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犹太教与其他宗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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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中国宗教学研究2019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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犹太教在其发展过程中孕育了早期基督教,也极大地影响了伊斯兰教的创建和发展。因此,对于犹太教与基督教、伊斯兰教之间关系的研究历来为国际学术界所瞩目。赵复三在《对犹太宗教文化与其他文化关系的一点探索》[※注]中就犹太教与基督教、伊斯兰教的渊源关系和犹太教对欧洲文艺复兴运动的影响做了精辟的论述,认为犹太教在基督教和伊斯兰教的产生时期、西欧文艺复兴运动时期都发挥了“酵母”的作用。马效佩的《犹太教、基督教和伊斯兰教视阈中耶稣形象之比较研究》[※注]对犹太教、基督教和伊斯兰教这三大一神教中耶稣的不同形象和定位进行探讨,以三大宗教如何看待耶稣这个宗教历史人物为视角,折射出不同的神学信仰和教义体系。 | ||||||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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犹太人 儒学 宗教 教义 犹太教 儒家 伦理 观念 中国学者 先知 上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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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犹太教与其他宗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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犹太教在其发展过程中孕育了早期基督教,也极大地影响了伊斯兰教的创建和发展。因此,对于犹太教与基督教、伊斯兰教之间关系的研究历来为国际学术界所瞩目。近年来中国学者也开始涉足该领域的研究,并发表了一些有见地的成果。赵复三在《对犹太宗教文化与其他文化关系的一点探索》[※注]中就犹太教与基督教、伊斯兰教的渊源关系和犹太教对欧洲文艺复兴运动的影响做了精辟的论述,认为犹太教在基督教和伊斯兰教的产生时期、西欧文艺复兴运动时期都发挥了“酵母”的作用。
一 犹太教与基督教
基督教与犹太教的分离一直是世界性的难题。中国学者们的研究对此也多有涉及,目前的主流观点是:基督教源于犹太教,是犹太文化裂变和重组的结果;基督教直接继承了犹太教的核心教义和经典,并在此基础上发展成为新兴宗教。基督教与犹太教的差异主要表现为上帝概念外延的扩大、律法的革新和解读、经典的创新等方面。肖宪在《谜一般的犹太人》一书中指出,实质而言,基督教与犹太教是一种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关系,但在现实生活中,两教却千百年来纷争不断。基督教在教义和教规方面受犹太教影响很大,特别在教义上,基督教较多地吸收了犹太思想家斐洛的神学思想。[※注]张倩红在《以色列史》一书中明确指出,虽然基督教脱胎于犹太教,在许多方面继承了犹太教的遗产,但两教在基本教义、选民观和宗教礼仪上却存在本质性的差异。基督教认为,耶稣基督是上帝在尘世的化身,耶稣就是弥赛亚,犹太教则认为耶稣只是一介凡人,彻底否认耶稣的神性,更不认为耶稣就是弥赛亚;犹太教主张犹太人是上帝的“特选子民”,这也是犹太人在困境中的希望之光,基督教则否定犹太人的选民地位,认为犹太人已经被上帝所抛弃;基督教有意冲破犹太教的古板而严酷的礼仪,形成自身的一整套与犹太教相去甚远的礼仪体系。[※注]
赵林的《论基督教与犹太教的文化差异》[※注]用道德主义与律法主义、内在信仰与外在仪式的差别对双方的差异进行定位,认为二者的分歧主要有三点:基督教形而上学的神学理论与注重直观与现世的犹太教不同;犹太教外在律法对信仰的规范与基督教更侧重于内在对信仰的坚持有别;基督教提出了与犹太教的效果论道德观相反的动机论道德观。傅有德在《论犹太教与基督教的信与行》[※注]一文中指出:“信”与“行”是犹太教和基督教中的两个重要范畴。犹太教以对上帝的信仰为基础,突出行为和律法的作用,注重“因行称义”。基督教以对耶稣基督的本真信仰为基础,认为只有依赖“信仰”才能得救,强调“因信称义”。它们之间更本质的区别是信仰对象和救赎手段不同。王周钦、张维的《论早期基督教和犹太教分裂的必然性》[※注]不但从政治目标和教义体系的分歧论述了两教分裂的原因,同时也关注了当时独特的历史背景,认为犹太人的希腊化和离散为基督教的独立发展提供了有利的基础,争夺教徒加速了二教共同社会基础的分裂,而圣殿被毁和巴尔·科赫巴起义则最终完成了二者的分离。刘爱兰的《试论基督教对犹太教的继承与革新》[※注]研究了早期基督教改革家为传播基督教所做的贡献和基督教迥异于犹太教的基本组织形式。此外,梁工的《古代犹太教与早期基督教:希腊哲学观照下的两种释经理念》对比分析了古代犹太教与早期基督教的释经理念;[※注]刘建军的《改造性的阐释:基督教对犹太教的传承与发展》一文论述了基督教对犹太教文化的接收和历史传承;[※注]刘南阳的《论基督教与犹太教分离视域中的犹太教异端祝祷》则对犹太教的异端祝祷与两教分离的关系做了一定探究。[※注]
学者们还对弥赛亚信仰进行了关注。“弥赛亚”一词为希伯来语音译,原意为“受膏者”,但后来被赋予一种特定的含义,意味着国家的复兴和人民的拯救。在犹太教义里,“弥赛亚”身兼先知、祭司、君王多重角色,是一位伟大的领袖,他将率领犹太人建立一个新的永恒国度。梁工的《弥赛亚观念考论》[※注]以《旧约》《新约》和其他犹太文献为考察对象,对犹太民族在不同历史时期所演变出来的各种观念(如现世首领式弥赛亚、理想君王式弥赛亚、末世救主式弥赛亚、政治首领和军事统帅式弥赛亚,以及耶稣和保罗的弥赛亚观念)做出了多方面的考证和辨析。梁工认为耶稣摒弃了犹太弥赛亚观念中的民族主义倾向和政治性、世俗性、功利性动机,而大力张扬了普世主义和绝对宗教精神;保罗的弥赛亚观念则进一步致力于阐释耶稣对于普通民众的意义,为基督教日后征服整个西方世界奠定下重要的神学根基。
基督教继承了犹太教的这一观念并将“弥赛亚”概念的范围扩大,认为真正的“弥赛亚”是耶稣基督,他为拯救世人的深重罪孽而受难并将再次降临。双方观念上的相似和差异使人们很容易将犹太式弥赛亚观念与类似的基督教式弥赛亚观念联系起来。傅有德的《犹太教的弥赛亚观及其与基督教的分歧》[※注]和申丽霞的《救世主—弥赛亚:人类宗教精神的期盼——从犹太教与基督教谈起》[※注]就对双方观念的分歧做了详细说明。傅有德认为双方根本性的分歧,在于对犹太教来说,弥赛亚虽然背负着神圣使命,但本质上来说是一个凡人,其目的是在现世建立一个完美的世俗性理想社会;而对基督教来说,弥赛亚是基督,是神,他要建立的是抽象性的彼岸“上帝之城”。此外,犹太教认为真正的“弥赛亚”尚未到来,而拒绝承认耶稣之神性,这一点也被基督教视为渎神的象征。而申丽霞则认为,犹太式弥赛亚观念伴随着犹太民族的亡国和流散过程,因此其核心思想是民族和国家的复兴;而基督教的弥赛亚观念更加看重全人类灵魂的救赎,以及在精神层面上对人的道德境界和价值取向进行提升。陈艳艳的硕士论文《论犹太教和基督教的弥赛亚观》[※注]对两种宗教的弥赛亚观做了整体梳理、并做了一定程度上的对比研究。
二 犹太教与儒学
随着对犹太教研究的深入,中国学者也关注了犹太教与儒学的相似之处,傅有德认为犹太教在历史上曾是犹太人赖以生存的精神支柱,在现实生活中仍然发挥着精神指南作用。儒学与之相似,是在中国封建社会中占主导地位的意识形态,即使在当今社会,儒学思想仍然在华人社会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比较这两种文化形态,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际意义。他在《犹太教与儒学三题议》与《希伯来先知与儒家圣人比较研究》两篇文章中详细分析了犹太教与儒学的相异之处:犹太教是神启的一神教,而儒学则属于多神教或带有明显的多神教因素;犹太教的经书被看作神启,而儒学经书则公认为是人言;犹太教的基本教义是以神为中心,而儒学则强调以人为本;犹太先知是公正的化身,而儒家圣人则是仁爱的人格化。作者认为,从理论上说,犹太教与儒学之间存在相互补充的余地。一方面,犹太民族可以用儒家的自我修养规范遵守宗教的意识,儒家也可以借鉴神本主义的思想对自然和世界更加敬畏;另一方面,犹太先知正义优先、大无畏的批判精神以及法治的理念可以弥补儒学之不足,儒家圣人的仁爱精神、君子风范与德化作用对犹太文化乃至西方文化都是有益的补充。[※注]
周国黎的《道德脆弱的根源何在——儒家宗法伦理与犹太宗教伦理比较》[※注]和姚新中、洪波的《知识·智慧·超越——早期儒学与犹太教智慧观的伦理比较》[※注]都对两者的伦理思想进行了探讨,但各自侧重点不一。周国黎认为儒家伦理是宗法性和政治性的统一,伦理是作为政治的手段存在的;而犹太伦理则是宗教性和社会性的统一,伦理就是终极目的而非手段。并且,在儒家伦理体系中,伦理必须依附王权或国家存在,这与犹太伦理主要依靠非政治性的犹太社团存在不同。这些因素决定了相比于犹太伦理,儒家伦理在社会解构与重组之时产生了滑坡现象。姚新中、洪波的文章则分伦理特征、实践精神、宗教内涵三方面探讨了两种文明中的智慧观念,指出相比儒家智慧观而言,犹太智慧深受宗教影响,其中属神的层次大大超越了属人的层面。而儒家受宗教影响较浅,相对于对宇宙或天道的认识更趋向于个人品格的完善。张爱辉认为儒家传统倾向于人性本善,并将人性与天命联系在一起,认为人性本善的来源是天道、天命;犹太教虽然也把善、恶冲动看作人的本性,但却强调它不是生来如此,而是上帝的创造。儒家认为判断善恶的标准由“人”把握,具有强烈的人本主义色彩;而犹太教认为只有上帝才能掌握判断善恶的标尺。[※注]
近年来,学者们也开始从一些新的视角对犹太教与东方诸教,例如佛教、儒学、日本神道教进行对比研究,这无疑为犹太教的研究增添了一丝新意。例如,刘奉祯的《佛教与犹太教比较及宗教对话刍议》对比了佛教与犹太教的核心教义与律,探讨了宗教之间对话的可行性。[※注]任婷婷的《犹太教、神道教“现世性”之比较》则分析了犹太教与神道教“现世性”形成的原因和表现,作者认为“现世性”特点都深深影响了犹太民族与大和民族的文化传统。[※注]
三 犹太教与伊斯兰教
一些犹太教与伊斯兰教学者囿于宗教情感或民族情感,在研究两教的关系时,往往集中于阐述二者的差异性。相比之下,中国学者不受宗教信仰的局限,能够具有更客观的认识。张倩红在《以色列史》一书中指出,犹太教对穆罕默德一神思想的形成以及伊斯兰教基本教义的建构都产生了很大的影响。伊斯兰教在诸多方面汲取并继承了犹太教的教义和习俗,例如伊斯兰教与犹太教一样,崇尚绝对意义上的一神教;伊斯兰教承认犹太教的先知、尊重犹太教的经典;《古兰经》所叙述的传说和故事,绝大部分与《旧约》内容相似等。[※注]肖宪在《谜一般的犹太人》一书中叙述了伊斯兰教与犹太教的共性。伊斯兰教和犹太教一样,都非常强调信教者必须遵守宗教律法,且十分重视宗教学者对教法的研究和解释,宗教学者的意见具有极大的权威性。作者还指出,伊斯兰教和犹太教并非一开始就互相敌视,在阿拉伯帝国和奥斯曼帝国统治时期,犹太人不仅能够保持他们的宗教信仰和社团自治,还能在国家的政治和经济领域中自由发展。[※注]
周燮藩在《伊斯兰教的起源与犹太教》[※注]一文中研究了早期犹太教与伊斯兰教的关系。他从伊斯兰教创立之前犹太教在阿拉伯半岛的传播情况入手,分析了伊斯兰教初创时期犹太教对穆罕默德的影响,认为“新宗教的教义即是犹太教加上披上易卜拉欣外衣的阿拉伯宗教和基督教与社会改革相结合的产物”[※注]。相比基督教而言,犹太教对伊斯兰教产生的影响更大。马效佩的《犹太教、基督教和伊斯兰教视阈中耶稣形象之比较研究》[※注]对犹太教、基督教和伊斯兰教这三大一神教中耶稣的不同形象和定位进行探讨,以三大宗教如何看待耶稣这个宗教历史人物为视角,折射出不同的神学信仰和教义体系。犹太教持保守立场,不但否认耶稣是弥赛亚,甚至不认为他是本民族的先知;基督教勇于革新,视耶稣为圣子;伊斯兰教则持客观理性的立场,将耶稣定位为历史上许多先知之一,是一位负有使命的圣人。马效佩在分析了三大宗教对耶稣的不同看法后认为它们因对待耶稣的立场不同而最终朝不同的方向发展,从而构建了各自的神学信仰和教义体系。
张倩红在《伊斯兰世界犹太人与阿拉伯人的交往》一文中比较详细地分析了历史上犹太人与阿拉伯人的交往以及两教之间的关系。她认为,在早期两大文明交往时期,犹太教与伊斯兰教不仅实现了和睦相处,并有一定程度的融合现象。两教并非自古以来就水火不容,在第一圣殿被毁之后,流散的犹太人为阿拉伯半岛带来了犹太文化,对伊斯兰思想的形成具有重要影响。在穆斯林统治时期的西班牙,犹太人与阿拉伯人还创造了和睦相处的友好记录。这些不可辩驳的事实为反驳和平怀疑论者提供了依据。[※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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