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犹太教经典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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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中国宗教学研究2019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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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中国的犹太宗教研究及其历史和现状的概述而言,从专业性的宗教研究角度来说,如何确切理解“犹太教”的定义、内涵和范围等应当是一个首要的学术问题。关于犹太教的定义、内涵确定和研究范围,周燮藩在《论什么是犹太教》(《世界宗教研究》2000年第2期)一文中指出,虽然对于犹太教的定义问题,人们众说纷纭,但最基本的两点却是可以肯定的:其一, “犹太教”本身应可以理解为一种一神教或伦理一神教。为此,以拉比犹太教为突破口,分析了不同时期、不同派别犹太教所做的自我诠释,综合推演出犹太教的分解式定义,以期更为深入地探讨和认识组成犹太教的不同传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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犹太教 宗教 内涵 犹太人 圣经 世界宗教 学报 律法 神秘主义 世界宗教研究 上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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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犹太教经典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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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犹太宗教经典方面,张久宣翻译的《圣经后典》(商务印书馆,1989年),王神荫译的《死海古卷》(西奥多·加斯特英译,商务印书馆,1996年),以及张平译注的《阿伯特——犹太智慧书》(阿丁·施坦泽兹诠释,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6年)和《天下通道精义篇——犹太处世书》(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等,无疑具有学术上的极端重要性。但前两本书的翻译与出版更多源自基督教研究的背景,《阿伯特》《天下通道精义篇》也只是犹太教《塔木德》中的一小卷书[※注]。山东大学傅有德主编、山东大学出版社出版的“汉译犹太文化名著丛书”自出版以来,推出多部与犹太教经典相关的译著,成为这方面最重要的基础性学术成果。其中涉及犹太教宗教经典范畴的有:亚伯拉罕·柯恩著:《大众塔木德》(盖逊译,2004年);迈蒙尼德著:《迷途指津》(傅有德、郭鹏、张志平译,1998年);海姆·马克比编著:《犹太教审判:中世纪犹太—基督两教大论争》(黄福武译,1995年);约瑟福斯著:《犹太战争》(王丽丽等译,2007年);摩西·门德尔松著:《耶路撒冷》(刘新利译,2008年);迈蒙尼德著:《论知识》(董修元译,2014年)。该丛书近年来最为重要的成果是,2011年和2017年,张平教授译注的《密释纳》第一部和第二部分别由山东大学出版社出版,其余四部的译注工作也在稳步推进中。这是拉比犹太教重要经典《密释纳》首次系统汉译与注释,译注者在每部书之前都撰写了长篇“导言”,详尽介绍了拉比犹太教历史及其文献和相关研究情况(第一部),以及犹太教宗教节日构成和研究情况(第二部),这项工作对于国内拉比犹太教研究无疑起到奠基和重要推动作用。此外,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还出版了提摩太·林的《死海古卷概说》(傅有德、唐茂琴译,2008年)。
在这一研究范围内,还应包括多位“圣经学”学者从经典研究角度对古代《希伯来圣经》所做的研究工作。其中,陈贻绎的《希伯来语圣经——来自考古和文本资料的信息》(昆仑出版社,2006年)从文献和考古角度出发,对《希伯来语圣经》中和以色列历史相关的部分进行了较为综合、全面的介绍,并着重介绍了相关《希伯来语圣经》文本和巴勒斯坦地区文字和实物的考古发现。陈贻绎在《希伯来圣经的正典化研究》(《世界历史》2012年第4期)一文中反驳了长期流行的雅布内会议完成了圣经正典这一论断,指出希伯来圣经正典化并不存在。李炽昌、游斌合著的《生命言说与社群认同:希伯来圣经五小卷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年)强调了《希伯来圣经》五小卷对于分析《圣经》所表达的生命体验及其中的社群认同所具有的特殊意义,并围绕《希伯来圣经》是如何言说生命,以及如何影响社群身份意识的形成,展开研究。此外,游斌的《〈希伯来圣经〉的文本、历史与思想世界》(宗教文化出版社,2007年)运用多种《圣经》评断学方法,从思想史维度分析了《希伯来圣经》中蕴含着的文本与群体、群体与群体、文本与文本之间的丰富而复杂的关系,并揭示了其中的文学、史学与神学世界。田海华的《希伯来圣经之十诫研究》(人民出版社,2012年)系统探讨了“十诫”文本的形成与发展历程,作者注重考察十诫与古代西亚历史文化背景之间的关系,并探讨了十诫在中国的传播和诠释历史。李炽昌的《跨文本阅读——〈希伯来圣经〉诠释》(上海三联书店,2015年)运用作者多年来所倡导和推进的“跨文本”读经方法,从跨文本圣经诠释、多文化处境中的跨文本阅读、多元进路的圣经诠释3个方面,对《希伯来圣经》进行了全新的文本研究。作为经典解释的重要一脉,犹太教的释经传统和方法引起学者关注。傅有德《犹太释经传统及思维方式探究》(《文史哲》2007年第5期)一文阐释了犹太释经传统的形成与发展,重点探讨了以实玛利十三条释经规则,反映出拉比们信经而不唯经的态度以及他们的逻辑思维、具体思维、求异思维和多元思维等不同思维方式。田海华《早期犹太释经》(《学海》2016年第3期)和《中世纪犹太释经》(《宗教学研究》2017年第4期)分别考察了早期犹太教文献中体现出来的释经进路以及分别以拉什和伊本·以斯拉两位杰出学者的中世纪犹太释经传统。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宗教神秘主义作为体现宗教之信仰精神的实质性内核,对于更好地理解和研究宗教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价值,但相对于人们对《希伯来圣经》和《塔木德》的关注度来说,关于犹太教神秘主义经典的翻译和介绍工作起步甚晚。其中一项重要成果是由涂笑非先生翻译的格肖姆·索伦的经典著作《犹太教神秘主义主流》(四川人民出版社,2000年)。这部著作是20世纪犹太教神秘主义研究的奠基之作,也是这一领域最重要的学术著作之一。在书中,索伦不仅讨论了犹太教神秘主义的一般特征,也从宗教文献研究角度论述和考证了犹太教神秘主义从古代默卡巴神秘主义到现代哈西德主义的历史发展过程,揭示了宗教神秘主义在犹太教历史发展中的独特价值和意义。刘精忠在从事犹太教神秘主义经典《佐哈尔》翻译以及当代哈西德主义研究的过程中,出版了《犹太神秘主义概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5年)。此书是国内第一部系统阐述犹太教神秘主义的著作,作者依次考察和论述了喀巴拉神秘主义、早期犹太神秘主义、中世纪“虔诚者”运动、西班牙喀巴拉神秘主义、巴勒斯坦喀巴拉神秘主义、萨巴泰宗教运动、近现代和现当代哈西德运动等历史主要的犹太神秘主义流派及其思想主张,并在书后附录了多部重要的犹太神秘主义经典的汉译文本。学者们的相关研究更多关注了犹太神秘主义中的哈西德派。白玉广《犹太哈西德运动历史初探》(《世界宗教研究》2010年第4期)一文梳理了近代哈西德运动的发起与发展历史,并指出其在现代犹太社会中的重要意义;刘精忠等的论文《论索伦关于布伯的哈西德研究之争》(《世界宗教研究》2015年第4期)辨析了马丁·布伯的哈西德研究进路及其对哈西德精神的推崇,同时论证了索伦对布伯这一研究的反对和批评。总体而言,国内有关这方面的专业性研究仍然开展有限,与其他犹太研究领域相比问津者较少。
对于犹太教宗教教义或具体思想方面的探讨,相对而言论著并不算多,学者们的关注主要集中于犹太教上帝观、一神论、选民观、犹太律法等方面。在具体问题方面,周燮藩先生的《犹太教上帝名讳考》(《世界宗教研究》1999年第3期)从犹太教研究的角度,对《希伯来圣经》和拉比文献中的上帝称谓做了分类比较,确认“雅赫维”为没有歧义的上帝之名,并就其历史渊源做了相应的学术考证。作者指出,犹太教上帝之名的读音失传是由于历史条件的逐渐恶化而造成的,其名讳本身含有丰富的历史内涵和深邃的宗教意义,反映了犹太教独特的上帝观,因而任何随意的改换和误译,都必将产生歧义。舒也在《希伯来圣经上帝称谓的谱系学研究》(《世界宗教研究》2013年第4期)一文则从《希伯来圣经》文本出发,对上帝称谓进行了神话谱系学的研究,揭示了《希伯来圣经》与古代近东地区神话之间的复杂谱系关系,反映出《希伯来圣经》对于古代迦南和古代近东文化的吸纳与包容。此外,沈坚在《古代犹太教一神观的演进》(《华东师范大学学报》1994年第3期)一文中着重探讨了犹太教的一神教特征,强调犹太教的一神观并非固有,而是有其漫长、复杂的演化过程。[※注]徐新在《犹太教的独一神论》(《宗教学研究》2014年第1期)一文中分析了犹太教独一神论的意义在于赋予了世界以目的和意义,从而使得世界从沉迷中醒悟,提升了宇宙和个人存在的意义。傅有德的《犹太教中的选民概念及其嬗变》(《文史哲》1995年第1期)则从宗教历史维度考察了犹太人的“选民”观念,重申在近现代随着犹太教内部分化为不同的派别,犹太人对“选民”一说的态度实际上各不相同。黄启祥在《犹太人:选民还是弃民?》(《山东大学学报》2009年第6期)一文中指出,选民观既导致犹太人具有排他性从而不断被迫害,同时也是犹太人赖以克服并超越苦难的精神力量。在犹太律法研究方面,黄天海等人的《摩西法律的契约形式和以律法为核心的希伯来宗教》(《世界宗教研究》2002年第3期)探讨了犹太宗教中律法主义形成的历史背景及其内在意义。许广灵《犹太律法发展历程初探》(《世界宗教研究》2011年第2期)一文中梳理了犹太律法的历史发展脉络,指出犹太律法是在吸纳了邻近多民族习俗与律法的基础上而形成的宗教律法体系。饶本忠《论犹太律法的主要特征》(《学海》2011年第3期)总结出犹太律法具有发展上的连续性、内容上的宗教性、信守上的民族性和属人性等特征。饶本忠的专著《犹太律法渊源研究》(知识产权出版社,2010年)对犹太律法的内涵、特性以及一般法系中法律渊源内涵进行分析,进而对犹太律法渊源中的效力渊源、历史渊源、文献渊源等有关问题进行了系统研究。王宏选的专著《犹太教律法研究:以法律文化为视域》(山东大学出版社,2015年),则从法律研究的维度考察了犹太教律法的内涵、历史演变、价值规范和治理层面,功能、影响和现代转化。
在这一范围内,最引人注目的一个现象就是学者们对犹太弥赛亚信仰的关注,关于这一话题的讨论大多与基督教历史上的弥赛亚观念联系起来。梁工教授的《弥赛亚观念考论》(《世界宗教研究》2006年第1期),傅有德的《犹太教的弥赛亚观及其与基督教的分歧》(《世界宗教研究》1997年第2期),以及申丽霞的《救世主——弥赛亚:人类宗教精神的期盼——从犹太教与基督教谈起》(《宗教学研究》2003年第1期)都属于这个范畴。与此话题相关联,饶本忠的《论犹太教末世论》(《宗教学研究》2007年第3期)则对犹太教的末世论思想进行了简单梳理,同时对其产生的原因和本质进行了比较详细的分析。比较而言,陈艳艳的硕士论文《论犹太教和基督教的弥赛亚观》(山东大学出版社,2007年)对此较为详尽地进行了一番梳理。作者认为,弥赛亚思想是犹太教与基督教这两大宗教的一个重要分歧点,它在犹太教发展的不同历史时期有着明显的内涵变化。在《圣经》犹太教中,弥赛亚概念指的是一种确认方式,即在君王或者祭司就职时,通过对他们膏油以表示其地位是由上帝拣选的,具有神圣的意味。在犹太亡国之后,弥赛亚思想逐渐发展成为救世主的观念。犹太人认为上帝将在未来的某一时刻派遣救世主弥赛亚降临,来拯救犹太人脱离苦海,带领其返回故土,重建和平、自由的以色列王国。而到了近现代时期,随着犹太教改革运动的发展,不同流派的犹太教对弥赛亚思想的立场和重视程度亦各有变化。此外,刘精忠的《宗教神秘主义与犹太弥赛亚信仰探析》(《长安大学学报》2002年第4期)一文则探讨了犹太教神秘主义对于犹太弥赛亚信仰发展的影响。文章着重指出,犹太弥赛亚信仰作为一种历史范畴,最初在犹太教中并不占据中心位置。鉴于宗教神秘主义认识论及社会历史层面的特殊因素,喀巴拉最初对弥赛亚信仰的发展亦并无实质性影响,只是从16世纪始才扮演了至关重要的角色,而近现代哈西德运动中个人生活的神秘主义化倾向,则最终使得弥赛亚信仰以其特有的悖论方式融入犹太民族精神。
在一定程度上,国内学界对犹太教教义特色的探讨或许更多体现在相关犹太宗教伦理的关注之上,这种关注本身常常也是出于跨文化与跨宗教间比较考量。[※注]对此,从顾俊杰《宗教型的犹太文化与伦理型的中国文化》(《同济大学学报》1994年第1期)这一文章的选题上即可反映出来。而周国黎教授的《道德脆弱的根源何在——儒家宗法伦理与犹太宗教伦理比较》(《探索与争鸣》1996年第3期)则更是直白无误地揭示了这一关注背后的时代背景。在此背景下,黄陵渝的《论犹太教伦理的核心主题》(《世界宗教研究》2001年第1期)探讨了犹太教中“爱上帝”和“爱邻人”这两个主题,揭示了其背后所隐含的“公正”与“公义”等伦理观念,以及由此主题引申出的与之相应的伦理原则、标准和规范。姚新中、洪波的《知识·智慧·超越——早期儒学与犹太教智慧观的伦理比较》(《伦理学研究》2002年第1期)则通过对早期儒学和犹太教关于智慧的伦理问题的比较研究,对智慧的社会性与道德性之间的关系做了一些哲学探索。姚新中、刘莉萍《早期儒家和犹太——基督教传统中的智慧观:比较研究的思考》(《湖南大学学报》2012年第1期)继续推进这一比较。稍后,姚新中关于智慧观的比较研究专著《早期儒家与古以色列智慧传统比较》(陈默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3年)也译为中文出版。此外,李萍的《“他者”视域下的犹太伦理思想》(《西亚非洲》2005年第5期)从犹太伦理思想中的“他者”这一核心概念对犹太伦理思想展开讨论。刘精忠的《犹太教经济理念初探》(《西北大学学报》2003年第2期),孙燕的《论犹太慈善组织和传统》(《世界宗教文化》2011年第1期)等则着重介绍了犹太教在经济观念上的伦理思想。孙燕还在《早期儒家和古代犹太教慈善思想之比较》(《孔子研究》2018年第2期)一文中对儒家和犹太教的“慈善”观进行了比较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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