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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中国教育学术思想研究

三 教育独立于教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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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中国教育学术思想研究200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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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后来因宗教及政党问题在教育上引起种种纠纷,于是乃由教育经费独立,推广及于教育脱离政治宗教而在立法上行政上完全独立。”[※注]1920年前后,全国教育会联合会召开年会时,多次提出教育经费独立的建议与议案, 1922年2月, 《教育杂志》主编李石岑在该刊发表《教育独立议》,在教育经费独立之外,从教育立法、教育行政方面阐述了教育独立的思想,并引起了其他学者的广泛讨论。蔡元培、周太玄、胡适、陈独秀、任鸿隽等教育家、思想家相继发表文章,从教育经费独立、教育独立于政党与官府、教育独立于教会、学术独立与自由等方面系统阐述了教育独立的思想。
关键词

教育经费

教育行政

经费

教会学校

宗教

教育总长

政党

教育会议

教育

教育家

教育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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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教育独立于教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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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20年代,中国教育家主张教育独立于教会,主要是针对基督教而言。教会教育,即教会学校教育,它产生于欧洲中世纪,通常是指当时由基督教会设立和管辖的学校,主要有修道院学校、大主教学校和教区学校,以培养敬信上帝和服从教权与政权的教士为主要目的。中国社会的传统学校教育是一种纯粹的世俗化教育,与教会学校教育无涉。随着明末清初西方耶稣会传教士来华,也就把教会教育带到中国。

鸦片战争前后,西方新教传教士首次梯航东来,天主教传教士接踵而至,从事传教、译书、办报活动,兼及创办教会学校。来华西方传教士从事的教会教育,以新教教会学校为例,在19世纪80年代之前的教会学校属于传教教育阶段,是作为传教的一种手段或方法,学生主要来自贫寒下层人家子弟,他们进入教会学校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解决自身的衣食问题,有的还能为家庭获得一些经济援助。19世纪80年代之后,教会教育有了明显发展。随着教会教育的发展、传教士教育家的形成、学校层次的提高,教会学校的“福音传教”的性质开始逐渐淡化或降低,“教育性”——按照教育的规律办学——日渐增加,也就是开始出现了教会教育的第一个专业化趋势。19世纪90年代以后,教会教育建立了从初等教育(幼儿园、小学)、中学教育到高等教育等比较系统、完整的教育机构,由此出现了教会教育的第二个专业化趋势。20世纪的前20年,随着清末新学制的颁布、科举制度的废除、留学教育的蓬勃兴起,教会教育获得更大更快的发展,教会教育的专业化发展到了一个新的阶段。教会学校特别是中高等教育的学校已不再以培养教徒和神职人员为主,而以培养各种世俗化的专业人才为主要目的。

随着教会教育的发展,它逐渐引起了国人的警觉和反对,正是在20世纪20年代——中国教会教育办学体制基本形成,教会教育影响日益扩大之际——中国社会兴起了一场声势浩大、持续久远的反基督教运动暨收回教育权运动,斗争矛头直指教会教育。反对教会染指中国教育的思想最早源自著名教育家蔡元培。1922年3月,蔡元培在《教育独立议》一文,极力主张教育脱离宗教而独立。他说:“教育是进步的:凡有学术,总是后胜于前,因为后人凭着前人的成绩,更加一番功夫,自然更进一步。教会是保守的:无论什么样尊重科学,一到《圣经》的成语,便绝对不许批评,便是加了一个限制。教育是公通的:英国的学生,可以读阿拉伯人所作的文学;印度的学生,可以用德国人所造的仪器,都没有什么界限。教会是差别的:基督教与回教不同;回教又与佛教不同。不但这样,基督教里面,天主教与耶稣教又不同。不但这样,耶稣教里面,又有长老会、浸礼会、美以美会……派别的不同。彼此谁真谁伪,永远没有定论。只好让成年的人自由选择,所以各国宪法中,都有‘信仰自由’一条。若是把教育权交与教,便恐不能绝对自由。所以,教育事业不可不超然于各派教会以外。”

在蔡元培看来,教育与教会存在着两大不可调和的矛盾:教育是进步的,教会是保守的;教育是公共的,教会是有差别的。教会若染指教育,就会违背“信仰自由”的原则与精神。他提出“各学校中均不得有宣传教义的课程,不得举行祈祷式。以传教为业的人,不必参与教育事业”,“大学中不必设神学科,但于哲学科中设宗教史、比较宗教学等”。[※注]

1922年4月9日,蔡元培在北京非宗教大同盟讲演大会上发表了题为《非宗教运动》的演说,再次主张各学校不得有宣传教义的课程,不得举行祈祷式,不必设神学科。早在1917年,蔡元培就提出“以美育代宗教”的主张,此后,他又多次重申这一思想,并主张在学校、家庭、社会都以美育代替宗教。

1923年9月,国家主义派的代表人物余家菊在《少年中国》月刊发表《教会教育问题》,主张“教育中立”,反对基督教及其教会染指中国教育。他从社会、文化、教育等三个方面阐述了教育中立的理由。他说:“从教育事业之性质言,教育者是公众之服役者,不得利用职权以宣传自己的信仰;从教育之职责言,教育须促进社会之文化,而宗教则使启发文化之理智麻木,宣扬文化之胆气消沉;从教育之目的而言,教育在使被教育者之精神谐和统整以完成其人格之健全,而宗教则利用情意之弱点而助长其矛盾。”综合以上三个方面的原因,他认为“将宗教渗入教育之中,无一可恕之处。吾人之主张教育中立,初无仇视外教之意,于此益见,为达到教育中立之目的起见”。他在现代中国率先提出“收回教育权”的主张,并建议在宪法教育章中明白规定“教育于各宗教恪守中立”、“施行学校注册法”,凡是有任何传教活动或宗教课程的学校一概不予注册,强制进行关闭。并且要使全体国民懂得“宗教与教育之混合,有百弊而无一利,皆愿诚心恪守教育中立之原理”。[※注]

1925年,胡适在北京燕京大学教职聚餐会上发表题为《今日教会教育的难关》,他并不反对教会在中国办教育,而主张教会学校应该放弃传教的目的,“我们很希望教会能联合他们的财力人力,集中一两个地方,办一两个真正出色的学校”。他又认为“劝教会学校抛弃传教的目的,比劝张作霖、吴佩孚裁兵还要难得多”。但是,教会学校还是需要做到以下几件事:“(一)不强迫做礼拜;(二)不把宗教教育列在课程表里;(三)不劝诱儿童及其父兄信教;(四)不用学校做宣传教义的机关;(五)用人以学问为标准,不限于教徒;(六)教徒子弟与非教徒子弟受同等待遇;(七)思想自由,言论自由,信仰自由。”[※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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