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理论
来 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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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学与社会发展学科前沿研究报告2012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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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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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将在下面择其重要的理论观点与方法、热点问题进行讨论和总结,并且在最后一部分介绍国外家庭与性别领域的前沿研究。针对徐安琪的研究结果,孙云晓等人的研究以大量研究结果为基础,论证了男孩危机绝不是“一个危言耸听的伪命题” ,而是一个不容质疑的客观事实,认为男孩在学业、体质、心理和社会适应等方面面临发展危机。她们把家庭看作是通过家务劳动和子女照料的规定来生产和演练性别的场所,在夫妻间的。 | ||||||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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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 独生子女 影响 女性 家庭暴力 男性 家庭政策 生育 家庭结构 变迁 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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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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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家庭研究的基础,家庭研究理论在这三年中主要关注的家庭定义,父权制在现代社会是否还存在,而家庭变迁的理论方面推进不大,不过黄宗智的研究对关注家庭变迁的研究者来说有相当的启发。
对家庭的清晰定义是进行家庭研究的先决条件,但是至今为止,家庭研究领域对于何为家庭都没有清晰的定义。著名的家庭社会学家古德也认为,给家庭下定义,比进行家庭研究困难得多。[※注]因此,进行家庭研究的学者,在研究中都会根据研究目的给出自己研究中家庭的定义。王跃生在最近的研究中就区分了个体家庭、网络家庭和亲属圈家庭。他认为“个体家庭是具有血缘、姻缘和收养关系成员所组成的生活单位”,“网络家庭指在父系(或母系)之下,由具有赡养和继承关系成员所建立的生活单位相对独立的两个及以上单元家庭形成的家庭组织”,“亲属圈家庭指有血缘关系(包括父系和母系)、姻缘关系,且具服属关系近亲成员所形成的家庭群体”。[※注]
在此基础之上,王跃生分析了在不同历史时期三类家庭的状况和相互之间的关系。他发现在传统社会,具有抚幼养老功能的个体家庭受到官方和民间的重视和推崇,而因为父母在世时兄弟分家被抑制导致网络家庭成长空间被挤压,亲属圈家庭是个体家庭获取社会资源的基础和主要的求助对象。而解放以后,个体家庭的抚幼养老功能被分解,多子家庭亲子分爨形成网络家庭占据主导地位,养老责任由子代单元家庭分担,“家内”养老被“家际”养老所取代,亲属圈家庭对个体家庭的维系作用降低。在当代社会,双系网络家庭因为现代法律制度而成为可能,独生子女家庭大幅度增加更是其产生的生物基础,城市化则成为双系网络家庭发展的推动力量,亲属圈由于已婚女儿与娘家构成网络家庭而削弱,并在部分两代及以上均为独生子女的家庭中趋于消失。[※注]
父权制是解读家庭性别关系的核心,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家庭内部的权力关系。中国的父权制文化霸权从19世纪末开始被逐步瓦解,到了现代社会父权制是否还依然存在?依然在发挥着作用呢?金一虹在研究中发现,虽然持续规模的流动带来的去地域化在不断侵蚀和破坏着血缘、地缘关系高度重合的中国父权制家庭,但是它所带来的家庭制度变迁不仅解构了传统同时又重构了传统。它通过婚姻关系将原子化了的个体重新植入父权家庭,沿着男系传承的父权制轴心重建伦理秩序,在被迫采取新居制的条件下以类扩展式家庭应对市场化,在去地域化之后重建“地方性关系”,以亚文化圈保留传统文化习俗和地方认同等方式延续、重建着父权制家庭。体制约束、市场主导和父系父权自身延续的需要三重力量交互作用,导致父权制家庭在结构中延续和重建,这是家庭对于变化的积极适应,是处于不断流动之中的父系父权制度。金一虹称这种父权为“流动的父权”。这种流变的父权制家庭不仅为“身在城市,根在农村”的流动农民提供了低成本生存发展的基础,而且以其特有的弹性适应能力,成为应对农村社会因变迁而生的矛盾冲突的缓冲带,消解了社会紧张。[※注]
罗小峰的研究也得出了类似的结果。他通过对农民工家庭的质性研究发现,农民工夫妻共同外出后,夫妻间的性别关系并没有发生根本性改变,原有的不平等关系复制到了城市,因为农村社区中传统的劳动性别分工及性别规范对农民工夫妻的影响并没有减弱,家庭本位观念导致农民工为了家庭的整体利益抑制了农民工夫妻对各自利益的追求,农民工夫妻进城之后两性之间的能力差距不仅没有缩减反而有扩大趋势。[※注]不仅是流动的农民工中,流动的父权制还在结构中延续和重建,城市中的父权制依然在延续,沈奕斐在研究中称其为“后父权制”,因为男性还在掌控着权力,只是老人的权力已经被极大削弱和消解。她通过对上海45个家庭的个案研究,从性别和年龄/辈分两个维度描述了城市家庭的性别关系和代际关系变迁,发现性别不平等依然存在,父权制没有被瓦解,年轻女性获得权力和地位并非来自男性而是来自老人。在后父权制时代,受压迫和剥削的不再是女性而是老人。[※注]这种情况也发生在乡土社会,传统老人支配年轻人现在已经变成年轻一代发号施令,王建民称这种现象为“逆家长制”。[※注]
左际平则对父权制进行了更加细致的研究,因为父权制一直被认为是决定女性的家庭地位的一个重要因素。她认为父权制实际上包含着“父权”和“夫权”,在实际对女性家庭地位和夫妻权力关系的作用中,它们彼此交互作用,它们彼此之间是什么样的关系?根据左际平的研究,传统社会中父权与夫权的交织作用对夫妇权力关系的影响。她将家庭男权制度置于父系继嗣的体系中去研究,发现在大家庭中,父权和夫权是次第起作用的。在父权主导的时候,儿媳妇在家中最没有地位;当夫权主导的时候,主要是为了保证公婆老有所养。而妻子可以通过生育子嗣和参与家庭事务逐步进入父系体系,丈夫也因此依赖她们去维系父系家庭,这抑制了夫权对于她们的作用。当夫权遇到父权时,两者既合作又冲突的关系,使性别与代际权力出现多重性、易变性和内争性,导致中国传统男权家庭中妇女的地位在一生中是变动不定的。[※注]
家庭变迁是家庭研究一个重要领域,而家庭现代化理论,到目前为止仍然是跨文化意义上最有解释力和影响力的关于家庭变迁的社会学理论。但是,国内外学者在分析中国的家庭变迁时大多都是采用经典的家庭现代化理论,假定传统与现代之间存在着对立,中国家庭变迁则循着西方家庭发展之路,随着社会变迁的推进,从传统的父权父系制扩大家庭走向平等的核心(夫妇)家庭。[※注]实际上,家庭现代化理论在最近50年间在西方学术界不断得到批评和修正。为了帮助中国家庭研究者对于家庭现代化理论及其发展脉络有个清晰的了解,唐灿对家庭现代化理论的主要观点的发展变化进行了梳理和评论,包括对一元化和单线演进的家庭变迁理论进行反思,逐步接受家庭变迁存在多种路径和复杂多样模式的可能性;家庭变迁研究的分析范畴经历了从家庭结构到家庭关系的转变;在方法上,不再执着于对传统和现代家庭及其行为进行简单的分类,等等。[※注]
那么,中国家庭变迁的方向是什么?是否像现代化理论所预言的那样,三代同堂的大家庭将被核心家庭所取代?家庭主义逐步为个人主义所取代?黄宗智从经济史和法律史的角度探索了这个问题,指出中国的现实并没有按照现代化理论所预期的那样发展,即使中国的国内生产总值达到了世界的第二位,小农家庭农场及其三代家庭仍然顽强存在。中国法律体系在实践层面上展示的也同样是一个庞大的家庭主义而非个人主义的非正规领域。而中国小农家庭的持续存在,导致中国经济是一个新的国际化现代经济部门和旧的农村家庭经济部门结合的经济体系。这两个经济体系,一个是以个人和核心家庭为基本单位的,一个是以家庭和三代家庭为基本单位的;一个是由移植来的法律所支配的,一个是由正规法律之外的或其变通之下而运作的。黄宗智强调家庭化依然是中国未来的经济和法律实践的最重要特征。[※注]
沈奕斐也对经典现代化理论对于中国家庭变迁的解释力度提出质疑,认为中国家庭的独特性决定了它不会遵循西方家庭变迁的路径。在个体化理论的指导下,沈奕斐提出中国家庭的变化实际上是从“家族主义”转向“个体家庭”。个体家庭的概念强调从自身出发的家庭认同观念,并且在这种观念的影响下构建的家庭结构和家庭关系处理模式。个体成为家庭的中心,家庭是为个体服务的。个体家庭代际关系依然紧密,但是涉及的代际数目急剧缩小。女性和男性在个体家庭中处于同等地位。个体家庭的结构是多元的和流动的,具有不确定性。沈奕斐提出的个体家庭并不是像核心家庭、主干家庭那样特指确定的家庭结构,而是从传统到现代的各种模式家庭的系谱总称,强调个体对于家庭结构的塑造性,强调家庭模式本身是可以被选择的。沈奕斐强调个体和家庭的关系已经在改变之中,但是改变的结果必然既不是传统,也不是现代,而是一个个体根据自己需要塑造的家庭。[※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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