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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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政治学研究70年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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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年以来,我国政治学界对于国家理论的研究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一是从1949年至改革开放前,以介绍和研究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为主,兼顾第三世界反殖民运动中的相关理论学说。二是改革开放初至21世纪初,继续以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为研究主线,同时引入了大量新的议题,包括自由主义、新马克思主义的国家理论。在他看来,这两种国家学说都肯定了国家对统治阶级利益的维护和对经济发展的“双刃”性影响,但新制度主义进一步充实了马克思主义关于国家经济职能的主张,它关注到经济发展中的制度、产权、国家和意识形态等诸多要素的作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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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学说 马克思主义 国家理论 自由主义 制度主义 社会民主主义 黑格尔 恩格斯 学派 阶级 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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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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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是一个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社会主义国家,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在国家理论研究中的地位不言而喻。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形成于19世纪中后期,是马克思、恩格斯等经典作家在研究西欧资产阶级国家性质和无产阶级革命运动的基础上提出的科学国家观,反映了国家的历史发展规律。从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出发,有关国家的历史起源、阶级性质、类型与职能、历史归宿等代表了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基本要素。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于20世纪初传入中国,逐步成为指导中国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指导思想。综览70年来学术界对于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对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国家学说以及以法兰克福学派等为代表的新马克思主义国家理论的研究上。
(一)经典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
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是马克思、恩格斯等人针对19世纪西欧社会的现实,在反思和摒弃黑格尔、费尔巴哈等人的国家学说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德意志意识形态》《共产党宣言》《哥达纲领批判》《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等是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经典著作,它们也成为中国学者研究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经典文本。
首先,黑格尔国家学说及其与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关系。黑格尔国家学说是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重要思想来源。黑格尔把国家看作“绝对精神”在世界历史演进中的最高阶段,是“伦理理念的现实性”。针对这种观点,郁建兴等指出黑格尔的国家观突破了个体与国家之间的机械联系,代表了“伦理实体的自由概念的完成”,反映了维护政治共同体和实现个体自由、普遍性与特殊性之间有机统一的需要,因此不能将黑格尔的国家观纳入“极权主义”“自由主义”等范畴,也不能将其价值一概否定。[※注]陈炳辉从“文化”的角度把黑格尔国家学说解读为“政治文化论”。在他看来,黑格尔在论证国家起源时对伦理与道德的区分、对伦理理念从家庭到市民社会再到国家的三阶段发展过程的论述、对政治情绪和政治制度主客观辩证关系的讨论等,表明其所论述的“国家”不仅是一个政治实体,而且是一个文化实体,这一点尤其体现在国家是“伦理理念的现实性”上,黑格尔的国家观因此属于“客观唯心主义”范畴。[※注]
马克思、恩格斯把黑格尔从“逻辑观念”层面来推演国家起源的论证方式转变为从“社会历史”层面来追溯国家起源和演化的方式。在他们看来,国家是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社会分化为阶级且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结果;国家作为一套复杂的暴力机器,是统治阶级赖以进行统治的工具;国家从历史的地平线中产生,也将从历史的地平线上消失;在这个过程中,作为资本主义“掘墓人”和新生产力代表者的无产阶级将扮演不可替代的角色。在这一方面,刘俊祥总结了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主要方面,包括辩证法思维、个人主义批判、劳动分工、个体发展与国家起源,以及市民社会与国家的关系等。[※注]
其次,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动力来源。除黑格尔国家学说外,18—19世纪西欧的社会现实为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建立提供了充分的养料,尤其是法国大革命、1848年欧洲革命和巴黎公社运动。这些事件既使马克思、恩格斯看到了资产阶级曾经具有革命性的一面,又使他们看到了资产阶级腐朽没落的一面,以及无产阶级将肩负的历史重任。陈周旺认为,19世纪的法国政治环境为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提供了现实动力,它使马克思、恩格斯等人深刻理解了资本主义国家的本质和通往无产阶级国家的道路。[※注]汪仕凯则从马克思、恩格斯追求和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和“劳动解放”的角度来定位其国家理论,认为国家只是他们建构起来的通往这些目标的关键环节和必要手段。[※注]也有学者专门就恩格斯晚年的国家理论进行分析,如在蔡定剑看来,恩格斯晚年关于建立无产阶级新型国家的主张可以概括为“组织真正人民当家做主、掌握国家权力的政权”[※注]。当然,大部分学者还是从生产力、生产关系和阶级的角度来概括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
再次,列宁在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中的地位。列宁是首位把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落实到单一国家和非西欧国家的革命家,是世界上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的缔造者,俄国十月革命的实践大大丰富了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对于列宁的国家学说,在冯同庆看来,列宁对资本主义国家持“辩证”而非完全“否定”的态度,即一方面批判资产阶级的狭隘性,另一方面又给予其历史地位;既揭露其虚伪的一面,又肯定其某些正确观点。[※注]郝良真、何祥林就列宁的国家分类问题进行了阐述,在他们看来,针对1920年前后的国际背景,列宁应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将当时的国家划分为三大类型:占世界人口70%的受压迫的殖民地半殖民地国家和战败国以及新产生的社会主义俄国;少数获得利益的战胜国;保持原来地位的国家。[※注]这种划分为理解当时的世界政治力量分布提供了重要的指导。蔡拓则专门就列宁的社会主义理论进行了论述,认为列宁的贡献在于第一次把马克思主义有关社会主义的理论变为现实,且直接领导了数年的社会主义实践,重温列宁的社会主义理论,可以防止社会主义变形和变色。[※注]
最后,国家的性质和职能。在马克思、恩格斯看来,国家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和“阶级统治的工具”,国家的性质和职能是由统治阶级的属性决定的。唐兴霖根据上述观点,把国家的职能划分为“阶级性”和“公共性”两个方面,它们统一存在于国家实体中,赋予国家阶级压迫和社会管理两种职能,具体通过国家在政治统治和经济生产中所扮演的角色表现出来。[※注]李勇锋和尹继佐把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划分为物质利益论、阶级分析论和斗争手段论三个组成部分,并指出,它们既是区分马克思主义有关国家经济管理职能和政治统治职能的主要依据,也是这两种职能赖以相互转化的有机环节。[※注]周琪、王沪宁则认为,李勇锋和尹继佐忽视了国家性质的问题,以经济管理职能为例,它必须以国家具有的阶级性质作为依据,忽视国家性质来谈国家职能,将影响到对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全面理解。[※注]
除此之外,马克思等人有关国家形态、国家消亡等的论述也是学术界的研究重点。在国家形态方面,国家是如何从原始社会破土而出的?国家的历史演进主要包含哪些阶段?马克思主义有关各种国家形态的论述,有关国家消亡的主要含义和基本条件的论述,以及东方社会如何跨越“卡夫丁峡谷”而走向社会主义社会的论述等,都是有关国家形态和国家消亡理论的主要探讨问题。值得注意的是,有些学者还将马克思主义有关国家消亡的理论与“治理” “善治”等当下主题结合在一起。例如,在俞可平看来,马克思经典作家关于无产阶级专政的根本性任务的讨论,实际上就是主张创造条件、消除国家与社会之间的对立关系,做到“还政于民”,它表明了“现代政治的重心开始从统治向治理的转型”[※注]。
(二)新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
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主要与早期资本主义国家联系在一起,新马克思主义国家理论则主要与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内部变化联系在一起。在这一时期,工人阶级的内部构成、生活状况、组织方式等已迥异于马克思、恩格斯所处的时代,与20世纪上半期以工农联盟为基础而取得革命成功的苏联和中国也差异甚迥。新的时代背景呼唤新的国家学说,新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应运而生。它力图根据当代资本主义国家的新情况,从阶级基础、国家职能、权力结构和统治方式等方面对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进行解构和重建,使其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
“新马克思主义”并不是一个范围清晰的概念,但法兰克福学派被公认为是新马克思主义的代表,代表性人物包括卢卡奇、霍克海默、阿多尔诺、阿尔都塞等一大批声名卓著的思想家。20世纪晚期,在“后马克思主义”的名义下,又聚焦了一大批思想家,包括拉克劳、墨菲、列菲弗尔、米利班德、利奥塔、德里达等,原来归属于法兰克福学派的部分思想家也被纳入后马克思主义范畴,其中包括哈贝马斯、奥菲等人。不论新马克思主义抑或后马克思主义,都以反思和重建马克思主义作为使命,反对单纯从生产力、生产关系的角度来理解国家,认为阶级基础与上层建筑的关系是复杂多样的,并非经典马克思主义者所认为的简单对应关系。
新马克思主义在20世纪80年代传入中国,旋即成为国内学术界的重要研究主题。在有关新马克思主义国家理论的总体研究方面,2004年,陈炳辉出版《西方马克思主义的国家理论》,对葛兰西、阿尔都塞、普朗查兹等12位西方思想家的国家学说进行了述评,是为有关新马克思主义国家理论研究的集大成者。杨雪冬把新马克思主义国家理论进行了分类,将它们划分为“工具主义”“结构主义”“仲裁者”和“制度平台”四种类型,对应的代表人物包括米利班德、阿尔都塞和普兰查斯、奥菲、杰索普等。他们主要从意识形态与文化霸权、阶级关系与国家自主性、福利国家和合法性危机四个方面对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进行了修正和重建。[※注]
国家的意识形态功能是国内学者研究新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一大热点。葛兰西的“文化霸权和政治领导权”理论为国内学术界所热捧,它强调国家在意识形态上的管控功能。郁建兴、肖扬东对这一主题进行了研究,认为葛兰西从社会文化和意识形态等角度开辟了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研究的新方向。[※注]拉克劳、墨菲、哈贝马斯等后马克思主义思想家则把葛兰西的“政治领导权”理论发展为“话语领导权”理论,他们强调社会历史演变的不确定性和随机性,主张用激进的多元民主来取代无产阶级的解放斗争、用身份政治取代阶级政治等。在陈炳辉看来,这些新观点反映了后马克思主义思想家解构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阶级概念等理论的努力,它们表面上具有社会主义的价值取向,实际上却已彻底告别了马克思主义。[※注]
国家的统治策略也是研究新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一大重点。普兰查斯区分了“占统治地位的意识形态”和“统治阶级主体的政治意志”之间的差异,指出前者较后者更缺乏纯粹性。以此为基础,普兰查斯把国家看作一种通过“策略”来统合社会矛盾、实现有机建构的政治结构。肖扬东认为,这一定义超越了马克思主义从“生产力”“阶级”角度来理解国家的做法,表明普兰查斯不再完全从结构主义的角度来理解国家。[※注]南丽军则认为,新马克思主义者力图从社会文化层面赋予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以新的内容,把意识形态、文化认同和合法性等都纳入国家统治策略的设计中,但实际上,他们并没有突破资本主义自由民主的理论框架,也没能提出新的、明确的国家概念,没能实现对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发展和超越。[※注]
“国家消亡论”是新马克思主义解构马克思主义的另一个重要命题。列菲弗尔从阶级统治、国家自主性和国家职能三个方面对这一命题进行重新解读。在他看来,并非所有国家都拥有阶级基础、具备阶级性,国家可能完全独立于社会之外。因此,国家政治统治职能的消亡应快于经济管理职能。国家整体的衰退则是一个更慢的过程,它会借助阶级力量来加强自身。针对列菲弗尔的观点,方贻岩指出,列菲弗尔是从存在主义和人道主义的角度来解读“国家消亡论”的,他忽视了马克思主义关于无产阶级国家的阶级性与过渡性关系的论述,而且把这两者对立起来,强调“过渡性”而否定“阶级性”,从而人为地切断了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整体性,偏离了马克思主义的本意。[※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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