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犹太哲学家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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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中国宗教学研究2019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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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上看,严格意义上的犹太哲学研究在国内与犹太教研究没有太多时间上的差别,也是伴随着学界对犹太研究的展开而渐次深化的, 20世纪90年代以后在专业性上逐渐具体和深化。全书约25万字,对18世纪以来的犹太哲学,特别是20世纪犹太哲学的主要代表人物科恩、拜克、罗森茨维格、布伯、海舍尔和开普兰等犹太思想家的宗教哲学做了系统的介绍和深入评析,大体勾勒出现代犹太哲学的清晰脉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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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 犹太 哲学史 宗教哲学 圣经 哲学思想 上帝 世界宗教 哲学家 宗教 西方哲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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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犹太哲学家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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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学术界对于现当代犹太哲学的研究兴趣和成果主要集中体现在摩西·迈蒙尼德、马丁·布伯和伊曼纽尔·列维纳斯[※注]这三位杰出的犹太哲学家身上,这一点符合现时代哲学界一定范围内的研究旨趣[※注]。需要解释的是,这种关注本身基本上更多源于他们在西方哲学史上的重要学术地位,而非他们自身的犹太身份。在当代,虽然在探讨他们的哲学思想时,人们时常不可避免地要谈及他们学说中的犹太文化背景,甚至可以理解的影响,但实际上并没有什么人想过刻意强调一种“犹太的哲学”。其根本原因在于他们的哲学遭遇超越了个体在民族或文化属性上的限制,成为全人类的共同精神财富。一言以蔽之,哲学性本身而非犹太性,在这里是第一位的。因此,我们可以看到,许多研究列维纳斯或马丁·布伯的学者并非专注犹太研究的学者,而是来自西方哲学、伦理学等其他学术领域。
摩西·迈蒙尼德被视为犹太传统中最为重要的学者,有谚语称“从摩西到摩西,无人更像摩西”,此中后一个摩西即是指迈蒙尼德。迈蒙尼德的犹太哲学成就主要体现在《迷途指津》一书中,傅有德主持了此书的翻译,他在《迈蒙尼德及其〈迷途指津〉》(《世界宗教研究》1999年第3期)一文中向中国学界系统引介迈蒙尼德哲学。在稍早的《迈蒙尼德的先知论及其基本特征》(《世界宗教研究》1995年第2期)一文中,傅有德对迈蒙尼德在《迷途指津》一书中有关“先知”的观点进行了研究,并指出其先知观的一些基本特征。董修元翻译出版了迈蒙尼德的另一部哲学著作《论知识》(山东大学出版社,2014年),并在《迈蒙尼德的宇宙生成论——先知论》(《学海》2016年第5期)一文中将迈蒙尼德的“先知论”与其“宇宙生成论”思想联系起来,考察了迈蒙尼德在《迷途指津》和《律法再述》两部宗教哲学著作中对于二者的相反立场。董修元指出,这种对立分别代表了阿拉伯亚里士多德主义和一神论形而上学两种不同的理论立场。他的博士论文《迈蒙尼德宇宙生成论研究》(山东大学,2014年)则集中考察迈蒙尼德有关世界起源的思想,代表了国内学界在这一领域的前沿水平。赵同生主要关注迈蒙尼德的宗教哲学思想,《略论迈蒙尼德神学思想中的理性因素》(《犹太研究》第12辑)探讨了迈蒙尼德思想体系中的理性因素,分析了他对犹太教中有关信仰上帝存在、爱上帝、阅读《圣经》等核心问题采取的理性解释方式,强调了人的理智在履行这些宗教义务的过程中发挥的重要作用。赵同生的《迈蒙尼德论律法、智慧与城邦治理》(《世界宗教研究》2016年第2期)一文,分析了柏拉图“哲学王”概念对于迈蒙尼德宗教哲学思想的影响,认为迈蒙尼德在承认“哲学王”的智慧权威的同时,也主张至高无上的神圣律法对于维系民族文化认同、维护城邦公平以及个人实现终极幸福等方面的基础地位。赵同生在博士论文基础上出版专著《迈蒙尼德宗教哲学思想研究》(上海三联书店,2016年)对迈蒙尼德的宗教哲学思想进行了系统研究。夏歆东同样在博士论文基础上出版《迈蒙尼德释经思想研究》(上海三联书店,2016年)一书,与本书同属傅有德主编的“犹太学博士文库”,则关注于研究迈蒙尼德富有哲学色彩的“寓意释经法”。除此之外,王增福《理性的有限性与形而上学的可能性——论迈蒙尼德关于理性与信仰关系的思想》(《华中科技大学学报》2010年第5期),高山奎《试论迈蒙尼德与斯宾诺莎的古今之争》(《哲学研究》2017年第9期)等也对迈蒙尼德哲学有研究和涉及。另外,近年来国内学界经由施特劳斯来解读迈蒙尼德的相关研究也值得引起关注。
关注马丁·布伯宗教哲学的研究动力无疑最早源于其著名的“我—你”对话哲学。在山东大学出版社2002年出版其论文集《论犹太教》的同时,《我与你》这本小册子也由三联书店(陈维纲译)出版(杨俊杰从德文全新翻译的《我和你》于2017年由浙江大学出版社出版)。从宗教哲学理解方面来看,刘杰教授在《论马丁·布伯的宗教哲学》(《世界宗教研究》2000年第4期)中认为,马丁·布伯是从哲学人类学的立场去理解宗教,揭示了人的“对话的存在”。对他来讲,人类宗教的历史就是人与上帝对话的历史,人与上帝的对话关系就是一种“我—你”关系。宗教信仰的基础就是人与上帝、与永恒的“你”之间存在的这一具有信赖性质的对话关系,而非对教义内容的信仰。需要说明的是,学者们的讨论涉及此一哲学体系在存在意义上的诸多方面,研究方法或视角也不尽相同,这里实际上也无从一一论及。
比较看来,对于马丁·布伯在犹太教自身问题及文化间对话上所抱有的态度,顾红亮在《统一·行动·未来——马丁·布伯对犹太教现代性的思考》(《宗教学研究》2006年第3期)认为,马丁·布伯洞察到犹太教在现代性危机中的处境。在此基础上,他一方面反对政治犹太复国主义、宗教或民族共同体理论等犹太教复兴观念,另一方面也渴望为犹太教展示现代性的资源,拓展其现代生存空间。延展开来,刘杰在《马丁·布伯论“东方精神”的价值》(《文史哲》2000年第6期)一文中则强调,马丁·布伯依据其独特的“对话哲学”方法,针对“西方中心主义”,主张东西方文化的对话和沟通,甚至东方的“教言”具有拯救当代西方颓废文化的力量。因此,西方在面对未来挑战时,必须与东方同行。布伯的以“我—你”关系为基础的“对话哲学”始终为人们所关注,王务梅《马丁·布伯的对话伦理》(《道德与文明》2018年第1期)一文指出布伯强调上帝在对话伦理情境中的在场,所以“对话伦理”同时也是对上帝负责的宗教伦理。与其他学者多侧重于阐释布伯“对话哲学”的内容及其影响不同,刘精忠的《布伯宗教哲学的哈西德主义内在理路》(《世界宗教研究》2011年第2期)一文探究了哈西德主义神秘范式对于“我—你”关系模式的影响,认为在此影响之下,布伯哲学从而不仅在信仰向度上实现了对传统西方哲学认识论的超越,同时也在对人之“生活世界”的强调中,实现了积极行动意义上的宗教普世主义关怀。
同马丁·布伯一样的道理,伊曼纽尔·列维纳斯的哲学理论在当代西方哲学界的影响如日中天,国内学界对其哲学话语的追踪和探讨也一直在持续的进行当中。从《上帝、死亡和时间》(余中先译,三联书店,1997年)、《塔木德四讲》(关宝艳译,商务印书馆,2002年)等译著开始,到《从存在到存在者》(吴蕙仪译,江苏教育出版社,2006年)、《总体与无限:论外在性》(朱刚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16年),最新的一部译著是《另外于是,或,在超过是其所是之处》(伍晓明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19年)。列维纳斯的主要著作文献基本都已有中文版面世,在相关后现代西方哲学的哲学史研究著作或多种研讨中,其哲学思想至少在当代业已成为不可或缺或跨越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与此对应,对于其哲学主旨或特征的把握,国内哲学界在很多文章中都做了较为丰富的分析和讨论。相比之下,主要从事犹太哲学研究的学者参与的不是很多。
例如在《伦理学作为第一哲学如何可能?——试析列维纳斯的伦理思想及其对存在暴力的批判》(《南京大学学报》2006年第6期)一文中,朱刚从纯粹哲学角度论证了列维纳斯哲学思想中伦理学地位的建构问题。作者强调,在传统的西方哲学中,存在问题一直被当作首要的和基本的问题,因此存在论也被视为是哲学中的基础部分,甚至是第一哲学。但是列维纳斯却质疑存在的这种优先性,并深入批判了存在作为一种普遍匿名的中性力量,对于每个独一存在者——尤其是作为绝对他者的他人,其所具有的暴力。与之相应,通过对我们与一个面容相遇的经验的考察,列维纳斯揭示了作为绝对他者的他人的不可还原性和在哲学上的优先地位,论证了自我如何在其前史中已经成为他人的替代并因此对于他人早已具有一种“无端的”责任。所以,我对于他人的关系首先应当是伦理关系,而非存在关系。这样,伦理学在列维纳斯那里就成了第一哲学,而非奠基在存在论之上的一个哲学分支。
与这一角度不尽相同的是,杜小真在《圣洁性的哲学——阅读列维纳斯的几点笔记》(《江苏社会科学》2006年第6期)中,从列维纳斯与希腊哲学及希伯来《圣经》传统的关系出发,指出列维纳斯的“他者”思想所蕴含的价值力量,都来自他对传统遗产的独特思考和继承。作者论述说,列维纳斯最初针对的是西方哲学不容置疑的“存在”理论,希望哲学走出存在去看彼处,也就是脱离存在去发现“相异性”。只有从相异性角度进行的思考,才能实现真正的超越,这是希伯来思想的核心所在,其中心是伦理学,而这正是希腊哲学往往忘记的。简单地说,列维纳斯思想中表现了一种犹太教和哲学之间的张力,目的是要展示一种追求无限启示的思想,用对他者的绝对责任,对存在的正义的要求,与哲学和基督教多少世纪以来都未能阻止的罪恶抗衡。
复旦大学的孙向晨在《犹太哲学史》中撰写了“莱维纳斯”一章。他认为,自古希腊以来的西方哲学一直以本体论为努力的方向,其突出特征是泯灭他者的他性,追求同一性或总体性。在现代,就有谢林式的“同一”,黑格尔式的“绝对”,雅斯贝尔斯的“大全”。但是,西方文化在这种追求总体的本体论传统中出现了危机,导致现代社会面临种种恶果,尤其表现为在现实中以暴力压制“他者”。而莱维纳斯的哲学则是关于“他者”的哲学。莱维纳斯强调“他者”旨在批判并超越西方本体论传统,以伦理的首要性代替本体论的首要性。在莱维纳斯那里,伦理绝不是哲学的某种分支,某种特殊的视野;伦理是第一哲学的视野,是超自然、超历史、超世界的视野,“道德不是哲学的分支,而是第一哲学”。这是莱维纳斯哲学的一个纲领性的命题。他认为,也许从莱维纳斯开始,哲学将开始一个新的转向,即伦理学转向。
此外,许多研究人员也从不同范畴的比较角度,探寻了列维纳斯的伦理哲学思想在死亡等诸多问题上与其他哲学家的异同。夏可君的《绝境的步伐——德里达在海德格尔与列维纳斯之间书写“死”》(《开放时代》2001年第11期),方向红的《无限好客与永久和平——与德里达一起思考列维纳斯与康德在和平观上的对立》(《南京大学学报》2006年第6期),梅谦立的《列维纳斯和利科的伦理学的异同》(《现代哲学》2007年第3期)等诸多论述,都属于这一类型的哲学比较研究。值得关注的是,近年来列维纳斯在国内现象学研究领域受到更多关注。朱刚出版专著《多元与无端——列维纳斯对西方哲学中一元开端论的结构》(江苏人民出版社,2016年)代表了该领域最前沿水准。此外还有大量相关文章讨论列维纳斯现象学,例如叶秀山的《海德格尔、列维纳斯及其他——思想札记》(《世界哲学》2016年第3期),多是从纯粹哲学视角出发而涉及“犹太”极少,此处就不一一罗列了。
除去以上三位,其他近现代犹太哲学家及其哲学思想也引起学者们的关注和研究。傅永军主译了德国犹太思想家利奥·拜克的《犹太教的本质》一书,他在《伦理的一神教与唯一神的伦理确证——利奥·拜克自由神学思想的现代意义》(《世界宗教研究》2000年第2期)一文中指出,拜克的自由神学思想重点关注于犹太教的实践理性,这一特点有利于犹太教向现代化的转化,从而使犹太教成为一种真正意义上的普世主义宗教。在另一篇文章《在爱中接近上帝——利奥·拜克论犹太教的本质》(《山东大学学报》2004年第3期)中,傅永军指出拜克反对传统上帝观,而是强调上帝的伦理向度,主张“爱上帝就是爱人”这样一种新的神人关系。高萍在 《利奥·拜克论犹太教作为神圣信仰来源》(《世界宗教研究》2014年第1期)一文中梳理了拜克对于基督教的犹太历史起源考证,以及他从犹太教的一神神圣信仰及其伦理本质特征等方面对犹太教作为神圣信仰来源的阐释。美国犹太思想家亚伯拉罕·海舍尔同样受到关注,刘平在《与神共在——海舍尔犹太教圣经观述评》(《圣经文学研究》2010年第10期)一文中分析了海舍尔致力于反驳人类中心主义和现代性困境的圣经观,他主张人透过圣经启示以及对启示做出回应来认识神,而非希腊思想那种纯粹理性主义的认识进路。陈玉梅在《试论海舍尔哲学视域中的犹太智慧》(《世界宗教文化》2011年第2期)一文中指出,海舍尔面对希腊哲学和希伯来传统的不同思想进路和哲学阐释时,提供了犹太智慧作为一种有深度的哲学洞见。在《论海舍尔宗教哲学对象征主义的理解》(《世界宗教研究》2016年第6期)一文中,陈玉梅考察了海舍尔对于两希传统之间关联与差异的剖析,并指出海舍尔通过对象征主义的哲学考量来化解理解两种传统之间的张力关系。王强伟的《海舍尔论“先知”》(《世界宗教文化》2018年第5期)也是从海舍尔宗教哲学对于古希腊哲学的有意识批判出发,阐释了他在悲悯神学的框架下建立起别具一格的先知观。其他如崔永杰等的论文《论柯恩的“纯粹”一神教》(《世界宗教文化》2011年第2期),孙增霖的论文《论理性宗教之“源于”犹太教的意义》(《山东大学学报》2004年第3期)等研究了赫尔曼·柯恩的“理性宗教”思想。罗森茨威格及其哲学近来也引起关注,孙增霖、傅有德翻译了他的《救赎之星》,孙增霖还翻译了《罗森茨威格:生平与思想》(漓江出版社,2016年),为罗森茨威格及其思想研究提供了最基本资料。高山奎发表论文《罗森茨威格的“新思”与古今中心之争》(《武汉大学学报》2017年第1期)分析了《救赎之星》中提出的“新思”概念,并指出该思想对于今天我们重思古今中西之争的启发意义。另外,具有犹太血统的哲学家,比如斯宾诺莎、汉娜·阿伦特,甚至卡尔·马克思,始终受到学界高度关注,虽然偶有论及他们的犹太性,但更多还是在西方哲学的脉络中对他们的思想展开研究。
除去以上关于具体的犹太哲学家和思想家的研究之外,国内犹太哲学研究同犹太教研究一样,即还有一个特点,就是较为注重犹太哲学文化与自身中国哲学和中国文化间的比较。在这一点上,傅有德教授的3篇文章颇具代表性。其《东方与西方之间:犹太哲学及其对中国哲学的意义》(《文史哲》2003年第2期)一文认为,犹太哲学既不同于西方的理性主义哲学,也不同于中国古代的直觉主义哲学,它不仅在形式上利用西方哲学的理性思维方式来解释自己的传统,而且在内容上做到与西方哲学的融合与统一。因此,犹太哲学对中国哲学的意义在于,它表明中西哲学会通的道路是可行的,同时未来的中国哲学也应关注宗教信仰因素。出于同样的思考,在另一篇文章《传统与现代之间:犹太教改革及其对中国文化建设的借鉴意义》(《孔子研究》2005年第5期)中,作者认为犹太教在传统与现代之间的成功历史经验亦为中国人提供了有益的启示。其中,主要的一点就是,经过革新的传统仍然可以成为现代人的价值观。有鉴于此,国人在传统和现代的抉择面前,不应“非此即彼”,而应在实现物质层面现代化的同时,继承和革新以儒家为核心的传统,使之成为中国人的精神安顿和族性。第三篇文章《民族性与普世性之间:改革派犹太人的文化认同及其启示》(《宗教与哲学》第一辑,2012年)从文化认同的视角出发,指出犹太教改革派既遵从了犹太传统之根,又汲取了西方的普世价值观念,同时发掘并弘扬了犹太传统中的普世因素,基本上实现了民族性与普世性的兼顾与平衡。傅有德以东方与西方、传统与现代、民族性与普世性这三组概念,系统地阐释了犹太哲学和犹太文化对于中国文化发展的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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