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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中国宗教学研究

二 犹太教的基本教义与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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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中国宗教学研究201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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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20世纪80年代,随着中国对外开放的深入,犹太人问题得以进入学者视野,一些中国学者开始撰文介绍犹太教情况。在论著方面,张文建的《信仰战胜苦难:犹太教》[※注]、黄陵渝相继出版的《世界犹太教与文化》《犹太教学》《当代犹太教》[※注]等著作不但记述了犹太教产生与发展的历史,也阐释了犹太教的基本教义、伦理道德、律法体系、经典文献、礼仪习俗等。周燮藩等的《犹太教概论》也以时间顺序为线索,梳理了犹太教在古代、近现代以及当代的发展脉络,以专题形式介绍了犹太教的经典、基本信仰和礼仪、犹太教哲学、犹太教神秘主义以及当代犹太教的教派发展等诸多方面。
关键词

犹太教

上帝

犹太人

宗教

律法

神秘主义

教义

选民

派别

伦理

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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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犹太教的基本教义与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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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一,犹太教的上帝观。犹太教崇拜无形无质的独一真神,认为神是独一的、永恒的、万能的;宇宙不存在任何其他上帝,也从未有人可以被奉为神圣;人类要畏惧上帝、热爱上帝。周燮藩的《犹太教上帝名讳考》[※注]对希伯来圣经和拉比文献中的“上帝”这一称呼做了比较和考证,确认“雅赫维”为犹太教上帝之名,并就它的变化原因和历史背景做出了解释,认为这个名称含有丰富的历史和宗教意义,学者若对它随意改变和翻译则是不恰当的。徐向群《上帝和人——对犹太教教义之探索》[※注]一文从人对上帝的认识和人与上帝的关系入手,最终得出犹太教的基本思想是爱上帝兼爱人的观念。沈坚在《古代犹太教一神观的演进》[※注]中探讨了犹太教一神观念的内涵和其漫长复杂的演化过程。徐新在《犹太教的独一神论》一文中从人与自然关系的角度解读了犹太教的独一神论提出的最初意义。作者认为,犹太教的独一神论的最初提出和日后的流传赋予了世界以目的和意义,使得世界从沉迷中醒悟,提升了宇宙和个人存在的意义。[※注]

其二,犹太教的选民观。犹太教认为犹太人是与上帝订立契约的特殊“选民”,犹太人必须遵守契约,履行上帝赋予的职责。由于这一契约,每个犹太人作为民族一分子都与上帝发生关联,宗教与民族观念血肉相连、密不可分地结合在一起。傅有德的《犹太教中的选民观念及其嬗变》[※注]阐释了古代希伯来宗教、拉比犹太教、近现代犹太教等不同发展时期选民观念的内涵与演变。他指出:古代希伯来宗教以圣经为基础,认为上帝选定亚伯拉罕及其子孙与之立约,以色列人是作为神的宠儿和向世界各族传教的先导出现在世上的。至拉比犹太教时期,虽然以色列人流落各地,但并未抛弃选民的概念;拉比们相信,正是因为唯有以色列人愿意遵守并传播上帝的律法,才得到这种格外的恩宠和保护。随着基督教成为主导性意识形态,许多犹太人开始重新思考并修正选民概念。傅有德强调,选民概念在一定意义上维护了犹太人的民族性和宗教传统,但它作为历史的产物,随着时间的推移和犹太文化的发展终会有一天趋于消失。黄启祥在《犹太人:选民还是弃民?》一文中指出,一方面,选民观念使得犹太人具有一种排他性,是造成犹太人遭受迫害的重要原因;另一方面,犹太人对选民观念的坚守也是支撑他们超越苦难的精神力量。[※注]赵光贵的硕士论文《试析犹太教选民观的嬗变》[※注]从圣经时代、中世纪时代和近现代三大时期论述了犹太教选民观念的产生、发展和变化的历史。论文还着重探讨了犹太教神秘主义派别哈西德派和启蒙运动思想家对选民观的重新审视过程,以及近现代犹太教的不同派别对选民观念的不同看法。[※注]

其三,犹太教的律法性。顾俊杰的《犹太教与犹太法律文化》[※注]、黄天海等人的《摩西法律的契约形式和以律法为核心的希伯来宗教》[※注]和许广灵的《犹太律法发展历程初探》[※注]研究了犹太教的律法观念。他们认为,作为一个民族,犹太人首先服从和履行上帝规定的律法,视之为神圣不可侵犯之物。犹太教有两部主要的律法书:成文律法《托拉》和口传律法集《塔木德》。它们不但是宗教戒律,同时也是世俗生活中的道德规范。犹太人认为上帝的无上权威和意旨都体现在他所启示的一切律法中,人们对上帝的敬畏和热爱都是通过在每日生活中遵从上帝的戒律来表达的;因此,戒律对犹太人来说具有至高无上的意义。遵守戒律不应看成一种负担,而应看成一种欢乐,因为遵守戒律的人与上帝更接近了。犹太教这种视律法为神圣的观念深深影响了犹太世俗法律,同时对西方法系也有着影响。何小莲在《希伯来法精神——犹太教对现代西方文明的贡献》[※注]一文中指出,犹太人不但在民族文化最初兴起的时候就建立了一整套律法体系,更在以后寸土皆无的流亡情况下成熟和完善了它,对犹太人来说,律法就是神颁布的,人世间任何权力都无法超越其上。这种律法至上的理念极大地影响了初创时期的西方法学体系,也为西方文明中对平等公正的社会理想的推崇埋下了种子。

其四,犹太教的伦理性。犹太教非常重视伦理规范和宗教道德,认为人对上帝的热爱和信仰就是遵守上帝以律法形式向世人传递的道德观念。陈超南的《在上帝和生活之间寻求平衡》[※注]是较早的对犹太教伦理观念进行探讨的文章之一,该文从宗教信仰、日常生活、强者精神和商业借贷四个方面考察了犹太民族的伦理观念,认为由于上帝观念对生活的处处渗透,犹太教的宗教伦理特征才得以突出彰显。文章还指出,犹太教的借贷伦理所建立的契约关系已经融入了资本主义精神之中。黄陵渝将犹太教的伦理规范归结为“爱上帝”和“爱世人”两大主题,并通过这两大主题揭示了犹太教深层次蕴含的“公正”“公义”等伦理准则和行为规范。[※注]

此外,李勤在《试论犹太教的基本特征》还指出犹太教具有此岸性、直观性的特征,与基督教相比,犹太教教义注重今世的善行和恶行,以及由此所带来的直接宗教回应。因此,宗教不只是一种意在描绘来世的精神寄托,而且是今生可看可触的生活方式。同样,犹太教对守教者的判定并不仅仅根据其信仰的虔诚与否,而且同样注重教徒对律法这种直观的宗教外在形式的遵守和效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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