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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经济与农村发展学科前沿研究报告

小额信贷学科前沿研究报告(2010—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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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2010 — 2012年是我国小额信贷行业迅猛发展的时期,也是理论研究活跃的时期。国际上,小额信贷商业化趋势增强,随之而来的是小额信贷客户过度负债等问题逐渐暴露,对小额信贷的质疑之声不断增加,对小额信贷的投资热开始回归理性,小额信贷的社会绩效重新引起重视。在理论研究方面,与小额信贷行业的变化特点相适应,我国对各种新兴的小额信贷组织和运作方式的跟踪研究不断增多,其中商业性小额信贷的风险管理、 P2P 、农村互助合作形式的小额信贷和小额信贷的社会绩效成为研究热点。
关键词

小额信贷

信贷

学科发展

绩效

概况

社会绩效

公益性

小额贷款

小额贷款公司

商业性

借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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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额信贷学科前沿研究报告(2010—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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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学科发展概况

2010—2012年是我国小额信贷行业迅猛发展的时期,也是理论研究活跃的时期。这一时期,我国的商业性小额信贷快速发展,集中表现在小额贷款公司数量急剧增加,一些商业银行热衷于建立村镇银行,大量民间资本参与到小额贷款公司和村镇银行当中。此外,政府出资建立的小额贷款担保中心的服务范围和业务规模不断扩大,农村互助合作形式的小额信贷业迅速发展,而传统的公益性扶贫小额信贷机构的发展相对滞后,甚至呈萎缩之势。利用信息技术,手机银行、P2P等形式的小额信贷发展迅速,对小额信贷业务模式创新产生深远影响。

国际上,小额信贷商业化趋势增强,随之而来的是小额信贷客户过度负债等问题逐渐暴露,对小额信贷的质疑之声不断增加,对小额信贷的投资热开始回归理性,小额信贷的社会绩效重新引起重视。

在理论研究方面,与小额信贷行业的变化特点相适应,我国对各种新兴的小额信贷组织和运作方式的跟踪研究不断增多,其中商业性小额信贷的风险管理、P2P、农村互助合作形式的小额信贷和小额信贷的社会绩效成为研究热点。

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曾是我国小额信贷研究的发源地和最重要的智库之一,近年来由于人员变动和研究资助等方面的原因,在小额信贷行业迅猛发展的形势下,虽然仍然开展小额信贷研究,并取得了一些研究成果,在某些方面还保持些许优势,但是,总体而言,在我国的小额信贷研究方面已开始落后,不再稳居领先地位。

二 学科前沿动态

(一)小额信贷的定义

在小额信贷迅猛发展的今天,小额信贷的定义似乎不应成为学术讨论的内容。其实不然。传统的小额信贷起源于扶贫实践,小额贷款的单笔贷款额度小至几百元。随着经济的发展,传统扶贫的小额信贷金额逐渐增加到几千元,甚至两三万元。但是,近年来随着商业性小额信贷的出现,有些所谓的小额信贷的单笔贷款额度高达几百万元,甚至上千万元。在这种情况下,小额信贷的定义变得模糊不清。

杜晓山等(2012)对小额信贷的定义重新做了分析,认为小额信贷除了人们经常提到的提供小额存、贷、汇、保险等各种金融服务的特征和含义外,至少要强调小额信贷的应有之意还包括两点:(1)关于服务对象,如果把人群分为富裕、中等和贫困三类,那么小额信贷服务的应是后两类,这两类也是传统金融机构不愿或不能提供金融服务的弱势群体,这一点是当代小额信贷之所以产生的原因,也是它最初的出发点和落脚点。(2)关于单笔贷款额度,如果按目前世界银行有关教科书的标准或业内主流观点,则单笔小额贷款的额度应不高于本国或本地区人均GDP/GNI的2.5倍。如果我们考虑到我国现实而再放宽标准,可以不超过人均GDP 5倍为限。2011年我国人均GDP为35083元,如果以不超过人均GDP为标准,则平均而言,我国小额信贷的单笔发放额度就不能超过36000元;如果按照世界银行的标准,以2.5倍计,则不超过9万元;如果以5倍计,则不超过18万。由于我国不同地区经济水平存在巨大差距,所以在不同的地区小额信贷额度应该有所区别,2011年上海的小额信贷额度上限可以是贵州的5.5倍。他们认为,严格而言,超过当地人均GDP一定倍数的贷款,不能称为小额信贷,而只能称为小企业贷款。小额贷款与小企业贷款或中小企业贷款是有区别的。工信部等6部委2011年出台的各行业中、小、微型企业的界定标准,是对不同类型企业划分的详尽具体的界定。当然,目前也有比较简捷易行的一般性标准,例如,银监会把对资产在1千万元以下或年销售额在3千万元以下的企业发放的单笔500万元以下的贷款,称为小企业贷款。也有称500万元以上2000万元以下的贷款为中型企业贷款。在我国信贷服务中,中小企业贷款都是“短板”,都是国家政策鼓励的,急需加强的。但它们与小额信贷是两回事,它们的市场客户主体不同,不能混为一谈。

(二)农业保险与小额信贷

何广文等(2011)以农产品成本收益统计数据为基础,采用FLIPSIM模型对农户经济行为进行模拟。通过分析发现:农业保险对农户收入和小额信贷风险的影响与保险保障水平直接相关,保障水平较低的农业保险产品对提高农户收入和降低小额信贷风险影响不显著,保障水平较高的农业产品可明显降低农户小额信贷的风险。与成本保险、产量保险相比,收入保险对提高农户收入和降低小额信贷风险的作用更加明显。

(三)民间借贷与小额信贷

民间借贷是农村重要的融资来源,也是非组织化的小额信贷形式。张元红等(2012)依据中国8省份1882户农户调查数据,分析农户层面民间借贷的市场边界,分析表明,借款人的数量远高于放款人,户均借款额也远高于户均放款额,农户民间资金呈现净流入的状态。除了调查和统计误差外,这种现象的原因可能是借款人的借款对象有一部分是城镇人口。换句话说,在正规金融如银行、信用社、邮政储蓄等从农村不断抽血的同时,民间金融则通过亲缘关系在某种程度上担负着从城镇向农村输血的功能。目前,农村民间金融与正规金融之间存在市场交融和区分。虽然在贷款市场上,民间金融的份额远超过正规金融,但在存款和货币资金理财市场上,正规金融的份额远超过民间金融,正规金融与非正规金融之间既有竞争也有互补。

张元红等(2012)还发现,中国农村民间金融的市场半径(地理空间圈)相对较小,民间借贷双方的关系(社会网络)主要以血缘关系为主。民间借贷主要发生在本乡本村,近距离的借贷关系占了绝大多数。民间借贷的市场半径小和空间的局限性,证明了民间借贷对借贷双方信息对称的高要求,只有在一定的社区范围内,发生在熟人社会,民间借贷才得以成立和发展。民间借贷双方大多属于较亲密的血缘关系,证明了长久以来人们对农户民间借贷的定性,即主要是互助性的借贷关系,这也说明民间金融市场相对封闭,因为血缘关系是边界清晰的,难以向外连续扩展。

(四)小额信贷的担保形式与道德风险

在经济学文献中,道德风险(moral hazard)是指在自己的效用最大化的情况下,经济主体的行为损害他人利益,且自己不承担行为的全部后果(Ivan,1998)。相似的,Peake(2000)认为道德风险是合同的一方在合同签订后有改变其行为的激励。与正常情况相比,道德风险是一部分从事高风险行为的个人或组织的特征,因为默认的假设是,如果风险发生,别人会承担部分或全部的成本和后果(Wolf,1999)。借款人将资金投资于高风险项目就会发生道德风险,如果项目成功,借款人增加收益,但是若失败,放款人则承担绝大部分风险。因道德风险或代理问题产生的借贷双方利益冲突,意味着许多贷款人宁愿选择不放或者少放贷款,使贷款和投资达到次优水平。

事实上,经验证据表明,借款人同时多方借贷往往导致过度借贷。多个借款,借款人可以选择“战略性违约一项或几项贷款”。在没有信用评估机构的情况下,如果没有抵押品已发布,对于借款人来说,潜在的负面影响仍是有限的。过度借贷和策略性违约是小额信贷借贷关系中典型的道德风险问题。原则上,这些问题可以通过引入信用评估机构或一些其他形式的小额信贷机构之间的信息共享得到解决(Schicks and Rosenberg,2011)。然而,激励和道德风险问题也存在于小额信贷机构。在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下,信贷机构往往倾向于降低自己的标准,从而赢得市场份额。印度安得拉邦、欧洲的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的案件都说明,如果小额信贷机构决定在市场中,特别是在饱和的市场中竞争客户从而扩大市场份额,激励和道德风险问题就出现了。此外,小额信贷机构有给已经负债累累的客户贷款的动机。为了掩盖亏损,机构会续约客户的贷款,甚至是鼓励他们申请更多贷款。

小额信贷传统的担保方式是小组联保,每个小组成员为其他成员的借款承担连带担保责任。通过连带责任贷款,借款人有动力去鉴别周围的信贷项目,并选择合适的借款人一起组成借款小组。这样,潜在的借款人承担了本来属于小额信贷机构的任务,有效地识别项目的信贷风险,为信贷机构的放款提供了条件。聂强(2010)通过对这种横向选择机制的研究文献的整理,发现导致个人责任贷款合同重新兴起的因素不是动态激励,也不是合谋问题,而是日益高昂的社会成本。正是团体成员之间的互相关注,导致社会成员关系的紧张化。如果借款人的贷款次数有限——随着脱贫的实现,或者借款人的贴现率很小,这会导致动态激励成为非常态的东西。同样,对于贷款合同的设计,引入说实话的机制——或者说共谋问题的解决,对于贷款合同的定量解有一定意义。但是,如果按照这一逻辑,则借款人不仅仅存在共谋问题,同样存在赖债的可能。项目成功的借款人完全可以谎报项目失败,然后瓜分项目收益。这样,小组联保不但可能失去联保的功能,而且可能增加信贷风险。

(五)小额信贷的社会绩效

由于小额信贷业务主要面向中低收入群体提供金融服务,帮助他们增加收入,促进社会公平和谐发展。因此,小额信贷活动能否实现其设定的社会目标成为社会关注的一个重点,需要对小额信贷的社会绩效进行管理和评估。社会绩效管理是关于达到社会目标和负社会责任的过程。这些管理行为将社会责任转化为企业的自觉性行为,不去做有害于利益相关者的行为,而是主动去做有利于利益相关者的行为,是社会责任履行的高级境界(张群、孙同全、潘忠,2012)。杜晓山等(2011)在比较社会责任以及社会绩效不同含义的基础上,以社会绩效管理分析范式以及小额信贷信息交流中心(MIX)的22个社会绩效管理评估指标为工具,对我国公益性以及商业性小额信贷的社会绩效管理现状进行比较研究。研究结果表明,我国小额信贷社会绩效管理总体处于初级阶段,公益性小额信贷机构的实践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商业性小额信贷机构普遍缺乏社会绩效管理的理念、目标、战略、制度和措施,影响社会绩效的因素复杂,评价比较困难。

李雅宁、何广文(2011)在阿马蒂亚·森的可行能力框架下研究了小额信贷客户家庭的福利状况,提出了构成小额信贷客户家庭福利的功能性活动和评价指标体系,使用模糊综合评判法对小额信贷机构756个客户家庭的福利状况进行了测度。结果显示,各机构的小额信贷客户家庭福利水平有一定的差异,且与当地经济发展状况密切相关;随着小额信贷贷款次数的增加,客户家庭的福利状况显著改善;从事商务活动为主的客户家庭综合福利水平显著高于从事农业和务工的客户家庭福利水平。

张群等(2012)对国内外小额信贷社会绩效的理论和评价方法进行了系统的梳理,发现对于小额信贷机构到底应该追求财务绩效、社会绩效还是“双重目标”,国内外争议很大。公益性小额信贷观点强调贷款资金主要用于帮助贫困群体脱贫,以扶贫为目标和宗旨,不追求机构自身的可持续发展;而商业性小额信贷观点侧重于服务机构自身在组织和财务上的可持续发展。但是,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小额信贷机构不应该仅仅关注其财务状况,还要致力于其社会目标的实现。中国小额信贷社会绩效研究明显落后于财务绩效研究,现有的关于小额信贷社会绩效文献也较少。这反映了我们国内目前对这一问题的认识是滞后的,小额信贷行业的主要活动集中在对社会绩效理念、方法、标准的引入,而将社会绩效理念融入机构治理的实践比认识的滞后更严重。

张群(2012)对国内外小额信贷社会绩效的评估方法进行了对比分析,建立了适合中国情况的评估工具和指标体系,并以此将中国的小额信贷机构分为商业性组织形式小额信贷机构、非政府组织形式的公益性小额信贷机构和政府设立的政策性小额贷款担保机构,分别对它们的社会绩效进行了比较分析,发现各类型小额信贷机构对于对服务社会的理念普遍认同,但认识深度上公益性小额信贷机构最深,而商业性小额信贷机构最浅。在社会绩效管理上,政策性小额信贷机构做得最好,公益性小额信贷机构次之;从覆盖面看,多数机构覆盖广度做得比覆盖深度好,公益性金融机构在覆盖面的两个方面都做得比较好;在产品和服务设计满足客户需求方面,商业性小额信贷机构比公益性或政策性小额信贷机构更有优势。总之,她认为,我国小额信贷社会绩效管理依然处于初级阶段。全社会对于小额信贷的社会绩效管理与评估缺乏深入的认识,有些机构对小额信贷社会绩效管理的认识仍然处于从社会责任角度进行认识的初级阶段;有些机构在经营管理中体现了一些社会绩效管理的要素,但仍然缺乏从战略以及制度建设的高度对社会绩效进行管理;有些机构进入战略和制度建设的起步阶段。但社会绩效管理是全方位的管理过程,是机构采取行动使其社会使命及目标与企业战略、决策和日常管理相融合、相适应的过程。在这方面我国小额信贷机构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需要政府、研究机构、小额信贷机构以及社会各界人士广泛参与和努力。

(六)小额信贷面对的挑战

尽管小额信贷通过产品设置,提高贷款的显性成本和隐性成本,在诸多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仍然面对来自学界的许多挑战和质疑。

Armendáriz de Aghion和Morduch(2010)认为,虽然激励人心的故事旨在表明小额信贷改善了客户的生产和生活状况,但是,严格的定量证据的性质差异,小额信贷影响的幅度和平衡仍是稀缺和不确定。有学者认为,小额信贷服务于新自由主义和全球化(Milford Bateman &Ha-Joon Chang,2011)。Milford Bateman与Ha-Joon Chang(2011)认为小额信贷之所以具有这么大的吸引力,是因为它建立在一个基本假设上,即采取向穷人发放小额贷款这一简单方式,就能使穷人建立起一个可持续的经济社会发展机制。他们认为这样的假设是错误的,小额信贷模式会产生积极的短期效果,但长期的总体效果仍是未知数,小额信贷最终可能成为制约当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新制度性障碍,同样,也阻碍可持续的减贫。

此外,有学者(Milford Bateman &Ha-Joon Chang,2011)认为小额信贷忽略了规模经济的重要性。小额信贷鼓励小企业的大量进入,在很大程度上忽视了规模效应的重要性,结果每个小企业存活的可能性都非常低,这些小企业的失败常常带来巨大成本。无效率小企业的过度供给损害了同一地区更有效率的中小企业的发展。

针对小额信贷受到的种种质疑和挑战,杜晓山等(2012)认为,公众对于小额信贷的期望过高了。小额信贷不是解决贫困问题的万能妙药。证据显示对小额信贷,神话或妖魔化的两极观点都是不对的。事实上,小额信贷是适度有用的。小额信贷既不是革命性的,又不是伤害的。一方面,资金给穷人开展小生产经营的机会,另一方面不是所有的借贷人都是企业家,而且也不是穷人从事的所有经济活动都能产生高回报。小额信贷并不能改变非正规市场的现状,产生高于平均利润率的收入。小额信贷行业往往专注于穷人所谓的“企业家精神”,而忽视了许多对于他们家庭的重要的实际效益,例如贷款用于增加消费、抵御危机,或使家庭投资于耐用商品、生活改善或者孩子的教育,等等。最新研究传递的完整信息是,穷人面对不同的实际限制,他们利用机遇的能力有很大的不同。下一步要做的工作之一是分清这些差异,为穷人提供正确设计的金融产品。

三 学科建设状况

(一)主要代表人物及代表作

2010—2012年间,本所在小额信贷方面出版专著7部,教材4部,发表文章25篇,撰写研究报告22部,共计230余万字,涉及小额信贷基础理论、经营管理、组织与制度、绩效与影响评价等诸多方面。

在2010—2012年期间,本学科的主要代表人物及其代表作如下:

1.杜晓山,代表作:

(1)《小额信贷创新与林区经济转型》(与孙同全、滕超合作),《中国经济》2010年12月刊。

(2)《印度安德拉邦小贷危机的中国之鉴》,《中国农村金融》2011年第1期。

(3)《小额信贷领域中的金融机构合作》(与聂强合作),《农村金融研究》2011年第5期。

(4)《公益性及商业性小额信贷社会绩效管理比较研究》(与孙同全、张群合作),《现代经济探讨》2011年第5期。

(5)《国外小额信贷产品设计的随机评价》(与聂强合作),《现代经济探讨》2012年第6期。

(6)《小额信贷发展概况国际研究》(与白澄宇、孙同全、何广文等编著),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12年版。

2.孙同全,代表作(与以上作品相同时不再重述):

(1)《供给驱动下农民互助资金发展中的几个问题》(与杜晓山合作),《金融与经济》2010年第8期。

(2)《小额担保贷款“濮阳模式”的运作及经验》(与潘忠、张群合作),《中国就业》2010年第9期。

(3)《小额担保贷款中的反担保问题》(与潘忠合作),《经济研究参考》2010年第10期。

(4)《小额信贷管理》(副主编),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1年版。

(5)《社会责任与小额信贷运行》(与张群、潘忠合作),《中国金融》2012年第18期。

3.徐鲜梅,代表作:

(1)《中国贫困乡村农民金融组织模式研究》,《学术动态》2010年第25期。

(2)《中国乡村金融组织模式研究》,研究报告,2011年12月。

(3)《农村社会矛盾状况与诉求状态——中国社会科学院国情调研报告》,研究报告,2012年11月。

(4)《中国村寨基金第一村》(与苏穗、刘文、管毓和合著),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2年版。

4.陈方,代表作:

(1)《小额贷款公司服务对象问题研究》,中国社科院青年启动基金课题研究报告,2012年。

(2)《小额贷款公司》,经济科学出版社2012年版。

(3)《农业银行及其“三农事业部”》,经济科学出版社2012年版。

(4)《小额贷款公司对中小企业融资的影响:对61家小额贷款公司及其贷款业务的实证分析》(与李金平合作),《金融评论》2012年第6期。

(二)目前本所学科发展水平及在国内外的地位和作用

1.中国小额信贷研究的开拓者和重要的智库

本所曾是我国小额信贷实践和研究的策源地和最重要的智库之一,以研究学者多、小额信贷课题多、成果丰富、理论水平高和政策影响力大而闻名国内外,享有很高声誉。本所对小额信贷采取的研究方式主要是行动研究,即采取试点试验的方式,直接通过选点试验,检验理论假设,并通过试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取得的成果总结规律,提出政策建议。这种研究方法将理论与实践紧密地结合在一起,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来源于实践,又高于实践,使我所的小额信贷研究具有突出的实证和实用色彩,对我国小额信贷政策的形成和制定发挥了很好的参考作用。

2010年,小额信贷研究室为国家林业总局做了《中欧天然林管理项目小额信贷政策研究报告》,提出了在天然林保护区开展小额信贷,改善当地农民和林业工人生计状况的政策建议。同年,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完成了《以创业带动就业的资金扶持政策研究》,分析了我国小额贷款担保政策的实施情况、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进一步改进该项重要的民生工程的政策建议,受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高度重视和肯定。

2010—2012年间,小额信贷研究室先后受中欧天然林管理项目办公室、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和世界银行等国内外机构委托,开展了小额信贷与天然林保护中农民生计问题、小额信贷对计划生育与贫困母亲的影响、小额信贷对妇女发展的影响、社区发展基金扶贫模式等方面的研究,还与中国小额信贷联盟、哈尔滨银行合作开展了小额信贷社会绩效管理研究。相关研究成果受到合作单位的高度重视,对他们改进小额信贷工作起到了重要参考作用。

2010—2012年,小额信贷研究室研究人员还为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的MBA班学员和我国援外项目“发展中国家农业官员”培训班学员授课。

2.中国小额信贷行业发展的积极而重要的推动者

我所也是中国小额信贷行业发展的积极推动者,主要表现在与中国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中心和全国妇联城乡部等单位联合发起成立了“中国小额信贷发展促进网络”,该网络现更名为“中国小额信贷联盟”,是中国小额信贷最重要的行业自律组织网络。通过此网络,我所积极参与促成中国银行业协会与花旗集团在我国合作每年开展“花旗微型创业奖”活动,奖励利用小额信贷走上致富道路、改变命运的个人,以及优秀的小额信贷机构,涵盖了中国各类小额信贷服务提供者,包括银行、民间组织、政府设立的机构、小额贷款公司和互助合作组织等。我所为这项活动提供智力支持。这项活动已经成为中国小额信贷业颇具影响的活动,对中国小额信贷行业的健康发展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

我所还在北京市民政局注册成立了“北京农发扶贫基金会”,管理着中国最早成立的四个小额信贷机构;在民政部申请注册成立了“中国县镇经济交流促进会小额信贷发展研究分会”,与中国小额信贷联盟合作开展小额推广工作。我所还在世界银行、福特基金会和花旗基金会的资助下,先后成立了“中国小额信贷中心”和“中国小额信贷培训中心”,为中国政府部门、资助机构和基层小额信贷机构等开展小额信贷理论和管理知识培训,前后培训2000多人,为中国小额信贷的发展培养了骨干力量,成为中国小额信贷从业人员成长的摇篮。2010年,随着花旗基金会资助的结束,大规模的小额信贷培训工作也已结束。

2011年,小额信贷研究室组织编写的《小额信贷管理》一书,将多年的小额信贷理论与管理知识培训教材中的一部分精华内容整理出版,受到小额信贷理论研究者和实际工作者的热烈欢迎,成为他们研究和工作不可或缺的重要参考资料。

3.研究力量趋向薄弱,研究水平和影响力降低

近年来我所的小额信贷研究水平和影响力严重下降。2010年以后,资深研究人员已相继离退休,几位年富力强的研究人员分布在不同的研究室,他们的研究重点已不再是小额信贷。而小额信贷研究室的研究人员少,相对年轻,研究力量与以往相比,不可同日而语。而且,自2010年以来,小额信贷研究室除了一项青年启动基金资助课题和年度学科建设经费,没有从我院申请到金额较大的课题资助。2010—2012年期间,小额信贷研究室的研究活动基本上是依靠上述的横向课题经费。

在小额信贷行业迅猛发展的形势下,其他高校和研究机构的小额信贷研究也快速发展,尽管本所在某些方面可能还保持些许优势,但激流中不进则退,总体而言,本所的研究力量薄弱,研究水平已开始落后。

四 学科发展前景

(一)本学科的发展方向

第一,小额信贷的概念已经极大的发展,从最初的小额贷款(micro credit)已经发展为包含小额贷款、小额储蓄、小额保险、小额汇兑、小额贷款担保、小额租赁和金融教育等综合性的微型金融(micro finance);从只为贫困人口服务发展到为微小企业服务,为中小企业服务,出现了“中小微金融”的概念。如何在现实与概念不断变化中准确把握小额信贷服务弱势,促进社会公平和谐发展的价值导向,并推动普惠金融体系的建立和完善,是未来理论和政策研究的一个重点。

第二,从分析方法上来讲,小额信贷已经走过了数十个年头,在全世界各个国家遍地开花。不论从世界跨度上,还是地域覆盖面上,都已经具备实证研究的基础。因此,未来微型金融的研究方法除了以往的定性分析、案例研究以外,定量研究也会逐渐增多,并发现更多更新的现象,提出新的理论。

第三,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扶贫的目标和任务都有所改变,小额信贷的传统扶贫任务也应有所调整。农业全产业链融资、农村新型经营主体融资、城乡一体化过程中农户发展融资等新问题的出现,为小额信贷研究提出了许多新课题。

第四,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国内外出现了大量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提供小额信贷的崭新运营模式,如P2P、手机银行、网络银行等。这些新技术的应用将会给小额信贷政策、监管、市场发展和运营管理带来巨大挑战,是将来研究的热点。

(二)本所的主要研究方向和研究领域

本所小额信贷研究应准确把握小额信贷发展的大方向和脉搏,紧扣上述几方面的热点,着重研究以下四个方面:

1.持续跟踪研究国内外小额信贷理论与方法方面的重大问题;

2.各种形式的中、小、微型金融产品、组织和运营模式;

3.中国农村新形势的产业链和农村新型经营主体等融资问题;

4.新技术的利用与影响。

(三)挑战

本所开展小额信贷研究的挑战主要在于研究力量分散而薄弱,且在创新工程实施过程中更加弱化。目前,小额信贷研究室有5名在编人员,其中,研究人员4人,且1人为副研究员,3人为助理研究员,没有研究员。这4名研究人员分散在3个不同的创新工程研究团队中。这3个研究团队有2个与小额信贷无关。研究人员主要忙于创新工程的研究任务,无法专心致力于小额信贷研究。此外,研究经费不足也是一个难题。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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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杜晓山、孙同全、张群:《公益性及商业性小额信贷社会绩效管理比较研究》,《现代经济探讨》2011年第5期。

[4]杜晓山、聂强:《国外小额信贷产品设计的随机评价》,《现代经济探讨》2012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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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发展研究所 陈方 孙同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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