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 区域经济学理论研究的进展与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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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学60年2009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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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西方国家,区域经济学经过20世纪50年代的萌芽和成长、60—70年代的拓展和丰富,于80年代开始形成较为完善的理论体系和分析方法,逐步发展成为经济学中的一门新兴学科。1993年,陈栋生在其主编的《区域经济学》的自序中指出:“区域经济学是从宏观角度研究国内不同区域经济发展及其相互关系的决策性科学,并把其研究领域划分为区域经济发展、区际经济关系和区域经济政策三个部分”。在我国众多同名的《区域经济学》中,有一部分并未设专门的章节论述城镇化的内容,似乎认为城镇化并不是区域经济学研究的内容,但有的也会在书中提到“区域是城镇发展的依托,城镇是区域发展的核心,在发展上,城镇与区域相互支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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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经济学 区域经济发展 生产力布局 生产布局 区域经济政策 学者 区域政策 政策 经济学 战略 发达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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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章 区域经济学理论研究的进展与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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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区域经济学的形成与发展
20世纪50年代以来,区域问题成为全球关注的热点之一,许多国家都把区域的开发、规划、整治、决策和管理提到重要的议事日程。在西方国家,区域经济学经过20世纪50年代的萌芽和成长、60—70年代的拓展和丰富,于80年代开始形成较为完善的理论体系和分析方法,逐步发展成为经济学中的一门新兴学科。
我国幅员辽阔、人口众多、少数民族分布广、资源多样、边界线长;原有经济社会基础和总体发展水平低,地域差异大,如何统筹区域协调发展,是社会主义建设需要回答和解决的重大问题。在较长时期的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计划纵向传导,区域经济只是作为国民经济总体布局的一个要素加以考虑和得以存在和发展。改革开放以来,中央向地方、企业放权,地方政府日益成为具有相对独立利益的经济主体,区域经济的垂直依赖弱化,区际横向关系迅速扩大,激发了各级地方政府把发挥区域优势、促进产业结构与布局合理化作为区域经济发展的主要目标。同时,在经济转轨过程中,由于市场经济体制机制尚不完善等原因,忽视区域经济发展客观规律的各种区域矛盾不断产生和激化。为适应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需要,我国区域经济研究开拓了新领域并促进了向纵深方向的发展。
一、区域概念的界定
人类的各种社会经济活动总是在一定的空间范围内进行的。地球表面的空间范围称为区域。但不同学科对区域的含义有不同的回答。如地理学按其自然地理特征,把区域定义为地球表面的地域单元。20世纪以来,中外经济学家一直在探讨明确统一的区域的定义。
最早从经济学角度对区域概念进行界定,也是目前较能为大家接受的,当推1922年全俄中央执行委员会直属经济区划问题委员会所给出的定义:“所谓区域应该是国家的一个特殊的经济上尽可能完整的地区。这种地区由于自然特点,以往的文化积累和居民及其生产活动能力的结合而成为国民经济总链条中的一个环节。”
1970年,美国区域经济学家E.M.胡佛提出目前影响较大的定义,认为:“区域是基于描述、分析、管理、计划或制定政策等目的而作为一个应用性整体加以考虑的一片地区。它可以按照内部的同质性或功能一体化原则划分。”
对于区域经济学中“区域”的基本内涵,就已知文献大体可以概括出以下几点:
1.区域是一个空间的概念。“区域”和“空间”在区域经济学中往往互相换用。
2.区域包括在特定的主权国家的疆域内,中央政府及其代表对它拥有政治经济方面的控制权,政府通过政策等手段引导、调控区域经济活动。任一区域既具有区别于其他区域的政策上的差异,又在区域内部具有政策上的“一致性”和“连续性”,为此,最实用的区域划分应当符合行政区划的疆界。
3.区域经济上应当尽可能是一个比较完整的地区。经济学所研究的区域是在考虑到行政区划基础上,按照经济活动的内在联系形成的经济区。要求区域具有能够组织和协调内部经济活动和区际经济联系的能力,并存在由中心城市构成的这种调节及协调的核心。
4.区域界定和划分的基本方法为同质性与集聚性。同质性指区域内部某些重要因素特征上的一致性或相似性。集聚性是指由若干异质部分构成而在功能上紧密联系的因素,但由于某种区域共同利益和集团的内聚力而形成区域。
5.区域存在的前提有三:一是资源短缺且分布不均衡条件下生产要素不完全流动,从而某些经济活动会产生某个区域。二是由于规模经济或集聚经济等要求而形成的经济活动的不完全可分性,使生产要素和经济单位结合在一定的空间内而出现的以城市为中心的区域经济。三是距离成本限制了自然优势的发挥和空间集聚经济得以实现的必要而构成的区域经济。
二、区域经济研究的主要内容
区域经济研究揭示“区域”的内涵,从科学的角度看,是为了探讨区域运行的经济学规律,统筹区域协调发展,实现提高效率与促进公平的统一。如果整个国民经济是个大系统,区域经济就是其中的子系统。子系统虽有行政区域的界限,但要素在子系统之间的活动原则上是“全贯通”的,从而形成全国的统一市场。
区域经济研究的主要内容包括:
1.区域经济的特点和地位。由于以下原因的综合作用,有必要对区域经济进行专门的研究。一是要素分布的不均衡决定了区域产业的“非均衡发展”。二是要素空间转移的特性。即要素有不可转移性,如土地、不易转移资源和可转移但转移成本不等。三是地理区位不可替代的某种排他性。四是长期形成的社会文化积淀的区域特征。因而决定了国民经济必然是由不同类型的区域有机组合而成。只有因地制宜形成各具特色、分工协作、互相促进的区域组织结构,才能取长补短,发挥优势,提高整体经济水平。
2.区域经济发展战略。就是对特定区域内经济长远发展的全局性谋划,主要是为实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总目标指明前进的方向、策略和行动纲领。由于各地经济发展水平、阶段、面临的任务各不相同,不同类型的地区其发展战略所采取的对策就会不一样。大体可按经济的发展阶段将地区划分为待开发地区,处于成长阶段的地区和处于发达阶段的地区。正确分析区域所处发展阶段,是制定区域经济发展战略的基本出发点。
3.区域经济增长和产业结构。区域经济增长一般是指区域国民生产总值不断增加的总体趋势和可持续发展。区域发展既表现为总量的增长,又体现结构的优化,包括区域空间结构和城镇体系的建设与布局。
4.区域经济政策。它是政府运用国家干预,优化资源空间配置,控制区域差异扩大,协调区际关系,解决发展中出现的种种区域性问题,以推动地区协调发展所实施的政策和政策体系。普通意义的区域经济政策是国家层次的政策,它具有三个明显的特征: ( 1)有限性,必须与其他政策配合运用才能发挥更大的作用。( 2)系统性,各项政策要相互衔接,相互配合。( 3)阶段性,区域发展阶段、问题的类型和性质不同,采用的区域政策也不同,并应适时更新、转换区域经济政策。
三、国外区域经济学的形成与发展
生产社会化和劳动地域分工的扩展,区域失衡的矛盾也日益突出。区域经济发展的研究就应运而生。
1.西方区域经济学的形成与发展。从我国区域经济发展的文献研究中可以看出,对西方区域经济学的论述有三种视角。
第一,从分析资本主义生产布局规律性及其本质属性的角度,评介西方区域经济学。指出到了资本主义社会,近代生产布局科学沿着两个方向发展:一是逐步从地理科学中分离出来以研究人文分布现象为对象的“人文地理学”,主要由地理学家如李特尔、拉采尔、白吕纳等人初步完成;二是从经济科学中分离出来以研究生产区位为对象的“区位论”,主要由经济学家杜能奠基,经过韦伯的系统著述,克里斯特勒与廖什等人的进一步发展,逐步成为经济科学体系中的一个重要分支科学。因此,作为一门独立学科的生产布局学,是资本主义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社会化大生产的产物。资本主义制度经历了自由竞争和垄断两大阶段,“西方区位论在理论和方法上也经历了一个形成发展的过程,如由单一区位因素的研究发展为几种区位因素的研究,进而发展为多种区位因素的综合研究,从微观角度的研究发展为宏观与微观经济相结合的研究。”[※注]但从总体上看,无论是传统的区位论,还是现代的空间经济学,都是以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的基本理论为指导,为资本主义生产目的服务的,这就不能不带有很大的阶级局限性。
第二,从区域经济理论创新的角度,简要梳理西方区域发展理论。认为该理论主要以经济地域空间差异为研究对象,从19世纪20年代开始逐渐发展起来,到20世纪50年代末,比较有影响的经济学家及其相关理论主要有:德国农业经济和地理学家杜能( Thunen)在1826年发表的著作《孤立国同农业和国民经济的关系》中提出的农业区位论,1957年缪尔达尔( Myrdal)在《经济理论和不发达地区》中提出的“累积因果论”,1958年赫什曼( Hirrshman)在《经济发展战略》中提出的“核心与边缘区理论”,1960年艾萨德( Isard)提出的“国家干预政策”等。从20世纪50年代末开始到21世纪初,国外研究主要关注区域经济增长与区域间均衡发展、区域发展战略和综合布局以及区域经济研究的数学模型这三个领域。其中,1966年弗里德曼( Friedman)的《区域发展政策》、1975年胡佛( Hoover)的《区域经济导论》、鲍茨和斯坦的《自由市场条件下的经济增长》、1965年威廉姆森的《区域不平等和国家发展过程》、1955年佩鲁的《略论增长极概念》等,均围绕着区域经济增长与区域间均衡发展这个领域提出了各自的建设性分析。而汉森( Hansen) 1972的著作《区域开发中的增长极核》、劳埃德( Lioyd) 1977年的《空间区位论》、帕特赖克( Patnaik) 1981年的《第三世界国家区域开发与规划经济学》、理查森( Richardson)的著作《区域增长理论》等围绕着区域发展战略和综合布局提出了各自的观点。1978年布朗( Brown)的《区域——国家经济模型》、1977年因特里格特( Intigator)的《经济模型技术与应用》是围绕着区域经济研究数学模型进行研究的。
上述理论对我国的区域发展有一定的借鉴价值,但各有缺陷,有的经济学家认为主要偏颇在于过于夸大市场的自发作用,不可能真正解决我国区域布局的实际问题。
第三,从区域经济学的来源和组成部分的角度论述西方区域经济学。我国区域经济学者在这方面的论述还比较多,其中值得我们关注的是2006年魏后凯主编的《现代区域经济学》导论中对西方区域经济学所做的比较全面系统和力求准确的述评。他认为,总体上看,从杜能率先提出农业区位论算起,西方区域经济学的形成和发展大体经历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第二次世界大战前,该研究还主要局限于对企业、产业和城市的区位选择、空间行为和组织结构方面。这期间表现出至今仍有较大影响的区位理论,如杜能的农业区位论、韦伯的工业区位论、克里斯塔特的中心地理论和勒施的市场区位理论。杜能提出以城市为中心呈同心圆状分布的农业地带理论,即著名的“杜能环”。韦伯的《论工业区位》( 1909)和《工业区位理论》( 1914)系统、完整地建立了工业区位模式,成为这一理论的奠基人。其理论的要点在于区位因素决定生产场所,而运费、劳动费用和集聚因素又是工业区位指向的决定因素。以杜能和韦伯为代表的古典区位理论主要以第一、二产业为对象,进行静态的、微观的区位研究,而且以成本—效益分析为主,从而形成区位理论的成本学派。1933年区位理论扩展到聚落分布和市场研究,建立了中心地理论(克里斯塔勒,1998)。在此基础上,勒施将利润原则应用于区位研究,并从宏观的一般均衡角度考察工业区位问题,从而建立了以市场为中心的工业区位理论和作为市场体系的经济景观论(勒施,1995)。此外,20世纪30—40年代还有瑞典经济学家奥林、帕兰德,美国经济学家胡佛等,从不同方面扩展了区位论的研究。
第二阶段: 20世纪50—70年代,西方区域经济学研究的重点开始转向区域经济发展和区域政策问题,各国学者提出了许多很有影响的区域发展理论和战略模式,其中较有影响的有输出基础理论、增长极理论、积累因果理论、中心—外围模式、新古典增长模型等。
输出基础理论最初由诺思( North,1955)在其《区位理论和区域经济增长》中提出,由蒂伯特( Tiebout)等加以完善。基本思想是:一个区域的增长取决于其输出产业的增长,区域外生需求的扩大是区内增长的重要原动力。
增长极概念最早由法国经济学家佩鲁( Perrour)提出,其基本思想是,“增长并非同时出现在所有地方,它以不同的强度首先出现于一些增长点或增长极上,然后通过不同的渠道向外扩散,并对整个经济产生不同的终极影响”(佩鲁,1988)。20世纪60年代,法国学者布代维尔( Boudeuille)认为“一个区域增长极是指区位在一个城市区,并在其影响范围内引导经济活动进一步发展的一系列推进型产业”(布代维尔,1966)。
20世纪50年代第三个很有影响的区域发展理论是累积因果理论,是由美国经济学家缪尔达尔在其名著《经济理论与不发达区域》中提出的。他认为,“市场的力量通常倾向于增加而不是减少区际不平等”。按他的观点,由于集聚经济的存在,繁荣地区会因市场的作用而持续、累积地加速增长,并同时产生扩散效应和回流效应。前者对落后地区有利,而后者则对落后地区不利。由于前者远小于后者,经这一不均衡的互动过程,繁荣地区越繁荣,落后地区越落后。之后,卡尔多( Kaldor)等提出了具体的累积因果模型,进一步发展了缪尔达尔的思想。而弗里德曼1966年在《区域发展政策》中却认为,从长远看,“随着区域经济的持续增长,将推动着空间经济逐渐向一体化方向发展”。
第三阶段: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西方区域经济研究开始逐步走向计量化,实证研究成为一种新时尚,逐步把研究重点转移到多厂企业的区位选择与空间组织上来。国际直接投资区位的选择和新型劳动地域分工等问题,日益成为当今西方区域经济学研究的热点。
2.苏联生产布局理论对我国的影响。新中国成立后,我国生产布局的理论研究和传统经济体制一样,模仿甚至照搬了苏联生产布局的理论和方法。20世纪50—60年代,经济地理学和生产布局学研究工作者等,翻译了大量苏联有关经济地理和生产布局的教科书、著作和论文;有关单位派留学生去学习有关专业理论、方法,邀请了一批苏联有关专家来讲学,包括生产布局著名学者费根前来讲学,1957年我国还出版了他的代表作《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的生产配置》。他的思想观点对我国生产布局的研究,产生了颇深的影响。
这一时期,均衡布局原则和建立各区域相对完整的工业体系原则,就成了生产布局原则的中心以及这一时期生产布局研究的最重要内容。而且这些方面也深深地打上了苏联的烙印。1955年,刘再兴主编的《中国生产力总体布局研究》中将改革开放前我国学者对生产力布局原则的几种提法和苏联专家的提法列表做了对比,竟发现惊人的相似,而且有关生产力布局理论和思想方法的许多观点与苏联学者的提法也如出一辙,即以“生产关系决定论”为特征,误解了马克思、恩格斯有关未来社会主义资源配置的计划性、直接性和均衡性,过火地批判了“地理环境决定论”,甚至把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生产力布局规律绝对对立起来。应当说,苏联生产布局理论对我国有值得借鉴的地方,但在更多方面却值得我们反思。此后,由于众所周知的中苏关系交恶等原因,苏联生产布局和区域经济理论对我国的作用和影响也日益淡化了。
第二节 我国区域经济理论研究的发展历程
新中国成立60年来的区域经济理论研究大体可分为改革开放前后两个时期。
一、改革开放前时期又可分为三个阶段
(一) 1953—1957年阶段
新中国成立后经过三年的经济恢复时期,我国开始实行“一五”计划。这个阶段,生产力均衡布局论处于统治地位。为了改变解放前生产力布局偏集东南沿海的状况,缩小沿海与内地的差距,党和政府以及经济界专家学者都主张把重点工程项目更多地安排在内地建设。1956年,毛泽东在《论十大关系》中指出:“我国的工业过去集中在沿海。……我国全部轻工业和重工业,都有约百分之七十在沿海,只有百分之三十在内地。这是历史上形成的一种不合理的状况。沿海的工业基地必须充分利用,但是,为了平衡工业发展的布局,内地工业必须大力发展。”[※注]还说:“新的工业大部分应当摆在内地,使工业布局逐步平衡,并且利于备战,这是毫无疑义的。但是沿海也可以建立一些新的厂矿,有些也可以是大型的。至于沿海原有的轻重工业的扩建和改建,过去已经作了一些,以后还要大大发展。”[※注]1955年正式颁布的“一五”计划也正是按照这个指导思想进行安排的。“一五”时期的生产力布局还体现了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原则,表现为宏观分散、中观集中、微观成组的特征。工业布局尽可能与原料、燃料产区相结合,生产地尽可能接近消费地。此外,还考虑到少数民族地区工业发展的要求和遵循国防安全的原则。
在这个阶段,我国生产力布局和区域经济理论工作者主要在以下几方面做了许多工作:
1.非常重视马克思、恩格斯和列宁有关生产力布局和区域经济发展理论的学习和阐释,认为这是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包括生产力布局的重要指导思想。其中经常学习和引用的是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的一段论述:“只有按照一个统一的大的计划协调地配置自己的生产力的社会,才能使工业在全国分布得最适合于它自身的发展和其他生产要素的保持或发展。”当时普遍认为,我国的社会主义社会就是恩格斯讲的这个社会,我们的“一五”计划就像是恩格斯所说的“一个统一的大的计划”,其中包括了“协调地配置自己的生产力”,其长远目标似乎正如恩格斯所说的:“大工业在全国的尽可能均衡的分布是消灭城市和乡村的分裂条件。”在建设项目的安排上,常常学习和阐释列宁在《科学技术工作计划草稿》等著作中所作的重要论述,包括“必须合理地配置工业生产力,使工业企业接近原料地,尽量减少在整个生产过程各阶段中的劳动消耗”等论述。问题在于如何正确理解和应用马克思、恩格斯、列宁经典作家的观点。马克思、恩格斯提出的实现均衡布局的思想前提,是生产力高度发达的社会主义,而在我国刚刚建立社会主义制度,生产力水平还十分落后的情况下,单纯靠国家一个主体的统一大计划就想按比例地配置全国的生产力,实现均衡分布,是不符合中国实际,因而其效果是会受到很大限制的。
2.重点围绕生产力布局原则进行研究。早在新中国成立初期,新中国经济地理学的主要创始人孙敬之就强调经济地理学的研究对象是生产力布局。他主持和编写了新中国第一部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经济地理学》教材。在学习苏联的潮流下,老一辈生产力布局理论工作者王守礼、周起业等翻译、推介了一批苏联生产力布局和区域经济学方面的论著。
3.参加实际工作。广泛参与和开展了新建工业布局的技术经济论证和新工业基地的区域规划实践,流域考察和规划、联合选厂、农业区划等实际工作,作出了一定的贡献,也为理论研究提供了实践基础,使理论与实践更好地结合起来。
(二) 1958—1964年阶段
从1958年起,我国经历了“大跃进”和“人民公社”运动。在生产力布局和区域经济发展上提出了地区综合发展论,并作为主导思想。1958年3月,在继续批评反冒进,推行“全面大跃进”的形势下,毛泽东在天津视察工作时指出:地方应该想办法建立独立的工业体系,首先是协作区,然后是许多省,只要有条件,都应建立比较独立的但是情况不同的工业体系。当时,将全国划分为东北、华北、华东、华南、华中、西南、西北七个协作区,并要求各区分别建立大型的工业骨干和经济中心,形成若干个具有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的经济地区(刘再兴,1995)。各地工业都“遍地开花”,尤其是“以钢为纲”,不顾条件,大办钢铁,目标是建立起各地独立完整的工业体系,其后果则是到处铺新摊子、建新厂子,一个个“大而全”、“小而全”、“小土群”、“小洋群”的工业企业星罗棋布。
我国区域经济学者提出过在地区分工基础上综合发展各地区经济的观点,并作为生产力布局的原则之一加以论述,即认为应当“在全国各经济区间实行有计划的地域上的分工并综合发展各区经济”(张文奎)。类似的观点认为:生产力布局的原则之一,是“在各个经济地区间实行有计划的地域分工,同时使这些地区内部经济得到全盘发展”。[※注]
区域综合发展论本身不见得不妥,问题在于这一理论实际上已经涉及区域经济发展的模式选择问题。因为区域经济的结合构成国民经济。在如何结合上,陈栋生提出有两种类型:一类是区域经济的简单聚合型,即各个地区按统一模式建立行行俱全的、独立完整的地区经济体系,国民经济就如同一袋马铃薯,是由结构质地相同,仅有大小差别的马铃薯聚合而成。采用这种形式,即使能实现国民经济的发展目标,其效率和效益肯定也是低下的。另一类是区域经济有机耦合型,即各地区从实现国民经济总体发展目标出发,根据各地不同的条件与特点,建立各具特色、相互耦合、相互促进的地区结构。但实行劳动地域分工,建立各具特色的产业结构,应当是有客观依据的。一是地区自然条件的差异和自然资源分布的不均衡;二是原有经济发展水平、特点和社会文化因素的地区差异;三是充分利用生产专业化、集中化、集聚化、联合化效益的需求;四是各地区自然地理、经济地理和国防地理位置上的差异(陈栋生,1991)。而且地区经济综合发展的实现,只能在经济发展水平不断提高的过程中逐步地相对实现,与一定时期的国家财力、物力相适应。在生产力布局问题上违背客观规律,脱离我国国情,超越实际可能,往往只会降低社会宏观效益。
这一阶段地区综合发展论作为指导思想存在偏差,主要表现为没有建立在充分合理的区域分工基础上,区域优势并未充分发挥,割裂了区域间的经济联系。这种强调区域自成体系的理论,导致区域产业趋同化,阻碍了区域产业合理化的进程,付出了较为沉重的代价。不过当时发现问题还较快,1961年起,国家决定对国民经济实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其中包括大力缩短基本建设战线,下决心停缓建了大批不适当的在建工程,关停并转迁了大批不合理的建成项目。在我们这样一个历史上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思想根深蒂固的国家,在当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机制还不完善的条件下,带有片面性的地区综合发展理论的影响仍会相当久远。对此,我们要有足够的认识。
(三) 1965—1977年阶段
集中更大的力量,开展以西部为主的“三线建设”。20世纪60年代中后期,由于中苏关系破裂,战争威胁有所加重,特别是作为近邻的苏联具有更大的威胁。毛泽东提出“备战、备荒、为人民”的口号,区域战略部署作了重大调整,即主要是集中更大力量加强“三线建设”。
对于这一重大建设布局,由于处于“文化大革命”期间,加上带有国防项目性质,生产力布局和区域经济学者直接参与者较少。但作为事后评价,总结经验教训,则有多种多样的看法,历来有不同的评价。大体上可分为三类论点:
1.利大于弊论。认为“三线建设”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生产力布局从沿海到内地的一次战略性的大转移,空前规模的大调整。对于改善我国生产力布局畸重沿海、工业布局与资源布局严重脱节的状况;对于建设强大的战略后方基地,防止侵略;对于改变西部地区贫困落后的面貌,增强各民族的团结,都具有着深远的意义和作用。“三线建设布局在‘山、散、洞’的方针下,产生出不少毛病,但从总体上看,布局基本上是合理的”。持这一类论点的学者如林凌、李树桂于1992年还主编出版了《中国三线生产布局问题研究》,书中专门论述了上述论点。2009年,杨承训在其主编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学》一书中,也持同样的观点。认为“三线”建设“其积极意义在于确实加强了(西南、西北)国防工业和重工业,特别是一些高新技术企业,并且对西部的开发打下一定的基础,改变了不少地区无工业的历史(如贵州),有相当一批人进入西部。缺点是成本巨大,产生了重大比例失调,也造成许多坐落在偏远地区的企业向市场转移困难”。“‘三线’建设,对改变我国工业布局、开发大西南和大西北起到了积极作用,但这个决策有重大失误。”
2.有得有失论。有得,指的是“三线”建设时期在陕南、四川、贵州、鄂西、广西、湘西等“大三线”地区建立了一大批技术先进、装备精良的大中型军工企业,成为长时期内实现国民经济技术改造的重要技术力量。有失,指的是它给国民经济造成巨大的、无法挽回的损失:违背了客观经济规律,不是选择优势区位集中配置生产力,而是大搞“山、散、洞”,使建设周期拉长,工程造价提高,投资效果下降,已建成生产能力效益不理想,一些企业不得不迁出山沟,更多的企业仍年复一年地支付着超额费用(蒋海清、刘再兴,1995)。
3.得不偿失论。主要理由是两个方面:一是由于错误判断国际形势,认为战争迫在眉睫,造成宏观决策失误。况且国防不能作为独立的生产力布局的原则,需要通过多条布局原则的贯彻实施才能合理实现。二是从经济角度看,建设“三线”战略后方经济效益低。不计经济效率与效益,在“三线”地区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财力,其结果是严重损失,得不偿失(杨开忠,1989)。
二、改革开放后时期
这个时期是我国区域经济研究空前活跃的时期,也可分为三个阶段。
(一) 1979—1992年,加快发展沿海地区的非均衡发展阶段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区域经济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区域经济学的发展翻开了新的一页。在这一新的阶段里,由过去地区均衡布局到非均衡布局是最重要的转变。根本原因在于区域经济发展思想的转变。邓小平理论成为具有中国特色的区域经济学的重要指导思想。有的区域经济学者认为,这一指导思想有关的重要内容应包括:发展社会生产力是区域经济建设的根本任务;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与全国各族人民共同富裕是区域经济发展的目标;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给地方更多的自主权,使其成为经济利益主体是区域经济的运行机制(李树桂,1997)。还应当包括关于帮助少数民族地区发展的政策思想,特别是关于沿海与内地发展关系“两个大局”与兴办特区和开放沿海城市的思想,等等,对区域经济理论研究和发展都具有直接的指导意义。
对于由“均衡”到“非均衡”布局的重大转变,实际上是承认和自觉运用地区经济不平衡布局的规律,其深刻的现实与理论背景是什么?综合区域经济学者的观点,大体上有以下几点: ( 1)区域差异的存在,不应平均使用财力、物力,各地经济一样快地发展起来。( 2)前30年正反两方面经验证明,通过每个时期有重点、不平衡地发展,从长远看,既可保证整个国民经济较快发展,又能切实有效地逐步缩小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距。( 3)综观国际经验表明,一国生产力布局的均衡度和国民经济的总水平存在着正相关关系。均衡配置的实现,必须以提高原有重心区作为向新地区展开的出发点和依托,要始终把提高原有经济重心区和开发新地区紧密结合起来(陈栋生,1988)。( 4)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战略的转变,使以往“均衡”的生产力布局战略丧失了存在的条件,同时追求效率和赶越心理又把“倾斜”的生产力布局战略推到了前台(刘再兴,1995)。实际上,一个经济体系尚处于有效供给不足的阶段时,区域不平衡发展是总体经济有效增长的一个必要条件。这样一些理论探索与概括是引人注目的。
这一阶段,在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布局上向条件较好的沿海地区倾斜。1979年中央提出了“扬长避短、发挥优势、保护竞争、促进联合”的方针。有区域经济学者参与编制的“六五”计划( 1981—1985)专设“地区经济发展计划篇”,包括了沿海地区、内陆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地区协作与国土开发和整治五章。提出了积极利用沿海地区现有基础,充分发挥它们的特长,带动内地经济进一步发展等要求(“六五”计划)。“七五”计划( 1986—1990)首次将全国划分为东部、中部和西部三大经济地带,并相应地提出了三大地带的发展方向与重点。这种划分有利于认清各个地带的优势和制约条件,有利于宏观上分类指导,采取相应的对策和部署,有利于各地区经济的共同发展,有利于形成合理的地域分工和地区经济结构(房维中、桂世镛,1986年)。
这一阶段,国家投资布局相应地重点东移,实施了一系列的沿海开放政策,包括对广东、福建实行了特殊政策、灵活措施,设立经济特区,开放部分沿海港口城市,开发开放浦东新区和台商投资区,对海南经济特区实行更加灵活开放的经济政策;国家对老、少、边、贫地区实行了扶持政策,以及进一步完善支持民族地区发展的政策等。与此同时,我国区域经济工作者不断扩展了区域研究的领域,从理论与实际的结合上,参与了区域经济现实问题的研究,如参与编制《全国国土总体规划纲要》、《京津塘地区国土规划纲要》、经济结构的国际化比较和中国经济结构问题与对策研究,一些地区的经济结构问题与对策研究等。1982年9月,党的十二大提出了中国到20世纪末经济社会发展战略构想以后,各地兴起了发展战略研究热潮(有关区域发展战略后面将专门论述),实施非均衡发展的方针取得了显著成效。
(二) 1993—2002年,实施非均衡协调发展阶段
前一阶段的区域发展,由于体制机制和政策的不完善,加上市场力量的自发作用,粗线条划分的跨省份的三大地带内部又缺乏协调机构机制,因而区域发展仍然存在诸多问题,地区差距包括地区收入特别是东西和城乡收入差异进一步扩大,“诸侯经济”初见端倪等。
对此,区域经济学者进行了新的探索,寻求解决问题的思路、方略。1986年,李树桂在其主编的《中国区域经济问题研究》中提出,“从我国区域经济发展的历史经验教训”来看,改变均衡发展战略和非均衡发展战略,实行非均衡互补协调战略是最佳选择。他在肯定非均衡发展战略的同时,认为非均衡发展要与协调发展相结合,通过区域间互补、互促、互利来实现,这是既提高效率又兼顾公平的极好选择。为促进非均衡协调发展,还提出了四项对策。对于采取什么样的地区发展战略,才能解决面临的地区经济差距进一步扩大等主要问题,区域经济学界有各种不同的主张。总的认为,在目前我国体制转轨阶段,要改变这种状况,既不能用传统的以政府行政配置资源的方式,也不能任凭市场左右,而应在国家产业政策指导下,借助财政、金融、法律、政府政策等手段,按照因地制宜、合理分工、各展所长、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原则,促进区域间经济协调、健康发展(任新保,1996)。
非均衡协调发展阶段,主要是实施“八五”( 1991—1995)计划和“九五”( 1996—2000)计划期间。这期间,党中央、国务院审时度势、与时俱进地提出了一系列有关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战略的重大决策和举措。主要是: ( 1) 1991年3月,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纲要进一步明确指出:“要正确处理发挥地区优势与全国统筹规划、沿海与内地、经济发达地区与较不发达地区之间的关系,促进地区经济朝着合理分工、各展所长、优势互补、协调发展的方向前进。”( 2) 1992年年初,邓小平视察南方谈话时指出:“一部分地区有条件先发展起来,一部分地区发展慢点,先发展起来的地区带动后发展的地区,最终达到共同富裕。”[※注]“可以设想,在本世纪(本文注: 20世纪)末达到小康水平的时候,就要突出地提出和解决这个问题。”[※注]( 3) 1995年9月《中共中央关于制定“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明确指出:“从‘九五’开始,要更加重视支持内地的发展,实施有利于缓解差距扩大趋势的政策,并逐步加大工作力度,积极朝着缩小差距的方向努力。”( 4) 1998年3月,“十五”计划纲要明确提出了“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加快中西部地区发展,合理调整地区经济布局,促进地区经济协调发展”的指导方针。2000年10月,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实施西部大开发若干措施的通知》,随后国务院还发布了有关西部大开发的多项政策措施。( 5) 2002年11月,党的十六大正式作出“支持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加快调整和改造”的决定。2006年4月,颁发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若干意见》。可以说,由此从根本上发展了“七五”计划按东、中、西部梯度推进的思想,开始形成涵盖东部率先发展、西部大开发、中部崛起、东北振兴的区域协调发展的“四大板块”的总体格局,形成区域经济发展的“四轮驱动”,并初步形成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体制和机制。
以上五项重大举措,我国区域经济学界都以不同方式、不同程度地参与探索、研究和在各自的岗位上加以推动。特别是对西部大开发的研究,结出了硕果,表现之一是区域经济学者出版了一批相关的论著,如王洛林和魏后凯著《中国西部大开发政策》、陈栋生著《西部大开发与可持续发展》、张绪胜主编《西部大开发——战略·对策·信息》、胡鞍钢主编《西部开发新战略》、李树桂主编《西部经济跨越式发展》、靖学青著《论中国区域经济发展战略重点西移》,等等。他们在自己的论著中对西部大开发的现实意义、制度创新、挑战与机遇、西部大开发与区域经济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关系等,都做了相当深入的研究,提出了许多政策性的建议。至于发表在各种相关报纸专刊上的论文就更多,有的还是实证性很强的论文,如发表在《区域经济论丛》上的季任钧、安树伟的论文《西部老工业基地产业空洞化问题研究》就是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西部地区发展优势产业和特色经济研究”的阶段性成果,就空洞化的表现、形成原因、摆脱措施做了比较深入的研究,对促进西部大开发建言献策很有帮助。
(三) 2003年至今,以科学发展观统筹区域协调发展阶段
2003年10月,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提出了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提出了“五个统筹”,即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其中的统筹区域发展,可以说是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战略的高级阶段,也是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与重要内容。
如何正确理解和践行统筹区域发展的崭新理念,是这一阶段区域经济学者非常关注和认真探索的重大问题。学者们提出的见解的要点是:
1.要正确理解统筹区域发展的内涵。认为,统筹区域发展的核心理念是以人为本,改革的根本目的是促进所有人的全面发展,提倡的是“共同富裕”;并认为中国区域发展战略存在第一代与第二代之分,第一代发展战略体现为沿海有限发展,而包括统筹区域发展在内的第二代发展战略强调协调发展、全面发展、可持续发展,倡导共同发展、共同分享、共同富裕(胡鞍钢,2004)。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宏观经济研究院在《统筹区域发展研究》的报告中给出的概念在相当大程度上与之所见略同。其他学者也从不同角度做了阐述。有的认为统筹发展强调的是机会均等,是着力于起点平等的崭新理念(江世银,2003)。有的认为,统筹区域发展,就是从全国区域经济发展格局的角度,有重点、分阶段地全面解决各种类型的区域问题(胡乃武、张可云,2004)。有的从区域统筹层次的角度理解,认为统筹区域发展,就是把各个层次的区域纳入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全局之中进行通盘筹划、综合考虑,通过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与保护、生产力布局、城乡布局等手段,促进各种资源要素的空间流动,优化空间结构,最终实现空间协调发展。王梦奎、李含林、魏奋子等也都提出了各自的理解和界定。
2.要合理、科学地确定区域发展战略。因为区域经济发展战略就是对特定地区内的经济、社会发展进行全局性的根本性的筹划、思路和决策,对统筹区域发展至关重要。我国区域经济学者为此进行了相当广泛而深入的研究,下面将专门加以论述。
3.要妥善处理区域发展中的若干关系。杨承训为此提出了六个关系,即理论上摆正西方区域发展观和中国理论创新的关系;统筹中央和地方以及各地区内各层次的关系;突出区域特色经济与整体结构优化的关系;区域之间竞争与合作的关系;国内区域与国际区域的关系;经济社会发展与自然环境友好相处的关系。其他学者也从不同方面探讨了区域经济发展中要妥善处理的一些关系问题,实际上反映了包括统筹地区发展在内的“五个统筹”之间是相互联系、彼此互动的关系,必须统筹协调。
第三节 区域经济发展战略研究
一个区域的经济发展能否成功,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所确定的发展战略是否正确。“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和“计划”都是对未来发展的总体筹划和部署,但还是有区别的,发展战略是制订规划和计划的大思路、灵魂和精髓。战略研究是基础和前提,应当先有战略研究,再编制发展规划和计划。区域经济发展战略是全国经济发展战略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正确的指导方针和指导思想,是制定区域经济发展战略的出发点和关键。因此,区域经济学者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研究。
据考证,“在新中国建立后的五六十年代里,政府和学术界都还没有直接使用经济发展战略这一概念,更没有发表有关经济发展战略一般理论问题的论著”。大致在1979—1980年,随着西方发展经济学在中国的大量传播,经济发展战略这个概念便在中国理论界开始被使用并迅速传播开来(李成勋,1999)。作为经济学分支的区域经济学大体亦复如此。
有的学者较早地提出了布局优化的战略模式:一是从不同地区的客观条件和具体特点出发,采取不同的生产布局模式,形成地区的经济优势。二是注意生产布局的整体协调性,形成宏观布局的综合优势。三是根据经济发展和社会、自然条件的变化,合理调整生产布局。在生产布局的动态演进过程中实现其优化(潘照东,1989)。这是因为不同的发展阶段,发展要素在空间上的布局必然会有所不同,从而形成不同的战略布局模式。一般来说,在工业化初期,采用据点式布局;在工业化中期,采用点轴式战略布局模式;在于工业化后期,采用网络式战略布局。当然,在具体确定战略布局时,还需要在详细考虑区情的基础上作出选择(朱传耿、沈山、仇方道,2007)。
应当选择何种区域经济发展战略才科学呢?区域经济学者作出了多种选择。其中区域经济发展的梯度理论的运用与发展,引起了理论界的争论。
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源于西方的梯度理论被引入我国总体布局与区域经济研究中,主要是针对我国经济分布的不平衡性,运用这个理论,探讨有重点地开拓空间转移、空间结构调整的途径。结合我国实际,有些学者依据梯度推移理论认为:“我国经济发展不平衡的特点,实际上已经形成一种技术梯度——有的地区是‘先进技术’,有的地区是‘中间技术’,有的地区还是‘传统技术’。过去的问题是期望一下子全面先进,齐头赶超,甚至用‘一平二调’来拉平地区差距。现在,我们应当改过来,自觉地按照技术梯度,让一些有条件的地区首先掌握先进技术,然后逐步向‘中间技术’地区、‘传统技术’地区转移。随着经济的发展,通过转移的加速,逐步缩小地区差距。”[※注]这个观点出台后,引起了区域经济理论界的争论。有几种不同的观点:
1.反梯度推移论。其基本内容是:一些经济技术落后的国家或地区,引进国际先进技术之后,能够有效地吸收、消化和创新,继而又反过来把更先进的技术向发达国家或地区转移。认为梯度推移论必然阻碍落后地区的开发建设,使落后地区永远赶不上先进地区。[※注]
2.梯度推移与跳跃式并存论。认为技术的空间推移,可分为纯梯度式、纯跳跃式和混合式三种类型。三种都起作用,但在不同时代、不同国家,三者作用的大小不同。在生产力水平低下的时代,由于空间规模很小,技术推移速度很慢,这时梯度推移的作用很明显;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特别是运输、通信手段的现代化,技术空间推移的规模大大扩大,推移速度大大加快,这时跳跃式就起作用。在一个历史时期内,在发达国家中,跳跃式就起作用。在不发达国家中,梯度式占优势。[※注]
3.梯度推移主导论。这种观点认为,我国的布局战略,在总体上要坚持从东向西逐步展开,在一个地带以及一个省区内,也应遵循从先进到中间再到落后地区的技术传递全程,不宜脱离实际,从主观愿望出发,盲目超越;但同时也应充分挖掘和发挥中西部的潜力和优势,按技术吸收程度、消化能力和有效需求程度,在大的梯度推移顺序中,争取局部范围的超越发展(周起业等,1989)。陈栋生认为,梯度理论正确地反映了技术空间转移的空间规律。但是,经济不发达地区的丰富资源确实是导致技术流向的一项重要因素,其能否成为现实,关键在于这些地区是否创造了较好的“政策环境形成对新技术的强磁力”(陈栋生,1993)。
除梯度推移战略外,区域经济学者还提出了几种可供选择的地区发展战略: ( 1)东部决战战略。其理由是从现有经济发达程度和技术先进程度看,东部地带大大高于西部地带,将力量集中于优先发展东部地带,可获得最好的经济效益,促进东中西的梯度转移。( 2)中部突破战略。认为中部是我国能源和原材料工业的主要基地,而这些正是制约国民经济发展的“瓶颈”产业,主张建设重点应从中部突破,带动两翼(何竹康,1986)。( 3)西部跃进战略。其主张与东部决战战略针锋相对,认为既然西部大大落后于东部,就应当重点开发西部,求得均衡发展,尽快消除差距,改变西部贫穷面貌;认为在新技术引进上并不存在梯度规律,西部可以直接引进和消化先进技术,加快经济发展。以上三种主张,有一定的合理性,也有一些偏颇之处。看来实施统筹区域协调发展,才是科学的区域经济发展战略的指导思想。
至于与区域发展战略相关的国家生产力总体布局的主轴线问题,区域经济理论界也展开了热烈的讨论,进行了更深层、更具体化的研究,提出了不少构想和主张,其中有代表性的就有11种,包括沿海和长江结合的T字形“江海两线论”、“四沿”型格局论(即沿海、沿江、沿路即沿京广、京九、陇海—兰新、沿边)网络结构等。这些构想都为进一步研究我国宏观经济布局框架奠定基础作了贡献。
第四节 区域经济学研究的对象
在我国,区域经济学是一门新兴的学科,发展历史短,理论体系尚不成熟,在其学科基础建设中要探讨的问题很多,观点也莫衷一是。但任何一门独立的学科,都有其排他性的研究对象,这也应当是学科理论建设首先会碰到的关键性问题。实际情况也是这样。近20多年来,我国经济学界、经济地理学界和政府的计划与规划部门对区域经济问题进行了大量的调查研究工作,研究成果如雨后春笋,远远超过前30年的总和。仅国内正式出版的区域经济学专著就有周起业、刘再兴等著( 1989)、程必定主编( 1989)、陈栋生主编( 1993),直至魏后凯主编( 2006)等数十个版本。这些同名的区域经济学专著,无一例外地都专门探讨了区域经济学的对象。此外,在其他著作或论文中也有论述。定义很多,差异也较大。如有的界定为空间分离的经济学,有的认为是关于资源缺乏流动的经济学。这里着重就区域经济学的对象问题大体按发表顺序作出概要的述评。
程必定认为,区域经济学的研究对象是国民经济发展的地域组织规律。这一规律,简单地说,就是生产要素的区域配置和经济发展区域管理的规律。他把这一规律的含义大体归纳为五个方面: ( 1)生产要素赋存不均衡条件下,不同类型的区域经济发展的区内组织问题。( 2)在区域分工条件下,区域之间经济发展的区际地域组织问题。( 3)在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的条件下,加快经济发展的地区推移,促进发达地区和不发达地区的经济发展。( 4)在生产力布局不作外延扩张的条件下,通过优化生产要素的组合、调整区域产业结构、技术结构和改善区域经济的管理,促进地区经济的发展。( 5)在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都具有制定区域政策的权与责的条件下,正确处理中央与地方的关系,建立有效的宏观调控体系和分层次管理体制,为中央和地方政府的区域决策提供科学的理论依据(程必定,1991)。有学者评论,认为这种观点企望弥合以往经济学研究的空间缺陷,不过它的定义过于宽泛,与经济地理学的四“W”( where,what,why,which)定义近乎雷同。
周起业认为,区域经济学是研究如何建立国家区域系统,并按照地域分工与合作的原则来组织系统内各区域第一、第二、第三产业的发展与布局,使之形成一个既能顺乎世界经济发展潮流,又能最大限度地发挥地区优势的产业结构;形成一个大、中、小企业相结合、聚集与分散相结合,以多层次城市为结点,由运网、信息网、服务点分布网等网络系统将全区城乡连成一气的有机体的科学(周起业,1989)。有学者点评,认为这种观点,是用研究的主要问题来界定,在用高度概括的简洁的语言表述科学研究最本质的内涵上存在欠缺。在这方面,魏后凯提出,区域经济学对象的表达,应当有本学科使用的专门概念和术语,并用简洁的语言做出高度概括。据此,他认为区域经济学是运用经济学的观点,研究国内不同区域经济的发展变化、空间组织及其相互关系的综合性应用科学。它具有区域性、综合性和应用性三个最基本的特征(魏后凯,2006)。
1993年,陈栋生在其主编的《区域经济学》的自序中指出:“区域经济学是从宏观角度研究国内不同区域经济发展及其相互关系的决策性科学,并把其研究领域划分为区域经济发展、区际经济关系和区域经济政策三个部分”。2006年,他在为朱传耿、沈山、仇方道著《区域经济学》(第二版)作新版序言时,实际上也进一步表达了他对区域经济学对象的看法。该书认为,广义的区域经济学应该包括区际经济学和狭义的区域经济学。认为狭义的区域经济学是研究区域内资源的优化配置和组合,以及区域(内)经济运行的科学。它是以区情分析为起点,以战略、规划的编制为主体,以区域经济政策制定和区域经济管理实施为“终点”,以区域可持续发展为“目标”的应用科学。按照这个对象观点,陈栋生认为,作者构筑了面向管理思维的区域经济学理论体系,遵循着条件分析—战略制定—规划编制—政策制定—管理实施的逻辑关系来安排篇章,思路清晰,结构合理,富于创新,有利于提升区域经济学的实践应用价值。陈耀、杨开忠、李树桂等均提出了有自己特色的区域经济学研究对象的观点。相信在我国区域经济理论工作者和实际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一定能够建立起具有中国特色的区域经济理论体系。
第五节 区域经济政策研究
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就是要使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而为了实现宏观调控目标,必须采取一系列宏观调控的措施和经济政策,包括制定切实可行的区域经济政策。我国政府部门和学术界关于区域政策的研究十分活跃,内容相当广泛,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区域经济政策的内涵
这就涉及对其内涵的理解。1999年王一鸣在其专著《中国区域经济政策研究》中认为,区域经济政策,简称区域政策,是政府根据区域差异而制定的促使资源在空间的优化配置,控制区域间差距扩大,协调区际之间关系的一系列政策的总和。区域政策的突出特点是以区域为作用对象,它的出发点是区域差异,它的必要性是纠正市场机制在资源空间配置方面的不足,它的目标是实现资源在空间的优化配置和控制区域差距的扩大。
陆大道认为:“区域政策是国家和地区政府部门制定并组织实施的调整地区差异和宏观经济运行机制的政策和措施。其内容主要是区域经济政策、结构政策、景观与自然保护政策等。”[※注]
有学者从区域化的新视角看待区域政策。认为从区域经济发展政策的主体框架上说,它是国家产业政策、国家对外开放政策、国家可持续发展政策区域化的结果(叶卫平,见1998年张敦富主编的《区域经济学原理》),并分别就区域化的目标,主要内容和实施重点等做了论述。这种观点有新意。
此外,杨开忠认为,区域政策是政府干预区域发展的一系列政策手段( 1993)。张可云认为,“它是政府干预区域经济发展与区域经济关系的重要工具,是政府公共政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经济发展空间格局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注]
从区域经济政策渊源和以上的论述可以看出,一般认为的区域政策,实质是以控制区域差距、协调区际之间关系、促进生产力布局逐步平衡的政策总体。
二、区域经济政策的主要内容和手段
新中国成立60年来,我国区域经济政策大体经历了这样四个阶段: ( 1) 1949—1980年属于均衡发展的区域政策阶段。加速了内地经济的发展,缩小了长期存在的地区差距,侧重于公平,而以效率的牺牲为代价。( 2) 1980—1994年,属于以效益为中心的区域发展政策阶段。国家投资向沿海地区倾斜,还给东部地区各种优惠措施,包括减免税收等,从整体上提高了我国的综合经济实力,但东西差距迅速拉大。( 3) 1994—2000年,属于区域协调发展政策构建阶段。国家的重点建设项目较多地安排在中西部;开放沿边沿江城市;开始调整资源性产品价格,增强中西部自我发展能力;实行规范的对中西部的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加大对少数民族、贫困地区的支持力度等,确定并实施以合理布局,协调发展,效率为主,兼顾公平为特色的区域协调发展政策,在保持东部快速发展的前提下,加快了中西部地区发展。( 4)进入21世纪,属于科学发展的区域政策阶段。统筹区域发展,制定与实施科学合理的区域发展政策,包括“四个板块”发展政策,将国土空间区分为四类主体功能区,实行分类管理的区域政策等。
回顾我国区域经济政策的简史可以看出,国家区域经济政策是由一系列具体的职能不同、手段不一、适用性有别的区域经济政策所组成。1999年,郝寿义、安虎森主编的《区域经济学》分析了区域经济政策的主要类型,实际上也阐明了其主要内容和手段。综合区域经济学者的研究成果,概括区域经济政策主要内容为:
1.区域财政政策。这一直是国家区域经济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尤其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国家财政的投资政策就起了很显著的作用。通过财政的转移支付补充欠发达地区地方政府财政能力的不足也是区域财政政策的主要职能。20世纪80年代中期,全面实行财政大包干后,财政补贴已成为一项制度。通过财政扶贫资金重点支持集中连片的贫困区,也是区域财政政策的重要内容。“十一五”规划明确规定,公共财政配置的重点支持区域是:限制开发区域和禁止开发区域,中西部地区特别是老、少、边、贫地区,资源枯竭型城市等。
2.区域税收政策。核心内容是通过对全部或部分企业实行一定范围的税收减免,进而实现对区域经济发展的调控,包括增加对区外企业前来投资的吸引力。1979年年底以后,国家在沿海建立5个经济特区,进一步开放14个沿海港口城市,并在这些港口城市建立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名为保税区的自由贸易区,政府都运用区域税收政策,通过对新建“三资”企业减少企业所得税,对其进口自用的设备和原材料减免进口关税,促成这些区域成为国外资金流入的主要地区,带动了有关地区的经济发展。
3.区域投资政策。政府通过建设上的投资决策权,选择或引导建设项目的重点投资地区,来促进这些特定地区的经济发展。我国从“一五”计划开始,中央政府就很注意运用国家区域投资政策来调控区域经济发展。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生产性项目的投资市场取向越来越多,国家投资政策的作用越来越局限于基础设施建设领域,但对外商投资和地方、企业投资仍然采取发布外商投资指导目录,分别实施审批制、核准制、备案制,对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实行投资配套资金减免等手段调控投资取向。
4.区域产业政策。宏观政策不仅要体现产业差别,也要注意区域差别。最终目的是要形成符合中央政府期望的地区产业分工格局,区域产业政策的制定和实施与国家区域投资政策有十分密切的联系。区域经济的整体发展,不仅取决于优势产业和主导产业的发展,也取决于其他一般产业的发展及产业之间结构的合理性。以产业结构合理化为前提的产业结构高度化,才能使区域经济发生质的变化,得以飞跃。我国西部大开发,就把产业结构调整作为实施这一战略的关键,专门制定了鼓励、限制与禁止(不在此列为许可)的产业发展指导目录,2008年经过修订又出台了分省级的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总的是要按照“调结构、促增长”的新思路,积极而又扎实地推进西部大开发。
5.区域货币政策。这是由对金融机构的资金运用具有控制权的中央政府,通过对已经开始按市场规则运行的金融机构贷款投向的调控而实施的一项国家区域经济政策。我国原先采取的贷款额度管理,实际上就是区域货币政策。改革开放后,居民储蓄存款增加很快,外资进入我国,地区间的存差与贷差的差别扩大,形成资金由经济发展较快地区向发展较慢地区的转移,甚至对贫困地区的贷款实行贴息。国家货币政策也就演变成区域发展的调节手段。国家还成立了政策性银行,并要求办成符合市场需要的、财务上可持续的、具有一定竞争性的开发性金融机构,建立相应的管理模式,实行国家指定项目和自主经营的开发性项目分账管理、专项核算的制度,有利于国家指定项目的资金供应。
此外,在土地政策上,按照区位条件不同,将全国土地出让金价格规定了15个等级;在环保政策上,对不同地区提出不同的环境容量的政策;在宏观调控政策上坚持有保有压、区别对待的地区差异性原则等。
三、我国区域经济政策调整完善的方向
区域经济学者从不同的视角探讨了区域政策调整完善的方向问题。早在1991年在陈栋生主编的《区域经济学》中就提出和探讨了这一问题。2006年,魏后凯主编的《现代区域经济学》中,还提出要认真总结制定和实施区域政策经验教训的问题。之后,还有许多区域经济的理论与实际工作者提出了相关的问题。综合他们的主要意见如下:
第一,宏观经济布局政策既要适度倾斜,也要协调发展,要合理确定国家投资的地区分配比例。地区经济倾斜发展必须适度,以保持社会稳定与经济协调为前提。要点轴开发,集中力量重点发展若干产业密集带。实行“产业”和“地区”相结合的优势区位倾斜政策。
第二,统筹规划地区产业政策。合理的区际分工格局由于受许多非经济因素的影响,市场还不具备调整产业结构和实施优化配置的功能,国家要对各地区的产业发展统筹规划,通过政策引导,促进地区间合理分工。包括形成不同地区的产业特色,制定产业政策地区实施办法。
第三,实行统一规范、分区调控的政策。包括合理界定中央、地方和企业的责权利范围,制定地区经济活动与运行的规则,促使地区经济活动各主体特别是地方政府行为规范化、制度化及合理化。实行针对性强的差别化区域政策,或按区域问题的性质和严重程度,或按地区资源和承载能力,划分经济类型区。也有学者以区域政策目标的不同划分为发展援助区、均衡发展区和优先发展区制定与实施国家区域经济政策(郝寿义、安虎森,1999)。“十一五”规划专门规定了“实行分类管理的区域政策”要求,表明专家们的意见已为政府所采纳。
第四,建立区域间互相促进、优势互补的互动机制。通过市场机制和政府的宏观调控,引导生产要素跨区域合理流动,实现合作互补,各方共赢。包括建立健全四大机制:健全市场机制、合作机制、互助机制和扶持机制。这是实现东中西区域协调互动、优势互补、互相促进、共同发展的重要途径(杨承训,2009)。实际上,就是正确处理市场与政府关系的具体化,不应过分强调一个机制,偏废另外一个机制。
第五,研究提出主体功能区政策导向重点。国家“十一五”规划纲要提出:“按照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现有开发强度和未来发展潜力,统筹考虑未来我国人口分布、经济分布、国土利用和城镇化格局,将国土空间划分为优先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四类主体功能区,按照主体功能定位调整完善区域政策和绩效评价,规范空间开发秩序,形成合理的空间开发结构。”这是一个创新。实现主体功能区定位的关键,是形成一套与主体功能区要求相一致的政策体系。为此,国务院办公厅发出了《关于开展全国主体功能区划规划编制工程的通知》;国家发改委办公厅也发出了《关于开展省级层面主体功能区划基础研究工作的通知》;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提出了2006年重点课题“我国主体功能区划分及其分类政策研究”的成果,其中专门论述了中央和省级政府分别承担国家和省级层面主体功能区分类政策的设计和管理责职以及四类主体功能区的政策重点导向,特别是研究加大对限制开发区和禁止开发区域财政转移支付力度的政策措施。那种把区域协调发展完全等同于缩小地区差距,进而认为完全等同于缩小GDP的看法是不对的。我国对主体功能区的研究总体上处于起步阶段。截至2007年9月仅出版了两部有关专著,学术论文不足40篇。这方面的研究急需展开。相信这些成果会有助于主体功能区政策导向的进一步深入研究(高国力,2006),但有一点应当明确,缩小区域差距是一个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工作的重点不是指缩小GDP的差距,而主要是指缩小人均GDP的差距,特别是率先实现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杜鹰,2009)。
第六,积极推进区域立法工作。区域政策、规划和立法是推进实施区域发展总体战略的三大杠杆,是有机统一的整体。但从长远看区域立法亟待提上日程,世界上主要国家都将立法作为落实区域发展战略的先行性措施和制度性前提,而我国却还没有一部法律来保障促进区域协调发展,要尽快启动区域协调发展促进法的研究工作,做好立法的前期基础工作(杜鹰,2009)。
第六节 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研究
一、区域经济发展与城镇化
在我国众多同名的《区域经济学》中,有一部分并未设专门的章节论述城镇化的内容,似乎认为城镇化并不是区域经济学研究的内容,但有的也会在书中提到“区域是城镇发展的依托,城镇是区域发展的核心,在发展上,城镇与区域相互支撑。现代区域发展表现为城镇体系的形成与不断完善,而城镇的发展规模、体系结构又通过空间集聚与扩散对区域发展施加影响”(朱传耿等,2006),表明区域经济发展和城镇化密切相关。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则将区域经济学,包括城市经济学和经济地理学(部分),列为与产业经济学并列的二级学科,也是一个例证。
有学者认为,城市作为社会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主要经历了三个阶段:乡村式城堡阶段;城、市分离阶段;城、市结合一体化阶段。到了工业革命以后,城市才一跃而成为经济活动中心,并不断对生产要素产生集聚力(陈萍,2009)。城市经济学家饶会林从城市形成和发展的特点描述了城市的定义:“城市是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经济密集的社会有机体,是区域发展的中心。”[※注]
著名科学家钱学森则从系统学观点出发,将“城市”概括为“以人为主体,以空间和自然环境的合理利用为前提,以积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目的,集约人口、经济、科技、文化的空间地域大系统”。这是一种独特的系统学的观点。[※注]
进一步分析,“区域经济学和城市经济学的研究都表明,一个相对完善的区域经济系统或经济区,都是以中心城市为依托建立起来的空间组织。但尽管如此,由于区域在很大程度上限制和规定着城市的规模和发展方向,城市的发展与区域的自然条件、人文条件等存在着明显的正相关关系。不同环境和条件使得城市的性质和职能呈现不同的特征,如我国的城市可分为发达地区城市和不发达地区城市。这两类城市的自身条件和发展环境有较大的差异,发达地区的城市在资金、技术、设备、劳动力等方面具有明显的优势,而不发达地区的城市在上述方面显然处于劣势”。(陈萍,2009)这更进一步的阐明了区域经济与城镇化的关系。
从树立与践行科学发展观必须统筹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来看,区域经济与城镇化是密切相关的。城镇化是工业化、现代化的客观要求。而我国经济二元结构的重要表现就是城镇化水平低,解决城乡二元结构矛盾的突破口就在于城镇化,以优化城乡人口结构,推动城乡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使城乡人口结构的改变拥有产业依托,摆脱自然经济束缚,扩展市场经济,根本改善人民生活,实现整个社会的现代化。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斯蒂格利茨说:“影响21世纪人类发展有两件大事,一件是中国的城市化,一件是美国的高科技。中国城市化将是区域经济增长的火车头,并产生最重要的经济利益。”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署长也曾撰文指出:“城市的成功是国家的成功。”[※注]无论怎样解读这些观点,有一点是肯定的,城市在我国现代化建设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研究城镇化的路径选择和走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问题,同样具有重要的意义。
和西方国家提“城市化”不同,我国则提“城镇化”,主要思路就是要在发展大、中、小城市的同时,重点建设现有县城和一批基础较好、发展潜力较大的建制镇。因为小城镇介于城市与乡村之间,是相对独立的区域,是城市之“尾”,又是乡村之“首”,兼有城市经济与农村经济的属性。如果能将现有1.9万个建制镇建成现代化城镇,那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就将取得阶段性成果,各等级规模的城市连同小城镇一起就会形成一个网络布局(杨承训等,2009)。
二、中国特色的城镇化道路
区域经济学者和实际工作者在这方面都提出了许多有益的见解。有学者认为要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对以下三个基本问题要有正确的理解和把握。
第一,关于城镇化的基本内涵。城镇化是多种经济资源向特定的区域集聚的过程。城镇化与新型工业化是互相依存的两个进程,工业化需要一个载体,农村人口的变迁更需要一个载体,两个方面统一于城镇化,但工业化与城镇化是相辅相成的历史过程,要互相适应。国内外的历史表明,城镇化与工业化有三种状态:同步、滞后和超前。
我国滞后型城镇化即落后于工业化水平的城镇化始于“一五”时期。1955年,国家建委在《关于当前城市建设工作情况和几个问题的报告》中提出,“今后一般不应发展大城市”,对沿海旧有大城市和“一五”计划内新建和扩建项目较多的城市,其人口发展规模“应予以严格控制”。这种指导思想一直延续到改革开放,严重阻碍了中国城市化进程。1952—1978年,我国城市化率由12.5%提高到17.9%,25年间仅提高5.4个百分点。这与一系列制度有关,包括抑制劳动力转移的户籍管理制度(杨承训等,2009)。2007年10月颁布新的《城市规划法》才对城镇规模不再提出要求,体现了统筹城乡协调发展的精神。
超前型城镇化即超过了工业化承载能力的城镇化发生于“十五”期间。一些地方把城镇化单纯看做扩大城镇面积,导致土地城镇化的速度,大大快于人口城镇化的速度。1990—2005年间,城市用地增长率与人口增长率之比为1.6∶1;把城镇化简单地等同于加强城镇建设,热衷于“县改市”、“县改区”和“乡改镇”等翻牌式的城镇化,部分城镇的各种设施建设“贪大求洋”,过于超前。但从总体上说,“十五”期间,城镇化取得了很大成就,包括城镇化率提高到43%,五年年均提高1.36个百分点,明显高于1979—2000年年均提高0.83个百分点的水平。[※注]“十一五”规划城镇化率预期提高到47%,增长4个百分点,年均增长0.79个百分点。这也不过是2000年世界平均46.6%的城市化水平。应当考虑到由于基数加大,这就比较难以同步发展。
第二,关于城镇化的主体形态。程必定根据国内外城市化的经验提出,要走新型城市化道路,即既要继续推进“人口转移型”的城市化,又要推进“结构转换型”的城市化,但起主导作用的是“结构转换型”城市化,统筹城乡协调发展。[※注]有学者认为,城镇化是各类规模城市发育成长的过程,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就其形态而言都有其存在的必然性和合理性。[※注]脱离一定区域,以及区域的产业支撑、就业支撑、资源环境支撑,孤立地、一刀切地强调发展哪一类形态的城市和城镇都是不可取的。从国际经验看,城市群已成为发达国家城镇化的主体形态。初期的城镇化,是以单个大城市的平面扩张为主;发展到一定阶段,在市场机制作用下,逐步形成以特大城市为龙头,中小城市集群协调分布,城镇间保留一定的绿色空间,并通过高效便捷的交通走廊连接的城市群,能防止单个城市过度扩张带来的“城市病”,避免分散型城镇化带来的土地浪费,有利于保护土地和生态环境,城市群以外的其他城市和小城镇,作为特色产业中心或一定区域的公共服务中心,点状分布在其他区域,也将发挥其不可或缺的独特功能。总之,是要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的协调发展”,这是中国特色的城镇化道路,在世界城市化历史上具有重要意义。
第三,关于城镇化的空间布局。工业化以来的城镇空间布局,主要取决于不同产业经济技术特点对布局的要求。2000年,发达国家的发达地区城镇化水平可以高达75%,而其欠发达地区也只不过40%左右,并非一国的每寸国土都要实现工业化、城镇化和现代化。要根据不同区域的主体功能,统筹考虑经济布局、就业岗位、人口居住、资源环境,通过规划等措施引导,逐步形成合理的城镇化空间格局。[※注]
三、推进城镇化健康发展的主要政策
区域经济学者和实际工作者对此提出了不少好的建议。主要是:
第一,要加强城乡统筹规划。充分发挥城市对农村发展、中心城市对区城发展的带动作用。统筹规划城市和农村居民点,协调城乡基础设施、要素市场、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处理好农民工问题。坚持“紧凑型”的城镇规划建设方针,选择资源节约型和可持续发展的城镇化之路,并体现在城镇规划中。城市总体规划要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相衔接,与重点专项规划、行业规划、区域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相衔接,提高资源空间配置效率,并有法律法规保障。
第二,改革户籍制度。有学者提出要取消暂住证,城乡居民具有平等的地位和权利,以减少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成本。实行出生证与身份证“两证”办法,身份证易地居住半年以上可申请更换。新华社报道,2009年6月3日浙江已决定,流动人口居住证持有人符合条件的,可申请常住户口。
第三,建立统一的城乡劳动力市场,为农民进城务工开绿灯。
第四,着力提高城市综合能力。重点加强城市基础设施的统筹规划、协调建设和综合利用。
第五,城市建设不能千“城”一面,要有特色,独具风格,建设宜居城市。要统筹考虑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人与自然的关系不协调,城市发展就失去了基础。
四、关于城市经营问题
城市经营或经营城市作为一种新的城市建设发展模式,已成为西方发达国家在城市现代化过程中的一个重要方面。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在对城市变迁政策及合作技术的研究中认为,城市经营能够应对城市在快速集聚过程中出现的一系列问题。魏后凯、陈萍专门讨论过这个在我国还具有争议的问题,在中国学术界也屡屡提及。
对于什么是城市经营,学者有不同的解释。一些学者认为,政府根据城市功能对城市环境的要求,运用市场经济手段,对构成城市空间,城市功能和城市审美载体的各种城市主要进行资本化的市场集聚、重组和运营,以实现这些资源、资本在容量、结构、秩序和功能化上的最大化和最优化,从而实现城市建设投入与产出的良性循环和城市的可持续发展(陈萍,2009)。魏杰、赵黎明、程向民、朱铁臻、魏后凯等也都对城市经营提出了自己的解释。
20世纪90年代初,大连市市长薄熙来首次提出“要用经营的眼光看待整个城市资源”,如果理解不错的话,这就是在我国地方政府领导人中第一个把整个城市资源当做国有资产来经营。1998年9月,中国城市经济学会会长汪道涵在上海召开的纪念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20周年研讨会上明确指出,今后城市现代化建设要走经营城市的新路,“经营城市”和“城市经营”的概念首次在公开的会议上被正式提出。汪道涵认为:“城市经营就是城市政府需要在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等方面引入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经营理念,既要学会做一个城市发展的监管者和引路人,又要像经营一个企业那样做一个合格的决策者和经理人。前一个角色是为了使城市的发展尽可能做到规范、有序;后一个角色是为了使政府和社会能够实现投资良性循环,有发展后劲和可持续性。”此后,大连、青岛、广州、上海、北京等城市先后将国外城市经营的理念应用到城市建设和城市管理的实践中,使城市面貌发生了显著变化,使这一理念成为各地城市发展的基础理论(陈萍,2009)。
但城市经营中也存在不少问题,如土地城镇化大大快于人口城镇化,把“经营城市”变成以地生财的借口和手段,使不少农民沦为“种田无地、就业无岗、低保无份”的“三无”农民,影响社会和谐与稳定。2002年12月,建设部颁布了《关于加快市政公用行业市场化进程的意见》,鼓励社会资金、外国资本参与市政公用设施建设。根据报上披露,从2002年开始,有些大型外资水务集团开始进入中国,以巨资溢价收购水厂,然后通过水涨价赚回去,损害的是公众利益。知情人认为公用事业不应完全推向市场,必须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不能单纯考虑经济效益。魏杰等人认为:“那种所谓经营城市就是将构成城市空间和功能载体的自然生成资本(如土地)和人力作用资本(如城市基础设施)等,运用市场手段,进行聚集、重组和营运,将城市可以用来营运的部分存量资产和生产要素推向市场,从中获益,再将这些收益投入到城市建设的新领域,走以城市养城市、以城市建城市的市场化路子,实现滚动发展的认识是很不全面的。”[※注]有些学者提问: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政府的职能是“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政府怎么可以经营城市呢?这是政府“经营城市”要不断总结经验教训、深入思考的问题。
第七节 区域经济理论研究的简要评述
一、对改革开放前生产力布局与区域经济理论研究的总体评价
从1954年到现在,一直从事生产力布局与区域经济理论研究的中国社会科学院荣誉学部委员、中国区域学会常务副会长陈栋生说:我国对布局经济的理论研究,开始于新中国成立以后,初期主要是翻译,介绍苏联“区域学派”和“经济学派”的论著。以后配合国家经济建设,研究工作者先后参加了许多地区和流域的考察与规划工作,作出了一定的贡献。但在1978年以前的20多年间,由于理论上否定商品经济,采用行政性方式实施资源与要素的空间配置,政府特别是中央政府几乎是布局的唯一决策主体,使当时的生产力布局与区域经济研究,长期局限于“社会主义生产力布局原则与应用”等几个狭小的领域,而且在布局原则的论述中,长期把“均衡布局”简单化地作为社会主义生产力布局的首要原则。[※注]原首届中国区域经济学会会长、已故著名经济学家孙尚清评论说: 1979年以前,国家决定区域发展的规则,即通常所讲的生产布局原则,它是区域发展研究的中心问题。但是,传统的生产布局原则分析,本质上是一种从规范到规范,“空对空”式的片面规范研究,于区域发展的理论建设和政府政策的科学化并无多大意义。[※注]
以上两段论述,似乎可以作为对改革开放前生产布局与区域经济理论研究总体评价的一个框架。不过其中讲到的问题的原因,应当说主要是由于当时“左”的指导思想、政治领导体制、传统经济体制和行政指令的运行机制等诸多原因造成的,不会也不应全盘否定区域经济工作者的成绩。
二、对改革开放以来生产力布局与区域经济理论研究的总体评价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区域发展格局发生了深刻变化。一是逐步形成“四大板块”协调发展的总体格局;二是地区经济结构明显优化;三是加大了对老、少、边、贫地区的支持力度,遏制了区域差距扩大;四是区域合作广度深度明显拓展。我国区域经济学者和实际工作者积极总结和反思新中国成立后前30年生产力布局的经验和教训,吸收和借鉴国外区域经济学的理论、方法和区域经济发展的有益经验,对我国区域经济运行的深层机制,开展了广泛深入的探索,参与了区域经济发展方针、政策、规划、计划的制订,兴起了一股区域经济理论研究的热潮,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区域经济学发展翻开了新的一页。
魏后凯概括了这期间区域经济研究的成果:在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指引下,理论界对1978年以前中国生产布局的经验教训进行了理论总结,结合国家经济建设任务和当前中国区域经济中出现的新问题,不断拓展了区域经济研究的领域,包括许多学者从不同角度对中国宏观区域发展战略提出了各种理论模式,丰富了区域经济理论;加入了中央区域政策和区域发展研究的行列,参与了全国性国土规划和区域规划试点工作;在广泛实践的基础上,学科建设也有较大进展,20世纪80年代以来出版的区域经济研究和理论方法方面的著作,远远超过前30年的总和,仅区域经济学类著作就有数十个版本;区域经济研究队伍不断壮大;成立了中国区域经济学会,召开了多次年会,仅2007年年会就收到了100余篇论文;开通了学会主办的“中国区域发展网”等,以至于有学者提出“中国区域经济学的春天到来了”。魏后凯还提出了区域经济研究中现存的主要问题。[※注]正如陈栋生所指出的:“区域经济研究还存在两方面值得重视的问题:一是在大量引用西方国家区域经济理论和方法的同时,忽视了理论产生的背景和实践上的适应性,出现了机械套用西方区域理论来阐释我国区域问题的现象。二是对具有中国特色的区域经济理论和方法建设,尚未引起足够重视。”[※注]刘再兴、孙尚清等也先后对这期间区域经济学研究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自己的见解,限于篇幅,恕不详述。但由上述也可对改革开放以来区域经济研究的总的评价有一个概貌的了解。
参考文献
1.刘再兴等:《生产布局学原理》,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4年版。
2.周起业等:《区域经济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9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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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陈栋生主编:《区域经济学》,河南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
5.刘再兴主编:《中国生产力总体布局研究》,中国物价出版社1995年版。
6.李树桂主编:《中国区域经济问题研究》,成都科技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
7.王一鸣主编:《中国区域经济政策研究》,中国计划出版社1998年版。
8.郝寿义、安虎森主编:《区域经济学》,经济科学出版社1999年版。
9.张卓元主编:《论争与发展:中国经济理论50年》,云南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
10.魏后凯主编:《现代区域经济学》,经济管理出版社2006年版。
11.朱传耿等:《区域经济学》第二版,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7年版。
12.张卓元主编:《中国经济学30年( 1978—2008)》,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8年版。
13.杨承训主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学》,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
14.陈萍编著:《城市经济发展——理论与实践》,经济管理出版社2009年版。
15.杜鹰:《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区域协调发展》,《宏观经济管理》2009年第2期。
16.高国力:《我国主体功能区划分及其分类政策研究》,《区域经济论丛(五)》。
(执笔人:利广安,中国计划出版社编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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