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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劳动经济学研究70年

一 结构转换迁移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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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劳动经济学研究70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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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回顾中国70年的劳动力迁移历史可以看到,影响劳动力迁移的政策因素在改革开放前期影响力非常强。改革开放之后,政策限制随着产品和要素市场化的发展不断减弱,经济因素成为驱动劳动力迁移的重要力量。早期政策形成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势能较大,所以中国政府在放宽人口自由流动时采取逐步、渐进式的政策,这使得西方劳动力迁移理论在中国的实践中,不断得到挑战和修正。根据对农村劳动力迁移决策的不同解释,有关劳动力迁移理论可以分为结构转换迁移理论、人力资本迁移理论和新劳动力迁移理论[ ※注] 。换句话说,影响在职农民工在经济地位上融入城市生活的主要因素是基于工人户籍身份的城市社会保障制度。
关键词

劳动力

农村劳动力

人力资本

影响

流动

剩余劳动力

农民工

农业部门

人口

刘易斯

农村剩余劳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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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结构转换迁移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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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经济学视角研究人口迁移的理论最早可追溯到刘易斯[※注]。他指出传统农业部门存在无限剩余劳动力,由于农业部门和现代化工业两部门在经济结构和收入上的差异,导致农村劳动力流向城市。工业部门通过以较低的工资雇佣流入的农村劳动力,获得高额利润;这些利润可进一步转化为资本,扩大生产,进而再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再反复这一过程,直到农村剩余劳动力被城市吸收殆尽,城乡二元结构也随之消失。

随后费景汉和拉尼斯指出刘易斯的“两部门理论(二元结构)”忽视了农业劳动生产效率的提升以及农业剩余产品的增长是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先决条件[※注]。因此,他们将两部门发展过程划分为三个结构转变的阶段。第一阶段,农业部门劳动力流出不影响农业生产效率,同时由于劳动力的流出,农业部门形成剩余农产品并满足流出群体在工业部门就业的基本生存。第二阶段,随着农村劳动力进一步流出,农业部门产出效率低于工业部门,导致粮食相对价格上涨,工业部门工资提升。第三阶段,农业部门不存在剩余劳动力。传统农业转化为商业农业,农业部门的劳动力收入由产业部门的边际产值决定。值得注意的是,两部门结构理论关注劳动力从农村转向城市的过程却无法解释城镇化过程中城市失业人员的增加。即便如此,两部门三阶段的划分却很好地描绘出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的阶段性特征。两部门理论在中国农村经济发展以及产业结构转型上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结合上一节中国劳动力迁移的历史阶段可以看出,1978年改革开放前,计划经济时代的人口流动限制使得农村积累大量的劳动力。“农村劳动的边际产出为零,农村存在大量剩余劳动力。提高经济增长力,激发劳动者积极性。就必须将剩余劳动力转移出农业部门。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恰好是转移农村劳动力的第一步。”[※注]基于这样一个基本判断,国务院于1984年出台《国务院关于农民进入集镇落户问题的通知》(国发〔1984〕141号),中国农民向非农产业以及城镇迁移的序幕正式拉开。由于城市经济还处于起步阶段,政策制定者和学者们普遍关心,迁移的规模有多大,怎么迁移才能不对城市经济造成压力。因此1984—2002年,基于两部门理论的劳动力迁移研究关注两个问题:(1)中国的剩余劳动力规模有多大?(2)如何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问题。

从剩余劳动力的角度来说,大量的研究结果之间差距非常大,从4000多万到2亿多人,相差太远[※注]。从这些研究的时间和剩余劳动力估计结果可以将这些研究分为两大部分,即2003年前和2003年后。2003年前的剩余劳动力估计规模基本都超过1亿,加上劳动力需要抚养的人口,农村需要转移的人口规模估计有2亿。而2003年后的剩余劳动力估计大多在1亿以下。如果把农村劳动力作为工业化和城镇化发展的蓄水池,在人口外流以及人口增速放缓的情况下,蓄水池的流量将会逐渐收缩。由此可见,按照成果发表时间排序的剩余劳动力估算结果,整体呈现缩小趋势符合逻辑。

但是2003年之后剩余劳动力估算的大幅缩小引起人们关注,并出现激烈争论。原因在于2003年广东首次出现“民工荒”。有专家指出,中国马上要迎来刘易斯拐点[※注]。依据两部门理论,刘易斯拐点到来即意味着农业部门剩余劳动力不再无限供给,且随着农村劳动力的溢出,农产品价格上涨,农村迁移劳动力的迁出成本上升,相应城市部门雇佣务工人员的成本也在增加。这一预期亟须政府为下一阶段的城乡劳动力市场的统一做出政策调整,同时也要为产品和劳动力要素的价格上涨做好准备。学术界关于中国刘易斯拐点的到来争论了近10年,2003年开始农民工工资进入上升通道,且2016年农民工工资增速超过10%,高于同期经济和城镇职工工资增速。学界和政府部门才正式认同农村不再有无限供给的剩余劳动力。至此,有关刘易斯拐点的争论也正式结束。

结合改革开放开始至“刘易斯转折点”时期的劳动力迁移政策可以发现,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主要采取“离土不离乡”的农村非农产业转移(职业流动)和“离土又离乡”的城市化迁移(地域流动)这两条路线[※注]。两种流动之间存在着密切的联系,从生产活动的参与方面来看,农村劳动力的就地转移构成了乡城迁移的一种替代;从时间顺序上看,两种流动之间又存在着一种“互补”的关系。1978—1994年改革开放初期,主要以“离土不离乡”的转移政策为主。以乡镇企业为代表的农村工业部门发展繁荣,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三元经济结构[※注]。乡镇企业的发展在推动农民非农化,提高农民收入水平上做出很大的贡献。1994—2002年,由于缺乏城市工业的规模经济和集聚效应,农村工业企业在高度竞争的工业品市场上没有竞争优势,乡镇企业开始衰退,农村工业化对缩小城乡差距的作用开始变小[※注];在没有可依托的第二、第三产业发展的情况下,优先发展小城镇来吸纳农村人口的“内销”方式自然遭遇现实发展的困境[※注]。与此同时,外资引入使得城市经济高速增长,就业岗位增强了城市经济对农村劳动力的吸引力。大量的农村劳动力涌入城市,也加快了城市产业链的形成以及城市的扩张。此时,职业流动成为劳动力迁移的重要特征。

现阶段,中国劳动力迁移进入平稳阶段。城镇化为主的“职业流动”进入新的阶段。2017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与户籍城镇化率之间的差距为16.17个百分点,比2010年15.78%的差距略微有所提高。这意味着,以迁向城市为主的职业流动吸引力有所降低。近年来,随着乡村振兴以及土地三权分置政策的实施,农村非农产业发展开始兴起,农村发展的拉力也加快了“农民工回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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