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城市改革中第三产业作用的确认(1982—1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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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服务经济研究70年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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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1984年5月的六届人大第二次会议为起点、以“加快发展为生产和生活服务的第三产业”正式写入“七五”计划为标志,第三产业的地位在理论、决策、政策和法律等各方面开始得到正式确认,对大城市的服务功能也逐渐有了新的认识。在这个时期,国内理论界围绕“城市发展第三产业的重要性、第三产业与城市功能的关系、城市发展中第三产业的地位、第三产业发展的空间层次、第三产业的空间布局、第三产业在吸收农村剩余劳动力中的作用”等主题开展了诸多有益探讨。但后来的一些研究又指出,对城市人口容量的担心是不必要的,人口容量是动态的,扩大城市人口容量最合理可行的途径就是大力发展各类第三产业[ ※注] 。 | ||||||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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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产业 城市经济 城市发展 中心城市 第三产业发展 农村剩余劳动力 学者 经济中心 生产 经济区 经济体制改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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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城市改革中第三产业作用的确认(1982—1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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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1984年5月的六届人大第二次会议为起点、以“加快发展为生产和生活服务的第三产业”正式写入“七五”计划为标志,第三产业的地位在理论、决策、政策和法律等各方面开始得到正式确认,对大城市的服务功能也逐渐有了新的认识。全国六届人大第二次会议上发布的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指出,大城市“不应当把主要注意力放在工业产值的翻番上,而应当更加注意产业结构的合理化,促进生产的社会化和专业化,推动社会技术进步,大力发展包括商业、外贸、交通、邮电、旅游、金融、保险、咨询、技术服务和其他社会服务在内的第三产业”。1985年3月举行的全国城市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上,中央提出把大城市改变成开放型的、多功能的、社会化的、现代化的经济中心。时任国务院总理赵紫阳提出:城市不仅是工业生产的基地,而且是贸易中心、金融中心、交通枢纽、信息中心,有些城市还是科学、教育的中心;城市的各项经济活动更重要的是为它所辐射的整个经济区服务;大城市首先要把有限的资金用于建设基础设施和发展第三产业[※注]。由此,以城市为重点的整个经济体制改革全面推开,支持第三产业发展成为城市经济部门面临的一项重要任务。
在这个时期,国内理论界围绕“城市发展第三产业的重要性、第三产业与城市功能的关系、城市发展中第三产业的地位、第三产业发展的空间层次、第三产业的空间布局、第三产业在吸收农村剩余劳动力中的作用”等主题开展了诸多有益探讨。这其中,既有对以往经验教训的总结,也有激烈的思想交锋;学者们在思想领域努力为服务业发展正名的同时,对第三产业发展的空间规律也进行了浅尝和初探。
一 城市发展第三产业发展必要性
长期以来,封闭型、单功能的城市经济模式严重阻碍了城市自身乃至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限制了城市经济效益的提高和内外部专业化协作关系的发展,城乡人民多方面服务需求得不到满足[※注]。为改变我国城市居民生活方式在服务社会化、内容多样化、服务质量等方面的落后局面,应大力发展第三产业[※注]。以城市为重点的经济体制改革的方向,是充分发挥城市的多种经济功能,第三产业发展则是充分发挥城市多种经济功能的必要条件[※注]。中心城市发展第三产业,是城市自身商品经济发展的需要,是增强对周围地区吸引力和带动力的要求,也是建立开放性城市系统的需要[※注]。中心城市具有对外扩散和对内聚合的双向广延性[※注];城市作为同周围地域相联系的中心,其经济功能还体现在中枢管理和消费服务等“触媒”功能上[※注]。第三产业和城市经济功能互相联系、互为促进,城市经济功能需要第三产业,第三产业的发展必然强化城市经济功能[※注];因此,应该使用国民生产总值而不是工农业总产值来考核城市的经济发展状况[※注]。
二 关于第三产业在城市发展中地位的争论
这个时期,对第三产业在城市发展中地位有很多争论,主要集中在工农业生产在大城市中的地位、怎样处理发展第三产业与发展工业之间的关系、如何把握第三产业超前发展的“度”等。针对十二大之后全国几乎所有地区都提出“工农业总产值翻两番”奋斗目标的实际,金凤德(1985)指出,经济中心和工业基地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要求特大城市生产发展速度同全国看齐甚至抢先是不妥当的,今后我国大城市发展最快的应是第三产业[※注]。而针对有些学者把一个国家或地区国民经济产业结构发展的共同趋势与中心城市产业结构发展的趋势等同起来、认为“在没有实现高度工农业现代化时第三产业不能超前发展”的问题,王楚洪(1985)指出,多功能的中心城市无论高度工业化实现与否,第三产业都应占主导地位[※注]。在1985年8月召开的第一次全国性第三产业经济理论讨论会上,第三产业在城市经济中的地位也是争论的焦点问题之一。有些学者认为,流通是中心城市的基本功能,表现为城市的吸引力和辐射力,发展城市经济理应以发展第三产业为重点;建设多功能的中心城市,就是要使第三产业就业人数增长率、产值增长速度、投资的增长均快于其他产业,从而使第三产业产值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逐步上升并居于主导地位;中心城市无论经济是否发达,都应以第三产业为主导[※注];规划中心城市第三产业的比重不能仅从本身出发,而是要着眼于其辐射的经济区[※注]。另一些学者则认为,生产决定交换,第三产业对社会生产力的作用在一二三产协调发展后才体现出来;第三产业的发展依托于物质生产部门劳动生产率的大幅提高。城市经济仍要以发展工业生产为主导,切不可不顾客观经济条件,把发展第三产业作为一切城市的主导。应根据生产发展的需要,恰当地发展第三产业[※注]。折中的看法是,城市的经济基础、自然禀赋和历史传承差别很大,经过三十年的发展,有的城市变成了商业或旅游城市,有的则变成了工业城市,因此在主导产业的选择上应因地制宜、区别对待;城市流通功能日益增强是总的趋势,但有一个过程[※注]。
三 第三产业发展的空间梯度、服务网络布局
在“控制大城市、合理发展中等城市、积极发展小城市”的城市发展方针指引下,这个阶段围绕第三产业发展的空间梯度、服务网络布局、各个城市发展第三产业的重点,进行了许多有益探讨。易炼红(1986)认为,第三产业网点分布应根据各服务网点所提供的服务项目及其辐射能力,以及维持该网点活力所需的最低门限人口来共同确定;第三产业网点分布应呈现“中心点”和“卫星网”的结构状态;中心城市应把科技、信息、金融、商业、教育、咨询、交通运输、邮电通信、旅游等行业作为发展的重点,乡村则应重点发展为农业生产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的服务业和农民生活所必需的服务业[※注]。从业态的错位发展看,大城市主要发挥“流通中心”作用,中小城市的市区应大力发展以文教卫生、商业和传统服务业为代表的第三产业,乡村集镇重点发展商业和生活服务业[※注]。梁厚斌(1985)则认为,中心城市应着重发展高层次或技术密集的第三产业,农村应依托乡镇工业发展形成的大大小小的城镇,着重发展低层次或劳动密集型的第三产业[※注]。从职能分工看,根据人口和产业在区域和城市内部空间增长和分布的规律,采用“区域平衡法”可以避免城市人口过密化,即中小城市作为区域的次级经济中心,可以扩散一些在大城市集聚效益不高的第三产业;发展相当规模的大城市,分立原有大城市的中心职能[※注]。对东部沿海地区的典型调查表明,农村经济发展已出现非农产业集聚和发展的趋向,农村的综合经济已从生产领域延伸到了流通领域[※注];应在小城镇建立较为完备的第三产业体系,加强其商业服务功能并扩大其服务半径;偏僻的山区和乡村则可先兴建一些小型分散的服务网点[※注]。应重视发展集镇的社办商业、服务业,在繁荣城镇经济的同时,也可为大批待业人员提供就业机会[※注]。从城乡关系来看,应以中心城市为依托,从企业到经济联合体再到大的经济区,形成上下有机联系的纵向经济网络[※注];发展第三产业应抓住城乡联合和小城镇经济迅猛发展的有利时机,疏通城乡之间的流通渠道[※注]。
四 制约中国城市服务业发展的原因
在发展第三产业的大背景下,学者们对于城市第三产业项目建设和空间布局上出现的问题,以及长期以来制约我国城市服务业发展的原因,从认识和政策方面也进行了反思。胡润松、刘百扬(1985)认为,长期以来上海第三产业落后的主要因素是思想理论上的偏差和条条块块经济管理体制的束缚,比如商业主要是通过封闭式、少渠道、多环节的计划调拨;金融则是由总行垂直调拨,资金划块而治[※注]。李远建(1986)认为,城市建设方针一再受到“左”的影响,未能从根本上处理好城市性质和产业结构的关系问题[※注];而人们消费观念中的小农经济意识,造成我国人民习惯“万事不求人”,也压抑了人们对服务消费的需求[※注]。徐学珍、刘溶沧(1985)通过调研指出,有关部门和单位热衷于在比较繁华、服务设施较多较齐的地区发展第三产业,对亟待改善服务设施的大中型居民区则重视不够;只重视从业人员和网点的增加总数,而不注重其合理分布和对人民生活的方便程度[※注]。城市第三产业发展只注意微观搞活,不重视宏观控制、全面规划,出现了重复建设、贪大求洋等盲目发展的现象,发展第三产业应以搞好规划为前提[※注],将第三产业作为一个重要内容列入城市规划体系[※注]。
五 农村剩余劳动力空间流向
对于农村剩余劳动力空间流向的研究也是这个阶段的重点。对9个大中城市的调查表明,暂住流动人口数量相当庞大,北京、上海达到70万,约占常住人口10%[※注]。因此,发展第三产业在这一时期被视作解决城乡富余劳动力就业的重要途径[※注]。周如昌(1986)指出,“离土不离乡、就地转化农业人口”的理论防线实则是牺牲长远利益的权宜之计,以将农业农村人口与工业文明隔绝为代价[※注]。要允许农民进入城市兴办各种生产生活服务项目,将剩余劳动力和农村资金引入城市[※注];城市建设的新区凡是征用农民土地建设第三产业设施的,应该允许所在地农民优先兴建;对农民在自己承包土地上建设临时性第三产业设施也应予以支持[※注]。然而一些学者指出,受制于自身的经济效率和居民收入水平,城市第三产业容量有限,加之不断产生的商业服务业表现出一定程度的排他性,让农民进入城市发展第三产业是盲目乐观和缺乏依据的[※注]。根据我国国情,为避免城市“膨胀”,农村劳动力转移应该采取“就地式”为主的方式[※注]。但后来的一些研究又指出,对城市人口容量的担心是不必要的,人口容量是动态的,扩大城市人口容量最合理可行的途径就是大力发展各类第三产业[※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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