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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前沿研究报告

三 海疆理论与中国海疆主权地位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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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前沿研究报告201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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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当前,面对我国海疆及海洋涉外关系发展的挑战与机遇,特别是随着我国与东亚、东南亚诸国关系的微妙变化。王娜《 “南海困局”何去何从》一文指出,南海问题在本质上是中国同南海周边国家之间的双边问题,但由于美国不断加大在南海地区的军事存在,公开推动南海问题国际化,使南海问题超越了中国同有关国家之间双边争端的范畴,而越来越多地具有了中美海权和地区主导权之争的色彩。基于上述目标和任务,进一步组织国内研究现有研究力量,共同开展“中国海疆主权地位研究项目” ,通过科学、系统的学术整合,集中人力,分工合作,联合攻关,开展综合系列的学术研究,对维护我国海疆和海洋权益,促进海疆研究学术理论创新、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等。
关键词

海疆

南海

水域

海洋

海洋权益

争端

南海诸岛

主权地位

主权

海洋战略

中国南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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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海疆理论与中国海疆主权地位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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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面对我国海疆及海洋涉外关系发展的挑战与机遇,特别是随着我国与东亚、东南亚诸国关系的微妙变化,出现了一系列值得关注的现实问题:南海诸岛的争端及其影响、我国南海沿海渔民的传统渔业作业区与海域划界、如何开展泛北部湾合作、东海中的钓鱼岛、苏岩礁之争、黄海中的中韩日向礁之争与中朝鸭绿江共有水域问题、日本海中的中朝图们江共有水域、图们江出海口与大图们江区域合作,以及由海疆纠纷引发的中越关系、中菲关系、中马关系、中文关系、中日关系、中韩关系、中朝关系、中俄关系发展中可能出现的暗流等等。凡此种种,均与中国海疆主权地位问题密切相关。

本年度,诸多学术成果围绕海洋观、海疆权益维护、中国海疆主权地位等诸领域展开了理论探讨和思考。其中,很多学术研究不无实践意义。

一般认为,海权作为国家主权概念的自然延伸,是国家海洋力量和海洋权利的统一,其基本目的和功能就是在一定时期内有目的地对一定海洋区域的有效控制、分配和整合。它虽然不一定是国家兴衰的决定性因素,却对主权国家,尤其是濒海国家的主权和领土完整、海洋资源的安全、对外贸易的发展,以及经济可持续发展等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作为一个拥有1.8万多公里海岸线、沿海1万多个大小岛屿、近40万平方公里领海、近300万平方公里专属经济区的海洋大国,海洋权益正在成为中国国家利益链条中的一个不可或缺核心利益链。为了维护海洋利益,中国必须加强海权问题研究、强化海疆建设。对于此类问题,许多学者作了有益的探讨。

戴祥玉等《世界海洋秩序变迁与中国海权建设》一文考察了构建中国海权的路径选择:第一,在意识层面上,要全面提升全民的海洋主权意识、海洋国土意识、海洋安全意识和海洋可持续发展意识;第二,在制度管制层面上,要完善国内的海洋立法、海洋执法和海洋管理体制;科学、合理的海洋制度有利于维护我国的海洋权益、规范海洋行为、构建海洋秩序;第三,在技术支持层面上,要加大海洋开发、海洋军事力量的科技投入、经济支持以及海洋科技人才的培养;第四,在海军建设层面上,重视海军力量的建设和海军实力的提升;第五,在国际合作层面上,通过和平发展的道路,加强开展海洋国际合作的能力。[※注]

吴征宇《海权与陆海复合型强国》一文认为,作为一个位于边缘地带的陆海复合型强国,中国在未来要实现持久的外向型发展的一个重要条件,是必须在陆海两方面保持恰当的平衡。除此之外,当代中国海洋转型过程中要慎重对待的另一个重要问题是发展海洋能力。作者认为,通过发展一支足够强大的水面舰队获得制海权,不仅能有效地保障中国日益增长的海外利益,而且将最大限度地避免中、美两国间可能出现的军备竞赛局面。[※注]

海洋权益和海洋权利的维护与实现,必须建立在一定的海洋战略基础之上。王历荣《关于中国海洋战略问题的若干思考》一文认为,纵观国际海洋秩序的发展演变过程,权力始终是决定海洋秩序稳定与变迁的决定性因素。一个国家权力越大,综合国力越强,在国际海洋秩序的构建中就越有发言权,就越能维护和拓展本国的海洋权益。向海而兴、背海而衰的历史经验是中国制定海洋战略的历史依据。[※注]此外,国外经典的海洋地缘政治理论也可以为中国海洋战略构建理论借鉴。中国海上严峻的形势和国家海洋权益维护的需要更要求中国海洋战略的构建。海洋战略的原则应当是:实现主权利益,确保国家海洋领土主权的统一和完整;实现发展利益,维护和拓展国家海洋利益和权益;实现责任利益,营造有利的国际海洋环境和国际海洋秩序。陈益华《中国海权发展战略探析》一文指出,中国应从海军、海洋经济、海洋科技和海洋文化等方面着手来打造未来强大的海权战略。[※注]

有学者从历史学的角度考察了近代中国的海权观。李强华《基于中国近代海权意识嬗变为视角的孙中山海权观探析》一文考察了孙中山的海权观。文章指出,孙中山顺应了20世纪初世界海洋战略竞争的大前潮,从思想和实践展示了他对海权的高度认知,成为了近代中国海权观的重要标志。孙中山对海权与国家政治、海权与国家经济、海权与国家安全、海权与社会进步的真知灼见,无疑拟就了一幅具有现代科学意识和战略高度的海权观,这既是对中华民族传统的“重陆轻海”观念的深沉反思,又是引导中华民族走向海洋强国之路的思想宝库。[※注]

本年度,中国政府与菲律宾、越南、日本、韩国等国围绕南海诸岛、钓鱼岛、苏岩礁等岛礁问题发生的争执,本质上是为了维护中国海疆主权地位。那么,如何才能有理有据地声索主权?有学者从历史疆域的角度考察了中国对南海地区的“历史性权利”。李国强《中国南海疆域形成的历史考察》[※注]一文指出,中国南海疆域是在历经两千多年历史,在中国人民最早发现、最早命名、最早经营开发并最早由历代中国政府行使连续不断的行政管辖的基础上而逐步形成的,这一发展过程拥有充分、确凿的历史依据。与中国南海疆域逐步发展形成明显对照的是,在汉、唐、宋、元乃至明、清时期,南海周边国家对南海诸岛几乎一无所知。因此,中国南海疆域的逐步形成具有唯一性和连续性。该作者另一篇文章通过对南海诸岛古今地名变化的梳理,认为,对于中国大陆而言,中国南海从模糊的区域概念到明确的地理界线,恰恰反映了中国南海疆域形成的历史过程。[※注]从古代历史上的“有疆无界”到以“U”形断续线为标志的南海疆域的底定,经过了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在这一过程中,中国人不仅发现、命名并长期开发经营了南海诸岛,而且历代中国政府行使了连续不断的管辖权,从而确立了中国在南海诸岛及其附近海域的主权地位。

然而,在当前态势下,单单靠历史主权的宣示,显然已不足以解决海疆主权争端。2011年7月24日的“东盟区域论坛(ARF)”上,美国国务卿希拉里声称,南中国海争端愈演愈烈,有“失控”之虞。她强调,争端各方都必须遵守国际法,拿出有力的法律依据,证明自己的主权要求,而不仅仅是依据“历史先例”。诸如手工艺品等历史遗迹,远比不上当代国际法对领土归属问题的判定。宋杰《南中国海争端的法律性与政治性》一文指出,历史权利和历史发现并不是取得权利的有效证据和途径,相反,权益的取得和维护向来取决于现实的有效控制和管理。能够持续地、平稳地控制和管理,往往是取得权益的决定性因素。就南海九段线包围水域和岛屿而言,中国首先可考虑宣称其为群岛水域。群岛水域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所明文规定的法律制度。但由于群岛水域属于“宣告性”法律制度,一国要想将其适用于本国特定水域,首先必须宣告相应水域为“群岛水域”;在没有宣告之前,群岛水域法律制度是不能适用的。在中国一再对九段线所包围部分宣告主权的情形下,将九段线所包围的部分宣告为群岛水域,应该是最能保护自身利益的法律措施。其次,中国如果无意于宣告九段线所包围部分为群岛水域,从中国过去的实践及相应实践应“一贯性”的立场来看,则应区分对待其所包围的水域部分和岛屿部分。换言之,对于岛屿部分,中国坚守目前的主权属性不动摇;但对于水域部分,则应一分为二:除开相应岛屿所本应拥有的领海、专属经济区与大陆架外,对于其他水域,中国应坚持其国际水域属性,保证其他国家船舶的航行自由。但对于在九段线包围水域内的专属经济区等水域,中国则应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强化自身权利,应敢于并坚决地利用公约的规定来抵制美国的航行自由主张。[※注]

事实上,无论是“群岛水域”的主张,还是岛屿主权的认定,均与如何认识南海九段断续线的历史、法律地位息息相关。李金明《国内外有关南海断续线法律地位的研究述评》对此问题作了考察。作者指出,近年来国内外学者有关南海断续线法律地位的评论,大抵集中在四个方面,即“历史性水域”、“历史性权利”、“海上疆域线”和“岛屿归属线”。作者认为,无论从断续线产生时的历史背景,还是从目前中国政府发布的有关声明来看,把断续线的法律地位定为“岛屿归属线”是比较符合实际的。一方面,在19世纪末至20世纪初,当时国际上盛行以地理速记的简单方法来划定海上边界,即以群岛最外缘的岛屿为界,把众多岛礁全部包括在界线之内,省得逐一罗列出来,断续线就是在这种情况下产生的。另一方面,中国政府在后来制定的海洋法规或声明中,一再重申对南海诸岛及其附近海域拥有无可争辩的主权。这些声明显然指的是断续线内群岛的归属,而不是线内的全部水域。[※注]

中国应该如何应对南海争端?钟飞腾等《南海策:解释权与海权一个不能少》一文认为,海权优势将是破局南海争端的关键。该文指出,中国具有全球独一无二的周边环境,必须发展足够力量的海军,历史上的海上权力拓展经验得到证明的规律是,对待权力差距较大的国家,海权起了实质性的作用。更重要的是,建设一个负责任的国际大国,必然要求建立一支与国际地位相匹配的军事力量,而海军具有首当其冲的战略重要性。这种选择决定了中国的军事发展必然带来强大的外部压力,甚至在一段时期内会对安全环境具有负效应。作者认为,中国的外交面临新挑战,需要更多新思维。中国应该分层次地应对南海争端。将涉及领土领海主权的传统安全问题与能源通道、环境污染等非传统安全分而治之。传统的安全问题短时间内无法破解,并且还需要发展硬实力予以保障。中国应该选择非传统安全问题作为突破口,因为确保能源通道安全、维护海洋生态安全等议题,中国与其他国家具有共同利益,也需要共同治理。[※注]

对于如何应对南海困局,亦有学者从外交运作的视野作了考察。王娜《“南海困局”何去何从》一文指出,南海问题在本质上是中国同南海周边国家之间的双边问题,但由于美国不断加大在南海地区的军事存在,公开推动南海问题国际化,使南海问题超越了中国同有关国家之间双边争端的范畴,而越来越多地具有了中美海权和地区主导权之争的色彩。对待卷入南海争端的周边国家,中国要采取克制、冷静和建设性的态度,继续奉行和平、友好、合作的政策,坚持通过友好协商,用和平谈判的方式解决争端。在争端解决前,有关各方应保持自我克制,不采取使争端复杂化、扩大化的单方面行动,努力寻求相互信任,探讨开展合作的具体途径和措施。[※注]

总体上来看,目前我国的海疆尚未稳固,海洋权益和领土主权都依然面临严峻挑战,海疆历史与现状的综合研究亟须开展。尤其是尽快加强包括历史主权,主权争议,主权的国际法依据等在内的当代中国海疆主权地位综合研究,更是刻不容缓。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海疆研究取得了显著的进步,国内学术界进行了一定研究,并产生了一些初期成果,但不可否认的是,相关研究仍处于起步阶段,远远不能适应形势发展和国家的需要。主要存在着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其一,中国海疆研究缺乏学科建设的整体战略规划,海疆研究的学术规范尚未确立,各个相关领域、专题研究之间尚未形成相互促进、有机联系的学科体系。

其二,对涉及领海主权、海洋权益的重大问题,缺乏系统、全面、深入的学术成果,特别是缺乏从历史根据、法理和当代国际法角度出发对我国海疆主权地位的研究。面对愈演愈烈的侵犯我领海主权和海疆权益的突发事件,缺乏必要的预案研究和及时的对策研究。这在中越、中马、中菲、中文之南海,中日之东海,中韩之黄海与东海,中朝之黄海的海域划界问题上都极为突出。

其三,国内海疆学术领域的研究力量多“各自为战”,使得研究课题重复,往往出现同一选题在不同部门同时立项,各个项目经费、人力投入都相对有限,不仅造成资源浪费,而且难以形成深入系统的研究成果。

其四,在海疆历史研究中,档案的开放与使用、借鉴国外最新研究成果等方面存在很大欠缺。首先,国内相关机构虽保存了大量档案文献,但这些档案至今未得到充分利用;我国与邻国海上划界方面有相当数量的外文档案文献,目前仍有不少尚未使用。其次,多年以来国外研究我国海疆的成果颇为丰富,目前其中大多数成果仍未为我国学术界翻译利用。

综上所述,海疆理论研究面临的主要任务似应包括:其一,系统阐释我国海疆历史性权利的发展脉络,深入解读海疆历史性权利的实质和内涵;其二,通过历史学与国际法学的有机结合,努力构建我国岛屿主权的历史体系和国际法话语体系;其三,着力加强基础资料建设,为有效维护我国海洋权益,提供确凿、有利、充分的历史依据。基于上述目标和任务,进一步组织国内研究现有研究力量,共同开展“中国海疆主权地位研究项目”,通过科学、系统的学术整合,集中人力,分工合作,联合攻关,开展综合系列的学术研究,对维护我国海疆和海洋权益,促进海疆研究学术理论创新、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等,具有重大战略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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