽然对于犹太教的定义问题,人们众说纷纭,但最基本的两点却是可以肯定的:其一,“犹太教”本身应可以理解为一种一神教或伦理一神教;其二,所谓“犹太教”无疑可以首先定义为犹太人所信奉的宗教。按照这一思路,文章通过对犹太教的历史考察以及与基督教等其他宗教的比较研究,特别指出犹太教重视行为,而非信仰。在强调犹太教与其民族不可割裂的同时,分析了其教义的普世性。为此,作者主张要避免对这一宗教的曲解,就必须按照犹太教本身的观念去理解它。而欲达成这一理解,除了需要关注犹太宗教的信仰特质以外,还必须深入探讨犹太宗教信仰与犹太民族之间在历史上的特殊演变关系。
此外,在另一篇题为《犹太教的自我诠释——再论什么是犹太教》(《世界宗教研究》2001年第1期)的文章中,作者进一步明确指出,界说“犹太教”的难点有二:其一,犹太教的独特性不在其信仰观念,而源于犹太人独特的历史经验。因此,需要从犹太宗教的历史演变中把握其独特性;其二,作为学术研究必须看到,犹太教的多样性是社会发展的产物,要在这种歧异性中寻求一致性,以本质性去统一其多样性。为此,以拉比犹太教为突破口,分析了不同时期、不同派别犹太教所作的自我诠释,综合推演出犹太教的分解式定义,以期更为深入地探讨和认识组成犹太教的不同传统。
傅有德把犹太教定义为“犹太人的信仰和生活方式。”[※注]在他看来,犹太教首先是犹太人的宗教,是犹太先祖在圣经时代创立并为后世犹太人所遵行的宗教。尽管犹太教的一神论、创世等信仰具有普世意义,但这并不足以改变犹太教的民族性特征。和基督教相比,犹太教的重心在行为,不在信仰。但是,上帝的存在及其独一性、上帝创世、圣约、选民等信仰仍然是犹太教的重要组成部分。因为犹太教重行,所以,其主体部分在于犹太人特有的生活方式,它体现在成文的和口传的律法当中,体现在化为民俗的圣日、节日和日常生活习惯当中,是犹太教中最具体也最有活力的部分。
二 犹太教历史及综述性研究
如前所述,严格意义上的犹太宗教研究在中国国内起步很晚。尽管如此,相关犹太教的宗教史及综述性著作或译著相对较为丰富,其中包括王仲义编著的《犹太教史话》(商务印书馆1984年版)、所罗门·诺曼著作的《当代学术入门:犹太教》(赵晓燕译,辽宁教育出版社1998年版)、舒拉基所著的《犹太教史》(吴模信译,商务印书馆2001年版)以及雅各布·纽斯纳的《犹太教》(周伟驰译,台湾麦田出版社2003年版)等。这些著作或译著基本着眼于犹太教基本历史及教义、教派等简单内容的概述和介绍,总体上篇幅较小。类似的其他一些介绍性作品还包括:张文建的《信仰战胜苦难:犹太教》(世界知识出版社1998年版)和黄陵渝的《世界犹太教与文化》(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等。此外,由林秀娟等翻译的《以色列民族史与以色列宗教》(法伊弗·查丽斯等著,国际圣经协会2004年版)也涉及古代以色列宗教情况的简单介绍。
这一情况在2004年发生了改观,其标志是由周燮藩主编的《犹太教小辞典》(上海辞书出版社2004年版)。这本40万字犹太宗教辞书共收录1300个条目,包括犹太教总论,教派、组织、机构、人物、经籍书文、用语、历史事项、圣经人物和词汇、教义、思潮、法律、教制、教职、称谓、献祭、礼仪、节日,会堂、圣地等。这部辞典具有很强的学术规范性,特别是在译名上下了很大工夫。全书采用通行译法,对于一些译音虽有出入但至今仍可习用者,则根据“约定俗成”的原则予以沿用;有关外国人名、地名及教派、组织等词目,一般按照“名从主人”的原则附注了外文;对希伯来文、阿拉伯文等则加注了拉丁文对音。在释文中出现未收专条的外国人名、地名、名词等时,则根据需要,酌注外文。此外,全书正文后附有犹太教《圣经》书名的略称表、犹太教上帝名讳考以及犹太教大事年表等内容。应该说,这部词典对于规范国内犹太教研究中一直存在的专业术语运用上的混乱现象,起了很好的作用。同年出版的还有黄陵渝的著作《当代犹太教》(东方出版社2004年版)。这部30万字的著作以当代为主线,并辅以纵向的历史脉络,较为全面地展示了当代犹太教的面貌,特别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世界范围内的犹太教发展状况,同时也介绍了相关犹太教的制度、教派、习俗等方面的内容。
自20世纪80年代末开始,国内学界逐渐注重从宗教学角度对犹太教展开严肃意义上的学术讨论。与此同时,一些文章从宏观比较的角度,直接或间接地探讨了犹太宗教作为一种文化样式的诸多特质。张绥的《犹太教和希伯来文化心态的形成》[《上海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89年第4期],黄天海的《希伯来宗教思想中的人文精神》(《哲学研究》1997年第5期),李勤的《试论犹太教的基本特征》(《云南师范大学学报》2001年第3期),何小莲的《希伯来法精神——犹太教对现代西方文明的贡献》(《陕西师范大学学报》2001年第2期),张著名的《犹太教与资本主义精神——略论马克斯·韦伯的犹太教观》(《福州大学学报》2001年第2期),肖凌峰的《犹太教思想的现世色彩》(《内蒙古师范大学学报》2002年第2期),以及赵复三的《从犹太教看宗教与历史文化的关系》(《世界历史》1987年第1期)和《对犹太宗教文化与其他文化关系的一点探索》(《世界历史》1989年第2期)等,基本可以归于此类。除此之外,这一时期还出现了一大批相关犹太宗教文化的知识性文章,如黄陵渝教授的《犹太教演义(上中下)》(《世界宗教文化》1998年第3、4期,1999年第1期)和马月兰的《犹太人犹太教称谓及其由来》(《世界宗教文化》2001年第3期),等等。所有这些文章都从不同层面极大丰富了相关犹太宗教的专业性学术研究。
三 犹太教经典研究
在犹太宗教经典方面,张久宣翻译的《圣经后典》(商务印书馆1989年版),王神荫译的《死海古卷》(西奥多·加斯特英译,商务印书1996年版),以及张平所译的《阿伯特—犹太智慧书》(阿丁·施坦泽兹诠释,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6年版)等,无疑具有学术上的极端重要性。但前两本书的翻译与出版更多源自基督教研究的背景,《阿伯特—犹太智慧书》亦只是犹太教《塔木德》中的一部智慧格言集。[※注]相对而言,山东大学傅有德主编、山东大学出版社出版的“汉译犹太文化名著丛书”成为这方面最重要的基础性学术成果。这一系列经典著作翻译中涉及犹太宗教范畴的有:亚伯拉罕·柯恩著:《大众塔木德》(盖逊译,2004年);迈蒙尼德著:《迷途指津》(傅有德、郭鹏、张志平译,1998年);马丁·布伯著:《论犹太教》(刘杰等译,2002年);利奥·拜克著:《犹太教的本质》(傅永军等译,2002年);摩迪凯·开普兰著:《犹太教:一种文明》(黄福武等译,2002年);海舍尔·亚伯拉罕著:《觅人的上帝:犹太教哲学》(郭鹏、吴正选译,2003年);大卫·鲁达夫斯基著:《近现代犹太宗教运动:解放与调整的历史》(傅有德、刘平、李伟译,1997年);海姆·马克比编著:《犹太教审判:中世纪犹太—基督两教大论争》(黄福武译,1995年);约瑟夫斯:《犹太战争》(王丽丽等译,2008年);摩西门德尔松:《耶路撒冷》(刘新利译,2008年)。此外,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还出版了提摩太·林的《死海古卷概说》(傅有德、唐茂琴译,2008年)。
在这一研究范围内,还应包括一些主要从事基督教研究的学者从“圣经学”研究角度对古代《希伯来圣经》所做的研究工作。其中,陈贻绎的《希伯来语圣经》(昆仑出版社2006年版)从文献和考古角度出发,对《希伯来语圣经》中和以色列历史相关的部分进行了较为综合、全面的介绍,并着重介绍了相关《希伯来语圣经》文本和巴勒斯坦地区文字和实物的考古发现。李炽昌、游斌合著的《生命言说与社群认同:希伯来圣经五小卷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年版)强调了《希伯来圣经》五小卷对于分析《圣经》所表达的生命体验及其中的社群认同所具有的特殊意义,并围绕《希伯来圣经》是如何言说生命,以及如何影响社群身份意识的形成,展开研究。此外,游斌的《〈希伯来圣经〉的文本、历史与思想世界》(宗教文化出版社2007年版)运用多种《圣经》评断学方法,从思想史维度分析了《希伯来圣经》中蕴涵着的文本与群体、群体与群体、文本与文本之间的丰富而复杂的关系,并揭示了其中的文学、史学与神学世界。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宗教神秘主义作为体现宗教之信仰精神的实质性内核,对于更好地理解和研究宗教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价值。但相对于人们对《希伯来圣经》和《塔木德》的关注度来说,关于犹太教神秘主义经典的翻译和介绍工作起步甚晚。目前正在进行并有待完成的翻译工作,唯有犹太教神秘主义经典《佐哈尔》及部分当代哈西德主义的研究著作。这方面迄今为止得以完成的唯一重要学术工作是由涂笑非先生翻译的格肖姆·索伦的经典著作《犹太教神秘主义主流》(四川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这部著作是20世纪犹太教神秘主义研究的奠基之作,也是这一领域最重要的学术著作之一。在书中,索伦不仅讨论了犹太教神秘主义的一般特征,也从宗教文献研究角度论述和考证了犹太教神秘主义从古代默卡巴神秘主义到现代哈西德主义的历史发展过程,揭示了宗教神秘主义在犹太教历史发展中的独特价值和意义。总的来说,国内关于这方面的专业性研究一直很难展开,也处于少人问津的状态,零星出现的相关犹太教神秘社团的极个别学位论文水准不高且不乏混乱与错误。
对于犹太教教义或具体思想方面的探讨,总体上相关文章并不多见,主要原因还是在于国内的犹太教研究在许多方面尚待发掘和深化。[※注]在具体问题方面,周燮藩先生的《犹太教上帝名讳考》(《世界宗教研究》1999年第3期)从犹太教研究的角度,对《希伯来圣经》和拉比文献中的上帝称谓作了分类比较,确认“雅赫维”为没有歧义的上帝之名,并就其历史渊源做了相应的学术考证。作者指出,犹太教上帝之名的读音失传是由于历史条件的逐渐恶化而造成的,其名讳本身含有丰富的历史内涵和深邃的宗教意义,反映了犹太教独特的上帝观,因而任何随意的改换和误译,都必将产生歧义。此外,沈坚在《古代犹太教一神观的演进》(《华东师范大学学报》1994年第3期)一文中着重探讨了犹太教的一神教特征,强调犹太教的一神观并非固有,而是有其漫长、复杂的演化过程。[※注]傅有德教授的《犹太教中的选民概念及其嬗变》(《文史哲》1995年第1期)则从宗教历史维度考察了犹太人的“选民”观念,重申在近现代随着犹太教内部分化为不同的派别,犹太人对“选民”一说的态度实际上各不相同。另外,黄天海等人的《摩西法律的契约形式和以律法为核心的希伯来宗教》(《世界宗教研究》2002年第3期)探讨了犹太宗教中律法主义形成的历史背景及其内在意义。
在这一范围内,最引人注目的一个现象就是学者们对犹太弥赛亚信仰的关注,关于这一话题的讨论大多与基督教历史上的弥赛亚观念联系起来。梁工教授的《弥赛亚观念考论》(《世界宗教研究》2006年第1期),傅有德的《犹太教的弥赛亚观及其与基督教的分歧》(《世界宗教研究》1997年第2期),以及申丽霞的《救世主——弥赛亚:人类宗教精神的期盼——从犹太教与基督教谈起》(《宗教学研究》2003年第1期)都属于这个范畴。与此话题相关联,饶本忠的《论犹太教末世论》(《宗教学研究》2007年第3期)则对犹太教的末世论思想进行了简单梳理,同时对其产生的原因和本质进行了比较详细的分析。比较而言,陈艳艳的硕士论文《论犹太教和基督教的弥赛亚观》(山东大学出版社,2007年)对此较为详尽地进行了一番梳理。作者认为,弥赛亚思想是犹太教与基督教这两大宗教的一个重要分歧点,它在犹太教发展的不同历史时期有着明显的内涵变化。在《圣经》犹太教中,弥赛亚概念指的是一种确认方式,即在君王或者祭司就职时,通过对他们膏油以表示其地位是由上帝拣选的,具有神圣的意味。在犹太亡国之后,弥赛亚思想逐渐发展成为救世主的观念。犹太人认为上帝将在未来的某一时刻派遣救世主弥赛亚降临,来拯救犹太人脱离苦海,带领其返回故土,重建和平、自由的以色列王国。而到了近现代时期,随着犹太教改革运动的发展,不同流派的犹太教对弥赛亚思想的立场和重视程度亦各有变化。此外,刘精忠的《宗教神秘主义与犹太弥赛亚信仰探析》(《长安大学学报》2002年第4期)一文则探讨了犹太教神秘主义对于犹太弥赛亚信仰发展的影响。文章着重指出,犹太弥赛亚信仰作为一种历史范畴,最初在犹太教中并不占据中心位置。鉴于宗教神秘主义认识论及社会历史层面的特殊因素,喀巴拉最初对弥赛亚信仰的发展亦并无实质性影响,只是从16世纪始才扮演了至关重要的角色,而近现代哈西德运动中个人生活的神秘主义化倾向,则最终使得弥赛亚信仰以其特有的悖论方式融入犹太民族精神。
在一定程度上,国内学界对犹太教教义特色的探讨或许更多体现在相关犹太宗教伦理的关注之上,这种关注本身常常也是出于跨文化与跨宗教间比较考量。[※注]对此,从顾俊杰《宗教型的犹太文化与伦理型的中国文化》(《同济大学学报》1994年第1期)这一文章的选题上即可反映出来。而周国黎教授的《道德脆弱的根源何在——儒家宗法伦理与犹太宗教伦理比较》(《探索与争鸣》1996年第3期)则更是直白无误地揭示了这一关注背后的时代背景。在此背景下,黄陵渝的《论犹太教伦理的核心主题》(《世界宗教研究》2001年第1期)探讨了犹太教中“爱上帝”和“爱邻人”这两个主题,揭示了其背后所隐含的“公正”与“公义”等伦理观念,以及由此主题引申出的与之相应的伦理原则、标准和规范。姚新中、洪波的《知识·智慧·超越——早期儒学与犹太教智慧观的伦理比较》(《伦理学研究》2002年第1期)则通过对早期儒学和犹太教关于智慧的伦理问题的比较研究,对智慧的社会性与道德性之间的关系做了一些哲学探索。此外,李萍的《“他者”视域下的犹太伦理思想》(《西亚非洲》2005年第5期)从犹太伦理思想中的“他者”这一核心概念对犹太伦理思想展开讨论。刘精忠的《犹太教经济理念初探》(《西北大学学报》2003年第2期)以及其他作者的相关文章,则着重介绍了犹太教在经济观念上的伦理思想。
四 犹太教社会作用及影响研究
国内学界对于宗教在犹太历史生活中的社会性影响和作用的研究,主要集中在近现代犹太历史阶段,并以现代犹太复国主义运动为聚焦点。这一话题的探讨从关注启蒙运动及犹太宗教改革开始,包括潘光教授的《试论近代欧洲的犹太启蒙思想和宗教改革运动》(《历史教学问题》1999年第5期)和张倩红教授的《犹太启蒙运动初探》(《世界历史》2002年第5期)等许多文章总体上都属于这一范畴。有关犹太教与犹太复国主义间问题的研究,除刘精忠的博士论文《犹太教复国主义研究》(西北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外,还包括傅有德《赫茨尔与哈阿姆的犹太复国主义》(《山东大学学报》1995年第2期),刘中民《犹太教对犹太复国主义的影响》(《世界民族》1999年第2期),赵云侠《犹太教的世俗化问题——正统派对犹太复国主义运动的思想反应》(《世界历史》1999年第3期),秦人文《犹太教、犹太复国主义与以色列现代化》(《世界民族》2001年第5期),以及刘精忠《试论阿哈德·哈姆的“文化复国主义”》(《犹太研究》2004年第3期)等。此外,汪舒明的《美国基督教锡安主义的发展及影响》(《世界民族》2006年第4期)则从另一个方向探讨了美国基督教思想对于犹太复国主义的立场和背景。
另一方面,对于以色列建国后犹太宗教这种功用的关注主要聚集在宗教对以色列国内政治及阿以和谈的影响等方面。相关宗教与以色列政党政治的论文有:徐向群的《以色列的宗教势力和宗教党》(《西亚非洲》1996年第6期)、《以色列:宗教政治化》(《世界知识》2000年第9期),以及黄陵渝的《论犹太教对以色列国法律的影响》(《科学与无神论》2005年第4期)等。探讨宗教与阿以和谈问题的文章有:陈双庆的《犹太教理念与巴勒斯坦地域争端的关系》(《西亚非洲》2003年第2期),李志芬的《试论犹太教与反犹主义的关系及对中东和平进程的影响》(《延安大学学报》2005年第3期),冯基华的《宗教政党对以色列政局及阿以冲突的影响》(《西亚非洲》2006年第5期),汪舒明的《信仰者集团的兴起及其对以色列社会转型的影响》(《西亚非洲》2006年第6期)等。此外,王铁铮教授的《后犹太复国主义评析》(《西亚非洲》2006年第2期)一文则从政治学角度考察了后犹太复国主义作为冷战后以色列社会新思潮的具体特征。
五 犹太教与其他宗教文化比较研究
在国内犹太教研究中,一个引人注目的现象就是从宗教比较与对话角度来讨论犹太教与其他宗教或文化的异同及相互关系。导致这一独特现象出现的原因,主要是受到宗教学界及宗教人士相关不同宗教间对话问题的启发,同时这也吸引了其他宗教或哲学研究领域的学者对犹太教进一步做更深入的发掘和研究。这一议题的展开主要围绕犹太教与基督教之间的比较和对话进行,同时也涉及犹太教与中国传统儒学甚至伊斯兰教的比较或关系问题。
在此学术讨论中,学者们百家争鸣,各抒己见。其中,傅有德教授在《论犹太教与基督教的信与行》(《文史哲》2005年第3期)一文中主张,犹太教以对上帝的信仰为基础,以做义人为目的,重点突出行为和律法的作用,因而被视为“尚行之教”,其救赎之路也可以概括为“因行称义”。比较之下,基督教以对耶稣基督的信仰为基石,认为只有依赖“信仰”才能得救,因而其救赎之路被称为“因信称义”。从“因行称义”和“因信称义”的不同路向可以看出,犹太教和基督教在信与行问题上重心不同,而它们之间更本质的区别是信仰对象和救赎手段不同。
赵林教授在《论基督教与犹太教的文化差异》(《宗教学研究》1997年第2期)一文中认为,虽然基督教最初是从犹太教中演变而来的,但是其后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基督教在希腊唯心主义哲学的影响下,日益与犹太教分道扬镳。基督教与犹太教的文化差异主要体现在道德主义与律法主义、内在信仰与外在仪式的区别之上。早期基督教徒凭借着一种唯灵主义的信仰和动机论道德观,超越了囿限于直观的禁忌仪式和侧重于规范外在行为效果的犹太教。从犹太教“末世论”到基督教“救赎说”的理论发展,意味着基督教最终摆脱了犹太教的浅薄的现世主义和狭隘的民族主义藩篱,成为一种关于灵魂得救(彼岸主义)的福音和普世主义的宗教。关乎这一问题的相关讨论还可以包括:刘爱兰的《试论基督教对犹太教的继承与革新》(《中央民族大学学报》2007年第1期),陕劲松的《基督教与犹太教的渊源关系》(《沧桑》2006年第1期),以及王周钦、张维的《论早期基督教和犹太教分裂的必然性》(《哈尔滨学院学报》2006年第5期),等等。
除了对犹太教与基督教比较的高度关切之外,周燮藩先生早在1982年的《伊斯兰教的起源和犹太教》(《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报》1982年第1期)一文中,通过考证伊斯兰教创立之前犹太教在阿拉比亚的传播情况,从伊斯兰教的传教活动、教义和各种仪式、规定、禁令等方面,探讨了伊斯兰教与犹太教在思想上的密切渊源关系。马效佩的《犹太教、基督教和伊斯兰教视阈中耶稣形象之比较研究》(《回族研究》2007年第4期)一文则考察了三大“一神教”宗教在如何看待耶稣这一宗教神秘历史人物上的不同立场,以及因此形成的神学信仰和教义体系上的差异。另一值得一提的有趣现象是,英国朱利安·鲍尔迪博士为西方文化寻找东方源头的著作《黑色上帝:犹太教、基督教和伊斯兰教的起源》(谢世坚译)也由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在2004年出版。
在犹太教与中国传统儒家思想的比较问题上,傅有德撰写的《犹太教与儒学三题议》(《山东大学学报》2004年第3期)从神论、经书和基本学说等三个方面对犹太教与儒学进行比较研究。作者个人认为,儒学和典型的“一神教”犹太教相比,应当属于多神教或带有浓厚的多神教的色彩。差异在于,犹太教的经书长期被视为神的启示,而儒学经典则被认为是人言,因而神圣性与权威性不足。一言以蔽之,犹太教是以神为中心的宗教,而中国传统儒学的基调则是人本主义的,二者在某些方面可以相互补充。傅有德在《希伯来先知与儒家圣人比较研究》(《犹太教与儒学学术研讨会论文集》,2008年)一文中提出,希伯来先知是上帝在尘世的代言人,儒家的圣人则是得天道并代天宣化者。由于天道与神的启示属于同一层面,所以儒家圣人类似于希伯来的先知;就儒家圣人是通过“闻道”与“悟道”而得到天道而言,他们还是先知型的哲学家。该文还比较了先知的社会批评功能和圣人的榜样力量,揭示了先知突出公正价值而儒家圣人仁爱优先,并深入分析了产生这些差别的宗教、社会、政治和历史根源。此外,也有人比较了犹太教和儒学对王权的影响,等等。
与此相关的一个话题是所谓的“犹太教在中国”研究。实质上,这一问题的研究或发掘主要是由“犹太人在中国”这一话题所引发,并从属于这一范畴。众所周知,除了陈垣先生早期的《开封一赐乐业教考》以外,这方面较具代表性的权威著作是张绥先生的《犹太教与中国开封犹太人》(三联书店1990年版),述及开封犹太人的来历、教规、残留家谱以及犹太会堂的平面图等。卓新平的《基督教犹太教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8年)亦考证了犹太教在开封和其他地区的传播及其湮灭。此外,肖宪教授在《中国历史上的犹太人和穆斯林:比较研究》(潘光主编:《犹太人在亚洲:比较研究》,三联书店,2007年)一文则通过对传统中国社会中的犹太人和穆斯林的对比,探讨了犹太人在中国被同化而穆斯林却没有被同化的原因。
不仅如此,徐新教授在《犹太教在中国》(《世界宗教研究》2000年第12期)一文中通过梳理国内有关城市犹太会堂的历史,系统论述了犹太教在我国存在的历史,同时兼及论述了历代政府对犹太教所持的态度及其所实行的政策。张倩红教授在《从犹太教到儒教:开封犹太人同化的内在因素之研究》(《世界宗教研究》2007年第1期)中个人强调,开封犹太人同化的最根本动力来自犹太社团内部在思想观念上的转变,即犹太人对犹太教信仰的逐步淡化及其对儒教的深层次认同,犹太教的儒化过程正是开封犹太人的同化过程。此外,房建昌的《近代中国犹太教会堂及祈祷所考》(《世界宗教研究》1997年第1期)、羽离子的《明代左唐和中国犹太教》(《中央民族大学学报》1989年第6期)等不少文章也都从各自不同的侧重面述及犹太人在中国的宗教生活状况。
第三节 犹太哲学研究
一 犹太哲学史研究
总体上看,严格意义上的犹太哲学研究在国内与犹太教研究没有太多时间上的差别,也是伴随着学界对犹太研究的展开而渐次深化的,20世纪90年代以后在专业性上逐渐具体和深化。
同概述犹太宗教研究首先要应对的情况类似,因犹太文化特质及其历史流变的影响,对于“犹太哲学”这一指称在定义及内涵上可能引起的问题,傅有德采取一种兼具“犹太性”和“哲学性”的定位标准,即“犹太哲学首先是那些对犹太教抱有同情心和认同态度的犹太人创造的,非犹太教徒或无神论者的学说与犹太哲学无缘”。基于这样的标准,他把犹太哲学界定为“利用一般哲学的概念或范畴对犹太教的信仰和习俗所做的理性考察和探究”,单纯的犹太教信仰或纯粹的理性论证都不足以构成犹太哲学。最后,犹太哲学家在考察犹太教的信仰和习俗的同时对一般哲学问题所做的探索和论述,只要是在理论上和犹太教不矛盾,也可以视为犹太哲学的内容。[※注]从这个意义上说,所谓“犹太哲学”大体上属于宗教哲学的范畴,实质上是犹太教的一部分,内在地体现了历史上犹太文明或犹太宗教文化的精神气质。[※注]
在综述性的犹太哲学史研究方面,除前文所述的“汉译犹太文化名著丛书”中翻译的犹太宗教及哲学名著之外,较早的重要成果有傅有德教授等撰写的《现代犹太哲学》(人民出版社,1999年)一书。全书约25万字,对18世纪以来的犹太哲学、特别是20世纪犹太哲学的主要代表人物科恩、拜克、罗森茨维格、布伯、海舍尔和开普兰等的宗教哲学做了系统的介绍和深入评析,大体勾勒出现代犹太哲学的清晰脉络,并揭示了现代犹太哲学试图调和理性与信仰、科学与宗教这一根本特征。
在此研究基础上,作者进一步撰写的《犹太哲学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是国内第一部全面、系统论述犹太哲学史的专业性学术著作。全书约70万字,在阐释相关犹太哲学的定义、特征及历史背景等重要问题的基础上,详尽论述了古代、中世纪及现当代以来的犹太哲学历史。其中,古代犹太哲学部分主要包括希伯来《圣经》中的哲学思想、犹太哲学开创者斐洛的思想学说以及拉比犹太教哲学三大部分;在中世纪犹太哲学一篇中,叙述了以犹大·哈列维和摩西·迈蒙尼德为代表的七位犹太哲学家的生平及哲学思想;在近当代犹太哲学部分,则涵括了从犹太启蒙运动时代摩西·门德尔松的哲学观念到当代盛极一时的伊曼努尔·勒维纳斯的哲学思考等。无疑,这一鸿篇巨制是当代国内犹太哲学研究中的扛鼎之作。此外,三联书店在2006年影印了弗兰克·利曼编著的英文原版著作《中世纪犹太哲学——剑桥哲学研究指针》。
与此同时,涉及犹太哲学特征讨论的系列文章大抵也是与上述学术著作或名著的翻译同步展开。在《试论犹太哲学及其根本特征》(《哲学研究》1999年第4期)中,傅有德指出,犹太哲学在本质上是一种宗教哲学。信仰和理性的统一是宗教哲学的基本特征,因此,犹太哲学的根本特征实际上是一般宗教哲学基本特征的具体表现而已。犹太哲学的产生及其特征的形成源于其独特的历史和文化背景,归根结底是由犹太人的散居决定的。此外,在《希伯来〈圣经〉哲学思想初探》(《哲学研究》2007年第3期)一文中,作者又概括性地指出,古代希伯来《圣经》并非哲学著作,但作为最早的犹太教经典,却提出了深刻的宗教哲学问题,包含着丰富的宗教哲学思想。换言之,希伯来《圣经》实则以非典型的哲学形式,提出了丰富的哲学问题和思想,从而成为后来哲学发展的活水源头。此外,作者的论文集《犹太哲学与宗教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7年)亦收录了相关研究中的18篇中文论文和4篇英语论文。
二 犹太—希腊哲学研究
在当代中国的犹太哲学研究中,一个引人注目的现象就是对犹太—希腊哲学的高度关注。造成这一现象的最重要原因是因为希腊、希伯来文化同为现代西方文明的两大重要渊源,而犹太教历史上同希腊文化的碰撞正是最初这一历史融会过程中的亮点。其中,斐洛作为希腊化时期犹太人最重要的思想人物理所当然地受到了极大关注。但从另一个角度也可以看到,这种关注本身其出发点更多的是站在西方基督教哲学和文化研究的角度,尝试更好地理清现代西方文化在源初历史时期的状态[※注]。有鉴于此,国内相关院校的基督教研究机构和学者组织翻译和出版了有关“两希文明哲学经典译丛”等图书,客观上推动了国内犹太哲学的深入研究与发展。
这方面的专著、译著及文章首先可以包括:由吴勇立翻译、挪威托利弗·伯曼著述的《希伯来与希腊思想比较》(上海书店出版社2007年版),黄天海教授的《希腊化时期的犹太思想》(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以及王晓朝教授的《论犹太—希腊哲学诞生的两条通道》(《浙江社会科学》2000年第5期)。其中,伯曼的这本著作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看做是希伯来与希腊思想比较的经典研究著作。作者利用第一手的古典语言文献资料,从双方截然对立的差异描述出发(宁静—运动),阐述了希伯来与希腊这两大截然对立的文明如何融会,并在共同基础上构建起西方传统文明。王晓朝的文章则从希腊化时期反犹太主义浪潮给犹太文化带来的巨大冲击出发,力图刻画出犹太文化在外来文化影响下所发生的嬗变,强调以《摩西五经》为代表的希伯来神学思想与希腊哲学思想的融合,恰恰是两希文化发生融合的精神性标志。比较之下,《希腊化时期的犹太思想》则是当代国内学者系统论述希腊化时期犹太思想的首部学术专著,拥有毋庸置疑的学术价值。
在犹太哲学家思想的个案研究中,范明生的《犹太教神学是东西方文化的汇合——论斐洛的神学》(《上海社会科学院学术季刊》1991年第2期)一文较早论及斐洛的宗教哲学思想,强调在东西方文化全面、广泛融会的希腊化文化时期,斐洛所起的承前启后的关键作用,以及他所创立的新型犹太教神学在西方宗教和神学发展过程中的重要历史意义。李磊的博士论文《信仰与理性的汇融——斐洛思想研究》(清华大学出版社,2004年)较为详细地讨论了斐洛的思想内容及其特质,强调斐洛通过对《圣经》的寓意解读,将不同路向的希伯来与希腊文化两者调和起来,把犹太信仰以哲学的形式表达出来,同时也将希腊哲学以信仰的形式表达出来。在此之前,徐开来、林庆华翻译的英国威廉逊·罗纳尔德撰写的《希腊化世界中的犹太人:斐洛思想引论》(华夏出版社,2003年)也介绍了斐洛的上帝学说、逻各斯学说、《圣经》隐喻解释和伦理学说等。此外,章雪富等的《斐洛思想导论(I):两希文明视野中的犹太哲学》(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6年)和《早期基督教的演变及多元传统》(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年)也从不同方向论及斐洛的思想学说。浙江大学外国哲学研究所在“两希文明哲学经典译丛”中,也以《论凝思的生活》(石敏敏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年)、《论律法》(石敏敏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7年版)、《论摩西的生平》(石敏敏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8年)等书目翻译了斐洛的相关作品。
对于斐洛宗教神学学说中的具体思想主张,文心在《斐洛的上帝观述评》(《杭州大学学报》1996年第3期)中具体考察了斐洛“上帝观”的产生背景。指出其“上帝”概念具有无限的终极存在、创造者、逻各斯以及人格的他这四种基本属性,其中又以第三重属性“逻各斯”最为重要。正是通过这一“上帝观”的建构,斐洛成功地将犹太一神教和哲学科学以及形而上学做了调和,使得“犹太经卷成了隐含柏拉图和斯多噶哲学原理的密码书”。其后,车桂在《斐洛的逻各斯学说及其神学意义》(《世界宗教研究》1998年第3期)中也谈到,斐洛的划时代贡献即在于用柏拉图哲学阐释《圣经》神学,将希腊的逻各斯精神注入希伯来的上帝信仰,提出关于作为上帝与世界之中介的神圣逻各斯的学说,因而成为基督教神学的奠基人。王晓朝在《两希文化汇聚的产物——犹太哲学家斐洛的“逻各斯”》(《浙江大学学报》2000年第5期)一文也指出,斐洛的“逻各斯”学说是其融合犹太教一神论信仰和希腊哲学的产物。鉴于“逻各斯”这个范畴在古希腊思想中的重要性,可以将斐洛的“逻各斯”论视为两希文化融合的一个结合点。
三 犹太哲学家研究
国内学术界对于现当代犹太哲学的研究兴趣主要集中在马丁·布伯和埃马纽埃尔·勒维纳斯这两位杰出的犹太哲学家身上,这一点符合现时代哲学界一定范围内的研究旨趣。[※注]需要解释的是,这种关注本身基本上更多源于二者在西方哲学史上的重要学术地位,而非他们自身的犹太身份。在当代,虽然在探讨他们的哲学思想时,人们时常不可避免地要谈及他们学说中的犹太文化背景,甚至可以理解的影响,但实际上并没有什么人想过刻意强调一种“犹太的哲学”。其根本原因在于他们的哲学遭遇超越了个体在民族或文化属性上的限制,成为全人类的共同精神财富。一言以蔽之,哲学性本身而非犹太性,在这里是第一位的。因此,我们可以看到,许多研究勒维纳斯或马丁·布伯的学者并非专注犹太研究的学者,而是来自于西方哲学、伦理学等其他学术领域。
关注马丁·布伯宗教哲学的研究动力无疑最早源于其著名的“我—你”对话哲学。在山东大学出版社2002年出版其论文集《论犹太教》的同时,《我与你》这本小册子也由三联书店(陈维纲译)出版。从宗教哲学理解方面来看,刘杰教授在《论马丁·布伯的宗教哲学》(《世界宗教研究》2000年第4期)中认为,马丁·布伯是从哲学人类学的立场去理解宗教,揭示了人的“对话的存在”。对他来讲,人类宗教的历史就是人与上帝对话的历史,人与上帝的对话关系就是一种“我—你”关系。宗教信仰的基础就是人与上帝、与永恒的“你”之间存在的这一具有信赖性质的对话关系,而非对教义内容的信仰。需要说明的是,学者们的讨论涉及此一哲学体系在存在意义上的诸多方面,研究方法或视角也不尽相同,这里实际上也无从一一论及。
比较看来,对于马丁·布伯在犹太教自身问题及文化间对话上所抱有的态度,顾红亮在《统一·行动·未来——马丁·布伯对犹太教现代性的思考》(《宗教学研究》2006年第3期)认为,马丁·布伯洞察到犹太教在现代性危机中的处境。在此基础上,他一方面反对政治犹太复国主义、宗教或民族共同体理论等犹太教复兴观念;另一方面也渴望为犹太教展示现代性的资源,拓展其现代生存空间。延展开来,刘杰在《马丁·布伯论“东方精神”的价值》(《文史哲》2000年第6期)一文中则强调,马丁·布伯依据其独特的“对话哲学”方法,针对“西方中心主义”,主张东西方文化的对话和沟通,甚至东方的“教言”具有拯救当代西方颓废文化的力量。因此,西方在面对未来挑战时,必须与东方同行。
同马丁·布伯一样的道理,埃马纽尔·勒维纳斯的哲学理论在当代西方哲学界的影响如日中天,国内学界对其哲学话语的追踪和探讨也一直在持续的进行当中。从《上帝、死亡和时间》(余中先译,三联书店1997年版)、《塔木德四讲》(商务印书馆2002年版)等译著开始,勒维纳斯的主要著作文献基本都已有中文版面世,在相关后现代西方哲学的哲学史研究著作或多种研讨中,其哲学思想至少在当代业已成为不可或缺或跨越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与此对应,对于其哲学主旨或特征的把握,国内哲学界在很多文章中都做了较为丰富的分析和讨论。相比之下,主要从事犹太哲学研究的学者参与的不是很多。
例如在《伦理学作为第一哲学如何可能?——试析勒维纳斯的伦理思想及其对存在暴力的批判》(《南京大学学报》2006年第66期)一书中,朱刚从纯粹哲学角度论证了勒维纳斯哲学思想中伦理学地位的建构问题。作者强调,在传统的西方哲学中,存在问题一直被当做是首要的和基本的问题,因此存在论也被视为是哲学中的基础部分,甚至是第一哲学。但是勒维纳斯却质疑存在的这种优先性,并深入批判了存在作为一种普遍匿名的中性力量,对于每个独一存在者——尤其是作为绝对他者的他人,其所具有的暴力。与之相应,通过对我们与一个面容相遇的经验的考察,勒维纳斯揭示了作为绝对他者的他人的不可还原性和在哲学上的优先地位,论证了自我如何在其前史中已经成为他人的替代并因此对于他人早已具有一种“无端的”责任。所以,我对于他人的关系首先应当是伦理关系,而非存在关系。这样,伦理学在勒维纳斯那里就成了第一哲学,而非奠基在存在论之上的一个哲学分支。
与这一角度不尽相同的是,杜小真在《圣洁性的哲学——阅读勒维纳斯的几点笔记》(《江苏社会科学》2006年第6期)中,从勒维纳斯与希腊哲学及希伯来《圣经》传统的关系出发,指出勒维纳斯的“他者”思想所蕴涵的价值力量,都来自于他对传统遗产的独特思考和继承。作者论述说,勒维纳斯最初针对的是西方哲学不容置疑的“存在”理论,希望哲学走出存在去看彼处,也就是脱离存在去发现“相异性”。只有从相异性角度进行的思考,才能实现真正的超越,这是希伯来思想的核心所在,其中心是伦理学,而这正是希腊哲学往往忘记的。简单地说,勒维纳斯思想中表现了一种犹太教和哲学之间的张力,目的是要展示一种追求无限启示的思想,用对他者的绝对责任,对存在的正义的要求,与哲学和基督教多少世纪以来都未能阻止的罪恶抗衡。
复旦大学的孙向晨在《犹太哲学史》中撰写了“莱维纳斯”一章[※注]。他认为,自古希腊以来的西方哲学一直以本体论为努力的方向,其突出特征是泯灭他者的他性,追求同一性或总体性。在现代,就有谢林式的“同一”,黑格尔式的“绝对”,雅斯贝尔斯的“大全”。但是,西方文化在这种追求总体的本体论传统中出现了危机,导致现代社会面临种种恶果,尤其表现为在现实中以暴力压制“他者”。而莱维纳斯的哲学则是关于“他者”的哲学。莱维纳斯强调“他者”旨在批判并超越西方本体论传统,以伦理的首要性代替本体论的首要性。在莱维纳斯那里,伦理绝不是哲学的某种分支,某种特殊的视野;伦理是第一哲学的视野,是超自然、超历史、超世界的视野,“道德不是哲学的分支,而是第一哲学。”这是莱维纳斯哲学的一个纲领性的命题。他认为,也许从莱维纳斯开始,哲学将开始一个新的转向,即伦理学转向。
此外,许多研究人员也从不同范畴的比较角度,探寻了勒维纳斯的伦理哲学思想在死亡等诸多问题上与其他哲学家的异同。夏可君的《绝境的步伐——德里达在海德格尔与勒维纳斯之间书写“死”》(《开放时代》2001年第11期),王礼荣《死亡之思——从海德格尔前后期的死亡观到勒维纳斯的批评》(《淮南师范学院学报》2005年第6期),方向红的《无限好客与永久和平——与德里达一起思考勒维纳斯与康德在和平观上的对立》(《南京大学学报》2006年第6期),梅谦立的《勒维纳斯和利科的伦理学的异同》(《现代哲学》2007年第3期)等诸多论述,都属于这一类型的哲学比较研究。
国内犹太哲学研究同犹太教研究一样,即还有一个特点,就是较为注重犹太哲学文化与自身中国哲学和中国文化间的比较。在这一点上,傅有德教授的两篇文章颇具代表性。其《东方与西方之间:犹太哲学及其对中国哲学的意义》(《文史哲》2003年第2期)一文认为,犹太哲学既不同于西方的理性主义哲学,也不同于中国古代的直觉主义哲学,它不仅在形式上利用西方哲学的理性思维方式来解释自己的传统,而且在内容上做到与西方哲学的融合与统一。因此,犹太哲学对中国哲学的意义在于,它表明中西哲学会通的道路是可行的,同时未来的中国哲学也应关注宗教信仰因素。出于同样的思考,在另一篇文章《传统与现代之间:犹太教改革及其对中国文化建设的借鉴意义》(《孔子研究》2005年第5期)中,作者认为犹太教在传统与现代之间的成功历史经验亦为中国人提供了有益的启示。其中,主要的一点就是,经过革新的传统仍然可以成为现代人的价值观。有鉴于此,国人在传统和现代的抉择面前,不应“非此即彼”,而应在实现物质层面现代化的同时,继承和革新以儒家为核心的传统,使之成为中国人的精神安顿和族性。
第四节 问题与展望
总体上说,在新中国成立后国内学界的犹太研究中,由于历史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和制约,严格意义上的犹太宗教及犹太哲学研究相对起步较晚。鉴于宗教及哲学研究本身在犹太研究中的重要性等因素,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这方面的专门性学术研究工作逐渐全面展开。通过成立专门的研究中心,举办各种专业性学术会议,出版专门性学术期刊,以及组织团队进行课题研究等多种形式,相关学术研究机构为代表的国内诸多单位及学者个人在此领域,付出了持续不懈的艰苦努力,取得了一批丰硕的成果。
毫无疑问,20世纪90年代以来是国内犹太宗教和哲学研究的繁荣时期。较之在此之前兼及犹太宗教及哲学的部分研究成果,这一时期的专业性研究有两个学术特点:其一,更为强调宗教及哲学学科本身所具有的学术性角度,由此开始对犹太宗教及犹太哲学的诸多问题展开多层面的深入研究,使之更具专业特征;其二,在学术成果中,注重犹太宗教及犹太哲学当中的“犹太性”这一特质,并由此凸显自身研究在国内宗教及哲学学界的研究特色。就学术研究的具体价值而言,实际上,这一阶段研究的最大意义在于:相对以往从外在的广义文化或历史等角度对犹太宗教及哲学所作的讨论与研究,开始了从宗教及哲学学科角度展开专门性具体研究的内在转变。
值得人们警醒的是,在犹太研究的这一繁荣时期,由于特定的历史性影响,有关犹太宗教及哲学的具体研究在专业范围内还存在着诸多的问题,并有待进一步拓展和完善。例如,严格意义上说,无论是犹太宗教或是哲学研究,总体而言,在现阶段大抵仍是以综述性的翻译、介绍和研究为主,在理论性的研究方向上深度尚不够理想。在一定程度上,对于经典以及相关的宗教教义或哲学理论等,也缺乏更为专业性的、直接而深入的学术研究。不少研究成果偏于宏大叙事,在时效性追求与学术性价值上存在一定差距。在具体的个案研究中,除少数关注话题或对象外,无论是纵向性的,还是横向性的个别研究,都有待进一步深入和发展。与此同时,当代中国的犹太研究在价值中立和学术规范等议题上也存在一定的商榷之处。
显然,导致这些问题的主要因素是外在性的,但国内犹太宗教及哲学研究本身亦存在自身的一些先天性缺失。例如,作为一个历史的弱势研究领域,无论是犹太哲学研究,还是犹太宗教研究,实际上在研究性特征等方面都深受国内西方宗教及哲学研究领域的影响,但同时考虑到多种因素的制约,又缺乏足够意义上的学术探讨和交流。由此造成的一个现象就是,在多学科研究方法并进、成果斐然的同时,整体上的研究效果往往呈现出某种机缘性,在研究方向、重点以及基本性的理解上多少略显无序。因此,当代中国犹太宗教及哲学研究的当务之急应当首先在于再一次明确和重申研究标准问题,从根本上说,就是坚持学术标准,从宗教及哲学学科本来所具的学术角度去研究问题,同时强调这种宗教及哲学研究的“犹太性”特征,实现内在性的宗教和哲学标准与外在的犹太性视阈的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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