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近年来古代政治哲学的专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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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中国哲学研究2009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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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第三阶段,冠名“政治哲学”的期刊论文有150余篇。陈来从天和民、天和礼、天和德的关系探讨了前儒家的政治哲学,认为这些论述和命题构成了儒家古典政治哲学的背景和前提。陈明以亚里士多德的《政治学》为参照,探讨了先秦儒家政治哲学的特点及其范式建构。陈明指出,从发生学的角度看,古希腊政治哲学发源于“城邦”,儒家政治哲学则发源于“宗邦”,这导致了两种类型的政治哲学所关注的核心问题的不同。林存光比较了先秦诸子与柏拉图、亚里士多德的政治哲学,认为,柏拉图的政治哲学旨在追求“最好的政治制度”,亚里士多德的政治哲学不仅“考虑绝对好的政体”,也“探讨适用于特殊城邦的最好的政体”。 | ||||||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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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哲学 儒家 政治 中国传统 学派 合法性 人权 无为 合法性问题 先生 老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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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近年来古代政治哲学的专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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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第三阶段,冠名“政治哲学”的期刊论文有150余篇。对如此多的论文一一述评是不可能的,也是不必要的。再者,这些论文涉及对象和问题也是比较繁复的。为此,笔者将有选择性地区分为几个专题给予述评和反思。
一 中国古代政治哲学的人物与学派研究
中国古代政治哲学并非铁板一块,而是由不同学派的政治哲学构成,其中不同学派内部又有次级学派。儒学是中国哲学的主干,对其政治哲学的研究也占据了主要篇幅。
陈来从天和民、天和礼、天和德的关系探讨了前儒家的政治哲学,认为这些论述和命题构成了儒家古典政治哲学的背景和前提。[※注]陈先生的研究为我们理解先秦儒家的政治哲学提供了有益的背景。基于中西政治概念的差异性,洪涛采取一种“以古人的还于古人,以中国的还于中国”的态度和方法,通过对《论语》中的“为政以德”章的疏解,阐发了孔子的政治哲学:“为政以德”是《论语》政治学之总纲,“亲任、爱众”和“礼乐”则是“为政以德”之条目,“无为”则是“为政以德”之效验。“为政以德”的意涵是为政当以“人情之直”为本,即以“人情”之自然而然为本。“为政”之所“为”者,皆在顺人情且养人情之淳厚。[※注]洪涛的诠释是别开生面的,也颇具启发性。唯一值得商榷的是,所谓“以古人的还于古人”的态度和方法是否可能,或者是否是唯一的方法,仍将是后来的研究者所必须直面的问题。宋志明认为荀子对儒学的最大贡献,莫过于他提出比较完备的儒家政治哲学。荀子从现实人性透视政治:第一,他用“人性恶”的观点说明实行政治管理的必要性,第二,他用“人性朴”的观点说明实行政治管理的可能性,第三,他用“化性起伪”的观点说明政治制度的起源。[※注]宋先生比较清楚地阐释了荀子人性论的复杂性及其与其政治哲学的关系。朱承论述了先秦儒家政治哲学的多重进路。孔子政治哲学的理路是仁礼结合,孟子则侧重于内在之仁,用政治主体的道德意识(仁心)来解释政治事务;荀子主张泛礼化的政治,用礼来解释政治活动。[※注]
刘小枫在梳理晚清学者尤其是今文学派的皮锡瑞和康有为对《礼记·王制》理解的基础上,认为“《王制》从天子讲到庶人,从爵制讲到学制、刑制,简直有如一部古Politeia”。刘氏认为,“如今,政治哲学的事情,相当程度上无异于在令人叹息的现代处境中回味古典心智及其与现代性精神的差异(所谓‘古今之争’)”。[※注]胡伟希通过对《礼运》的政治哲学诠释,探讨了中国传统政治哲学现代转换的可能性。胡先生认为,政治哲学由范导性原理和构成性原理组成,传统儒家的“内圣外王”之学内在地蕴涵着这两组基本原理,但是,它的方法论前提必须加以置换,即从“内圣外王”转向“外圣内王”,而《礼运》提供了这样的一个思想模型,即以大同社会的理想作为政治制度设计的范导性原则,而以小康社会的现实经验作为可行的制度安排。[※注]张汝伦阐发了贾谊在中国政治哲学史上的独特地位。贾谊处在从封建制过渡到郡县制之际,针对当时的政治问题,从政道与治道两个方面来作出回答。其地位在于,在中国政治霸道原则已经确立的情况下,仍试图恢复王道的政治原则(政道)。贾谊对王道的理解是以民为本,落实在治道上则是养民和教民。[※注]刘先生、胡先生和张先生的选题和诠释都颇具启发性,这得益于他们独特的视野和问题意识。
朱熹是中古时期的一位集大成者的思想家,但对其政治哲学的研究则相对薄弱。李峰认为朱熹用形而上学的方法解释了政治生活中的道义原则,把王道理解成为符合“天理”的政治,进而在更高层次上把握了政治的合理性;朱熹的王道思想具有明显的道义优先价值取向。[※注]明清之际儒家的政治哲学,始终是学界探讨的一种重点。许苏民阐释了明清之际早期启蒙学者的政治哲学的三个特征:一是突破了传统的政治伦理至上主义,确立人民的福祉高于一切的原则;二是突破了抽象的类精神湮没个体、剥夺个人权利的中世纪原则,凸显个人的权利意识;三是突破“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传统政治哲学,探索理性化的制度建设之路。[※注]此外,孙晓春撰有多篇儒家政治哲学的论文,分别探讨了儒家人性观、天理观、天人观与政治哲学的关系。[※注]
关于道家的政治哲学,老子始终是人们关注较多的一个对象,庄子的政治哲学最近也引起了几位学者的兴趣。张金光和李进分析了老子政治哲学中的“无为”和“自然”观念,张认为“无为”的本质是顺应自然的无妄为;[※注]李认为“自然”指向民,“无为”指向君,君“无为”乃民“自然”的逻辑必然要求。[※注]朱晓鹏对老子的社会政治哲学进行了新颖的阐发,认为老子以“自然之道”批判和否定社会现实及其政治的合法性基础,消解了全能主义的政治权威,创立了中国古代第一个独立的社会批判系统。[※注]商原李刚以“道治”来标示道家政治哲学的特征,以区别于“礼治”和“法治”。“道法自然”是“道治”政治哲学的核心,代表着中国古代的自由理念。[※注]宋惠昌对老子和庄子的政治哲学皆有描述,认为老子政治哲学的辩证法在于:无为而无不为,柔弱胜刚强等。庄子则提出了自然主义政治哲学。[※注]陈赟和柯小刚对《庄子》中的专篇专章进行了令人耳目一新的政治哲学诠释。陈赟具体阐发了《逍遥游》中的“智效一官”章和“尧让天下于许由”章的政治哲学蕴涵,认为不能将逍遥理解为个体的逍遥,其逍遥的实质是“各正性命”,具有鲜明的政治向度,它表达了让天下人自己治理自己、藏天下于天下的政治思想。[※注]柯小刚通过他所谓的“原创性疏解”,诠释了《大宗师》与《养生主》的政治哲学蕴涵,认为“养生主”通过解牛而来养刀的藏刀之道乃是“大宗师”所谓“藏天下于天下”的天下政治之道。[※注]陈明对王弼这样一位“新道家”的代表人物的政治哲学的逻辑、价值和意义进行了开拓性的阐发。[※注]
蔡德贵对稷下学派的政治哲学进行了逻辑分析,认为稷下学者的政治哲学经历了由淳于髡的礼法到孟子的礼义(王道),到田骈、慎到的道法(霸道),再到稷下齐法家的礼法(王霸并举)、荀子的礼法(王道兼采霸道)的发展过程,走过了一个否定之否定的过程。[※注]赵敦华以价值律为中心,把中国古代政治哲学分为三个类型:(1)以道德律为指导,谋求统治者和被统治者的公共利益(儒家的德治主义);(2)以非道德的铜律为指导,谋求社会和谐(墨家的功利主义);(3)以反道德的铁律为指导,最高统治者奴役和驱使各级被统治者,谋求自身的最大利益(法家的极权主义)。[※注]蔡先生和赵先生宏观地阐释了先秦诸子各自政治哲学的特色。
二 中国古代政治合法性(或正当性)思想研究
中国古代思想家虽然没有使用“合法性”和“正当性”的概念,但是,他们所探讨的诸多问题都涉及这一主题。随着对中国古代政治哲学的研究,其中的政治合法性和正当性思想也日益受到关注。
吴根友认为,中国传统政治哲学是从道义的角度来探讨治权的合法性问题。“道义论”与西方古典政治哲学的“正义论”有可比性,但根本精神是不同的。先秦时期,道与义反映的是西周文化秩序与政治秩序的价值理想。孟子之后,道与义反映的是儒家文化秩序与政治秩序的价值理想。孔子本人主要从德的角度来讨论王者政治权力来源及其使用的合法性问题,开始从道与义两个不同层次讨论诸侯及士大夫政治行为的合法性问题。[※注]任剑涛依据马克斯·韦伯关于政治合法性的三种理想类型的划分,从两个方面解释了中国传统政治的合法性问题:一方面,从政治哲学建构的角度看,中国传统政治是一种在伦理与道德之间确立其合法性根据的“德化的统治”的政治形态,表现为“传统型”统治;另一方面,从政治运行状态看,中国传统政治则表现为将伦理榜样与政治权威合而为一的“魅力型”统治。[※注]诚如马克斯·韦伯强调三种类型只是“理想类型”,现实中很难找到某个社会与其中一种类型完全吻合,而总是两种或三种类型的混合。任剑涛的论文表明,中国传统社会亦不例外。陈赟分析了中国古代政治思想中的“政道”与“治道”,认为“政”意味着存在者的“各正性命”;“治”意味着以“各正性命”为中心的治理活动或治理术。由此而形成了政权在民、治权在君、政道与治道分离的思想格局。陈赟进而对中国古代的天命观与政治正当性之间的关系进行了阐发,认为天命发源于民众的生活,它体现为民情、民意、民欲等,它就是以民众生活为基础而形成的一种社会政治秩序。天命被理解为自发性的社会政治秩序,尊重这种自生自发的社会政治秩序就具有正当性。[※注]陈赟揭示的中国古代政治哲学中的“各正性命”的观念以及民、君、天三者相互通达和制约的关系,具有相当的创新性。化涛认为,中国古典政治哲学中政权合法性问题主要涉及三个层面:一是权源问题,即对权力来源的诠释;二是权力转移模式问题,即对政权更替的论证;三是对权力具体运作的规范问题,即对权力的制约。[※注]
以上诸先生对中国古代政治合法性与正当性的论述,已经不再像以往那样非此即彼地把“人治”(或德治)与“法治”等标签粘贴在古代思想家的身上,而展现一种更加深入而全面的研究视野,同时在一定程度上也展示了中国古代政治合法性与正当性思想的独有特色。
三 儒家与民主、人权之关系的研究
儒家与近现代民主、人权之间的关系,是近百年来国人反复讨论的一个中心问题。在此领域最具理论建树的要数以牟宗三为核心的港台新儒家,其中牟先生的“道德良知自我坎陷”以开出科学与民主的论说,是一种极富创造性的理论尝试,对大陆地区学者也影响巨大——无论是对其持否定、批判态度还是持肯定、修正态度。最近十年来对儒家与民本关系论述较多的是李存山。李先生发表有多篇论文探讨此问题,认为:民本有两方面的意义:其一,人民的利益是国家和社会的价值主体;其二,君主的权力只有得到人民的拥护才能稳固。李先生尤其论证了黄宗羲的民本思想与现代民主的关系,认为其民本思想超过传统的极限,开始考虑如何从政治制度上以权力来制约权力的问题。因此,黄宗羲的政治思想可视为从民本走向民主的开端。[※注]关于黄宗羲的政治哲学研究,最近十年来占据了一个十分醒目的地位,尤其聚焦于他的《明夷待访录》以及“民本”或“新民本”思想与近现代民主的关系,对此基本持肯定看法即认为黄宗羲的“民本”(或“新民本”)思想具有民主思想(或可以与民主思想相结合、可以发展出民主思想)的代表人物,侯外庐之后有:萧萐父、吴光、冯天瑜、许苏民、李存山、吴根友等;对此基本持否定看法的则有刘泽华、孙晓春、张分田、张师伟等。这里有一个有趣的现象是,从事哲学研究的学者对此多持肯定态度,而从事历史研究的学者则多持否定态度;这主要关系到如何诠释古代思想以及如何理解民主。杨国荣以孟子为中心,分析了儒家政治哲学与近代民主政治理念沟通的可能性。杨先生认为,孟子的“乐道忘势”观点、对“君”与“天下”的区分以及“民为贵”等较为系统的看法,为认同或接受民主政治的价值提供了可能。此外,孟子注重人格在政治实践中的规范意义,强调“徒法不能以自行”,要求以善教制衡善政,等等,对近代民主政治过分强化形式化、程序化及技术理性的偏向,可以在思维进路上形成某种纠偏的作用。[※注]杨先生强调儒家的一些观念和洞见,实可以对西方现有民主的一些弊端进行纠偏,这就否认了西方现有民主的完美性,这对于发展儒家思想和发展民主理念皆有益处。
关于儒学与人权的关系,陈来对此的论述具有一定的代表性。陈先生认为,就儒家传统而言,“本无”并不排斥“后有”,因而讨论儒家与人权的关系关键在于儒家是否有可能接纳人权观念,成为自己发展的一部分。另一方面,考察儒家与人权的关系,不能拘泥于概念,而应注意“人权”观念形式下所表达的内容与要求,还原其具体的主张和要求。基于此种分析,陈先生认为,《世界人权宣言》的大部分内容都是为儒家精神所肯定的,具有较大争议的只有公民和政治权利。就此而言,传统儒家并不禁止信仰自由和表达自由,但始终主张有统一性的道德宣传与道德教育(教化),赞成以国家为主体的教化活动。因此,儒家在现代社会不会反对公民及政治权利和思想自由,但必定反对道德伦理上的自由和相对主义。此外,儒家永远不可能认可个人权利优先于共同的善的观念。陈来认为我们讨论儒家与人权的关系,不应拘泥于概念而应关注其实质,这对于我们研究传统与现代的关系,具有一般的方法论意义。
接续当代新儒家的精神,台湾学者李明辉对儒家与民主、人权之关系的探讨也颇为引人注目。李先生把他相关的论文整理为《儒家视野下的政治思想》。李明辉针对张灏的“幽暗意识”说提出商榷,认为它很难说是民主政治不可或缺的理论前提,基于儒家人性善的传统,李先生设想一种儒家式的民主理论之可能性。关于儒家与人权,李明辉描述了“人权”概念的发展即“三代人权”说的要点,进而说明儒家传统中具有丰富的“人权”思想资源,如:性善论、人格尊严、义利之辨、民本思想等;认为儒学依违于自由主义与社群主义之间,与双方均有可以接榫之处。总之,李明辉认为,儒家传统在经过哈贝马斯意义上的“重建”(reconstruction)工作或罗哲海(Heiner Roetz)所谓的“重建的调适诠释学”(reconstructive hermeneutics of accommodation)之后,可以为中国文化吸纳现代民主制度与人权思想提供有利的思想资源。李明辉所借用的“重建”或“重建的调适诠释学”,对于我们研究中国传统政治哲学同样具有一般的方法论意义。
四 轴心时代的中希政治哲学比较研究
轴心时期的先秦儒学与古希腊哲学之间的比较,一直是学术研究的一个重点,政治哲学也不例外。在此方面,除了白彤东外,还有一些零散的研究值得一提。陈明以亚里士多德的《政治学》为参照,探讨了先秦儒家政治哲学的特点及其范式建构。陈明指出,从发生学的角度看,古希腊政治哲学发源于“城邦”,儒家政治哲学则发源于“宗邦”,这导致了两种类型的政治哲学所关注的核心问题的不同。陈明从权力来源、执政者、政治目标和依据,对亚里士多德的《政治学》和《大学》、《尚书》中所关涉的政治哲学理念进行颇有意义的分析。[※注]陈赟比较了中希政治哲学中的公共性,认为古希腊的公共性概念基于空间的敞开性,偏向于汉语的“共”。而在中国古典政治哲学中,政治不是空间性的,而是境域性的,由此形成的公共性概念以通达为特征,他不以“共”为主,而以“公”为中心。[※注]林存光比较了先秦诸子与柏拉图、亚里士多德的政治哲学,认为,柏拉图的政治哲学旨在追求“最好的政治制度”,亚里士多德的政治哲学不仅“考虑绝对好的政体”,也“探讨适用于特殊城邦的最好的政体”;然而,中国古典政治哲学家对圣王统治的推崇,则体现了以主体为中心来寻求解决政治出路问题的思维路向。[※注]这些研究从不同方面揭示了中希政治哲学的不同之处。最后必须一提的是刘小枫。如前所言,刘先生近些年极力引进施特劳斯的古典政治哲学,引发了国内外的争议。刘先生解释了引进施特劳斯的必要性:一为借古典学问摆脱对西方现代各种“主义”的追逐;二为借古典学问涵养中国读书人的性情;三为借古典学问学会重新珍视中国传统。对当代国人来说,此说确为针砭时弊之论。刘小枫并没有具体阐释中国古代的某家某派的政治哲学,其意义一如他所解释为何引介施特劳斯的三点。[※注]事实上,近些年来,已有不少学者在实践着这一路向,相信在此指引下,中国学界会成长起一股不可忽视的研究中国传统政治哲学的生力军。需要注意的是,如何避免过度诠释和故作高深,这股生力军应当有足够的自觉意识和自我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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