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产业布局问题的研究回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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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产业与区域经济研究70年 \ 下篇 区域经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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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21世纪后,中国学术界对产业布局问题的研究更加多元和深入,产业布局影响因素、产业布局形态变化、新兴产业布局等领域均有所建树,针对国家在不同阶段出台的区域经济发展规划和新兴产业的新动向,中国学者也提供了很多有价值的研究方案和政策建议。针对中西部地区的外商投资,也专门出台了《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 ,对外商可以投资的产业范围不断进行调整。随着我国由高速度工业化向高质量工业化的转变,我国产业布局也会更加符合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更好地满足人民生活的需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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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布局 产业 重工业 中西部地区 东部地区 改革开放 国有企业 平衡 工业布局 西部地区 劳动密集型产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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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产业布局问题的研究回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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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成立70年来,我国由一个贫穷的农业国转变为全球最大的制造业大国。由计划经济体转为市场经济体,无论从全国、各省区还是各市县来看,产业布局已经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相关的产业布局研究也反映了我国经济实际的变化。中国的产业布局研究不仅与新中国成立后的经济发展历程息息相关,也受到中国不同历史阶段区域政策、产业政策的影响。按照历史阶段划分,在20世纪70年代之前,我国的经济学界在借鉴学习苏联生产力布局的基础上,结合我国计划经济的发展实际研究生产力布局问题,提出了以重工业优先发展的产业布局战略;改革开放之后随着“七五”计划的提出,学界开始重点关注东、中、西部的区域优先发展问题,并肯定了轻工业在东部地区的优先发展;进入90年代之后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产业结构与产业布局变化、国有企业布局调整问题受到了学界的关注;进入21世纪后,中国学术界对产业布局问题的研究更加多元和深入,产业布局影响因素、产业布局形态变化、新兴产业布局等领域均有所建树,针对国家在不同阶段出台的区域经济发展规划和新兴产业的新动向,中国学者也提供了很多有价值的研究方案和政策建议。
一 改革开放之前的产业布局研究——计划体制下区域均衡的重工业优先发展的产业布局战略
改革开放之前我国实行的是计划经济体制,在产业布局方面也极大地借鉴了苏联的生产力布局理论,形成了以“计划”和“区域均衡”为基础、优先发展重工业的工业化道路。这种产业布局的形成,与我国当时所处的经济、政治形势密不可分。
1951年2月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决定自1953年起实施第一个五年计划,并于1953年由毛泽东参与修改的《为动员一切力量将我国建设成为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而斗争——关于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宣传与学习提纲(草稿)》中明确提出了“社会主义工业化”的概念(王曙光,2019)。“一五”计划的编制和后续项目支持离不开苏联的帮助,因此我国当时也选择了与苏联类似的优先发展重工业的工业化道路。在新中国成立之初,毛泽东在对苏联访问中签订了《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关于贷款给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协定》等文件,规定苏联政府可利用贷款向中国提供第一批50个建设项目;1953年中苏两国政府签订《关于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政府援助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发展中国国民经济的协定》,规定苏联援建中国91个项目;后又于1954年和1955年分别增加15项和18项列入“一五”计划。协议总共规定了174项援建项目,实际完成了150项,史称“156项工程”。援建项目大多集中在煤炭、电力、机械制造、有色金属等部门,涉及轻工业和医药工业的项目仅有三项,并且大多数项目位于东北地区、中西部。自“一五”计划开始,我国在产业区位选择方面就讲求区位“均衡”布局的战略,“一五”时期新开工的694个大型工业项目中有472个建在内地,为内地城市工业发展奠定了基础。学术界对“一五”时期优先发展重工业和平衡内地与沿海关系的产业布局战略也大多持肯定意见,对计划经济体制下保持国民经济各部分的比例也进行了肯定(邓子基,1955;王亚南,1956)。
“一五”计划的顺利实施和中苏关系的变化,使得我国在党的八大提出了《关于发展国民经济第二个五年计划(1958年至1962年)的建议》,提出了“合理规定发展速度”、经济各部门“按比例”发展的要求,并对经济生产制定了一系列目标,引发了学术界的争论。马寅初(1958,1959)对此发表了“综合平衡论”,认为国民经济各部门的联系是“团团转”的联系,各个环节之间是有机的整体;认为当时我国消费资料赶不上生产资料的发展,原材料工业赶不上加工制造工业的发展,提出农轻重协调发展的建议,即“在优先发展重工业的基础上发展工业必须和发展农业并举的方针”,并对在工业生产中存在的“盲目冒进的偏向”进行了说明。在当时“大跃进”的政治环境下,马寅初的经济观点遭到了学术界的严厉批判,认为其“综合平衡论”否定了国民经济中的主要环节,是过于强调各环节制约性的“机械平衡论”(石世奇、马如璋,1959);甚至有人将其经济建议认为是“攻击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对其本人也进行了错误批判(萧灼基,1980)。在这样的背景下,重工业成为国民经济发展的重心,当时的重工业投资占全部基本建设投资的比重一直保持在45%以上。
随着国际环境的恶化和战备需要,我国在20世纪60年代中期重点开展了“大三线”建设,有计划地向内陆地区转移了大量企业和科研院所,对沿海、内地的工业布局产生了深远的影响(黄辉,2001)。1965年国家计委拟定的《关于第三个五年计划安排情况的汇报提纲》明确提出该阶段的基本经济方针从以解决吃穿用为中心,转为以备战为中心。在这一环境下,我国学术界对工业布局的原则是政治意义和经济意义结合,重工业项目继续向内地分散。有学者在原则基础上根据产业性质决定企业布局是更靠近消费地还是原料地,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一系列便于工业布局技术论证的方法和步骤(胡序威、胡听主,1965)。从结果来看,“三五”计划的五年中,三线建设投资额占全国总投资额的52.7%,主要工业品的生产能力也接近同期东北的水平(国家计委计划经济研究所,1984)。同时也要看到,三线建设的产业布局选址更多地分散在内陆的山区等欠发达地区,这些地区工业基础薄弱,农业和轻工业建设也没有跟上工业建设速度,对国民经济和一、二线城市建设也造成了不利的影响。
总的来说,改革开放之前的产业布局研究强调国家计划的重要性,注重在全国范围平衡工业布局,注重对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的选址和优先发展。客观来说,这种平衡化的布局原则缓解了新中国成立初期工业分布不均衡现象,也为我国后期工业发展提供了较好的基础设施。但也需要看到,这种产业布局政策过于依赖国家和政策规划,缺乏地方自主性,扼杀了地区经济的活力;同时也过于强调均衡布局和各经济区工业的完整性,需知各地区没必要成为“五脏俱全”的独立经济区,可以通过区域间分工协作实现总体产业布局优化(王守礼,1960)。
二 改革开放至党的十四大之前的产业布局研究——非均衡区域发展下的产业布局调整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我国开始实行对内改革、对外开放的政策,并于1979年在深圳、珠海、汕头、厦门试办出口特区,客观上改变了区域内均衡发展的产业布局政策。1986年经全国人大六届四次会议审议批准了我国第七个五年计划,该计划提出了三大经济带的划分,并对东部沿海地带、中部地带、西部地带的产业发展做出了不同的产业布局规划,其中东部沿海地带发展知识密集型和高档消费品工业,中部地带发展能源、原材料工业建设和农业,西部地带发展农村牧业、交通运输业。“七五”计划还特别强调了我国居民消费结构的变化,提出要大力发展消费品工业,并提出以乡镇企业发展带动农村地区发展和改革。
经济学界的研究者对新形势下的产业布局情况进行了分析,大多认可了国家在这一时期的非平衡布局思想,也认可我国工业能力呈梯度分布的事实(陈民、王岳平,1988)。陈栋生(1988,1989)仔细地研究了我国各地区工业布局情况,认为在20世纪末之前产业布局不做大规模调整的基础上,产业布局政策和资源可以适当向东部地区倾斜。也有学者根据世界国家产业密集区的发展特点,认为产业向条件优越地区集聚是大势所趋(史先虎,1989),还有学者提出建设长江沿岸产业带和沿海产业带的建议(王一鸣,1988;张文合,1991)。即便沿江经济带建设在当时的条件下并没有能力实现,但也为目前我国产业布局提供了前瞻性的理论参考。
虽然很多学者认可国家向东部地区资源倾斜的做法,但对中西部地区的产业布局出现的问题也提出了看法和政策建议。庄志毅(1990)专门研究了我国西部地区的产业分布情况,认为西部经济发展的主要推动力为资金推动型和工业推动型,在农业现代化方面十分落后;西部地区的工业结构呈现出超重工业化和非专业化的特征,缺乏轻工业支持,企业间联系过少,中小企业比重过低,需要注重在西部地区推广中等技术的轻工业发展,但在电子、航空、航天等领域仍需要布局高技术产业,确保国防和其他工业需要。除了对产业布局本身的研究外,也有学者从产业结构的角度分析产业结构与产业布局的关系,李青(1991)认为在劳动要素流动性不足的条件下,我国当时的区域发展存在产业同构问题,可以与产业分工政策配合促进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张复明(1991)认为欠发达地区缺乏有效的分工与协作是地区产业结构趋同化的根本原因,可以通过建立主导产业链群改善产业结构与布局,引导欠发达地区的产业发展和合理布局。
由于计划经济的惯性,在产业布局方面仍使用中央和地方政府直接干预的政策措施,重工业在我国经济体系中仍占有较高的比重。但在私营企业和乡镇企业涉足的产业中,劳动密集型的轻工业产值比重很高,这不仅满足了我国居民对生活消费产品的需求,也促进了我国相关劳动密集型行业的发展。改革开放之初恰逢国际产业格局发生变化之际,沿海经济特区和乡镇企业的发展,也使得我国劳动力丰富的比较优势得以发挥,顺利地承接国际劳动密集型产业转移。
三 党的十四大至中国加入WTO之前的产业布局研究——区域不平衡发展、国有企业布局的调整
1992年党的十四大明确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市场作为资源配置的主要手段得到承认,这对中国的产业布局产生了更为深远的影响。报告中提到对交通、通信、能源、重要原材料和水利等基础设施和基础工业的开发与建设,并将机械电子、石油化工、汽车制造和建筑业设立为支柱产业,提出对轻工、纺织等一般加工工业进行改组和技术改造。在这样的指导思想带动下,我国学术界对产业布局的研究也主要聚焦在几个支柱产业。左大培(1992)认为辽宁省需要建立以大连为中心的海洋运输体系以降低运输成本,同时改造升级以钢铁业和机电业为代表的重工业,抢先发展造船、铁路机车车辆制造、汽车制造等产业,尽快完成产业升级。谢勇和梁惠元(1993)根据京九铁路途经江西的规划提出了产业布局构想,根据京九线在江西境内不同路段的工业因素情况提出因地制宜的产业布局建议,主要选取了化工、稀土、石化等重工业作为主导产业,同时提出要抓住时机开发电子、新材料、生物技术等新兴产业。徐国弟(1999)认为长江流域在2020年前应大力扶持机电、石化、钢铁、汽车为主的优势主导产业,改造提高轻纺为主的传统产业等,并根据长江经济带不同省份的产业优势发展因地制宜的工业。
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落实了市场经济的地位;1995年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通过了《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建议》,将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作为重要的远景目标之一,并将区域非均衡政策转变为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政策。对国有企业改革的关注和区域经济政策的变化也影响了我国20世纪90年代后期产业布局的研究,对国有企业布局的反思和分析也成为这一时期研究的重点方向。李朴民(1996)在考察国有资产重组问题时提到,国有资产要向沿海发达地区的高新技术产业和资金技术密集型产业流动,而资源密集、劳动密集型产业和企业要逐步向中西部地区转移,部分符合后来国有企业在东、中、西部地区的产业布局。求实(1996)对国有企业产业布局的定位更为清晰,即从分散的、小型的、竞争性的一般加工工业、零售商业、服务业等领域退出,加强关系国计民生和基础设施产业中的力量,这与我国在20世纪90年代末实行国企改革的产业布局思路基本一致。 常修泽(1999)也提出我国国有企业布局存在着产业领域错位、企业布局错位、地区分布错位等问题,需要加强在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的布局,集中国有资本扩大企业规模,调整在老工业基地的分布,坚持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在区域发展方面,有学者根据外国产业布局的新趋势对我国不同地区的产业集聚现象做了分析。 史先虎(1995)分析了日本和韩国的工业化历程和产业布局特点,认为市场化条件下现代产业会在地域上集聚,进而引发人口流入和城市规模扩大,政府在这种条件下只能起间接、有限的作用,需要顺应产业集聚的趋势。王正毅(1994)分析了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东盟国家的工业资源结构和工业布局问题,认为东盟国家实行的主导部门发展的工业化路径均与其地理资源相关,出口加工区的设立对吸引外资、调整产业结构和布局有着直接作用,但东盟国家普遍面临工业布局不平衡的问题。
进入21世纪,我国着手改变区域非均衡发展的格局。2000年1月,国务院成立了西部地区开发领导小组;同年10月,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的建议》明确提出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并将农业、特色产业、旅游业作为西部地区的重点产业进行培育。
这一阶段我国经历了亚洲金融危机的考验,面临即将加入WTO的前景,因而在产业布局方面,也更加强调金融、保险、咨询等第三产业的发展和相关人才的培养。20世纪90年代末期进行的国企改革,使得我国进行产业布局的主体发生了变化,由国家指令性模式逐步转为国家引导、企业自发相结合的模式,集体、个体、私营、外资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也得到了提升。
四 加入WTO之后产业布局研究——从产业集聚到产业转移的布局思想转变
加入WTO之后,我国对外开放进入新阶段,产业发展的结构、规模、速度、区域差距问题也一直成为我国经济政策和宏观调控的重点。在鼓励外商投资方面,国家发展改革委于2002年3月出台《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并于2004年、2007年、2011年、2015年、2017年、2019年不断更新;针对中西部地区的外商投资,也专门出台了《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对外商可以投资的产业范围不断进行调整。
随着各地产业布局的规模化,我国以轻纺工业为代表的产业具有竞争优势,电子工业等加工业也具有规模效应,我国政府对这些重点产业的集聚现象进行了关注和重点规划。2006年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十一五”规划纲要提出要“按照产业集聚、规模发展和扩大国际合作的要求,加快促进高技术产业从加工装配为主向自主研发延伸”,这也与当时我国东部沿海地区产业集聚、产业集群的现象息息相关。在加入WTO至2009年前后,学术界对产业布局的研究以产业集聚为主。罗勇和曹丽莉(2005)利用EG指数分析了中国制造业集聚程度变动的情况,认为制造业的集聚程度在20世纪90年代有所下降,2002—2003年集聚程度有所上升,而且根据不同产业的技术、资金、劳动等要素密集程度不同,集聚程度和地域均有不同。白重恩等(2004)专门研究了地方保护对地区产业集中度的影响,发现国有成分越高的行业、利润和税收越高的行业,地方保护主义的倾向就越强,同时也利用Hoover指数发现中国1985—1997年的区域专业化程度在不断上升。 黄玖立和李坤望(2006)也将地方保护作为影响产业布局的重要因素加以考察,通过多种分析指标发现改革开放之后制造业越来越向东部沿海省份集中,客观上东部与中西部已然形成“中心—外围”格局,具体来说,20世纪80年代不平衡性下降而90年代又开始上升,地方保护对产业分布的影响也在90年代之后不显著。在某些地区产业集群也开始出现,对产业集群理论和表现的研究也越来越多(安虎森、朱妍,2003;阮建青等,2010),这也成为影响我国区域产业布局和区域发展差异的重要因素。
2009年之后,美国金融危机的影响开始在全球显现,我国“人口红利”优势也逐步减弱,东部沿海地区出现了劳动密集型企业成本上升的现象,我国政府对产业布局的关注更多地集中在产业转移和区域平衡发展方面。国务院于2009年先后发布了《纺织工业调整和振兴计划》《轻工业调整和振兴规划》,都提出了东部地区产业向中西部转移的规划。2010年国务院又发布了《国务院关于中西部承接产业转移的指导意见》,将纺织、服装、玩具、家电等劳动密集型产业作为中西部地区承接的重点产业的首位。中西部地区是否能顺利进行产业跨区域转移承接、如何转移承接成为这一时期产业布局的研究重点。有学者从劳动力成本、地区梯度差异等方面出发,认为中西部地区可以大规模承接东部地区劳动密集型产业转移(蔡昉等,2009),认为这样比较符合中西部地区的比较优势;也有学者用实证方法证明我国东部地区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已经于2006年前后发生了转移(曲玥等,2013)。但也有学者对此有不同看法,冯根福等(2010)通过统计分析认为大多数资源密集型产业和部分技术密集型产业已在2000—2006年先于劳动密集型产业进行转移,转移的产业也多为在全国范围内有规模优势的产业,东中西部间并未出现大规模的产业转移现象,作者认为劳动力向东部沿海流动、地方保护主义和竞争等原因都是阻止产业转移的重要原因。 吴福象和蔡悦(2014)则从福利经济学的角度说明中国产业空间布局失衡的原因在于市场最优的集聚高于社会最优的集聚,因而需要改变产业布局战略,引入因地制宜的补偿手段缓解东中西部产业空间布局的不平衡性。
在平衡区域产业发展差异方面,除了继续延续中部崛起和西部大开发战略外,我国还密集出台了 《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河北雄安新区规划纲要》《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等一系列区域发展战略规划,对不同地区的产业布局做出了详尽的部署。很多研究者根据国家新出台的区域规划对不同经济区的产业布局献计献策。针对长三角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问题,肖金成(2018)对不同地区的产业优势进行了归纳,认为上海的优势在于金融和对外开放,浙江在电子商务及小商品流转方面具有优势,江苏的科技研发和高端制造具有优势,安徽具有生态资源和农业优势,需要根据各自优势破解长三角产业同构问题。周京奎等(2019)研究了京津冀协同创新发展问题,认为京津冀产业发展不均衡、同质化竞争严重,需要构建合理的协调机制、激励机制等促进京津冀形成合理的产业发展格局;薄文广等(2019)则具体分析了京津冀的产业规划和布局情况,认为需要中央统筹建立惠及三地的顶层机制,促进创新型企业向河北转移。此外,研究者还关注了物联网产业(李遵白、吴贵生,2011)、金融空间分布(张辉等,2016)、海洋产业(徐敬俊,2010)等新兴产业布局及其对其他产业的影响,使我国产业布局研究与现实经济紧密联系在一起。
综上所述,新中国成立70年来关于产业布局的研究体现了时代背景与国家区域战略和产业政策变迁,研究方向更为多元,研究方法也与国际研究前沿靠拢,吸收了越来越多的经济地理的研究方法和工具。随着“一带一路”倡议、“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江经济带”建设等规划的实施,可以预见未来我国的产业布局将会逐步缓解过于向东部地区集聚的态势。随着我国由高速度工业化向高质量工业化的转变,我国产业布局也会更加符合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更好地满足人民生活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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